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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5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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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1,813 00:30:24,839 發言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0:30:30,543 00:30:55,482 委員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分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商開早安期間面於115年4月2日舉行臺灣未來賬戶特別條例早安共聽會作為審查特定議案之參考第11屆歷史會期第一次聯席會議由廖兆錦委員委員相擔任主席衛生福利部部長時從兩就提案內容進行說明
00:30:56,102 00:31:16,154 國家發展委會等101列席備詢4 與第十屆領會期第一次聯席會議由盧肇景委員現役擔任主席進行主條審查 願意審查完畢與後委員與聽取說明局詢談完畢並參與公聽會報告資料進行詳細討論完成本案審查決議並按領據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與院會進行二讀前 需交討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盧肇景委員現役補充說明
00:31:25,879 00:31:44,110 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盧委員現已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報告委員會本案已黨團共事請院長召集協商做以下決議請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
00:31:47,228 00:31:59,329 討論事項第三案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重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宣讀審查總報告
00:32:01,724 00:32:30,925 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作選案含附屬單位選集總計表營業及分營的部分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內徵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朝通省委府立即外省環境委員會其一百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省委將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至為其列入審查總報告外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公務預算部分審查總報告審查結果如下
00:32:31,505 00:32:50,147 一 稅數部分審查結果 增列5,991億1,000萬元資因115年度 中央政府準算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分營業部分至營業營餘及失業收入均降照列四 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00:32:51,268 00:33:05,960 稅入總額佔照列為三兆四千六百一十三億六千三百一十九萬一千元是約會選一通過後再由行政院主席總署依照各款項目分別調整計列論稅出部分審查結果
00:33:06,460 00:33:22,439 共計減利50億7,328萬元資因115年度中央政府存損案先行損益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分營業部分之國庫增破短均賬照列似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00:33:23,600 00:33:44,031 稅出總額佔改列為3,0299億0109萬1千元4 約會選議通過後再由行政院主計總署依照各款項目分別調整紀列3 融資產源調度部分150度中央政府存算案有關融資產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支償為1,265億元加計稅入稅出相抵短處1,727億2,118萬元後
00:33:52,735 00:34:04,742 項需融資調度數二千九百九十二億二千一百一十八萬元以舉借債務二千九百九十二億二千一百一十八萬元之印均占策略四總預算稅率稅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00:34:09,145 00:34:31,474 4.115年度中央政府組委算案審查結果稅數稅出總額如有差短及經常收支如有不平衡時送優惠處理5.115年度中央政府組委算案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分營業部分均佔照列4.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6.115年度中央政府組委算案
00:34:32,134 00:34:33,373 請財政委員會吳兆吉委員秉瑞補充說明
00:34:58,639 00:35:21,684 無補充說明請司法及法治委員會莊召及委員瑞雄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均須交由黨團協商依處理預算案之議事成立按各委員會審查單位主管宣讀後均暫行保留視協商後再行處理
00:35:23,514 00:35:42,968 請宣讀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一 稅入部分第一款財政委員會一 稅入部分第一款稅客收入第一項財政部改定為三兆零八百零六億六千四百六十萬元本項通過決議項 宣讀完畢暫請保留 請宣讀第二款
00:35:43,564 00:36:10,553 第二款 發款及賠償收入第六項 主席總署第六二項 審計部第六三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第六四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第六五項 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第六六項 審計部台南市審計處均無列數第八十項 財政部第八一項 國庫署軍校列第八二項 複稅署第八三項 台北國稅局第八四項 高雄國稅局第八五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署
00:36:11,073 00:36:12,114 暫停保留 請宣讀第三款
00:36:37,475 00:36:52,142 第三款規費收入第五項 主席總署第六六項 財政部第六七項 國庫署第六八項 複稅署第六九項 台美國稅局第七十項 高雄國稅局第七一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第七二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00:36:52,842 00:36:53,443 暫停保留 請宣讀第四款
