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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琳 @ 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4,602 | 00:00:06,265 | 張委員雅琳 | 謝謝主席,我先請部長,謝謝。 |
| 00:00:06,265 | 00:00:10,187 | 主席 | 有請石部長。 |
| 00:00:10,407 | 00:00:11,188 | 石部長崇良 | 張委員好。 |
| 00:00:11,328 | 00:00:11,588 | 張委員雅琳 | 部長好。 |
| 00:00:12,230 | 00:00:17,453 | 張委員雅琳 | 主要針對兩個議題,一個就是電子煙,特別是在校園的部分我們要怎麼來處置? |
| 00:00:21,358 | 00:00:44,437 | 張委員雅琳 | 從我的簡報上面可以看到現在青少年的吸菸行為,這是今(2026)年最新公布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國中生使用電子煙大概是2.1%、高中職生大概是5.1%,所以我們大概可以推估的出來,國高中生使用的人數大概有4萬人。 |
| 00:00:45,078 | 00:01:03,539 | 張委員雅琳 | 可是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上路之後只有1個月主動繳回免罰的宣導跟緩衝期,可是電子煙體積很小、流動非常分散,要藏其實非常好藏,學生也未必敢在第一時間把它拿出來。 |
| 00:01:03,539 | 00:01:13,609 | 張委員雅琳 | 所以我想問一下,關於1個月緩衝期這件事情,因為我知道你們已經有準備了一些宣導措施,但是我想問的是教育部,依過去在學校宣傳的經驗,你們覺得現在衛福部提供的哪一個宣導措施可以在1個月內達成很好的宣導效果? |
| 00:01:13,609 ≈ | 00:01:14,609 | 張委員雅琳 | 先請教育部,抱歉,剛剛忘了講。 |
| 00:01:14,411 | 00:01:14,611 | 主席 | 有請教育部。 |
| 00:01:36,345 | 00:01:46,496 | 林專員委員如容 | 感謝委員垂詢,最主要的話,我們一直都有跟國教署保持密切聯繫,他們所提供的相關資訊我們都會轉給學校。 |
| 00:01:46,635 | 00:02:01,029 | 張委員雅琳 | 我剛剛的問題是,關於現在衛福部規劃的一些宣導方案,因為這個回收時間只有1個月,目前你們覺得這些宣導方案有辦法在1個月內做好徹底的宣傳嗎? |
| 00:02:01,029 | 00:02:17,094 | 張委員雅琳 | 因為最大的問題是,現在學生已經放暑假囉,過去你們在學校做宣導很多都是透過防毒宣導,可能是在開學的時候,或者是透過戲劇的方式,但現在學生都放暑假了,只有1個月,你們認為這1個月可以執行嗎? |
| 00:02:17,094 | 00:02:17,834 | 張委員雅琳 | 這個時間是適當的嗎? |
| 00:02:21,798 | 00:02:37,417 | 林專門委員如容 | 以現行來講,在暑假期間,除了返校的過程,或者是我們透過LINE群組來轉知教師跟家長以外,的確我們大概就必須要再透過其他的方式來處理。以上。 |
| 00:02:38,660 | 00:02:46,608 | 張委員雅琳 | 好,但是有個很大的問題是,1個月之後如果認定持有或持有其組合元件,就要罰3萬到10萬塊,這個在學校現場會不會造成很大的問題? |
| 00:02:46,608 | 00:02:52,575 | 張委員雅琳 | 因為學生可能根本來不及知道這件事情,我估算了一下,如果這個很快審查過,可能10月就上路了。 |
| 00:02:53,516 | 00:03:05,184 | 石部長崇良 | 跟委員說明,關於這個緩衝期的問題,我們現在是設定一個月,至於是不是要再酌予放寬,我們可以來研議。 |
| 00:03:05,184 | 00:03:21,088 | 石部長崇良 | 我們明天就會跟地方衛生局來討論如何去設回收點、回收桶的設計跟相關的宣導,我們會一併把學校的部分也納入考量。 |
| 00:03:21,328 | 00:03:48,006 | 張委員雅琳 | 我希望這個部分教育部要回應到現場執行上的問題,特別還有老師要如何宣導、學生要如何知道這些訊息,不然會變成雖然我們立意良善,希望可以快速地去掌握電子煙,回收回來,讓他們免罰,結果他們因為資訊的落差而造成可能被罰,甚至更糟糕的是,因為他錯過那個時間不敢繳回,他直接就把它流到黑市裡面去了,這反而是違背了我們一開始講的這個方向。 |
| 00:03:48,006 ≈ | 00:03:49,006 | 石部長崇良 | 好,我們會注意。 |
| 00:03:48,167 | 00:04:01,253 | 張委員雅琳 | 所以我現在在想,因為現在已經要跟教育部、還有地方縣市的衛生局來討論,是不是可以提供一個電子煙通報流程指引,或者是繳回的處理流程? |
| 00:04:01,413 | 00:04:04,654 | 張委員雅琳 | 這些都可以詳細地訂定下來,這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們? |
| 00:04:04,654 | 00:04:11,296 | 石部長崇良 | 我們跟衛生局討論完之後,會訂出一個比較一致性的公版回收流程。 |
| 00:04:11,908 | 00:04:15,089 | 張委員雅琳 |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供? |
| 00:04:15,509 | 00:04:16,171 | 張委員雅琳 | 給一個時程好了。 |
