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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 00:28:59,605 | 00:29:01,168 | 抱怨會現在繼續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
| 00:29:07,403 | 00:29:35,372 | 依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決定事項依各黨團同意6月23日星期二與6月12日星期五16日星期二合併為一次會議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二第15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草案禁送院會處理主持人韓國瑜江啟臣協商代表傅坤祺徐宇貞林佩祥蔡啟昌莊惠雄范雲陳青龍王安祥邱慧路宣讀完畢 |
| 00:29:36,713 | 00:30:04,525 | 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違意通過115年5月29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決定如下1.各黨團同意6月23日星期二與6月12日星期五、16日星期二合併為一次會議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2.第15次會議亦是日程以草案盡眾院會處理 |
| 00:30:07,349 | 00:30:20,740 | 抱怨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宗教團體以自然的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
| 00:30:22,950 | 00:30:36,715 | 本院內政委員會於115年5月18日召開全英委員會議時查雙凱草案由內政委員會李教級委員博弈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並邀請相關機關列席報告並備諮詢 |
| 00:30:38,295 | 00:31:00,361 | 於報告及詢談完畢 宣即進行條文審查與會委員於聽取說明及討論後將全案並案審查完畢本案並案審查完畢 擬據審查報告提報約會討論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並推請李交集委員博弈與約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李委員博弈補充說明補充說明 |
| 00:31:05,114 | 00:31:12,237 |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需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願會有依本案經依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宗教團體以自然的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請宣讀第五條 |
| 00:31:24,468 | 00:31:51,979 | 第五條 宗教團體得就前條第一項不動產於本條例實行之日期六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任與其不予受利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七條 維持現行條文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黨團分別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違一 別有違一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
| 00:31:54,045 | 00:32:20,631 | 第五條 宗教團體得就前條第一項不動產於本條例實行之日起六年內將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神任與其不予受理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宗教團體以自然的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 |
| 00:32:31,889 | 00:32:39,918 | 保安會討論事項第三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
| 00:32:41,209 | 00:33:03,961 | 本月社會福利及衛生委員會分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全監草案會議由林兆吉委員約請擔任主席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環境部部長彭啟明說明提案要旨回應委員提案並配質詢令內政部等一應邀列席備詢與會員於聽取說明及詢談完畢後進行充分討論完成本案審查 |
| 00:33:05,615 | 00:33:08,098 | 請召集委員林委員願請補充說明補充說明 |
| 00:33:23,834 | 00:33:50,273 |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需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沒有異議本案進一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請宣讀名稱資源循環推動法宣讀完畢照審查會名稱通過請宣讀第一章第一章總則宣讀完畢 |
| 00:33:51,368 | 00:34:20,547 | 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宣讀第一條第一條為節約自然資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減少廢棄物產生減輕環境負荷建立永續發展之循環行社會特制定本法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第二條第二條本法所佔主管機關在中央委員環境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三條 |
| 00:34:21,636 | 00:34:49,952 | 第三條本法用詞定如下一再生資源指原效用檢視之物質具經濟及循環利用技術可行性並依本法公告覆核准再使用或再生利用者二循環利用指再生資源再使用或再生利用之行為三再使用指為改變原物質形態將再生資源直接重複使用或經過適當程序恢復原供用或部分供用後使用之行為 |
| 00:34:50,712 | 00:35:06,131 | 四 再生利用 只改變原物質形態或與其他物質結合工作為材料 燃料 肥料 飼料 填料 土壤改良等用途或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使再生資源產生公用之行為 |
| 00:35:06,912 | 00:35:29,563 | 五、試驗指凡從事生產、製造、運輸、販賣、教育、研究、訓練、工程施工及服務活動之公司、行後、機構、非法人團體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六、再生產品只以一定比例以上之再生資源為原料所製成之產品宣傳完畢詹老師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條 |
| 00:35:30,475 | 00:35:56,073 | 第四條為達成資源永續利用在可行之技術及經濟為基礎下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但經生命周期考量可得最佳整體環境效益者不在此限宣傳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五條 |
| 00:35:56,960 | 00:36:13,053 | 第五條適應於進行事業活動時應循下列原則以減少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質產生及促進資源循環一選用清潔生產技術二對於原料之使用應採取減少廢棄物產生之必要措施 |
| 00:36:13,653 | 00:36:39,383 | 三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后因自行或供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者应进行能源回收或妥善处理四从事物品容器制制造贩卖制事业有责任提升产品耐用年限及落实修缮服务及抑制该物品容器成为废弃物并因潮促使该产品利于资源循环之方向进行产品之研发设计及标识材质种类 |
| 00:36:40,043 | 00:37:09,139 | 五 從事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提供者應訂定並執行相關管理機制促使並引導利用其平台進行交易之事業或個人落實包裝減量及促進資源循環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例通過第六條第六條國民應減少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資產生盡可能延長產品使用年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之產品或服務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例通過第七條 |
| 00:37:09,878 | 00:37:27,891 | 第七條 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本法規定之查核審查、宣導、訓練、輔導、評鑑、獎勵、補助及研究相關事宜宣讀完畢到審查會條通過第八條 |
| 00:37:28,632 | 00:37:52,000 | 第八條主管機關或目的世界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司場所實施本法鎖定資源循環相關產品服務營造營建工程物品包裝容器製造輸入販賣使用情形及再生資源創新實驗運作或執行之檢查或令其提供有關資料受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 00:37:52,720 | 00:38:09,572 |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實施前項制檢查得請求有關機關或法人團體協助或提供必要之資料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例通過請宣讀第二章第二章政府機關權責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宣讀第九條 |
| 00:38:14,827 | 00:38:41,016 | 第九條 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其全責事項如下一 能源製造及商業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經濟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二 科學園區資源循環事項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三 運輸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交通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 |
| 00:38:42,556 | 00:39:07,151 | 四 農業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農業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五 建築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內政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六 工程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七 環境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 |
| 00:39:09,172 | 00:39:37,602 | 八 綠色金融資源循環事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九 科技研發及推動資源循環事項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及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十 衛生福利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衛生福利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十一 其他資源循環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警行政院指定之 |
