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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慧洳 @ 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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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0,099 00:00:14,782 邱委員慧洳 主席、各位政府部門的官員,大家好。
00:00:16,161 00:00:19,082 邱委員慧洳 有請衛福部長石部長、食藥署署長、防檢署署長,謝謝。
00:00:19,082 ≈ 00:00:20,082 主席 請石崇良部長、姜至剛署長、杜麗華署長。
00:00:19,082 00:00:19,243 石部長崇良 邱委員早。
00:00:19,463 00:00:19,463 邱委員慧洳 部長早。
00:00:29,546 00:00:36,414 邱委員慧洳 部長還有兩位署長,我今天是想跟三位請教關於犬貓非經濟動物用藥的問題。
00:00:36,674 00:00:38,957 邱委員慧洳 我們先從這張PPT開始看起,我要細說從頭,從2012年開始細說。
00:00:46,844 00:01:30,158 邱委員慧洳 2012年因為發生獸醫有使用偽藥的情形,當然我們主管機關也很盡責有加強取締,取締之後的結果,當然一些藥商他就不敢把藥物賣給這些獸醫院、獸醫師,導致出來的問題就是獸醫師、獸醫院要取藥變成困難重重,這是2012的事情,而困難重重的這個問題,當然獸醫界都一直不斷地在反映,所以在2015年的時候就去修動保法第四條,我想這些條文大家應該都非常熟悉,就是提到如果動物藥物不足的時候,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後,可以使用這些人用的藥物。
00:01:32,059 00:01:47,426 邱委員慧洳 現在問題出現了,這是2015年的修法,修法揭櫫的原則就是獸醫、院可以使用人用的藥物,這是修法的原則,但是可使用跟可取得是不是畫上等號呢?
00:01:47,605 00:01:54,730 邱委員慧洳 我想不是畫上等號的,所以才會導致從2015年一直到現在都有一些紛擾出現。
00:01:55,430 00:01:58,592 邱委員慧洳 獸醫可以使用這些人用的藥物,那可不可以取得?
00:02:00,053 00:02:14,663 邱委員慧洳 當時我講的時空背景,請問部長,當時的時空背景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可不可以取得、購買人用的藥物?
00:02:15,483 00:02:25,630 石部長崇良 我想在它的使用管理上,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三項有另外的授權辦法,透過這個辦法制定之後來取得。
00:02:26,109 00:02:37,459 邱委員慧洳 對,但這是2015的修法,可是你說的子法是2024才問世、才公告,當然施行日期就是未來的7月1號,只是目前看起來戛然而止。
00:02:38,640 00:02:53,030 邱委員慧洳 我們回到2015年的時空環境,獸醫他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是他的取得似乎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就是他沒有辦法直接跟藥商購買、直接跟藥商取得。
00:02:54,631 00:03:20,608 邱委員慧洳 我現在有一個問題,這邊先暫停一下,因為您剛剛好像有回答王育敏委員,就是關於現在面對這些紛擾,採取的制度就是公告制,公告制就是那701種品項全都不用再經過登錄就可以變成動保藥物,所以現在是不是701項都可以讓獸醫院跟獸醫師來直接跟藥商取得?
00:03:23,266 00:03:50,119 石部長崇良 這個應該這麼講,您是法律專家,應該也很清楚,藥事法第一條就已經明定,本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從其他法律規定,所以動物在用藥的部分,它是用在動物保護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所以由它的規定,如何管理就是在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裡面去處理,那自然就可以供應。
00:03:50,119 ≈ 00:03:51,440 邱委員慧洳 我了解。
00:03:51,440 00:04:03,444 邱委員慧洳 我的問題就是,2015的時空背景,獸醫他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是卻沒有辦法取得跟購買,因為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
00:04:03,785 00:04:15,509 石部長崇良 對,所以才會在動物保護法裡面去做這樣的規定,從第四條第二項讓他得以使用,至於說怎麼樣管理,在第三項授權去訂出來。
00:04:15,668 00:04:21,832 邱委員慧洳 對,現在第三項已經戛然而止了嘛,目前已經戛然而止,現在我們的現行機制……
00:04:21,951 00:04:23,951 石部長崇良 我們會儘快協助農業部再訂出來。
00:04:24,191 00:04:35,996 邱委員慧洳 我了解,但我現在的問題就是說,現在你們口頭上承諾的方式就是把701個品項全都透過公告制,然後讓獸醫院、獸醫師可以直接跟藥商購買。
00:04:37,335 00:04:52,529 邱委員慧洳 剛剛王育敏委員請教你們,這個機制很好,因為可以解決目前紛亂的情境,但是這個機制的法源依據,您剛剛好像回答王育敏委員說,法源依據就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現在是2026,我比較有疑問的是,2026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依據,為什麼2015就不行?
00:04:52,569 00:05:09,673 邱委員慧洳 我的疑問是,到底以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作為你們現在大開方便之門,是不是一個足夠的法源?
00:05:09,832 00:05:10,053 邱委員慧洳 我的問題是這樣。
00:05:12,464 00:05:17,145 石部長崇良 這個法源在第四條第二項跟第三項,這兩個要搭配起來,不是只看第二項。
00:05:17,145 00:05:23,568 邱委員慧洳 是、是、是,當然,問題是第三項你們有公告,實施日期在7月1號,已經戛然而止。
00:05:23,568 ≈ 00:05:24,568 石部長崇良 對,要趕快強化。
00:05:23,727 00:05:31,230 邱委員慧洳 所以它等於是沒有……它的子法等於是還來不及生效就胎死腹中了。
00:05:31,490 00:05:34,190 石部長崇良 就是有法源,要趕快去把它訂好。
00:05:36,371 00:05:53,911 邱委員慧洳 我的疑問是,一條法源好像是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在2015年,它不是取得藥物的法源,但是在2026年的今天就是取得藥物的法源,我的問題是這樣,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差異?