00:37:14,349 00:37:22,776 第四款參加收入第七項主席總署第69項審計部第70項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第71項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第72項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第73項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第74項審計部台南市審計處第75項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第90項財政部第91項
00:37:35,386 00:37:53,855 國庫署 地球二項 複稅署 地球三項 台北樓稅局 地球四項 高雄國稅局 地球五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地球六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地球七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地球八項 公務署及所屬 軍事行列 地球九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改例為191億7355萬3千元本項通過決議三項 第一百項 財政
00:38:01,560 00:38:16,421 資訊中心第227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28項銀行局第229項證券期貨局第230項保險局第231項檢察局均照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五款
00:38:17,011 00:38:34,504 第五款營業盈餘及時月收入第一項行政院第一幕營業基金盈餘繳戶系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戶數三兆列四所屬營業基金水平確定後再行調整第四項財政部三兆列四所屬營業基金水平確定後再行調整外
00:38:34,944 00:39:01,956 改列為一百三十六億九千八百二十六萬元第五項國有財產屬及所屬系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列繳戶數暫照列是所屬營業基金水銀確定後再行調整第十二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系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剩餘繳戶數暫照列是所屬分營業特寵基金水銀確定後再行調整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六款
00:39:02,435 00:39:26,636 第六款捐獻及贈予收入 第一項國庫儲物列數 宣讀完畢暫停保留 請宣讀第七款第七款其他收入 第七項主計總署 第六八項審計部第六九項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 第七十項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捐獎列第七項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第七二項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第七三項審計部台南市審計處
00:39:27,677 00:39:50,774 第七四項 省基部高雄市省基處 均五列數第八九項 財政部第九十項 國庫署第九一項 富稅署第九二項 台北國稅局第九三項 高雄國稅局第九四項 北區國稅局級所署第九五項 中區國稅局級所署第九六項 南區國稅局級所署第九七項 國用署級所署第九八項 國有財產署級所署第九九項 財政資訊中心
00:39:52,575 00:40:10,661 第二 五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二 六項銀行局第二 七項證券集貨局第二 八項保險局第二 九項檢查局 全策劃列宣讀完畢暫請保留二 稅出部分請宣讀第二款
00:40:11,516 00:40:29,569 二 稅出部分電話行政院主管第二項主席總署改列為十七億七千九百一十一萬四千元本項提案三案保留送運匯處理本項通過局議五十二項宣讀完畢暫請保留請宣讀第六款
00:40:30,984 00:41:00,338 第六款監察院主管第二項審計部改例為14億3254萬2千元本項通過決議28項第三項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第四項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第五項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第六項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第七項審計部台南市審計處第八項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均照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十款
00:41:00,868 00:41:08,538 第十款財政部主管第一項財政部改例為135億074萬7千元本項通過決議44項第二項國庫署改例為1018億7016萬9千元本項通過決議14項
00:41:18,630 00:41:24,254 第三項複稅署改令為213億8114萬3千元本項通過權益41項第四項台北國稅局改令為28億3194萬元本項通過權益1項第五項高雄國稅局改令為18億5272萬4千元本項通過權益2項第六項本區國稅局及所屬改令為31億7627萬5千元本項通過權益5項
00:41:47,549 00:42:01,337 第七項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改列為二十六億二千泡盤九十五萬九千元本項通過決議二項第八項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改列為二十一億一千四百一十九萬九千元本項通過決議一項
00:42:02,498 00:42:03,078 暫行保留請宣讀第24款
00:42:29,366 00:42:38,108 第24款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第一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列為2億7235萬1千元本項通過決議44項第二項銀行局改列為3億9534萬9千元本項通過決議20項第三項證券期貨局改列為4億202074萬8千元本項通過決議17項
00:42:56,499 00:43:13,056 第四項保險局改令為一億七千九百一十七萬千元本項通過決議十五項第五項檢察局改令為五億五千五百七十八萬元本項通過決議十項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二十七款
00:43:13,530 00:43:42,724 第二十七款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第三目 一般性補助款財政部主管照列第一目 一般性財務補助財政部照列本目通過決議二項第二目 一般性財務補助國庫署照列本目通過決議一項第十三項 一般性補助款其他照列第一目 一般性教育補助其他第二目 一般性交通補助其他第三目 一般性其他經濟服務補助其他第四目 一般性社會保險補助其他均無列數
00:43:43,524 00:44:06,939 第五目一般性社會救助補助其他第六目一般性福利服務補助其他第七目一般性專案補助其他捐兆劣第八目一般性平衡預算補助其他無劣數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29款第29款災害準備金兆劣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30款
00:44:07,403 00:44:08,585 暫行保留請宣讀三融資裁員調度部分
