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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0,509 | 00:00:00,688 | 黃委員秀芳 | 謝謝主席。 |
| 00:00:01,849 | 00:00:54,698 | 黃委員秀芳 | 署長,今天所有委員都非常關心跟騷防制法的修正,其樣態真的非常多,跟騷防制法從上路到現在四年左右,高達88%大部分都是女性,但其實也有百分之十幾……樣態真的都非常多,在制度上,今天很多委員講到其實還有很多需要精進的地方,我想請教,在四年當中,警政署也好,或者是內政部,甚至今天的司法機關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再做得更好? |
| 00:00:55,338 | 00:01:22,446 | 黃委員秀芳 | 另外,剛剛很多委員也有特別提到,家暴的保護令平均差不多兩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核發,但跟騷的保護令可能要高達一個多月的時間,剛剛有特別提到這個時間可能可以再縮短,我想請教一下署長,針對這一部分,未來我們要怎麼去精進? |
| 00:01:22,446 | 00:01:24,970 | 黃委員秀芳 | 或者是你要怎麼再跟其他部會協調? |
| 00:01:26,262 | 00:02:23,690 | 張署長榮興 | 跟委員報告,第一時間是要能夠制止,90%在書面告誡之後,他就會停止跟騷,另外剛剛委員所提的是保護令的時間,司法院對於這樣的一個狀況,對於緊急的部分當然還是可以配合,現在大家對法院那邊的時間都希望能夠加快一點,對於如果是緊急的部分,因為跟騷法也是有入罪的,警方那邊也可以做一些刑案的相關偵查,不管是拘提或者是聲押都可以做,如果緊急的話,可以做這樣的處理,未來我們還會跟司法院來做協調聯繫,對於保護令的核發時間是不是能夠儘速加快。 |
| 00:02:25,371 | 00:02:43,592 | 黃委員秀芳 | 好,有時候在空窗期,就是被害人報案之後到核發保護令,在這中間,我們司法單位也好,或是警察局可以做什麼來彌補可能在制度上面的缺漏? |
| 00:02:44,611 | 00:03:21,352 | 張署長榮興 | 因為這個有一些時間性,我們大概會聯繫被跟蹤者的相關資料,透過警察機關的管道做這些聯繫,如果保護令……其實是這樣子,即書面告誡已經下去了,他又來跟,有來報案,那就是違反書面告誡,就會聲請保護令,在這段期間,我們會把被跟騷者的聯繫管道給在地的警察機關,讓他們可以隨時聯繫,做相關保護的事宜。 |
| 00:03:22,875 | 00:04:13,914 | 黃委員秀芳 | 我們看到6月份職棒啦啦隊的成員被跟騷傷害的狀況,其實有很多是狂粉,他可能就是喜歡這個歌星也好,或是啦啦隊的成員,他就非常喜歡,變成崇拜,然後可能就喜歡,進而有可能就變成一個傷害,有時候我們看到目前的這個狀況,不管是歌星也好,或者是任何一個人,只要可能被跟蹤或者是被騷擾,有時候心裡面會覺得不舒服,可是不舒服可能又還沒有達到很嚴重的程度,那像這樣子的話怎麼辦? |
| 00:04:13,914 | 00:04:55,266 | 張署長榮興 | 跟委員報告,如果被跟著,不管是影星、歌星或者是啦啦隊員的這個狀況,他如果被跟,心裡面有所謂與性或性別有關的狀況,有這樣反覆的狀況,心生畏怖來報案,我們就會朝跟騷法來做處理,因為剛才那個案例,警察不知道他的狀況,我們看到這個訊息之後,馬上就跟他聯繫,這個案子已經有做……不管是在傷害或者……也有做羈押,我的意思是鼓勵這一些被跟的人來報案。 |
| 00:04:55,467 | 00:04:57,668 | 黃委員秀芳 | 只要他覺得不舒服…… |
| 00:04:57,869 | 00:05:34,407 | 張署長榮興 | 不舒服,覺得這部分有反覆,我們會做……當然這部法最主要是針對女性,男性也有,但88%以上都是女性,女性這樣重複被跟,他心理的感覺是跟性或性別有關,他心裡又覺得有一點畏怖,又有反覆,就會觸犯、構成跟騷法的要件,我們知道跟的人的身分之後,即第一時間知道這件事後,就會核發書面告誡。 |
| 00:05:34,569 | 00:05:38,332 | 黃委員秀芳 | 好,通常都是在第一線,可能就是在派出所這樣子…… |
| 00:05:39,273 | 00:05:44,177 | 張署長榮興 | 任何警察單位都可以,在派出所、在分局的偵查隊都可以。 |
| 00:05:44,496 | 00:05:51,403 | 黃委員秀芳 | 所以剛剛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所有第一線警察同仁的教育訓練其實也非常重要。 |
| 00:05:51,403 ≈ | 00:05:52,403 | 張署長榮興 | 非常重要。 |
| 00:05:52,344 | 00:05:55,385 | 黃委員秀芳 | 對,有的警察可能會覺得這好像也沒有那麼嚴重,可是…… |
| 00:05:55,986 | 00:06:02,809 | 張署長榮興 | 不會,其實警察是依法來做執法,所有的法律都是要依法,要有它的構成要件。 |
| 00:06:03,569 | 00:06:05,451 | 黃委員秀芳 | 就是每個人的感受程度不一樣。 |
