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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694 |
00:00:18,102 |
翁委員曉玲 |
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廖副署長以及教育部跟數發部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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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8,904 |
00:00:21,345 |
主席 |
請鄭銘謙部長、廖副署長以及教育部跟數發部列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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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7,519 |
00:00:52,346 |
翁委員曉玲 |
今天本席之所以安排有關於毒駕防制的專報,主要是因為近期發生非常多毒駕肇事的案件,所以國人感到非常害怕,不曉得會不會哪一天可能又被毒駕的人肇事所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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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3,888 |
00:01:05,849 |
翁委員曉玲 |
事實上依據法務部自己的統計,2025年各級毒品的施用人數差不多4.6萬人,施用二級毒品有2.9萬人,這是最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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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6,569 |
00:01:56,822 |
翁委員曉玲 |
我剛剛也看了警政署今天的報告,事實上,我們的警察同仁非常非常努力,在過去這些年裡面,基本上查獲毒駕的幾乎都是因為臨檢,有98%的案件都是因為臨檢,我們看到113年刑法移送的件數是2,619件,到了114年,隔一年就暴增三倍,高達8,659件,而今年1到5月則又已經累積到6,730件了,看起來在今年結束之前,勢必一定會破一萬件左右,可見毒駕的問題非常非常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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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7,783 |
00:02:05,749 |
翁委員曉玲 |
其實這件事情從114年的時候就已經可以看出端倪,因為那時候就已經比前一年暴增了三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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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6,390 |
00:02:41,825 |
翁委員曉玲 |
本席感到好奇的是,我們的毒品審議委員會研議對於到底要不要把依托咪酯的毒品等級從三級、二級提高為一級的這件事情拖這麼久,等於整整拖了一年半的時間,都沒有積極去討論到底依托咪酯要不要被列為毒品管制的範圍,請問部長這一年半你們都在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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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2,984 |
00:02:52,994 |
鄭部長銘謙 |
跟委員報告,其實從113年我們就發覺有些毒駕是用依托咪酯,這是沒有管制的,當時這不是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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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3,595 |
00:03:04,565 |
鄭部長銘謙 |
所以我們速度很快,在113年8月5號就公告將其列管為第三級,結果在兩個多月後,就再改列為第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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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4,946 |
00:03:10,078 |
翁委員曉玲 |
那為什麼從第二級到第一級,距離一年多的時間都沒有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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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11,098 |
00:03:15,301 |
翁委員曉玲 |
這一年就是去年那一年,是不是因為大罷免的關係,所以大家都不關心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氾濫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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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15,601 |
00:03:37,732 |
翁委員曉玲 |
你說依托咪酯從113年8月那時候先把它列為三級,然後很快的三個月之後就把它提高為二級,那為什麼沒有在去年就把它提高為一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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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8,072 |
00:03:42,375 |
翁委員曉玲 |
而是一直拖,拖到現在6月17號才要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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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42,835 |
00:03:58,505 |
翁委員曉玲 |
按照法務部的報告,你們的毒品審議委員會是定期召開,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的時候還可以開臨時會議,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為什沒有積極地去召開臨時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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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58,505 |