00:44:24,170 00:44:51,906 三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支償還一千二百六十五億元令稅入稅出差短一千七百二十七億二千一百一十八萬元合共上述融資調度數二千九百九十二億二千一百一十八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推薦省列自總預算案稅入稅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宣讀完畢
00:44:53,258 00:45:02,610 暫行保留請宣讀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審查結果一,稅務部分第二款
00:45:04,051 00:45:26,901 司法及法治委員會一 稅務部分第二款 罰款及賠償雙入第一項 總統府第二項 國事館第三項 國事館 條約文件館第七項 人事行政總署第八項 公共人力發展學院軍武念術第二項 立法院照列第二三項 司法院第二四項 最高法院第二五項 台北高台行政法院第二六項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00:45:27,421 00:45:47,681 第二七項陳情法院第二八項法官學院軍武練術第二九項台灣高等法院第三十項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三一項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三二項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三三項台灣高等法院花嶺分院第三四項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三五項台灣士林
00:45:48,842 00:46:16,025 地方法院 第三六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第三七項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第三八項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第三九項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第四十項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第四一項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第四二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第四三項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第四四項 臺灣江溢地方法院第四五項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第四六項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第四七項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00:46:16,585 00:46:41,402 第四八項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第四九項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第五十項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第五一項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第五二項 台灣金龍地方法院第五三項 台灣澎湖地方法院第五四項 台灣高雄少年級教師法院第五五項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軍場列第五六項 考試院第五七項 考學部第五八項 學習部第五九項
00:46:42,222 00:47:09,359 國家國關學院級所署第60項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管理局軍務五列署第61項監察院照列每項通過權益二項第98項防務部第99項司法文學院第100項防疫研究所第101項聯車署第102項交通署級所署第103項行政執行署級所署軍曉列第104項最高檢查署五列署第105項台灣高端檢查署
00:47:09,799 00:47:25,530 第106 向台灣高端檢查署台中檢查分數第107 向台灣高端檢查署台南檢查分數第108 向台灣高端檢查署高雄檢查分數第109 向台灣高端檢查署花蓮檢查分數第110 向台灣台北地方檢查署
00:47:26,050 00:47:49,503 第一 一項 臺灣適領地方檢查數第一 二項 臺灣新北地方檢查數第一 三項 臺灣桃園地方檢查數第一 四項 臺灣新竹地方檢查數第一 五項 臺灣苗栗地方檢查數第一 六項 臺灣台中地方檢查數第一 七項 臺灣南投地方檢查數第一 八項 臺灣彰化地方檢查數第一 九項 臺灣園林地方檢查數第一 二領項 臺灣嘉義地方檢查數
00:47:51,744 00:48:11,663 第一二一項 臺灣台南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二項 臺灣橋頭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三項 臺灣公雄地方檢查署第一二四項 臺灣屏東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五項 臺灣台東地方檢查署第一二六項 臺灣荒嶺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七項 臺灣宜蘭地方檢查署第一二八項 臺灣金龍地方檢查署
00:48:13,505 00:48:28,790 第129項 台灣火狐地方檢查署第130項 福建金文地方檢查署第131項 福建連江地方檢查署第132項 調查局群照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三款
00:48:29,554 00:48:49,478 第三館規配輸入第1項總統府第二項國事館區照列第三項國事館臺灣文憲館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14項司法院第15項最高法院第16項最高行政法院第17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18項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第19項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00:48:49,938 00:49:16,164 第二選項 存建法院第二項 就會財產及商業法院第二項 台灣高等法院第二項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二項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項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二項 台灣高等法院華聯分院第二項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二項 台灣水嶺地方法院第二項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第三項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第三項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00:49:16,704 00:49:37,902 第三二項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第三三項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第三四項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第三五項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第三六項 台灣遠嶺地方法院第三七項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第三八項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第三九項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第四十項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第四一項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
