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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 00:05:02,977 | 00:05:04,281 | 要要要 |
| 00:05:33,615 | 00:05:34,099 | 我怕你 |
| 01:05:36,033 | 01:05:45,270 | 現在開會請主命報告出席人數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人數5人以主法定人數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 01:05:47,301 | 01:06:13,923 | 立法院第十届第五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十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間115年5月11日9時至14時21分地點群憲老爸的營會議事出席委員林月琴等13人列席委員鍾嘉斌等委員11人請假委員邱慧如委員列席官員衛生福利部部長時從兩級各相關部會主管主席吳昭吉委員現一 |
| 01:06:15,166 | 01:06:30,876 | 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事錄決定確定討論事項一審查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二審查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下涉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 |
| 01:06:32,137 | 01:06:46,871 |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說明後委員林月琴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及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覆文楊耀及徐欣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 |
| 01:06:48,352 | 01:07:15,803 | 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二周內已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期鎖定三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衛生福利部主管部分預算另則其繼續審查宣讀完畢請請問委員會上次議事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 |
| 01:07:17,962 | 01:07:46,492 | 議事錄確定各位委員 我就上週空無法公聽會的次序表達嚴正的立場公聽會的目的是讓不同立場不同專業都能夠被完整的聽見不是讓任何人用辱罵拍桌威嚇去壓制他人的發言委員會有責任保障每一位受邀發言者的權益包括人身安全不受言語暴力的侵害 |
| 01:07:47,256 | 01:08:11,658 | 學者可以被質疑意見可以被反駁但不能被羞辱更不能被威脅未來只要在本委員會的場域不論誰主持我認為都應該及時制止這種思緒的行為維護基本的意識次序這不是偏談任何的立場而是維護立法院作為國家民主意識殿堂的尊嚴本日 |
| 01:08:16,182 | 01:08:41,263 | 議程為審查及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等24案接著介紹在場委員王振旭委員邱惠祿委員王育民委員接下來介紹列席官員環境部彭啟明部長 |
| 01:08:44,221 | 01:09:12,411 | 資源循環署賴盈盈署長許志倫副署長石秉新主任環境管理署林建三副署長法治署林芬處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署曾益權檢任政二 |
| 01:09:13,441 | 01:09:36,700 | 政工程師國土管理署下水道永續營運署黃偉哲科長有到嗎警政署行政署邱顯良副組長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周宇新副署長好 |
| 01:09:40,288 | 01:10:03,601 | 能源署張群麗專門委員產業園區管理局曾士傑副組長水利署陳建忠科長能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師吳兆陽檢任記者畜牧師郭曉鳳秘書 |
| 01:10:09,163 | 01:10:37,960 | 農糧署劉芳怡科員農村發展及水利保持署盧祐銘科長衛生福利部醫事師呂念簡任記者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師林金生專門委員財政部國土署國庫署菸酒管理署 |
| 01:10:38,922 | 01:11:07,335 | 原旭杰副组长国库署工股管理组陈佑靖科员有到吗法务部法制司林黛丽副师长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南部科学园区管理局李信昌副局长产业及园区 |
| 01:11:07,799 | 01:11:32,158 | 原區業務處張庭韻科長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謝雅潔處長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師邱仁傑副司長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朱書錦科長 |
| 01:11:35,405 | 01:12:04,416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處林詠玉檢認記證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顏瑜平檢認視察基金預算處李佩珍視察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之前先做以下說明 |
| 01:12:05,137 | 01:12:29,058 | 一本會在115年4月8日第五次會議已就委員馬文君等17人離聚的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詢答完畢二本日就新增之行政院提案等15案與上述並案一併審查三本日緊就提案說明提案 |
| 01:12:30,857 | 01:12:54,439 | 進行提案說明不另作詢答 次未立法案討論環境部備有針對於委員提案的回應條文對照表我們就一併發給委員參考現在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職 每位委員兩分鐘第一位請張志文委員說明 |
| 01:13:04,755 | 01:13:30,671 | 好謝謝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提出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以科技執法責任擴張事權統一重懲非法四大面向建構完整的廢棄物管理體系修法的重點首先我們導入科技執法與流向管控增訂電子維理法源授權主管機關利用監視錄影器 |
| 01:13:31,892 | 01:13:44,426 | 以及GPS等科技工具進行資料的收集明定相關機關與團體協助之義務強化廢棄物流向的監控其次納入再生能源廢棄物擴大 |
| 01:13:47,089 | 01:14:02,712 | 而因回收廢棄物的範疇正式納入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再生能源設備並由製造輸入或設置者負責回收處理責任再者是權管理統一 |
| 01:14:04,414 | 01:14:16,222 | 與這個產品驗證利用再利用管理權限統一由中央主管機關與環境部統籌針對在高風險再利用行為例如填土等民定需採用簽訂契約產品驗證 |
| 01:14:20,324 | 01:14:46,637 | 監測系統以及履歷標示等管理作業嚴防以再利用之名行棄置之時最後加重刑責並防堵惡意脫產非法棄置刑事責任最高刑度由5年提高至7年針對法人違法徵定負責人與控制公司的連帶清償責任同時修代履行求償義務機制無需 |
| 01:14:49,078 | 01:15:11,998 | 實際清理完畢即可以以預估費用向義務人求償必可事先申請假扣押確保環境復原效能本案的修正在落實污染者負責並給予兩年緩沖時期以利產業界調配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一起守護台灣國土謝謝大家 |
| 01:15:14,557 | 01:15:22,154 | 謝謝張志倫委員的提案說明下一位請王玉銘委員進行提案說明好不說明下一位請張偉林議員請委員提案說明 |
| 01:15:33,069 | 01:15:57,268 | 各位委員 各位列席的官員 大家好非法棄置 垃圾堆置已經不是單純的環保問題了而是每天影響地方居民生活的民生問題我們的營建混合物沒有源頭分類最後流向不明事業廢棄物假借再利用之名卻變成回填棄置太陽能板的電板 |
| 01:15:58,408 | 01:16:19,458 | 風機的葉片 漁網 浮具 濃膜等新興或是高風險的廢棄物也不能等問題爆開之後才來補破網這些環境的一個漏洞已經不是單靠現行的行政工具可以來補足必須透過修法賦予新的管理手段所以我今天提出來的廢棄物 |
| 01:16:21,339 | 01:16:36,048 | 清理法的部分條文修正就是要銜接本委會已經審查完成的資源循環推動法循環法處理前端從產品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盡量讓資源留在 |
| 01:16:36,488 | 01:16:58,557 | 我們的循環體系飛行法的處理後端當廢機物已經產生的時候國家就必須管得住流向查得到責任罰得到不罰具體來說我的修法版本第一要導入我們的科技執法透過監視的錄影GPS電子連單車牌的辨識等工具讓非法侵入不再只是靠人力巡查 |
| 01:16:59,059 | 01:17:23,820 | 第二要強化再利用的管理要求流向記錄使用地點產品品質及必要的監測堵住假再利用跟真廢棄那第三要讓因回收機制接觸高風險的物品特別是光電板風機設備除疫前就是要有回收計畫費率機制跟責任追蹤第四 |
| 01:17:24,821 | 01:17:39,006 | 五化爐跟公共的一個處理量能因優先回應民生垃圾的需求同時兼顧一般事業廢棄物合法的去化避免形成新的非法的廢棄的風險第五要加強法規效果跟裁罰的提升 |
| 01:17:43,729 | 01:18:01,886 | 讓環境破壞的行為要有對等的罰則這次修法不只是要把罰則寫重而是要讓制度真正查得到 追得到 清得掉臺灣不能只停留在清垃圾而是要走向更完整的資源治理跟環境責任的制度請各位同仁來支持 謝謝 |
| 01:18:12,656 | 01:18:16,127 | 麻煩先請環境部彭部長來做病案說明,時間10分鐘 |
| 01:18:26,328 | 01:18:54,944 | 主席各位委員 委員審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24案本部應邀列席報告請提供本部意見供委員參考那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的重點如下為什麼要去修正這個廢棄物清理法主要是面對日益嚴重的一個非法氣質以及能源轉型產生的新興廢棄物還有再利用管理制度要整合這個挑戰所以呢要來這個完備我們法院的基礎 |
| 01:18:55,965 | 01:19:11,418 | 這樣子能夠去落實環境的正義那修法的重點有幾個首先就是我們有導入智慧監控及時追查這樣可以因應我們環保犯罪的一個日系月異的手法導入電子維尼科技來執行措施 |
| 01:19:12,833 | 01:19:41,209 | 第二个重点是建立新兴废弃物像碳能板的回收进入处理的一个责任链我们在这次法里面有增订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这些新兴废弃物的责任业者范围跟缴费的义务来解决过去这些新兴废弃物因为属于失业废弃物而无法透过生产者责任机制管理的问题第三个是再利用事权统一以及强化再利用全流向管理 |
| 01:19:42,438 | 01:19:55,224 | 我們這次修法整合了事業廢棄物債務管理權責解決過去十個部會管理不一致的情形從產源到最終使用者建立全程流向追蹤以及產品認證一個機制 |
| 01:19:57,705 | 01:20:12,984 | 第四個是實踐環境正義我們這次修法強化了債權保全程序以及加重刑責包括加重刑責部分把環境損害的責任將非法棄置的刑期上限從五年提高到七年 |
| 01:20:14,284 | 01:20:41,702 | 而且对于针对气质与生态环境敏感的地区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第二个呢是追缴不法利得与缓缓并行第三个呢是提前启动债权保全针对非法气质案来提前启动这个债权保全的一个程序并且呢规定数个处置义务人公司服务人等等可以来负连带责任确保场址可以清理复原 |
| 01:20:42,583 | 01:20:48,167 | 那此外在我們馬文君委員等17人的一個提案裡面目前共有24案 |
| 01:20:49,864 | 01:21:16,312 | 那這些案子裡面呢大部分都跟環境部提出了整體修法方向多有一致可以在整體修法的架構下通盤審查一併修正那另外像有些委員有提出要增訂清潔人員人事管理或者是要來增訂電動車電池數位追蹤機制或者是要對於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能量的一個管制 |
| 01:21:16,772 | 01:21:46,292 | 以及對劃緩的一個上下線多一些建議那這些的一個建議呢我們都有提出了一個說明或者提出一個對岸的修正的草案那重上本次大院委員所提的廢除經理法修正草案本部均表尊重提案的精神已融入行政院含送大院審查的修正草案中那為求國家整體環保法規的一個完整性以及法條件就是機密性建請與行政院 |
| 01:21:47,092 | 01:22:13,121 | 提出了一個版本草案 並按審議 以求周延 以上報告進行指教好 謝謝我們的署長 先做以下宣告一 尋例本日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 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記錄刊登公報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條文內容若有修正動議 請一併宣讀 |
| 01:22:18,301 | 01:22:35,052 |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提案委員馬文君等17人提案委員顏寬恒等19人提案委員顏寬恒等17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22人提案委員張宏祿等17人提案委員邱瑩等21人提案委員徐志傑等29人提案 |
| 01:22:36,013 | 01:23:03,872 | 委員劉建國等十九人提案委員陳冠廷等二十人提案委員邱若驊等二十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羅天威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蘇清泉等二十四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王勝旭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邱政軍等十九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盧新義等十七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陳經惠等十六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十八人提案 |
| 01:23:05,975 | 01:23:05,996 | 好 |
| 01:23:09,554 | 01:23:38,957 | 行政院提案第4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環境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為劉建國等19人提案為羅廷惠等21人提案為王美惠等18人提案為林月琴等21人提案為郭玉琴等16人提案為張志文等19人提案為邱振軍等19人提案為王玉敏等16人提案為陳靜惠等16人提案為王振旭等23人提案為林怡瑾等23人提案為林淑芬等18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1:23:41,089 | 01:24:06,111 | 文馬文軍等17人提案第五條新增第七項第二項有關執行機關有關清潔人員之禁用、新籍、考核、退休、撫恤、資遣、保險、福利其他權益保障及人事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被查其餘同現行法 |
| 01:24:07,506 | 01:24:24,402 | 文言寬恒等17人提案第5條第7項新增第7項受雇從事清潔工作人員管理及權益保障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文書清全等24人提案第5條新增第7項 |
| 01:24:26,345 | 01:24:37,172 | 第二项有关执行机关有关清洁人员之禁用、新级考核、退休、抚恤、资遣、保险、福利、其他权益保障及人事管理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其余同现行法。 |
| 01:24:56,626 | 01:25:09,546 | 最终处置过程均具可追踪性经营建设于土石方中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施工厂商、清零业者及收容处理场所应于一定期限办理下列事项 |
| 01:25:11,312 | 01:25:28,491 | 1.施工厂商及收容处理场所应检据营建剩余土石方处理计划,送营建剩余土石方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公共工程主办机关审查核准后,使得轻运或再利用营建剩余土石方。 |
| 01:25:29,272 | 01:25:42,988 | 与营建剩余土石方轻运或在利用有关事项变更时一同二施工厂商及收容处理场所应以规定之网路传输方式向营建剩余土石方中央主管机关申报营建 |
| 01:25:44,389 | 01:26:02,205 | 剩余土石方支来源种类数量及流向三清业者载运营建剩余土石方支清除机具因装置及时追踪系统并经审验通过及维持正常运作四收容处理场所应具备执行营建剩余土石方支再利用设施 |
| 01:26:03,025 | 01:26:25,323 | 前项营建剩余土石方处理计划之提报审查核准事项变更废止或管理网络申报格式项目内容频率与即时追踪系统设备规格审验管理及运作方式及收容处理场所设置条件设施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营建剩余土石方中央主管机关定制 |
| 01:26:26,124 | 01:26:44,518 | 引荐剩余土石方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及工程主办管机关为实施第一项行政检查对于施工厂商轻运业者受用处理场所及轻运机具所谓拦检检查采样或命提供有关资料准用第九条第一项规定 |
| 01:26:45,686 | 01:27:04,119 | 行政院提案第十條之一為掌握廢棄物流向防止污染或危害環境案件發生主管機關對於經常發生或經合理判斷可能發生非法清除、回填、堆置再利用處理廢棄物之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的自行協調相關機關構裝設或利用監視設路系統 |
| 01:27:10,183 | 01:27:26,372 | 及其他科技工具收集處理及利用資料主管機關執行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本法規定事項所實施之檢查查核採樣及查證得請求有關機關構法人團體協助或提供必要之資料 |
| 01:27:28,991 | 01:27:41,921 | 文流建国等19人提案第十条之二为掌握废弃物流向防止污染或危害环境案件发生主管机关对于经常发生或经合理判断可能发生非法清除回填堆置再利用 |
| 01:27:43,427 | 01:28:06,960 | 处理废弃物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的自行协调相关机关构装设或利用监视设路系统及其他科技工具搜集、处理及利用资料。主管机关执行机关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就本法规定事项所实施之检查采样及查证,得请求有关机关、法人、团体协助或提供必要之资料。 |
| 01:28:09,397 | 01:28:27,726 | 同時新增第三項一前二項規定取得之個人資料應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篡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管理機制應採取之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專案主管機關定之 |
| 01:28:31,926 | 01:28:52,939 | 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8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委員林怡瑾等23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 |
| 01:28:54,830 | 01:29:14,844 | 為林淑芬等18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為王玉敏等16人提案第一項第二項與行政院提案同新增第三項第一項科技執法設備之建置與維護經費德莊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由環境保護基金專款補助之 |
| 01:29:15,925 | 01:29:37,154 | 第四項主管機關一第二項規定取得這資料僅得作為環境污染調查之用資料之保存期限與銷毀作業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文成金輝等16人提案第一項與行政院同時新增第二項前項監視涉入系統之設置與涉入影音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 |
| 01:29:37,914 | 01:29:44,883 | 查閱保存方式與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同時第一第二項為第三項 |
| 01:29:49,008 | 01:30:17,719 | 文獨縣一等17人提案第十條之一新增第三項莊主管機關應優先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建置第一項之監視設路系統及其他科技工具其補助對象申請程序經費撥付及監督管理之辦法由莊主管機關定之行政院提案第二章張明一般廢棄物及應回收廢棄物之清理所有委員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1:30:19,232 | 01:30:34,857 | 行政院提案第15條本章所稱因回收廢棄物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廢棄物依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使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下列性質之一至有嚴重污染環境之餘之廢棄物 |
| 01:30:36,097 | 01:30:55,668 | 1.不易清除处理2.含长期不易腐化之成分3.含有害物质之成分4.具回收再利用之价值2.经装主管机关指定之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经使用后产生之废弃物前项第一款应回收之废弃物由该物品或其包装容器之制造输入 |
| 01:30:56,892 | 01:31:22,254 | 或原料制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並由販賣業者負責回收清除工作第二款因回收廢棄物由製造輸入或設備設置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第一項第一款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第二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指定及前項應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業者以下簡稱責任業者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 01:31:24,437 | 01:31:38,752 | 文流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項句末改為分號第一款改為不易清除少掉頓號處理其餘與現行法相同 |
| 01:31:40,253 | 01:32:05,909 | 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銘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怡瑾等23人提案軍以行政院提案同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第15條 |
| 01:32:08,578 | 01:32:31,010 | 第二項第七行據莫改為遁號申報及資料保存第三項第三行調整為據莫調整為遁號申報及資料保存予以行政院提案同文明署分等18人提案第15條為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
| 01:32:34,970 | 01:32:51,690 | 莊主管機關得指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使用或使用後所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或失業廢棄物為因回收廢棄物,並得指定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原料下稱責任物之製造輸入販賣使用業者以下簡稱責任業者。 |
| 01:32:53,919 | 01:33:04,833 | 依指定之方式付其回收清除處理責任前項責任物及其責任業者範圍責任履行方式由莊主管機關公告之 |
| 01:33:08,757 | 01:33:29,539 | 行政院提案第16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因回收廢棄物質責任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應按向海關申報進口量與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依中央主管機關合定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
| 01:33:30,360 | 01:33:53,897 | 前向输入业于向海关申报进口量时,应同时申报容器材质及其他经装主管机关指定之物品或容器规格等资料制造或输入之物品或其包装容器不在国内废弃或使用后不产生废弃物质责任业者得检据相关证明文件扣抵营业量、进口量或办理退费 |
| 01:33:55,185 | 01:34:13,715 | 文流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十六條依前條第二項公告之業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應按向海關申報進口量與美企營業稅申報繳納後十五日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 |
| 01:34:14,455 | 01:34:42,343 | 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作为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并因委托金融业机构收支保管前项基金分为信托基金及非营业基金信托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制第一项输入业项海关申报进口量时因同时申报容器材质或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制物品或容器规格等资料制造或输入之物品 |
| 01:34:43,123 | 01:35:07,028 | 或其包裝容器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資業者得檢據相關證明文件扣抵營業量進口量或辦理退費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21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 |
| 01:35:08,223 | 01:35:19,070 | 文成金會等16人提案為王振旭等23人提案為林一景的23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為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16條 |
| 01:35:22,455 | 01:35:45,255 | 第一項前條責任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依指定方式與頻率期限申報其責任物資製造輸入銷售或使用情形下稱運作情形並依其運作量與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費率或浮動費率公式計費之數額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
| 01:35:46,716 | 01:35:54,092 | 前向責任業者魚象海關之後與行政院提案同行政院提案第16條之一 |
| 01:35:56,462 | 01:36:10,525 | 第15條第一項第二款應回收廢棄物之責任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設備設置者應按當期購買量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扣抵設備設置者之購買量輸入業應按向海關申報進口量扣抵當期設置設備設置之 |
| 01:36:18,587 | 01:36:32,702 | 购买量后,依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制费率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上开责任业者于妥善清理因回收废弃物后,得减负相关记录及证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退费。 |
| 01:36:34,110 | 01:36:53,522 | 前項及前條第一項之回收清除處理費應納入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委託金融機構收支保管並按一定比例分別撥入信託基金及非營業基金其一定比例與信託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36:54,302 | 01:37:16,096 | 增业者依第一项及前条规定办理登记申报扣抵与回收清除处理费之缴费方式流程期限退费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第一项及前条第一项费率由中央主管机关所设之资源回收费率审议会依材质容积 |
| 01:37:16,876 | 01:37:30,949 | 重量对环境质影响再利用价值回收清除处理成本回收清除处理率激增成本基金财务状况回收奖励金数额及其他相关因素审议并送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公告 |
| 01:37:32,577 | 01:37:59,600 | 为刘建国等19人提案第16条之一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其使用后产生之废弃物由制造输入或设备设置者负责回收清除处理前向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及其应付回收清除处理责任之业者范围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依前向公告之业者应向主管机关办理登记设备设置者应按当期 |
| 01:38:00,763 | 01:38:03,358 | 購買量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扣抵 |
| 01:38:05,109 | 01:38:34,609 | 设备设置者之购买量输入业因案向海关申报进口量扣抵当期设备设置者之购买量后依中央主管机关核定之费率将来回收清除处理费作为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并因委托金融机构收置保管依第15条第二项及本条第二项公告之业者以下简称责任业者其办理登记申报缴费方式流程期限扣抵退费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 |