00:05:57,408 00:06:13,375 邱委員慧洳 是因為無法可用,然後就勉強去把動保法……因為動保法已經存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在2015年就已經存在了,怎麼那時候不能夠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法源,現在就可以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法源?
00:06:13,936 00:06:20,318 石部長崇良 從2015年到現在,這個期間還是一樣繼續在供應,沒有問題。
00:06:20,618 00:06:25,601 邱委員慧洳 是在供應,但是它把它區分為兩種藥物,如果是動保藥物的話就可以直接購買,只有144的……
00:06:25,661 00:06:33,686 石部長崇良 原本在第三項規定,授權辦法在今年7月1號才會實施,在這個之前是OK的。
00:06:34,486 00:06:36,947 邱委員慧洳 在這個之前是可以直接跟……
00:06:37,269 00:06:40,069 石部長崇良 用第四條第二項去處理。是嗎?
00:06:40,069 00:06:40,990 邱委員慧洳 你確定嗎?
00:06:40,990 00:06:42,592 邱委員慧洳 部長,你確定是這樣嗎?
00:06:42,592 00:06:43,732 石部長崇良 當然這個法的主管機關是農業部。
00:06:43,852 00:06:44,552 邱委員慧洳 是這樣嗎?
00:06:44,552 00:07:00,338 邱委員慧洳 因為藥事法第五十條就是限制獸醫師可以去取得藥物,藥事法第五十條就是限制獸醫師跟獸醫院可以直接去跟廠商購買藥物,那也……
00:07:01,178 00:07:30,099 姜署長至剛 這邊跟委員稍微做一點點補充,討論過程當中,在108年,針對剛才提到的辦法實施之前,我們就正式發函給藥業的公協會,藥商仍可供應人用藥品於動物診療機構,這個是在108年5月21號的時候,針對這個議題我們已經這樣做了,所以到目前,這個辦法雖然說在研議,或者未來的走向,對藥商供應的部分,目前都是沒有問題的。
00:07:30,339 00:07:31,040 邱委員慧洳 那你講的那些東西要透過登錄制嗎?
00:07:31,040 00:07:32,842 邱委員慧洳 你說108年之後,你公告的701項是要透過登錄制才能夠變成動保藥物,才能夠直接跟藥商來取得嗎?
00:07:49,013 00:07:53,516 杜署長麗華 報告委員,我們這樣講,當時108年的時候,食藥署有行文給藥商跟藥局,在供應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後來擬具了一個法,這個法規它有一個轉介,就是說人用藥要成為動保用藥才可以,對不對?對。
00:07:53,615 00:07:55,477 杜署長麗華 所以這段時間,它在作業的時間還是一樣,供應無虞,它還是可以繼續運作。
00:08:13,812 00:08:14,993 杜署長麗華 假設這個辦法現在緩辦、暫緩辦,也是一樣,就是108年的那個還是繼續適用。
00:08:15,153 00:08:15,832 邱委員慧洳 不是,我想請教一件事……
00:08:16,013 00:08:17,473 杜署長麗華 如果現在我們註銷以後變成一個新的辦法,我想我們會重新檢視,現有的法規裡面假設不夠明確、周全,我們就讓它明確化。
00:08:33,563 00:08:36,405 邱委員慧洳 我想請教一件事,因為越聽越會亂。
00:08:36,405 00:08:59,842 邱委員慧洳 就是在今天之前,因為我今天聽到一個最新的規定,就是說那701樣也沒有所謂的登錄制,只要我們主管機關這邊一聲令下,公告701項,它全都不用經過登錄,藥商就可以直接去買,這是今天以後的答案嘛,那今天以前的機制不就是人用的藥物有701項,你要透過登錄才能夠變成動保藥物,藥商才能夠直接……獸醫師才能夠去……
00:09:00,163 00:09:03,765 石部長崇良 我想委員有一些誤解,有一些對這個法規的誤解。
00:09:04,265 00:09:51,398 石部長崇良 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它授權主管機關公告,公告之後的藥品品項,獸醫師就可以取得使用,所以這個是在第四條第二項;至於第四條第三項授權的辦法,才再把第二項主管機關所公告的可使用於動物、非經濟動物的人用藥品分成保護用藥,它是要採取登錄制跟其他,然後供應的時候才有不一樣,但是在這個辦法沒有實施之前,就按照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來執行,所以只要主管機關公告的人用藥品,藥商就直接可以供應、可以取得。
00:09:52,180 00:09:53,720 邱委員慧洳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修法?
00:09:53,901 00:09:58,285 邱委員慧洳 如果按照第四條第二項,遊戲規則……你也根本不用訂子法出來了。
00:09:58,644 00:10:01,687 石部長崇良 要修的是第三項,因為有需要相關的管理規定。
00:10:01,828 00:10:07,391 邱委員慧洳 可是我覺得部長你的法律概念可能不清楚,如果按照你的邏輯,第三項的……如果第二項就可以公告,就可以使用……
00:10:07,552 00:10:21,002 石部長崇良 我當然不會是動保法的主管機關,但是這個辦法在會銜實施的時候我們都非常清楚,那麼這個授權的法規是在第四條的第三項。
00:10:21,002 ≈ 00:10:22,002 邱委員慧洳 不是,因為你現在已經出現法學上的邏輯矛盾了,部長。
00:10:21,002 00:10:25,825 石部長崇良 我想您這邊可能需要再進一步來跟我們討論、了解。
00:10:26,704 00:10:34,611 邱委員慧洳 不是,因為你的邏輯很明顯的矛盾,你覺得按照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公告,全部的藥品都可以使用也可以取得。
00:10:34,710 00:10:47,517 石部長崇良 不是公告所有的藥品,就是經過主管機關討論之後,對於動物用藥所不足的才去公告人用藥品得供非經濟動物使用。
00:10:47,517 00:10:52,658 邱委員慧洳 對,非經濟動物……好,講到這邊,那就可以直接使用,獸醫師就可以直接去購買嗎?
