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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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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756 00:00:12,663 吳委員思瑤 謝謝主席,請部長。
00:00:13,463 00:00:13,483 主席 請部長。
00:00:13,483 ≈ 00:00:20,398 李部長洋 委員,您好。
00:00:20,398 00:00:24,862 吳委員思瑤 部長,大家都辛苦了,今天跨部會來了很多次長列席。
00:00:26,404 00:00:54,210 吳委員思瑤 我開宗明義的說,每項運動都同等重要,如果為單一項目立法,而且是憲法位階的基本法,它不只有失公平,還會造成資源的排擠,甚至可能造成和其他法規的競合,所以我認為支持電競發展和立電競基本法是兩件事,我們要理性面對。
00:00:56,351 00:00:59,713 吳委員思瑤 預算反映政策,沒有預算萬萬不能。
00:01:01,355 00:01:17,944 吳委員思瑤 下禮拜要過端午節了,吳思瑤划龍舟20年,每年要過端午節時,我真的都感受很深,因為一年已經過了一半,但是可能到中秋節時,我們的總預算都還沒有審。
00:01:17,944 00:01:25,747 吳委員思瑤 總預算到現在延宕285天,已經一年過半了,該交的作業還是要交。
00:01:27,328 00:01:39,733 吳委員思瑤 剛剛在野黨的委員說,因為有一些新興計畫另外用其他方式補強先行動支,就合理化立法院可以不審預算嗎?
00:01:39,733 00:01:40,654 吳委員思瑤 這個邏輯我完全不能接受。
00:01:41,595 00:02:01,443 吳委員思瑤 我們來看看,同樣是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兩位召委,伍麗華委員所排的教育部預算,教育部的預算很龐大,在5月18日審完了;中研院的預算在5月21日審完了;核安會的預算在5月25日也審查完畢。
00:02:05,484 00:02:27,404 吳委員思瑤 一樣都是教育委員會,我們都在趕進度、補進度,該交的作業就是要寫,可是我非常遺憾,文化部、國科會、運動部和故宮的預算都還沒有進入實質的審查,如果預算不審,影響是全面性的。
00:02:28,704 00:02:37,448 吳委員思瑤 剛剛也有在野黨委員說,因為可以先行動支部分的預算,所以運動部的預算慢慢來沒有關係。
00:02:37,448 00:02:53,756 吳委員思瑤 這是我整理出來的資料,部長,因為預算還沒有審,即便扣除可動支的新興預算可以急用,但是最終被卡的預算還有30.21億元,這個數字正確吧?
00:02:54,558 00:02:55,858 吳委員思瑤 這是我向你們索取的資料。正確。
00:02:57,520 00:03:23,260 吳委員思瑤 所以還有30.21億元的運動部預算,包括優化全民運動賽會環境7.55億元,包括專項訓練場地及簡易運動場館設施的興建、整建4.07億元等等,包括電競在內的新興、極限等全民運動相關活動1.15億元。
00:03:25,822 00:03:37,407 吳委員思瑤 我真的要講一句比較重的話,如果預算不審,就算我們立了電競基本法、立了棒球基本法、立了網球基本法,立100部基本法都沒有用啦!
00:03:38,648 00:03:39,967 吳委員思瑤 因為你們沒有錢做事嘛!
00:03:40,848 00:03:42,628 吳委員思瑤 部長,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00:03:42,628 00:03:44,089 吳委員思瑤 預算是不是眼前最重要的事?
00:03:45,973 00:03:49,717 李部長洋 當然,首先我們還是要尊重議程,召委排……
00:03:49,917 00:03:53,040 吳委員思瑤 但是站在你的立場,你最急的是不是趕快審預算?
00:03:54,621 00:04:00,648 李部長洋 站在運動部的角度,當然希望能夠審完預算,讓所有同仁知道我們如何動支。
00:04:00,868 00:04:02,450 吳委員思瑤 這樣我們的政策才可以落地嘛!
00:04:03,331 00:04:03,871 吳委員思瑤 對不對?對。
00:04:03,871 00:04:13,256 吳委員思瑤 如果預算再不審,30.21億元就不能動用,全民運動也好,競技運動也罷,全部都遭殃。
00:04:14,437 00:04:22,163 吳委員思瑤 但是早上開公聽會,下午排審電競基本法,我好希望今天下午排審的就是運動部的預算。
00:04:25,492 00:04:36,463 吳委員思瑤 我們要把問題、意識釐清,支持電競發展和立基本法是兩件事,這也是今天早上公聽會多數人的意見。
00:04:36,463 00:04:43,992 吳委員思瑤 電競界的代表,不管是產業界或運動界,大家都認為國家要跨部會支持電競發展,沒有人反對!