00:49:38,522 00:49:59,611 第四十項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第四十三項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第四十四項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第四十五項 臺灣接龍地方法院第四十六項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第四十七項 臺灣高雄少年級家事法院第四十八項 福建高大法院金額分院第四十九項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第五十項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00:50:00,091 00:50:25,286 第五一項 考試院第五二項 考學部第五三項 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第八二項 房屋第八三項 司法官學院第八四項 矯正署及所屬第八五項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第八六項 最高檢查署第八七項 台灣台北地方檢查署第八八項 台灣順嶺地方檢查署第八九項 台灣新北地方檢查署第九十項 台灣桃園地方檢查署
00:50:25,826 00:50:49,126 第九一項 臺灣新竹地方檢查署第九二項 臺灣苗栗地方檢查署第九三項 臺灣檀莊地方檢查署第九四項 臺灣南投地方檢查署第九五項 臺灣彰化地方檢查署第九六項 臺灣園林地方檢查署第九七項 臺灣嘉義地方檢查署第九八項 臺灣台南地方檢查署第九九項 臺灣橋頭地方檢查署第100項 臺灣高雄地方檢查署第1101項
00:50:50,907 00:51:12,535 臺灣屏東地方檢查署 第102項臺灣台東地方檢查署第103項臺灣花蓮地方檢查署第104項臺灣宜蘭地方檢查署第105項臺灣基隆地方檢查署第106項福建金門地方檢查署第107項調查局軍照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四款
00:51:13,581 00:51:38,397 第四館 財產輸入 第一項 總統府 第二項 國際安全會議第三項 國事館 第四項 國事館 條約文獻館第八項 人事行政總署 第九項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第二四項 立法院 第二四項 司法院第五項 最高法院 第二六項 最高行政法院第二七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第二八項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九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第三十項 城堅法院
00:51:38,837 00:52:05,342 第三一項 法援學院第三二項 經貿財政及商業法院第三三項 臺灣公德法院第三四項 臺灣公德法院台中分院第三五項 臺灣公德法院台南分院第三六項 臺灣公德法院高雄分院第三七項 臺灣公德法院花蓮分院第三八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三九項 臺灣順林地方法院第四十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第四一項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第四二項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00:52:05,902 00:52:31,761 第四三項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第四十項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第四五項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第四六項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第四七項 台灣榮嶺地方法院第四八項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第四十九項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第五十項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第五一項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第五二項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第五三項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第五四項
00:52:32,902 00:52:47,317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第五五項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第五六項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第五七項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第五八項 臺灣高雄少年級教師法院第五九項 福建高端法院進門分院
00:52:47,777 00:53:09,745 第六十項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第六一項 福建嶺江地方法院第六萬項 考試院第六三項 考選部第六四項 詮釋部第六五項 公務人員保送及派出委員會第六六項 國家管管學院及所屬軍場列第六七項 公務人員退休輔助基金管理局五列署第六八項 監察院第108項 防務部
00:53:11,366 00:53:32,594 第109項 司法官學院第111項 防疫研究所第111項 聯政署第112項 長征署及所署第113項 行政執行署及所署第114項 最高檢查署第115項 臺灣高等檢查署第116項 臺灣高等檢查署台中檢查分數第117項 臺灣高等檢查署台南檢查分數第118項 臺灣高等檢查署高雄檢查分數第119項 臺灣高等檢查署花蓮檢查分數
00:53:39,597 00:53:57,178 第一二零向臺灣高等檢查署支援產權檢查分數第一二一向臺灣臺北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二向臺灣士林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三向臺灣新北地方檢查署第一二四向臺灣桃園地方檢查署第一二五向臺灣新竹地方檢查署