| 01:38:35,149 | 01:39:00,623 |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前條第一項基本條第三項之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所設之資源回收費率審議會依材質容積重量對環境制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回收清除處理率激增成本基金財務狀況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其他相關因素審議並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
| 01:39:01,624 | 01:39:26,926 | 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一錦等23人提案 |
| 01:39:29,178 | 01:39:34,988 | 均以行政院提案同文成金輝等16人提案新增第三項 |
| 01:39:38,041 | 01:39:58,729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運轉年限到期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除役實施計畫並載明設備設置基本資料停止運轉後拆除清除處理其成與規劃重大天災應變清理預案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
| 01:40:00,714 | 01:40:20,154 | 委联署分等十八人提案第十六条之一前条第一项之回收清除处理费应纳入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委托金融机构收支保管并按一定比例分别拨入信托基金及非营业基金其一定比例与信托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40:21,255 | 01:40:42,210 | 責任業者依前條規定辦理登記申報之頻率、期限與方式因申報之運作情形與運作計量方式回收清除處理費之費率或浮動費率公式繳費頻率方式流程期限退費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1:40:43,030 | 01:41:10,394 | 前條第一項費率或浮動費率公示應反映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含回收獎勵金數額與積增成本並得以責任物材質容積重量對環境之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率基金財務狀況及其他相關因素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資源回收費率審議會審議後著作調整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
| 01:41:13,686 | 01:41:41,187 | 行政院提案第十七條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應使用於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用途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應使用於下列用途一補助獎勵回收系統二執行機關代清理費用三一第十八條第五項執行集合認證費用四其他金裝主管機關同意與廢棄物資源回收有關之用途文劉建國等十九人提案 |
| 01:41:42,962 | 01:42:09,322 | 刪除现行法之第一项前条第一项之以及第一款支付回收清理处理补贴之支付以及第二款顿号再生利用及第五款与一般一般两字其余现行法同为刘廷伟等罗廷伟等21人提案为王美惠等18人提案为林月琴等21人提案为郭玉琴等16人提案 |
| 01:42:10,465 | 01:42:25,508 | 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黃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17條軍委行政院提案通。 |
| 01:42:27,355 | 01:42:28,056 | 行政院提案第18條 |
| 01:42:57,876 | 01:43:14,817 | 增业者及第二项回收处理业符合第一项锁定标准且因回收废弃物质回收处理量经中央主管机关机合认证者得向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申请前条第一项之回收清除处理补贴 |
| 01:43:15,858 | 01:43:36,206 | 中央主管机关得委托法人以下简称集合认证团体办理前项集合认证作业并应定期对集合认证团体进行作业成效之评鉴及考核集合认证作业之办理方式评鉴考核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43:36,946 | 01:43:57,246 | 第四項回收清除處理補貼之申請審核廢紙追查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委員劉建國等19人提案第18條1第15條第二項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1第16條之1第2項公告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
| 01:43:59,932 | 01:44:27,254 | 经使用或使用后产生之废弃物以下简称应回收废弃物其回收储存清除处理应符合庄主管机关之规定其回收储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由庄主管机关定之集合认证团体应依应回收废弃物集合认证作业办法之规定办理回收处理量集合认证其集合认证作业之办法由庄主管机关定之 |
| 01:44:28,857 | 01:44:46,855 | 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一定规模以上因回收废弃物质回收处理业,因向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并申报其回收处理量及相关作业情形,前向回收处理业质规模登记、注销、申报、管理及其他因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44:47,916 | 01:45:12,578 | 责任业者及回收处理业得向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申请前条第一款之回收清除处理补贴经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审核符合第一项设施标准及第二项作为办法之规定后予以补贴前项回收清除处理补贴之申请审核废止追偿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45:13,539 | 01:45:31,358 | 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 |
| 01:45:32,540 | 01:45:46,796 | 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均與行政人提案同委員邱若驊等20人提案第18條新增第二項 |
| 01:45:49,011 | 01:46:13,248 | 形象之因回收廢棄物中屬動力型電動車電池大型儲能電池或其他經供告具高能量密度之易燃性質之物品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莊主管機關因會同內政部定之其予同現行法文秋若華等二十人提案第十九條新增第三項 |
| 01:46:15,219 | 01:46:38,454 | 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高能量密度电池其回收储存清除及处理应建立数位化全程最终机制其申报监测及管理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其与同现行法行政院提案第20条主管机关得派员或委托专业人员携带证明文件进入责任业者贩卖业者之场所 |
| 01:46:39,355 | 01:46:53,307 | 及第18條第二項鎖定回收處理業之回收儲存清除處理場所查核其營業量或進口量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銷售對象 |
| 01:46:56,537 | 01:47:21,446 | 銷售或購買量原料供應來源回收相關標誌因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量並索取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他產銷營運或輸出入資相關資料委內州劉建國等19人提案第一項第三行修正為第18條第三項指定公告回收 |
| 01:47:23,871 | 01:47:41,326 | 第十二行修正為必要時得請求有關機關法人團體協助或提供必要資料,其餘同行政院提案,為羅廳衛等21人提案,為王美惠等18人提案,為林月琴等21人提案,為郭玉琴等16人提案。 |
| 01:47:42,464 | 01:47:59,492 | 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一錦等23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 |
| 01:48:01,397 | 01:48:25,385 | 第六行修改为进口量责任物资销售对象其余行政院提案同行政院提案第21条删除现行法其余委员提案均与行政院提案同文联署分等18人提案第28条自第六项起修改为 |
| 01:48:28,846 | 01:48:54,173 | 第一项第三款第二幕执行机关受托清除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应依指向市县市主管机关锁定事业废弃物待清除处理收费标准收费并配合该事业第31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办理申报一般废弃物或一般事业废弃物之清除处理设施不得合并清除处理有害事业废弃物 |
| 01:48:54,893 | 01:49:19,671 | 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執行機關及第五目與直向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受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應與處理下列一般廢棄物後仍有餘裕量能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確認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第三目第四目及第六目之運轉中廢棄物處理設施 |
| 01:49:22,052 | 01:49:50,727 | 之余余量能平均低于一成五且取得中央主管机关同意后使得为之其得收受一般事业废弃物种类范围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一属指定清除地区内者二属依第七条及地方制度法第24条之一规定之区域性联合及跨区域合作处理者三属中央主管机关统一调度者中央主管机关 |
| 01:49:51,947 | 01:50:13,913 | 與不影響執行機關與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前向第一款及第二款一般廢棄物情形下與發生天然災害不可抗力事故現有廢棄物處理設施無法運作或因地形大氣擴散 |
| 01:50:15,253 | 01:50:27,590 | 或其他环境生态敏感条件至处理设施不足或欠缺至有直辖市限时至一般废弃物堆置数量相当于半年以上一般废弃物需处理量时 |
| 01:50:29,434 | 01:50:55,373 | 得统一调度使用现有废弃物处理设施并得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其被调度设施量能缴纳每顿三千元以上促进设施共用协助金由中央主管机关专款专用于处理设施调度及奖励配合调度者聚缴前项协助金者由中央主管机关于下年度统筹分配税款 |
| 01:50:56,474 | 01:51:15,344 | 中直接扣取一被調度者拒絕配合調度二執行機關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受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為依前項規定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
| 01:51:16,264 | 01:51:31,962 | 三执行机关及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签订契约之民间机构设置之废弃物处理设施收受辖外一般废弃物之处理费超出其辖内一般废弃物处理费之1.5倍 |
| 01:51:33,803 | 01:51:49,271 | 4.執行機關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代處理狹外一般廢棄物,以回收達代處理量四分之一以上之衍生廢棄物為交換條件。 |
| 01:51:52,722 | 01:51:53,323 | 行政院提案第39條 |
| 01:52:11,821 | 01:52:32,731 | 事业废弃物质再利用应以下列方式为之1.事业依规定自行再利用1.送回原生产制成当作原料2.于原厂厂内或送至同一事业之其他分厂厂依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再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
| 01:52:34,705 | 01:52:40,129 | 2.由收受事业废弃物再利用之厂厂以下简称再利用机构。1. |
| 01:52:40,129 | 01:52:43,851 | 规定进行再利用,不适用第41条规定。1. |
| 01:52:43,851 | 01:52:54,138 | 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再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之事业废弃物。再利用机构应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检核通过后进行再利用。 |
| 01:52:55,579 | 01:53:11,290 | 2.前目以外之事业废弃物再利用机构应向庄主管机关申请取得再利用许可后,依许可文件内容进行再利用。依前项规定进行再利用之事业及再利用机构,以下合称再利用事业。 |
| 01:53:11,950 | 01:53:30,118 | 属第31条第1项锁定事业者应依该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办理再利用事业应记录及申报再利用营运情形再利用产品流向数量并应就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再利用产品记录及申报其使用情形 |
| 01:53:31,636 | 01:53:48,908 | 第一项事业费期五再利用种类管理方式之指定再利用减核之申请再利用许可之申请审查许可事项费值前项再利用产品之指定记录与申报之事项频率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1:53:50,185 | 01:54:08,610 | 文流建国等室9人提案第39条,事业废弃物之再利用应依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办理,不受第28条第41条之限制。从事事业废弃物再利用之事业,以下简称再利用事业,其再利用方式如下。1.事业自行再利用。 |
| 01:54:10,231 | 01:54:29,389 | 1.送回原生产制成当作原料2.于原厂厂内依装主管机关指定之再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进行再利用3.属第31条第1项第1款指定公告事业送至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厂厂依前目规定进行再利用2.再利用机构再利用 |
| 01:54:30,615 | 01:54:53,433 | 中央主管机关得依事业废弃物性质在利用技术在利用用途等因素指定事业废弃物在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者在利用机构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检核通过后得进行在利用而前幕以外之事业废弃物在利用者在利用机构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在利用许可 |
| 01:54:54,153 | 01:55:01,639 | 并依许可文件内容进行再利用。属第31条第一项第一款指定公告事业依前项方式进行再利用。 |
| 01:55:02,912 | 01:55:23,658 | 再利用者应检据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送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中央主管机关委托之机关审查核准。第二项,再利用事业应记录及申报再利用营运情形,再利用产品流向数量,其再利用产品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并应记录及申报使用情形。 |
| 01:55:25,336 | 01:55:45,012 | 第二項再利用種類管理方式再利用檢核申請及再利用之許可審查許可事項廢止前項記錄及申報之事項頻率管理及其他依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委羅廳會等21人提案委網美會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 |
| 01:55:45,552 | 01:56:00,207 | 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一錦等23人提案 |
| 01:56:01,687 | 01:56:27,081 | 均與行政院提案同為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39條事業廢棄物資再利用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不適用第41條規定一自行再利用一送回原生產製成當作原料二與原廠廠內或送至同一事業之其他分廠廠進行再利用二委託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廠廠或以移動式設施至產源事業廠廠內 |
| 01:56:28,762 | 01:56:48,997 | 从事再利用之机构以上两者简称再利用机构进行再利用依前项方式进行再利用之事业及再利用机构以下合称再利用事业依下列规定申请再利用检核或许可并审查通过后使得再利用依再利用之废弃物件中央主管机关 |
| 01:56:49,717 | 01:57:00,980 | 指定再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者,应检据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检核通过后进行再利用。2. |
| 01:57:00,980 | 01:57:09,382 | 前向第一款第一幕送回原生产,制成当作原料自行再利用者,应检据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说明。 |
| 01:57:10,896 | 01:57:30,035 | 其在利用可行性送指向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並取得許可後進行再利用三前二款以外之失業廢棄物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專案再利用許可並登載於失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中後依許可文件內容進行再利用 |
| 01:57:30,815 | 01:57:57,549 | 再利用事业因第31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就其废弃物之产出储存清除处理再利用输出输入过境或转口情形减去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送审办理申报与装设及时装追踪系统另应记录及申报再利用营运情形再利用产品流向数量并应就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再利用产品记录及申报其使用情形 |
| 01:57:58,630 | 01:58:18,864 | 第二項事業費期五在利用種類管理方式之指定在利用檢核自行或專案在利用許可之申請審查許可事項廢止前項在利用產品之指定記錄與申報之事項頻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接著宣讀第三十九條之一 |
| 01:58:20,908 | 01:58:45,983 | 行政院提案 委員羅廷維等二十一人提案 委員王美惠等十二人提案 委員林月琴等二十一人提案 委員邱益勤等十六人提案 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 委員邱振軍等十九人提案 委員王玉敏等十六人提案 委員陳金輝等十六人提案 委員王俊旭等二十三人提案 委員林益勤等二十三人提案第39條基金庄主管機關指定之在利用產品其使用者應記錄與申報在利用產品流向數量 |
| 01:58:46,383 | 01:59:00,908 | 及實際使用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應實施環境監測並保存使用證明公查核一用於填海或填竹土第二有不當利用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餘三其他監管機關 |
| 01:59:02,389 | 01:59:16,247 | 认定需加强管制请向应实施环境监测之在利用产品使用者应检举环境监测计划书报之下是现实主管机关核准并将其采样情形及监测结果装填记录 |
| 01:59:17,284 | 01:59:33,699 | 检举环境监测结果报告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被查第一项在利用产品之指定记录与申报之项目频率及使用证明保存前项环境监测计划书应记载事项申请审核核准采样与 |
| 01:59:35,160 | 01:59:55,789 | 監測結果記錄環境監測結果報告之審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委員劉建國等十二人提案第三條案之一第一項第二具修正如下其使用者應記錄及申報在利用產品的上述量後代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監測 |
| 01:59:58,470 | 02:00:12,616 | 保存使用證明以供查核第三款文是修正必需的需為需要的需第二項莫舉如下其採樣情形及監測結果應做成記錄並送環境監測結果報告 |
| 02:00:16,960 | 02:00:41,355 | 第三項文字修正為第一項在利用產品記錄及申報之項目頻率及使用證明保存前項環境監測計畫書應記載事項提報審查核准採樣監測記錄與環境監測結果報告提送管理及其他軍行事項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職與同行政院條文提案 |
| 02:00:43,823 | 02:01:09,315 | 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391 第一項第二具修正為產品來源使用數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災利用產品後段如下其使用者應記錄與申報災利用產品來源使用數量及實際使用地點並保存使用證明以供查核有下列情形之異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其產源事業應自行或共同設立專則 |
| 02:01:11,536 | 02:01:31,571 | 主支实施在利用产品流向追踪及环境监测并将流向追踪与环境监测结果申报至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网站公开并供主管机关查核第三项文字修正为第一项在利用产品之指定使用者应记录与申报至项目频率与使用证明保存 |
| 02:01:32,712 | 02:01:51,079 | 產源試驗追蹤再利用產品流向方式與記錄環境監測之項目採樣檢測之頻率方法與結果記錄流向追蹤與環境監測結果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與同行政院提案 |
| 02:01:55,734 | 02:02:19,099 | 行政院提案 文羅廷偉的二十一人提案 文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 文林月清的二十一人提案文顧玉清等十六人提案 文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文邱振軍等十九人提案 文王玉敏等十六人提案文陳金輝等十六人提案 文王振旭等二十三人提案文林一金等二十三人提案第39條之二 莊主席官得考量行政 |
| 02:02:20,379 | 02:02:44,315 | 事業廢棄物或再利用產品之用途、成分、特性、數量、歧視風險及其他相關因素指定產源事業、再利用事業及再利用產品使用者採取下列全部或一部管理措施一、簽訂再利用委託或再利用產品銷售契約書及記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二、進行再利用產品或再利用製成 |
| 02:02:46,998 | 02:02:59,489 | 3.進行再利用產品檢測4.限制再利用產品銷售對象5.限制單用產品使用用途或方式6.設置專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設備7.設置專業技術人員8.設置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及瀏覽伺服 |
| 02:03:06,776 | 02:03:20,300 | 公主管機關檢視,有其他經商主管機關指定之管理措施,前項產源事業、再利用事業及再利用產品使用者之指定,契約書應記載事項、驗證事項、產品檢測事項、檢測報告應具備之內容、銷售對象使用用途或方式、設備設置、專業技術人員設置、 |
| 02:03:33,023 | 02:03:56,933 | 監視系統及瀏覽市府規格其他管理措施之指定及相關應遵行事項是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委員劉建國等16人提案第39條之二第一項序文1236款同行政院序文提案序文第1239款第四第五款如下四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五 |
| 02:04:00,365 | 02:04:12,137 | 設置閉路設置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及瀏覽伺服供主管機關檢視前項應採取之管理措施契約書應展明事項驗證事項設備設置 |
| 02:04:16,100 | 02:04:36,765 | 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監視系統與瀏覽伺服規格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這辦法由中央主管及官定職與同行政院提案為零數分等18人提案第39條這第1項第8款及第2款默劇瀏覽伺服均改為瀏覽伺服器與同行政院提案 |
| 02:04:41,403 | 02:05:00,271 | 行政院提案 委員羅廷惟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王月清等 委員李玥琴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十九人提案委員王玉琳等十六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二十三人提案 |
| 02:05:01,471 | 02:05:28,160 | 第39條 再利用事業生產金中主管機關指定之再利用產品應符合產品品質規範並於產品其或其包裝容器銷售相關文件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僅與及供料履歷再利用事業依前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進行再利用產品或再利用製成之驗證者 |
| 02:05:29,952 | 02:05:38,362 | 其生產之再利用產品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或認證機關構認證之驗證機構驗證後時的出廠第一項再利用產品之指定再利用產品品質規範標示使用限制僅與供料履歷及前項 |
| 02:05:53,338 | 02:06:14,338 | 驗證機構與認證機關構資格、驗證與認證程序、驗證與認證事項、廢紙管理及其他依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在利用事業進行生產之改善與推廣在利用產品,並得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
| 02:06:16,075 | 02:06:31,705 | 委員陸建國等19年提案第39條及第2項請二據如下在利用事業生產經中央主管指定之在利用產品逗號其在利用製程及產品規格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或認證機關構 |
| 02:06:36,448 | 02:06:58,424 | 認證之 驗證機構認證後 使得出廠其二 向在利用產品品質規範標示使用限制僅與工料履歷驗證機構及認證機關購資格驗證及認證程序 驗證及認證事項廢止管理及其他軍行施政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再利用事業生產值改善及再利用 |
| 02:06:59,184 | 02:07:08,260 | 产品推广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辅导之并得委托或委办其他机关购法人或团体办理与同行政院提案 |
| 02:07:16,485 | 02:07:36,583 | 行政院提案 委員羅廷偉等21人 委員王美惠等18人 委員林月清等21人 委員郭玉清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 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 委員王玉敏等19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 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 委員林一金等23人提案 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 |
| 02:07:37,123 | 02:08:00,353 | 第39條之四 在利用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收售事業非企務進場一 未於一定期限內完成非企務在利用作業二 在利用設備故障或異常未能於一定期限內完成修復三 在利用產品儲存量超過一定期限之累積產出量或銷售量四 規避妨礙拒絕 |
| 02:08:01,593 | 02:08:25,720 | 主管機關一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檢查或利用或提供再利用有關資料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或再利用行為相關之違法情形再利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再利用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再利用運作一為一第39條第一項鎖定方式進行再利用二為一第39條 |
| 02:08:27,501 | 02:08:43,969 | 至二第一項第二款進行再利用產品或製程驗證三位議定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進行再利用產品檢測四位議定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設置中央傳感機關指定知識設備 |
| 02:08:45,710 | 02:09:08,041 | 五 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情形 再利用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需管金管得令其停止銷售或運送再利用產品出廠一 為依第三條條之二第一項第四款規定銷售再利用產品或生產第三九條之三第一項鎖定再利用產品不符合產品品質規範 |
