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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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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9,763 00:24:17,698 來 我們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7人 已足法定人數
00:24:20,321 00:24:45,652 現在我們開始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先讀上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錄時間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6分地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蘇巧慧委員等14人列席委員邱益穎委員等7人列席官員內政部部長劉氏芳紀相關人員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副處長廖以儒
00:24:47,493 00:25:09,694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廖佩玲法務部參事謝志明教育部環境部農業部勞動部等機關代表及相關人員主席黃昭吉委員建兵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事錄決定確定討論事項一審查委員許智傑等38人拟據宗教基本法草案二審查國民黨黨團拟據宗教基本法草案三審查委員葉元之等18人拟據宗教基本法草案
00:25:10,574 00:25:34,412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許智傑等事務人員質詢由內政部部長劉詩芳記相關人員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張金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檢任視察理會分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副處長廖益如農業部林業級自然保育署副組長黃秀娟法務部參事謝志明答覆說明登記發言委員處部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00:25:35,373 00:25:47,056 委員高金素梅徐欣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覆部分請相關機關於週內另以書面答覆並複製本會決議以上個案均另遞其繼續審查 宣讀完畢請問各位委員訂單的會議紀錄剛有什麼錯誤跟遺漏有沒有沒有齁再來我們繼續
00:26:00,374 00:26:02,556 議事錄確定現在繼續進行討論屬行家先讀
00:26:09,377 00:26:36,730 繼續審查行政院罕情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祥等18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張宏璐等30人委員林怡瑾等27人委員王逸川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
00:26:37,710 00:27:03,347 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蘇巧慧等22人委員黃婕等21人委員李博義等16人分別擬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委員李昆城等20人擬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琳等25人擬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3條及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00:27:04,087 00:27:29,663 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琳等24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吳佩義等17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賴瑞龍等17人委員李昆城等23人分別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羅志強等19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
00:27:30,563 00:27:48,332 繼續審查委員洪孟凱等17人拟據詐欺犯罪無害防治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查案繼續審查委員黃潔等16人拟據詐欺犯罪無害防治條例第31條第31條之一及第40條條文修正查案審查委員吳佩義等18人拟據詐欺犯罪無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查案
00:27:48,892 00:28:15,505 審查委員洪孟凱等21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郭玉琴等16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李燕秀等18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王宏威等17人擬拒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3條及第50條條文修正草案
00:28:16,113 00:28:44,418 審查委員楊瓊英等29人拟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徐宇甄等19人拟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徐巧欣等16人拟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張志倫等17人拟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委員羅廷偉等17人拟據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草案
00:28:45,059 00:28:53,459 審查委員鄭天才等16人委員萬美玲等21人委員李博義等17人分別拟據詐欺犯罪違害防止條例部分條例修正查案宣讀完畢
00:28:57,014 00:29:01,959 本日的審查法案 約監本會議84年12月13日第11 第4會議第14處專體委員會議報告及諮詢的結束並決議
00:29:19,557 00:29:31,647 定期繼續審查在這個會議繼續進行審查現在我們來介紹在庭的委員及類似的委員我們第一位何孟愷委員徐益臻委員張志倫委員
00:29:45,980 00:29:52,566 張宏祿委員黃婕委員李柏毅委員南內政部劉部長警政署張署長刑事警察局周局長詐欺犯罪防治中心張主任
00:30:15,208 00:30:20,371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王執行秘書法務部黃政務次長跟我們劉主任檢察官司法院刑事廳顧副廳長