| 00:04:17,571 | 00:04:23,173 | 石部長崇良 | 應該是兩個禮拜內,因為我們明天就會開第一次會議,兩個禮拜內我們就會把它訂出來。 |
| 00:04:23,173 | 00:04:36,457 | 張委員雅琳 | 因為我想大家現在對於管制電子煙這件事情都有高度共識,大家也都認為這個造成毒駕、安全性等等問題,校園安全也是,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支持快速處理,但是一定要確實保障到大家的權益。好。 |
| 00:04:36,697 | 00:05:21,073 | 張委員雅琳 | 下一個問題,我想部長也非常清楚,就是藥師公會跟婦女團體、性別團體今天早上都開了一個記者會,關於事後避孕藥這件事情,顯然有一個非常大的問題在於,我們好像做了這個試辦計畫,說是只會追溯到藥商,可是在我們的藥事法裡面明明就寫了藥局,所以藥局他們擔心的是,如果你們今天要追蹤到藥局,他們可能就有申報的負擔,還有法律的風險,這就會嚴重的影響到一些地方,因為在偏鄉可能不一定有婦產科,這些偏鄉藥局、小型藥局原本願意提供協助,現在通通都無法,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解決,是不是可以詳細地說清楚? |
| 00:05:21,253 | 00:05:48,188 | 石部長崇良 | 好,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這個是預告而已,並不是有特定要去實施的日期,我們要上路之前一定會有相關的配套,包含有一些指定的藥局,讓它像日本一樣,可以有比較類似指示藥的管理方式,我們會在有完整配套之後才上路。 |
| 00:05:48,188 ≈ | 00:05:49,188 | 張委員雅琳 | 好,沒關係,了解。 |
| 00:05:49,108 | 00:05:50,289 | 張委員雅琳 | 我這邊具體要求好不好? |
| 00:05:51,790 | 00:06:12,746 | 張委員雅琳 | 現在就是一定要跟相關團體召開公聽會,不要只有以臺北看天下,還是要回到偏鄉可能發生的一些處境來制定相關新制的內容,才可以避免我們這些可能未成年受害的女性,或者是受暴婦女,當他真的要取得用藥的時候遭遇困難與阻礙,可以嗎? |
| 00:06:13,446 | 00:06:22,408 | 石部長崇良 | 我們一定會在保障民眾健康跟權益的基礎上來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 |
| 00:06:23,148 | 00:06:42,255 | 張委員雅琳 | 我最後特別做個提醒就好了,一句話,一個提醒,就是今天的新聞說你們要管制網路非法販售流產藥以及流向不明的問題,我認為有更好的做法,這個一定要考量到,用藥安全我們支持,避免濫用這個我們也都支持,但是女性的權益跟隱私還是要照顧到,謝謝。 |
| 00:06:44,119 | 00:06:44,119 | 石部長崇良 | 會,謝謝委員的提醒。 |
| 00:06:44,119 | 00:06:45,766 | 主席 | 謝謝張雅琳委員發言。 |
| 00:06:46,266 ≈ | 00:06:51,123 | 主席 | 陳超明委員、陳超明委員,陳超明委員不在。 |
| 00:06:51,423 ≈ | 00:06:54,280 | 主席 | 接著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4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5-26-17 |
| speakers | ["林月琴","王正旭","王育敏","林倩綺","陳菁徽","邱慧洳","邱鎮軍","林淑芬","黃秀芳","涂權吉","盧縣一","劉建國","蘇清泉","許忠信","張雅琳","傅崐萁","陳冠廷","廖偉翔","楊曜","陳瑩","游顥"] |
| page_start | 161 |
| meetingDate | ["2026-07-02"] |
| gazette_id | 1155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557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黃健豪等 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 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智強等 17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陳秀寳等 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月琴等22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呂 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菸害 防制法第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陳超明等3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王義川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三、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陳菁徽 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
| agenda_id | 11557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