| 02:09:09,562 | 02:09:34,664 | 二 提供不實質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或驗證證明文件三 明知再利用產品之使用者為一第三小行之二 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使用再利用產品仍繼續銷售或運送四 有第一項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情形經儲管機關作成前三項處分再利用事業應檢據改善 |
| 02:09:37,546 | 02:10:03,308 | 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時的恢復災利用相關行為第一項之一定期限及期間前四項停止售售廢棄物進場停止災利用運作停止銷售或運送災利用產品出廠這情形改善證明文件應記載事項核准之申請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2:10:04,349 | 02:10:32,748 | 文留建国等19人提案第39条之四第一项第一至四款如下在利用事业有家业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得令其停止收受事业废弃物进厂一预期完成废弃物在利用作业二在利用设备故障或异常未能于指定期限内完成修复三在利用产品储存量超过指定期限之累积产出量或销售量四规避妨碍拒绝配合 |
| 02:10:34,239 | 02:10:42,703 | 廢棄物再利用運作查核或拒絕提供再利用運作有關資料及說明第二項第1款至第3款如下1. |
| 02:10:42,703 | 02:10:48,465 | 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檢核進行再利用1. |
| 02:10:48,465 | 02:10:50,106 | 場內未依規定設置設備 |
| 02:10:54,299 | 02:11:13,786 | 三位議規定進行再利用產品檢測第三項第一款如下再利用產品不符合品質規範或銷售對象不符合規定與同行政院提案行政院提案 |
| 02:11:16,206 | 02:11:17,386 | 请不吝点赞 订阅 转发 打赏支持明镜与点点栏目 |
| 02:11:35,091 | 02:11:56,289 | 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再利用产品以下简称加工再制事业因应第31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于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载明加工再制流程受自家市县市主管机关或中央主管机关委托之机关审查核准后时得为之加工再制事业记录 |
| 02:11:57,570 | 02:12:14,078 | 申報加工再製之再利用產品及產品品質規範標示事項驗證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與停止加工再製運作銷售運售與恢復加工再製相關行為集中主管機關得對其採取 |
| 02:12:16,099 | 02:12:37,678 | 之管理措施準用第39條第3項第4項第39條之二至前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加工再製至再利用產品其使用者記錄申報使用證明保存檢據環境監測報告申請核准及環境監測結果報告之被查準用第39條之一規定 |
| 02:12:39,620 | 02:12:58,149 | 委員劉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39條之五第一項前二具文資修正如下加工再製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利用產品者以下簡稱加工再製事業應依第31條第一項31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 |
| 02:12:59,949 | 02:13:15,916 | 略向加工再制事業紀錄申報加工再制之災利用產品及產品品質規範標示事項驗證採取之管理措施專業技術人員設置及加工停止加工再制運作 |
| 02:13:18,127 | 02:13:37,120 | 銷售運送及恢復加工再致相關行為準用第39條第4項第5項第39條之2至前條規定第三項末二舉如下簡據環境監測報告及提送環境監測結果報告準用第39條之1規定與同行政院提案 |
| 02:13:38,892 | 02:13:49,625 | 為零數分等18人提案第39號之一加工在之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利用產品以下簡稱加工在至事業應依據第31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於事業廢棄物 |
| 02:13:54,270 | 02:14:11,009 | 清理計畫書載明加工再製流程送自家設限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時的為之加工再製事業記錄申報加工再製之再利用產品及產品品質規範標示事項驗證 |
| 02:14:15,133 | 02:14:39,568 | 專業技術人員設置及停止加工再次運作銷售運送及恢復加工再次相關行為及中央主管機關得對其採取之管理措施主要第39條第3項第4項第39條2至前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加工再制之再利用產品其使用紀錄申報使用證明保存檢據環境監測報告書 |
| 02:14:41,849 | 02:14:45,506 | 申請核准及環境監測結果報告之被查,使用第39條之一規定 |
| 02:14:52,412 | 02:14:53,974 | 行政院提案第41條從事廢清 |
| 02:15:15,434 | 02:15:29,520 | 廢棄物清理處理業務者 應向之下是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 使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 |
| 02:15:31,982 | 02:15:33,603 | 業務 但有下列情形 質疑者不在此現 |
| 02:16:03,944 | 02:16:17,399 | 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二目至第五目第四款之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六目的是主管機關依第33條第34條規定自行或輔導設置之處理設施 |
| 02:16:22,591 | 02:16:39,175 | 其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35條第一項設置之設施發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前項公民營廢棄物清理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之合法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
| 02:16:41,566 | 02:16:54,341 | 文留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文之如下依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標準回收儲存清除處理廢棄物與同行政院提案 |
| 02:16:58,126 | 02:17:21,690 | 行政提案委員 劉建國等19人提案委員 羅廷偉等20人提案委員 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 郭益勤等20人提案委員 林月清等20人提案委員 郭益勤等16人提案委員 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 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 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 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 林益勤等23人提案委員 林淑芬等18人提案 |
| 02:17:22,691 | 02:17:36,861 | 第43條 廢棄物資檢驗測定除盡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應由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請向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這條建設施檢測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許可事項廢止許可證 |
| 02:17:46,928 | 02:17:54,568 | 核換發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管理及其他應徵形式向這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2:17:59,045 | 02:18:19,679 | 行政院提案 委員羅廷輝等21人 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 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 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 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 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 提案委員王玉明等16人 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 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 提案委員林益錦等23人 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 提案第44條第28條 |
| 02:18:25,316 | 02:18:52,675 | 第二項至第五項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七款第三十九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二條鎖定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格合格證書取得廢紙訓練執行業務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共主管機關定之文劉堅果等十九人提案第四條第二句如下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二條專業技術人之資格 |
| 02:18:53,376 | 02:18:54,075 | 行政院提案 |
| 02:19:08,311 | 02:19:35,856 | 邱振均等19任委員王一鳴等16任委員陳金輝等16任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提案委員林依謹等23提案第四六條以下愛情激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便課薪台幣1500萬以下罰金一任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儲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足以生污染環境 |
| 02:19:36,696 | 02:19:58,366 | 三 為金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積廢棄物四 為以第39條第一項第二目或第41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五 為以第39條第一項鎖定再利用方式或為以第41條 |
| 02:20:00,487 | 02:20:26,873 | 第一項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儲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足以生環境污染漁莊主委機關公告這生態資源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委員劉建國等19人提案第一項第四支第五款如下 |
| 02:20:28,373 | 02:20:48,880 | 第39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目或第41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理處理或再利用第39條第二項規定再利用方式第39條第一項取得廢棄物清理處理許可文件內容儲存 |
| 02:20:49,520 | 02:21:05,925 | 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諸以生污染環境第二項如下於農地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生態資源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期刑至二分之一於統行政院提案 |
| 02:21:06,605 | 02:21:30,496 | 文秋印等21人提案第46條以下類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以下罰金依然依其次有害事業廢棄物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會依本法規定之方式儲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 |
| 02:21:34,302 | 02:21:46,254 | 第41條第1項規定零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或為1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儲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
| 02:21:48,963 | 02:22:11,155 | 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非法清除處理而人委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需未證明其從事 |
| 02:22:12,716 | 02:22:28,746 | 廢棄物運輸之駕駛或相關人員明知或可得知所運輸之廢棄物將遭非法棄置、回填、堆置或處理而人執行運輸者嚴寬衡等19人、委員舒清泉等26人 |
| 02:22:30,407 | 02:22:51,356 | 二十四人提案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虛文及第一至第六款同委員抽印等提案第二項文之如下意圖營利而有錢向第一款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行逼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 02:22:53,134 | 02:23:18,907 | 委員張宏祿等17人提案委員許志傑等29人提案第46條 續文如下有下例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0萬以下罰金與同委員顏寬恆等19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案提案第46條第一項續文如下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第四款修正如下 位於第39條第二項 |
| 02:23:22,116 | 02:23:50,064 | 第二款 第三款第五款 為依第39條第一項所定方式第二項取得之許可文件與同行政院提案為如先以等實現提案第46條第一項虛文中五年改為七年第二項增列與專屬管機關公告至生態環境資源敏感及援助民族地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與同現行法 |
| 02:23:53,294 | 02:24:11,114 | 行政院提案 委員羅廷偉等21人提案 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 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 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 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 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 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 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 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 委員林一斤等23人提案 |
| 02:24:11,775 | 02:24:33,703 | 第46條有下令執行之意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萬元以下罰金一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非法清理處理或再利用業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而人委託二 |
| 02:24:35,014 | 02:25:00,088 | 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共同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或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3目至第6目之處理設施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委員 劉建國等19人提案第46條之1 序文第2條如下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02:25:01,260 | 02:25:24,428 | 第一款三除第二句清除處理與同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46號之一 虛文第二句如下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第一款三除清除處理或在利用廢棄物後面的分號與同行政院提案接續宣讀第47條 |
| 02:25:27,335 | 02:25:48,321 | 委員邱映穎等二十一人提案第四十七條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二條之罪者處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以科以個該條之罰金前項所稱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包括承攬或僱用之運輸駕駛 |
| 02:25:51,994 | 02:26:09,139 | 文秋瑩等21件提案第47條之一從事廢棄物運輸之業者應確保運輸車輛裝設全球定位系統GPS及監測設備並保存運輸記錄供主管機關查核但遭遇不可抗力因素至無法啟動並記錄者除外 |
| 02:26:12,020 | 02:26:37,646 |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還並得吊銷其運輸許可文流建國等19人提案第49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營建剩餘土石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 02:26:38,906 | 02:26:59,986 | 情节重大者并得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工或停业处分一 唯一第十条之一第二项第一款规定取得营建剩余土石方处理计划核准进行轻运或再利用或违反一同条第三项所定办法有关核准事项变更或管理之规定 |
| 02:27:01,007 | 02:27:10,799 | 2.違反一第十條之一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網路申報方式及時追蹤系統規格審驗運作管理之規定3. |
| 02:27:10,799 | 02:27:19,129 | 違反一第十條之一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收容處理場所設置條件設施或管理之規定 |
| 02:27:20,130 | 02:27:35,939 | 无正当理由规避妨碍或拒绝接受第十条之一第四项之拦检检查采样或命提供有关资料者有营建剩余土石方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还 |
| 02:27:37,762 | 02:27:54,668 | 施工期间轻运业者收容处理场所违反本法所应处罚还额度之裁罚准则改善完成及情节重大之认定查验方式及其他有关事项之准则有营建剩余土石方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2:27:56,482 | 02:28:11,764 | 行政院提案第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不依第11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 |
| 02:28:13,346 | 02:28:30,479 | 2.违反一第十二条第一项锁定办法有关一般废弃物回收、清除、处理之运输、分类、储存、排出方法、设备或在利用之规定或同条第二项之分类、储存、排出规定。3.为第二十七条各款行为之一。 |
| 02:28:31,440 | 02:28:54,469 | 動力車輛駕駛人或乘客有前向第三款情形處罰行為人或車輛所有人但車輛所有人與執行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證明因規則之人或客運業於載客時已禁告之義務乘客人違反該規定者車輛所有人免於處罰 |
| 02:28:56,030 | 02:29:23,006 | 文流建國等19人提案第50條第三項修改為機動車輛駕駛人乘客有錢向各款前行之一車輛所有人位於採儲前檢附相關證據及因規則人相關證明文件告知處罰機關以車輛所有人為受處罰人但客運業與載客時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人違反規定者不適用之其餘行政院提案同文羅廳衛等21人提案 |
| 02:29:25,007 | 02:29:50,547 | 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怡瑾等23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委員陳冠廷等20人提案第50條 增列第二項 |
| 02:29:54,758 | 02:30:18,718 |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處罰對象為行為人但使用契機車輛違反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至第八款或第十款規定者車輛所有人位於裁處前檢附相關證據及因規則人相關證明文件告知處罰機關以車輛所有人為受處罰人予以現行法同 |
| 02:30:22,950 | 02:30:36,424 | 为您处分等18人提案第50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意者处心态币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还并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为完成改善者按次处罚 |
| 02:30:37,776 | 02:31:01,775 | 第二項修正為動力車輛駕駛人或乘客有前項第三款情形處罰行為人或車輛所有人但車輛所有人與執行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證明因規則之忍者或客運業者與載客時已禁告之義務乘客人違反該規定者車輛所有人免於處罰予行政院提案通 |
| 02:31:08,260 | 02:31:33,503 | 行政院提案第51條唯一第16條之一第三項鎖定辦法與期限內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者每餘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0.5%滯納金一併繳納與其30日人為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請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 |
| 02:31:34,224 | 02:32:02,264 | 一缴纳当日邮政储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一第十六条第一项及第十六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因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由伪造变造或其他不正当方式短报或漏报与回收清除处理费计算有关资料者庄主管机关得进一查核结果以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之 |
| 02:32:03,024 | 02:32:29,622 | 二倍计算其因缴费额中央主管机关依前项计算及征收逃漏之回收清除处理费外并追缴最近五年内之因缴费额起征未满五年者自起征日起计算追缴因缴费额其追缴因缴费额因自中央主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中截止日之次日 |
| 02:32:30,262 | 02:32:58,177 | 或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發生日期至繳納之日址依繳納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固定利率按目加計利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
| 02:32:59,318 | 02:33:02,840 | 或令其部分或全部停工1. |
| 02:33:02,840 | 02:33:11,426 | 違反一第十六條之一第三項或第十八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登記、申報或管理之規定2. |
| 02:33:11,426 | 02:33:16,349 | 違反一第十八條第一項鎖定標準有關方法或設施之規定 |
| 02:33:17,710 | 02:33:23,733 | 3.違反一第十八条第五项锁定办法有关集合认证之规定4. |
| 02:33:23,733 | 02:33:29,956 | 違反一第十九条第一项锁定公告有关回收标志或标示之规定5. |
| 02:33:29,956 | 02:33:38,440 | 違反一第十九条第一项锁定公告第二项锁定公告有关回收设施设置或回收工作执行之规定6. |
| 02:33:39,981 | 02:33:55,987 | 規避妨礙或拒絕1第20條之查核或提供資料其違反1第22條第1項鎖定公告有關回收獎勵經支付規定文留建國等19人提案第51條第1項第1行據莫改為第4項鎖定辦法 |
| 02:34:01,363 | 02:34:08,559 | 第1項第6行改為其因繳回收處理處理費因自置納期限屆滿之次日期 |
| 02:34:11,806 | 02:34:40,849 | 第三項第一款修改為一違反一第十六條之一第四項或第十八條第四項鎖定辦法有關登記申報或管理之規定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鎖定標準有關方法及設施規定三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集合認證規定四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回收標誌標示或管理之規定五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回收設施設置或管理之規定六 |
| 02:34:41,930 | 02:35:01,373 | 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20條查核或要求提供資料之命令7.違反第22條回收獎勵金支付規定欲現行法通為羅廷偉等21人提案為王美惠等18人提案為林月琴等21人提案為郭玉琴等16人提案 |
| 02:35:06,704 | 02:35:27,064 | 文章志倫等19人提案文秋政軍等19人提案文王玉明等16人提案文成金輝等16人提案文王振旭等23人提案文林一錦等23人提案軍以行政院提案同文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51條 |
| 02:35:28,939 | 02:35:53,989 | 唯一第十六条之一第二项锁定办法与期限内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者每余日按缴纳之金额加征百分之零点五支纳金一并缴纳与其三十日人为缴纳者移送强制执行其缴纳之回收清除处理费因自制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缴纳之日之一缴纳当日留证处境一年其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 |
| 02:35:55,329 | 02:36:13,172 | 1.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应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由伪造、变造或其他不正当方式短报或漏报与回收清除处理费计算有关资料者。双主管机关得经一查核结果以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至二倍计算其应缴费额。 |
| 02:36:14,753 | 02:36:36,160 | 中央主管机关除依前项计算及征收讨漏之回收清除处理费外并追缴最近五年内之因缴费额起征未满五年者自起征日起计算追缴因缴费额其追缴因缴费额因自中央主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截止日之次日或 |
| 02:36:36,820 | 02:37:02,808 | 逃漏回收清除处理费发生日起至缴纳之日止以缴纳当日邮政储金一年其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还并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为完成改善者按次处罚情节重道并得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或令其部分或全部停工 |
| 02:37:04,244 | 02:37:22,332 | 第1款違反第16條第1、第2項或第18條第3項鎖定辦法有關登記、申報或管理之規定。2、違反1、第18條第1項鎖定方法或設施標準之規定。7、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2:37:24,488 | 02:37:48,676 | 行政院提案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唯一第28條第一項規定方式清理事業廢棄物二違反第21第29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提供條件許可事項期限或管理之規定 |
| 02:37:49,696 | 02:38:06,925 | 三 位于第31条第1项第1款第39条第2项第39条之五第一项规定取得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之核准或变更违反第31条第3项锁定办法有关核准事项或变更之规定 |
| 02:38:08,028 | 02:38:21,763 | 4.違反第31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同條第五項申報規定5.為依第31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裝置及時追蹤系統或維持正常運作6.為依第34條規定處理事業廢棄物7.違反依第36條第二項 |
| 02:38:28,902 | 02:38:45,896 | 锁定标准有关储存清除或处理方法设施之规定八违反一第三九条第四项第三九条之五第二项准用第三九条第四项锁定办法有关管理方式减和许可事项记录申报或管理之规定 |
| 02:38:47,316 | 02:39:10,005 | 9.违反1第39条之1第3项,第39条之5第3项,准用第39条之1第3项锁定办法有关,再利用产品之记录与申报项目频率,使用证明保存,环境监测计划书核准事项,采样与监测结果记录或环境监测结果报告被查之规定。 |