00:04:09,055 |
翁委員曉玲 |
如果去年就已經發現這個問題很嚴重了,其實可以提早因應作業,而不是一直拖到6月17號才要召開毒品審議會議。 |
|
00:04:11,594 |
00:04:35,990 |
鄭部長銘謙 |
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對毒品的分級是滾動式的檢討,它的確是急速的增加,就是因為我們把它列為毒品,而且警方有專案的查緝,所以查獲的案件才會急速增加,也就是因為它列入毒品的管制,這些我們才會就專案的…… |
|
00:04:36,089 |
00:04:37,430 |
翁委員曉玲 |
是,本席知道也同意法務部在113年的時候,當時有積極處理,但是本席這邊是要譴責,為什麼法務部在後來的這一段時間這麼消極、沒有積極去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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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7,571 |
00:05:02,530 |
翁委員曉玲 |
如果不是因為最近又發生了這麼多起的毒駕肇事案件,會不會法務部到現在都還拖拖拉拉,還沒有想到要把這個毒品升高為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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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2,530 |
00:05:29,607 |
翁委員曉玲 |
所以本席是希望部長這邊,你們以後如果要召開毒品審議會議時,我非常同意您剛剛說的一定要滾動式去檢討,而且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依托咪酯酸的問題,但是還有很多其他也是屬於麻醉性的藥品,未來可不可能又會跟其他的毒品結合,對於這部分真的是必須要加速處理。 |
|
00:05:30,526 |
00:05:51,677 |
翁委員曉玲 |
當然在6月17日毒品審議委員會要開會,沒有問題的話,應該是會將依托咪酯提高為一級毒品,本席希望你們以後遇到類似這樣的狀況,一定要積極處理,不要延宕處理。 |
|
00:05:52,638 |
00:06:13,326 |
翁委員曉玲 |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對於現在國內查獲沒有列管先驅原料或是新興濫用的物質,如果是具有產業用途,無法列入毒品品項的時候,毒審會會做成一個附帶決議,報請行政院以專案方式來指定主管機關處理並控制它的流向。 |
|
00:06:14,147 |
00:06:42,099 |
翁委員曉玲 |
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看到報告,海巡署已經建請法務部要將依托咪酯酸列入毒品先驅原料管制,從源頭澈底去截斷毒品供應鏈,因為依托咪酯是屬於醫療用的短效靜脈麻醉劑,我這邊可能順便請教衛福部,請問依托咪酯到底有沒有符合所謂具有產業用途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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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42,619 |
00:06:52,542 |
翁委員曉玲 |
如果它是屬於具有產業用途的先驅原料,它的管理是由衛福部來主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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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542 |
00:07:06,786 |
王副署長德原 |
跟委員報告,目前合法的依托咪酯藥品是我們核准的靜脈麻醉用藥,它是一個注射劑,目前衛福部只有核准一張製劑的輸入許可證,也沒有核准任何的原料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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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7,388 |
00:07:11,769 |
王副署長德原 |
依托咪酯這個成分只有醫療用途,並沒有工業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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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2,069 |
00:07:15,091 |
翁委員曉玲 |
所以你們有沒有監管它整個源頭進來的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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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5,450 |
00:07:15,871 |
王副署長德原 |
報告委員,有。 |
|
00:07:16,052 |
00:07:25,538 |
王副署長德原 |
關於依托咪酯的製劑跟原料部分,因為目前也列為管制藥品,所以它們是全程被我們監管,使用單位也會做相關的紀錄留存,我們會定期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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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6,299 |
00:07:33,104 |
王副署長德原 |
至於它是不是作為先驅原料,這要看最後毒審會的決議,如果列為先驅原料的話,是經濟部在管理,以上。 |
|
00:07:34,806 |
00:07:38,269 |
翁委員曉玲 |
就這個部分來說,又不是屬於衛福部主管,所以是屬於經濟部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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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8,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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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9,428 |
王副署長德原 |
是,衛福部沒有管先驅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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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9,428 |
00:07:44,010 |
翁委員曉玲 |
