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08,971 |
00:00:09,151 |
廖委員偉翔 |
謝謝主席! |
|
00:00:10,312 |
00:00:13,394 |
廖委員偉翔 |
先請行政院李副秘書長。 |
|
00:00:13,394 ≈
|
00:00:14,394 |
主席 |
有請李副秘書長。 |
|
00:00:13,515 |
00:00:13,515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委員好。 |
|
00:00:13,734 |
00:00:14,115 |
廖委員偉翔 |
李副秘好! |
|
00:00:14,415 |
00:00:41,427 |
廖委員偉翔 |
對這次顏慧欣的個案,我想大家都非常關心,所以我想請教一下,這個特任官顏慧欣副總談判代表是前年五月底上任嘛?對,520。 |
|
00:00:41,828 |
00:00:47,615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他上任的人事令是不是因為談判辦公室的作業疏失導致他被延誤兩週才上任?有嗎? |
|
00:00:54,161 |
00:00:56,382 |
廖委員偉翔 |
沒關係,你曉得就說曉得,不曉得就說不曉得。 |
|
00:00:57,525 |
00:00:58,625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這個訊息,我們不曉得。好。 |
|
00:01:00,046 |
00:01:05,092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副秘書長,就編制上來講,副總談判代表有沒有專任的秘書? |
|
00:01:09,119 |
00:01:11,960 |
廖委員偉翔 |
沒關係,以下的問題你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
|
00:01:12,520 |
00:01:22,423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因為他是臺美會的主任委員、他是兼任副總談判代表,所以基本上,我們應該是沒有配秘書的。 |
|
00:01:22,842 |
00:01:24,723 |
廖委員偉翔 |
沒有專任秘書? |
|
00:01:24,723 ≈
|
00:01:25,723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沒有專任秘書。 |
|
00:01:24,723 |
00:01:28,345 |
廖委員偉翔 |
那他第一天上班就被咆哮,這件事情行政院有沒有掌握? |
|
00:01:29,744 |
00:01:31,325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這個我們不清楚,我們是看到媒體…… |
|
00:01:31,325 |
00:01:33,645 |
廖委員偉翔 |
媒體報導才知道?好。 |
|
00:01:34,346 |
00:01:36,927 |
廖委員偉翔 |
再來我想請教一下李副秘書長,特任官顏慧欣副總談判代表是何時開始請病假的? |
|
00:01:36,987 |
00:01:37,128 |
廖委員偉翔 |
不知道? |
|
00:01:37,168 |
00:01:37,509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去年9月的時候……9月? |
|
00:01:37,789 |
00:01:39,950 |
廖委員偉翔 |
好,他在今年2月19號(大年初三)的時候在病榻前寫了這封辭職信,請問一下,行政院是何時收到這封辭職信? |
|
00:02:00,461 |
00:02:02,622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卓院長有沒有交辦這件事情? |
|
00:02:03,542 |
00:02:30,549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跟委員報告,卓院長昨天回答王育敏委員質詢的時候,他是有說2月19號的時候,顏副總有把這個訊息傳給行政院院長室的幕僚,幕僚有把這個訊息給院長看,院長對他表達關心,但是也希望他好好休息,休息好以後、病好以後能夠繼續為國來效力。 |
|
00:02:31,549 |
00:02:33,490 |
廖委員偉翔 |
換言之是沒有處理這個辭職信?我們…… |
|
00:02:33,490 ≈
|
00:02:34,790 |
廖委員偉翔 |
可能還不曉得? |
|
00:02:34,790 ≈
|
00:02:36,091 |
廖委員偉翔 |
你不曉得? |
|
00:02:36,091 |
00:02:38,431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我們不知道。 |
|
00:02:38,931 |
00:02:41,892 |
廖委員偉翔 |
你不知道就回答不知道沒關係,我就是在釐清一些問題而已。 |
|
00:02:44,556 |
00:03:01,653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我想要請教一下,今年的2月23日是年後上班的第一天,到了3月12號顏副總代表辭世,請問你們在這期間有什麼任何的作為嗎?沒有? |
|
00:03:02,354 |
00:03:02,634 |
廖委員偉翔 |
不曉得? |
|
00:03:02,974 |
00:03:04,838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這個訊息。 |
|
00:03:05,698 |
00:03:13,609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其實我想要表達的就是,今天的報告說行政院是3月26號才開始啟動調查嘛,對不對?對。 |
|
00:03:13,829 |
00:03:37,855 |
廖委員偉翔 |
也就是說,在3月24號的這宗霸凌案被媒體揭露、被媒體逼出來之後,你們才在兩天後說要開始有動作,所以從這個個案就凸顯出整個行政的失靈,然後也凸顯出行政院的冷漠、無作為啊! |
|
00:03:39,280 |
00:03:40,062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跟委員報告…… |
|
00:03:40,782 |
00:03:44,144 |
廖委員偉翔 |
因為這個看起來,時間過了非常的久啊! |
|
00:03:45,164 |
00:03:50,247 |
廖委員偉翔 |
然後也是被媒體揭露兩天之後才開始說:好,那我們要啟動調查。 |
|
00:03:50,667 |