| 00:39:38,442 | 00:40:00,672 |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現行條文第七條刪除請宣讀第十條第十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輔導事業規劃導入源頭原料及資源使還推動機制並培育資源使還技術研發人才及推廣教育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十一條 |
| 00:40:01,431 | 00:40:14,359 | 第十一條中央主管機關應依五國環境狀況資源循環目標參著國際現況與國內情勢變化及第九條分工事項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定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以下簡稱資源循環計畫 |
| 00:40:17,521 | 00:40:36,683 | 報警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並對外公開且至少每五年檢討一次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依前項資源循環計畫推動資源循環由中央主管機關縱整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情形每年編寫資源循環推動成果報告 |
| 00:40:37,704 | 00:41:06,002 | 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對外公開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資源循環計畫擬定資源循環行動計畫一項簡稱行動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並對外公開且至少每五年檢討一次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每年編寫行動計畫成果報告對外公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縣行條文第八條刪除請宣讀第十二條 |
| 00:41:06,704 | 00:41:25,701 | 第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執行前條第一項之第三項職權應組成資源循環推動會以下檢測推動會負責召集督導相關部會研議寫上評估整合最定期推動前條資源循環政策措施推動會致召集人一人由環境部部長擔任 |
| 00:41:26,522 | 00:41:55,189 | 委員任期二年由相關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組成其中政府機關代表應由副首長以上主管擔任學者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環境保護團體代表不得少於推動會全體之四分之一推動會執會記錄應對外公開但涉及國家揭秘或營業秘密者不在此限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第三章 |
| 00:41:55,799 | 00:42:05,390 | 第三章循環永續管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宣讀第一節第一節綠色設計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結名通過請宣讀第三條 |
| 00:42:11,229 | 00:42:38,569 | 第十三條為提升成品與營建工程永續性資源使用效率及延長使用壽命中央主管及觀音規劃成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其內容包括下列項目一使用單一易於分解拆解或資源循環之材質二使用一定比率或數量之再生力材料三易維修可升級或提升耐用性四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害環境物質 |
| 00:42:39,289 | 00:43:07,292 | 五 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 減少廢棄物六 其他於生命週期節約能自願使用及減少廢棄物之設計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前項綠色設計原則之內容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綠色設計準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綠色設計原則檢討所主管之相關法令並輔導事業遵行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十四條 |
| 00:43:08,462 | 00:43:32,208 | 第十四條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一定種類規模是成品應遵循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其製造輸入業者應於公告鎖定期限檢據產品綠色設計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符合綠色設計準則及發給循環標誌非屬前項指定公告是成品其製造輸入業者得自願遵循綠色設計 |
| 00:43:34,168 | 00:43:56,431 | 準則並檢據產品綠色設計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符合綠色設計準則及發給循環標誌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產品應使用一定比率或數量再生力材料者及製造輸入業者應提送再生力材料來源使用總量、產品產量及銷量等資料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 |
| 00:43:58,525 | 00:44:05,718 | 驗證方式或機構查驗後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第二項是申請程序綠色設計準則指新的規範與評估驗證機制應循環指 |
| 00:44:10,922 | 00:44:27,436 | 原則項目產品綠色設計文件應記載事項審查標誌核定事項變更查核抽樣檢驗肺止瘀前項資料被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分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15條 |
| 00:44:28,499 | 00:44:52,161 | 第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一定規模的營建工程其工程主辦機關或其造人應於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遵循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前項指定項目檢討營建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及作業規範相關規定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節 |
| 00:44:53,103 | 00:44:58,269 | 第二節源頭解料宣讀完畢照審查會解明通過第16條 |
| 00:44:59,383 | 00:45:26,241 | 第十六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重複使用目標及方式及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於公告鎖定期限檢據重複使用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非屬前項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檢據重複使用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
| 00:45:27,202 | 00:45:43,938 | 並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被查請向床戶使用計畫印記載事項、申請一倍文件、審查核選事項、管理變更廢紙、執行成果被查及其他應遵形式上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17條 |
| 00:45:46,857 | 00:46:01,103 | 第十七條中央主管機關等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輕減量目標及方式指定事業應於公告所定期限檢據減量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卷並提送執行承諾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 00:46:02,564 | 00:46:29,709 | 非屬前項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檢據減量計畫從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二項減量計畫應記載事項申請應備文件審查核准事項管理變更費指執行成果備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詢問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18條 |
| 00:46:30,816 | 00:46:49,211 | 第十八條,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禁止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經限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者,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業者,應定期提送營業量、生產量、進口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 |
| 00:46:49,791 | 00:47:10,703 | 使用量原料供应来源相关资料报中央主管机关备查一过度耗用难资源二含长期不易腐化之成分三含有害物质之成分四有回收困难或干扰回收体系之余五有严重污染环境之余前线物品或其包装容器禁止限制之方式与范围 |
| 00:47:11,363 | 00:47:26,790 | 各盤鎖定其行之認定資料被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瑕事先是主管機關得知環境治理條件差異就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管制對象 |
| 00:47:27,690 | 00:47:55,473 | 項目期限減量限制使用方式訂定較前項公告更加嚴格制製法規或管制措施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不符合第二項公告前項制製法規或管制措施時下順便謝主管機關得令產品之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業者將產品下架銷毀推運或為其他適當處置宣讀完畢造審查會條例通過第19條 |
| 00:47:57,352 | 00:48:20,169 |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質運輸或販賣包裝之減量目標空間比例 層數 使用材質之種類及數量其製造運輸販賣業者應依公告事項辦理其項業者應將辦理減量成果報告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備查程序減量成果報告提報方式 |
| 00:48:20,709 | 00:48:36,146 | 其限應計算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儲管機關公告之輸入業者輸入第一項指定公告物品者其餘銷售該物品實質包裝應符合該項公告之規定宣討完畢照審查會條件通過第二十條 |
| 00:48:37,827 | 00:48:51,495 | 20.中央主管機關的決定公告物品之延長使用目標及方式,其製造、輸入或販賣該物品之業者應以下列決定方式辦理,並設置必要設施,且執行全國營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1. |
| 00:48:51,495 | 00:48:54,036 | 提供使用過這物品回收服務。2. |
| 00:48:54,036 | 00:48:55,417 | 重複填充。3. |
| 00:48:55,417 | 00:48:58,599 | 提供租賃、押金回收或回購服務。4. |
| 00:48:58,599 | 00:49:00,901 | 提供維修服務及設置維修站點。 |
| 00:49:01,701 | 00:49:25,584 | 五 提供一定保固年限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方式其向必要設施設置方式物品延長使用執行成果配查及其他應遵形式上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三節第三節 永續消費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結明通過第二十一條 |