00:10:52,658 00:10:55,279 石部長崇良 就是可以使用,不能購買的話怎麼使用?
00:10:57,200 00:10:58,821 石部長崇良 這個法律的邏輯是很清楚的。
00:10:58,841 00:11:00,621 邱委員慧洳 因為受限於藥事法第五十條……
00:11:00,621 00:11:01,540 石部長崇良 沒有、沒有、沒有……
00:11:01,760 00:11:03,482 邱委員慧洳 受限於藥事法第五十條,造成這些藥獸醫師沒有辦法去購買。
00:11:03,482 00:11:09,523 石部長崇良 藥事法的第一條就明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00:11:09,943 00:11:15,765 邱委員慧洳 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列出來的藥物,只要公告出來就可以取得……
00:11:15,765 ≈ 00:11:16,765 石部長崇良 它就是其他法律規定,它就符合藥事法第一條的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00:11:16,605 00:11:18,605 邱委員慧洳 如果都可以取得,現行法都有了,為什麼還要去修法?
00:11:18,605 ≈ 00:11:19,605 石部長崇良 所以這完全沒有問題,在使用上完全合理……
00:11:18,845 00:11:18,986 邱委員慧洳 第四條第三項……
00:11:19,326 00:11:20,226 石部長崇良 藥商也可以供應,藥局也可以供應,沒有問題。
00:11:20,226 00:11:21,548 邱委員慧洳 部長,你的第四條第三項還要去補充第二項,然後用第四條第三項去凌駕第二項,因為第三項是授權訂定法規命令。
00:11:30,913 00:11:33,253 石部長崇良 不是補充第二項,它是授權法規對於這些人用藥品使用在動物時,需要有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00:11:33,553 00:11:35,835 邱委員慧洳 部長,你這樣我真的沒有辦法跟你好好討論,我真的是完全地……我只是針對法源……
00:11:35,835 ≈ 00:11:36,835 石部長崇良 我一直努力地在跟您說明,我一直努力地讓您了解目前整個法規的架構。
00:11:36,095 00:11:49,421 邱委員慧洳 但你的邏輯本身就矛盾了,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讓獸醫師取得人體藥物的用藥權之外,還可以讓他取得購買權的話……
00:11:49,421 00:11:50,362 石部長崇良 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就已經明定獸醫師可以使用,可以使用當然就可以取得,不然如何使用?
00:12:04,167 00:12:08,051 邱委員慧洳 如果可以使用又可以取得,為什麼過去十幾年有這個紛擾?
00:12:08,051 00:12:11,312 邱委員慧洳 你給我答案,大家就是因為取得不易才產生這個紛擾。
00:12:11,312 00:12:18,677 石部長崇良 紛擾的產生是因為7月1號要實施的新辦法造成一些使用及取得上的不便,所以才來調整,並不是取得範圍的問題……
00:12:18,677 00:12:19,477 邱委員慧洳 為什麼7月1號這種法規命令的規定反而會牴觸第二項的規定?
00:12:19,477 ≈ 00:12:20,477 石部長崇良 在今日之前的取得都沒有問題,您有很大的誤解。
00:12:19,497 00:12:19,697 邱委員慧洳 這不符合啊!
00:12:19,737 00:12:39,489 邱委員慧洳 沒有誤解,因為第三項創造了新的遊戲規則,問題是第三項牴觸了第二項的法律,這完全不符合法律的體例,這完全不符合!
00:12:39,848 00:12:40,730 邱委員慧洳 你用子法來凌駕第二項……
00:12:40,730 00:12:41,410 石部長崇良 沒有,所有的法規都是經過一定的程序產生……
00:12:42,170 00:12:42,329 邱委員慧洳 一定的程序,但這就是法學的ABC啊!
00:12:42,871 00:12:43,151 邱委員慧洳 第三項是子法……
00:12:43,151 ≈ 00:12:44,151 石部長崇良 如果在使用上跟實務上有執行上的困難,可以隨時調整,這沒有問題……
00:12:43,411 00:12:45,211 邱委員慧洳 子法牴觸法律規定,你為什麼需要去弄這樣的子法出來?
00:12:45,211 00:13:02,319 石部長崇良 沒有牴觸、沒有牴觸,第二項只是在公告得以使用在動物身上的人用藥品。
00:13:03,198 00:13:21,223 邱委員慧洳 我請教防檢署署長,在今天以前,獸醫師有人用藥物的使用權,但是他有沒有所有人用藥物的取得權?
00:13:21,223 00:13:23,825 杜署長麗華 其實在目前的過渡時間,他使用都沒有問題。
00:13:25,262 00:13:26,663 邱委員慧洳 使用沒有問題,取得啊!
00:13:27,624 00:13:28,063 邱委員慧洳 那些藥師……
00:13:28,063 ≈ 00:13:29,063 石部長崇良 取得沒有問題。
00:13:28,605 00:13:35,510 杜署長麗華 取得也沒有問題,目前在用的,取得也沒有問題,以目前當下在辦法沒有公布前,在……
00:13:36,010 00:13:37,913 邱委員慧洳 取得沒有問題的法源依據是哪一條?
00:13:37,913 00:13:39,134 石部長崇良 取得沒有問題是根據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
00:13:47,549 00:13:50,851 邱委員慧洳 如果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使用,為什麼你還要再訂定一個子法來凌駕母法?
00:13:50,851 ≈ 00:13:51,851 石部長崇良 在今日之前都沒有問題……
00:13:51,191 00:13:51,812 邱委員慧洳 為什麼還要再修法,我不懂、我不懂,我完全不懂。
00:13:51,953 00:13:54,575 石部長崇良 今天會產生爭議的是第三項的授權辦法一旦實施之後,造成部分取得有問題,在沒有實施之前是沒有問題的。
00:13:54,575 ≈ 00:13:55,575 邱委員慧洳 不是,你們現在不是已經戛然而止了嗎?