00:30:42,499 00:31:00,294 吳法官民視廳毛法官司法行政廳李法官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周主任秘書證件期貨局王主任秘書
00:31:13,508 00:31:19,774 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 法律事務處 謝護處長基礎設施處 呂基正數位發展部 數位產業署 黃護署長
00:31:40,809 00:31:53,257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李主任李組長交通部交通科技及資訊師紀組長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王組長財政部官務署楊簡恩和稽核
00:32:10,902 00:32:12,042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法治事務組林組長在這裏我們要抱歉介紹黃珊珊委員檢察師張師長
00:32:47,381 00:32:48,341 我們本日的議程有新增審查法案加提案委員說明我們在委定給何孟愷委員
00:33:15,171 00:33:31,575 主席各位立院同仁以及行政官員大家早內政委員會感謝今天再次排審我們欺詐詐欺犯罪危害條例的修正而其中本席有新增46跟47條的修正草案主要做提案說明在於現況的問題是簡型的門檻過寬對被害人極度不公
00:33:37,362 00:33:56,313 現行的條文詐欺犯只要自白加上繳交犯罪所得就能獲得減刑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釋制最新裁定見解即便被告沒有任何取得財物只要他開口認罪自白就能符合減刑要件或是當法官認為
00:33:57,426 00:34:22,908 炸團下游的車手收水手的犯罪所得只有幾千元到幾萬元的報酬因此車手只要繳交微薄的犯罪所得就能獲得減刑這樣的案例過去層出不窮包括說有兩名車手曾經被逮了之後自白一名沒有取得任何犯罪所得沒有繳出任何一毛錢能獲得減刑或者另外只有判另外
00:34:24,201 00:34:44,946 只交了1萬多元的犯罪所得就只判10個月我想這對於司法公正來講對於公平正義來講是遠遠沒有辦法讓國人能夠接受而且會產生一個嚴重的漏洞許多的詐欺犯在訴訟的過程中嘴巴說認罪但實際上沒有對於被害者有任何誠意的賠償能難獲得減刑
00:34:47,764 00:35:09,934 檢心的機制不應該被濫用也不應該對被害者極度不公也因此我們希望在這次修正裡面能夠加強這一個部分讓被害者能夠真真正正的獲得實質的賠償所以落實法令保護被害者的原意本席以及我們在場多位委員來提案修正
00:35:10,789 00:35:38,635 檢刑的標準應該要更嚴格並且有效恢復被害者的利益損失包含兩大重點一 自白要再加上全額的賠償被告除了在偵查跟審判中要認罪以外還必須跟被害者達成和解或者是調解的共識二 確認明確的賠償期限參考刑事訴訟法關於一副調解的規定以及實務案件的處理情形
00:35:39,622 00:36:02,231 明定被告必須在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6個月起全額支付和解的金額才能具備減刑的資格我們希望在這次修法能夠達成三贏的局面第一對被害者來講最短時間內能夠真正彌補被害者同意的賠償金額不用在漫長的訴訟中苦等
00:36:02,771 00:36:26,942 二對於司法程序來說透過強大的減刑誘因來促使被告儘速和解有效縮短徵訊的過程也節省寶貴的司法資源以及第三最重要是社會的公平正義堵決空頭認罪就能換取減刑的歪風確保刑罰的公平性共同加嚴打擊犯罪嚇阻犯罪
00:36:27,506 00:36:49,348 打擊詐騙嚇阻詐騙是我們永遠堅持的路在這條路上只要有詐騙的一天我們就不能放鬆也不該放鬆懇請行政部門以及所有委員共同支持我們的修正草案希望讓今天能夠順利的逐條審查完畢趕快刪讀讓社會公平正義能夠早日實現謝謝
00:36:57,251 00:37:01,722 謝謝我們感謝侯孟楷提案說明我們請徐以貞委員提案說明
00:37:12,738 00:37:30,344 主席 各位同仁及各位列席的官員本席這次提出的炸房條例第46條跟第47條的修正草案其主要的核心不在把刑度寫得更重而是把法律真正拉回被害人的生活現場讓被炸走的退休金 學費 醫療費
00:37:31,844 00:37:45,852 不要再只是停留在判決書上的一句以處刑而是能更快更確實地回到受害家庭的手中依據165的打債儀表板所示國人每年被遭受到詐騙的財損動輒達到超過五六百億
00:37:51,275 00:38:20,122 家庭因此破碎社會因此失序對被害人而言實質的賠償與財務的返還遠比單純的提高刑度更有意義然而實務上卻出現與立法處中相悖的落差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3年度的裁定以個人實際所得界定犯罪所得的範圍導致為實際取得財務的車手或機房的成員只要自白便可以取得減刑或免刑的效果
00:38:21,042 00:38:24,725 卻未必能夠促成被害人的獲賠反而可能讓詐騙集團用更細緻的分工來規避責任當法律的誘因被扭轉被害人的等待就會被拉長正義也會被稀釋只有痛苦會不斷地累積因此本席這次提案以彌補損害為軸心
00:38:42,176 00:39:11,485 将减刑要件具体化 期限化并把重点从抽象的犯罪所得拉回到可验证的补偿行为避免行为人以未实际取得财务为由推脱返还因此第46条明定行为人犯罪后自首因于自首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与被害人达成协调调解与和解的全部金额使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00:39:12,165 00:39:32,993 第四七條應明定行為人在偵查或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應於檢察官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六個月支付前述的全部金額使得減輕期限以明確的期限避免訴訟程序因等待籌款而一再的拖延也讓減刑
00:39:34,113 00:39:43,217 不再只是口頭的表態而是能夠全部的以實際的補償來換取同時詐騙犯罪多數組織分工個別的成員所得並不等於集團取得的全部財務流向為強化溯源查緝瓦解集團本席提案並增訂如應行為人之協助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詐欺犯罪組織之人獲得以
00:40:03,264 00:40:27,655 扣押該組織自署名被害人之取得之全部財富或財產上的利益者得依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以兼顧被害人的權益與偵查的效能我們要用制度告訴社會詐騙不是抓到了就算了更要有拿回來才算數的決心希望大家共同來支持這次的修法謝謝
00:40:35,064 00:40:40,736 謝謝 我們感謝徐益臻提案說明我們請張志倫委員提案
00:40:49,218 00:41:08,565 好謝謝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跟17位委員連署針對現行詐欺犯罪防治條例第46條及47條提出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填補現在司法實務上的漏洞也落實真正
00:41:09,105 00:41:22,633 被害人損害填補的立法初衷首先剛剛很多委員提到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的這個最新的裁定113年的裁定將減刑的要件
00:41:23,666 00:41:43,716 犯罪所得限縮於解釋犯罪行為人實際獲取之個人所得這樣的見解好像跟立法初衷不符因為詐欺集團的車手跟機房的人員可能經手了數百萬甚至更高的詐騙款項但個人的分論在形式上可能只有微薄的幾千元