| 00:49:26,434 | 00:49:49,549 | 第二十一條製造輸入販賣提供下列產品服務專業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事情核准使用循環標誌並應依核准事項使用循環標誌與其產品包裝或服務場所依循環產品使用易於資源循環材質一定比率再生產量或符合綠色設計準則等促進資源循環特性之產品 |
| 00:49:50,109 | 00:50:13,255 | 二 循環服務提供物品或其包裝容器重複或延長使用等促進次元循環方設置服務前項循環標誌使用者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審查核准事項使用與標設置管理變更查核搓樣檢驗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循環標誌產品或服務 |
| 00:50:14,975 | 00:50:21,598 | 其產品製造、輸入、販賣或服務提供業者不得擅自使用、變造或不當使用第一項之循環標誌宣讀完畢 |
| 00:50:26,840 | 00:50:46,048 | 第二十二條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依公告鎖定期限方式揭露及標示下列資訊一使用之材質及再生力材料比率二包裝材質其重量三可維修性耐用性及維修方式 |
| 00:50:46,648 | 00:51:12,581 | 四 回收拆解及再利用方式五 分類回收標誌六 使用具唯一成品是編碼者因動態更新流向追溯及品質驗證資訊其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非屬前項指定公告制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揭露及標示前項櫃款資訊前項物品或其包裝容器資訊之計算方式 |
| 00:51:13,021 | 00:51:26,069 | 可維修性耐用性評估方式標誌圖樣揭露及標誌內容與方式管理及其他應遵形式相似辦法由中央主管盡快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23條 |
| 00:51:27,935 | 00:51:55,513 | 第23條製造輸入販賣產品或提供服務業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環保標章使用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並發給證書者應將環保標章標示於產品包裝或服務場所依前項規定取得環保標章使用權之業者應提送環保標章使用情形產品產料銷售量等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備償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抽樣檢驗產品 |
| 00:51:57,560 | 00:52:14,723 | 前兩項環保標章使用全職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審查分類標示使用管理變更查核重樣檢驗廢止資料提報及其他應遵形式上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十四條 |
| 00:52:15,475 | 00:52:32,047 | 第24條未取得環保標章使用權之日子輸入、販賣或提供服務業者不得有效力行為一、擅自使用環保標章與產品包裝或其他消費者能取得之文件或資訊二、擅自使用環保標章證書、證號或文字進行標示、宣傳 |
| 00:52:35,129 | 00:52:55,749 | 廣告或其他對外之表示3.變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或標章圖示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當使用環保標章這情形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章第四章 再生資源運作管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第25條 |
| 00:52:57,219 | 00:53:21,742 | 第25條 得再使用之再生資源項目 由中央主管儘管公告之再生資源再使用之清運儲存方法設施規範再使用規範 記錄管理及其他應對形式上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儘管定之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 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儘管公告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儲存方法設施規範再生利用規範 |
| 00:53:22,943 | 00:53:50,679 | 記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者事業得檢舉再使用再生利用計畫分別向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再生資源項目且向再使用再生利用計畫署應暫明事項分別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26條 |
| 00:53:52,113 | 00:54:16,281 | 第26條 再生資源為廢棄物品 包裝或容器者中央主管金管德決定其製造 輸入 販賣或使用業者共同成立或加入既有生產者責任組織以下簡稱生產者責任組織負擔再生資源之回收 清除及循環利用之產物與實際執行責任中央主管金管德決定其向生產者 |
| 00:54:17,081 | 00:54:37,952 | 責任組織應指定之目標循環利用方式及必要設施規劃循環利用計畫並於公告期限內檢據該計畫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並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計畫辦理生產者責任組織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傳輸方式定期申報循環利用情形第二項生產者 |
| 00:54:39,313 | 00:55:07,284 | 責任組織應遵循之循環利用目標方式設施設置循環利用計畫應有之內容及前項申報方設及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再順次元為失業活動產生之物品包裝或容器者則第二項循環利用計畫的審查與核准以及循環利用計畫執行情形之遷都與考核由中央目的失業主管機關為之宣言完畢 |
| 00:55:08,144 | 00:55:28,559 |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再宣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者得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其標準再宣產品不符合前項標準者不適用第五章輔導獎勵措施之規定宣傳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十八條 |
| 00:55:29,366 | 00:55:57,171 | 第28條為有效循環利用國內再生資源中央主管機關的限制或禁止再生資源之輸入或輸出經限制輸入或輸出者應申請職項事先是主管機關許可後時得輸入或輸出且將再生資源輸入或輸出之限制禁止申請許可追資格應備文件審查許可事項許可期限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範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 |
| 00:55:57,711 | 00:55:59,296 |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29條 |
| 00:56:00,444 | 00:56:27,586 | 第2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決定公告這事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再生資源之產生 儲存 侵運 再使用 再生利用輸入 輸出 過境或轉口信息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網路傳輸以外之方式申報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30條 |
| 00:56:28,666 | 00:56:44,114 | 第30條再生資源為依規定循環利用者視為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回收清除處理再生資源無法再使用再生利用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31條 |
| 00:56:45,851 | 00:57:08,461 | 第31條再宣自願屬依廢棄物行李法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者及回收儲存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之繳納依廢棄物行李法之規定辦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第5章第5章輔導整理措施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宣讀第32條 |
| 00:57:10,134 | 00:57:32,155 | 第三十二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供應事業或機構軍事機關勤捐法人應優先採購下列的產品或服務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績效平和一 環保標商產品二 依第21條核准使用循環標誌之循環產品或循環服務三 其他環境保護產品及具綠色意涵之產品或服務 |
| 00:57:32,876 | 00:57:56,888 | 前項應優先採購之產品或服務種類績效平和作業及其他有關市場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促進產品回收及延長使用技術優先採購第一項之產品或服務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民間企業或團體優先採購第一項之產品或服務績效有兩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以獎勵宣讀完畢 |
| 00:57:59,389 | 00:58:21,349 |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 為促進資源循環 事業資源提供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源頭減量重複使用 延長使用或其他有利資源循環服務即向有兩者 中央主管機關得益獎勵或輔助 宣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第三十四條 |
| 00:58:22,230 | 00:58:36,474 | 第34條事業獲個人辦理綠色設計源頭顯亮永續消費再使用再三利用之相關技術開發人才培訓實際運用執行與管理皆交由兩者中央主管機關的與蔣靈活輔助為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 |
| 00:58:40,675 | 00:58:59,504 | 事業投資與循環利用及循環永續管理之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設備控制支出金額等因有關稅法、產業創新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捐主管機關等考量偏遠原住民族地區及離島地區之需要訂定輔導補助計畫第一項第32條第4項及前條獎勵或補助之條件 |
| 00:59:04,747 | 00:59:30,621 | 方式審查程序費者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中央主管機關的協調有關機關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針對事業投資與本法資源循環各項措施優先給予融資管道及信用保證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三十六條 |
| 00:59:31,857 | 00:59:54,823 | 第36條 為促進資源循環引進技術及人才 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之研究創新與發展 主管機關或目的世界主管機關等一個地區資源循環產業之土地需求規劃實施環保科技或資源循環專用區 前向專用區及環保技術或資源循環之用地 涉及都市計畫平等者 |
| 00:59:55,263 | 01:00:22,870 | 主管機關等旅居可行性規劃報告會同都市計劃主管機關依都市計劃法第27條規定辦理變更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者主管機關應依國土計劃法區域計劃法相關規定辦理前項專用區其用地經都市計劃國土計劃或區域計劃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或使用後屬公有土地者得辦理不用或出租與刑判人不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限制 |