00:53:57,598 00:54:07,463 第126項 台灣苗栗地方檢查數第127項 台灣台中地方檢查數第128項 台灣南投地方檢查數第129項 台灣彰化地方檢查數第130項 台灣雲林地方檢查數第131項 台灣江義地方檢查數第132項 台灣台南地方檢查數第133項 台灣橋頭地方檢查數第134項 台灣高雄地方檢查數第135項 台灣屏東地方檢查數第136項 台灣台東地方檢查數
00:54:26,954 00:54:27,714 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七款
00:54:56,584 00:55:18,186 第七款其他輸出第一項總統府第二項國際安全會議第三項國事館第四項國事館台灣文獻館第八項人事行政總署第九項公共人力發展學院第二三項立法院第二四項司法院第二五項最高法院第二六項最高行政法院第二七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八項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九項台灣
00:55:19,647 00:55:41,466 第29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30項 純潔法院第31項 法官學院第32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第33項 台灣高等法院第34項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35項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36項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37項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第38項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00:55:42,086 00:56:07,791 第三九項 臺灣樹林地方法院第四十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第四一項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第四六項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第四三項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第四四項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第四五項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第四六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第四七項 臺灣榮林地方法院第四八項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第四九項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第五十項 臺灣角頭地方法院
00:56:08,351 00:56:36,941 第五一項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第五二項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第五三項 臺灣台東地方法院第五四項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第五五項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第五六項 臺灣接龍地方法院第五七項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第五八項 臺灣高雄少年級教授法院第五九項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第六十項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群照列第六一項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無列數第六一項 考試員照列
00:56:37,481 00:56:55,491 第六三項考選部務列數第六四項程序部第六項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第六六項國家法官學院級數數第六七項檢察院第107項法務部第108項司法官學院第109項聯戰署第110項矯正署級數數第111項行政執行署級數數第112項最高檢察署第113項台灣高等檢察署
00:57:03,015 00:57:23,881 第一四項台灣高端檢查署台中檢查分數第一五項台灣高端檢查署台南檢查分數第一六項台灣高端檢查署高雄檢查分數第一七項台灣高端檢查署花蓮檢查分數第一八項台灣高端檢查署智慧財政檢查分數第一九項台灣台北地方檢查署第一二零項
00:57:24,801 00:57:48,980 台灣遜嶺地方檢查數 第一二一項 台灣新北地方檢查數第一二二項 台灣桃園地方檢查數第一二三項 台灣新竹地方檢查數第一二四項 台灣苗栗地方檢查數第一二五項 台灣台中地方檢查數第一二六項 台灣南投地方檢查數第一二七項 台灣彰化地方檢查數第一二八項 台灣雲林地方檢查數第一二九項 台灣嘉義地方檢查數
00:57:50,081 00:58:03,369 第130項 臺灣台南地方檢查署第131項 臺灣橋頭地方檢查署第132項 臺灣高雄地方檢查署第133項 臺灣屏東地方檢查署第134項 臺灣台東地方檢查署第135項 臺灣花蓮地方檢查署第136項 臺灣野蘭地方檢查署第137項 臺灣基隆地方檢查署第138項 臺灣澎湖地方檢查署第139項 福建高等檢查署基本檢查分數第140項 福建
00:58:17,737 00:58:30,662 金門地方檢查署第一四項調查局群照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稅出部分第一款稅出部分第一款總統府主管第一項總統府
00:58:32,318 00:58:57,471 改列為11億5721萬1千元本項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10項第二項國家安全會議改列為2億4623萬1千元本項提案6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4項第三項國事館照列本項通過決議8項第四項國事館台灣文獻館照列本項通過決議6項宣讀完畢
00:59:00,787 00:59:24,706 暫請保留請宣讀第二款第二款行政院主委第三項人事行政總署改列為二十三億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五千元本項第三案保留送優惠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二十六項第四項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超列本項通過決議三項宣讀完畢暫請保留請宣讀第三款
00:59:25,145 00:59:25,526 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四款
00:59:37,182 00:59:58,946 第四款司法院主管第一項司法院改例為四十億六千四百五十九萬七千元本項提案四案保留送用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三十八項第二項最高法院第三項最高行政法院第四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項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第六項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七項全監法院均照列