00:13:55,575 ≈ 00:13:56,575 邱委員慧洳 7月1號的子法不是已經胎死腹中了?
00:13:55,736 00:13:57,016 石部長崇良 如果按照委員的解釋的話,會造成很多寵物用藥的問題。
00:13:57,016 ≈ 00:14:03,401 邱委員慧洳 如果按照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使用,為什麼還要修法?
00:14:03,401 ≈ 00:14:09,786 邱委員慧洳 根本就完全不用修法了啊!
00:14:09,786 ≈ 00:14:16,171 邱委員慧洳 根本就完全不用修法!
00:14:16,171 00:14:16,693 石部長崇良 你完全誤解,您的認知有問題啦!
00:14:16,892 00:14:19,857 邱委員慧洳 我覺得沒有誤解,我不接受這樣的指控,我完全不接受這樣的指控。
00:14:19,857 ≈ 00:14:20,857 石部長崇良 第四條第三項的授權法規因為還沒有實施,所以目前取得上完全沒有問題。
00:14:20,298 00:14:38,796 邱委員慧洳 全國人民在看直播,我問一個問題,如果第四項第二項就可以作為獸醫師取得藥的法源依據,為什麼你還要去修第三項?
00:14:38,796 ≈ 00:14:40,457 石部長崇良 第三項的授權法規一旦實施,因為它將供應區為藥局供應跟藥商供應……
00:14:40,457 00:14:42,719 邱委員慧洳 而且現在根本就不用修法了啊!
00:14:43,078 00:14:45,801 邱委員慧洳 剛剛王育敏委員就有說第四條第二項既然可以使用,你就不用修法啦,不是這樣嗎?
00:14:45,801 00:14:46,940 邱委員慧洳 我完全不理解,我完全不能夠理解!
00:14:46,940 ≈ 00:14:47,940 石部長崇良 在目前沒有實施之前,取得沒有問題,但是因為我們要強化未來的管理規定,所以需要依照授權法規訂定使用管理規定。
00:14:46,960 00:15:05,380 邱委員慧洳 部長,我想請問一件事,法規命令牴觸法律,請問一下是誰會無效?
00:15:05,519 00:15:08,161 石部長崇良 我想依您的法律背景,應該很清楚知道答案。
00:15:09,382 00:15:10,424 邱委員慧洳 但你不知道答案啊!
00:15:10,584 00:15:11,845 邱委員慧洳 我要跟你循循善誘啊……
00:15:11,845 ≈ 00:15:12,845 石部長崇良 我知道答案。
00:15:12,545 00:15:13,605 邱委員慧洳 應該是法規命令無效吧!
00:15:13,605 ≈ 00:15:15,147 石部長崇良 當然,很清楚啊。
00:15:15,147 00:15:18,108 邱委員慧洳 第三項已經牴觸第二項了,第一,你為什麼要制定?
00:15:18,688 00:15:20,009 石部長崇良 沒有牴觸。
00:15:20,290 00:15:22,971 邱委員慧洳 哪裡沒有牴觸,你的子法就是讓大家……
00:15:22,971 ≈ 00:15:23,971 石部長崇良 哪裡牴觸了?
00:15:23,392 00:15:24,414 石部長崇良 請委員指教哪裡牴觸了?
00:15:25,233 00:15:29,598 邱委員慧洳 你的第二項,你一直說第二項是法源,第二項可以讓701項的藥品不只讓獸醫師使用,還可以讓他購買,第二項解釋出來是這樣的結果,可是你制定出來的子法卻是701項要區分為兩個部分,一個叫人用的藥物,一個叫做動保藥物,動保藥物才可以讓獸醫師去使用,完全是牴觸了第二項的規定啊!
00:15:29,618 00:15:30,078 石部長崇良 那是一個使用管理辦法。
00:15:54,778 00:15:59,042 邱委員慧洳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去制定一個牴觸母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00:15:59,042 ≈ 00:16:00,042 石部長崇良 沒有牴觸,請問哪裡牴觸了?
00:15:59,742 00:16:03,746 邱委員慧洳 而且第四條第二項如果可以使用的話,為什麼你們現在要修法?
00:16:04,125 00:16:08,289 邱委員慧洳 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使用,為什麼過去12年一直到今年完全都是紛擾的局面……
00:16:08,289 ≈ 00:16:09,289 石部長崇良 剛剛已經提到,現在這個辦法如果實施下去可能會造成在取得上的困難,並沒有牴觸授權的法規。
00:16:08,950 00:16:10,270 邱委員慧洳 我覺得部長你可能要去聽聽看獸醫師跟獸醫院的心聲,他們過去12年到現在,用藥就是非常模糊不清。
00:16:21,680 00:16:29,109 石部長崇良 我聽得很清楚,所以才會去支持農業部先把這個辦法暫停,不要實施,然後重新再調整。
00:16:29,990 00:16:32,773 邱委員慧洳 好,如果第四條第二項是法源,為什麼你還要修?
00:16:33,535 00:16:36,618 邱委員慧洳 我就問嘛,第四條第二項既然是法源,為什麼還要……
00:16:37,239 00:16:40,884 石部長崇良 沒有要修法,我們講的是辦法,你講的是修法,這是兩回事啊!
00:16:41,164 00:16:42,644 邱委員慧洳 不是,是……
00:16:42,644 ≈ 00:16:43,644 石部長崇良 我們是要一個辦法,辦法又還沒有公告……
00:16:43,005 00:16:49,249 邱委員慧洳 王育敏委員剛才問你說如果公告出來的都可以直接讓藥商去購買……
00:16:49,249 ≈ 00:16:50,249 石部長崇良 這個辦法還沒有正式實施啊!
00:16:49,249 00:16:56,473 邱委員慧洳 所以你現在的意思就是只要set子法嘛,母法不用修了嘛,你的意思是這樣,因為母法已經有法源了嘛。
00:16:56,852 00:17:00,976 石部長崇良 母法不用修,動保法不用修啊,為什麼要修動保法?