| 00:06:05,451 ≈ | 00:06:10,217 | 張署長榮興 | 這部分我們會教育訓練。 |
| 00:06:10,217 | 00:06:14,161 | 黃委員秀芳 | 第一線警察同仁的教育訓練其實是非常重要。是。 |
| 00:06:15,862 | 00:06:26,253 | 黃委員秀芳 | 接下來我想請教,剛剛很多委員有特別提到,我們在這四年當中,法院只有核發4件治療性的……有5件。 |
| 00:06:27,515 | 00:06:29,655 | 黃委員秀芳 | 目前是5件嘛?5件。 |
| 00:06:30,637 | 00:06:53,088 | 黃委員秀芳 | 5件治療性處遇保護令,目前只有1件完成這樣的治療性處遇保護令,所以我想請教,剛剛你們也特別提到,未來警政署或者是衛福部這邊在認定的方式上,是不是也要做跨部會的協調? |
| 00:06:54,168 | 00:07:20,943 | 張署長榮興 | 會,這部分剛剛委員有提了,就是牽涉到這一些性處遇的計畫,要去做鑑定,前期法官會叫他先做鑑定,鑑定的申請費用現在是申請人墊付,也就是被跟蹤者,我覺得這部分好像應該可以精進,應該可以再做修法,現在認定的狀況大概……因為件數少,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這樣子,如果這個鑑定費,衛福部那邊…… |
| 00:07:24,806 | 00:07:25,528 | 黃委員秀芳 | 這個費用應該不多。 |
| 00:07:26,407 | 00:07:33,915 | 張署長榮興 | 對,如果鑑定完,衛福部大概可以做補助,未來可能可以修法。 |
| 00:07:33,936 | 00:07:35,878 | 黃委員秀芳 | 那你們什麼時候……未來修法,你們就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
| 00:07:36,157 | 00:07:36,799 | 張署長榮興 | 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把它修進去。 |
| 00:07:41,142 | 00:07:45,483 | 黃委員秀芳 | 好,我們希望有時候跨部會要去做一個協調。 |
| 00:07:45,483 | 00:07:46,463 | 張署長榮興 | 是,這個確實要把它修進去,謝謝委員。 |
| 00:07:47,644 | 00:08:00,108 | 黃委員秀芳 | 好,我們希望透過今天這樣的詢答,各部會的協調工作應該要更完善,讓這部法能夠更完全,能夠真正的保護所有被害人。 |
| 00:08:00,588 | 00:08:00,588 | 張署長榮興 | 謝謝委員。 |
| 00:08:00,667 | 00:08:00,667 | 黃委員秀芳 | 好,謝謝。 |
| 00:08:00,967 | 00:08:01,247 | 主席 | 謝謝黃秀芳委員,謝謝。 |
| 00:08:01,747 ≈ | 00:08:05,462 | 主席 | 接下來我們請劉建國委員詢答。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66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5-15,26-1 |
| speakers | ["李柏毅","林月琴","王育敏","張智倫","王美惠","張宏陸","黃捷","廖先翔","王鴻薇","黃秀芳","劉建國","吳琪銘","徐欣瑩","蘇巧慧","高金素梅","許忠信","陳菁徽","張雅琳","王正旭","廖偉翔","林淑芬"]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6-07-06"] |
| gazette_id | 1155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558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育敏 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 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 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3 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廖 先翔等22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 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 宜瑾等18 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瑩等 19 人擬具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
| agenda_id | 1155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