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70826

本逐字稿內容由 AI 自動生成,可能包含錯誤、遺漏或誤譯之處。請使用者務必與原始影片音訊內容交叉比對,以確保資訊正確性。另可參考立法院日後釋出的正式公報以取得最終權威版本。

李柏毅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0,000 00:00:04,000
00:00:04,000 00:00:14,000 我來說明一下今天我提出的這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港岸條例的提案說明
00:00:14,000 00:00:21,000 現行的兩岸條例針對收容天數有150天的上限限制
00:00:21,000 00:00:27,000 就是暫雨收容15天,續雨收容45天,加上延長收容40天
00:00:27,000 00:00:35,000 延長收容期滿可以申請延長收容50天,這樣加一加總共150天
00:00:35,000 00:00:45,000 那針對應該強制遣返而未遣返一旦超過只能採收容替代處分
00:00:45,000 00:00:52,000 但是這段時間內他們理應該在規定的場所內等待被遣返
00:00:52,000 00:00:55,000 卻發生的到處趴趴走的事情
00:00:55,000 00:01:01,000 所以甚至還在這段時間接受各種媒體的採訪
00:01:01,000 00:01:03,000 就是極其混亂
00:01:03,000 00:01:12,000 所以我們跟陸委會討論了這一些內容之後提出的這個修法版本裡面內容包含
00:01:12,000 00:01:18,000 第一個,增訂違反收容替代處分的規定者得重新收容
00:01:18,000 00:01:23,000 收容期間重新計算不受150天的收容限制
00:01:23,000 00:01:31,000 第二個,申請再延長收容的事由增訂天然災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
00:01:31,000 00:01:40,000 以及大陸地區遲不接受反收收容人
00:01:40,000 00:01:50,000 第三,增訂入境面談及強制出境審查會時的委任律師陪同出席
00:01:50,000 00:01:54,000 也就是增加相關的人權的部分
00:01:54,000 00:02:01,000 第四,提高預期居留的罰款,增訂協助隱匿的罰則
00:02:01,000 00:02:09,000 所以本次修法的目的是要補足現行兩岸人民及港澳條例的不足
00:02:09,000 00:02:16,000 使相關規定可以比照移民法,保障中國籍人士來台權益的同時
00:02:16,000 00:02:21,000 那我們也希望可以避免違法而因被遣返
00:02:21,000 00:02:27,000 但是利用這個收容的替代處分,持續破壞我國的法治
00:02:27,000 00:02:34,000 希望在這次的修法可以得到委員會以及行政部門的支持
00:02:34,000 00:02:45,000 最後舉一個例,曾經偷渡進來台灣的中國軍方退役的人士
00:02:45,000 00:02:51,000 他就是這個收容替代的國安漏洞
00:02:51,000 00:02:57,000 所以我們希望比照相關的這些法治、移民法
00:02:57,000 00:03:00,000 可以補足國安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