00:17:02,092 00:17:13,582 邱委員慧洳 因為動保法第二項只賦予獸醫師可使用人用藥物,並沒有授予獸醫師可以直接跟藥商買藥物。
00:17:14,904 00:17:17,065 石部長崇良 請問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取得,怎麼使用?
00:17:17,766 00:17:20,006 邱委員慧洳 過去12年就是有這樣的紛擾啊!
00:17:20,226 00:17:20,526 石部長崇良 沒有問題啊,一直到今天啊。
00:17:20,647 00:17:28,868 邱委員慧洳 也是因為有這樣的紛擾,所以最近才有這樣的新聞啊,這些飼主、獸醫師才會出來抗議,如果都沒有紛擾,請問你為什麼要修法?
00:17:30,328 00:17:30,408 邱委員慧洳 請問你為什麼要修法?
00:17:30,408 00:17:31,749 石部長崇良 我沒有要修法,我沒有要修法啊!
00:17:32,368 00:17:34,430 邱委員慧洳 你沒有要修法,好,我問你……
00:17:35,549 00:17:40,790 石部長崇良 我們現在談的是辦法,動保法是法律,我們現在談的是動保法還是授權辦法?
00:17:41,010 00:17:44,933 邱委員慧洳 好,我問你,你的子法要怎麼修?
00:17:46,072 00:17:50,275 石部長崇良 我們現在就是按照授權辦法,現在還沒有實施嘛,所以我剛剛已經提到那個不實施了……
00:17:50,275 ≈ 00:17:51,275 邱委員慧洳 因為已經戛然而止了嘛!
00:17:51,275 ≈ 00:17:52,275 邱委員慧洳 紛爭太多了嘛!
00:17:50,414 00:17:51,095 石部長崇良 所以我們現在要重新調整……
00:17:51,115 00:17:51,515 邱委員慧洳 調整的結果是什麼?
00:17:51,515 ≈ 00:17:52,515 石部長崇良 這個辦法裡面還包含了人用藥品歸類的問題,還有申請時要檢附的相關程序、文件……
00:17:51,515 00:17:52,635 邱委員慧洳 調整的結果是獸醫師都可以直接跟藥商買藥物嗎?
00:17:52,635 00:17:53,875 石部長崇良 相關的一些使用規定要重新檢討啦。不是。
00:17:54,016 00:17:55,457 邱委員慧洳 部長,好,現在你的子法已經戛然而止了,現在子法的方向是什麼?
00:18:15,244 00:18:18,989 石部長崇良 這個授權辦法的訂定當然是主管機關跟我們來會銜訂定,所以相關細節的部分,我們之後都會再進行法規預告,都會重新進行法規預告的程序。
00:18:19,209 00:18:20,730 邱委員慧洳 我問你,在子法裡頭,你會不會規定所有公告的藥物,獸醫都可以直接購買?
00:18:30,721 00:18:31,683 邱委員慧洳 子法會不會修成……
00:18:31,943 00:18:39,707 石部長崇良 我們還會再找獸醫師還有相關的stakeholder來討論,然後這個法規也必須經過預告的程序。
00:18:40,528 00:18:48,933 邱委員慧洳 我只能說,部長,你真的非常不食人間煙火,你不知道從過去2012年一直到今天2026年,飼主跟獸醫師對於沒有辦法直接取得藥物的困擾……
00:18:48,933 ≈ 00:18:50,374 石部長崇良 我只知道在今日之前所有獸醫師取得這些寵物的用藥沒有問題。
00:18:50,374 ≈ 00:18:51,815 邱委員慧洳 大家都覺得沒有法源、業務範圍模糊,今天你竟然告訴我們第四條第二項就是法源,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就是法源,為什麼……
00:18:51,815 00:18:54,417 石部長崇良 委員,我們最大的差異是,我認為在今日之前,這些獸醫師取得藥品沒有問題,但是您認為有問題。
00:19:08,967 00:19:10,269 邱委員慧洳 他取得藥品怎麼會沒有問題?
00:19:10,269 00:19:10,608 邱委員慧洳 現在的機制不就是……
00:19:10,628 00:19:11,869 石部長崇良 沒有問題,現在這個沒有問題,現在完全可以合法去取得。
00:19:12,009 00:19:12,910 邱委員慧洳 請問一下,為什麼過去12年有這些紛擾?
00:19:12,910 00:19:13,210 石部長崇良 沒有紛擾,過去12年沒有紛擾……
00:19:13,210 ≈ 00:19:14,210 邱委員慧洳 如果只有你認為大家沒有問題,大家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00:19:13,329 00:19:14,230 石部長崇良 紛擾會產生是7月1號如果實施的話,才會有紛擾,目前不會有紛擾。
00:19:14,411 00:19:28,538 邱委員慧洳 你們的子法為什麼會戛然而止?
00:19:28,657 00:19:29,078 邱委員慧洳 你回答我,為什麼你們不修子法了?
00:19:29,259 00:19:29,499 石部長崇良 因為我們認為7月1號實施會有紛擾,現在沒有紛擾……
00:19:30,158 00:19:30,279 邱委員慧洳 什麼紛擾?
00:19:30,398 00:19:31,878 邱委員慧洳 你告訴我什麼紛擾,你就告訴我什麼紛擾,7月1號實施的子法會有什麼紛擾?
00:19:31,999 00:19:55,415 石部長崇良 因為現在沒有強制規定分成兩類,一種是由藥商直接供應,一種是由藥局供應,目前沒有這樣分,都可以,7月1號的辦法實施之後就分流,一種只能藥商供應,一種只能藥局供應,這個在實施上確實會造成紛擾,所以我們才要做調整。
00:19:55,875 00:19:56,417 邱委員慧洳 請問一下防檢署,是這樣嗎?