| 02:39:11,766 | 02:39:31,228 | 10.违反一第39条之二第二项,第39条之五第二项,准用第39条之二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契约书应记载事项,验证事项,检测事项,检测报告应具备内容,销售对象,使用用途或方式。 |
| 02:39:31,929 | 02:39:57,360 | 设备与人员设施监视系统及浏览伺服规格或其他管理措施之规定十一违反一第39条之三第三项第39条之五第二项准用第39条之三第三项锁定办法有关产品品质规范标示使用限制警语公料履历验证认证事项或管理之规定十二 |
| 02:39:58,480 | 02:40:27,259 | 違反依第39條之四第五項第39條之五第二項準用第39條之四第五項所定辦法有關停止收售再利用運作銷售運送核准事項之規定紋流建國等是9人提案第52條第一項第三款修正為為依第31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39條第三項第39條之五第一項規定取得失業費期五清理計劃書之核准或變更 |
| 02:40:28,180 | 02:40:48,755 | 第七款修正為違反一去掉一至第三六條第二項鎖定標準有關儲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至規定九第九款違反一第三九條之一第三項第三九條之五第三項準用第三九條之一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 |
| 02:40:49,555 | 02:41:16,533 | 记录申报使用证明保存环境监测计划书应记载事项核准事项提报方式采样监测记录与环境监测结果报告提送或管理之规定十违反一第三九条之二第二项第三九条之五第二项准用第三九条之二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管理措施应记载及验证事项设备及人员设施监视系统规格或管理之规定十二 |
| 02:41:17,333 | 02:41:44,242 | 違反一第三九條之四第五項第三九條之五第二項準用第三九條之四第五項鎖定辦法有關停止收售運作銷售運送核准事項或管理之規定其餘行政院提案同委員羅廷偉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郭怡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 |
| 02:41:47,925 | 02:42:02,991 | 邱振军19人提案,王玉明16人提案,陈金辉16人提案,王振旭23人提案,林一锦23人提案,第52条,军营行政院提案同,林淑芬18人提案,第52条。 |
| 02:42:04,571 | 02:42:27,070 | 第一項第二行修正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還第三款位於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九條第二項三項第三九條之五第一項規定取得事業費期五清理計劃書之核准或變更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或變更之規定 |
| 02:42:29,198 | 02:42:55,028 | 第九款修改為違反依第三九條之一第二項第三九條之五第三項準用第三九條之一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在利用產品之記錄與申報項目頻率使用證明保存流向追蹤方式與記錄環境監測項目頻率方法與結果記錄流向追蹤與環境監測結果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 |
| 02:42:57,130 | 02:43:21,298 | 第十款違反一第三九條之二第二項第三九條之五第二項準用第三九條之二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契約書應記載事項驗證事項檢測事項檢測報告應具備內容銷售對象使用用途或方式設備與人員設置監視系統及瀏覽伺服器規格或其他管理措施之規定其餘行政院提案同 |
| 02:43:22,398 | 02:43:37,837 | 行政院提案第5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
| 02:43:39,259 | 02:44:05,980 | 1.储存、清除、处理、再利用有害事业废弃物或其再利用产品使用加工再制有前条各款情形之一2.清除、处理有害事业废弃物违反第28条第7项规定3.输入、输出、过境、转口事业废弃物未依第38条第1项规定取得许可或违反同条第2项有害事业废弃物输出规定 |
| 02:44:06,781 | 02:44:30,847 | 同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許可許可期限或管理之規定或同條第四項禁止輸入規定或國際公約列管之一般廢棄物違反第28條第五項準用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文留建國等19人提案第53條第一項第五項修改為並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
| 02:44:32,366 | 02:45:00,776 | 一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且儲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者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或其再利用產品之加工再製二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第28條第7項規定三輸入輸出過境轉口廢棄物違反第38條第1項至第5項許可禁止及管理規定與行政院提案同為羅廷偉等21人提案 |
| 02:45:01,756 | 02:45:26,905 | 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十九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十六人提案委員陳清惠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十八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委員邱毅英等二十一人提案第五十三條之一 |
| 02:45:29,353 | 02:45:44,239 | 從事廢棄物運輸之駕駛人因違反第46條第7款之行為經判決確定者主管機關得通報公路主管機關吊銷或停止其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 02:45:45,319 | 02:45:58,509 | 行政院提案第5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 |
| 02:46:00,750 | 02:46:23,949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違反一第十二條第一項鎖定辦法有關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儲存方法設備或再利用規定或同條第二項之分類儲存規定或違反一第四十二條鎖定辦法有關自有設施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 |
| 02:46:26,671 | 02:46:52,194 | 许可期限或管理之规定二 指定公告之事业唯一第28条第二项规定至专业技术人员或自行清除处理事业废弃物违反一第28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清除机具处理设施或设备应具备之条件许可 许可期限或管理之规定三 废弃物共同清除处理机构 |
| 02:46:52,894 | 02:47:08,816 | 清除处理设施所属之公营事业或民间机构,违反一第28条第三项至第五项锁定办法有关许可、许可期限、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营运、操作记录或管理之规定。 |
| 02:47:10,258 | 02:47:22,356 | 4有关有害事业废弃物储存清除处理之操作及检测违反1第37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检测之项目方法频率或管理之规定 |
| 02:47:23,976 | 02:47:48,923 | 文留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心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或依第四十二條鎖定辦法有關自由設施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或管理之規定 |
| 02:47:50,803 | 02:48:17,277 | 2.指定公告之事业违反第28条第二项应至专业技术人员或自行清除处理事业废弃物违反1第28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事业清除机具及处理设施或设备应具备之条件许可许可期限或管理之规定3.废弃物共同清除处理机构清除处理设施所属之公营事业或民间机构违反1第28条 |
| 02:48:18,417 | 02:48:47,220 | 第三项至第五项锁定办法有关许可许可期限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营运操作记录或管理之规定四有害废弃物储存清除处理之操作及检测违反一第三七条第二项锁定办法有关检测之项目方法频率或管理之规定委员罗廷伟等21人提案委员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员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员张志伦等19人提案 |
| 02:48:51,721 | 02:49:12,375 | 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玉明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第55條經與行政院提案同行政院提案第58條 |
| 02:49:15,834 | 02:49:39,766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為依第四三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證進行辦理檢驗測定二違反依第四三條第二項鎖定辦法有關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 |
| 02:49:47,355 | 02:50:10,854 | 許可事項或管理之規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違反依第44條鎖定辦法有關資格合格證書訓練執行業務或管理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還為劉建國等19人提案委員羅廷會等21人提案為王美惠等18人提案 |
| 02:50:12,116 | 02:50:30,003 | 委員林岳勤等21人提案委員郭益勤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明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怡瑾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2:50:31,840 | 02:50:51,509 | 行政院提案第五十八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人為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一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命令 |
| 02:50:52,429 | 02:51:09,170 | 借其不為清除處理改善環境或借其未提出處置計劃書未補正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或未依規定其成內容執行二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七十一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應配合事項 |
| 02:51:10,748 | 02:51:29,091 | 文流建國等19人提案第58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藉其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違反第71條第一項規定藉其不為清除處理或改善及改善環境 |
| 02:51:29,972 | 02:51:51,654 | 或借其未提出处置计划书,未补证,经补证后仍不符规定或未一核定其成内容执行。2.规避妨碍或拒绝第71条至2第一项规定应配合事项。文罗厅会等21人提案为,王美会等18人提案为,宁月请等21人提案为,郭玉琴等16人提案。 |
| 02:51:52,872 | 02:52:05,259 | 為張志倫等19人提案為邱振軍等19人提案為陳金輝等16人提案為王振旭等23人提案為林益錦等23人提案為林淑芬等18人提案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2:52:07,253 | 02:52:26,580 | 行政院提案刪除限刑法第61條所有委員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行政院提案第63條本法所定之處罰處另有規定外由執行機關為之執行機關因作為而不作為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之 |
| 02:52:28,061 | 02:52:38,707 | 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予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對事業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設施專業技術人員檢驗測定機構查核處分之個別及統計資訊 |
| 02:52:46,823 | 02:53:07,567 | 文留建國等十九人提案第六日三條頒發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由執行機關為之執行機關因作為而不作為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對事業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設施專業技術人員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查核處分之個別及統計資訊 |
| 02:53:15,256 | 02:53:39,275 | 委員羅廷偉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二十一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十九人提案委員王玉明等十六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林盈瑾等二十三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十八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2:53:41,195 | 02:54:06,334 | 行政院提案第63條之一依本法處罰還者其額度因依污染程度特性及危害程度裁處其裁罰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違反本法義務行為而有所得利益者處因依本法規定裁處一定金額之罰還外並得與所得利益之範圍內予以追繳 |
| 02:54:07,932 | 02:54:36,871 | 为他人利益而实施行为致使他人违反本法上义务应受处罚者该行为人因其行为受有财产上利益而未受处罚时得于其所受财产上利益价值范围内予以追缴行为人违反本法上义务应受处罚他人因该行为受有财产上利益而未受处罚时得于其所受财产上利益价值范围内予以追缴 |
| 02:54:37,711 | 02:54:52,624 | 前三項嘴角由財處機關以行政處分為之所稱利益得包括積極利益及應支出而未支出或減少支出之消極利益其核算及退估之辦法由專管機關定之 |
| 02:54:55,492 | 02:55:07,963 | 文流建國等19人提案第63條之一依本法處罰者其額度因依污染程度特性及危害程度裁處其裁罰準則依本法另有規定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2:55:11,212 | 02:55:24,908 | 違反本法義務行為而有所得利益者處應依本法規定裁處一定金額之法環外並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予以追繳為他人利益而實施行為致使他人違反本法義務上應受處罰者 |
| 02:55:26,249 | 02:55:45,617 | 该行为人因其行为受有财产上利益而未受处罚时,得于其所受财产上利益价值范围内予以追缴。行为人违反本法上义务应受处罚他人因该行为受有财产上利益而未受处罚时,得于其所受财产上利益价值范围内予以追缴。 |
| 02:55:46,704 | 02:56:00,990 | 前三項追繳由處分機關以行政處分為之所稱利益的包括積極利益及因之用而未支出或減少支出之消極利益其核算及推估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2:56:03,243 | 02:56:26,118 | 委員羅廷惠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錦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軍委行政院提案同 |
| 02:56:31,641 | 02:56:39,398 | 行政院提案刪除現行法第64條所委員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接著宣讀第71條條文 |
| 02:56:44,955 | 02:57:04,245 | 行政院提案 羅廷瑋的二十一人提案 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 林月琴的二十一人提案 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 張志倫等十九人提案 邱振軍的十九人提案 王玉敏等十六人提案 陳金輝等十六人提案 王振旭的二十三人提案 林靜的二十三人提案 |
| 02:57:05,606 | 02:57:14,525 | 民疏分等事發人提案第七十一條就像是新式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發現不依規定清除處理之非其物則另以書面 |
| 02:57:16,462 | 02:57:20,723 | 请不吝点赞 订阅 转发 打赏支持明镜与点点栏目请不吝点赞 订阅 转发 打赏支持明镜与点点栏目 |
| 02:57:36,914 | 02:58:03,189 | 限期令處置義務人提出處置計劃書及依職下線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執行之其層內容執行並載明上開不依履行之相關事項1.事業2.受委託清除處理非起務者3.重建非法清除處理 |
| 02:58:05,061 | 02:58:25,832 | 廢棄物者是容許或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非法回天堆置於其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為避免污染危害發生或防止污染擴大直下這些使用管機關或執行官得於前項處分做成前進行採取應變措施所申採樣 |
| 02:58:28,174 | 02:58:55,176 | 檢測清除處理等必要費用得以書面令處置義務人負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於前二項書面行政處分送達後免提供擔保向行政法院申請假購押實施假購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應辦理該保全措施之解除一 處置義務人以自行或由地產人提供相當擔保 |
| 02:58:56,877 | 02:59:08,963 | 二 處置藝文以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或依核准之處置計劃書執行達一定程度處置藝文有下列情形記者指向是縣市住外機關或執行機關得盡為代理型 |
| 02:59:15,034 | 02:59:17,515 | 1.無設置意願或能力2. |
| 02:59:17,515 | 02:59:28,542 | 位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完成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或位於期限內提出處置計劃書3. |
| 02:59:28,542 | 02:59:32,245 | 提出之處置計劃書不符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 |
| 02:59:33,105 | 02:59:59,082 |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通知現期補正且其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是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之處置計畫書其成內容執行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帶旅行費用之估算應變措施必要費用之範圍處置計畫書之格式應展明事項應檢附文件補正審查 |
| 03:00:00,163 | 03:00:19,955 | 核定廢紙管理第三項申請甲溝壓之材料基準擔保之方式數額與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或依核准之儲蓄計畫書執行達一定程度之認定及其他應遵形式相似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3:00:23,817 | 03:00:47,319 | 文流建國等19人提案第71條第一項序文前段默劇及後段如下並展明部一線旅行將強制執行之意旨或估計之待旅行數額必要時得要求處置一部人提出處置計劃書一即下次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定其成內容執行 |
| 03:00:50,046 | 03:01:12,445 | 第三段後段莫具如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第四項第二款如下應載明事項應檢附文件補正審查核定廢紙管理第三項申請甲扣押資材料基準擔保這方式數額與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或依 |
| 03:01:13,206 | 03:01:34,049 | 核准之处置计划书执行一定程度之认定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第四款如下未依核定之处置计划书其成内容执行第五项莫具三除执行达一定程度中的达字予以行政院提案同 |
| 03:01:34,850 | 03:02:01,326 | 文林淑芬等二人提案第七十一條不依規定清除處理之廢棄物在職霞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命事業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者重借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者總許或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於其土地之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其清除處理 |
| 03:02:02,327 | 03:02:24,449 | 借其不為清除處理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待為清除處理並向其求償清理改善及衍生之必要費用借其為清償者移送強制執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免提供擔保向行政法院申請假扣押查處分 |
| 03:02:25,996 | 03:02:53,910 | 事業為公司組織時 之下是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的縣企命其負責人持有超過其已發行之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或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公司或股東繳納錢箱必要費用事業因合併分割或其他事由消滅時一同 |
| 03:02:55,230 | 03:03:21,664 | 委員盧憲英等17人提案第71條第一項虛文末二句文字處置計畫出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部分核定前應適度徵詢當地部落或原住民代表之意見予以行政院提案同接續宣讀第71條之一行政院提案第71條之一土地遭非法回填 |
| 03:03:23,117 | 03:03:34,424 | 堆置废弃物质处置义务人有数人者应就该废弃物付连带清除处理及改善环境责任,并就待旅行费用应变措施必要费用。 |
| 03:03:35,587 | 03:04:01,141 | 負連帶清償責任,處置義務人為公司組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獻其另其負責人,持有超過其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或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公司或股東繳納前條帶旅行及應變措施之必要費用。 |
| 03:04:01,941 | 03:04:20,322 | 处置医务人因合并、分割或其他室友消灭时一同处因容许致废弃物遭非法回填堆置于其土地者外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支出前条代理刑及应变措施必要费用 |
| 03:04:20,882 | 03:04:38,440 | 得向其他處置義務人求償代理刑及應變措施必要費用之債權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受償且不受扣押禁止處分效力之拘束該債權請求權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 03:04:39,997 | 03:04:58,655 | 稳留建国等19人提案第71条之一,处置义务人有数人者因旧土地遭非法回填,堆置废弃物质清除处理及环境之改善,负连带责任。处置义务人为公司组织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
| 03:04:59,395 | 03:05:22,916 | 或执行机关得限其另其负责人持有超过其已发行有表决权之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半数或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之公司或股东缴纳前条代理刑级应变措施必要费用处置义务人因合并、分割或其他事由消灭时一同 |
| 03:05:24,215 | 03:05:51,463 | 除因容许致废弃物遭非法回填堆置于其土地外土地者外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支出前条待履行及应变措施必要费用得向其他处置义务人求偿待履行及应变措施必要费用之债权优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不受扣押禁止处分效力之拘束并因十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
| 03:05:52,950 | 03:06:14,782 | 委員羅廷會等21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清惠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晶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均與行政院提案同 |
| 03:06:24,702 | 03:06:40,196 | 行政院提案第71條之二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代旅行採取應變措施進行採樣檢測等相關措施及處置義務人依處置計劃書執行之行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 03:06:44,620 | 03:07:10,237 | 直销市县市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代理行或采取应变措施得委托适当废弃物清除处理在利用机构或清除处理设施为之该废弃物清除处理在利用机构或清除处理设施经原核发许可或同意之机关核准后得不受其许可或同意指定文件项目数量之限制 |
| 03:07:11,118 | 03:07:28,391 | 属一环境影响评估法审查通过者亦不受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影响评估书及审查结论记载之限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等公开遭非法回填堆置废弃物质土地位置 |
| 03:07:29,652 | 03:07:35,777 | 廢棄物種類數量及其他受污染情形並主託土地登記主管機關與相關地級資料註記與廢棄物經妥善處理後主託突銷註記 |
| 03:07:43,911 | 03:08:01,669 | 文流建国等19人提案第71条之二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对于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带旅行与采取应变措施进行采样检测等相关措施及处置义务人对于处置计划书之实施应与配合 |
| 03:08:02,890 | 03:08:21,651 | 直辖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代旅行或採取應變措施得委託適當廢棄物清除處理在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為之受託之廢棄物清除處理在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經緣合法機關核准後 |
| 03:08:22,492 | 03:08:39,600 | 得不受期许可或同意指定文件项目数量之限制属一环境影响评估法审查通过者亦不受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影响评估书及审查结论记载之限制之下是县市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得公开遭非法回堆 |
| 03:08:40,740 | 03:09:01,211 | 堆置廢棄物資土地位置廢棄物種類數量及其他受污染情形主託土地登記主管機關與相關地級資料註記並於妥善清理後主託塗銷註記為羅廳會等21人提案為網美會等18人提案為林月琴等21人提案 |
| 03:09:02,131 | 03:09:14,181 | 委員郭益勤等16人提案委員張志倫等19人提案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王玉敏等16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 |
| 03:09:16,229 | 03:09:41,519 | 委員林怡謹等23人提案為零數分等18人提案均與行政人提案同為盧姓一等17人提案第71條之二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代旅行採取應變措施進行採樣檢測等相關措施及處置義務人依處置計畫書執行之行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 03:09:42,699 | 03:10:10,172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代旅行或採取應變措施得委託適當廢棄物清除處理在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為之該廢棄物清除處理在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經緣合法許可或同意之機關核准後得不受其許可或同意指定文件項目數量之限制屬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通過者亦不受環境影響 |