00:41:45,595 00:42:02,320 但依現行的法令解釋他們只要繳回這幾千元的個人所得並自白就可以獲得減刑這不僅無法讓被害人拿回來他們被騙的血汗錢更有可能鼓勵犯罪者以小搏大
00:42:03,320 00:42:13,714 顯然違背了本條例使詐欺被害人取得財產損害的核心目的所以因此本席在這邊提出修正第46條第4條主要是兩大重點第一應該明確減刑門檻
00:42:18,801 00:42:48,062 落實全額賠償在減刑的條件將自動繳交犯罪所得修正為必須依照調解或和解的內容全額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失同時為了避免被告藉機用拖延訴訟的方式讓被害人產生心理的壓力我們明定必須在自首或檢察官偵查中自白之日起
00:42:48,963 00:42:53,455 6個月內將賠償金全數給付完畢才可以減刑
00:42:56,014 00:43:24,893 這樣可以使被告展現具懺悔意及賠償的誠意不是僅有口頭認罪或講迴駁的酬勞就想要減刑第二 區隔賠償責任強化溯源的誘因我們也修正了第二條的規定明確區隔個別行為人的賠償責任以及犯罪組織的追張範圍如果犯罪者能進一步提供具體的事證
00:43:26,415 00:43:44,654 協助檢警查獲詐欺集團的首腦或者是查扣該組織所有被害人所取得的不法利德才能獲得檢除期刑透過明確的區分層次才可以保障被害
00:43:45,816 00:44:11,263 人的求償的權利而且可以引發這個集團內部成員才有機會窩裡一反還有有機會吹哨者才能實現他們的這個成效來協助這個挖掘被害集團 詐欺集團綜上所述本次修法的回應社會對於打擊詐騙的期待以及期待嚴處犯罪與被害人的保護那甘請各位同仁支持謝謝
00:44:19,448 00:44:40,877 謝謝感謝張志倫委員提案說明我們請李博義委員提案說明這個我在上次詢答的時候有說明過好
00:44:47,751 00:45:07,404 類似的機關準備之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我們來處理法案報告委員會現在宣讀的新增提案討論屬項第22-35案
00:45:13,871 00:45:17,805 條款能夠修正動議加一併限讀
00:45:24,272 00:45:43,861 宣讀新增提案計14案第7條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委員李博義等17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第8條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
00:45:44,561 00:46:06,289 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第4項後段增訂客戶資訊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其餘同行政院提案委員李博義等17人提案增訂第6項第4項平台之個人資料使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46:07,009 00:46:27,194 第9條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委員李博義等17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第10條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委員李博義等17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
00:46:27,794 00:46:48,176 第十一条委员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员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员杨琼英等29人提案委员郑天才等16人提案委员李博弈等17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第十三条委员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员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员杨琼英等29人提案委员郑天才等16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
00:46:48,997 00:47:10,166 第三十條委員楊瓊英等二十九人提案第一項後段增訂違則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上罰還並令其限期改善借其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餘同線型條文第四十二條委員吳佩儀等十八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十六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十八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二十九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
00:47:10,826 00:47:27,021 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將後段之得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處置修正為應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者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處置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47:27,882 00:47:51,893 第43條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前段修正為犯刑法第339條之四之罪使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50萬元者其餘同行政院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第一項後段修正為使人交付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億元以下罰金
00:47:52,373 00:48:15,261 使人交付财务或财产上利益达新台币1亿元以上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亿元以下罚金其余同委员郭玉琴等16人提案第一项增订第二项金融机构电信事业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知识业网路广告平台业者电商业者第三方支付服务业者网路连线游戏业者等相关事业志愿工
00:48:16,101 00:48:36,218 藉職勿犯詐欺犯罪加重起刑二分之一委員王宏威等17人提案委員楊秋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委員羅廷偉等17人提案前段修正違犯刑法第339條之四之罪使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500萬元者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48:36,838 00:49:01,813 委員萬美玲等21人提案第43條犯刑法第339條之四之罪詐欺獲取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100萬元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因犯罪獲取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1000萬元者處7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00:49:02,233 00:49:22,740 因犯罪獲取製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罰金第44條委員吳佩義等18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軍統行政院提案