00:19:56,576 00:19:57,016 邱委員慧洳 告訴我們答案。
00:20:05,907 00:20:09,167 杜署長麗華 這是問題的其一,部長講的也是其中的一項……
00:20:09,167 00:20:10,168 邱委員慧洳 一項怎麼樣?
00:20:10,948 00:20:20,134 杜署長麗華 像現在在這個辦法裡面有關人的用藥,人的用藥要經過登錄以後才能轉為動保用藥,所以這個會……
00:20:20,134 00:20:23,197 邱委員慧洳 我不跟你討論7月1號的,我跟你討論現行的。
00:20:24,096 00:20:24,397 石部長崇良 現行的沒有問題。
00:20:24,397 ≈ 00:20:26,918 杜署長麗華 現行的沒有問題,現行的都是這樣來執行。
00:20:26,918 00:20:32,322 邱委員慧洳 請問一下藥商的部分,獸醫師要如何取得?有,在……
00:20:32,582 00:20:33,463 邱委員慧洳 就是藥商的這701種藥,現行規定是都可以跟藥商買嗎?
00:20:33,463 00:20:35,305 杜署長麗華 報告委員,目前暫行是藥商直接可以供應給獸醫院,目前執行是這樣的。
00:20:35,865 00:20:36,585 邱委員慧洳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要修第四條第二項?
00:20:51,769 00:20:52,289 杜署長麗華 沒有、沒有、沒有,不是,因為第四條第三項……
00:20:52,970 00:20:57,572 邱委員慧洳 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已經是法源了……第四條第二項已經是法源了。
00:20:57,632 00:20:57,653 石部長崇良 沒有要修法啊!
00:20:57,834 00:21:33,515 杜署長麗華 沒有、沒有,現在是這個管理辦法裡面,當時的架構上是說人藥歸人藥,動保用藥需要動保用藥的機制去管它,所以你要人用到登錄為動保用藥才可以使用,但也因為時空背景改變跟實際上真的會限制到目前他們做治療上使用的便利性和即時性,所以才會做大幅度的修正,往更完善的方向來走。
00:21:34,655 00:21:44,242 邱委員慧洳 我覺得我們的官員跟民間獸醫師、飼主的認知完全不一樣,完全是兩個平行時空,如果今天不是取得藥物有困難的話,為什麼會有這麼沉痛的發聲?
00:21:44,262 00:21:55,668 邱委員慧洳 為什麼他們在4月10日的公聽會讓你們招架不住,然後讓整個子法的實施戛然而止?不是。
00:21:56,868 00:22:24,737 杜署長麗華 報告委員,針對這一個辦法來搜集大家的意見,確實覺得有窒礙難行,有些結還是要打開,所以才會慎重重視這個議題,要重新來制定一個法規命令的辦法,依照一些相關不管是動物保護法或其他的,能夠讓我們現在的制度可以……
00:22:24,737 ≈ 00:22:25,737 邱委員慧洳 好,謝謝。
00:22:24,737 00:22:33,061 邱委員慧洳 請食藥署署長,有關藥事法第五十條,可以供應藥品的,請你唸一下好嗎?
00:22:33,061 00:22:34,141 邱委員慧洳 第二款有哪些地方?
00:22:35,742 00:22:37,701 邱委員慧洳 好,我幫你唸,「醫院、診所及機關、團體、學校之醫療機構或檢驗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購買」,請問這裡有提到獸醫院嗎?
00:22:45,345 00:23:18,388 姜署長至剛 跟委員報告,您剛才提到的項次上面都有寫好,對於人用藥品要供到動物醫院裡面,在108年5月21日FDA藥字第1089014612號函知藥業公協會,於防檢署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前,現在就是正式實施前,藥商仍可供應人用藥品予動物機構,惟應遵循相關的事項。
00:23:18,388 00:23:33,841 姜署長至剛 表示說沒有實施之前其實都是可以供的,所以這一點就是,因為預告本來好像是在7月1日,所以就會有一些改變,這個改變在7月1日還沒到之前其實都還沒發生,都可以供應。
00:23:34,581 00:23:37,862 邱委員慧洳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藥事法要不要修?
00:23:38,243 00:23:42,546 邱委員慧洳 因為你那個只是行政函釋,你的行政函釋會不會有牴觸藥事法之虞?
00:23:42,786 00:23:44,186 邱委員慧洳 你的行政函釋是不是要修?
00:23:45,367 00:23:54,289 姜署長至剛 我想剛才部長也特別提到了,藥事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其實在動保法裡面有相關規定的時候,它就可以按照那部分得到一些供藥,我們會去制定辦法出來。好。
00:23:54,948 00:23:59,911 邱委員慧洳 我現在請問一下,我們的衛福部推給農業部去修法嘛!
00:24:00,450 00:24:03,512 邱委員慧洳 請問動保法裡頭,可不可以來一條叫做「不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
00:24:05,092 00:24:06,332 邱委員慧洳 可不可以來一條這樣的?
00:24:06,332 00:24:10,635 邱委員慧洳 因為完全就是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
00:24:13,719 00:24:23,867 姜署長至剛 動保法第四條的第二項裡面,當動物用藥不足之時,其實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不足的時候可以用人藥過去協助。
00:24:24,226 00:24:24,766 邱委員慧洳 就是不足啊!
00:24:24,967 00:24:25,187 邱委員慧洳 現況就是不足啊!
00:24:25,187 ≈ 00:24:26,187 姜署長至剛 對,所以法源已經有了。
00:24:25,447 00:24:25,947 邱委員慧洳 所以是可以用人藥啊!
00:24:28,430 00:24:29,970 姜署長至剛 所以法源已經有了。對啊!
00:24:30,051 00:24:30,992 邱委員慧洳 法源已經有了,可以用人藥……
00:24:30,992 ≈ 00:24:31,992 姜署長至剛 對,所以有了……
00:24:31,611 00:24:34,073 邱委員慧洳 就是取得會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啊!
