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006930000
Field | Value |
---|---|
屆 | 11 |
議案編號 | 202110006930000 |
會議代碼 | 院會-11-1-3 |
會議代碼:str | 第11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 |
資料抓取時間 | 2024-07-10T22:43:43+08:00 |
提案日期 | 2024-03-01 |
最新進度日期 | 2024-04-18 |
法律編號[0] | 03118 |
法律編號:str[0]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相關附件[0].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3/LCEWA01_110103_00078.pdf |
相關附件[0].名稱 | 關係文書PDF |
相關附件[1].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3/LCEWA01_110103_00078.doc |
相關附件[1].名稱 | 關係文書DOC |
相關附件[1].HTML結果 | 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03_00078/html |
相關附件[2].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479/1134200479_0_1.docx |
相關附件[2].名稱 |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 |
相關附件[3].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479/1134200479_0_0.doc |
相關附件[3].名稱 |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 |
相關附件[4].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479/1134200479_0_1.pdf |
相關附件[4].名稱 |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 |
相關附件[5].網址 | 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479/1134200479_0_0.pdf |
相關附件[5].名稱 |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 |
議案流程[0].會期 | 11-01-03 |
議案流程[0].院會/委員會 | 院會 |
議案流程[0].狀態 |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
議案流程[0].日期[0] | 2024-03-01 |
議案流程[0].日期[1] | 2024-03-05 |
議案流程[0].會議代碼 | 院會-11-1-3 |
議案流程[1].會期 | 11-01-03 |
議案流程[1].院會/委員會 | 院會 |
議案流程[1].狀態 | 交付審查 |
議案流程[1].日期[0] | 2024-03-01 |
議案流程[1].日期[1] | 2024-03-05 |
議案流程[1].會議代碼 | 院會-11-1-3 |
議案流程[2].院會/委員會 | 經濟委員會 |
議案流程[2].狀態 | 委員會審查 |
議案流程[2].日期[0] | 2024-04-11 |
議案流程[2].會議代碼 | 委員會-11-1-19-7 |
議案流程[3].院會/委員會 | 經濟委員會 |
議案流程[3].狀態 | 委員會發文 |
議案流程[3].日期[0] | 2024-04-18 |
議案流程[3].會議代碼 | 委員會-11-1-19-8 |
議案流程[4].院會/委員會 | 黨團協商 |
議案流程[4].狀態 | 黨團協商 |
議案流程[4].日期[0] | 2024-07-12 |
議案流程[4].會議代碼 | 黨團協商-2024070878 |
關連議案[0].議案編號 | 203110036470000 |
關連議案[0].議案名稱 | 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關連議案[1].議案編號 | 201110005110000 |
關連議案[1].議案名稱 | 行政院「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關連議案[2].議案編號 | 202110006020000 |
關連議案[2].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關連議案[3].議案編號 | 202110006280000 |
關連議案[3].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關連議案[4].議案編號 | 202110010670000 |
關連議案[4].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關連議案[5].議案編號 | 202110010890000 |
關連議案[5].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關連議案[6].議案編號 | 202110014230000 |
關連議案[6].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關連議案[7].議案編號 | 202110022260000 |
關連議案[7].議案名稱 |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案名稱 | 「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單位/提案委員 | 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 |
議案狀態 | 審查完畢 |
提案人[0] | 黃捷 |
連署人[0] | 吳秉叡 |
連署人[1] | 王定宇 |
連署人[2] | 王美惠 |
連署人[3] | 蔡易餘 |
連署人[4] | 范雲 |
連署人[5] | 邱議瑩 |
連署人[6] | 何欣純 |
連署人[7] | 徐富癸 |
連署人[8] | 陳培瑜 |
連署人[9] | 陳秀寳 |
連署人[10] | 李柏毅 |
連署人[11] | 吳沛憶 |
連署人[12] | 沈伯洋 |
連署人[13] | 張雅琳 |
連署人[14] | 王正旭 |
連署人[15] | 李坤城 |
連署人[16] | 林月琴 |
連署人[17] | 賴惠員 |
連署人[18] | 羅美玲 |
連署人[19] | 蔡其昌 |
連署人[20] | 陳俊宇 |
議案類別 | 法律案 |
提案來源 | 委員提案 |
會期 | 1 |
字號 |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0693號 |
提案編號 | 20委11000693 |
案由 | 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有鑑於獸鋏與金屬套索高殺傷力、無差別傷害之特性,時常誤傷目標動物以外之野生動物導致傷殘、死亡,嚴重危害野生動物已然嚴峻之生存條件,實有全面禁用之必要。復依據根據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下非營利性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予以尊重。爰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對照表[0].law_id | 03118 |
對照表[0].law_name | 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
對照表[0].立法種類 | 修正條文 |
對照表[0].title | 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
對照表[0].rows[0].現行 | 第十九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
對照表[0].rows[0].law_content_id | 03118:03118:1994-10-27-全文修正:21 |
對照表[0].rows[0].說明 | 為徹底杜絕野生動物因獸鋏使用不當致傷殘、死亡等情形,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其使用應與其他獵捕規範不同,爰將第一項第六款不得使用獸鋏之規定,移列第七款單獨規範,現行第七款「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遞移至第八款,均全面禁止使用;第二項則配合修正,增訂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之規定。 |
對照表[0].rows[0].修正 | 第十九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使用獸鋏。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使用前項各款所定方法獵捕野生動物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
url | 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06930000/detai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