| 03:10:11,312 | 03:10:34,719 | 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書及審查結論記載之限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公開遭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之土地位置廢棄物種類數量及其他受污染情形並主託土地登記主管機關和相關地級資料註記與廢棄物經妥善處理後主託塗銷註記 |
| 03:10:37,992 | 03:11:05,738 | 受污染土地位于援助民族地区者应同步赴之中央援助民族主管机关委员陈金辉等16人提案第71条之二71条之三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具高环境风险之事业或责任业者应依规定对其运作风险投保责任保险前项保险标的最低金额及管理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3:11:08,160 | 03:11:09,066 | 行政院提案第77條 |
| 03:11:11,155 | 03:11:40,374 |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95年5月5日修正之條文自95年7月1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101年11月13日修正之條文自101年9月6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全年全月全日修正之第39條至第39條之5及第5章有關上開條文之處罰規定自公布後2年施行 |
| 03:11:41,555 | 03:12:09,742 | 文牛建国等19人提案第77条第三项本法中华民国全年全月全日修正之条文除第39条至第39条之五自公布后二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与行政院提案同文罗廷慧等21人提案文王美慧等18人提案文林岳勤等21人提案文郭玉勤等16人提案文张志伦等19人提案 |
| 03:12:10,731 | 03:12:32,389 | 委員邱振軍等19人提案委員陳金輝等16人提案委員王振旭等23人提案委員林益謹等23人提案委員林淑芬等18人提案均以行政院提案同宣讀完畢接著宣讀修正動議修正動議第一案委員林淑芬等3人所提真定第28條第9項第10項文字如下 |
| 03:12:38,038 | 03:13:06,568 | 第九項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受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即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建營運之廢棄物處理設施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其受補助對象及主辦機關民間機構應保留之一定比例餘裕處理量供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調度並納入委託操作及投資相關契約名定之 |
| 03:13:08,783 | 03:13:30,589 | 第十項如下 其二項統一調度之條件方式費用指定之廢棄物處理設施一定比例之餘裕處理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與同現行條文提案委員林淑芬 聯署委員王振旭 林苑群 宣讀完畢 |
| 03:13:37,539 | 03:13:56,069 | 現在進行討論四項廢棄物侵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二十四案之主條審查每條條文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現在進行本案的主條討論現在進行第四條的條文 |
| 03:14:01,264 | 03:14:23,609 | 跟委員報告那廢棄物清理法這個第四條這是修正因為政府組織改造所以才修正中央主管修正的名稱那目前各版本的都跟行政院版本一致那建請依行政院提案通過會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那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那嗯 |
| 03:14:30,017 | 03:14:47,546 | 加委員馬文君的第五條然後委員顏寬恒等17人的第五條跟委員蘇清泉等24人的第五條和憲刑法的第五條請我們的行政部門說明 |
| 03:14:48,832 | 03:15:15,070 | 第五條執行機關之定義及其工作立法理由委員版新增清潔人員管理及權益保障規範版本差異說明行政院版是提案未修正馬文君委員提案內容增訂第七項明定由主管機關訂定執行機關清潔人員相關人事管理規定四項現行制度已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人員機用及管理那進行維持現行規定 |
| 03:15:17,304 | 03:15:44,963 | 嚴寬恆委員提案內容增訂第七項概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受務從事清潔工作人員管理及權益保障辦法現行制度已由地方政府依全設辦理人員禁用及管理進行維持現行規定蘇星璇委員提案內容增訂第七項明定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訂定實行機關清潔人員之禁用、新給、考核等人事管理事項 |
| 03:15:45,723 | 03:16:14,279 | 那應涉及地方財政負擔制度面的影響,盡情維持現行規定那盡情維持現行的條文,那委員提案涉及地方自治及財政負擔那現行已由地方政府與權責辦理員,原不予審定以上請問委員有沒有意見楊耀委員謝謝主席我想請問一下,這現在有關禁用的部分 |
| 03:16:15,362 | 03:16:40,305 | 有關禁用的部分是地方機關自己嘛對不對那我覺得委員的提案有關禁用的部分你們要不要考慮看看接受為什麼呢因為鄉事公所有很多因為選舉的關係所以有人情壓力 |
| 03:16:41,502 | 03:16:45,146 | 那清潔隊員無限膨脹這個現象你們有沒有辦法做一定的控管 |
| 03:16:55,281 | 03:17:23,705 | 我們請我們黃官署副署長回答是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現在在地方的話他是依照他的財政狀況去編列他的所謂的人員的預算總額數那我們中央的話就是因為我們對他來講的話我們也沒有給他一個所謂實質的一個補助或什麼全部都是由地方的鄉鎮公所他們自行去做編列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去干涉到或者是指定他應該用幾個人或者是他的禁用的一個方式 |
| 03:17:26,469 | 03:17:50,049 | 這個就是問題所在就是越偏遠的地方可能財政越差可是呢禁用的人力逐年不要說逐年好了逐屆再增加這個你們有沒有辦法做你們行政指導是沒什麼用啦 |
| 03:17:52,654 | 03:18:11,641 | 所以我覺得你們要不要考慮考慮看看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因為你們可以去查一下資料就知道有多少鄉事公所的清潔隊員這幾年增加的弧度有多大 |
| 03:18:19,922 | 03:18:44,871 | 我們事實上是有去盤點要定一個就是說我們的各個執行機關他在編列的時候原額數的一個基準但是因為他的那個因素太多這個那個拼配度還包括了他的財政點點點點因素太多所以基本上的話還是會尊重地方副主長其實我現在講的已經不包括臨時禁用的 |
| 03:18:45,658 | 03:18:51,668 | 我講的是就是各鄉市裡面透過內部的組織條例去擴編的 |
| 03:18:57,762 | 03:19:22,007 | 這個問題當然我知道部裡面這邊有部裡面這邊的困難不過我也就趁修法的時候把問題點出那有關福利的部分呢就涉及到清潔獎金對不對所以統一對於各鄉市 |
| 03:19:25,515 | 03:19:49,932 | 公所其實可能也會有一定的困難啊是不是對現在我們是訂了一個所謂的我們清潔獎金支付的一個原則然後訂了一個上限是一萬塊不能超過一萬對那就是按照因為它清潔獎金有一部分可能是公務支出可是也有一部分是來自回收的收支對不對 |
| 03:19:55,919 | 03:19:59,906 | 這個我們訂倒是比較可能真的要考慮到各 |
| 03:20:02,242 | 03:20:29,039 | 各鄉市公所的財政能力不過禁用的問題我想我也不是很堅持只是說因為有提出修法我讓部裡面這邊知道這件事情可能在地方自治上的地方自治的精神上你們可能也沒有因為它清潔拓園本身並沒有納入 |
| 03:20:30,928 | 03:20:50,752 | 公務人員的總顏額編制裡面所以你們可能會有一定的困難可是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就是可能有很多相似公所你們可以也可以作為補助的作為補助的一種評比標準 |
| 03:20:57,191 | 03:21:14,947 | 謝謝那個委員的提點,謝謝謝謝委員,因為這個問題,例如說我舉例雙北,雙北他們很想要把一萬拉高,突破那個一萬,最好不要裂那他叫我們下來弄,但是事實上他們跟那個清潔隊員就有勞動契約,他自己就可以做了 |
| 03:21:15,387 | 03:21:34,173 | 那另外一個是有些委員提到的有些財政比較弱的鄉鎮公所,的確我們也看到一個情形,因為有時候還是有看到有一些去求這個位置還付蠻多錢我們也看到新聞有這樣的案例,那個就是屬於地方的一個權限,那如果說我們要定下 |
| 03:21:34,953 | 03:21:58,633 | 變成是我們來管,其實也有一些縣轄市他們也說他們也讓這個市公所管有的時候有困擾,有的時候沒有困擾所以我們現在如果說整個改變這個整個大的體制來弄的話我認為是要從長計議啦,就是說整個要改變的話對,我知道你們的困難點嘛所以就是在禁用的部分我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入法 |
| 03:21:59,373 | 03:22:25,714 | 可是你們可能可以參考我剛才的建議就是假如說真的是編制擴編到很離譜你們應該作為一般在補助的時候的參考依據因為他假如說有裁員可以去支應這麼多的人力那表示他裁員不錯 |
| 03:22:27,000 | 03:22:52,994 | 你們應該要減少補助我們在我們的管理的辦法裡面不在這裡,在細節裡面我會在委員的方式再來檢視一下委員的情形到底有多少不住法,可是你們還是必須要有一定的行政作為好不好好,謝謝委員好,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就是維持現行條文 |
| 03:22:54,537 | 03:22:57,861 | 那接下來審查討論維吾爾建國等19人的第10條之一請任務人說明 |
| 03:23:05,086 | 03:23:31,537 | 跟委員報告,劉建國委員針定10條之一是有關雲間剩餘土石方的流向管理規範那因為雲間剩餘土石方性質上是屬於天然沙石土壤它是比較適合納入資源循環推動法那內政部也會依資源循環推動法第15條來訂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所以這一條我們是建議不予新增那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3:23:34,059 | 03:23:48,139 | 有見國務委員的第10條之一沒有意見就整條不予行政那接下來審查行政院版本第10條之一 |
| 03:23:54,025 | 03:24:15,411 | 第十條是依科技工具資料收集我們是要導入電子圍籬的科技執法增進主管機關可以裝設監視錄影的一些設備掌握廢墟的流向劉建國委員提案是增進第三項各支相關的安全維護還有相關授權我們是建議說回歸主管機關依既有的各支法相關規定來辦理 |
| 03:24:17,431 | 03:24:41,336 | 黃毓民委員提案也增列科技執法設備相關經費的來源考量說相關的經費編列已經有既有相關法律來規範也建議說不予增列如縣議委員提案定第三項也明定優先補助原住民來的相關設施我們考量說行政版本已經有明定主管機關可以依非法棄置風險來評估設置的地點也注意來因應 |
| 03:24:45,137 | 03:25:11,789 | 陳金威委員提案來甄列中央主管機關就這個監測露營的設置、管理、併進辦法那麼是考量說監測露營系統的一些管理事項已經由主管機關併進相關管理要點來辦理另外涉及資料蒐集的部分現行的個資法已經也可以規範所以我們建議不予鎮定那麼建議說就依行政院提案還有羅廷偉、王美惠、林月醒 |
| 03:25:12,629 | 03:25:19,538 | 欲請張志仁、邱振軍、王振旭、林怡菁等委員提案來通過以上 |
| 03:25:22,590 | 03:25:47,179 | 我想這條事實上是把執法從事後的查緝推向事前預防來及時追蹤所以部長第四條之一我非常支持要用科技工具來查核非法棄置更要問通過後我們的環境部要如何串接警政國土署跟高工局跟公路局跟地方環保的一個資料因為這涉及到車牌GPS |
| 03:25:48,069 | 03:26:07,387 | 影像等各自我們的保存期限吊躍的權限移送檢警的一個標準是否會定成一致性的標準甚至還有一個是土方全流向管理如果發現混有廢棄物採樣認定跟移送會由誰來做主則 |
| 03:26:17,777 | 03:26:37,068 |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內政部警政署補充報告那因為剛剛有多位委員的版本裡面提案的那個說明裡面提到借接警政的這個資安要點的這個系統那我們這個系統建置的目的是在做犯罪的調查 |
| 03:26:37,935 | 03:26:59,956 | 那目前我們是有案才會去回溯這些收集的資料那如果是這個依照條文現在是要做這個預防管理的部分可能跟他的設置目的是不符目前這個法規的授權的部分那第二點是說這個現在這些系統都是在各地方政府邊內預算那所以如果要接接的話技術面的部分可能也要徵求各地方政府的同意以上補充說明 |
| 03:27:05,328 | 03:27:24,348 | 這營建剩餘土石方如果混有會棄屋的話我們會去做判定判定以後的話如果是屬於營建混合物那就是營建會棄屋那如果營建會棄屋的話就由環保局環保主管機關進行這個查處今天交通部有沒有人來可不可以也說明一下 |
| 03:27:34,968 | 03:28:00,965 | 剛剛提到交通部是有關那個車牌的問題那我們有中路局的監管單位請他們說明一下就是車牌他說那個車牌的問題 |
| 03:28:21,625 | 03:28:32,172 | 有到嗎好你們先找一下要回答的人來我們請王振旭委員先發言 |
| 03:28:33,663 | 03:28:59,370 | 好謝謝主席這個第10條之一是新增嘛那在這個立法說明裡面一開始也是認同說我們環境部這邊所提供的這些內容不過如果考量到在這個電子維理的科技執法措施過程當中我們也了解這些新的造成的傷害如果是很容易 |
| 03:28:59,970 | 03:29:23,735 | 或者是有機會造成是一個不可恢復的話那這個就必須要非常非常嚴謹的來處理所以在這個第一項裡面就覺得它是兩個不同的層次的問題一個是已經判定它是經常發生一定發生就對了那第二個部分就是可能發生 |
| 03:29:25,490 | 03:29:47,324 | 經合理推斷判斷可能發生那如果這個兩個不同的層次當中用德好像就覺得這個需要再加強所以至少經常發生的部分不是用德而是用英那如果是判斷可能發生的非法的部分 |
| 03:29:48,231 | 03:30:08,344 | 那用德好像是比較合理一點所以利用這個機會是不是也請主管機關能夠再確定一下對於經常發生的部分我們把強度用因自行等等的那如果是屬於可能發生的部分那用德我想是合理以上好來請請問 |
| 03:30:12,677 | 03:30:38,548 | 剛剛我也請部長要一併說明 因為剛剛警政回答的是說 他們都有很多什麼在事後 那我們的意思說這些串接 甚至你們當初修這法的時候 一定有往前 又一定有開會 那跟其他部會沒有討論過嗎 甚至我們的交通 甚至我剛剛後來問的一點就是說 如果未來那個整個土方 |
| 03:30:39,352 | 03:31:01,463 | 全流向管理或的若發現混有那個廢棄物的話採樣認定移送由誰負責甚至這當中就是說如果這個涉及到車牌GPS的那個影像各自保存期限調閱的全線移送檢警的一個標準會不會定成一致性的作業規範 |
| 03:31:02,943 | 03:31:26,498 | 報告召委第一個是我們是往前過去在這個之前都是我們事後的去找到偷盜去抓到這個源頭現在是完全的就是同步的看到有等於是有這個疑慮的話我們可以事前去追查去做處理所以我們這個得或是因的部分我們待會請團隊再趕快確認一下所以基本上以後的這個整個去監導督導的會由我們電子圍籬 |
| 03:31:29,039 | 03:31:43,817 | 本部的環管署來做負責然後那至於說開罰單那這個就是通報地方環保局他們主管機關會來做這個事情所以基本上主管前線會在我們這個地方來副署長要不要再補充一下還有我們的許正雄許署長 |
| 03:31:55,314 | 03:32:22,356 | 剛剛立委所提到的是有關於這個因還是經常性應該那個部分嘛其實我們已經利用了我們現在以前的資料以前的資料我們會先建構出來一個所謂污染地圖那立委剛剛建議的就是說經常發生的那個是可能已經有已經有那個所謂的既有的資料也建構出來我們會把它改成因那如果說還是有那個還要再經過一個判定的再改成的這樣子我們來做修正好 謝謝 |
| 03:32:25,342 | 03:32:42,422 | 楊耀維這個回答可能要再更謹慎一點為什麼呢因為其實不管得還是因因為是不是經常還是由你們判斷 |
| 03:32:44,085 | 03:33:11,951 | 所以基本上就是法條上用因或者是德基本上在我的看法裡面沒有很大的差別啦這個第一點啦第二點就是你假如真的接受了用因那經常的裁量權可能會被或者是判斷餘地可能會被限縮得很嚴重啦 |
| 03:33:15,662 | 03:33:40,502 | 甘有在聽啦有啦齁大概大概大概欸就因為王委員提出王委員的意思是說對於經常的部分你們應該要加強啦那在法律的用語上我覺得你們欸來討論法案的時候可能要更要更謹慎應對一點啦因為 |
| 03:33:44,349 | 03:34:08,081 | 我這樣講嘛 就說改成1可是後面經不經常 是不是經常是你們判斷的嘛懂我意思嗎所以我覺得副署長可能剛才打的有一點太反應太快啦交通部這邊 |
| 03:34:11,694 | 03:34:32,807 | 跟主席以及各位委員報告那我們公路局裡面目前有所謂的車籍資料那如果相關的主管機關就像現在警政署他們也有跟我們借過我們的N3資料所以如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需要我們這些的車籍資料我們這邊是可以提供的 以上說明所以部長未來會訂一些我剛剛講的那個統一 |
| 03:34:33,387 | 03:34:40,103 | 一致的作業規範嗎 包含釣魚的全線 移送井的一個標準這些和保存期限對 這個就是母法 |
| 03:34:47,568 | 03:35:08,285 | 就是這個完全就是說會借接包含了警政署的CCTV還有這個車籍的資料那現在的確是有出了事之後被動的借接那以後會主動的在事前就來做處理那採樣認定跟移送會由誰來主責基本上會由地方 來我們的市長採樣跟移送移送 |
| 03:35:13,464 | 03:35:33,087 | 如果發現混有廢棄物的時候到底你們這個採樣認定跟移送會由誰來負責主要是地方環保局的權責這個是地方環保局的權責但是我們也有北中南的我們的三個就是中央的一個執行單位我們也會去協助地方 |
| 03:35:38,680 | 03:36:01,546 | 就是委員其實這個有兩套因為地方有時候他在查緝的這個時候他可能會受到一些壓力那現在事實上本部也可以直接開單所以這兩個這兩個假設最近抓到一些大的情形都是我們中央跟地方一起合作然後來完成的所以這個以後應該會是一種協同作業對楊耀委員 |
| 03:36:04,874 | 03:36:30,647 | 部長我還是再問一下就是說有關科技監視設路這個可能就變成現在執法上很重要的一個手段那除了警政交通單位原有的以外提供一個問題給你們回去思考就是說 |
| 03:36:32,961 | 03:36:50,366 | 會有廢棄物傾倒的地方可能多數的跟你們協同的單位其實是沒有監視系統的那你們假如說日後要建構這套系統其實是需要很大的預算的 |
| 03:36:51,414 | 03:37:03,910 | 這個可能你們要思考一下因為我們的電子圍籬部分已經有爭取到預算今年開始就我記得是12億吧多少錢23.5億 |
| 03:37:06,293 | 03:37:27,146 | 就等於是說除了警政跟交通之外本部還會在一些偏鄉的地方建置這種特別的偵測的儀器設備還有連e-tag都會全部都接接在一起我只是提醒一下因為其實你們需要涵蓋的範圍是比警政交通可能都更廣一點 |
| 03:37:30,108 | 03:37:34,016 | 我們現在有設置了一些啦,然後效果也非常好未來會廣覆,謝謝委員 |
| 03:37:39,412 | 03:38:03,181 | 我想請教就是說針對這一條我們有說要設監視攝錄系統或其他科技工具像以前我們的車就有的是裝GPS如果說是累犯的部分你怎麼去認定或者是他同一台車 |
| 03:38:04,201 | 03:38:29,866 | 那犯後他是換車牌或者是再犯那科技執法是不是有辦法追蹤或者是有辦法去辨識比對這個是不是可以請環境部說明一下來行政部門說明一下包委員我們的智慧維理系統將來會有他的AI分析模組所以對這些重複或者是規避的行為我們會透過AI的分析把它就是構計出來 |
| 03:38:32,950 | 03:38:52,661 | 那委員們還有沒有意見 來 淑芬委員我只講一句話今年新增了二十幾億的預算所以理論上今年非法棄置的以非法掩埋的所有的這一些非法的行為應該大幅下降 |
| 03:38:54,089 | 03:39:14,384 | 這個是我們要看結果包委員是四年二十幾億你剛才講一年二十幾億四年二十幾億一年五六億六億六億人能夠做多少包委員我們在一百一十五年變內的五億多的預算 |
| 03:39:15,933 | 03:39:17,754 | 第一年大概設了70個點他是分成四年的計劃然後主要的是除了布點以外 |
| 03:39:33,863 | 03:39:57,335 | 我們還做智慧勾結模組並不是完全是設備的部分就是有硬體設備也有軟體設備我們知道你才四年幾月才二十幾月第一年六月你說要佈設六十幾個點七十個點總共五百點四年要佈置五百點五百點足夠把電子圍起來嗎 |
| 03:40:02,430 | 03:40:22,129 | 包圍我們第一年第一年五百點還是七十點啊價借借的部分是五百點借借不是你們做的借借是系統上連結而已借借不是你們做的不要胡說八道借借過去的也算你們的全台灣幾萬點都可以了 |
| 03:40:26,064 | 03:40:48,799 | 你都不知道 300點是我們環境部自行佈置的今年300點還是70點?370點是之前我們事辦的時候陸續建置的因為在這種狀況裡面給你錢了那理論上我們要看到績效我們要看到你的成效 |
| 03:40:51,242 | 03:41:16,999 | 大概就是這樣子那至於說得或應其實應該得啦這裡是授權給行政部門自行去決定因為它有可能是行政法有可能是刑法那這種狀況裡面哪一些行政法直接可以認定了哪一些還需要借接到其他的法律上去收集有可能他們才會知道但太細節我們不會知道所以應該把彈性是留給行政部門沒有錯 |
| 03:41:18,180 | 03:41:46,919 | 千萬不要硬硬硬的話他不是一年做500點而已這事情很多事情很大條所以我們應該是給他們一點彈性好那這條條文有沒有其他委員還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是新增那第三章我們就等休息用餐後再舉 |
| 03:41:49,277 | 03:41:49,517 | 主席 |
| 03:42:25,828 | 03:42:45,333 | 謝謝觀賞 |
| 03:42:59,820 | 03:43:12,510 | 我剛有看人家 |
| 03:43:25,422 | 03:43:29,944 | 你們那個一百萬喔你們吃了都知道 |
| 03:43:48,638 | 03:43:48,739 | 謝謝大家 |
| 03:44:03,848 | 03:44:05,129 | 我去拿我去拿我去拿 |
| 03:44:26,903 | 03:44:44,705 | 這間餐廳的餐廳是一間餐廳的餐廳 |
| 03:45:07,688 | 03:45:08,449 | 還有普遍的東西 |
| 03:45:30,373 | 03:45:34,417 | 這個可以嗎?這不算油肉啊。是豬肉。那就好。 |
| 03:46:10,473 | 03:46:14,416 | 謝謝大家 |
| 03:46:26,862 | 03:46:31,763 | 謝謝大家。 |
| 03:46:48,935 | 03:46:49,376 | 嗯嗯嗯 |
| 03:47:16,340 | 03:47:27,507 | 對 我就不想了 |
| 03:48:02,600 | 03:48:02,800 | 謝謝大家。 |
| 03:48:14,462 | 03:48:32,145 | 我那裡 |
| 03:48:45,562 | 03:48:48,696 | 谢谢观看,下次见! |
| 03:48:49,309 | 03:49:16,817 | 謝謝 謝謝 |
| 03:49:31,464 | 03:49:39,808 | 謝謝大家收看,下次見! |
| 03:49:48,389 | 03:50:06,905 | 謝謝觀賞,下次見 |
| 03:50:17,612 | 03:50:22,574 | 鸡蛋糕 |
| 03:50:38,720 | 03:50:39,180 | 三九零一 |
| 03:51:15,094 | 03:51:16,304 | 谢谢观看 |
| 03:51:44,411 | 03:52:11,596 | 響鐘 |
| 03:52:15,525 | 03:52:18,466 | 鸡蛋糕 |
| 03:52:37,652 | 03:52:56,409 | 中文字幕志愿者 李宗盛 |
| 03:52:58,251 | 03:53:14,940 | 響鐘 |
| 03:53:41,371 | 03:53:42,192 | 多份擔心 |
| 03:53:49,329 | 03:53:50,110 | 有嗎 比較少在外面嗎 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謝 |
| 03:54:37,819 | 03:54:38,579 | 就是我們在 |
| 03:54:51,058 | 03:55:01,567 | 蝦仁豬肉 |
| 03:55:45,572 | 03:55:45,592 | 嗯 |
| 03:55:58,496 | 03:56:11,559 | 看你們那些署長 那些市長都待著做示範 |
| 03:56:47,239 | 03:56:47,519 | 副市長 |
| 03:57:05,503 | 03:57:07,545 | 郭文貴議員 |
| 03:57:36,225 | 03:57:36,245 | 說什麼 |
| 03:58:01,630 | 03:58:30,794 | 其實在我們這裡算你不用自己動手做事你不用自己洗會有人幫你洗但是你要不要動腦你可以動手來動腦但是你要動手動腦人蠻多的 |
| 03:58:43,339 | 03:58:43,999 | 謝謝大家。 |
| 03:59:01,766 | 03:59:03,207 | 法定人數不足 |
| 03:59:55,405 | 03:59:56,766 | 郭副長副長副長副長 |
| 04:00:12,755 | 04:00:15,738 | 我坐 我坐 |
| 04:00:30,369 | 04:00:37,954 | 坐著坐著就好因為我不坐著,我倒坐著就好為什麼?為什麼?因為我當主席我為經濟考檔這個責任 |
| 04:00:56,084 | 04:01:07,858 | 響鐘 |
| 04:01:14,590 | 04:01:18,292 | 其實我在想說李政華從那邊跑到那邊他又不回去你那邊 |
| 04:01:42,858 | 04:01:49,821 | 響鐘 |
| 04:02:07,655 | 04:02:25,544 | 下面不是有幾百家公主沒有打工是郭部長弄的就是一個月可以多玩出來 |
| 04:02:30,388 | 04:02:33,171 | 我們都沒有,我們來這個遊,我們有一個精粹的,我們都沒有精粹的。 |
| 04:02:48,064 | 04:03:02,248 | 中文字幕志愿者 李宗盛 |
| 04:03:11,174 | 04:03:11,194 | 嗯。 |
| 04:03:40,703 | 04:04:03,141 | 副主席 |
| 04:04:06,749 | 04:04:29,150 | 我吃了一整碗,我吃了一整碗,我吃了一整碗 |
| 04:04:43,494 | 04:04:43,954 | 主席 |
| 04:05:06,087 | 04:05:10,474 | 市府監控的說明都沒有傳承上次的精簡快速 |
| 04:05:27,790 | 04:05:31,975 | 前面三个你碰着的结束就可以了 |
| 04:05:41,964 | 04:05:48,248 | 法定人數不足 |
| 04:06:19,138 | 04:06:31,613 | 響鐘 |
| 04:07:29,899 | 04:07:37,423 | 現在不會變成 |
| 04:07:45,604 | 04:07:55,181 | 因為它是乾液,我想它是有一點乾液的,然後只到我們可以吃,沒有小的,我完全想吃,我們到了我們看到它在很乾液 |
| 04:07:59,383 | 04:08:13,527 | 我把他給剪掉,完全不要剪掉,不要剪掉,不要剪掉 |
| 04:08:34,951 | 04:08:38,033 | 對面的 |
| 04:08:57,452 | 04:08:58,693 | 捐贈捐贈 |
| 04:09:27,517 | 04:09:48,097 | 谢谢大家 |
| 04:10:02,709 | 04:10:15,415 | 接著就是我們的回收計畫 |
| 04:10:43,951 | 04:11:07,654 | 響鐘 |
| 04:11:17,056 | 04:11:34,718 | 響鐘 |
| 04:11:56,220 | 04:12:02,625 | 謝謝大家 |
| 04:12:34,218 | 04:12:34,238 | 餐廳 |
| 04:12:52,806 | 04:12:55,267 | 為什麼人家卻投票人家卻投票人家 |
| 04:13:26,327 | 04:13:28,810 | 後後後後後 |
| 04:14:16,349 | 04:14:42,786 | 現在繼續開會審查第二章章名請環境部說明第二章一般廢棄物及因素廢棄物清理那我們是把章名來修正那目前各委員的提案跟行政院版本是一致所以建請依行政院提案的版本來通過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那接下來 |
| 04:14:46,365 | 04:14:50,312 | 我們的行政院版本的第15條那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4:14:52,399 | 04:15:16,808 | 那第15條呢是針對我們的因回收廢棄物來進行的一個規定的義務人那這次修法理由是因應我們這些太陽能板這些新的廢棄物回收所以來修正因回收廢棄物的定義那把它的範圍就不限於一般廢棄物那現在各版本的差異部分像就是劉軍委員跟月板一致那邱若驊委員呢他提案增訂第二項就是動力型的電動車 |
| 04:15:18,167 | 04:15:35,213 | 這些的追蹤跟資訊的接受義務那事實上這些規定呢已經在資源循環推動法裡面的修正條文有明定了那建議是可以為實現的條文架構那居委員的建議就是循環法那邊就可以來這個做規範那林委員這邊呢是提案來刪除 |
| 04:15:37,074 | 04:15:58,788 | 公告應回收費率的四項要件那另外呢就是他沒有把這個災難能源發電的設備單獨列出那此外呢也把使用者來納入責任因子的範圍那建議就是林委員的建議那我們會有參採林委員的修正建議那有修正一半那等一下是不是可以讓我們來把我們的修正的提案來秀給委員大家來看 |
| 04:16:00,949 | 04:16:25,835 | 那目前呢那另外就是林育群委員這邊您是有一個對15條的修正動議那我是不是來一併說明那交委這邊的一個對15條的修正動議呢他是針對第15條的第一項有增加了為促進廢棄物循環利用減輕物質生命週期對環境生態影響那另外就是有加上了一個我們這個 |
| 04:16:27,535 | 04:16:37,563 | 就是我們這些要公告的要件包括了不易侵入處理等事項那此外呢就是有把這個就是在內發電設備經濟轉捲指定之在內發電設備這樣的一個廢棄器具變成第二款那這個就可以來 |
| 04:16:44,749 | 04:17:12,885 | 對我們碳能板風機鋁片做一些特別的規定那此外呢就是在使用者部分那我們就是同意林委員焦偉這邊的看法就是原來在林鼠恩委員的使用者那事實上呢他可以用販賣業者這樣來規範所以我們就把販賣業者這邊的一個他的一個這個把他要來回收清除處理呢一起寫進來所以倒數第二項就是 |
| 04:17:13,565 | 04:17:33,964 | 前項抵款應援費就由物品或是包容容器的製造輸入販賣或其原料製造所有販賣來這個負責回收清除處理那也就是販賣業者原來只有回收清除那現在也加上了處理那就可以因應林淑恩委員就是使用業者的部分那這個最後項就是 |
| 04:17:35,145 | 04:17:53,120 | 這個我們的責任範圍呢由中央主管來公告之那目前是建議就是參採林書恩委員的意見還有昭偉這邊的修正動議了來這個我們提一個修正版本那建議這個我們修正的條文那其實我們這個修正條文跟這個昭偉是相類似的那我們是不是來 |
| 04:17:59,747 | 04:18:23,929 | 這條重點是把高風險物品納入制度入口然後讓後面第16條收費第20條的查核才能接得上那部長想問這第15條寫由環境部指定請問一下未來哪些物品會優先納官員是光電板 風機 葉片 漁網 輔具 農謀會不會有清單跟公告的時程這是我第一個 |
| 04:18:25,984 | 04:18:42,794 | 第二就是這次把販賣業者納入責任業者請問這販賣業者事實上是以負責回收清除處理還是協助回收跟製造業跟輸入業的責任你怎麼分第三個就是說外來光電板跟風機設備跟如果轉讓 |
| 04:18:44,375 | 04:19:01,551 | 中間一定會有這樣的可能性還有汰換獲得廚藝或是暗場的移轉的時候最後誰負責回收處理環境會不會把設備異動資料和回收的責任去聯動這是我的問題那我請王一鳴講完再請你們一併回答 |
| 04:19:04,770 | 04:19:18,883 | 好謝謝召委我想關於這個第15條的修正非常的關鍵而且重要主要是這邊涉及到再生能源的廢棄物那大家都知道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電板還有風電機組的這個機組跟葉片這個都造成了環境上面一個很大的負擔過去我們看到 |