假設它是屬於先驅原料的話,請問經濟部現在會有作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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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4,010 |
00:07:47,292 |
翁委員曉玲 |
不好意思,今天我們有邀請經濟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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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7,292 |
00:07:49,953 |
翁委員曉玲 |
沒有,好,沒關係,這個可能之後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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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0,334 |
00:07:57,157 |
翁委員曉玲 |
我想衛福部應該也會知道,如果它是屬於先驅原料的話,部長,不知道對此可以回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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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7,157 |
00:08:00,358 |
翁委員曉玲 |
就是會將依托咪酯列為先驅原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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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05,545 |
00:08:16,338 |
鄭部長銘謙 |
跟召委報告,因為依托咪酯酸是依托咪酯的先驅原料,我們同日在6月17日也會送給毒審會來審議,要把它列入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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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6,946 |
00:08:19,026 |
翁委員曉玲 |
好,希望能夠加強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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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9,207 |
00:08:20,687 |
鄭部長銘謙 |
我們希望把它列入毒品。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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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1,088 |
00:08:39,838 |
翁委員曉玲 |
接下來本席要進一步詢問,因為行政院也宣示要積極地修法,啟動毒品與毒駕相關的修法,法務部就負責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交通部負責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衛福部則負責菸害防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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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0,579 |
00:08:59,365 |
翁委員曉玲 |
事實上行政院政委林明昕有說,希望這個月就可以把相關的修法送到立法院,不過本席真的對於這句話會打個大大的問號,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現在行政院壓了多少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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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1,726 |
00:09:03,706 |
翁委員曉玲 |
尚待執行、審查中的有多少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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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4,246 |
00:09:05,986 |
鄭部長銘謙 |
我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
|
00:09:06,147 |
00:09:23,736 |
翁委員曉玲 |
好,我告訴你,現在有154案是壓在行政院,該審沒有審,我們立法院已經積極地通過好幾個案子,當時也要求行政院要提出對案,遲遲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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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4,657 |
00:09:42,690 |
翁委員曉玲 |
包含我們上禮拜講的有關於特留分的修法,我們給了法務部多少的時間,都沒有提出對案,結果我們那天在開政黨協商的時候,也要求法務部,如果你們都已經研議、準備法案要預告了,要先提出來到委員會,讓我們委員們知道啊! |
|
00:09:42,750 |
00:09:44,510 |
翁委員曉玲 |
我還記得次長說:我們過幾天才會預告,結果當天下午就預告了,我不知道現在純粹是要跟立法院作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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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44,510 |
00:09:44,611 |
翁委員曉玲 |
還是想要搶功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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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414 |
00:10:15,924 |
翁委員曉玲 |
本來特留分的法案、法條,在上個禮拜五基本上就可以三讀了,就是因為可能莊瑞雄委員要等待法務部的案子,所以又把特留分三讀通過的時間壓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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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17,845 |
