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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 @ 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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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134 00:00:13,855 葉委員元之 主席好,麻煩請部長,謝謝。
00:00:13,855 00:00:14,075 主席 有請部長。
00:00:22,025 00:00:22,244 鄭部長英耀 委員好。
00:00:22,746 00:00:23,006 葉委員元之 部長好。
00:00:23,365 00:00:39,638 葉委員元之 首先我先感謝召委,今天特別有排我的提案「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即安心上學法案,我先講一下,我們當初提這個案子最主要想要解決校園安全的問題。
00:00:39,638 00:00:59,289 葉委員元之 因為像幾年前在新北市發生了土城的割頸案,還有我們看到前一段時間也有新北市另外一個國中,有學生拿著鋁棒往另外一個學生的頭上敲下去,那個聲音非常清脆,一不小心可能就有生命的危險。
00:00:59,289 00:01:10,713 葉委員元之 昨天我在網路上也看到一個影片,是好幾個學生在打架,打得非常兇狠,然後老師要去勸架,老師完全都沒有辦法,甚至於其他學生還說:老師小心。
00:01:11,493 00:01:21,262 葉委員元之 像這樣一個危險的學生在校園裡面,其實只要學校有一個的話,全校都會非常害怕。
00:01:22,203 00:02:00,927 葉委員元之 我們為了要保護善良的學生,我們為了要保護老師能夠在學校好好的教書,我們為了要保護所有想要上課的學生在學校可以好好的上課,我覺得如果有一些特別危險的學生,比如說平常帶刀上課的,比如對其他師生有生命安全威脅的這一種學生,我們應該要有一個機制,透過專家評估,強制他轉學,轉學到教育部另外設立的專屬學校,而且加強資源,我覺得這是為了解決目前教育現場失序的問題。
00:02:00,927 00:02:14,171 葉委員元之 但很遺憾,我看到教育部的報告完全都是用負面的角度來解讀這個法案,講了一個東西說應該要行政先行、去標籤化,什麼叫行政先行、去標籤化?
00:02:16,872 00:02:30,335 葉委員元之 標籤化就是司法,在司法介入之前,應該要有教育、社政等行政體系優先提供關懷與輔導,避免兒少因為偏差的行為直接進入到司法程序而承受負面標籤。
00:02:30,335 00:02:45,877 葉委員元之 但是第一,其實你如果用教育部現在在報告裡面所提出來的那些機制,比如說叫他上高關懷課程,比如說叫他去中途學校,這就是給他標籤化了,這就是標籤化了啦!
00:02:46,536 00:03:01,122 葉委員元之 第二個,行政先行就是沒有用,現在教育部要去思考的是,在加害者身上去標籤化的利益以及維持教學秩序的利益,兩個求取平衡看哪個重要嘛!
00:03:01,903 00:03:09,388 葉委員元之 因為你不想要讓加害者有標籤化,所以整個教育市場就失序,然後學生就應該要受害?
00:03:10,309 00:03:16,414 葉委員元之 你知道學校只要有一個我剛剛講的那種學生,他怎麼樣才可以離開教學現場嗎?
00:03:16,414 00:03:24,519 葉委員元之 有人被殺,有人受害,才有辦法離開,難道就要讓這種憾事持續在校園發生嗎?
00:03:24,519 00:03:24,980 葉委員元之 部長敢保證嗎?
00:03:29,260 00:03:35,102 葉委員元之 部長,這個等一下再跟你討論好了啦,部長先回座。
00:03:35,983 00:03:51,549 葉委員元之 因為今天特別有請到剛剛我提到的,清水高中附設國中國三生割頸案不幸過世的楊同學的爸爸到現場,我想要請楊爸爸到備詢臺。
00:03:51,549 00:03:52,188 主席 有請楊先生到備詢臺。
00:04:01,825 00:04:11,591 葉委員元之 楊爸,我跟你請教一下,以您自身的案例,您覺得以現在的教育體制,楊同學有辦法被保護住嗎?