00:59:59,406 01:00:16,957 第八項 法官學院 照列本項 通過決議一項第九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照列第十項 台灣公德法院 照列本項 通過決議一項第十一項 台灣公德法院 台中分院第一二項 台灣公德法院 台南分院第十三項 台灣公德法院 高雄
01:00:17,657 01:00:32,193 分院第14項 臺灣公正法院花蓮分院均照列第15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16項 臺灣市嶺地方法院照列第17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二項
01:00:33,454 01:01:01,931 第一八項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一九項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二十項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二十一項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二十二項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第二十三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第二十四項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均照列第二十五項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一項
01:01:03,212 01:01:23,841 第20項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照列第27項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項第28項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照列第29項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項第30項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照列本項通過決議項第31項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照列
01:01:24,921 01:01:25,741 暫停保留 請宣讀第五款
01:01:51,226 01:02:16,882 第五款考試院主管第一項考試院改例為三億四千二百五十萬九千元本項通過決議十三項第二項考選部照列本項提案一案保留送優惠處理本項通過決議十三項第三項詮釋部改例為三百九十六億一千六百三十五萬八千元本項提案一案保留送優惠處理本項通過決議十四項
01:02:18,925 01:02:40,809 第四項公務人員保障季培訓委員會改列為二億五千三百二十一萬二千元本項提案也要保留受優惠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七項第五項國家委員會學院級所屬第六項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管理局勸告列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六款
01:02:41,482 01:03:08,541 第六款監察院主管第一項監察院改例為十一億四千七百一十八萬四千元本項提案十五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二十五項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第十二款第十二款房屋部主管第一項房屋部改例為二十九億六千二零三十七萬八千元本項提案七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三十八項
01:03:10,819 01:03:28,520 第2項司法官學院第3項法醫研究所均照列第4項廉政署照列本項通過決議4項第5項找專署及所署照列本項提案二案保留送院會主理本項通過決議14項第6項行政執行署及所署照列本項通過決議2項
01:03:30,905 01:03:59,834 第七項最高檢查署照列本項提案也要保留順序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二項第八項台灣高端檢查署照列本項通過決議二項第九項台灣高端檢查署台中檢查分數第十項台灣高端檢查署台南檢查分數第一項台灣高端檢查署高雄檢查分數第二項台灣高端檢查署華麗檢查分數第三項台灣高端檢查署智慧財產檢查分數第四項台灣台北地方檢查署
01:04:00,274 01:04:09,423 第15項 臺灣遜嶺地方檢查署第16項 臺灣新北地方檢查署第17項 臺灣桃園地方檢查署第18項 臺灣新竹地方檢查署第19項 臺灣苗栗地方檢查署第20項 臺灣台中地方檢查署第21項 臺灣南投地方檢查署第22項 臺灣彰化地方檢查署
01:04:20,593 01:04:40,605 第二三項 臺灣雲林地方檢查署第二四項 臺灣嘉義地方檢查署第二五項 臺灣台南地方檢查署第二六項 臺灣橋頭地方檢查署第二七項 臺灣高雄地方檢查署第二八項 臺灣屏東地方檢查署第二九項 臺灣台東地方檢查署第三十項 臺灣花蓮地方檢查署第三一項 臺灣宜蘭地方檢查署第三二項 臺灣接龍地方檢查署
01:04:43,126 01:05:09,898 第三三項 台灣澎湖地方檢查署第三四項 福建高等檢查署金門檢查分署第三五項 福建金門地方檢查署第三六項 福建連江地方檢查署軍照列第三七項 調查局照列本項通過舉議六項有關正式撇稅出預算隨通以上金官免審查結果調整宣讀完畢暫請保留抱怨會
01:05:11,189 01:05:37,860 本案各款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請院長召集協商做以下決議請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討論事項第四案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集中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宣讀審查報告
01:05:40,278 01:05:56,267 委員財政委員會與更委員會依照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存存案和附屬單位算計總計表業及分業部分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自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分別舉行會議審查行政院所受
01:05:56,827 01:06:11,40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財政案附屬單元預算營業結婚營業部分為截至一百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至暢遊內政 外交及國防 經濟 財政 教育及文化交通 社會福利及外商環境委員會 社會家 審查 報告 送達
01:06:13,442 01:06:28,550 智慧及會者列入本次審查總報告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提出這審查報告由財政委員會會總整理於115年7月1日舉行全英委員會議討論後完成審查總報告全項結果如下
01:06:29,770 01:06:44,759 1 營業部分審查結果因經濟財政交通委員會715年6月26日尚未提出審查報告原尚無審查結果至於所得稅費用及盈虧公務事項是院會審確定後再用行政院議法核算及分配