00:10:39,714 |
翁委員曉玲 |
我要講的是,其實我一點都不相信行政院會在這個月將相關的修法送到立法院,如果會的話,那就代表行政院林明昕選擇性修法,多少重要的法案,除了剛剛我們講的特留分,小額貪污免刑的修法,也是法務部支持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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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39,894 |
00:10:40,696 |
翁委員曉玲 |
你們有提出法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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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41,395 |
00:10:43,957 |
翁委員曉玲 |
也是壓在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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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45,118 |
00:10:52,144 |
翁委員曉玲 |
公務人員待遇調整的修法也是一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早就提出了,全部都壓在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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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54,447 |
00:11:12,141 |
翁委員曉玲 |
我知道這件事情當然跟部長無關,我想你也很無奈,因為法務部、司法院等等這些機關有非常多的法案現在全部都壓在行政院,我現在看到行政院有154案沒有提出來,我會一個一個去檢討,到底它是壓了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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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13,262 |
00:11:25,168 |
翁委員曉玲 |
這次我一定會在預算上面反映我對於行政院的不滿,同時,我也要看接下來是不是這個月就會將相關的法案全部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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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27,710 |
00:11:49,756 |
翁委員曉玲 |
接下來要請教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跟教育部的就是,剛剛也在內政部的報告裡面有看到,目前全國唾液的毒品快篩劑在115年大概有四萬五千多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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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0,437 |
00:11:51,298 |
廖副署長訓誠 |
4萬5,000劑。 |
|
00:11:51,298 |
00:12:00,424 |
翁委員曉玲 |
因為你們之後要發到各個不同的派出所,平均每一間派出所大概一年只能分到30劑,其實是不夠的。 |
|
00:12:01,924 |
00:12:20,210 |
翁委員曉玲 |
同樣的,還有教育部也是,教育部說先採購5,000劑,然後再分配給各個縣市,但是我們現在全國有上千個或有沒有接近一萬個高、中、小學,有5萬7,000個班級,這5,000劑是要怎麼去分配? |
|
00:12:21,012 |
00:12:25,812 |
翁委員曉玲 |
就算是之後準備要採購2.8萬劑左右,那麼要怎麼去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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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5,953 |
00:12:30,234 |
翁委員曉玲 |
所以我想請教警政署副署長還有教育部,你們要怎麼樣去分配這些資源? |
|
00:12:32,196 |
00:12:45,720 |
廖副署長訓誠 |
跟委員報告一下,目前我們今年已經增加到4萬5,000劑,還會再滾動式的修正,視地方執行的狀況,可能會再擴充、增購,這個都會做滾動式的修正。 |
|
00:12:47,961 |
00:12:50,082 |
翁委員曉玲 |
我現在要講的就是你們根本不夠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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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50,082 |
00:12:58,927 |
翁委員曉玲 |
你們有沒有預估要有多少快篩劑的存量,才會足夠去做現在的快篩檢驗? |
|
00:13:02,548 |
00:13:16,934 |
廖副署長訓誠 |
到目前為止,我們覺得是4萬5,000劑,當然還要視後續的執行狀況,因為去年是一萬多劑,今年已經擴增到4萬5,000劑了,目前來講是足夠的,足夠讓第一線的同仁執行,如果不夠的話,隨時會滾動式修正來擴增、增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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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1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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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1,058 |
翁委員曉玲 |
好,請教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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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1,058 |
00:13:40,719 |
蔡司長宜靜 |
跟召委報告,教育部這邊是先採購5,000劑來協助,優先分配下去給縣市來執行,後續會納入共同供應契約,以我們過往尿液篩檢的量來看,大概是兩萬劑,所以大概也有跟內政部警政署合作,未來就是納入共同供應契約的量由縣市來進行採購,以上。 |
|
00:13:42,381 |
00:13:45,483 |
翁委員曉玲 |