00:04:12,450 00:04:16,453 葉委員元之 部長也在臺下,你看看有什麼話可以跟他說?
00:04:16,453 00:04:26,378 楊先生 其實以我現在來看,我兒子還是沒辦法被保護住,為什麼?
00:04:26,378 00:04:50,874 楊先生 這兩個小朋友就像鐵拳教育的第六集一樣,他們認為他們就是未成年,他們有無敵星星了,更何況劇中的那幾個小朋友都會假裝的九十度鞠躬,我們的咧?沒有。
00:04:52,115 00:05:05,836 楊先生 他們是更離譜,真的非常離譜的兩個人,他們兩個是先後到清水高中喔!
00:05:07,657 00:05:08,157 楊先生 為什麼?
00:05:08,157 00:05:25,788 楊先生 他們之前的行政處遇一堆,你們都講說你們的行政處遇做得很好,為什麼行政處遇變成養了兩個殺人犯出來,這叫做你們的行政處遇嗎?
00:05:27,588 00:05:43,592 楊先生 我不相信你們的行政處遇是這種方式的,應該這麼講,你們只是讓他抄寫佛經、心經,有用嗎?
00:05:43,592 00:05:52,914 楊先生 如果有用的話,我們以後的小孩子通通叫他們抄寫佛經、心經,每個都可以成仙、成佛了,是這樣子嗎?
00:05:52,914 00:05:54,756 楊先生 他們抄寫沒有用嘛!
00:06:01,976 00:06:04,578 楊先生 所謂的行政處遇是什麼?
00:06:04,578 00:06:06,058 楊先生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00:06:08,338 00:06:18,803 楊先生 我們違規闖紅燈都還要去上課,上完課還要考試,這些小朋友有沒有考試過?
00:06:18,803 00:06:21,946 楊先生 你們有沒有跟他們上過法學的課程?沒有。
00:06:23,413 00:06:30,615 楊先生 你跟我說你們司法接不住,是要我來接住嗎?
00:06:30,615 00:06:33,058 楊先生 你認為我能夠怎麼接?
00:06:35,338 00:06:56,269 楊先生 更何況今天老師的管理權沒有了,我兒子當風紀股長就因為這樣子來喪命,你沒有給老師管理權,我兒子在當你們的管理權,這樣是對的嗎?
00:06:56,269 00:07:11,056 楊先生 你這樣子等於是說,以後也不要去設所謂的風紀股長,什麼股長通通不用了嘛,因為老師都沒有管理權,那些學生有什麼管理權,跟我說這個有什麼用,你沒有賦予老師管理權。
00:07:24,092 00:07:43,561 楊先生 你們一直說不要標籤化、不要標籤化,這兩個小朋友一直在標籤化自己,你們知道林生在那一個學期就至少超過50支警告嗎?
00:07:43,561 00:07:58,351 楊先生 你們知不知道他們有50支警告以上,缺曠課也好幾堂,你們還要給他們受教權、還要給他們人權,我不知道你們在講什麼東西?
00:08:00,471 00:08:19,098 楊先生 他們有的受教權跟人權,結果害了那麼多學生的受教權沒了,安全也沒了,為了這兩個小朋友,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沒了,他們也沒辦法受教了!
00:08:20,744 00:08:31,049 楊先生 你知道他們那一年的會考,所有同學的成績全部是弱的一塌糊塗嗎?
00:08:31,049 00:08:31,549 楊先生 不知道嘛!
00:08:33,450 00:08:50,000 楊先生 他們接受多少輔導教育,我所知道的5,000人次以上,就這個案子,你們一直講他們的受教權、人權,老師連搜書包什麼的都沒有。
00:08:52,417 00:08:56,579 楊先生 你知道郭生是哪時候拿刀嗎?
00:08:56,579 00:09:13,410 楊先生 監察院講的,他在前一年9月還是7月就開始拿刀,學校都不知道,然後在我的二審最後一庭,他自己承認國一就拿刀了,有人知道嗎?
00:09:19,227 00:09:20,368 楊先生 這個學生你不標籤起來,誰能夠防得住這個人?