| 01:00:23,510 | 01:00:39,214 | 第二項專用區及用地如不為環保科技或資源循環之用途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通知土地主管機關終止租約並通知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主管機關以《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產業園區規劃開發時主管機關得以該地區新辦資源循環之土地需求 |
| 01:00:49,477 | 01:01:07,441 | 要求產業與園區開發單位應預留資源循環用地宣傳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七條為促進資源循環技術或數位科技治理發展之目的是葉德檢舉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將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證辦理資源循環創新實驗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 01:01:14,463 | 01:01:25,377 |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創新實驗計畫時因施作其創新性必要性可行性風險或外環境影響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計畫等附加實驗期間範圍規模方法監測通報返還將利誤補助 |
| 01:01:30,763 | 01:01:48,228 | 限期改善或停止實驗 廢止核准及其他付款 以並納入核准事項試驗因依核准內容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後核准創新實驗計畫與創新實驗期間內排除下列法律 全部或一部之試用 |
| 01:01:49,128 | 01:02:08,920 | 但排除法律適用範圍應以達成實驗目的為必要且相當者違憲且不得排除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或其他重大環境風險之強制規定與民事刑事責任及行政機關依法應採取之緊急處置措施規定一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 |
| 01:02:09,820 | 01:02:36,815 | 2.非規務清理法第12條、第14條、第18條、第1項、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3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於核准創新實驗進化後應將飾演名稱創新實驗內容其間範圍排除使用時規定其其他相關資訊揭露於指定網站創新實驗進化經轉延變更撤銷貨幣值者亦應揭露之 |
| 01:02:37,996 | 01:03:02,766 | 其次項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之申請審查核准管理變更展延執行整合提送與備查資訊公開風險控管監測通報返還獎勵或補助信息改善或停止實驗設下貨費請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監管定之宣讀完畢到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第六章 |
| 01:03:03,393 | 01:03:31,307 | 第六章罰則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現行條文第25條刪除請宣讀第38條第38條有下令前行指引者由中央主管金關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發彎並同時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案次處罰一為議第14條第一項公告鎖定期限申請核定產品符合綠色設計準則二 |
| 01:03:32,908 | 01:03:58,298 | 指定成品制造輸入業者違反一第十四條第四項鎖定判法有關核定事項變更查核抽樣檢驗或資料被查之規定營建工程之工程主辦機關或其造人違反一第十五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之規定者處心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下發婚其上未施工者並通知縣級提出改善計畫 |
| 01:03:59,398 | 01:04:09,863 | 進行為依改善計劃核定期程內容執行者按次處罰必要時的另期提供宣傳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39條 |
| 01:04:12,128 | 01:04:30,957 |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製造輸入業者信貸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下罰款處販賣使用業者信貸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萬元下罰款並通知限期改善這些人為完整改善者按次處罰依違反議定處罰條件下鎖定公告 |
| 01:04:31,457 | 01:04:52,366 | 有關禁止或限制方式範圍或資料被查之規定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三項有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鎖定加嚴自治防衛或管制措施規定三不遵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所為之處置宣布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十條 |
| 01:04:54,451 | 01:05:19,881 |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意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視野主管機關處心海壁一萬二千元以上的十五萬元下法官並通知先期感染即其仍未完成感染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工或停業處分一 未必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視野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立項所謂之檢查或要求提供資料之命令 |
| 01:05:21,202 | 01:05:38,933 | 2.違反1.25條第二項或第四項鎖定辦法有關經運儲存方法設施規範再使用或再順利用規範記錄或管理之規定3.違反1.28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限制禁止許可事項或許可期限之規定4.違反第29條申報規定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例通過第41條 |
| 01:05:45,543 | 01:06:10,478 | 第41條有下列前行之意者由中央主管金管處信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向法官並通知限期改善即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恩賜處罰依違反議題21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循環標正式核准事項使用與標設置管理變更查核出樣檢驗制規定二違反議題21條第三項規定擅自使用變造後不當使用循環標誌 |
| 01:06:11,979 | 01:06:26,083 | 3.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為依第22條第一項鎖定期限、揭露或標示資訊,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揭露或標示內容方式之規定。4. |
| 01:06:26,083 | 01:06:35,505 | 違反依第23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環保標章之標示使用管理、變更場合抽樣檢驗、資料提報之規定。5. |
| 01:06:35,505 | 01:06:38,686 | 有第24條各款鎖定行為之一。宣讀完畢。 |
| 01:06:39,466 | 01:06:59,798 | 照審查會條例通過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性台幣六千元以上數位元項返還並通知限期改善即期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業者違反議定十六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重複使用目標 |
| 01:07:00,818 | 01:07:20,619 | 方式期限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被查之規定二違反依定時期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減量目標方式期限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被查之規定 |
| 01:07:22,061 | 01:07:36,017 | 3.製造運輸業者違反一地持久條例向鎖定公告有關包裝減量、目標、空間比例、層數、使用材質種類、數量之規定或違反同條第二項鎖定公告有關減量成果報告提報方式 |
| 01:07:36,537 | 01:07:59,919 | 其限於應記載事項之規定輸入業者違反同條第三項規定至這項輸入業者違反議題二十條定項鎖定公告有關延長使用目標方式之規定或違反議同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必要設施設置方式物品延長使用執行成果被查之規定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十三條 |
| 01:08:00,765 | 01:08:22,465 | 第四十三條違反一第三十七條第五項鎖定辦法有關核准施政變更管理執行成果提送期限或被查實規定由中央主管金管處金台幣六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下訪環並通知限期改善進行人為完成改善者安置處方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十四條 |
| 01:08:23,666 | 01:08:37,314 | 第44條有項鍊情形之意者除息年比1200元以上6萬元相還並同時限期改善近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販賣業者違反議定16條第一項鎖定公告 |
| 01:08:38,996 | 01:08:54,453 | 有關重複使用目標方式期限之規定或違反一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核選事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被查之規定二 翻篇業者違反一第十九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包裝儘量目標空間比例 |
| 01:08:55,212 | 01:09:21,729 | 陳述使用殘職種類數量之規定或違反一同條第二項鎖定公告有關減量成果報告提報方式期限應記載十項之規定三 販賣業者違反一第二十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延長使用目標方設之規定或違反一同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必要設施設置方式物品延長使用執行成果被查之規定宣言完畢 |
| 01:09:22,350 | 01:09:48,903 |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45條第35條依第22條第二項規定資源揭露及標示物品或其包裝容器資訊之業者違反已同條第4項鎖定辦法有關揭露或標示內容方式之規定由中央主管金關處信台並1200元以上6萬元下罰款並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安置處罰宣傳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46條 |
| 01:09:50,526 | 01:10:13,559 | 第46條 第40條所生情節重大 只有下令期間之一者已違反第8條 第1項 第25條 第2項 第4項 第28條 第2項或第29條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感染 仍繼續違反統一規定而唯一第25條 第2項或第4項規定循環利用再生資源 嚴重污染環境 |