我想採購的部分應該要加速地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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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46,003 |
00:14:31,608 |
翁委員曉玲 |
另外,也要再請教教育部的就是,剛剛張雅琳委員也已經問過了,接下來是執行面的問題,如果學校老師有發現某個同學精神恍惚、身體顫抖等等,懷疑他是不是吸食喪屍煙彈,可是學生拒絕配合進行快篩檢驗,家長也不願意簽知情同意書,事實上,我覺得學校跟老師是很無奈的,但是如果不做的話,可能又會被學校檢討,或是教育部也會檢討,所以教育部有沒有想到可以建立一個全國性通報機制,如果這些學生或家長不願意配合的,總要有一個管理機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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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32,427 |
00:14:37,190 |
翁委員曉玲 |
看看是由警政署或哪一個單位來負責出面做這樣的檢查? |
|
00:14:38,279 |
00:14:46,108 |
蔡司長宜靜 |
跟委員報告,過去如果有拒絕篩檢,以前尿液篩檢的部分會會同相關單位、警政單位來做協助,只是我們剛剛特別補充還是希望先進行溝通,若真的是不配合,經我們相關的說明之後,也會會同相關單位一起協助。 |
|
00:14:58,401 |
00:15:04,584 |
翁委員曉玲 |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很多青少年學生或許會覺得自己被標籤化,所以在事後輔導或是在選定哪些學生必須要做唾液篩檢的時候,可能也要特別注意這個問題。 |
|
00:15:04,604 |
00:15:44,444 |
翁委員曉玲 |
最後,我要請教數發部與衛福部,其實剛剛聽了很多委員在講,現在網路媒體平臺上面的確非常容易買到電子煙,衛福部與數發部之前也說電子煙的製造、販賣本來就是不允許的,但是明明就是在平臺上面,我們可以看到這麼多商店、這麼多店家都在賣,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處罰過臺灣這幾個大的平臺,包含Google、Meta集團底下的Facebook、IG等等這些平臺,有處罰過嗎? |
|
00:15:53,138 |
00:15:54,660 |
魏副署長璽倫 |
有,我們有處罰過。 |
|
00:15:54,660 |
00:15:55,480 |
翁委員曉玲 |
有處罰過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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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58,002 |
00:16:01,223 |
魏副署長璽倫 |
網際網路的部分嗎?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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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01,223 |
00:16:09,326 |
魏副署長璽倫 |
網際網路的部分,監測到的是三萬兩千多件,真正處罰則因為有些還在行政訴訟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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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10,267 |
00:16:15,869 |
翁委員曉玲 |
這麼多年了,沒有因為他們違反菸害防制法而被處罰嗎? |
|
00:16:15,869 |
00:16:16,710 |
魏副署長璽倫 |
有,有真正處罰過。 |
|
00:16:16,911 |
00:16:17,671 |
翁委員曉玲 |
真的處罰過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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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19,795 |
00:16:22,457 |
翁委員曉玲 |
有處罰過Google、有處罰過Meta嗎? |
|
00:16:22,457 |
00:16:26,539 |
翁委員曉玲 |
有處罰過Facebook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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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26,539 |
00:16:27,220 |
翁委員曉玲 |
請問數發部知道這個數字嗎? |
|
00:16:27,220 ≈
|
00:16:28,220 |
施組長偉仁 |
報告委員,這個要用作用法,這是屬於國健署菸害防制法的部分。好。 |
|
00:16:28,220 ≈
|
00:16:29,220 |
翁委員曉玲 |
請國健署說明。 |
|
00:16:27,220 |
00:16:31,503 |
魏副署長璽倫 |
電子煙的部分191件,違法的加熱菸有30件。 |
|
00:16:31,664 |
00:16:33,405 |
翁委員曉玲 |
是處罰哪一個平臺? |
|
00:16:43,671 |
00:16:48,595 |
魏副署長璽倫 |
網際網路包括Facebook、Google,然後還有像電商平臺。 |
|
00:16:49,236 |
00:17:06,188 |
翁委員曉玲 |
本席希望衛福部提供給我數據,到目前為止,譬如說近十年或近五年,近十年好了,你們處罰了多少件網際網路平臺,然後案件數及累積的罰鍰,本席需要知道這個數字。好。 |
|
00:17:06,529 |
00:17:15,115 |
翁委員曉玲 |
因為我認為衛福部或數發部基本上是碰到美國的平臺集團就不敢出手了嗎? |
|
00:17:15,115 |
00:17:24,582 |
翁委員曉玲 |
明明就知道現在在網路上面販售情形很嚴重,除了處罰國內自己的店家之外,平臺也有很大的責任,對不對? |
|
00:17:26,063 |
00:17:41,036 |
翁委員曉玲 |
在上面你們只是查緝、查獲,剛才還說你會告知這些平臺他們要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他就已經不是善良管理人了,他是故意放縱,甚至去包庇、包容這些販賣毒品的店家。 |
|
00:17:41,036 ≈
|
00:17:42,869 |
魏副署長璽倫 |
相關數字再提供給委員。 |
|
00:17:42,869 |
00:17:52,457 |
翁委員曉玲 |
我希望國健署還有數發部要積極,要勇於任事,該罰就要罰,不要因為他是美國的業者,所以我們就不敢處罰好嗎?好。 |
|
00:17:53,617 |
00:17:56,418 |
翁委員曉玲 |
麻煩本席要的報告請你們1個月之內提供。好。 |
|
00:17:56,739 |
00:17:56,819 |
翁委員曉玲 |
好,謝謝。 |
|
00:17:56,819 |
00:17:57,259 |
主席 |
謝謝翁曉玲召委,謝謝鄭部長還有各位列席官員。謝謝。 |
|
00:17:57,759 ≈
|
00:18:00,902 |
主席(翁委員曉玲) |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