00:49:23,280 00:49:39,891 委員萬美玲等21人提案第三項法則修正為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億元以下罰金其餘通現行條文第46條委員洪孟凱等21人提案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楊瓊英等29人提案委員徐玉珍等19人提案
00:49:40,291 00:49:56,946 委員張志倫等17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第一項第一項違犯詐欺犯罪於犯罪後自首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第二項同行政院提案
00:49:57,666 00:50:13,212 委員李燕秀等18人提案第一項為犯詐欺犯罪於犯罪後自首並於自首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與全部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及自動繳交其其餘犯罪所得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第二項同行政院提案
00:50:13,912 00:50:29,467 委員萬美玲等20人提案前段修正為犯詐欺犯罪於犯罪後自首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被害人受詐騙之財物及財產上利益或與全部被害人於第一審言次辯論終結前達成調解或和解者其與同現行條文
00:50:30,047 00:50:53,650 第47條委員吳佩義等18人提案第二項修正為前項請行並因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詐欺犯罪組織之忍者或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全部被害人交付之所有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免除其刑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一部被害人交付之所有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減輕其刑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50:54,250 00:50:57,713 王美惠等18人提案第一項為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
00:51:13,824 00:51:33,256 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者得減輕其刑第二項投行證願提案委員李燕秀等18人提案第一項違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並與檢察官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6個月內致賦予全部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及自動繳交其其餘犯罪所得者得減輕其刑
00:51:34,196 00:51:49,741 第二項同行政院提案委員徐巧欣等16人提案前段修正為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並於檢察官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三個月內之負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者則減輕起刑其餘同現行條文
00:51:50,821 00:52:13,812 委員萬美玲等21人提案前段修正為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被害人受詐騙之財物及財產上利益或與全部被害人於第一審言辭辯論終結前達成調解或和解者其餘同現行條文第50條委員吳佩義等18人提案第二項序文最末段修正為有責加重其刑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52:14,352 00:52:35,281 委員郭玉琴等16人提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提案委員鄭天才等16人提案均同行政院提案委員王宏威等17人提案第二項序文修正為詐欺犯罪後犯罪行為人與賠償被害人所受全部損害前法院由應注意犯罪行為人有無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其餘同行政院提案
00:52:36,221 00:52:56,008 修正動議第44條增訂第一項第三款三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18歲人滿80歲人或非本國籍人士泛知其與同行政院其與同行政院提案提案委員人提案人委員王美惠等三人宣讀完畢
00:53:00,222 00:53:14,700 我們提案條文都已經宣讀完畢請問一個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不用再進行大體討論我們來直接進行主條討論有什麼問題嗎好
00:53:21,721 00:53:39,505 再來我們進行主條討論協商但是在這裡委員會報告修正動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因為委員已經提案了所以他撤案這樣我們現在來進行協商謝謝
00:54:30,114 00:54:31,114 我們現在來主條討論我們有第七條的開始看提案人還是什麼人有問題嗎第七條
00:55:00,069 00:55:28,180 狂解委員好謝謝那針對第7條我是覺得行政院版是OK的那只是說我覺得在執行上可能會因為其實原本賴樂文委員的版本裡面有寫到說一些更細緻的部分就是到時候到底要怎麼執行嗎那我覺得是不是可以拜託警政署到時候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那一些細節包括種類啊範圍啊目的啊也寫出來到時候你們內部在訂的時候行政命令是可以寫的
00:55:28,940 00:55:42,966 那才不會說這個這個必要範圍會比較空泛一點對就是包括提供哪些資料等等的這些事都可以再更明確化那當然我覺得在法條上面寫這樣是已經蠻明確的了以上一件謝謝
00:55:49,861 00:56:09,676 我的提案跟行政院版本是一樣的我們也都在電視看到或者是各種網路媒體裡面看到警政署很用心一直在處理這一些你會看到很生動活潑的一些很生動的一些畫面警方已經去找疑似被害人他可能要去匯款了
00:56:10,296 00:56:27,125 但是已經勸阻他之後那去到金融機構他還是一樣在匯款那所以其實防不勝防那最後還是要找警方報案所以我會支持院版那我自己的提案也跟院版一樣給警方相對的這些勸阻的能力以上謝謝這樣的話