00:09:20,407 00:09:21,108 楊先生 你告訴我誰能夠防得住這個人?
00:09:21,229 00:09:22,489 楊先生 他從國一就開始拿刀了,我真的不知道!
00:09:22,569 00:10:11,934 楊先生 其實我今天會來,是希望校安問題大家真的要去好好解決,不要再跟我兒子一樣受害,我三年來,快要三年了,我每天都睡不好,沒有人知道我的痛,大家都說感同身受,你們去受受看,我不希望真的還有下一個人,謝謝。
00:10:16,397 00:10:18,398 葉委員元之 好,謝謝楊爸,楊爸請回座。
00:10:19,717 00:10:20,398 葉委員元之 主席,麻煩請部長。
00:10:20,398 ≈ 00:10:21,398 主席 請回座。
00:10:20,398 00:10:20,658 主席 有請部長。你好。
00:10:20,658 00:10:55,948 葉委員元之 部長,我覺得我是想要跟你很正面來討論這個法案,大家都不要有先入為主,也可以理解你希望不要讓有一些學生被標籤化,可以理解您的用心,但我覺得教育現場現在要有所取捨,就是到底應該要多站在加害者這邊考量,還是為了要維護整個教育秩序的考量?
00:10:56,529 00:11:16,482 葉委員元之 教育秩序又包括要保護很多善良的好學生,所以如果我們今天想要保護更多善良的學生,誠如剛剛楊爸所講的,班上只要有類似郭男這種乾哥、乾姐一個在班上,全班成績全部都沒有辦法好,為什麼?
00:11:16,482 00:11:20,303 葉委員元之 因為大家很害怕,甚至生命也有威脅啊!
00:11:22,005 00:11:53,365 葉委員元之 現在你的報告所提出來的所有辦法完全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你看你們講了很多,你說會根據學生輔導法加強輔導資源,沒有用,輔導就是沒有用;另外,你說會有春暉針對就學適應問題,春暉小組主要是針對輟學生,也不是針對這些有高風險的學生,其他像最後一個,少年法庭裁定進入矯正教育,這是他已經犯法、他已經殺人。
00:11:54,586 00:11:56,048 葉委員元之 我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00:11:56,148 00:12:35,151 葉委員元之 我想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他有問題,但他還沒有到殺人的時候,我們不能夠等到他殺人後才離開學校,我們怎麼在他還沒有犯法之前,評估他有極高的風險可能會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的時候,我們有個專家機制,然後強制他轉學到一個教育部所設立專屬的學校或機構,技術性的問題我們可以討論,可是我覺得方向上,你光是講說這個東西會標籤化,部長,我就覺得你沒有用很正面的態度來看待我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的心,部長先讓你簡單回應一下。
00:12:35,572 00:12:36,392 鄭部長英耀 謝謝委員提醒。
00:12:37,293 00:13:08,615 鄭部長英耀 確實,我想加害者的權益,他應該要對他的行為付出責任,或者我們講非行少年還沒到真正致人生命有一些危險的時候,學校的系統怎麼樣有一個更好的處置方案,我想我們會認真來思考這一個議題,然後照委員所說的學者專家,包括教育現場,我們看怎麼樣來處理這一塊。
00:13:08,615 00:13:12,096 葉委員元之 你現在就是沒有辦法,部長,因為我關心這個議題兩年多了。
00:13:13,237 00:13:15,678 鄭部長英耀 委員希望有一個中介的……學校。
00:13:17,338 00:13:23,522 鄭部長英耀 它可能是機構、可能是學校,或者可能是一個什麼樣的型態,我想我們認真來思考。
00:13:23,782 00:13:40,256 葉委員元之 其實我有思考到,我們最不要讓他標籤化,就是讓他轉學到那個專屬學校,那個學校也是可以正常上課,然後上他喜歡的課程,然後你們加強輔導,找一些教育團體,他們應該都很有理念啊!