| 01:10:14,279 | 01:10:40,212 | 曾申請申報或記錄之文件尋未不實此其他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形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現行條文第28條刪除請宣讀第47條第47條本法所定之主房處令有規定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48條 |
| 01:10:42,233 | 01:10:59,144 | 第48條 依本法所定法環財閥基準短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請宣讀第七章第七章負責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 請宣讀第49條 |
| 01:11:00,492 | 01:11:18,803 | 第四審求條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所理各項申請至審查應收取審查費或證書費等規定前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宣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五十條 |
| 01:11:19,775 | 01:11:40,552 | 第50條 由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2款、第4款、第41條、第1款至第3款、第5款、第42條、第44條鎖定進行之一者主管金關等於中央主管金關指定之網站公開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違法情形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51條 |
| 01:11:41,738 | 01:12:05,337 | 第五十一條本法涉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二條本法處第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自公佈日施行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發言會 |
| 01:12:06,821 | 01:12:31,153 | 補充報告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席的是台北市中山區城宮裡的鄉親朋友們我們在這邊歡迎他們到立法院參訪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黨團分別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資源循環推動法 |
| 01:12:36,539 | 01:12:49,008 |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節約自然資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減少廢棄物產生減輕環境負荷建立永續發展之循環型社會特制定文法 |
| 01:12:51,755 | 01:13:16,749 | 第二條 本法所佔主管機關在中央委員環境部則指消失為指消失政府 再限時為限時政府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 暫生資源 指原效用減失之物質具經濟及循環利用技術可行性並依本法公安戶核准暫使用或暫生利用者二 循環利用 指暫生資源暫使用或暫生利用之行為 |
| 01:13:17,449 | 01:13:43,672 | 三 再使用 只为改变原物质形态将再生资源直接重复使用或经过适当程序恢复原公用或部分公用后使用之行为四 再生利用 只改变原物质形态或与其他物质结合工作为材料 燃料 肥料 饲料 填料 土壤改良等用途或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之用途使再生资源产生公用之行为 |
| 01:13:44,552 | 01:13:57,560 | 5.事业只凡从事生产、制造、运输、贩卖、教育、研究训练、工程施工及服务活动之公司行号、机构、非法人团体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6. |
| 01:13:57,560 | 01:14:03,204 | 再生产品只以一定比例上之再生资源为原料所制成之产品 |
| 01:14:04,997 | 01:14:26,705 | 第四条为达成资源永续利用在可行之技术及经济为基础下对于物质正使用应优先考量减少产生废弃物失去原相用后应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质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处理在精神病中期考量可得最佳整体环境效益者不再次限 |
| 01:14:28,717 | 01:14:38,631 | 第五条是业余进行试验活动时应循下列原则以减少资源之消耗抑制废弃物质产生及促进资源循环一选用生产 |
| 01:14:39,764 | 01:15:04,549 | 使用清潔生产技术而对于原料之使用应采取减少废弃物产生之必要措施三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后应自行或供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者应进行能源回收或妥善处理四从事物品容器制造贩卖之事业有责任提升产品能有年限及落实修缮服务以抑制该物质容器成为废弃物 |
| 01:15:05,109 | 01:15:29,857 | 因朝促使该产品利于资源循环式方向进行产品制研发设计及标设材质种类五 从事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定定并执行相关管理机制促使并引导利用其平台进行交易军事业或个人落实包装简单及促进资源循环第六条国民应减少 |
| 01:15:31,580 | 01:15:52,499 | 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資產生盡可能延長產品使用年限使用促進資源循環之產品或服務第七條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本法規定之查核審查宣導訓練輔導評鑑獎勵補助及研究相關事宜 |
| 01:15:57,898 | 01:16:19,586 | 第八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司場所實施奔放鎖定資源循環相關成品 服務 營建 工程 物品 包裝 容器 製造 輸入 販賣 使用前行及再生資源創新 實驗 運作或執行之檢查或令其提供有關資料 受檢查者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
| 01:16:20,286 | 01:16:32,677 | 主管机关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未实施前项制检查等请求有关机关或法人团体协助或提供必要之资料第二章政府机关权责 |
| 01:16:34,520 | 01:16:59,369 | 第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其權責事項如下一 能源製造及商業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經濟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二 科學園區資源循環事項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三 運輸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交通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 |
| 01:17:00,909 | 01:17:29,374 | 四 農業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農業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五 建築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內政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六 工程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七 環境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八 綠色金融資源循環事項 |
| 01:17:30,074 | 01:17:55,607 | 由金融簽註管理委員會及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由科技研發及推動資源循環事項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環境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使衛生福利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衛生福利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須以其他資源循環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之 |
| 01:17:57,972 | 01:18:10,555 | 第十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福島事業規劃導入源頭結勞及資源循環推動機制並培育資源循環技術研發人才及推廣教育 |
| 01:18:12,625 | 01:18:25,340 | 第十一條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我國環境狀況資源循環目標參佐國際進化與國內情勢變化即第九條分工事項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定國家準體資源循環計畫以下結成資源循環計畫 |
| 01:18:28,504 | 01:18:56,940 | 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实施并对外公开且至少每5年检讨一次中央主管机关及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因应前项资源循环计划推动资源循环由中央主管机关总整个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推动情形每年编写资源循环推动成果报告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对外公开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因应第一项资源循环计划拟定资源循环行动计划 |
| 01:18:58,101 | 01:19:10,681 | 以上简讯行动计划报警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后实施并对外公开且至少每五年检讨一次直辖顺县市主管机关因每年编写行动计划成果报告对外公开 |
| 01:19:12,489 | 01:19:36,565 | 第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執行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職權應組成資源循環推動會以下簡稱推動會負責召集督導相關部會研議延伸評估整合制定及推動前條資源循環政策措施推動會至召集人一人由環境部部長擔任委員任期二年由相關政府機關學職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組成 |
| 01:19:39,787 | 01:20:07,489 | 其中政府機關代表應由副首長以上主管擔任學生專家及環境保護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環境保護團體代表不得少於推動會整體之四分之一推動會之會議記錄應對外公開但涉及國家機密或營業秘密者不在此限第三章循環永續管理第一節綠色設計 |
| 01:20:12,065 | 01:20:25,316 | 13.未提升产品与营建工程有序性资源使用效率及延长使用寿命中央主管机关应规划产品及营建工程之绿色设计原则及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 |
| 01:20:25,316 | 01:20:29,620 | 使用单一益域分解、穿解或资源循环制材质2. |
| 01:20:29,620 | 01:20:32,162 | 使用一定比率或数量之再生力材料 |
| 01:20:33,022 | 01:20:35,743 | 3.易維修可升級或提升耐用性4. |
| 01:20:35,743 | 01:20:39,144 | 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害環境物質5. |
| 01:20:39,144 | 01:20:42,585 | 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減少廢棄物6. |