| 04:19:29,413 | 04:19:32,174 | 曾經在風災的時候這個陸域的這個風電機有長達十年的時間在台中港港區的這一些風機葉片通通都沒有處理造成葉片的焚場這個是環境裡面一個很大的傷害 |
| 04:19:47,680 | 04:19:56,946 | 那未來陸域市的這個風電機組還有高達900支就是這些葉片要退役今天經濟部也有了 待會我想聽一下經濟部針對未來這900支這個陸域風場的這一些要退役的這些葉片你要怎麼樣去處理第二個是關於太陽能這個光電板的部分大家可以看到之前的這個風災大批被毀壞了這個光電板 |
| 04:20:17,680 | 04:20:33,437 | 那它其實就面臨到一個是這個回收一個是暫時推放然後都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沒有辦法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就是有效的去清除完畢那我比較關切的是 |
| 04:20:34,398 | 04:21:02,323 | 我們現在還有非常多的這個光電廠台灣的颱風是每一年大概都會來的這個是常態的現象那未來面對到這個我們今天修這個廢清法通過之後它能改善可以到什麼樣的情況我們的超前部署我們怎麼樣去要求業者就是說廢清法我們這15條已經把它納進來了再生能源業者他這一些也視為廢棄物都一定要處理 |
| 04:21:03,183 | 04:21:19,074 | 那我們可以有怎麼樣的機制跟方式未來包括這個大型的這個光電板還有這個葉片這個風機的葉片這個到底怎麼樣處理我想今天書條討論非常的關鍵待會請經濟部跟環境部都一併來回答 謝謝其他委員沒有的話我們現在請行政部門做說明 |
| 04:21:26,833 | 04:21:46,041 | 那張偉剛提到的三點第一個就是我們這些公告的項目我們是在第二款就是建議說有這個災難能源設備那事實上因為在第一項的部分呢已經把這個一般刪掉所以未來如果是屬於這種分散型需要來事先去收費可以考慮像農磨漁網這些那未來會來是我們一個推動政策的需要來進行這個公告 |
| 04:21:52,484 | 04:21:56,009 | 第二個是販賣業者的部分目前販賣業者在現行的法規他是負責回收清除未來因為像我們有些包裝在包裝的話因為他在販賣業者有時候他有一些決定市場的權利 |
| 04:22:08,767 | 04:22:12,688 | 那他也有這個控制市場市場價格一個權利那這種時候呢我們就會找販賣業者由他來繳費所以在在我們建議的條例裡面像後面一個繳費的話我們把這個販賣業者他要去申報繳費也把在這一次的版本放進來 |
| 04:22:24,432 | 04:22:41,109 | 那第三個就是我們這個除役之後的這些太陽能板那現在就是能源署那邊他對於一個案場部分或全部的一個就是解除他有些規定他也會跟能源署來報備說我這個案場是不是就不要再繼續進行那這種時候我們會跟能源署來銜接會請這個業者這個案場 |
| 04:22:45,793 | 04:23:05,770 | 來提出一個回收計畫也就是我這個案場那整個的風機業品整個的一個太陽能板要送去哪裡處理有多少支那會在這個計畫裡面還有這個流向會來這個計畫裡面要求業者來提出來你這是在什麼階段要求他提出來他來深設案場的時候就應該提出來還是什麼時候時間點這個深設案場的時候 |
| 04:23:07,991 | 04:23:31,761 | 這個深深暗藏的時候呢他會跟能源署提出我要多少值那也會把這些序號還有他的一個數量會登記在能源署的系統裡面那同時也會透過懂購費率去徵收這個回收清除處理費那因為他運作一段時間如果他今天是要這個處理的時候就要把告訴我說因為他要去送去哪裡處理要告訴我 |
| 04:23:32,421 | 04:23:45,846 | 不是說只有說這個不是純粹說我去送給一個處理機構去補貼就好而是說你整個案場你什麼時候要移到哪裡去都要告訴我們這個流向還有他的一個處理方式 |
| 04:23:52,276 | 04:24:18,476 | 跟委員報告就是在再生能源的相關法規裡面那當然是光電跟風力基本上是管理架構是一樣的那像比如說光電業者要生設這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他必須要循流程從規劃階段就要報比如說籌設或者是同意備案那完成設置的時候要做一個登記所以登記的時候我們就會去做他所使用的設備一些編號做一些列管 |
| 04:24:19,036 | 04:24:37,948 | 那包含後續比如說剛有委員提到說萬一後面有移轉的話那我們移轉的時候也會要求說移轉給誰那移轉過去的那個編號我們也會這樣轉列過去最後設置者的列下面登載下面所以後面如果是說針對這個案場如果最後走到廢止的階段的時候 |
| 04:24:38,388 | 04:25:01,015 | 他也必須要告訴我們說這個暗場未來未來是不會再繼續營運的那我們會被配合來做一個廢止的一個處分等於說這個暗場就在這個時間點終止運轉了那後續就會跟環境部的一些資訊來做一個對接讓知道哪些暗場哪些設備的一些我們登載的序號會走到後面的回收機制裡面他這個塊我們會跟環境部來做一個對接 |
| 04:25:04,852 | 04:25:20,865 | 對還有900隻的陸域風機另外一個就是風災每一年都有風災就是風災毀損的這一塊瞬間造成這個大量廢棄物的時候你們跟業者因為之前已經光電也好這個風機也好都有了這個部分你們有要求業者要做什麼嗎 |
| 04:25:21,758 | 04:25:45,671 | 好科委員報告就是說我們大概有分後面去年這樣的經驗之後我們有做一些法規修正那針對小型屋頂型的我們有要求未來設置者他必須要做兩年訂建那這個是來加強他的一個維護管理那針對大型的地面型的部分我們會要求他要在生澈的過程中要附那個災防計劃那災防計劃就是針對說他未來如果有遇到一些風災如何去緊急應變 |
| 04:25:46,791 | 04:26:07,835 | 讓他在這個計劃裡面去做落實執行這是我們在法規層面已經修正完成在做執行的部分剛剛委員有提到900隻風機的部分我想這塊可能會涉及到後面我們跟處理業者的一些溝通規劃然後也包含是說整個量體的盤點我們想後面會跟環境部這邊來做合作整個機制的建立 |
| 04:26:10,942 | 04:26:27,616 | 聽起來你們還沒有清楚的計劃因為這個是已經會發生的事情這900支風機到底要怎麼做因為它是要除役了那它的量體這麼的大這個到底要怎麼做看起來你們兩個部會現在還沒有一個計劃好那各位報告就是因為這個技術就是這個處理的技術我們有投入科技計劃的經費去讓它能夠循環利用更好因為如果說按照現在 |
| 04:26:36,664 | 04:27:02,176 | 它的處理方式它是一個非常堅硬的一個組織啦因為風機這邊就是非常做非常堅固所以現在最好有一個利用的辦法就是上水泥可是水泥它不是能夠去解決所有的方式而且它進去的一些你要怎麼去切片怎麼去移送那我們這邊是有科技計畫有經驗科技計畫來趕快的把這個最好的處理方式研究出來那就可以未來這些循環利用的這個可能性就比較高 |
| 04:27:04,426 | 04:27:30,368 | 包委有兩個部分一個是現在台灣的廠商已經有做一些複合性的材料是屬於新一代的那那個舊一代的是舊一代新一代的已經有這個開始出現了而且那個也開始出口到國外去那舊的部分因為國際上他就是一個新的把很多東西混在一起才會比較輕然後也比較不容易壞所以基本上國際上我們也在關心國際上的這個趨勢那目前有的有的國家新的技術已經可以 |
| 04:27:30,828 | 04:27:56,581 | 拆開來 裂解開了那我們目前的過去的情況的確會到水泥窯去做處理但是是少數那我剛好二月的時候到瑞典去瑞典就是習慣把這種風機把它做成另外一種家具再額外再利用再使用他們已經有一些案例所以我們也在收集這樣的一個方式因為陸域的話我們的離岸的話可能要比較久那陸域的話現在開始陸陸續續都要出來了那這個部分就是未來的要發展的重點 |
| 04:27:57,481 | 04:27:58,344 | 應該是沒有問題啦沒有問題 |
| 04:28:03,812 | 04:28:32,898 | 是跟補充跟委員這邊補充報告那風機葉片的部分我們其實過去兩年已經在做這個資源化的一個管道的一個去化管道的一個拓展那目前已經有兩家業者他是取得可以處理葉片的那業者呢因為主要他有破碎設備那後端呢我們現在讓他跟這個塑膠跟建材這一塊的部分去做一個資源化那水泥鑰其實也是一個資源化 |
| 04:28:33,678 | 04:28:48,753 | 不好意思水泥窯的部分其實因為葉片其實只有三成是樹脂那其實七成是玻璃纖維那玻纖其實添加在不管水泥它其實也會回到水泥的資源化它並不是 |
| 04:28:49,534 | 04:28:56,558 | 百分之百都燒掉的那這些部分也有業者把它開發作為這個塑膠為例其實會產生更好的一些譬如說像塑膠站板啊這些大量的塑膠應用目前已經有兩家業者我們走這樣一個媒合所以去它是沒有問題的是 |
| 04:29:09,448 | 04:29:23,903 | 我可不可以要求你們提供一個書面報告就是說經濟部能源署跟環境部就是針對900支即將要退役的這些葉片就是說你們的處理計畫因為你們一直說沒問題就是說你會透過什麼樣的管道去去化它的每一個的量能是多少 |
| 04:29:31,090 | 04:29:42,980 | 然後就是不會造成就是說瞬間通通又找了一個墳場就堆置在那邊然後把它用圍籬圍起來就大家沒看到就好就是我覺得過去已經有些不好的經驗我們希望可以一個有序的然後一個完整的計畫然後這即將到來的我們知道怎麼樣去去化 |
| 04:29:49,685 | 04:30:17,563 | 然後有些可以資源循環的當然是最好有些新的科技這個我們也很贊成但是不能像過去這樣子眼不見為鏡然後把它當成一個墳場然後十年丟在那邊沒有人管這個隨著我們的這個雙法的通過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有更進步的做法好不好你們說多久可以完成兩個部會針對這樣子的一個一個月可以好很好那就一個月完成計畫就是送委員會好不好謝謝好 |
| 04:30:19,417 | 04:30:39,255 | 各位我可以發言了嗎沒有沒有 等我一下我的三個你們都沒有回答來先請你說委員講完之後拜託我剛剛就有三個提問你們都沒回答好 等一下那我再講一下因為聽到王委員剛才那麼些問題我覺得心非常的有感 |
| 04:30:40,636 | 04:30:44,897 | 非常有感是因為說其實我們風力發電整個將近快要20年了20年這20年來我們從來都沒有考慮到說它在廢止它的執照的時候它的回收的問題所以這個回過頭來我們今天為什麼要修這個法這個法這一條在講什麼講說應該回收而且再利用那回收再利用誰要去負責這一件事情 |
| 04:31:06,471 | 04:31:08,213 | 所以在這裡我們在講這個從世界各國在講說生產者的延伸責任啊所以我們在這裡講生產者的延伸責任你們還在這裡講說科專計畫拿政府的錢來研究怎麼分解怎麼回收天啊 |
| 04:31:23,570 | 04:31:28,012 | 人家世界已經走到你作為一個生產者你在生產這個產品的時候你就要去考慮到說它未來廢棄之後要怎麼循環再利用你沒有辦法循環再利用你就是一種浪費當你循環再利用的時候你又要它怎麼樣符合你的需求但是又符合它可以再循環再回收再利用 |
| 04:31:47,142 | 04:31:53,371 | 你通通要兼顧啊所以你不是用一個好用的但對環境是對環境來講是很大的負擔是不能這樣子所以這個責任要誰來擔呢責任誰要來擔不是政府不是人民不是把它外部化 |
| 04:32:03,425 | 04:32:05,666 | 那當然是說好啊那我們再講說生產者那可是就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而言他可能不是生產者我賣給你你的風機的業者太陽能光廠的光電的這個使用者 |
| 04:32:20,051 | 04:32:23,115 | 所以我們在這裡因為現在的產品供應鏈這麼的冗長每個從原料開發到終端產品的銷售它整個供應鏈你到底要叫誰來負起這個責任所以我們一直在講從生產者一直延伸過來 |
| 04:32:36,590 | 04:32:42,516 | 那有一些東西在供應鏈裡面哪個人要負責我們的版本在講的就是說那對剛剛講的風機太陽能責任是誰絕對不是像你們講的說這樣用科專計畫來研究看要怎麼回收 |
| 04:32:53,667 | 04:33:01,331 | 是在座的人輸入的人用的人你在看到你要輸入這種產品製造這種產品使用這種產品的時候你就要先把歐盟或美麗的人他在他賣給你的時候他們是怎麼樣再利用他們怎麼樣循環利用所以我們的版本是希望說連使用業者你都必須要加進來這個使用業者當然是涵蓋了就是可能就是 |
| 04:33:20,862 | 04:33:22,443 | 農漁巨或者是這個綠能產業是這樣子不是在講說這900隻叫政府花錢然後怎麼燒掉叫水泥窯 |
| 04:33:35,464 | 04:33:55,041 | 這個這個也應該要解決沒有錯但是我們這個最核心叫生產者的延伸責任要延伸到哪裡我們應該要討論的是這個要延伸到連使用者使用者誰哪一種使用者必須要負起這個責任所以在這裡我們的版本其實跟行政院 |
| 04:33:55,962 | 04:34:11,125 | 的版本你們就正面表列嘛先說這四種就一定要其他你們可能就不管但我們也講說我們不限定在這裡不限定在這裡通通你政府認為要的當社會或人民反映你認為要的就其實都是應該要否則的話就你照過去幾十年來的這四款 |
| 04:34:19,767 | 04:34:29,521 | 你的農漁具你的這個風車風機你的太陽能光電這個可能他們就沒有急迫性啊所以一直就在那裡啊 |
| 04:34:31,669 | 04:34:55,967 | 那在這種狀況裡面我們是希望說要怎麼樣給他加進來讓這個生產者延伸責任可以更完備不要動不動就叫政府出錢叫政府買單叫人民政府買單就是人民買單叫人民買單就是環境成本外部化現在就是說每個用的人生產的人輸入的人也要一起扛起這個責任行政部門 |
| 04:35:04,818 | 04:35:22,770 | 因為這邊有一個說明到就聖誕者責任我想這部分我們是同意的那原來您的版本裡面就是就是知道輸入販賣使用一起寫然後到時候就是因為它是一個產業鏈那我們比較建議是說把它分兩款 |
| 04:35:23,610 | 04:35:45,706 | 第一款就是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的製造輸入販賣那針對現在的太陽能板跟風機我們建議是另外有一個這個指定的太陽能板的發電設備的使用者我們就會要求設置者要來負責任因為如果是說全部把它寫在一起你的第二項 |
| 04:35:48,508 | 04:35:59,723 | 第一項的第二款這個是第二項吧OK 第二款你是沒有講誰你是講使用後產生你們去指定 |
| 04:36:01,537 | 04:36:28,325 | 那後來在後面在第二項我們有第二項是你們現行的沒有看到誰呢第二款因回收廢棄物由再生能源設備的製造輸入或設備制作事者負責回收這個是修正版本嗎是在螢幕上面可以拉下來沒有我沒有那個版本來 |
| 04:36:35,420 | 04:36:41,426 | 第二款因回收费期务由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制造输入或设备设置者 |
| 04:36:43,254 | 04:36:58,045 | 阿這個是誰?到底是要製造輸入還是設備的設置者目前以太陽能板的話呢如果他會有那個透過等貨費率的是設備設置者那透過等貨費裡面有一部分費用來移植回收助理費那如果他沒有他不是的話就是由這個我們的一個製造輸入的太陽能板的業者 |
| 04:37:06,132 | 04:37:25,991 | 那至於農業劇的部分他是要製造輸入業者來負責因為你使用者他就是失業廢棄物啦就是他依照製造輸入負責我的農業的那個農模然後漁網製造輸入賣給你漁民你丟到哪裡我怎麼會知道報告委員這一條是繳費 |
| 04:37:27,873 | 04:37:55,939 | 就15條是繳費繳費是是不是他們在講是要因回收啊對因回收因為他這條你現在是繳錢繳完了就沒事了這條因為15到18這個是因回收他的一個盡責任的方式是繳費那至於說你要怎麼樣去要求他回收處理的話是在後面如果是他監視事業費去是在28條以後他會有28條還有三流這些設施標準去要求他好那我們第一項有放進去了 |
| 04:37:57,185 | 04:38:10,547 | 修正了是因為第一項就是有減輕物質生命週期對環境生態的影響對好可以三個問題 |
| 04:38:20,799 | 04:38:44,249 | 博恩您是說第一個指定的項目那指定項目因為有這個 昭緯您說的是指定項目就是太陽能板 風機 葉片都會是啦那至於說魚巨 魚巨農磨的話未來會看這個一個政策的可行性所以我們說會不會有清單跟公告的時程好那第二個第二個就是販賣業者的部分 |
| 04:38:49,652 | 04:39:13,940 | 那販賣業者跟製造業者的責任區隔因為現在大部分呢都是製造輸入業者來這個負責繳費那販賣業者呢他本來只有在現行的規定裡面只有回收清除他沒有負責處理所以他就沒有負責繳費那未來的話會在如果是我們會看某一個某些項目因為某些項目譬如說現在我們的一個包裝 |
| 04:39:14,881 | 04:39:36,820 | 那包裝的話呢因為這個品牌商呢他事實上他的能夠去負責任的一個可能性比較高那他是販賣業者我們就有可能會克與這個販賣業者未來呃在呃我們的修正版本會希望有販賣業者來這個呃來做一個呃驅風就是他會分工比較重是那第三個就是說如果易手的時候什麼啊易手剛剛能源署有回答過對 |
| 04:39:42,040 | 04:40:10,939 | 跟委員報告就是說針對那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一些管理辦法如果去做移轉的話他是要跟能源儲管機關去做申請的所以這塊包含案場所使用的設備我們在申請的過程中是有那些序號做管理的所以他做經手的時候這個序號就會改為經手人下面去做管理所以我們會做一個資料的勾結那個回收責任會有連動後續就會跟那個環境部做資料對接 |
| 04:40:13,755 | 04:40:34,008 | 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提案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修正通過那接下來我們來我們請行政部門宣讀 |
| 04:40:37,591 | 04:40:54,404 | 第15條本章所稱因回收廢棄物只為促進廢棄物循環利用減輕物質生命周期對環境生態制影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廢棄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依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使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下列性質之一之廢棄物框枯一不易清除處理框枯二含 |
| 04:40:55,264 | 04:41:10,033 | 長期不易腐化之成分寬無傷害有害物質之成分寬無視據回收再利用之價值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經使用後產生之廢棄物而前項第一款應回收廢棄物由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販賣 |
| 04:41:11,374 | 04:41:33,426 | 或原料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會負責回收清除處理第二款應回收廢棄物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製造輸入或設備設置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第一項第一款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第二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指定及前項應負責回收清除處理業之業者以下簡稱責任業者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 04:41:35,543 | 04:41:40,713 | 好 那接下來我們去審我們的行政院的第16條 |
| 04:41:45,749 | 04:42:04,930 | 跟國委員報告第16條是有關於因回收責任業者的燃料申報的規定劉建國委員的提案是比較適合放在院版第17條我們建議用院版第17條規範另外林淑芬委員有提到 |
| 04:42:06,191 | 04:42:30,204 | 浮動費率的部分我們是建議是不是放在第16條之一就是現行有關這個費率的設計裡面我們有引入了相關的概念那所以說林委員提案所提到的販賣業者銷售量還有召委修正動議的版本在第一項有增加販賣業者應按當期的銷售量來申報那另外在第三項也有提到販賣業者 |
| 04:42:32,150 | 04:42:54,563 | 銷售量相關的規定我們也把它放在草案所以我們建議是依照這個召委的版本跟這個參考領委的版本來修正通過以上報告16條是放在哪裡16條浮動費率放在哪裡怎麼放放在16條之一對啊怎麼放說明16一起看好不好好一起看喔那我說明16條之一 |
| 04:42:56,957 | 04:43:14,230 | 好那16號之一呢是呃呃這個版本的差異呢因為劉建國委員跟月板是一樣的齁那陳經文委員呢呃他就提出說廚藝計畫之後他後面的一個回收去處理那呃林委這邊就是呃授權辦法要訂定這個頻率還有呃這個呃這個浮動費率等等齁 |
| 04:43:17,532 | 04:43:35,150 | 那我們現在還有那個林業勤委的修正動議呢這個大致上是跟這個院版我們想要修正方向是一致的那目前我們在這個是不是可以看到螢幕上十二條之一那第一項是沒有變動的那我們增略的第二項也就是說把這個 |
| 04:43:37,573 | 04:44:00,870 | 就是我們這個太安能設備如果是他跟經過能源署目的地的主管機關全部部分廢止同一備案或設置設備登記的文件的設備設置者應向中央主管提出回收計畫就是剛剛有提過說那你要怎麼樣去回收的送到哪裡去的一個收集方式就是回收計畫而且要展明說採行自建回收鏈會議18條第4項申請補貼經中央主管合作要具體執行 |
| 04:44:05,333 | 04:44:13,508 | 那這個設備設置者呢要來妥善清除處理因或是廢棄後得檢據相關記錄跟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監督申請退費或補貼 |
| 04:44:15,100 | 04:44:44,740 | 也就是說你提出的回收計劃他有可能是來這個透過補貼的機制送到環境部這邊的一個這個處理業者那就是申請補貼那他有可能是自己來建立這個回收的回收鏈就是自己去找他的一個回收的回收商或者是他的處理機構但是一定要合格的那備妥的文件之後呢就可以來申請退費這是兩種方式所以我們在這個紅色這一項呢是有就是 |
| 04:44:45,780 | 04:45:01,748 | 參考了這個呃曾經委員好這個版本好還有原來我們的版本好一起來增加的呃這個第二項好那至於說呃在下面呃的第四項的部分最後一項就是剛你會有關心浮動費的部分好那我們是這樣子來這個呃做 |
| 04:45:04,229 | 04:45:22,600 | 這個修正的建議就是我們的費率呢由中央主管所設的資源合作費率審議委員這個前面都一樣就是他要依照財值容積等等來這個因素來審議並送中央主管合訂公告那此外我們增加紅色的部分就是最後一項的 |
| 04:45:23,400 | 04:45:49,960 | 最後部分就是中央主管機關得定定費率公式依照市場價格物價變動指數及其他基因資源活動費率審議會審定的相關因素適時檢討費率並核定公告值那也就是說這個浮動費率最有浮動的精神就是你今天因為我們常常會依照市場的價格這個會有一個不同的價錢那我們希望說有一個公式然後在費率委員會通過 |
| 04:45:50,900 | 04:45:58,324 | 那這個公司裡面有些因子譬如說是二次市場價市場價那我們先跟委員會來說市場價格是變動在譬如說5%以內的那這樣子他就可以來就是有授權一個變動那變動的情形報委員會來被查 |
| 04:46:09,929 | 04:46:31,858 | 好那這些這個變動的情形還有他公視這個裡面的規定項目或者他能夠去變動的範圍好那這個整個大原則通過委員會之後好那來這個來這個做一個執行所以我們用這樣的方式好來這個回應委員就是您這邊提到要來訂立扶農費率的好這樣子一個這個建議 |
| 04:46:34,644 | 04:47:03,437 | 這邊我還是要問一下就是說你的那個這次新增販賣業那個那按銷售量申報繳費那你的那個怎麼去認定是依發票淨存淨銷存還是出貨資料還是有會認定一些申請的表格他重複計費你怎麼去避免掉因為因為同一個物品可能會經過製造輸入跟販賣不同階段那你環境部怎麼去避免掉 |
| 04:47:04,228 | 04:47:24,258 | 這樣子從製造端到輸入端到販賣端有沒有重複計價的那個重複繳費的問題還有就是說條文允許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時可以抵扣或者事實上是退費那環境部要用什麼資料來做查核會不會要求銷售出口回收跟處理的紀錄 |
| 04:47:26,325 | 04:47:39,622 | 那我們以後在這個販賣業者這邊呢他會有競銷這個他這個會計的帳冊那此外就是如果是出口之後呢也會有一個他的一個出口的資料還有他的銷售的單據 |
| 04:47:42,486 | 04:48:06,592 | 那這些未來會在他的一個申報繳費的辦法呢把這個每一項需要的文件呢去把它訂清楚那至於說委員你有提到說會不會有重複繳費因為我想就是我們會依照他的一個就是他的一個銷售把重複的繳費的可能去這個排除掉因為這個可能要看個案譬如說我今天是包裝業者 |
| 04:48:08,032 | 04:48:23,152 | 包裝業者那基本上因為我們可能就某一個項目我們就一個節點去做課費的方式這樣子來處理維銘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沒有的話就是我們第16條請先宣讀 |
| 04:48:33,069 | 04:48:59,418 | 第16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回收廢棄物資責任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應按向海關申報進口量販賣業應按當期銷售量與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前項輸入業者於向海關申報進口量時應同時申報容器材質及其他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物品或容器規格等資料 |
| 04:49:00,038 | 04:49:24,768 | 製造輸入或販賣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資責任業者得檢據相關證明文件扣抵營業量進口量銷售量或辦理退費各位確認好那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提案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修正通過那那接下來16條 |
| 04:49:29,444 | 04:49:47,452 | 委員16條之一大家有沒有什麼用一條一條來有沒有各位委員報告剛剛16條跟16條之一是討論過的一起討論的好第16條之一第15條第一項第二款應回收廢棄物質責任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設備設置者應按當期 |
| 04:49:55,515 | 04:50:19,112 | 购买量制造业者应按当其营业量扣抵设置之购买量输业者应按向海关申报进口量扣抵当其设置者之购买量后向一中央主管机关核定之费率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全部或部分废纸同意备案或设备登记文件之再生能源发电设置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提出回收计划 |
| 04:50:19,532 | 04:50:44,671 | 并载明采自建回收链或依第18条第4项规定申请补贴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后据与执行该设备设置者于妥善清楚处理因回收废弃物后的检据相关记录及证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退份或补贴第一项及前条第一项之回收清楚处理费应纳入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委托金融机构收支保管并按一定比例分别拨入信托基金及非营业基金 |
| 04:50:45,191 | 04:51:04,125 | 其一定比例与信托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责任业者依第一项第二项及前条规定办理登记申报扣抵与回收金属处理费之缴纳方式流程期限回收计划应记载事项退费管理及其他应遵循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
| 04:51:05,146 | 04:51:19,601 | 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依材質容器重量對環境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設備成本更正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回收清除處理費率激增成本 |
| 04:51:20,342 | 04:51:21,883 | 剛剛討論的時候都忽略了陳金輝委員他的版本裡面 |
| 04:51:48,271 | 04:52:05,219 | 他特別有提到再生能源發電設施運轉年限到期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除役實施計畫並載明設備設置基本資料停止運轉後拆除清除處理期程與規劃重大天災應變經歷 |
| 04:52:08,013 | 04:52:34,946 | 預案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我覺得這件事情也非常的重要但是剛剛主管機關回應都沒有提到這個為什麼在你們的修正版本裡面完全拿掉是跟我們報告那我們這邊是把它融入進來了那可以看到我們前面這邊就是經目的市會主管機關全部同意的這個設置者上面的授權訂定 |
| 04:52:41,127 | 04:53:08,742 | 就是有個回收計畫記載事項那前面這邊就是陳吉恩委員他有一個是他要能夠去提出我們的一個廚藝計畫那我們就是跟能源署來銜接就是他有一個設備設置廢紙之後那就銜接到我們這邊再往上一點第二項那在這一項裡面他會在第二行這邊有一個因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回收計畫 |
| 04:53:10,386 | 04:53:35,319 | 這就是採納了陳靜雯委員這邊把他的那一條把它放到這個第二項的前半段那至於說因為他的一個回收計畫的登載內容我們會放在倒數第二項就是回收計畫應記載事項就是在紅字的部分那這邊早上有跟陳委員來報告過他好像說要保留一下這個是沒有取得共識 |
| 04:53:40,675 | 04:53:43,898 | 那16條之一先行保留那接下來去審行政院的第17條 行政院版本第17條 |
| 04:54:02,755 | 04:54:28,103 | 跟委員報告第17條是有關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要明確區分為信託基金及非營業基金的用途那除了劉建國委員的版本是放在第16條以外其他委員的提案跟院版都是在第17條規定而已都一致所以我們建請行政院提案通過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 04:54:29,471 | 04:54:55,083 | 那接下來續整行政院版本的第18條那18條的部分是配合我們這個15條的擴大應付處範圍來調整那目前各版本的差異部分劉靜國委員的版本是跟他的精神跟行政版本是一致的只是在內容的一個部分文字的部分有不同但是版本的一個精神是一致的 |
| 04:54:55,583 | 04:55:23,596 | 那邱若豪委員有提案增訂第二項動力型的一個電動車的電池的這些的一個設施標準由中央租購人員會同類入的訂定那事實上呢因為這個部分呢我們在現行的一個機構認證或者是一個設施標準呢都可以放在裡面去訂定那其他委員的部分呢是跟院版是一致的所以建請依請任的提案跟羅庭樂委員等的版本來通過 |
| 04:55:26,158 | 04:55:48,533 | 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照行政院版本提案通過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第20條接下來我們的委員邱若驊等20人的提案版本第49條 |
| 04:55:50,035 | 04:56:14,843 | 跟委員們報告邱委員是針對電池的廢棄物要建立數位化的全程追蹤機制那因為這個相關的電池它的管理已經是現在已經是公告而應回收的項目了所以在設施標準以及這個後端流向以及飢餓認證這個都已經在這個廢棄物侵犯的執法都會來管理那另外數位全程追蹤也可以 |
| 04:56:15,243 | 04:56:31,740 | 跟這個資源循環推動方案裡面的這個產品數據數據等也可以接軌所以我們建議這條不予修正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照維持現行條文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第20條 |
| 04:56:34,158 | 04:56:57,692 | 好那在20條部分是主管決案的查核那目前在各版本的部分我們在劉靜國委員的部分因為他的內容還有文字其實跟院的版本的一個精神是一致的所以建議是依照院版那領委的部分因為剛才在這個15條還有16條這個有些做的文字我們一起來做修正 |
| 04:56:58,212 | 04:57:18,424 | 所以建議就是來參採委員的提案我們修正行政的版本那其他像劉婷委員的這個各委員的版本是跟月版的一致的所以我們建議是依行政的提案還有林孫委員還有剛剛我們召委的提案來修正通過那是不是我們可以把這個建議的條文跟大家來報告 |
| 04:57:23,905 | 04:57:42,162 | 第20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責任責任業者與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者之場所及其第18條第二項鎖定回收處理業之回收儲存清除處理場所查核其異業量或進口量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銷售 |
| 04:57:43,963 | 04:57:52,092 | 對象銷售量購買量或使用量原料供應來源回收相關標誌因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量並索取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他產銷營運或輸出入資相關資料 |
| 04:58:03,031 | 04:58:30,645 | 部長第20條大概已經把使用業者納入查核對象那請問未來像光電板、風機設備、魚網、輔具、濃磨這類高風險的物品環境部會怎麼查誰買誰用用了多少最後有沒有回收還要查到資料會不會串起來為什麼因為這條上次可以查到銷售量購買量跟使用量回收處理量 |