00:13:41,778 00:14:21,933 鄭部長英耀 確實,因為學校教育裡面,班級會有統一的教材、統一的課程,所以我們也感謝委員,大院過去有所謂的實驗教育,有許多的homeschooling,對這些所謂的學校的功課,他可能找不到興趣,也許讓他更有另類的一些學習課程,我想這本來是我們對高關懷學生所設計的一個初衷,但是這一個如果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委員所提的一些問題,我們來思考是不是有一個另類新的支持。
00:14:23,094 00:14:28,977 葉委員元之 部長,其實我談這個議題談很多了,你應該也知道啦!是。
00:14:29,558 00:14:30,039 葉委員元之 我很關心嘛!
00:14:30,459 00:14:34,082 葉委員元之 在總質詢的時候也問過卓院長,也跟你談過非常多次。
00:14:34,502 00:14:35,642 葉委員元之 但你們都沒有動嘛!
00:14:35,642 00:14:42,546 葉委員元之 所以我就直接立法了,也謝謝召委排公聽會及今天詢答,接下來我們就可以直接處理法條了。
00:14:43,888 00:14:58,832 葉委員元之 我是希望我們處理法條的時候,教育部可以有一個對案,你也可以提出你的看法出來,也許你覺得我的不夠成熟,但我想要解決問題,你可以提一個你覺得更成熟的,大家來集思廣益把問題解決……
00:14:58,832 ≈ 00:14:59,832 鄭部長英耀 謝謝委員的用心。
00:14:59,651 00:15:09,614 葉委員元之 就像楊爸講的,其實他很難過,他兒子已經回不來了,但他不希望有另外一個類似他兒子的狀況出現,不要有下一個楊爸爸。
00:15:09,914 00:15:19,915 葉委員元之 所以楊爸爸今天願意來,我也非常感謝他,也讓部長知道現行的機制就是沒辦法解決楊同學遇害的問題,我們不要再下一個楊同學。
00:15:20,536 00:15:22,016 葉委員元之 部長,可以嗎?好。
00:15:22,457 00:15:25,197 葉委員元之 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拜託再積極一點。好。
00:15:25,617 00:15:26,796 葉委員元之 謝謝部長。謝謝。
00:15:27,578 00:15:52,730 葉委員元之 再來,因為今天我們還有討論有關於出缺席的問題,我看到教育部在上上禮拜有秀一個圖卡出來,特別有強調學生遲到、曠課不是沒事,因為之前有傳出來說遲到、曠課不能記警告,後來造成軒然大波,教育部就出來說明:沒有記警告,但是不是沒事啦!
00:15:54,005 00:16:00,127 葉委員元之 因為學生遲到、曠課也是要為自己負責,老師仍可依法管教學生。
00:16:01,746 00:16:16,210 葉委員元之 我蠻建議部長,如果你們部裡有官員,你可以建議他到學校去擔任一日導師試試看,到底你們的這個方法管不管得了學生?
00:16:17,052 00:16:45,966 葉委員元之 第一個是「通知家長督導孩子改善」,很多老師講,有些學生就是習慣性的遲到或習慣性的缺課,他每天早上都要去找那個家長,家長也很難找,找到了家長也無所謂,所以學生很常會有這種缺課的問題,有時候也是家長不在乎,又一直叫老師去通知家長,老師什麼事都不用做,只要通知家長就好,所以這個是很不切實際。
00:16:47,207 00:16:49,709 葉委員元之 再來是「提醒、勸導」,這兇一點啦!
00:16:49,948 00:16:50,809 葉委員元之 學生就回過來投訴你。
00:16:52,109 00:16:54,351 葉委員元之 不然的話,你要求他「書面反省」,對!
00:16:54,351 00:16:58,374 葉委員元之 你可以要求他書面反省,他也可以告訴你,我不想要書面反省,你能怎麼樣。
00:17:00,716 00:17:10,101 葉委員元之 接下來是「適當的靜坐或站立反省」,一樣又回到剛剛講的,現在只要多管教學生,兇了一點點就很容易被投訴到校事會議。
00:17:10,101 00:17:21,069 葉委員元之 最後是「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老師拿一個小本本紀錄下來,也純紀錄而已,達不到什麼實質的效果,而教育部講:哎呀!