| 01:20:42,585 | 01:20:57,890 | 其他與生命周期節約能自然使用及減少廢棄物之設計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前項綠色設計原則之內容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綠色設計準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綠色設計原則 |
| 01:21:00,893 | 01:21:03,700 | 檢討所主管之相關法令並輔導事業遵行 |
| 01:21:06,158 | 01:21:33,352 | 第十四條中央主管機關的設定公告一定種類規模之產品應遵循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其製造輸入業者應於公告鎖定前線檢據產品綠色設計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符合綠色設計準則及方便循環標誌非屬前項設定公告之產品其製造輸入業者能自願遵循綠色設計準則 |
| 01:21:34,272 | 01:21:58,759 | 并检据产品绿色设计文件将中央主管机关设计核定符合绿色设计准则及方言循环标志依第一项指定公告之产品应使用一定比率或数量再生力材料者及制造输入业者应提送再生力材料来源使用种量产品材料及销量等资料经中央主管机关任何制验这方式或机构查验后 |
| 01:21:59,219 | 01:22:22,668 | 包中央主管机关备查第一项电商就申请程序绿色设计准则之性能规范与评估验证机制应遵循之原则项目产品绿色设计文件应期限事项审查标志核定事项变更查核抽样检验废纸与前项资料备查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22:24,008 | 01:22:42,689 |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一定規模是一件工程其工程主辦機關或其造人應與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遵循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前項指定項目檢討一件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及作業規範相關規定 |
| 01:22:46,823 | 01:23:05,919 | 第二節 源頭簡料第十六條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重慶重複使用目標及方式其製造 輸入或販賣業者應與公告所定期限檢舉重複使用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償 |
| 01:23:07,180 | 01:23:24,735 | 非主席向指定公告式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追蹤、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檢舉重複使用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卷並提送執行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請向重複使用計畫應記載事項申請一倍文件審查好準事項 |
| 01:23:25,416 | 01:23:47,885 | 管理變更廢止執行成果備償及其他應遵行事上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十七條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減量目標及方式指定事業應與公告所定期限檢舉減量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償 |
| 01:23:49,605 | 01:24:13,781 | 非主情向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檢據減量計畫從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提依從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被查前二項減量計畫應記載事項宣請應備文件審查核准事項管理變更廢止執行成果被查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24:15,430 | 01:24:34,336 | 第十八條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等禁止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經限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者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業者應定其提送營業量生產量進口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 |
| 01:24:35,516 | 01:25:01,609 | 使用原料供应来源相关资料报中央主管情况备查一 过度耗用 难支援二 含称长期不易腐化之身份三 含有害物质之身份四 有回收困难或干扰回收体系之余五 有严重污染环境之余前项物品或其包装容器禁止限制之方式与范围各款锁定其行之认定资料备查及其他应征事宜 |
| 01:25:02,269 | 01:25:27,751 | 經遵行事項 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知環境治理條件差異就限制製造出入販賣使用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管制對象項目期限減量限制使用方式訂定較前項公告更加嚴格之制止法規或管制措施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不符合第二項公告 |
| 01:25:28,391 | 01:25:39,097 | 傾向自治防衛或管制措施直轄市限限住管機關的另產品之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業者將產品下架銷毀退運或為其他適當處置 |
| 01:25:42,079 | 01:25:58,175 | 第十九条 中央主管机关都指定公告物品之运输或贩卖包装之减量目标空间比例层数 使用材质之种类其数量其制造运输贩卖业者应依公告事项办理前项业者应项办理减量成果报告 |
| 01:25:59,456 | 01:26:20,385 | 中央主管机关备偿其备偿程序减量成果报告提报方式其限应记载事项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输入业者输入第一项指定公道物品者其余销售该物品时之包装应符合各项公告之规定 |
| 01:26:22,369 | 01:26:43,479 | 第六十條 中央主管機關的指定公告物品之業成為使用目標及方式其製造輸入或販賣該物品之業者應以下列決定方式辦理並順時必要實施其執行成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 提供使用國際物品回收服務二 重複填充三 提供租賃押金回收或回購服務 |
| 01:26:44,359 | 01:27:00,934 | 4.提供维修服务及设计维修站点5.提供一定保护连线6.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这方式前项必要设施设计方式物品延长使用执行成果配偿及其他应追形式相容制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制 |
| 01:27:02,782 | 01:27:19,517 | 第三節永續消費第二十一條追蹤輸入販賣提供下列產品與服務專業者得監控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轉使用循環標誌並因應核轉事項使用循環標誌與其產品包收或服務場所依循環產品 |
| 01:27:20,618 | 01:27:39,108 | 使用易于资源循环材质一定比率再生材料或符合绿色设计准则等促进资源循环特性之产品让循环服务提供物品或其包装容器重复或延长使用等促进资源循环方式之服务其资源循环标志使用者申请条件 |
| 01:27:39,908 | 01:28:01,121 | 應備文件審查核准事項使用與標準式管理變更查核初樣檢驗肺腺及其他陰莖型射傷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循環標準制產品或服務其產品製造輸入販賣或服務提供業者不得擅自使用變造或不當使用第一項之循環標誌 |
| 01:28:03,595 | 01:28:23,320 | 第二十二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依公告鎖定期限方式揭露及標示下列資訊一使用之材質及再生力材料比率二包裝材質及重量三可維修性耐用性及維修方式 |
| 01:28:24,200 | 01:28:39,307 | 四 回收拆解及再利用方式五分内回收标志六 使用具唯一成品识别码证因动态更新流向追溯及品质验证资讯其其他经中央主管机端指定之事项 |
| 01:28:39,907 | 01:29:02,135 | 非屬結項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揭露及標示前項個款資訊前一項物品或其包裝容器資訊池計算方式可維修性耐用性評估方式標誌圖樣揭露及標示內容與方式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29:04,434 | 01:29:30,287 | 第23條製造輸入販賣產品或提供服務業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環保標章使用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並發給證書者應將環保標章標示於產品包裝或服務場所依前項規定取得環保標章使用權這業者應提送環保標章使用情形、產品產量、銷售量等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 01:29:31,628 | 01:29:49,483 | 必要使中央主管機關的中央檢驗成品請向環保標章使用權最升級條件應配文件審查分類、標証使用、管理並跟查核中央檢驗、廢紙資料提報及其他應遵形式上的資本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29:50,956 | 01:30:06,110 | 第二十四条为取得环保标装使用权之制造输入贩卖或服务或提供服务业者不得有项内行为一 擅自使用环保标装与产品包装或其他消费者能取得之文件或资讯 |
| 01:30:06,970 | 01:30:14,597 | 2.擅自使用環保標章、戰書、證號或文字進行標示、宣傳廣告或其他用戶表示3. |
| 01:30:14,597 | 01:30:18,360 | 編造環保標章使用戰書或標章圖示4. |
| 01:30:18,360 | 01:30:28,269 | 其他金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當使用環保標章之情形第四章 再生資源循環運作管理 |
| 01:30:29,963 | 01:30:54,453 | 第25條 得再使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主管請問公告之再生資源再使用之清運儲存方法設施規範再使用規範記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這辦法由中央主管請問定之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請問公告之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清運儲存方法 |
| 01:30:55,053 | 01:31:22,934 | 設施規範、暫生利用規範、紀錄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未經公告為暫生資源項目者事業得檢據暫使用暫生利用計畫分別向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暫生資源項目且向暫使用暫生利用計畫所應在名事項分別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 |
| 01:31:24,881 | 01:31:49,081 | 第26条再生资源为废弃物品包装或容器者中央主管机关得指定其制造输入贩卖或使用业者共同成立或加入既有生产者责任组织以下解释生产者责任组织负担再生资源之回收清除及循环利用之财物与实际执行责任中央主管机关得指定其项生产者责任组织 |
| 01:31:50,041 | 01:32:02,868 | 應依指定之目標循環利用方式及必要設施規劃循環利用計畫並於公告期限內檢舉該計畫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並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計畫辦理 |
| 01:32:04,369 | 01:32:23,743 | 生产者责任组织营业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制资料传输方式定期申报循环利用情形第二项生产者责任组织应遵循之循环利用目标方式设置设置循环利用计划应有证内容及前项申报放射及频率由中央主管机关定制 |