01:06:45,319 01:07:07,598 各單位有關業務計畫轉投資、重大結社資金運用及資產負債預計等部分應分別依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二、分業部分依作業基金審查結果應內政或交集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負責審查部分7.115 年 6 月 26 日省委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職位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01:07:11,641 01:07:26,219 原司法刑法就與換審查結果增列業務總收入五百萬元增列業務總支出四百五十萬元增列本期剩餘五十萬元至於愚蠢撥滾事項是因為換審議確定後再由行政院依法核算及分配
01:07:26,900 01:07:43,607 各單位有關之業務計劃轉投資、固定資產之際、順改和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及資金運用等部分因分辨業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而債務基金審查結果,因財政委員會計115年16月26日尚未提出審查報告,原審務審查結果
01:07:45,388 01:08:05,166 3.特別輸入基金審查結果因內政經濟財政交易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基金會社環境委員會負責審查部分7.115年6月26日上位加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職位及列入審查總報告原資管及房間委員會審查結果均照列至於各單位之業務企劃及資金運用等部分
01:08:05,566 01:08:24,078 因分別應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4.資本計畫經經審查結果因外交及國防務委員會7.115年6月26日尚未提出審查報告原尚無審查結果3.信託基金部分審查結果因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01:08:25,359 01:08:46,406 負責審查部分 其一百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社會交易審查結果 送財政委員會 職位及列入審查總報告原司法及法政委會審查結果均較列非營業部分 司法及法政委會審查結果均須交由黨團協商約會討論時 由翁召集委員小林 莊召集委員瑞秀出席說明
01:08:46,765 01:08:50,569 現在請司法及法治委員會翁召集委員小林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
01:09:11,020 01:09:37,388 一 處理預算案之議事成立案單位或基金別依序宣讀後均暫行保留四 協商後再行處理報案會請宣讀六 非營業部分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加法務部主管一 作業基金
01:09:38,371 01:09:54,70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繳付房屋部主管一作業基金房屋部繳稅機關作業基金一業務計劃因應局業務收支轉投資不定資產精神改良或送給資金用等相關審查計畫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一業務總收入改定為11億2739萬6千元
01:09:57,685 01:10:19,899 二 業務總支出改例為十二億四千八百三十一萬六千元三 本期短促改例為一億二千二零九十二萬元三 結繳公募金額四 轉投資計劃均無劣數五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過程照列六 國庫增多基金額無劣數宣讀完畢暫請保留請宣讀二 特別收入基金
01:10:20,546 01:10:45,087 二 特別輸入基金毒品防射基金依業務計畫 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從調整二 基金來源用途僅餘處 依基金來源二 基金用途三 本期短處全場列三 結構公庫列數宣讀完畢暫行保留請宣讀以考試院考選部主管一 作業基金
01:10:45,782 01:11:10,119 一 考試院考選部主管一 出業基金考選業務基金一 業務計畫一 應用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相關審查結果隨從調整二 業務收支一 業務總收入二 業務總支出三 本期剩餘均照列三 結效公庫金額資產投資計畫均無劣數五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六 國庫增波基金額均照列七 補辦預算無劣數宣讀完畢
01:11:12,615 01:11:41,036 暫行保留請宣讀七信託基金部分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甲人事行政總署主管一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甲人事行政總署主管一中央公教委員集団救助基金一基金運用計畫一依據收支與數目報告等相關審查結果受到調整二總收入三總支出四本期剩餘勸照列宣讀完畢
01:11:42,083 01:11:48,766 暫行保留 請宣讀一 考試院全序部主管一暫行保留 請宣讀二
01:12:04,187 01:12:04,527 暫行保留發言會
01:12:22,116 01:12:41,354 本案各單位或基金別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請院長召集協商做以下決議請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討論事項第五案
01:12:42,765 01:12:51,397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之一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1:12:52,918 01:13:16,033 本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3 年 5 月 27 日及 125 年 6 月 11 日分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並按審查 上開法案分別由吳趙景委員 宗憲及翁趙景委員 小林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及黨團說明提案要質問法務部及相關機關應邀指派代表立行說明並當副委員詢問
01:13:17,754 01:13:18,935 請召集委員 翁委員 小林補充說明
01:13:42,932 01:13:58,917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異議?沒有異議本案禁以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中華民國刑法請宣讀第八十條
01:13:59,912 01:14:17,401 第八十條追訴權應相列期間內為其所有消滅一犯罪重本行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罪重本行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01:14:17,961 01:14:36,170 三 犯罪重本行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 犯罪重本行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均已獲罰金之罪者五年其項節限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01:14:36,730 01:15:03,125 法案第二百二十一條是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或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罪者與被害人滿二十歲前不進入第一項期間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委員王玉敏等提案第八十條之一不予徵定第八十三條維持現行條文