00:17:21,489 00:17:24,311 葉委員元之 學生自己遲到、曠課就是要負責,對不對?
00:17:24,311 00:17:26,752 葉委員元之 每一個人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沒錯!
00:17:29,834 00:17:45,957 葉委員元之 再來,「出缺席仍列入管理、該科成績可能不及格、可能影響畢業資格」,以前如果記過,大家會比較緊張,原因是因為記過可能會留校察看、可能會退學,現在記過根本沒差,10個大過、20個大過都沒有差。
00:17:50,319 00:17:53,540 葉委員元之 我們可以看一下「影響畢業資格」,其實也是蠻困難的,為什麼呢?
00:17:53,700 00:18:11,312 葉委員元之 因為國中3年的總堂數大概是4,200堂,你要缺課超過1,400堂才拿不到畢業證書,等於是你一週可以缺課超過10堂,10堂以內都是合理的範圍。
00:18:11,312 00:18:20,854 葉委員元之 拿到畢業證書門檻非常低,就算拿不到畢業證書、缺課實在非常多而拿不到畢業證書,也可以有修業證書,照樣可以升學。
00:18:22,815 00:18:35,625 葉委員元之 我現在不是要來挑戰教育部的這張圖卡,我只是對於你們所提出來的所有管教方法在第一線是完全沒有用,而會產生什麼狀況呢?
00:18:36,086 00:18:42,312 葉委員元之 「破窗效應」,只要班上有幾個學生是習慣性的缺課或遲到,整個班就非常難帶,老師會很難帶這個班。
00:18:45,874 00:18:56,058 葉委員元之 部長,你可以去統計一下不同的縣市,每位學生平均……到了期末的時候,因為缺課會預警嘛!
00:18:56,618 00:19:04,921 葉委員元之 你去調查一下全班大概幾分之幾會被預警,我的了解是大概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的學生,因為缺課遲到而被預警。
00:19:06,177 00:19:20,354 葉委員元之 所以這個是很嚴重的事,這不是教育部po一個圖表,好像問題就解決了,我真的建議教育部的官員當一日導師試試看,你們去了解一下現在的教學現場是有多麼難管理。
00:19:20,594 00:19:21,115 葉委員元之 部長,您了解這個狀況嗎?
00:19:24,812 00:19:25,094 葉委員元之 簡單回答一下。
00:19:25,434 00:19:35,138 鄭部長英耀 我確實對於現場的整班裡學生有多少比例缺曠課是有比較陌生。
00:19:35,559 00:19:35,938 葉委員元之 比較陌生。
00:19:37,779 00:19:44,605 葉委員元之 我是要跟你講,你們所提出來的那些方法都沒有用,而且很多老師還覺得:哇!
00:19:44,865 00:19:46,647 葉委員元之 現在教育部在教老師怎麼去管學生。
00:19:46,826 00:20:00,296 鄭部長英耀 我必須同意委員有一定程度的看法,對於社會快速地發展,我們學校教育管教辦法怎麼樣能夠與時俱進,這我們會來討論……
00:20:00,296 00:20:01,197 葉委員元之 要提辦法出來啦!
00:20:01,316 00:20:01,578 葉委員元之 部長,好不好?好。
00:20:03,198 00:20:04,559 葉委員元之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一個辦法出來?
00:20:05,160 00:20:16,927 鄭部長英耀 我們還是要與家長、老師及學生來討論,才能真正做一個比較符合第一線實際的情況,給我們一些時間,好不好?
