議案 / 202110071300000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130號(20委11007130)
案由 本院委員黃捷、林月琴等18人,為營造友善親職之職場環境,將產檢假、陪產檢假及陪產假合併更名為生產準備假,並擴大適用範圍,納入接受孕產教育作為可請假事由。另基於婚育脫鉤趨勢,將配偶修訂為家屬,開放與懷孕者有共同生活事實之對象申請生產準備假,以擴大保障範圍、建構我國友善孕產之職場環境,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黃捷、林月琴
連署人 洪申翰、郭昱晴、林楚茵、李坤城、王美惠、李柏毅、沈伯洋、沈發惠、張雅琳、蘇巧慧、王正旭、蔡易餘、吳沛憶、陳秀寳、羅美玲、賴瑞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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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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