00:04:43,992 00:04:52,901 吳委員思瑤 但是回到法制面,基本法是憲法位階,是不是要用一個基本法來支持電競?
00:04:52,901 00:04:58,565 吳委員思瑤 法界的意見就是不應當,認為它會造成排擠、會造成法律的競合。
00:04:59,407 00:05:05,471 吳委員思瑤 即便是支持電競產業發展的這些好朋友們,他們也在問:基本法要立嗎?
00:05:05,871 00:05:12,378 吳委員思瑤 只要政策能夠做好,對於基本法,他們並不堅持,這是我今天早上聽到的意見。
00:05:12,378 00:05:13,217 吳委員思瑤 部長,您是不是也這樣解讀?
00:05:15,079 00:05:29,595 李部長洋 上午在公聽會,就如同委員講的,對於支持電競發展,不管是委員還是各位委員在早上公聽會的發言,其實對立基本法這個部分,我想是沒……
00:05:29,714 00:05:30,535 吳委員思瑤 是沒有共識的。對。
00:05:31,075 00:05:41,997 吳委員思瑤 甚至大家認為不需要立基本法,只要整合跨部會的業務,用一個辦法或是跨部會的計畫,其實就是眼前的當務之急。
00:05:43,257 00:05:44,538 吳委員思瑤 基本法是什麼?
00:05:44,538 00:06:07,247 吳委員思瑤 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再說一次,基本法這個高位階是用於訂定基本國策,展現憲政具體化的高度,它是整合政策工具、延伸政策的廣度,而且謀求一個政策的永續性,它要回應的是憲法基本國策之不足。
00:06:08,749 00:06:33,243 吳委員思瑤 臺灣到現在有十三部基本法,文化部次長也在這裡,之前我們拚了命完成文化基本法,是希望文化主流化可以在各部會導入,我們上會期完成了AI基本法,是希望各部會都有AI的思維,但是電競需要跨部會的整合,不代表就要用基本法這個方向。
00:06:34,782 00:06:36,823 吳委員思瑤 時間到了,我快速的講。
00:06:38,605 00:06:44,107 吳委員思瑤 我們跨部會支持電競發展是政策的現在進行式,2017年修正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把電競視為一個高度重視的運動項目。
00:06:44,246 00:06:45,068 吳委員思瑤 2018年電競也納入全大運,2021年電競納入全運會,這都彰顯運動部對於電競發展的支持。
00:06:45,328 00:06:45,628 吳委員思瑤 中央、地方都在努力啊!
00:07:08,288 00:07:11,111 吳委員思瑤 為了電競人才的培育,還成立電競基地。
00:07:11,351 00:07:29,471 吳委員思瑤 不管是教育部給校園端的補助,或是地方政府新北市也成立了一個電競基地,但是使用率還要提升,這代表中央、地方政府都在努力推動電競,所以不應當為立而立基本法。
00:07:30,173 00:07:46,043 吳委員思瑤 我們在運產條例的授權下,產業輔導的獎助辦法正在做,獎勵及租稅優惠也在做,我們對於從業人員的支持、對運動員的職涯發展都回應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裡頭。
00:07:47,104 00:07:55,130 吳委員思瑤 其實細看運產條例第四條就可以發現,我們對於電子競技類是高度upgrade、高度promote。
00:07:55,769 00:08:22,367 吳委員思瑤 看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它沒有針對單一運動項目載明,它載明的是運動的服務、運動的旅遊、運動表演、運動保健、運動場館的營運、運動用品的製造、營售等等,其實電子競技已經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被高度highlight。
00:08:23,046 00:08:34,135 吳委員思瑤 所以再一次回到我的初衷,我們支持電競發展,但是我們推行政策不要用錯誤的方式,因為這樣可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或可能會產生法律競合的問題。
00:08:36,516 00:08:53,509 吳委員思瑤 對於電競基本法如果我們今天快速的、倉促的逐條通過,我想棒球界、羽球界等各界人士,還有我剛剛特別點到的文化部,例如舞蹈界也要來、建築界也要來,可能視覺藝術界也要來,對不對?
00:08:54,171 00:08:57,473 吳委員思瑤 甚至表演藝術界也要來,人人都要基本法。
00:08:58,293 00:09:05,779 吳委員思瑤 我希望我們支持電競,但是不要用錯誤的方式,造成行政部門難以執行的窒礙之處,我們繼續論述我們的觀點,謝謝。
00:09:05,779 00:09:05,799 李部長洋 謝謝委員。
00:09:06,299 ≈ 00:09:08,585 主席 謝謝委員,謝謝部長。
00:09:08,885 ≈ 00:09:16,885 主席 非常感謝吳委員的詢答,委員的建議,我們都會吸收,大家一起來探討。
00:09:17,185 ≈ 00:09:20,328 主席 下一位請葉元之委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