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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學忠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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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933 00:00:08,933 丁委員學忠 謝謝召委。
00:00:08,953 00:00:08,993 丁委員學忠 請中選會王處長。
00:00:09,013 00:00:09,013 主席 請處長。
00:00:09,013 00:00:09,032 王處長曉麟 委員好。
00:00:09,052 00:00:09,052 丁委員學忠 處長好。
00:00:09,153 00:00:09,693 丁委員學忠 針對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排黑條款三黨都有提案,希望大家可以有共識,內政部也可以支持。
00:00:09,793 00:01:18,885 丁委員學忠 在此本席要向處長說的是,雲林縣議會就事前查核一事發文給中選會,因為我在基層走動時,遇到有一些熱心的長輩或好朋友想參選公職,但因年輕時曾經犯錯……其實這點大家都一樣,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錯誰人無,就差在犯大條或犯小條罷了!
00:01:21,428 00:01:32,519 丁委員學忠 不過人到了一定年紀後會想為地方服務,卻囿於排黑條款,以致是否符合資格……以現行制度來說,要等到登記後才能確定是否可以參選。
00:01:32,519 00:02:01,553 丁委員學忠 問題在於,若登記後才被判定資格不符,這比較不符合人民的參選權與人權保障,因此中選會是不是應該研擬解決機制?
00:02:03,575 00:02:05,898 王處長曉麟 這問題請法政處蔡處長來答復。好。
00:02:07,339 00:02:27,098 蔡處長金誥 報告委員,有關擬參選人的消極資格一事,若對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消極資格所列各款適用有疑義,中選會當然責無旁貸必須協助準備參選人去做解釋。
00:02:27,259 00:02:31,628 蔡處長金誥 通常我們碰到的狀況是:他連自己犯過什麼罪都不清楚,卻要中選會事先幫他預審。
00:02:31,628 ≈ 00:03:01,546 蔡處長金誥 鑑於犯罪前科涉及個人資料,因此,當中選會不在辦理法定政治上的選舉時,事實上並沒有辦法要求相關機關提供相關人員之個人前科資料。
00:03:01,546 00:03:06,752 丁委員學忠 其實有的人是早在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四十年前所犯的錯,而其所犯的錯是否真的有卡到排黑條款?
00:03:06,772 00:03:08,913 丁委員學忠 以我的詢問及瞭解,有的人真的不大清楚,這讓我覺得有點矛盾。
00:03:09,073 00:03:32,982 丁委員學忠 因此,可否請中選會以對排黑條款的專業法律判斷來建立查詢制度,讓擬參選人查詢?
00:03:32,982 ≈ 00:03:38,215 丁委員學忠 這有賴內政部、中選會及法務部跨部會討論,看何種機制可以方便他們查詢?
00:03:38,215 ≈ 00:03:43,448 丁委員學忠 不要等選舉到了,都登記為候選人了,才在資格審查時被打槍!
00:03:43,448 ≈ 00:03:48,682 丁委員學忠 若只有兩人登記參選鄉鎮長,其中一人資格不符,那麼另一個不就鐵定當選?
00:03:48,682 ≈ 00:03:53,915 丁委員學忠 因此,一定要事先查核,而且必須是跨部會串聯所建立的查核機制,我建議這樣會比較好。
00:03:53,915 00:04:23,240 丁委員學忠 不要等到要選舉了,都登記了再來審查,這樣就參選權而言並不公平!
00:04:46,117 00:05:05,466 蔡處長金誥 報告委員,如果擬參選人個人能取得或知悉自己的犯罪前科情形是否符合公職選罷法的消極資格,此時中選會當然、一定會做相關的說明與協助……
00:05:05,466 ≈ 00:05:08,467 丁委員學忠 有的是……
00:05:08,467 00:05:29,188 蔡處長金誥 只是有些個別擬參選人是請警察機關提供其犯罪情形,惟候選人的登記仍以登記期截止時的資料為準,這樣還是稍微會有落差。
00:05:29,428 00:05:38,634 蔡處長金誥 不過最重要的前提是,個人應該先取得個人或知悉個人前科之情形……對。
00:05:40,915 00:05:59,125 蔡處長金誥 因為司法院也會公布有關個人的一些判決情形,所以個人亦可查看司法院所公布的判決情形;若仍不確定個人的前科情形,也可以前往查詢。
00:06:00,565 00:06:04,608 蔡處長金誥 其實有些警察機關也願意提供其犯罪前科情形。
00:06:05,088 00:06:13,257 蔡處長金誥 至於中選會,由於沒有法律根據,故中選會在這時無法預為向相關機關,即個人前科資料之持有機關來請求他們提供,我們面臨了這個問題。
00:06:13,437 00:06:37,525 丁委員學忠 即使通過排黑條款,但一些條例、規定他還不是非常明確了解,比如某人少年時曾觸犯槍枝管制條例,這算嗎?
00:06:37,724 00:07:05,815 蔡處長金誥 跟委員報告,若能夠明確或提供,甚或他自己有疑問也沒關係,只要願意說他曾經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什麼罪,我們都可以協助其說明是否符合選罷法……
00:07:05,976 00:07:08,798 丁委員學忠 我剛才的意思是,少年時期所觸犯的事,現在成年了,前科仍存在嗎?
00:07:17,256 00:07:18,476 蔡處長金誥 要看法院的判決而定,也就是引用或適用哪一個條款來做決定。
00:07:18,476 ≈ 00:07:19,476 丁委員學忠 感謝中選會的說明。
00:07:18,617 00:07:20,717 丁委員學忠 我希望我們可以有一個完整的制度,好讓那些真的想為地方服務的人一個查詢的機會。
00:07:20,798 00:07:48,914 丁委員學忠 既然我們已經有排黑條款了,就讓他們可以明確了解到底可不可以參選,我的用意就是這樣而已。
00:07:48,934 00:07:49,295 丁委員學忠 這部分我想我們還要再想一下。
00:07:49,795 ≈ 00:07:53,223 丁委員學忠 不好意思,也感謝中選會說明。
00:07:53,523 ≈ 00:07:54,666 蔡處長金誥 謝謝委員。
00:07:54,966 ≈ 00:07:57,252 主席 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00:07:57,552 ≈ 00:07:58,694 主席 休息(11時17分)
00:07:58,994 ≈ 00:08:00,709 主席 繼續開會(11時24分)
00:08:01,009 ≈ 00:08:02,723 主席 我們繼續開會。
00:08:03,023 ≈ 00:08:06,166 主席 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00:08:06,466 ≈ 00:08:09,609 主席 伍麗華、伍麗華、伍麗華不在。
00:08:09,909 ≈ 00:08:13,052 主席 請下一位鍾佳濱委員發言。
00:08:13,352 ≈ 00:08:16,494 主席 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不在。
00:08:16,795 ≈ 00:08:19,937 主席 請下一位林楚茵委員發言。
00:08:20,237 ≈ 00:08:23,380 主席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不在。
00:08:23,680 ≈ 00:08:26,823 主席 請下一位楊瓊瓔委員發言。
00:08:27,123 ≈ 00:08:30,266 主席 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不在。
00:08:30,566 ≈ 00:08:32,852 主席 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00:08:33,152 ≈ 00:08:36,295 主席 林俊憲、林俊憲、林俊憲不在。
00:08:36,595 ≈ 00:08:39,737 主席 下一位請張雅琳委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