| 04:58:31,452 | 04:58:32,316 | 那這些資料未來 |
| 04:58:33,246 | 04:59:02,712 | 會不會跟16條一樣就是申報的繳費第16條之一的那個貼補退費貼補第10條之一的科技的那個資料去做串接第三個如果業者如果不提供帳冊他銷售的紀錄使用量或回收資料的處理回收的處理資料環境部後續你會怎麼處理是否會在執法或是管理辦法當中明定你的查核的程序跟資料保存期限跟不配合的處理到底是怎麼樣做 |
| 04:59:07,133 | 04:59:28,308 | 那這一條呢就是我們前面的條文那把一些相關要查核的項目還有這個程序還有這個地點呢通通把它寫在裡面那至於它細部的規定呢我們會依照每一個特性呢去分別訂定它一個查核方式像現在在回收基因裡面呢我們有包裝容器都有訂定 |
| 04:59:29,609 | 04:59:47,223 | 詳細的一個這個業者要申報還有我們去查帳的一個方式那至於我也有關心到說像我們未來新興的像太陽能板那太陽能板呢因為就是有能源署這邊它有去登記所以我們會把能源署登記的這個加數還有它的片數呢 |
| 04:59:48,204 | 05:00:01,899 | 都能夠串聯到我們未來我們這個環境部的網站裡面未來他廢棄的時候他就可以來這個做流向的追蹤那至於說繳費的部分現在在有案場的部分因為他是透過董購費率去來這個收錢 |
| 05:00:04,462 | 05:00:32,568 | 就是說業者他有董購費率裡面就是有一部分去提撥到我們回收清除處理費所以這邊就就是其實就是他有交我們就可以收到他的錢那另外有一部分他不是透過董購費的案場我們就從製造輸入業者那邊譬如說他的製造量還有這個進口量來做他的一個申報之後他來做查核以確定他繳費對不對像如果業者到時候如果不提供這樣在銷售這些東西的話你們怎麼處理 |
| 05:00:33,913 | 05:00:49,586 | 我們會進行處分 後面有罰則五十一條會進行罰則好 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就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提案委員林銳晴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 05:01:04,246 | 05:01:09,231 | 第二十一 |
| 05:01:21,724 | 05:01:42,301 | 那請說明跟郭委員報告,第21條原來是針對公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規定那因為這個部分已經都納入資源循環推動法中所以我們包括院版,包括各委員們所提出的版本都一致要將原來的第21條刪除,以上報告好,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5:01:53,462 | 05:02:21,955 | 那本條就刪除接下來我們去審委員林淑芬等18人的第28條請行政部門說明第28條我們林淑芬委員修正動議要增訂會區處理設施一律量的一個管制我們會建議就是說依照我們林淑芬立委所修正的修正動議的版本通過 |
| 05:02:25,762 | 05:02:40,950 | 好讓我說明一下雖然你是照我們修正版本通過我們願意修正是因為其實也有第一線的民間和基層在反映就是以雙北大台北地區為例 |
| 05:02:42,831 | 05:02:57,771 | 事實上這也是一個問題我們對於家戶垃圾家庭垃圾大概就是很有餘裕量就是大台北地區沒有準備的話那事實上另一個問題就是事業費器物事實上沒有處理的量能 |
| 05:02:59,064 | 05:03:22,109 | 這個一直是大台北地區而大台北地區跟中南部是相反的相反的那在這種狀況裡面如果我們同意說照原來的條文把它頂了太細那可能會讓整個大台北地區的失業廢棄物會因為中南部不能收受或是本位主義以後它可能就會變成無處可去 |
| 05:03:23,909 | 05:03:49,569 | 那現在的我是要跟部長講說現在的大台北地區去加起來大概七百萬的人口因為小小的大台北地區就七百萬人口了佔了台灣三分之一快三分之一了可是這個地方事業單位這麼多而事業費器物的處理量能這麼的不足大家現在都是一直往南部去這也不是辦法 |
| 05:03:50,350 | 05:03:56,974 | 所以這個你們長久之計是一定要解決的那我們在這裡的修正動議是務實的來談務實的來看所以我們願意修正但是我們這裡講說一般我們過去說要有中央調度土法跟宣誓性的法條是不夠我們希望更具體來講說拿了中央補助的或是依促參法去 |
| 05:04:15,404 | 05:04:36,853 | 蓋出來的這一些處理設施啊其實你就一定要要讓中央去調度那在這個契約裡面甚至定一個三方契約進去那我要再講就是說為什麼拿中央補助大家都知道拿中央補助理所當然要讓中央調度那為什麼促餐法的也效不要以為促餐叫促餐很容易 |
| 05:04:37,333 | 05:04:46,136 | 促餐法裡面事實上你去看促餐法裡面他因為促餐他就可以把他的促餐金額拿去抵減他的稅負他可以抵減掉的負稅就等於是變相的拿人民的納稅錢讓他不用繳然後給他回饋然後來肯定他之於社會有他的必要性和公益性 |
| 05:05:00,120 | 05:05:21,209 | 那也是把國家的稅負等於是給他所以這等於也是拿人民的錢啦我是說這種條件所以我們架構拿了中央的補助或者是依據出產法去蓋但是出產法我自己拿錢跟你們有什麼相關當然有啦出產法除了BOO以外政府出地那再付稅的抵檢這個都是拿眾人不是扛人之慨就是 |
| 05:05:27,731 | 05:05:45,395 | 也是拿了那麼多的資源所以絕對要負起這個責任那我們沒有定時是希望授權給中央自己去定到底要多少比例給中央有彈性但是就是中央不要忘了南部缺的是家庭廢棄物的處理設施北部的事業廢棄物的處理設施不夠真的是 |
| 05:05:53,833 | 05:06:12,778 | 問題很難聽啦 再來我們巴黎分化爐接下來就要整改了這停廠以後整個巴黎停了以後未來就又是一個問題不過這是個案啦那基本上制度面我們還是在這裡說長久之計是什麼環境部門一定要再想辦法解決來請宣讀 |
| 05:06:30,814 | 05:06:39,547 | 第28條事業廢棄物資清理除災利用方式外應以下的方式這是最後最後一項第九項 |
| 05:06:42,216 | 05:07:09,727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受中央主管機關補貼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之廢棄物處理設施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其受補助對象及主管機關民間機構應保留一定比例之營運處理量供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調度並納入委託操作及投資相關企業民定之前二項統一調度之條件方式費用指定之廢棄物處理設施一定比例之營運處理量 |
| 05:07:10,627 | 05:07:35,516 | 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理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那這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委員對 照委員林淑芬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通過我先 71條就照我們的意見71條 |
| 05:07:45,760 | 05:07:51,644 | 第39條是關於失業費救災人士有統一債用的事權整合現行的管理辦法 |
| 05:08:00,871 | 05:08:29,603 | 那目前各版的差異說明呢就劉建委員的提案呢跟院版是一致只是文字的陳述差異那林水委員版呢他是在的差異處是他有訂一個移動式的設施那我們建議說這個部分呢其實在現在的各通販公告在用都可以做移動式的設施所以我們有建議說在說明來加強說明就好了那另外林委員呢就是要加強這個場內或同法人其他分場進行 |
| 05:08:31,003 | 05:08:59,419 | 再利用的部分那這個自行在任部分呢我們建議說就是有對於一些規範我們有跟委員這邊來這個溝通那我們會增加一些比較詳細的規定把這個料源這個相應的情形要先經主管機關來審查核准那此外呢林院勤委員呢就是有修正動議那我想這個部分呢跟林委員的建議還有院版建議我們都有一起把它融入進來那我們同意林委員的一個修正動議 |
| 05:09:00,820 | 05:09:10,186 | 那其他像網美會員等等是跟院版的修正內容是一致的所以我們有一個建議的版本那建議依這個修正後的一個39條來通過那是不是我們請同仁來說明這個修正後的條文 |
| 05:09:19,810 | 05:09:38,319 | 第39條事業廢棄物資再利用以以下列方式為之一事業依規定自行再利用跨戶一送回原生產製成當作原料跨戶二原廠廠內在原廠廠內跨戶三送至同一事業之其他分廠廠二錢款各目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資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事業依依第31條第一項規定 |
| 05:09:40,520 | 05:10:08,925 | 檢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送職霞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進行再利用但前款第一目與原生產製成原料之特性性質相符者得進行再利用三第一款第一目非屬前款進行事業應檢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送職霞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進行再利用四由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廠廠以下簡稱再利用機構依規定進行再利用不適用第41條規定跨乎依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再利用 |
| 05:10:10,046 | 05:10:28,028 | 總類及管理方式之事業費期務在利用機構因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檢核通過後進行再利用跨服務前幕以外之事業費期務在利用機構因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再利用許可即向縣市主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檢核通過後依許可文件及檢核內容進行再利用 |
| 05:10:29,329 | 05:10:48,585 | 前項規依前項規定進行再利用之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以下合成再利用事業屬31第31條第一項鎖定事業者就其廢棄物資產出儲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傳口進行因應該條第一項之第三項規定辦理再利用事業應記錄及申報再利用營運其行再利用產品流向數量 |
| 05:10:50,046 | 05:11:11,836 | 並應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利用產品記錄及申報其使用情形第一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管理方式之指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提送審查核准再利用檢核之申請再利用許可之申請審查許可事項廢止前項再利用產品之指定記錄與申報之事項頻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05:11:13,887 | 05:11:35,909 | 這邊我還是要問一下就是未來哪些再利用會被認定為高風險像比如容易拿去回田 田地 鋪屋或過去常發生假再利用真氣質的項目會不會有明確的清單 |
| 05:11:38,108 | 05:11:59,062 | 這第一個 第二個是條例允許送回的原製程跟前漢原料的那個特性相符時可以比較簡化處理可是請問環境部說如何確認真的回到原製程而不是用原製程再利用的名義來規避掉你的審查地方主管機關要怎麼去查核 |
| 05:11:59,858 | 05:12:28,543 | 第三就是未來這些資料也就是說你的整個資料 像比如說這次要求要再利用的事業紀錄 申報的再利用營運情形產品的流向數量那這些資料會不會和事業廢棄物的那個清理的計劃書 電子連單 科技執法的資料串聯否則資料只是申報沒有交叉比對實在是很難抓到說那個假再利用這件事情 |
| 05:12:29,581 | 05:12:51,859 | 這三點那跟招委有報告就是高風險的包括說像我們的有害的或者說焚化的揮揮或者說我們有些要去填地的力量這個是一個我們會比較這個投入要注意然後投入比較多的人去來這個追蹤跟查他的流向那委員剛剛有提到說自行在利用的部分 |
| 05:12:53,106 | 05:13:19,783 | 就是您說這個廠內在那部分那現在我們的修正條文呢會有一個就是你今天如果是你這個東西是你原來的這個製程產生出來的這個部分就是在廢清書裡面那如果說今天你是不是屬於我自己工廠原來生產產生出來的但是是符合公告在利用的所以像現在我們在不管是說它是不是屬於失業廢棄物要檢據廢清書 |
| 05:13:22,205 | 05:13:49,140 | 不管大小我們都會要求他來就是如果他是場內在用但是又不屬於他原子能出來的東西就會來要求呢他要來檢據廢青書來送主管機關來審查同意之後才可以來做場內再利用這是第二個部分那第三個部分就是這些申報資料因為未來呢我們這些申報勾機在我們現在這個數位化之後我們會利用這個AI把這個數據化能夠做更科技化處理所以這個串聯是一定會來做的 |
| 05:13:51,221 | 05:14:18,237 | 那未來會做一些比較詳細的一個規劃跟說明剛才已經條文在唸過 委員沒有意見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 委員林淑芬提案 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 修正通過那接下來我們再繼續審查行政院版本的39條之一 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14:20,598 | 05:14:47,399 | 跟各位委員報告,第39條之一是有關於在利用產品使用者的紀錄、申報、監測義務以及相關的管理那委員們的這個差異部分,那劉建國委員他主要是在這個監測義務他是要把必要時修正為應實施,但是立場方向都一致那另外,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裡面主要的這個差異有兩個,第一個是由 |
| 05:14:48,540 | 05:15:05,438 | 產源事業來自行或共同負責追蹤監測那第二個部分是監測結果要申報到指定網站公開另外,召委也有提出相關的修正動議 |
| 05:15:08,241 | 05:15:34,614 | 環境部的意見是有關於資訊公開的部分我們也認為是要參採像梁委員的提案我們建議來修正至於環境監測的部分因為工程單位它的使用者的角色它其實必須要負擔最後的監測的義務責任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還是依照原版來由在地產品使用者來負責環境監測 |
| 05:15:38,036 | 05:15:43,658 | 3911J1行政院的提案以及這個林淑媛委員還有召委的這個提案修正通過以上報告這邊我一樣要問幾個問題就是說你的哪些產品會優先來做指定像回田啊然後那個田地啊鋪路這類高風險用途 |
| 05:15:57,888 | 05:16:13,337 | 會不會優先納管 還有你的必要時是什麼 因為你說必要時環境監測那個必要時是由誰來判斷標準在哪邊 你覺得你們未來會不會有一套的明確標準如果地方執行標準不一致的時候怎麼辦 資訊公開到什麼程度 |
| 05:16:20,962 | 05:16:34,429 | 就是它的會包含使用地點數量產品種類監測結果嗎還是只是公開數據就是每次我們常常看那這民眾大就很難知道自己的生活周邊到底有沒有風險就這三點 |
| 05:16:37,594 | 05:17:02,015 | 那首先是項目份事項這個條文呢目前是進一步在執行了所以呢他在對一些像煤灰還有他們在做一個道路基層這些呢對這些再用產品的加工再製品流向管理有一些規範那此外就是說要來去進行這個監測的部分主要就是說如果你今天是 |
| 05:17:02,836 | 05:17:15,845 | 填海或者是大面積的這種田地那我們已經會要求就是這個我們的使用者來進行監測那未來呢我們他會來跟這個地方主管機關來這個報備那地方主管機關也來進行查核那資訊公開部分呢我們會把就是譬如說你這個使用者還有他的監測結果呢還有他的地點呢拿做一個公開 |
| 05:17:33,356 | 05:17:43,491 | 好委員們對於39條之一有沒有意見沒有就請你們宣讀內容 |
| 05:17:45,714 | 05:18:10,890 | 第39條之一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是在利用產品其使用者應記錄與申報在利用產品流效數量及實際使用地點有下列其行之一者必要時應實施環境監測並保存使用證明以供查核一用於填海或填竹土地二有不當利用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餘三其他金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需加強管制前項應實施環境監測之在利用產品使用者應檢據環境監測計畫書抱持瑕疵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將 |
| 05:18:16,093 | 05:18:32,704 | 並應將其採樣情形及監測結果做成記錄檢據環境監測結果報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被查後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產品流向及監測結果第一項在利用產品之指定記錄與申報之項目頻率及使用證明保存前項環境監測計畫書應記載 |
| 05:18:35,265 | 05:18:45,792 | 事項申請審查核准採樣與監測結果紀錄環境監測結果報告之被查產品流向與監測結果之公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有沒有 |
| 05:18:54,440 | 05:19:05,768 | 39條之一 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提案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修正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第39條之二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19:07,009 | 05:19:32,123 | 那39條之二呢是對於在用產品那個分類管理的措施那目前各版等部分呢就是都跟就是只有林淑芬委員的提案呢他是主張說把第八款的瀏覽伺服加個器叫瀏覽伺服器那我們是參考現在的在用管理辦法瀏覽伺服是專定的名詞建議就是用瀏覽伺服就好了 |
| 05:19:32,703 | 05:19:58,150 | 那其他的委員的提案呢都跟這個院版的是一致的所以我們建議這個39之2呢依院版的一個這個內容來通過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39條之2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是新增條文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39條之3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19:59,318 | 05:20:27,791 | 跟各位報告第三十九條之三主要是在利用產品品質規範認認證的規定那除了劉健國委員的提案是他沒有明定義務規定是三十九條之二的一項二款其餘的部分包括其他委員的版本都與原版相同所以建議提案通過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三十九條之三 |
| 05:20:29,008 | 05:20:49,919 | 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條文 接下去審行政院版本39條之四那39條之四呢是停止在內的運作那這是規範主管機關得令在內的事業停止進場的一個做法 |
| 05:20:50,379 | 05:21:18,415 | 那現在各版本的差異呢就是六件委員提案呢跟院版是文字陳述的差異那其他委員的提案呢跟院版的內容是一致的所以建議依行政提案以及羅廷偉等其他委員的提案來通過好這邊我還是要問幾個問題就是說這條讓主管機關可以要求再利用事業停止收售廢棄物的進場可是請問沒有就是 |
| 05:21:18,925 | 05:21:36,316 | 位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再利用還有產品儲存量過多這個未來標準怎麼定會不會依不同的廢棄物的種類跟再利用的產品的風險來做分級那第一個提問第二個就是說 |
| 05:21:39,144 | 05:21:55,479 | 改善證明會不會包括到底包括哪些內容會不會要求現場的查核庫存清空就庫存清空跟設備的修復跟產品流向補正因為我就不能看書面文件你們會去看那些嗎 |
| 05:21:56,219 | 05:22:10,374 | 第三就是說如果發現檢測不實品質不合格或明知使用者違規仍然繼續銷售的話環境部會不會建立即時通報與下游追蹤的機制就這三點 |
| 05:22:16,613 | 05:22:36,808 | 跟委員報告那有關這個在利用的產品他的儲存量或在利用的廢棄物他的儲存量那我們目前呢都會用他的這個實際的這個儲存的申報情形目前最低的通常的要求是以六個月的產銷為原則那我們後續會按照委員的提示我們也會再到不同的產品我們再到他的風險來做管制 |
| 05:22:37,663 | 05:22:50,747 | 可是這個我有問說 你那個標準怎麼定因為你們文字寫說 產品儲存量過多或是未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再利用就是說你們未來會不會以不同的那個廢棄物的種類跟再利用會的會 |
| 05:22:57,499 | 05:23:16,969 | 有關改善證明呢就我們會依照這個剛才就像委員講的我們除了這個業者提出他的這個現場的這個證明文件之外那我們會這個依照業者的執行情形有環保主管機關就地方政府的環保局會去現場來查驗來確認是否完成改善好那怎麼避免就是那個產品繼續流出去的問題 |
| 05:23:18,393 | 05:23:41,210 | 你們有沒有及時通報就是說如果他們違規的話再去銷售的話有沒有及時通報跟下游去追蹤的機制是的我們這個我們會在這個違反這個如果他的產品這個應停止出去卻停止出去我們依照現行的規定有52條53條會做處分以及限期改善那我們如果他有申報他有這個產品銷售出去 |
| 05:23:41,630 | 05:24:09,829 | 因為我們目前有產品銷售的這個其他條文有產品銷售流向的這個申報的義務那這個使用者特定的在利用產品有使用者的義務這部分我們都會做加以的這個勾結控管好謝謝那我們沒有意見的話我們39條之4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然後本條為新增條文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第39條之5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24:10,969 | 05:24:36,256 | 剛剛委員報告第39號支付是有關加工再制再利用管理那劉建國委員的提案除了第二項跟第三項是有列為文字的差異之外那其餘的這個授權四項存供應都一樣那其他委員的版本也都有院版相同所以我們建議是依行政院提案通過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 |
| 05:24:38,318 | 05:25:05,372 | 39條之5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條文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第41條行政部門說明好那第41條呢是要配合修正應合作廢修的範疇不限於這個一般廢修那只是做文字的修正那目前呢是就是像劉靖委員呢他的一個調整方向呢是跟月版一致的那其他委員呢就是來 |
| 05:25:06,152 | 05:25:15,914 | 就是跟院版的方向一致那只是說有些文字呢做前後一個微調那敬請依行政提案還有羅庭委員的提案來通過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照第41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第43條 |
| 05:25:31,460 | 05:25:44,192 | 請行政部門說明第43條是增訂由中央組織機關核准執行本法相關的檢測檢驗檢測規定那各委員的版本與行政院提案相同建議行政院提案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5:25:50,831 | 05:26:04,656 | 沒有 我們就第43條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的版本的第44條那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26:06,448 | 05:26:32,385 | 第44條是專業人員的管理那就是配合前面像3912D像第7款等因為定有專業經營人員的設置所以把它納入鎮定相關的一個條文那目前劉廷偉委員的提案跟院的一個立法精神一致只是做文字的修正那其他的委員呢是跟院版是一致的所以建請依依行任提案還有羅廷偉委員等的一個提案來修正通過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5:26:36,465 | 05:26:54,734 | 沒有的話就第44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第46條行政部門說明好 包括第46條部分是那個增訂那個刑罰到7年那將處罰要件更改為足以生污染環境 |
| 05:26:55,274 | 05:27:11,509 | 另外此外在那個環境敏感區域犯罪會加重期刑的二分之一在版本差異的部分聯礦委員 出行委員是維持現行刑度此外增訂了一個意圖營利而任意欺詞有害事業非處的加重處罰規定在漲空路委員 徐志傑委員 |
| 05:27:12,430 | 05:27:29,529 | 是維持現行文字那將刑度調高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那罰金也調高那求議委員部分是增訂了一個從事廢棄物運輸之駕駛或相關人員明知或可得而知廢棄物將遭非法棄置回填堆置或處理而等運輸者納入規範的範圍劉建國委員的部分是增列農地作為處罰的適用區域 |
| 05:27:34,754 | 05:27:50,835 | 翁玉敏委員這邊是將罰金的上限提高到2000萬元林淑芬委員的是增訂罰款下限是100萬元以上我們經統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案件多集中在10萬元以上未滿30萬元顯示個案之間對於危害的程度跟責任 |
| 05:27:51,536 | 05:28:14,663 | 相當的差異那如果說規定一律規定剋除100萬元以上的罰款恐有違比例原則跟罪責相當原則此外在場內自行債利用公告付表債利用跟許可債利用的部分我們已經納入院版的那個第一項第五款那綜會以上行政院版本已經考已經有相關的後組比例原則跟債利用制度的銜接跟規定那建議請採用行政院版本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5:28:18,052 | 05:28:27,897 | 沒有就第46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46條之一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28:29,468 | 05:28:49,476 | 好四十六條之一的部分是關於回頭非法清楚處理在利用或開懟開具虛偽證明的部分那這個是現行條文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五款第六款以列到本條維持最高罰定期五年的部分然後在劉建國委員林淑芬委員的提案是就是那個刑度下限維持一年王一鳴委員部分是罰金 |
| 05:28:50,896 | 05:29:19,309 | 叫院版的提高提高到1500萬元那律師分委員同樣的訂定罰金的下限100萬以上那其委員的部分是跟行政院版本相同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是46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條文接下來我們據審議那個委員邱映等21人提出來的第47條 |
| 05:29:21,885 | 05:29:46,132 | 47條跟現行法的第47條請行政部門說明包括各位現行法第47條是有關於法人併法的部分那明確規範受僱員跟受僱人跟從業人員包含運輸駕駛司法人和讓法人跟駕駛責任同時成立那這個邱毅委員的部分他增訂受僱人跟從業人員包含那個承攬跟僱傭的駕駛那我們已經 |
| 05:29:48,853 | 05:29:58,521 | 整個部分已經包含了已經相關的實務判決裡面都已經包含了受雇人已經包含了雇用的駕駛所以為避免重複所以建議不予爭列這樣子 |
| 05:30:00,832 | 05:30:22,231 | 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是我們現行你說現行的法令對於那個駕駛無論是承攬或僱用都是有納入就是都可以處罰的到所以不需要再明確的 |
| 05:30:24,153 | 05:30:43,911 | 調試出來因為邱委員他這個是在把他寫得更清楚你們是說沒有必要是跟委員報告目前依照目前的實務判決就是有關於受僱人的部分已經明確的涵蓋涵蓋那個駕駛的部分受僱的駕駛或是承攬的駕駛全部都涵蓋在裡面都有嗎都有都有沒有漏網之魚都沒有漏網之魚都實務判決都已經判出來的樣子以上報告好沒有意見齁那 |
| 05:30:49,762 | 05:30:52,646 | 目前維持現行條文第47條那接下來續審委員邱毅英等21人提出來的47之1條 |
| 05:31:07,433 | 05:31:33,393 | 請行政部門說明好 協議委員增訂47條之一是有關於廢棄物運輸車輛的監測設備跟保存紀錄那這個部分是考量到那個我們已經考量到說整個廢棄物運輸車輛裝設GPS已經在我們的31條一項三款的部分規定那此外有關於吊銷運輸許可的部分我們發現如果說主管機關發現有那個異常的情況經通知沒有改善的話主管機關可以廢止 |
| 05:31:34,774 | 05:32:03,581 | GPS的正式許可 或可以依照我們公民營營非請求處於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來撤銷或廢止請求機構的許可證 建議不再重複規定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是邱議員委員提出來47支一條本條不予行政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的第50條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32:06,664 | 05:32:06,785 | 還有一個視覺 |
| 05:32:09,721 | 05:32:38,917 | 抱歉接下来我们续审委员刘建国第19人提出来的49条之一好 委员刘建国提出来的49条之一是不会有关于违反营建剩余土石方流向追踪的部分那这个我们进考量营建剩余土石方是属于天然砂石土壤那以回归到就是资源循环促进法第15条来规定那违反者可以由目的世界主管机关依法裁罚那以足杜绝污染 |
| 05:32:39,537 | 05:32:59,507 | 本條建議不予新增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委員劉建國提出來的第49條之一本條不予新增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提出來的第50條請行政部門說明好第50條是有關於一般廢棄物違規的那個行為處罰 |
| 05:33:02,068 | 05:33:27,411 | 那將法定罰緩的上限提高為10萬元而且將車輛所有人依納入受處罰的範圍那劉建國委員的部分是在政策方向是一致那在文字上體力有不同那陳冠廷委員的部分是納入了第12條可以違規樣態可以直接處罰車主的規定那林淑芬委員是提高罰緩下限到2000元那我們經考量那個 |
| 05:33:28,252 | 05:33:56,470 | 第27條的違規的席位要太多元而且受處分的對象都是自然人那參考空氣溫暖防治法的修法規定建議維持院板的那個1200元的罰款下限那以兼顧民眾觀感如果人有調高那個的必要的話我們再參考建議參考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變容進行來作為調整調整到1600元較為適當那其他委員的部分都跟院板一致那建議的部分是不是 |
| 05:33:57,631 | 05:34:24,136 | 同意那個依照經營版本同意修正陳冠廷委員的部分修正通過是用我們要用你們原來條文是中間第二款貨第三款現在是怎樣要頓耗是貨還頓耗頓耗頓耗頓耗那所以有一點調整對不對 |
| 05:34:32,545 | 05:34:37,172 |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刑來避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
| 05:34:39,523 | 05:35:00,863 | 第二項動力車輛駕駛人或乘客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行刑處罰行為人或車輛所有人但車輛所有人與執行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其縣內檢附相關資料證明應規則之人或客運業者或客運業與載客時已經告示義務乘客能違反該規定者車輛所有人免於處罰 |