| 01:32:24,563 | 01:32:52,467 | 再生资源为事业活动产生之物品包装或容器者则第二项循环利用计划的审查与核准以及循环利用计划执行进行之监督与考核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之第27条再生宅品已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者得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公告其标准再生宅品不符合前项标准者不适用第五章辅导与 |
| 01:32:53,803 | 01:32:54,990 | 第五章輔導獎勵措施之規定 |
| 01:32:57,898 | 01:33:26,855 | 第28條 為有效循環利用國內再生資源中央主管機關的限制或禁止再生資源之輸入或輸出經限制輸入或輸出者應申請職項是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 使得輸入或輸出且將再生資源輸入或輸出之限制禁止前期許可是資格應備文件審查宣告事項 許可期限廢止及其他因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33:28,557 | 01:33:54,056 | 第2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這事業因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 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再生資源之陳出 儲存 侵略 再使用再生利用 輸入 輸出 過境或轉口情形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網路傳輸以外之方式申報 |
| 01:33:55,973 | 01:34:25,525 | 第30条再顺资源为依规定循环利用者身为废弃物应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回收清除处理再顺资源无法再使用再顺利用时应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清除处理第31条再顺资源属依废弃物清理法公告是应回收废弃物者其回收储存及回收清除处理费用之缴纳依废物清理法之规定办理第5章辅导奖励措施 |
| 01:34:27,133 | 01:34:40,175 | 第32條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供應事業或機構軍事機關行政法人應優先採購下列產品或服務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有績效平衡一 環保標章產品 |
| 01:34:40,919 | 01:35:04,877 | 二 依第21條核選使用循環標誌之循環產品或循環服務三 其他環境保護產品及具綠色意涵之產品或服務傑效應優先採購這產品或服務種類績效平衡作業及其他有關事項是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促進產品回收及延長使用技術 |
| 01:35:05,818 | 01:35:34,563 | 優先採購第一項是產品或服務相關是教育推廣活動民間企業或團體優先採購第一項是產品或服務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等於獎勵第三十三條為促進資源循環事業自願提供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源頭減量重複使用延長使用或其他有利資源循環服務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等於獎勵或補助 |
| 01:35:36,380 | 01:35:51,171 | 第34條 失業或個人本領綠色設計源頭減量永續消費再使用再順利用這相關技術開發人才培訓實際運用執行與管理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金文德育獎領獲補助為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失業同志與資源 |
| 01:35:55,481 | 01:35:59,584 | 事业投资与循环利用及循环永续管理之研究发展 |
| 01:36:26,962 | 01:36:39,094 | 第三十五条中央主管机关的协调有关机关金融机构及信用保证机构针对事业投资与本房资源循环各项措施优先给予融资管道及信用保证 |
| 01:36:41,075 | 01:36:59,798 | 第三十六条为促进资源循环引进技术及人才激励国内环保成员技术之研究创新与发展主管机关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等于各地区资源循环成员之土地需求规划设计环保科技或资源循环专用区实际上专用区及环保科技 |
| 01:37:00,899 | 01:37:28,841 | 或資源循環之用地涉及都市計劃變更者 主管機關等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會同都市計劃主管機關依都市計劃法第27條本例規定本例變更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者主管機關因應國土計劃法區域計劃法相關規定本例此項專用區及用地經都市計劃國土計劃或區域計劃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或使用後屬公有土地者 |
| 01:37:29,361 | 01:37:50,170 | 得辦理不用或出租於新辦人不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限制地上專用區及用地如不為環保、科技或資源循環之用途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通知土地主管機關終止租約並通知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成立園區規劃開發時 |
| 01:37:57,853 | 01:38:03,742 | 主管今晚得依該地區新辦資源循環制土地需求要求產業園區開發單位應預留資源循環用地 |
| 01:38:08,447 | 01:38:14,731 | 第37條 為促進資源循環技術或是為科技治理發展之目的是葉德檢舉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證辦理資源循環創新實驗並應提送這些證據報中央主管機關被查 |
| 01:38:29,019 | 01:38:52,453 | 中央主管机关审查创新实验计划时应审作其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风险状况和环境影响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创新实验计划得附加实验期间范围规模方法监测通报返还整理或补助限期改善或停止实验费者核准及其他部款一并纳入核准事项事业因依核准内容之心 |
| 01:38:53,013 | 01:39:20,950 |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後核選創新實驗計畫與創新實驗期間內排除下列法律全部或一部制使用但排除法律使用範圍應以達成實驗目的為必要且相當者違憲且不得排除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或其他重大環境風險之強制規定與民政行事責任及行政機關依法應採取之緊急處置措施規定 |
| 01:39:21,710 | 01:39:49,347 | 一 第25條 第27條二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第14條第18條 第1項 第31條第1項 第1款 第36條第39條 第1項 第41條 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於核准創新實驗計畫後已將實驗名稱創新實驗內容期間範圍判處性無知規定及其他相關資訊揭露於指定網站創新實驗計畫經轉延變更撤銷或廢止者亦應揭露之 |
| 01:39:50,047 | 01:40:08,955 | 其四項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之申請審查核准管理變更展延至新增股提送與備查資訊公開風險控管監測通報返還獎率或補助先期改善或停止實驗測效或廢止核准及其他因遵行事項之外保有中央主管機關定制 |
| 01:40:11,263 | 01:40:29,777 | 第六項法則第38條有下令且行之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心臺幣6,000元以上30萬元向法官並通知前期改善這些人為完成改善之恩再處罰一問議第14條第一項公告鎖定期限申請核定產品符合綠色設計準則 |
| 01:40:31,098 | 01:40:52,535 | 二 指定全品質製造輸入業者違反一第十四條第四項鎖定辦法有關核定事項變更 查核 抽樣檢驗或資料備銷之規定營建工程師工程主辦機關或集造人違反一第十五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綠色設計準則指定項目之規定者處心海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下滑還 |
| 01:40:53,235 | 01:41:03,761 | 其身為施工者聘動之限期提出改善計畫即其為依改善計畫核定其成內容執行者按次處罰必要時得令其停工 |
| 01:41:05,697 | 01:41:28,778 | 第39條有下令僅行之一者處置在輸入業者心態幣6萬元上30萬元下罰款處分賣使用業者心態幣1200元上6萬元下罰款並通知現金人士藉此人為完成改善事案自處罰1.違反1.18條第2項鎖定公報有關禁止或限制方式範圍或資料並查之規定2.違反1.18條第3項 |
| 01:41:30,279 | 01:41:38,375 | 有關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鎖定僵嚴自治法規或管制措施規定3.不遵行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1.18條第4項規定所為之處置 |
| 01:41:42,423 | 01:42:06,267 |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位二千元以上的十五元元項還回並通知限期更生近期人為完成改善職案及處罰情形重大者得處於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工或停業處分一 規避還回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二 第八條 提交所謂之檢查或要求的停工資料是命令 |
| 01:42:07,268 | 01:42:27,785 | 2.違反一第25條第二項或第四項鎖定辦法有關禁運儲存方法設置規範再選或再算利用規範記錄或管理之規定3.違反一第20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限制禁止許可事項或許可期間之規定4.違反一第29條申報規定 |
| 01:42:30,802 | 01:42:49,605 | 第41條有下令情形之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信貸逼1萬元以上的15萬元向法官並通知限期改善皆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21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循環標誌和準事項使用與標誌之管理變更查核檢驗 |
| 01:42:50,706 | 01:43:06,145 | 初樣檢驗制規定二違反第21條第三項規定算自使用便在或不當使用循環標誌三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違反第22條第一項鎖定期限揭露或標示資訊 |
| 01:43:07,046 | 01:43:25,940 | 或违反一同条第3项锁定办法有关揭露或标示内容方式之规定4.违反一例23条第3项锁定办法有关环保标章之标示使用管理、变更场合、重样检验、资料提报之规定5.有第24条各款锁定行为之一 |
| 01:43:27,509 | 01:43:42,359 | 第四手條有項令期刑侵證署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十五萬元將還還並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為完成改善之案自處罰依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業者違反議定十六條第一項鎖定公告 |
| 01:43:42,799 | 01:44:08,701 | 有关重复使用目标方式期限制规定或违反一同条第三项锁定办法有关核准事项管理变更或执行成果被查之规定二违反一第十七条定项锁定公告有关结论目标方式期限制规定或违反一同条第三项锁定办法有关核准事项管理变更或执行成果被查之规定三制造输入业者违反一第十九条定项锁定公告 |
| 01:44:09,181 | 01:44:38,220 | 有关包装减量目标空间比例层数使用材质种类数量之规定或违反一同条第二项锁定公告有关减量成果报告提报方式期限应计算市场之规定输入业者违反同条第三项规定四 制造输入业者违反一第二项锁定公告有关延长使用目标方式之规定或违反一同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必要设施设置方式物品延长使用执行成果备查之规定 |