00:56:33,757 00:56:43,566 不用說了這樣我們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再來我們在八條的我們請立法委員
00:56:51,448 00:57:17,597 第8條跟第7條要連著看第8條的意思就是說不是只有一家金融機構它所有的這些包含可能財團法人信用卡處理中心或者是金融廉政中心或者是證券櫃買中心或者是期貨交易所 集包所票據中心等等的這些把它這些明確的規範出來之外
00:57:18,237 00:57:43,688 那我也要提醒等一下是不是可以請金管會也來做一個說明當這些行員或者是這些金融機構的承辦人員或者是相關人員他有這些被害人資料之後他會不會拿來推銷這些他們的金融商品我覺得這個還是要明確一點所以我提出可能我們的客戶資料
00:57:45,029 00:58:08,242 被拿來作為分析詐騙犯罪但是也有可能會被拿來做商業推廣跟行銷這是在金融端我想請金管會來說明這一部分有沒有相關的規範或者是我們把這一條放進去我的這個第八條的最後最後一項裡面這樣是適不適宜謝謝來我們請金管會
00:58:20,914 00:58:48,825 是 因為我們資料運用金融機構本來資料運用所有資料運用都是在必要範圍內尤其是在打詐所需它本來的 即使不是打詐所需其他的業務資料都是在收集處理利用必須要合約它使用的目的 這個是無庸置疑但是我們在這個法條上有特別加到說是必要範圍內而且在相關的使用方面我們也會在執法上去做明確的規範
00:58:54,522 00:59:22,911 我把它放在最後一項裡面就是說平台個人資料使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就是說我們金融端的這些從業人員相關的人員他接觸到這一個疑似被害人你500萬要匯到國外去給你沒有見過的男女朋友那這500萬你要不要拿來做什麼金融投資這一條線有沒有辦法在你現在講的規範裡面可以守得住
00:59:24,713 00:59:43,268 因為它本來就要符合各執法相關規定而且金融機構我們現在資料運用都是有相關嚴格的規範說它不可以超出它使用目的就是收集處理利用的目的之外所以這個尤其是打造這個特別敏感的資料我們就是會有相關的執法來做相關規範
00:59:45,171 01:00:07,265 安家淑喬惠委員好謝謝因為金管會竟然來了還坐在我對面那我就剛好就想要特別問一下因為我先說其實我們對於這次這個打造的部分大家都非常的關注那我們也對於行政院的提案的這個部分其實也看到經過這段時間行政院的整體來講我覺得行政院板下的文字
01:00:07,685 01:00:28,264 很多都做了精进包括我个人提出的46 47条其实现在的院版的文字甚至是比我的还要更精简精进我是支持了我支持院版甚至我觉得我的意思已经到了好那可是如果回到第7条这边刚刚反而是听到金管会现在的说明就是您说这个你会有
01:00:28,684 01:00:55,483 这个未来会继续精进啊会有执法啊来会这个继续执行等等那我反而是看到了你这个12月11号提出的这个报告你对于这个虚拟或通货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事务事业防治洗钱及打击滋恐办法还是简称比较好啦就是VSPC防法办法的这个部分你又说我们分了四个阶段其实你反而是在你自己的第四阶段说你会推动专法
01:00:56,323 01:00:56,823 以上
01:01:18,223 01:01:34,575 跟委員報告我們訂定那個VASP的專法主要是對這個產業的一些管理那今天討論的是這個打炸的那打炸的話我們其實剛剛銀行局組也有提到其實我們會有一些相關的執法
01:01:34,955 01:01:55,503 那對在相關的執法裡面我們其實會對於金融機構還有這個VASP業者包括客戶的保密還有就是他在這個剛剛講的這個行銷的這個哪一些應該不能做或是什麼這應該是在打詐的執法裡面做規範而不是在專法裡面做規範對對對專法分層啦你們剛剛在報告裡面雖然只是簡單講這樣但講的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對
01:02:05,322 01:02:26,146 好了規範更嚴謹當然我們是都支持啦我們也是希望有專法這個這邊的專法啦這樣比較這樣我們是不是他們各自法有的處理我們是不是叫行政院提案通過好這樣我們再來第九條的環節委員
01:02:35,996 01:02:59,487 好 我覺得這一條是沒有問題只是說因為還是會有一些民眾會抱怨說他們的帳戶被莫名其妙的凍結所以如果這一條授權警方可以主動通知金融機關來凍結帳戶的話是不是有一些附加條款或者是一些配套讓民眾知道說自己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凍結而不是說警方說凍結就凍結
01:03:01,048 01:03:22,009 那當然我覺得授權警方主動去凍結這個金融機關的賬戶是好事啦可以縮短這個時間差不然以往都是金融機關先知道賬戶有問題然後再請警方再去請銀行來凍結那確實中間會有這樣的時間差嘛那只是說避免這個民眾被莫名其妙凍結或者說他在一個
01:03:23,771 01:03:32,041 不知道理由的情况下被冻结这个有没有一些配套可不可以请可能警政署这边补充说明一下来 亲爱的署长
01:03:42,376 01:03:59,786 剛剛對黃委員所提的部分因為這個凍結的話我們都是依據目前他的這個狀況譬如說他這個賬戶是被詐騙集團拿來當作匯款的賬戶那這個部分的話我們其實現在就是凍結被申訴的部分可能很少就是3%左右那所以呢我們這部分
01:04:02,772 01:04:09,956 如果說是有必要來做這個附加的條件我們會來這邊就是來勾選給大家來注意一下好不好
01:04:22,931 01:04:40,099 張宏祿委員就像部長講的這應該有分吧警示帳戶或什麼的不過我現在在看這一個條文你們的修改這樣子如果照字面這樣子看因調查的主動
01:04:41,940 01:05:07,639 那會不會就是說以後有個情況就是說我明明知道你會被詐騙那你硬要匯款那你們通知這些金融機構就阻止他匯款有沒有這個權利我字面上看你們就是只要涉及詐欺就可以採取這些情況我說的情況有沒有在你們預想的範圍裡面
01:05:09,700 01:05:12,683 因為你們這邊寫的這樣來是不是那個稍微比較清楚
01:05:27,406 01:05:51,406 因為現在這種等於是我們講的是潛在被害人那這種被害人其實是我們經過很多方法來查出來的那我們現在就是說他要跟這些業者因為各銀行之間他們不能把資料拿來互通所以我們才會有這樣的一個條文的修正所以我們也希望說能夠付給警察就是給他更多的權利然後限制
01:05:52,547 01:06:11,344 我沒有反對這個修法啊我只是問你說我說的這個有沒有涵蓋在內啊人家張志倫委員
01:06:13,582 01:06:27,756 好 謝謝那這第9條我們的修正就是說希望警方可以主動通報然後最重要就是要暫停這個涉詐的基隆帳戶就是阻斷詐騙金流我覺得是很重要的一個防線
01:06:28,777 01:06:52,199 那可是我這邊也是要請教那如果這條通過了以後會不會未來造成你們警方的內部的程序要如何去來做實行然後來去做這個就是說未來有可能潛在就是被害人匯款去把他阻斷的這個情形那因為我怕這條通過以後以後民眾知道這條通過以後他就說那就一直要求你們要阻斷
01:06:54,020 01:07:18,326 這個帳戶的時候你們如何去做因應會不會造成警方的一些壓力就是說我就說只要我覺得有詐騙我就說警方你就是把他的帳戶趕快給他凍結那你們會來如果你們不凍結會不會變成你們的失職所以說這個部分當然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法條的通過只是說在一般的民眾生活很大或者是對警察相關的這個壓力的這個部分那你們是不是可以再詳盡做一下解釋
01:07:21,937 01:07:24,180 來 說明來 主人來
01:07:25,483 01:07:53,340 報告幾位委員那個有關先跟報告就是說第9條其實他的警示帳戶這個他的關鍵是我們是用在針對涉詐的帳戶去做這一個警示暫停交易那剛剛張大委員您所提的東西其實那個就是規範在第7條的潛在被害人資料所以那個現行範圍其實我們都已經有依照署長局長指示我們都有非常明確的給了很相關的公函的行政命令下去