00:20:16,927 00:20:30,134 葉委員元之 其實你可以看一下教育部的臉書,那天po那個圖表出來,下面有兩、三千則留言,你可以去看他們的留言,我看很多好像都是一線老師的回應,也是你們輿情蒐集的方式。
00:20:30,835 00:20:37,005 葉委員元之 教育部不要只會po圖,社群不是只是在澄清,重點還是要蒐集輿情。
00:20:40,750 00:21:12,148 葉委員元之 另外,最近大家在討論正向教育,正向教育不是不好,正向教育非常好,但是當初一開始的時候是針對家庭教育,就是希望爸媽在對小朋友教育的時候要用正向教育,如果放到學校一對多的時候,你全部都用正向教育,同樣的也會面臨到教學跟教育次序孰輕孰重的落差。
00:21:12,828 00:21:30,996 葉委員元之 我就舉教育部的範例,部長看一下簡報右邊是你們的範例,它說:有個同學大聲罵同學、罵學校,老師一開始不能夠制止他,要用正向教育,要怎麼說呢?
00:21:31,676 00:21:49,615 葉委員元之 老師要去跟同學說:關於羅廷瑋同學你大聲罵同學、罵學校這件事情,老師可以了解你對同學、學校很關心,這是很好的,以後你還是要繼續關心同學,但是方法不對,你可能會傷害別人。
00:21:51,595 00:22:18,713 葉委員元之 部長,假設今天有一位同學很惡意的亂罵同學、罵三字經,講得很難聽並霸凌同學,結果老師碰到這一位同學一開始的時候,還要說:關於你霸凌同學這件事情很好,表示你關心同學,或他罵三字經問候人家媽媽,關於你問候人家媽媽這件事情很好,表示你關心人家媽媽。
00:22:18,713 00:22:18,973 葉委員元之 我覺得這個太不切實際了吧!
00:22:23,223 00:22:30,887 鄭部長英耀 委員,有許多案例確實在教育現場的困境,你不能用一個案例去解釋所有的狀況……
00:22:32,046 00:22:32,506 葉委員元之 這個是你們的範例嘛!
00:22:33,528 00:22:33,667 鄭部長英耀 範例只是舉一個情景……
00:22:34,648 00:22:37,230 葉委員元之 你給大家範例,人家就會照做,人家也很怕被投訴啊!
00:22:37,450 00:22:44,453 鄭部長英耀 像委員剛剛提到直接罵三字經,甚至有許多的不當行為,我想它一定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00:22:45,292 00:22:52,677 葉委員元之 部長,因為這個範例是抽象的,當然它要涵攝很多實際狀況,但我講的也是罵同學的狀況嘛!
00:22:52,677 00:23:12,269 葉委員元之 所以你說把正向教育簡化成「形式」上正向,這其實是「形式」上正向,你反而忽略了教育的內涵,而且一開始的時候,還肯定不當行為背後的想像動機,這等於是有點主動幫做錯事的孩子找藉口。
00:23:13,479 00:23:21,006 葉委員元之 另外,我覺得一個重點是教育秩序的維護,你忽略被罵同學、被影響者的感受,其實你還是傷害了其他孩子的受教權。
00:23:22,809 00:23:45,345 葉委員元之 我們現在講的很多東西都是環環相扣的,我們現在所面臨到現在教育現場是非常複雜的,跟以前已經很不一樣了,造成教育現場的失序,是時候針對我們這幾年教改,很多學者專家所提出來他們認為很好的教育方式,我覺得是時候好好的檢討一下。
00:23:45,744 00:23:57,891 葉委員元之 正向教育沒有說一定不好,可是要檢討它的適用方式,或者是檢討它的執行方式,還有面對那一些加害者同學的受教權,是不是過度的保護?
00:23:59,546 00:24:08,434 葉委員元之 另外是老師的管教權,是不是不斷地限縮,導致於老師面對學生沒有工具,而造成現場的失序。
00:24:09,035 00:24:30,163 葉委員元之 我覺得這個是一個整體的問題,因為有很多,像校事會議,我之前都有跟部長討論過,今天就不浪費時間,但是我覺得這個是整體的問題,所以真心地希望部長,我們就面對問題,把教育現場的失序問題好好導正,因為我覺得現在的問題真的是還蠻嚴重的。
00:24:31,183 00:24:32,124 葉委員元之 請部長簡單回應一下。
00:24:33,323 00:24:33,825 鄭部長英耀 謝謝委員提醒。
00:24:34,045 00:24:51,496 鄭部長英耀 我想我們會與時俱進,不管是老師的專業管教權,或學生的許多行為規範,在國民教育裡面是非常重要,我也完全同意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來看怎麼樣與時俱進。
00:24:52,757 00:24:53,078 葉委員元之 儘快好不好?