| 01:44:40,014 | 01:45:03,253 | 第43條違反議定第34條第5項所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變更管理執行成果提送期限或被查證規定由中央主管警官處心臺幣6000元以上15萬元下罰款並通知縣級改善這期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第44條由下列情形指引者處心臺幣1200元以上6萬元下罰款 |
| 01:45:05,735 | 01:45:26,041 | 並通知限期改善 藉此仍未完成改善責任次處罰一 決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販賣業者違反1.16條第1項鎖定公告有關重複使用目標方式期限制規定或違反1.16條第3項鎖定辦法有關核選時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變少制規定二 販賣業者違反1.16條第1項鎖定公告 |
| 01:45:28,962 | 01:45:57,788 | 有关包装减量目标空间比例层数使用材质种类数量之规定莫远反依同条第二项锁定公告有关减量成果报告提报方式期限应记载需向之规定三贩卖业者违反依第20条第一项锁定公告有关延长使用目标方设置规定莫远反依同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必要设置设施设计方式物品延长使用执行成果备查之规定 |
| 01:45:59,369 | 01:46:28,841 | 第四十五條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資源揭露及標示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私訊之業者違反一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揭露或標示內容方式之規定由中央主管金管處信貸比一千二百元以上另外元項緩緩並通知限期更深即使仍未完成的甚至按次處罰第四十六條第四十條鎖身期間中納只有項列期間之一者依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 |
| 01:46:29,461 | 01:46:56,101 |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九條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陷阱改善仍繼續違反同一規定二 為一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循環利用再生資源嚴重污染環境三 申請申報或記錄性文件允願不實四 其他經營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形第四十七條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利用規定外由直銷事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
| 01:46:58,720 | 01:47:27,518 | 第48條依本法鎖定法官裁罰基準等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七章負責第49條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各項申請之審查應收取審查費或證書費等規費其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 01:47:29,403 | 01:47:51,818 | 第50條 由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2款、第4款、第41條、第1款至第3款、第5款、第42條、第44條所定期刑之一者主管機關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違法接行第51條 本法實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47:52,278 | 01:47:58,281 | 法院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將條文修正通過 |
| 01:48:27,335 | 01:48:52,054 | 法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席的是台北市中山區鄭德里的鄉親朋友們我們在這邊歡迎他們到立法院參訪謝謝法院會本法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款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
| 01:48:55,933 | 01:49:07,882 |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由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並截止發言登記首先我們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
| 01:49:24,488 | 01:49:48,607 | 主席 各位委員同仁 大家好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已完成審查程序並在今天院會順利二三讀正式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將引領我國資源循環政策持續進步 邁向更完善的發展感謝未來委員會林岳勤召委在過去這段時間迅速排定審查 |
| 01:49:49,207 | 01:50:03,325 | 我與多委員同仁皆有提案行政部門也有院版草案我想大家的方向一致皆是希望透過本質修法將台灣在資源循環領域的政策及法規範能夠逐步接軌國際 |
| 01:50:04,767 | 01:50:23,724 | 全球近年持續面對氣候變遷及資源大量耗用的嚴峻挑戰包含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歐盟循環經濟行動計畫等皆與皆是應該促進資源循環才得以落實環境永續對此我國也必須要加緊腳步盡快促使政策及法規的落實 |
| 01:50:24,645 | 01:50:44,174 | 以下我簡述幾項本次修法的重點其中第12條有關院條文是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修正調整為資源循環推動會以落實協調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間針對本法重大政策是評估執行及運作 |
| 01:50:44,594 | 01:51:11,847 | 提供諮詢意見在我的版本中特別命令其組成應該要邀集政府機關學者專家環境保護團體等代表組成後來也獲得共識在委員會初審通過此外與其他委員共同確立環保團體的比例將不得少於四分之一期盼長期關注環境保護的民間生意能夠順利的進到推動會中得以充分落實多元意見的討論與呈現以促進諮詢功能之彰顯 |
| 01:51:13,368 | 01:51:20,658 | 本次修法其他重點也包含精進綠色設計的原則與準則鼓勵公部門優先採購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等此外有關鼓勵民間以實驗沙盒之機制執行 |
| 01:51:33,780 | 01:51:37,700 | 好 謝謝王委員 |
| 01:52:01,403 | 01:52:18,035 | 發言委員會登記發言委員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四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
| 01:52:19,417 | 01:52:37,294 | 本月司法及法治内政委员会于115年4月22日召开联席会议并按审查上开方案由庄兆景委员队首担任主席除邀请提案委员说明提案要职外海洋委员会及相关机关应邀职派代表联席说明并答过原询问 |
| 01:52:38,214 | 01:53:01,228 | 與會委員聽取報告並經詢答後審略大體討論進行主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略人間決議本案審查完略領去審查報告提醒院會公決務須交由黨團審商院會討論時由莊召集委員瑞雄出席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莊委員瑞雄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 |
| 01:53:03,663 | 01:53:32,896 |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需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沒有異議本案禁一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主條討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請宣讀第三條第三條本署計署長一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其中一人簽任副署長三人職務列計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
| 01:53:34,006 | 01:53:53,438 | 請宣讀第十一條第十一條文法實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文法修正條文自公佈日實行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黨團分別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務院會由一沒有一請宣讀經過二讀這條文 |
| 01:53:55,735 | 01:53:57,217 | 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 |
| 01:54:22,264 | 01:54:48,996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均與處理完畢依黨團共事接續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一分鐘 |
| 01:54:51,294 | 01:54:52,740 | 第一案請楊委員強行發言 |
| 01:55:08,544 | 01:55:28,538 | 院會主席、本會委員、楊瓊玉、羅廷偉、黃建豪、廖偉祥、顏寬恆等提案行政院在未來五年內要投入了412億發展無人機的產業但現在中央布局幾乎高度集中在嘉義問題是台灣的無人機產業真正只能夠壓一個地方嗎台中本來就有航太精密機器以及工具機 |
| 01:55:29,698 | 01:55:57,907 | 智慧製造等完整的產業基礎台中無人機產業全國最多從零件以及感測晶片到整機的一個系統供應鏈都早已成型無人機的產業真正重要的不只是研發而是後端量能能力以及供應鏈的整合與暫時的韌性結果現在中央一邊喊著供應鏈民主一邊卻把資源高度的集中這本身就是風險所以本席認為台中是最有能力成為 |
| 01:55:58,947 | 01:56:25,065 | 國家及無人機製造核心的地方中央不能忽視中部地區的能量本區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無人機供應鏈的布局與台中核心基地發展評估報告謝謝楊委員本院委員楊瓊英等47人提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嚴處請問院會有依 |
| 01:56:28,188 | 01:56:56,497 | 五一通過第二案請羅委員庭委發言羅委員庭委發言 羅委員庭委 羅委員庭委不在宣告本案暫不予處理第三案請廖委員為詳發言主席各位同仁以及各位 |
| 01:56:57,925 | 01:57:03,289 | 部會首長那台灣的無人機產業正在起飛但是 |
| 01:57:04,727 | 01:57:33,560 | 中央把最強的那一具引擎也就是台中亮在跑道旁邊那中央六年要砸442億發展無人機那我們要問行政院一句話這筆錢有沒有投到產業鏈真正所在的地方所以本席今天與台中隊還有多位委員臨時提案包含我們楊崇英委員還有黃建豪委員羅廷偉委員等等顏寬恒委員等就是要告訴中央台中的重要性 |
| 01:57:34,460 | 01:57:58,426 | 那無人機要量產靠的是完整的產業鏈全台最完整的精密機械聚落就在台中從零組件飛控到整機的組裝一條龍全部到位要研發有研發要量產有量產喔那台中擁有一神武功中央卻硬不給一個名分所以我們要要求中行政院要整合國科會各個部 |
| 01:58:08,869 | 01:58:22,516 | 好 謝謝廖委員本院委員廖偉祥等19人提案作為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原署請務院會有異議無異議通過 |
| 01:58:25,953 | 01:58:47,986 | 包委員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繼續處理復議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8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做以下決定另併其處理包委員會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