01:07:53,980 01:08:16,095 我們本來是10類 其實我們已經限縮到高風險的5類也就是這個5類是非常非常明確的去讓被害人不要持續匯款所以這個功效其實已經讓今年的11月跟去年10月比較起來財損大幅下降了百分之五十幾所以這個部分現行很多金融機構不敢做的原因完全是在於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
01:08:17,057 01:08:27,675 所以這條說真的這條是非常對我們國家來防止被害人持續招詐是非常非常的重要那至於剛剛所提到的這個第九條的部分其實專門是在指色詐的帳戶
01:08:31,724 01:08:53,072 那警示的那個依據其實在第一線的時候同仁受理報案的時候就會先做檢驗如果有錯誤到金融機構他會再檢核一次所以其實出錯的機率不會很大但是我們還是會依照大委員指示剛剛所長就講有指示說我們回去會再做一些更細緻的作為 以上金管會
01:08:55,654 01:09:10,520 補充一下警政署長官說明的已經是非常具體跟清楚了大概我們我們金融機構大概就是配合警政署這個警示賬戶的制度其實也運作一段時間了那現在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我們金融機構會更有這個依據來處理是不是我們叫行政院提案通過再來我們第十條
01:09:30,828 01:09:35,812 第10條的 如果沒有意見 我們叫行政院提案通過現在來11條的11條的 我們如果沒有意見 就叫行政院提案通過來第13條的
01:10:11,328 01:10:13,230 13男嘉張宏祿委員
01:10:16,492 01:10:41,213 我不好意思我剛剛第九我們這個法條都是連貫的我們剛剛講的第九條然後主任講的剛剛那個第七條被害人可是你仔細給他看他只有對被害人的這個賬戶關懷勸導或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到場而已
01:10:42,796 01:11:04,125 他沒有像第九條是寫得這麼明確所以我剛剛才會問那個問題不好意思因為這個我們應該要很仔細的去審這個法條所以又回到七跟九來 各位大家請坐 講得清楚的來 請坐在這邊
01:11:13,892 01:11:39,060 跟委員報告就是第7條我們這邊寫的意思是在指說被害人的身分資料就是他身分證跟相關姓名之類然後就是這個部分去給所有的金融機構跟虛擬戰業者去做明確說這是被害人你要趕快去勸說他並且通知我們警方到現場這樣才會具體有效所以低效的目的在這個地方第9條的部分其實就是剛剛跟
01:11:40,380 01:11:48,745 委員報告就是說這個部分是在針對已經報案的涉詐的賬戶我們要把它警示是這個部分像
01:11:54,654 01:12:22,966 補充一下就是說第七條他因為是針對潛在的被害人他其實還沒有進入到真正的就是他的行為階段還沒有進入到真正犯罪去偵查的時候只是潛在而已潛在的話如果說就要凍結或是處理他的賬戶可能會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對他的那個對他的那個財產權會比較有大的傷害所以我們是第七條第二款還是基於保護潛在被害人的一個觀念去處罰以上
01:12:26,007 01:12:47,976 我对这个我没有意见我刚刚只是问说你第9条有没有规范到我说的那个情况那你们现在所说的就是没有规范到那个情况对不对没有对对吗你们就回答我们在这个你们要讲清楚你们在那边绕来绕去对啊来我们现在卖真伪言
01:12:49,697 01:13:08,510 謝謝主席 因為剛剛我們張委員有提到第七跟第九我這邊也是有很多就是你們說潛在的所以很多的移工或者新住民他的帳戶也是莫名其妙被動了
01:13:09,871 01:13:26,022 但是動了就沒有原因去問警察警察說等通知也沒有做筆錄完全沒有就動了一年還是一樣沒有處理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我這邊也收到很多是這樣所以說他們去報案的時候因為
01:13:27,003 01:13:53,840 銀行動他們了 警察這邊也沒有要做筆錄所以這個是是懷疑淺占還是說真的像說第九條這樣子的所以他們完全都沒有收到通知喔就是銀行沒辦法用去問警察 警察說等通知 也沒有做筆錄所以這個 這個是淺占還是說你們覺得是說他已經是納入詐騙了嗎這個部分我們也是想要清楚這樣
01:13:56,502 01:14:22,550 我們現在主任再解釋清楚報告委員就是這個部分不會是被害人他應該是已經報案的我們的就是外籍的這個外籍他是被列已經是受理報案匯到這個外籍的人頭帳戶去那如果今天他沒有刷通知那有可能會不會是因為他已經出境了
01:14:24,864 01:14:45,713 但是他入境以後我們還是會有的是有台灣身份證的新住民他們也被就是他們的帳戶也被動了就動一兩年了但是他們就是說都完全也沒有處理也沒有收到通知也沒有做要請他們做筆錄所以他們也不知道說他是怎麼回事這樣子
01:14:49,395 01:15:10,619 剛剛黃委員有提到我們以後會在這個就是通知就是我們把你這個帳戶設成警示的時候我們把你的條件或是你涉案的原因會把它作為一個註記然後這個部分我們會剛剛在討論的時候有講過那這個剛剛你提的那個應該不是潛在騙人而是到帳戶被人家這個就是賣給人家或提供帳戶變成涉嫌洗錢防治法的部分
01:15:11,485 01:15:25,989 完全沒有完全沒有是說因為他有匯款是說你們懷疑就是懷疑說他是不是設詐騙或者是說匯款什麼的所以就會被動所以是這樣不是說他是完全是他的帳戶去賣給別人是這樣所以我們看到第七條跟第九條是有是說已經是
01:15:40,333 01:16:05,819 真的是說我們有通報對不對我們懷疑或者通報我們在動他們嘛但是他們完全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啦是這樣子的意思啦這個個案我們會再了解那剛剛我們所提的那個就是大部分的我們會通知原因好謝謝好謝謝這樣我們13條如果沒有什麼意見我們叫行政院提案通過我們再來13條
01:16:14,246 01:16:21,932 現在30條 因為提案人不在現場 我們就不討論了再來 鎮定31級的黃捷委員
01:16:31,775 01:16:35,301 31條31對 31條跟31條之一那這個我剛剛跟我們抒發部已經有討論過了那是不是附帶決議的文字應該還在印嗎
01:16:47,436 01:17:14,423 對好的 因為我們有溝通過了先用附帶決議處理那只是說文字我希望來的時候讓我可以唸一下這樣好 這樣待會文字來給我唸一下現在40條對 那我還是不好意思再讓我說明一下我還是希望最終的目標是這一些網路平台的業者他們有義務要把他們的平台管理好那因為現在網路詐騙真的是非常主要的一個管道
01:17:15,463 01:17:39,376 對 所以希望說這個未來一定要對 趕快讓我們一起來讓大家知道說我們是有意願速發部是有意願而且也很努力在監管這些網路平台業者的然後我們也希望要求網路平台業者要有在台灣要有客服中心要明確的說遇到狀況了業者要自己找人出來進行這些服務跟面對
01:17:40,416 01:18:08,590 那而不是說最後的責任都落在警政署落在肅發部好 謝謝好 謝謝我們請吳啟明委員好 因為今天我們肅發部其實現在詐騙的他的手機真的 他這個手法真的是都定義是亂槍打鳥因為我本身就這麼久不通不是說台南的地政局不就是高雄的社會局還有我剛剛說叫出我的名字
01:18:09,290 01:18:31,150 所以說在這個部分 但是它的來電都不顯示所以說在這個部分 甚至說我們事務部在這個部分 你就要做管制因為很多 何況說我們接到 相信說大部分民眾全國 他們都是這樣 電話一直在卡所以說在這個部分 家庭網路
01:18:31,790 01:18:45,057 尤其網路的詐騙也是非常嚴重的所以說在這部分我們事務部真的這個部分是我們要管制不用在說 你說來電的這種的看我就是想辦法去查他們的追蹤來源這種要怎麼好處讓他們可以不要這樣一直層出不窮造成很多民眾的受害這個部分一定要去檢討謝謝
01:19:02,711 01:19:08,774 好 謝謝 我們31條維持現行條文有附帶結議來嗎那等一下附帶 待會兒再說我們31條之一不以爭定再來我們40條
01:19:30,643 01:19:38,730 維持現行條文再來42條還有什麼人有意見嗎這樣我們就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再來43條來 我們這裡埋政委員