00:24:53,618 00:24:55,721 葉委員元之 您什麼時候會給我們一個大概的方向?
00:24:56,302 00:25:15,956 鄭部長英耀 我想我們一方面會跟學者專家請教,也跟團體,包含學生,過去確實有以學生為主……學生的受教權不容挑戰,但是我們怎麼樣去保護真正學習的學生,或者有一些行為已經逾越規範的,我們怎麼樣把它導正?
00:25:16,355 00:25:28,980 鄭部長英耀 我想這一個部分確實是需要一些時間,我們來把它想得比較清楚點,並能夠歸納讓第一線上,特別是給老師們對於一些學生的建議。
00:25:28,980 00:25:43,332 鄭部長英耀 因為一樣地,學生今天因為有一位同學的干擾,讓他們沒有辦法安心學習,我想這些我們都一併把它納進來,研議看怎麼樣有一個更適當的與時俱進的方法。
00:25:43,852 00:25:44,013 葉委員元之 好,謝謝,希望部長儘快。
00:25:44,114 00:25:44,213 主席 好,謝謝,部長請回。
00:25:44,233 00:25:45,075 主席 我們先休息5分鐘,稍後有請葉元之委員代理召委,謝謝。
00:25:45,575 ≈ 00:25:46,717 主席 休息(11時31分)
00:25:47,017 ≈ 00:25:48,732 主席 繼續開會(11時37分)
00:25:49,032 ≈ 00:25:50,746 主席(葉委員元之代) 現在繼續開會。
00:25:51,046 ≈ 00:25:53,903 主席(葉委員元之代) 請陳秀寳委員進行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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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5-22-19
speakers ["羅廷瑋","羅智強","柯志恩","陳培瑜","葉元之","陳秀寳","郭昱晴","蔡春綢","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許忠信","吳沛憶","洪孟楷","張雅琳","傅崐萁","吳宗憲","徐欣瑩","林倩綺","葛如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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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6-07-13"]
gazette_id 1156102
agenda_lcidc_ids ["11561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靜儀、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許輔列席 就「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機制及致癌油事件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教育部 部長鄭英耀列席就「學生出缺勤管理及校園秩序維護政策亂象檢討與改善措施」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三、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 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四、審查(一) 國民黨黨團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德福等25人擬具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增訂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三)委員邱鎮軍等28人擬具「教育經費 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徐欣瑩等2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 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王鴻薇等18人 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 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 十二) 委員翁曉玲等18 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柯 志恩等21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 查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案;六、繼續審查(一)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 「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二)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三)委員魯明哲等 24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五)委員 洪孟楷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六)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案、(八)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學校午餐及 營養促進條例草案」案、(九)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案、(十)委員郭昱晴等 1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一)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 育法草案」案、(十二)委員柯志恩等21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三)委員 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案、(十五)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 案」案、(十六)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七)委員陳秀寳等20 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八)委員林宜瑾等33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九)委 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案、(二十)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 供餐法草案」案、( 二十一) 委員邱鎮軍等25 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 二十二) 委員羅廷瑋等20 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 二十四) 委員葛如鈞等17 人擬具 「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二十五) 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促進法草案」 案、( 二十六) 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 二十七)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 「學校飲食法草案」案、(二十八)委員陳菁徽等22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二十九) 委員許宇甄等23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三十)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 餐法草案」案、(三十一)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 (三 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 十三)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十 四 ) 委員林月琴等 29 人擬具「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游顥等 17 人擬具 「學校營養午餐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顏寬恒等18人擬具「校園飲食均 衡及健康促進法草案」案、( 三十七) 委員吳思瑤等17 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 案、(三十八)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十 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羅智強等 20人擬具「學校營養 飲食供餐法草案」案(第四、五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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