00:24:34,073 ≈ 00:24:35,073 石部長崇良 沒有啦!
00:24:34,953 00:24:35,734 邱委員慧洳 所以第五十條也要連帶修法。
00:24:36,654 00:24:38,875 邱委員慧洳 你剛剛講的函釋,其實你們已經認同嘛!
00:24:39,177 00:24:45,940 邱委員慧洳 只是法規沒有相對應的被印上來,如果衛福部這邊不想動你們寶貴的藥事法,可不可以來動一下動保法?
00:24:46,200 00:24:56,667 邱委員慧洳 可是動保法要寫一句話叫做「不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你要這樣做,法源才清楚,你不能夠用牴觸藥事法的函釋在行事,好嗎?
00:24:57,788 00:24:58,888 石部長崇良 我們覺得法源非常清楚了。
00:25:00,029 00:25:01,671 邱委員慧洳 如果法源清楚,為什麼要第四條第二……
00:25:01,831 00:25:05,313 石部長崇良 現在沒有問題,所以現在沒有要修動保法嘛!
00:25:05,313 ≈ 00:25:06,313 邱委員慧洳 如果法源……
00:25:05,614 00:25:06,615 石部長崇良 現在要修訂的是還沒有實施的這個辦法。好。
00:25:06,654 00:25:08,937 邱委員慧洳 我現在請問一個問題,第四條第二項如果可以解讀成他有跟藥商買藥的權限,如果可以解讀的話,這個前提你們認同嘛!
00:25:09,316 00:25:26,750 邱委員慧洳 為什麼你們7月1日制定的辦法卻是兩套標準,而其中有一套去牴觸母法的規定?
00:25:27,111 00:25:28,431 邱委員慧洳 你們承不承認你們的子法有問題?
00:25:28,431 00:25:31,233 石部長崇良 沒有,它只是管理上把它分流。
00:25:31,354 00:25:31,553 邱委員慧洳 沒有啊!
00:25:31,934 00:25:32,494 邱委員慧洳 就不能買啦!
00:25:32,494 ≈ 00:25:33,494 石部長崇良 我們現在還沒有實施之前……
00:25:32,755 00:25:34,776 邱委員慧洳 只有被劃為動保藥物才能夠去跟藥商買。
00:25:34,776 ≈ 00:25:35,776 石部長崇良 我們就先停止,然後再重新去檢討……
00:25:34,796 00:25:35,457 邱委員慧洳 以你們的解釋,701項現在全都可以買……
00:25:35,457 ≈ 00:25:42,141 石部長崇良 回到第四條第二項的法源就可以同意嘛!
00:25:42,141 00:25:48,285 邱委員慧洳 你們的子法把701項區分為兩種,只有144項才可以跟藥商買……
00:25:48,285 ≈ 00:25:49,285 石部長崇良 目前的授權法律,取得都沒有問題……
00:25:48,404 00:25:49,085 邱委員慧洳 我現在就不懂啊!
00:25:49,546 00:25:50,065 邱委員慧洳 你的子法為什麼……
00:25:50,065 ≈ 00:25:51,065 石部長崇良 不是像您所認知的這樣。
00:25:50,385 00:25:55,448 邱委員慧洳 你們怎麼頭腦不清楚,去制定了一個牴觸現行就可以701項完全購買的法規。
00:25:55,668 00:26:03,459 石部長崇良 沒有牴觸、沒有牴觸,完全沒有牴觸。好。
00:26:04,259 00:26:13,844 邱委員慧洳 另外一個問題,我不想跟你逞口舌之爭,反正這是直播的,大家有眼睛、有耳朵,看得一清二楚,聽得非常地清晰,我不想爭執。
00:26:13,963 00:26:19,566 邱委員慧洳 我想問一件事,給動物用的用藥可不可以負面表列?
00:26:20,680 00:26:25,040 邱委員慧洳 因為目前的701項算是正面表列,可不可以負面表列?
00:26:25,680 00:26:31,022 石部長崇良 我想法規上您最清楚,在第四條第二項的寫法是正向表列。
00:26:31,042 00:26:37,323 邱委員慧洳 我那麼清楚,還被你花了20分鐘的時間不斷地打臉,這是你口中清楚的我嗎?
00:26:37,563 00:26:47,026 石部長崇良 您非常地清楚,在第四條這邊寫得很清楚,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它是公告人用藥品類別,這是正向表列的寫法。
00:26:48,703 00:26:50,944 邱委員慧洳 你也可以解讀成是負向表列啊!
00:26:50,944 ≈ 00:26:51,944 石部長崇良 沒有、沒有。
00:26:51,565 00:26:57,987 邱委員慧洳 你也可以解讀成負向表列,法律的解釋本來就是有擴張解釋……
00:26:57,987 ≈ 00:26:58,987 石部長崇良 您可以把這個文字再唸一遍,就是這個意思。
00:26:57,987 00:27:01,630 邱委員慧洳 限縮解釋、目的性解釋、合憲式解釋啊!
00:27:02,170 00:27:07,753 邱委員慧洳 你也可以解釋成負面,你現在不想負面就告訴我說法條看起來是正面,哪裡有「正面」這兩個字?
00:27:08,473 00:27:10,515 邱委員慧洳 你不是說我頭腦很清楚,法學很清楚?
00:27:10,775 00:27:12,016 邱委員慧洳 我的法律見解就在這邊啊!
00:27:12,216 00:27:13,196 石部長崇良 好,我收回我剛剛的說法。
00:27:14,697 00:27:21,846 邱委員慧洳 我覺得你要收回的可能不是只有這一句,可能是從鳴槍起跑一直到現在,你每一句話都要收回。
00:27:22,048 00:27:26,594 邱委員慧洳 部長,我問你一個問題,現在飼主跟獸醫的心聲你到底有沒有掌握?
00:27:26,773 00:27:27,676 邱委員慧洳 掌握到哪裡?