01:20:01,520 01:20:14,872 我們這邊有提那個修正動議就是警視警察局詐欺犯罪防治中心有提到就是說數據表示目前詐欺金額就是100萬以上的案件僅只有10%但是為了強化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保障
01:20:28,343 01:20:34,308 提高詐欺集團犯罪的風險所以有嚴厲造成被害人的財產損害的金額下修為50萬這預計可含包
01:20:47,860 01:21:03,351 案件比例可以擴大到15.74%所以這個是我們是有提修正動議所以剛才有有那個修正動議有給大家大家可以看一下 謝謝來問題沒有
01:21:17,104 01:21:43,658 43條 司法院加重刑罰 來主席 司法院這邊有意見表示就是說原本高額詐欺罪從500萬降到100萬這個是行政院提出來版本這個部分雖然是對我們法服的辯護量人造成一個衝擊但是基於政府打詐的一個決心我們是尊重大院以及行政院這樣一個政策的決定
01:21:44,799 01:22:01,069 但是如果說要把高額詐欺罪的下限從100萬降到50萬的話我們認為說這個案件量我們估算的結果恐怕會太多光100萬降到50萬這個部分大概就5萬件每一件法服如果是3萬元的話這個大概就有15億元
01:22:03,690 01:22:29,657 目前法服的預算大概就是15億多等於多一倍甚至這個部分還不包含二審如果二審再算上去的話可能更多所以我們認為說這個部分可能會造成國家的一個財政的一個嚴重的負擔而且可能會加深民眾對於政府投入大量的一個法服預算去輔助詐欺被告可能會有一些觀感這個部分可能是需要去斟酌的
01:22:30,997 01:22:49,668 另外就是說我們也是擔心說未來如果說降到50萬的話大量的一個強制辯護案件可能會拖延法院訴訟的一個進行然後會造成沒辦法速審速決也沒辦法說及時保護被害人
01:22:50,688 01:23:12,297 另外就是說如果50萬元以上一律都三年以上我們認為說這部分恐怕是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憲法的罪行相當原則法務部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到所以我們是認為說我們希望說能夠尊重行政院的這樣一個版本希望說委員能夠支持
01:23:17,681 01:23:34,772 我們可以請那個炸反中心來說明一下嘛因為他們今天有來嘛有來中心的來講一下因為他們是請我們幫忙提的請他們幫忙提你還有什麼意見啊
01:23:44,304 01:23:48,248 所以我們希望說他們來說明一下那表示數據表示 所以請他們來說明一下講錯講錯因為我們這個法是不需要修改真的有辦法用我們也讓詐騙集團怕到不是修修的說我們不好這樣讓警察來表示意見一下是 莊委
01:24:14,850 01:24:32,352 是 各位委員 先進 大家好我們最主要是有統計今年1到11月的被害人財損的級距統計表就是說在超過整年我們這樣講好了就是說今年跟去年比起來11月跟去年11月比起來11月的數據
01:24:33,433 01:25:00,411 大幅的財損降了50%那實質上金額還是高達了59億多所以我們基本上一直都戰戰兢兢希望能夠一直打下去那去年其實大概這個期間都是130幾億120幾億所以實在是下降很多那依照這個比例的部分以這個為基準值那在這個裡面的話在超過500萬以上在所有的今年1到11月的數據只不過佔2.21%
01:25:03,513 01:25:26,505 那超過100萬以上的就是說在超過財損個人財損超過被害人財損超過100萬以上的是10.1%也就是說還有89.多的被害人他並不能因為這一個炸防條例去受到一個保護所以我們才會說如果說可以的話就是說希望50萬的話統計就到達了15.74%
01:25:31,468 01:25:36,932 所以我們才會是說見請可以佐量考量看看以上要強調說明是他們提供的數據所以我們不是他們提供的數據少一個字所以大家嘩叫所以說他們提供的數據所以我們希望說就是可以可以這樣修所以不要那麼驚訝好
01:25:59,912 01:26:08,581 這樣我們就叫行政院提案通過來我們現在再來四十四條
01:26:24,361 01:26:28,229 主席我們這個我們有提那個修正動議
01:26:32,892 01:26:33,973 44條所以我們針對這條的修正就是我們都贊同但希望行政院版中加一個第一項第三款的規範主要也是因為詐欺集團常利用80歲以上
01:26:54,985 01:27:14,781 長者或者非本國籍人士從事就是犯罪所以這個族群比較容易收控所以需要重處罰以保護我們的弱勢若沒有意義的話所以我們建議照我們提案的修正
01:27:16,942 01:27:30,249 條文通過因為警視警察局詐騙中心有提出未成年的部分考量另外有少年事件處理法
01:27:31,389 01:27:41,192 第85條的規定成年人就是幫助或者利用未滿18歲人犯或者是提供同時是犯罪者依其所犯
01:27:50,598 01:28:08,434 自罪扎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此若在本條納入是否可能就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案第85條反而幫利用18歲以下之人
01:28:09,656 01:28:20,806 就詐騙犯減刑所以本席提出修正動議暫不將未成年寫進這個法案謝謝好
01:28:28,429 01:28:52,306 抱歉我們這裡 徐益臻委員謝謝主席有關這一條的我們增訂的第三項就是教唆或幫助或利用滿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泛知就是非本國籍人士那如果是有雙重國籍的部分呢針對這個部分會有什麼樣子的一個法令的解釋請說明
01:28:58,126 01:29:23,645 來先說明一下我們有意見大家可以再說因為這條我看都有修正動議那就是目前我們是多規範的非本國籍人士範製那如果是雙重國籍他同時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那也具有外國國籍的這樣子的他會不會有這樣子的法律漏洞他說因為他不是非本國籍人士
01:29:24,986 01:29:44,828 我們這邊理解因為這個等於是一個構成要件那非本國籍就是如果沒有說我們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包含說他這個是外國國籍或者是他無國籍人士的話應該這都包含那如果說他今天是雙重國籍有一個國籍是我們中華民國國籍的話那這個部分就不適用這個條文
01:29:47,645 01:30:04,338 如果雙重國籍他不會專漏洞就說他不是非本國籍人士就用中華民國國籍來去規範而且這個詐偽條例裡面本身就已經有非本國籍的一些用語所以我想說這個大家理解上應該是可以一致這樣好 我們這裡張鴻祿委員
01:30:07,256 01:30:24,442 我覺得大家講的都有道理可是我覺得如果說你叫說18歲以下的你不加重期刑我也覺得很奇怪你滿80歲都有了未成年你沒有加重期刑
01:30:25,642 01:30:37,653 我倒覺得這個大家要思考一下我是覺得18歲以下也要不管還有什麼法令我覺得都要立法的目的就是要讓全民知道政府的作為我認為應該是這樣好來 主管有意見嗎
01:30:55,474 01:30:55,898 來 司法院
01:30:59,583 01:31:25,435 主席各位先進對於委員體修正動議的立法材料權予以尊重只不過因為兒少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的體例除了叫說幫助利用之外還有與之共同實施犯罪這樣的一個要件的用語所以是在委員提案的基礎之上看是不是把它修正文字成為以下的文字
01:31:26,215 01:31:38,202 就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18歲滿80歲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這樣子可能比較完成規範謝謝來就文資修正