01:15:05,560 01:15:07,324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黨團分別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異議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是條文
01:15:16,175 01:15:39,182 第八十條追溯權因下令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 犯罪重本行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再此現二 犯罪重本行為三年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 犯罪重本行為一年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01:15:39,802 01:15:54,594 四 犯罪重本行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 均一獲罰金之罪者五年其上其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第221條至第227條 第228條 第229條
01:16:00,018 01:16:26,877 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或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罪者於被害人滿二十歲以前不進入第一項期間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通過
01:16:31,984 01:16:35,472 繼續處理審查會所做的附帶決議請藝術人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01:16:40,476 01:17:01,630 審查會通過附帶決議二項一請法務部參照澳洲等國家經驗啟動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國家賠償法之修法研議並於六個月內提出修法進度報告二建起司法院就兒少性侵害案件依據相關實務見解研議審理指引並以本法修正條文實行後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01:17:02,190 01:17:31,123 另鑒於性侵案件實務上通報起訴與定罪率仍存在明顯落差且額上性侵案件有其特殊性建請司法院會同行政院相關機關評估是否有必要就性侵害犯罪之證據法則等提出法治影響研究評估及具體修法與實務改革方案並於本條文施行後一年內就前述整體檢討進度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異議沒有異議決定照案通過
01:17:34,969 01:17:45,389 討論事項第六案中華民國刑法實行法第八條之一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1:17:46,926 01:18:09,673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3日及115年6月11日分別散開全體委員會議並案審查傷害法案由汪壯景委員小林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指揮法務部及相關機關應邀指派代表列起說明並答問委員詢問由候委員於聽取報告並詢談完畢後審約到底討論進行主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畢
01:18:14,654 01:18:18,395 請召集委員翁委員小林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需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議會有異議沒有異議
01:18:37,113 01:18:47,911 本案經應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一維持現行條文請宣讀第八條之二
01:18:48,598 01:19:16,334 第八條之二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0日修正之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單書施行前其追溯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使用修正後持規定不是用解條之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修正之刑法第八十條第三項施行前其追溯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使用修正後持規定不是用解條之規定宣讀完畢
01:19:17,984 01:19:36,033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委員王潔等委員林月琴等委員蔡其昌等委員王美惠等委員吳思瑤等及委員羅志強等分別提案第八條之三均不予增訂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黨團分別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議會有異議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01:19:45,529 01:20:12,250 第八條之二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0日修正執行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單書施行前其追溯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是用修正後持規定不是用前調持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修正執行法第八十條第三項施行前其追溯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是用修正後持規定不是用前調持規定宣讀完畢
01:20:14,031 01:20:35,422 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中華民國刑法私刑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通過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01:20:38,415 01:20:45,724 經知會各黨團同意處理到此為止另依黨團共識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繼續處理復議案
01:20:50,814 01:21:10,78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十六次會議增列報告四項第31及第72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現做以下決定令定期處理抱怨會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