00:27:27,676 00:27:28,776 邱委員慧洳 請你分享給我知道。
00:27:29,641 00:27:40,604 石部長崇良 我們支持目前主管機關所公告的701項所有人用藥品持續地使用在動物身上,這就是我們的立場。
00:27:40,604 00:27:41,763 邱委員慧洳 持續地使用在動物身上。對。
00:27:42,624 00:27:43,144 邱委員慧洳 取藥權呢?
00:27:43,505 00:27:44,545 石部長崇良 沒有問題。
00:27:44,545 00:27:45,825 邱委員慧洳 也可以跟藥商取得藥物?可以。
00:27:47,025 00:27:47,625 邱委員慧洳 法源依據呢?
00:27:48,085 00:27:49,385 石部長崇良 第四條第二項。
00:27:49,385 00:27:53,046 邱委員慧洳 法源依據如果是第四條第二項,這就夠啦!
00:27:54,187 00:27:55,486 邱委員慧洳 為什麼還要再弄子法?
00:27:56,951 00:27:58,654 石部長崇良 子法是在第三項。對啊!
00:27:59,055 00:28:03,740 石部長崇良 所以是由主管機關依照第四條第三項再去訂使用管理規定。
00:28:03,980 00:28:05,022 邱委員慧洳 所以現在就有法源了,你為什麼說……
00:28:05,443 00:28:09,720 石部長崇良 取得跟使用管理是兩回事。好。
00:28:10,141 00:28:23,632 邱委員慧洳 我問你一件事,7月1日你們把它分流為兩種,一種叫人用藥物,飼主要去藥局購買;一個叫動保藥物,可以讓獸醫師直接取得,你們分成A、B兩套嘛!
00:28:24,354 00:28:31,680 邱委員慧洳 你的A、B兩套不是牴觸你所謂的701項大開方便之門的現行法第四條第二項嗎?
00:28:31,680 00:28:33,042 石部長崇良 那叫做使用管理規定。
00:28:34,446 00:28:37,667 邱委員慧洳 子法牴觸母法,請問部長知道是什麼效果嗎?
00:28:37,667 00:28:38,467 石部長崇良 沒有牴觸啦!
00:28:38,467 ≈ 00:28:39,467 石部長崇良 就沒有實施,沒有實施怎麼牴觸?
00:28:38,907 00:28:40,006 邱委員慧洳 哪裡沒有牴觸?
00:28:40,006 00:28:42,006 邱委員慧洳 你本來701……
00:28:42,006 00:28:44,247 石部長崇良 目前就沒有實施,怎麼會牴觸?
00:28:44,388 00:28:48,028 邱委員慧洳 你的意思是有牴觸只是沒實施,你講話要精確啊!
00:28:48,028 ≈ 00:28:49,028 石部長崇良 就沒有牴觸啊!
00:28:48,767 00:28:53,009 石部長崇良 當時候訂的時候,也是主管機關邀請了很多的單位,大家一起討論過……
00:28:53,009 00:28:54,469 邱委員慧洳 所以你現在是……
00:28:54,469 ≈ 00:28:55,469 石部長崇良 經過法制的程序啊!對啊!
00:28:55,450 00:28:58,849 邱委員慧洳 你現在為什麼懸崖勒馬、戛然而止,讓它胎死腹中?
00:28:58,869 00:29:03,051 石部長崇良 剛剛提到,這個是造成在使用上取得的一些不便利性,所以重新檢討。
00:29:06,809 00:29:07,888 邱委員慧洳 主席已經站起來了。
00:29:08,309 00:29:13,290 石部長崇良 並不是牴觸母法而不實施,是在實施上的方便性要檢討。好。
00:29:13,311 00:29:26,476 邱委員慧洳 我現在最後一句話,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主席其實給我們很充裕的攻防時間,也謝謝主席讓我跟部長的對話能夠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我想就交給大眾公評。
00:29:27,835 00:29:28,457 邱委員慧洳 我最後只講一句話,為什麼會引起這樣軒然大波?
00:29:28,476 00:29:43,467 邱委員慧洳 就是從2012年一直到現今,已經快14年了,關於飼主跟獸醫他們要取得藥物困難重重,有些甚至是去偷買。
00:29:43,989 00:29:45,490 邱委員慧洳 好,我現在直接講一句啦!
00:29:45,891 00:29:48,213 邱委員慧洳 如果可以取得藥物,請問一下,為什麼藥商害怕賣給這些獸醫師呢?
00:29:48,213 00:29:48,233 邱委員慧洳 請問為什麼?
00:29:53,759 00:29:59,766 邱委員慧洳 如果今天是合法可以取得,為什麼有我講2012年的前提,就是害怕賣給獸醫師呢?
00:30:00,648 00:30:02,009 邱委員慧洳 這個問題好好去思考一下就好了。
00:30:02,490 00:30:03,371 邱委員慧洳 好,沒有問題。
00:30:03,371 00:30:11,380 邱委員慧洳 反正我今天兩個訴求,第一個訴求就是希望能夠負面表列,但是部長顯然不認同,收回他的話。
00:30:11,519 00:30:23,611 邱委員慧洳 第二個訴求就是我們希望能夠修法,有一個長治久安的基礎,不再困擾飼主跟獸醫師,而且讓我們毛小孩的健康權、生命權、用藥權能夠得到最大的保障。
00:30:24,131 00:30:24,431 邱委員慧洳 好,謝謝。
00:30:24,931 ≈ 00:30:27,789 主席 謝謝邱慧洳委員的質詢。
00:30:28,089 ≈ 00:30:29,803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00:30:30,103 ≈ 00:30:31,246 主席 休息(11時19分)
00:30:31,546 ≈ 00:30:33,260 主席 繼續開會(11時29分)
00:30:33,560 ≈ 00:30:35,274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00:30:35,574 ≈ 00:30:37,860 主席 請廖偉翔委員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