01:31:48,135 01:31:56,661 來 請修正一下那個主席 我覺得就照文字修正通過啦好我們等一下再來 他們修正最後再來檢視一次啦好 這樣才快啦好來 我們再來46條我們剛剛那條修正文字通過把你們文字給我拿來看看來
01:32:19,090 01:32:19,230 46號麥政委員來
01:32:28,822 01:32:51,093 46條是我們修的就是這46條的各版本雖然是希望認真真地補償被害人協助破案者得到的減刑但在具體要件仍有差異行政院版與部分委員的都採納就是自首後6個月內必須父親
01:32:54,695 01:33:16,467 調解與就是和解金時間比較僵硬也有部分版本是著重在就是犯罪所得的繳回或要求無條件的提存甚至就是說我們李彥秀委員的版本也要求就是說被害人可以和解門檻比較高
01:33:18,528 01:33:19,769 所以我們民眾黨這邊的版本主張更務實的是只要在第一審延遲辯論終結前完成調解或和解經病金額給付
01:33:34,877 01:33:36,960 就能適用減薪或免除不用限縮在6個月內這樣更符合實務的處理也能給被害人更多完整賠償的機會而不是再卡在那個程序的時間上也因此
01:33:54,119 01:33:57,581 我們認為我們的版本能兼顧幼嬰花彈性也更能促成實際賠償的結果如果會委員認同的話就讓我們被害人更快速獲得就是補償或讓制度更符合實務需求也請大家支持我們的版本 謝謝
01:34:17,535 01:34:30,589 來我們家徐玉珍委員謝謝主席本席所提出的第46條的修正當然第一個主要有兩個核心就是第一個要給減刑機會與實際的補償牢牢的綁在一起
01:34:33,772 01:34:58,522 而修正的條文要求自首者必須在自首之日起六個月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的全部金額為什麼要說六個月就是要設定就是為了防止拖延也避免有人一邊說悔改一邊說拖著不還讓被害在訴訟裡越等越久越等越絕望第二個當然就是詐騙大部分都是集團分工
01:34:59,142 01:35:10,386 所以底層的成員不一定握有金流而真正的詐騙集團的主腦如果可以我們往上追把錢追回來的機率也會變高所以我也爭定如果行為人能夠協助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詐欺組織的人就能夠就使能夠扣押該組織取得的全部被害人財務或財產上的利益就得以免除其刑
01:35:26,312 01:35:45,718 这是希望用制度要求犯后要付出看得见的代价跟贡献才能够换到更有利的处理而且也可以追出比较高的这个追赃跟瓦解的效果也回应社会最迫切的期待那这就是本席这46条修正所提出的意见谢谢
01:35:48,158 01:36:09,659 來 我們輸僑會委員好 謝謝主席我想我們46和47條我先講46條的話其實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行的條文實施之後發現本來會希望因為法條的設計而讓犯罪者交出他的犯罪所得也就是讓被害人可以儘速取得補償
01:36:10,780 01:36:32,577 結果當時的這個好意在實務執行上面卻反而產生了漏洞這樣的狀況所以這次大家都是希望來填補那如果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其實剛剛大家講的一直都差不多我甚至我個人其實也有版本但我們現在來看行政院版本其實我覺得已經把各家的意見都已經吶喊進去包括說要追錢才可以錢追到了才可以
01:36:35,819 01:36:53,570 減輕其刑而且不是一定喔是可以考量而已得而已然後有期間然後有這個裁量空間所以我覺得那文字又比我們其他人的版本都簡潔所以其實我們我個人是覺得可以支持願版我也認為大家可以再看一下願版我們就願版通過這樣這樣是不是我們以願版提案通過
01:37:04,701 01:37:05,541 有再來47點4746 47兩條都是一樣只是一個自首 一個是偵查中這兩個不一樣像這個其實我跟喬惠妍我是也有提案但我再看了一下
01:37:26,866 01:37:38,697 其實行政院版也就是跟喬惠媛講的她都有把它納得更詳細的啦那我覺得46沒問題47應該也是照院版好 這樣47也照院版因為這個是我們提的啦就是說我們33委員也希望說要我們要幫她說明她提的那個為什麼啦
01:37:54,534 01:38:04,056 對所以他就是主要的是說自白後是否透過實際補償或協助協調作為減薪處罰的重要判斷的基準所以各版都有所以他在說採比較實務的做法就是在第一審言論辯論終結前只要就是說跟當才一樣只要是完成
01:38:21,879 01:38:48,805 調解或者是和解的金額給付所以我們真的是說可以是用減刑或除免避免就是固定啦固定這樣的時間影響就是實機應做他也沒有說要堅持但是他希望說如果是有彈性的話是更好就是希望大家就是可以再討論看看對
01:38:51,852 01:38:52,192 這樣我們就1億77條1億現金提案通過我們再來50條50條
01:39:25,554 01:39:32,939 50條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依行政院提案通過再來我們54條的
01:39:55,106 01:39:59,309 這樣我們54條就已經這樣我們54條的這條因為委員沒來跟我們沒討論跟這裡面850條裡面
01:40:35,029 01:40:57,523 我們在這請問附帶結議黃絕委員剛才很好給你看請蘇安部持續監督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要求參考國際做法加強接入義務跟建議去這裡設立在地客戶與協同防詐
01:41:02,748 01:41:04,909 黃姐OK 好
01:41:33,497 01:41:34,518 家安先讀協商結論
01:41:58,352 01:41:58,592 先讀協商結論
01:42:01,516 01:42:21,751 炸雞犯罪妨害防治條例部分修正條文草案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 第五十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01:42:23,072 01:42:43,709 第30條不以修正第31條維持現行條文增訂第31條之一不以增訂第40條維持現行條文第44條修正文字通過第54條不以修正以上報告附帶決議一項通過附帶決議一項宣讀完畢
01:42:57,868 01:43:25,724 請問各位委員在剛才的協商結論通過請問有什麼異議沒有異議我們就通過以做以下決議討論屬行所內議案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草案等35案以並案審查完畢
01:43:27,145 01:43:34,256 以據審查報告提包 願會討論請問在座各位委員有需要請當堂學生嗎不用喔
01:43:42,642 01:44:05,390 本案院委討論時 由本席王釗維代表補充說明審查通過之條文 條字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於授權於主席及議事人員
01:44:06,809 01:44:26,800 整理本組的修正之條文行政機關如有補充立法說明會後請盡速送至內政委員會並納入審查報告討論此項所列的本來想說明天再繼續開業
01:44:35,451 01:44:43,537 不知道內政的好就這麼好明天再開不然我本來想明天再繼續來本組會議到現在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01:45:01,835 01:45:03,336 主委謝謝 主委謝謝主委謝謝 主委謝謝
01:45:31,784 01:45:55,061 我們署長的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
01:45:58,933 01:46:14,796 要加油 加油 加油
01:46:29,121 01:46:48,073 來,我們來,這一張來,不懂嗎?來這邊,看這邊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