| 05:35:06,002 | 05:35:10,706 | 第50條就遭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那接下來續審 |
| 05:35:12,031 | 05:35:22,477 | 行政院版本第51條那請行政部門說明好第51條是違反登記繳費的規定那考量就是考量對預期未繳納回收薪水處理費的那個裁罰過重那刪除相關的規定那改採加徵滯納金跟利息的規定並增訂不時申報個費額計算追繳期限跟利息規範等等那在委員差異的部分 |
| 05:35:37,765 | 05:35:59,261 | 劉建國委員的提案是緊鑄文字的跟調次的一個左條那林書芬委員提案是配合調整第16條調整那刪除有關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調文其餘都是調次的一個一列那其餘委員的部分是跟行政委員行政委員版本一致那建議依照行政的版本跟林書芬委員的版本修正通過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就我們請宣讀 |
| 05:36:08,837 | 05:36:35,502 | 位於第十六條之一第四項所定辦法於期限內繳回回收清除處理費者每日一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零點五滯納金一併繳納於其三十日人為繳納者以上強制執行其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應至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繳納至繳納之日止依繳納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
| 05:36:35,962 | 05:36:53,758 | 依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有未照變照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短報或漏報與回收清除處理費計算有關資料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盡一查核結果以回收清除處理費率之二 |
| 05:36:54,298 | 05:37:09,871 | 二倍計算其應繳納費額中央主管機關除一前項計算及徵收逃漏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外並追繳最近五年內之應繳費額其徵未滿五年者自起徵日起計算追繳應繳費額其追繳應繳 |
| 05:37:15,030 | 05:37:32,042 | 其追繳因繳費而因自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截止日之次日或逃漏回收新竹處理費加發新竹處理費發生日期至繳納之日子依繳納當日郵政處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
| 05:37:32,682 | 05:37:51,228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還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借其人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部分或全部停工依違反 |
| 05:37:52,208 | 05:38:20,248 | 一第十六條之一第四項或第十八條第三項鎖定辦法有關登記申報或管理之規定違反一第十八條第一項鎖定標準有關方法或設施之規定三違反一第十八條第五項鎖定辦法有關機合認證之規定四違反一第十九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回收標誌或標示之規定五違反一第十九條第二項鎖定公告有關回收設施設置或回收工作執行之規定 |
| 05:38:22,386 | 05:38:31,415 | 六違反方案或拒絕1第20條之查核或提供資料七違反1第22條第一項鎖定公告有關回收獎勵金之夫規定 |
| 05:38:40,535 | 05:39:07,306 | 那51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第52條請行政部門說明是第52條的部分是有關於違反一般事業費期務清除處理在利用的相關規定那這條規定是主要是配合修正條文第39條第39之5條那修正本條的處罰規定那將相關的違規他一樣分別如列在第一款到第12款 |
| 05:39:08,286 | 05:39:25,500 | 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劉建國委員是跟院版的立法進行一致的做緊鑄文字的調整那林淑芬委員是提高建議提高罰還下限為三萬元並配合第39條之一的部分來進行調整那補充說明是現行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還 |
| 05:39:29,584 | 05:39:51,301 | 法官額度裁罰基準那依舊不同的違規樣態危害程度跟違規次數具定具體的裁罰標準那維持院版的6000元裁罰下限可以保留而且可以保留那個300萬元的法官上限可以兼顧法理橫憑跟嚴懲重大違規的行為目的建請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 |
| 05:39:57,513 | 05:40:07,039 | 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第53條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40:10,342 | 05:40:31,450 | 好第53條的部分是違反有害事業廢棄物及輸出的規定那這條是整併了現行條文第一款跟第三款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處罰規定那將第一款有關於違反第28條第7項的規定的處罰移到第二款那明確違反規範它的處罰太陽 |
| 05:40:34,511 | 05:40:55,282 | 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是劉建國委員提案跟院版的部分立法進程相同請做文字調整那其委員的部分的提案跟行政院版本一致那建議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第53條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 05:40:56,400 | 05:41:24,509 | 接下来续审委员邱毅英等21人的53条之一请行政部门说明好报告各位委员邱毅英委员跟其他委员提出来的第53条之一是有关于非法运输吊销或停止其职业驾照的一个条文规范那这个我们考量现行规定也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61条吊销驾驶的执照而为了避免重复的规定建议本条不予新增以上报告 |
| 05:41:25,660 | 05:41:32,530 |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 三條之一就本條不予新增接下來續審 |
| 05:41:34,161 | 05:41:57,773 | 行政院版本的第55條請行政部門說明好 各位報告委員第55條是未依規定來回收儲存清除處理的一個部分那這個是著作文字調整那並且明確的規範第一款到第四款的違規樣態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劉建國委員提案第一款沒有第一款未就12款各處的 |
| 05:41:59,934 | 05:42:11,758 | 罰還請解預理名列建議依照行政院版本來修正通過然後第二個是臨時分委員部分建議提高罰還下限到3萬元我們建議是說考量本條的規範及違規樣態跟請解差異甚大 |
| 05:42:14,699 | 05:42:38,575 | 那很多的時候是可以通知改善或通知後迅速改善那如果說一例提高法定最低罰款到三萬元然後對於初次違規輕微清潔或者是重小型失業可能會造成過重的負擔那其委員的部分的一個提案的版本跟行政院版本一致那建議是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5:42:39,727 | 05:42:45,677 | 沒有的話第55條造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 |
| 05:42:46,454 | 05:42:53,957 | 去審行政院提出來版本的第58條請行政部門說明是包括各位委員那第58條是有關於檢測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違規的部分那這條是配合第43條的規定明確的分列檢測測定的違規的處罰樣態並且增訂那個限期改善按次處罰的機制那此外將那個廢棄物追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違規處罰一列第二項並統一的罰還額度 |
| 05:43:15,985 | 05:43:30,572 | 已符合罪責相當的一個原則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在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跟行政院的立法精神相同的請做文字調整那其委員的提案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以上報告 |
| 05:43:31,837 | 05:43:47,101 | 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第58條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整行政院提出來的第58條之一請行政部門說明好是包括各位委員第58條之一是有關於妨礙長子清理復原的處罰 |
| 05:43:49,282 | 05:44:14,494 | 那這條是為了確保行為責任人之狀態行為狀態責任人確實履行清除處理及環境改善的義務避免土地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配合代理行或妨礙處置計劃執行參考我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來增訂處罰的一個規定那在版本的差異的部分劉建國委員提案第一款的部分沒有明定違反 |
| 05:44:15,094 | 05:44:16,295 | 第58條至於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 |
| 05:44:40,050 | 05:45:00,190 | 第58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條文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提出來要刪除第61條來請行政部門說明好是包括各位委員那第61條是原定是按日處罰的部分那我們說明是本法已經沒有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建議刪除以上報告 |
| 05:45:04,383 | 05:45:22,248 |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61條本條刪除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提出來的63條請行政部門說明好 報告各位那第63條是有關於行政法執行政執行機關的部分那這個是民定檢測機構違規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處罰 |
| 05:45:27,549 | 05:45:52,006 | 那此外徵定了主管機關或者是執行機關得公開查核或處分的一個相關的執行規定那劉建國委員的部分是提案徵定第二項是徵定環境檢測機構徵定環境兩個字齊悅文字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齊悅委員的部分是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是依照行政院的一個提案來通過以上報告各位有沒有意見 |
| 05:45:53,476 | 05:46:19,934 | 沒有的話第63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63條之一請行政部門說明是 包括各位委員那第63條之一是裁罰準則跟不罰利德的追繳那這條主要是修正的為了採取那個追繳不罰利德跟罰還並行的立法體例 嚇阻環境不法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劉建國委員提案第一項 |
| 05:46:21,795 | 05:46:49,628 | 因應一介生意圖實方增訂除本法另有規定之外在第五項的部分有裁罰機關調整為處分機關我們考量就是我們整個一介生意圖實方它是屬於天然砂石而且在可以依照我們相關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予以管制跟裁罰而且此外執行機關是應該是裁罰裁處機關建議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 05:46:50,208 | 05:47:10,456 | 那此外其他委員的部分提案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那63條是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版本提出來的3處第64條那請行政部門說明 |
| 05:47:11,997 | 05:47:38,571 | 報告各位行政第64條是涉及刑事責任的處罰那現有條文跟行政法法第26條第一項所揭示的刑事優先原則一行為不二法的原則有出現漢格所以我們建議回到行政法法第26條的規定所以本條予以刪除以上報告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64條那本條刪除那接下來請 |
| 05:47:40,037 | 05:48:00,666 | 去省行政院版本的第七十一條請行政部門說明好是報告各位委員七十一條是有關於非法棄置場址跟環境復原的相關規定那這本次主要是針對那個啟動債權保全的程序令處置義務的縣級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可以載明不依那個不依縣旅行的時候可以將 |
| 05:48:01,306 | 05:48:16,667 | 行政機關可以將代理型跟估計代理型的數額的行政處分送達後免提供擔保向行政法院申請假扣押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盧鑫議委員提案第一項增訂處置計畫書涉及援助民族土地應徵詢部落 |
| 05:48:18,189 | 05:48:43,868 | 或援助民族代表的意見的規定那考量我們整個非法棄置案件都具有相關的一個清理實現那那個實現甚為重要這樣子如果說增訂資訊相關的意見可不可以延宕那個清理的期程那個案如果有溝通的需求的時候主管機關能夠是具體案件來妥適辦理那在01級委員提案部分第二項未明確包含執行機關得於前項處分前做成前採取應變措施 |
| 05:48:45,249 | 05:49:04,925 | 那在劉建國委員提案的部分他第一項前段規定代理型的條件調整為強制執行後段的未採用必要時得以書面限期的刑事要件那在第二項有增訂各款的一個相關的情形那其餘委員的部分是提案與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是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以上報告好 |
| 05:49:10,570 | 05:49:27,000 | 這邊我請教一下因為這次新增加的再生能源其實有一些是外資就是不論是風電或是光電都有一些是外資企業那你這邊的所謂的假扣押就執行的對象像這一些如果是外資企業的話他有一些財產不在台灣 |
| 05:49:29,281 | 05:49:50,013 | 所以你的那個球場的範圍跟能力這一塊是真的有辦法落實嗎那個法務單位可能要表示一下因為像這種很大型的它不是本土的企業就是你們這一條是寫得蠻完整但是針對外資外商在台灣投資的這一塊你們要怎麼處理請行政部門 |
| 05:49:57,066 | 05:50:19,433 | 這個在我們等一下報告裡面的第71條之一連帶責任處置義務人那一邊還有我們的處置義務人的配合義務那一邊都有寫到所謂的那個公司公司的他的那個負責任或公司他的時候持有股份就超過50%或者是說有實際的行為忍者都要負連帶的責任我是說像講後壓的部分如果他的 |
| 05:50:38,898 | 05:50:54,924 | 因為外國公司的部分其實都依照公司法部分有經過一些登記程序所以說回到就是假扣牙部分是使用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那有一些會準用民事訴訟法目前的話應該是沒有就是扣牙上面會有執行的疑慮這樣子對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
| 05:50:59,097 | 05:51:11,120 | 因為他會在國內棄置的話基本上是應該是有一些公司的營業的行為所以說原則上的話就是依照公司法規定然後還在回到就是行政出動法的規定是可以執行的因為有一種類型是他到最後像光電之前像嘉義那個轉了好幾首就是說他根本 |
| 05:51:22,165 | 05:51:35,468 | 他是因為轉了好幾首還有下首我要問的是說如果有一些他根本就是他也覺得他在這邊拍拍屁股就要走了就他覺得算了人就跑了撤了這種你們有辦法去追長嗎 |
| 05:51:44,189 | 05:52:13,349 | 跟委員說明就是說在在商人員設置的程序中比如說像光電好了光電其實在設置的過程中我們就有請他繳交某組的回收費用所以他在設置的時候就已經繳交了那像離岸風電的話他其實有依照那個國有財產署真的海域土地的部分他是有繳交廚藝的一個成本費用所以如果是說後面光電在暗場要做回復原裝的話就用那一千塊來做使用 |
| 05:52:14,830 | 05:52:34,390 | 足夠的我們那時候是有評估過整個案場的一個規模跟未來的可能要處理的規模去試算大概一千塊當然是這一塊可能會要做一些滾動檢討要看一下實質的狀況那封建十千塊大概也是從這個方向來做計算的所以當時就是在設置的過程中就要繳交這些費用了 |
| 05:52:37,082 | 05:53:02,189 | 好 我只是提醒因為這一個你們是寫得很好就是說要假扣押什麼的但是針對這一種如果是純外資的投資可能要特別注意就是你是不是真的追查得到謝謝委員那個其實按照公司法如果外資進來的話它有一定的法律規範所以不至於說像這樣跑掉所以像去年那個泰國那個事情也是一樣我們也是啟動那樣的一個流程謝謝 |
| 05:53:04,804 | 05:53:18,416 | 好 我們先等 環境部是不是也等 也看跟防疫委員說因為剛剛有卡到16條之一為什麼 因為等下我們只剩下沒幾條了 |
| 05:53:19,793 | 05:53:40,408 | 那等下很快就會 要回頭 那現在我們是不是也大家坐的時間比較長所以休息十分鐘 先溝通然後等下我們今天看是不是可以全部都跑完我們71 先到這邊 等下回來再把71條跟再繼續討論然後等下16條之一也是不是先溝通一下 以上 謝謝休息十分鐘 |
| 05:53:46,047 | 05:53:48,589 | 所以,基本上應該沒事啦 |
| 05:54:17,693 | 05:54:19,394 | 謝謝大家 |
| 05:54:38,038 | 05:54:42,381 | 就只有那個在陣燈旁邊的那一段就是打開的那一段 |
| 05:54:54,349 | 05:54:57,892 | 他有一些資本的 |
| 05:55:24,582 | 05:55:26,743 | 這間餐廳的餐廳是一間餐廳的餐廳 |
| 05:55:46,449 | 05:55:47,471 | 好 好 好 |
| 05:56:09,875 | 05:56:11,617 | 這間餐廳的名字叫做雞肉餐廳。 |
| 05:56:26,647 | 05:56:53,080 | 謝謝 |
| 05:56:53,760 | 05:57:10,212 | 好 我們的這五文啊 條文最新法喔 剩下你那一條而已然後大家都同意 而且我把你們的精神都納進來了對啊 對啊 然後 因為你說要保留要等到來發言 再次來發言因為我們今天已經就在等了 要全部要公布了 |
| 05:57:20,799 | 05:57:36,445 | 今天就可以過了今天就可以過了因為已經都要只下一條就結束了所以在你那邊可不可以讓我們繼續過因為剛剛念的時候就說看能不能讓我們繼續可以過謝謝 |
| 05:57:49,010 | 05:57:59,337 | 因為它那一條鞋子就跟鑰匙一樣它等待一會兒至於剛剛另外那兩條鞋子因為受點調遮掩了因為這不是調遮掩的地方謝謝 |
| 05:58:14,389 | 05:58:14,810 | 哈哈哈哈 |
| 05:58:24,768 | 05:58:25,208 | 謝謝大家。 |
| 05:58:48,932 | 05:58:55,618 | 好 好 好好 |
| 05:59:19,070 | 05:59:32,807 | 謝謝 |
| 05:59:58,124 | 05:59:58,785 | 謝謝大家 |
| 06:00:07,921 | 06:00:08,482 | 事業為公司組織 |
| 06:00:22,480 | 06:00:35,985 | 看起來你這邊比較不適合,你有沒有把這段後遺症回應?3911事業委公司組織限制疲倦機關或執行機關你來這裡也回應到?7171?71是公司的?對,是公司的所以你還沒考慮回應嗎? |
| 06:00:48,729 | 06:01:16,357 | 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對 |
| 06:01:17,858 | 06:01:21,021 | 投票結果投票結果投票結果 |
| 06:01:46,132 | 06:01:50,395 | 這張圖是在明朝時代的一幅圖片中。 |
| 06:02:22,217 | 06:02:23,098 | 你總要輕鬆嘛 |
| 06:02:42,649 | 06:02:50,675 | 好感人喔 |
| 06:03:24,377 | 06:03:36,880 | 有問題的話 助理都OK了嗎 |
| 06:04:08,472 | 06:04:08,793 | 我們現在繼續開會那71條 |
| 06:04:14,873 | 06:04:42,934 | 委員們有沒有意見好來王振旭委員是那剛剛71條有關於這個林書仁其實他有特別提到針對於相關在事業如果是公司組織的時候那如果出現問題的話應該怎麼處理的部分他有希望能夠在71條裡面做一些調整嗎那是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管機關稍微再說明一下 |
| 06:04:44,299 | 06:05:10,865 | 行政部門說明一下報告一下剛剛那個有關於公司的部分的話我們是把它定在71條之一裡面公司的負責人或者是說公司的持股超過50%或者是足以能夠有行使能力的那個要負連帶責任我們是定在後面的很了解 謝謝 |
| 06:05:17,540 | 06:05:26,699 | 委員還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第71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的71-1條 |
| 06:05:30,357 | 06:05:47,310 | 好 報告各位委員71條的部分是有關於連帶責任處置義務人的部分那是鎮定處置義務人的連帶責任包含處置義務人如果是公司組織的話他的負責人控制公司跟大股東負有繳納代理型費用跟應變措施必要費用的責任 |
| 06:05:47,970 | 06:06:16,057 | 那在版本差異的部分是劉建國委員提案在劉建國委提案第一項為名列土地遭非法棄置回填堆置廢棄物的處置義務人那第二項他是第二項他是多一個公司組織時那第四項後段10年消滅時消費明確標的物是債權請求權那其餘文字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其餘委員的提案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以上報告 |
| 06:06:17,810 | 06:06:22,042 | 委員有沒有意見 沒有那就 |
| 06:06:23,334 | 06:06:47,305 | 70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的71之2條那請行政部門說明是 包哥委員71條之2是有關於處置義務人的配合義務那考量土地有環境的是資源有限性那明定土地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 |
| 06:06:49,086 | 06:07:16,522 | 處置義務人所採取的環境復原措施有配合的相關義務那在版本查疑的部分盧縣議委員提案第三項後段增訂同步複製中央援助民族主管機關的一個義務那這個是我們是這個是屬於行政機關的一個作業細部流程可以不再無法訂定那在劉建國委員提案是第一項僅規定土地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那未規定不得 |
| 06:07:17,843 | 06:07:33,972 | 規避妨礙拒絕那在第二項的中段沒有規定說許可或同意的機關那第三項是將回點調整為回堆那我們是建議說依照那個 |
| 06:07:35,430 | 06:07:59,031 | 行政院的版本行政院版本已經有相關的一個規範包含我們的不得規避妨礙拒絕不得不受個案環評的承諾限制的部分還有那個是有關於針對回舔的部分我們相關的一個法制用語建議依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那其委員的部分也是跟行政院版本相一致建議依照行政院版本提案通過 以上報告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6:08:02,728 | 06:08:17,038 | 沒有的話七十一條之二造行政院提案通過本條為新增條文接下來續審委員陳金輝等十六人的提出來的七十一條之三 |
| 06:08:17,948 | 06:08:41,979 | 請行政部門說明是 報告各位委員陳警官委員提案71條之3是有關於環境風險失業或責任業者的責任保險這一條主要是參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6條的規定鎮定高環境風險的失業或責任業者應該要投保責任保險的義務我們行政機關特別作為說明說考量我們的非法氣質的 |
| 06:08:43,279 | 06:08:44,220 | 那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6:09:13,052 | 06:09:14,393 | 沒有的話就是71條之3對 71條之3那 |
| 06:09:26,928 | 06:09:52,259 | 本條不予新增那接下來續審行政院的第77條請行政部門說明是那報告各位委員那70條的部分是針對施行日的部分進行規定那考量在利用管理制度有重大的變革那增訂第39條第39條之五那自公佈後兩年施行的緩衝期並同步規定相關的罰則延後施行以避免失用一役 |
| 06:09:52,779 | 06:10:15,813 | 那在委員版本的差異的部分劉金國委員提案是針對未就那個39條到39條之五的相關罰則給予緩衝期那為避免那個相關的規範跟罰則處罰時序不一致建議依照行政院版本來修正通過那其委員的版本也是跟行政院版本相同那建議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以上報告那委員們有沒有意見 |
| 06:10:23,854 | 06:10:38,473 | 第七條 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接下來我們來處理保留條文16條之一請說明 |
| 06:10:41,793 | 06:11:09,553 | 是跟各位委員報告那16條之一原本陳金輝委員他提的提案內容說明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運轉年限到期前要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除役實施計劃這樣的文字委員是希望在除役前能夠很明確的有一個計劃的提出那對應到我們現有的版本其實我們是目的世界主管機關 |
| 06:11:11,394 | 06:11:35,937 | 全部或部分廢紙同意被查或設備登記文件這樣的一個作業程序也就是除疫前這個案場必須要必備的一個程序經過能源主管機關同意之後接著才跟環境部這邊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回收計劃其實他的意思是跟陳委員的意思是一樣的只是我們 |
| 06:11:36,537 | 06:11:58,693 | 用能源主管機關他用的一些文件的名稱來具體的把它描述就是讓除疫前這件事情更明確的來規範他是在他的一個同意備案或是設備登記文件經過主管機關廢止這樣的一個程序他等同於也是除疫前的一個說明以上補充 |
| 06:12:01,464 | 06:12:22,357 | 這個對陳偉遠那邊剛剛他們的訊息我也看到他們比較在乎的就是應該是要除疫前但是他們覺得你現在的這個文字好像就是比較沒有辦法看出來是這個除疫前的他比較在乎的就是除疫前就應該要提出這個回收的計劃 |
| 06:12:24,332 | 06:12:39,838 | 那現在怎麼樣在這個文字上面就是說更精準的看得出這叫處理錢因為你是說全部或部分廢紙同一備案你是廢紙就是他會解讀成是廢紙 |
| 06:12:41,780 | 06:13:07,222 | 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文字會跟我們現在再生能源管理的法治文字比較像那我們的文字裡面會談到是說如果設置者要停止運轉那這個會涉及到要跟能源主管機關要申請他的執照的廢紙因為廢紙以後他才是就不再經營下去所以在我們的法治文就是說設置者如果 |
| 06:13:07,762 | 06:13:16,807 | 涉及到要設備的終止運轉它是由一個廢紙的程序跟人員主管機關提出來的所以現在這個文字會跟我們現在的法治文字會比較相像一些 |
| 06:13:20,543 | 06:13:43,775 | 完全等同處議前嗎陳委員他的那個原提案的是完全符合的嗎一樣的就是他比較像是把我們兩個部會的法制程序更明確化因為他是設置者要停止運轉會先跟農園主管機關經過農園主管機關同意之後再向環境部門申請回收計劃那這樣兩個部門的對接起來會比較精準一點 |
| 06:13:46,365 | 06:13:56,469 | 那我們是不是說把這個因為兩個部會他的法規就是我們用他的用語啦那我們是不是把陳娟委員他關心的除疫前的一定期間這件事情把他寫在說明欄 |
| 06:13:58,407 | 06:14:23,104 | 好 那就把陳先生委員的那個除疫前的就是寫在那個修法的說明欄裡面好不好就是去確認就是他的他想要的這個修法的意見是完全有進去只是文字使用語法不同因為剛剛他們辦公室的解讀還是覺得是有落差這樣子所以你們認為是完全沒有落差嗎 |
| 06:14:24,124 | 06:14:34,594 | 就是除疫前就我們那個太陽光電或是離岸風再生能源他都可以回收我們叫回收啦對啊例如說核能叫除疫嘛所以等於是每一個能源的概念是不一樣 |
| 06:14:35,629 | 06:14:57,516 | OK好我們委員我們就照這個我們把它寫在說明欄寫在說明欄裡面好不好就達到了陳委員他的那個提案的要求謝謝那請行政部門把那個陳經理委員的意見把它放在提案那個說明欄裡面好那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來 |
| 06:15:00,785 | 06:15:12,963 | 別條文的就是我們後來就是就是在39條之五因為39條之一有加了一個環境監測所以我們想要在這個在39之五 |
| 06:15:13,439 | 06:15:32,548 | 我們要不要先把這條處理完再再那就16條之一 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 委員陳金輝提案委員林月琴修正動議 然後修正通過 |
| 06:15:37,849 | 06:15:58,653 | 這邊提一個就是針對39條之五我們建議增加一些文字這主要是因為39條之一有新增的資料公開那我們建議在39條之五的最後一項增加一些文字那這樣就是可以把資訊公開這件事情可以把它放進去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看一下我們畫面上的文字 |
| 06:16:09,485 | 06:16:21,790 | 39條之五第三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加工再支持再利用產品其使用者是記錄申報使用證明保存檢據環境監測報告書申請核准與環境監測結果報告是被查產品流向及監測結果是公開准用第39條之一規定委員有沒有意見 |
| 06:16:36,237 | 06:16:55,277 | 好那39條之五 造型證院提案修正通過 本條為新增這個也要 |
| 06:16:57,910 | 06:17:25,144 | 好 做以下決議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審查完略並按依據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林昭吉委員願請補充說明 請問本案是否需交由黨團協商不需要 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 06:17:28,435 | 06:17:46,029 | 本法案條文中條次原引條次及法制用語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調整理相關立法說明授權行政部門提供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5月20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散會 |
| 06:17:51,048 | 06:17:57,133 | 哇!厲害厲害厲害還有還有還有還有還有 |
| 06:18:23,152 | 06:18:23,433 | 風機抱歉 |
| 06:20:04,949 | 06:20:05,030 |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