00:04:02,575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我們事實上也是3月26號看到Threads詳細的揭露那些事情,我們知悉這件事情後,馬上就組成專案小組要來釐清事實。 |
|
00:04:02,575 |
00:04:03,756 |
廖委員偉翔 |
對,所以你不覺得這裡面哪裡疏漏了嗎? |
|
00:04:10,529 |
00:04:12,851 |
李副秘書長國興 |
因為我們真的是3月26號才知道的。 |
|
00:04:13,013 |
00:04:52,293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這樣的講法就會讓我們覺得行政院長明明在2月19號就知道了,怎麼過了這麼久的時間都沒有交辦、沒有請下面的人去了解相關案情,然後等到媒體報了之後才匆匆的說:我們趕快來調查,這就是我今天想要從這個個案推出來,這件事讓輿論、社會譁然,行政院長自己本身已經知道這件事情,居然沒有責成下面的人去了解、去關心,這就是現在大家在討論這個時間點的問題。 |
|
00:04:52,293 |
00:05:00,104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想要進一步從這個個案推到系統性的問題,再請保訓會的處長。 |
|
00:05:15,581 |
00:05:19,066 |
廖委員偉翔 |
我想請問兩位,你們可以看是誰的職掌負責再回答本席。 |
|
00:05:20,148 |
00:05:46,005 |
廖委員偉翔 |
首先我想要請教,根據你們的114年度職場霸凌防治執行情形調查表,更深入探討了霸凌行為的層級關係跟行為樣態,表上也有顯示,此項調查是自114年的7月1日到12月31日止,然後要求各機關詳實記錄所有受理的情形。 |
|
00:05:47,726 |
00:06:00,220 |
廖委員偉翔 |
這個統計的框架不僅包含了案件數,也更深入地探討了霸凌行為的層級關係、行為樣態,那你們最後要求的截止通報日是3月31號。 |
|
00:06:00,380 |
00:06:04,703 |
廖委員偉翔 |
今天是4月1號,想必你們資料是已經有蒐集完成了,對嗎? |
|
00:06:08,055 |
00:06:21,739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因為有少數的主管機關還在彙整中,像是一些縣市政府,因為其所屬機關其實很多,所以我們已經在31號的時候另外再行文去催請大家…… |
|
00:06:22,378 |
00:06:28,260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本來說3月31號要要求這些資料回來,但還有很多人沒有繳回來,是這個意思嗎? |
|
00:06:28,621 |
00:06:31,104 |
蔡處長獻緯 |
一部分,並沒有很多…… |
|
00:06:31,364 |
00:06:32,105 |
廖委員偉翔 |
就一部分,是不是? |
|
00:06:33,046 |
00:06:48,642 |
廖委員偉翔 |
其實本席在上週也有跟相關單位包含人事總處去索資,目前我是沒有得到回應,所以我在此想要請教,第一個,根據你們目前為止的資料,你們統計的案件數前三名的部會是哪幾個? |
|
00:06:50,542 |
00:06:52,263 |
廖委員偉翔 |
就目前你們的統計。 |
|
00:06:52,263 |
00:06:59,447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收到的其實還不齊全,後續在整體收完之後,我們還要再做進一步統計。 |
|
00:06:59,907 |
00:07:01,088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目前還不知道?是。 |
|
00:07:01,568 |
00:07:06,130 |
廖委員偉翔 |
好,所以你也沒辦法評估說哪三個是案件比較多的?是。好。 |
|
00:07:06,809 |
00:07:12,240 |
廖委員偉翔 |
再來第二個問題就是職場霸凌的申訴數量總共是多少? |
|
00:07:12,601 |
00:07:13,141 |
廖委員偉翔 |
結案數是多少? |
|
00:07:13,322 |
00:07:15,183 |
廖委員偉翔 |
你現在等於也沒辦法回答?是。 |
|
00:07:16,203 |
00:07:23,451 |
廖委員偉翔 |
第三個我想要了解的事情是職場霸凌申訴後霸凌者處分的份件數有幾件,你們現在也都沒有? |
|
00:07:23,471 |
00:07:24,413 |
廖委員偉翔 |
有沒有初步的數據? |
|
00:07:24,413 |
00:07:24,753 |
廖委員偉翔 |
也都沒有? |
|
00:07:28,990 |
00:07:31,451 |
蔡處長獻緯 |
這部分可能都得要等到3月份的…… |
|
00:07:31,911 |
00:07:39,397 |
廖委員偉翔 |
那我剛剛問的這三個問題,本席希望你們等這些資料回來之後,提供給本席辦公室,讓我們了解好不好?是。 |
|
00:07:40,137 |
00:07:48,378 |
廖委員偉翔 |
因為我覺得這份表格其實是相對有相關、滿完整的,我希望你們到時候去識別化之後,也定期的公布。 |
|
00:07:49,398 |
00:08:24,209 |
廖委員偉翔 |
我也想要提醒一點,這個表格其實也明確的規定說114年7月1日前所有的案件數均不計入,所以事實上你們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完全的拿到這些資料,我也很好奇,因為這個明明就已經……這段時間已經很久,並不是說還要他們把這個中間持續增加的再補上去,你也給了很多時間,針對這個部分,要請你落實去追蹤,要求相關的部會,誰還沒有交回來的、哪一些地方政府還沒交回來的,你要趕快去跟他們要求,好不好?是。好。 |
|
00:08:26,510 |
00:09:05,881 |
廖委員偉翔 |
最後我也想要詢問,監察院有指出,許多機關的人事處在接收到霸凌陳情的時候,常常為了顧及長官的顏面,將其歸類為一般申訴,導致案情沒有辦法進入法定的防護小組,甚至也有報導指出,這個經濟部技術司的案子中,即便有監察院的報告背書,內部仍然會傳出抓吹哨者的風聲,這也反映出來我們公務機關在這個文化裡面,對於異議的聲音極度的不耐受,導致內部修正機制完全失靈。 |
|
00:09:05,881 |
00:09:06,822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這件事要怎麼改善? |
|
00:09:09,153 |
00:09:20,799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跟安衛辦法的規定,其實各機關對於提出職場霸凌申訴的人,都不能給予不利對待或不合理的處分。 |
|
00:09:22,059 |
00:09:29,503 |
蔡處長獻緯 |
對於這件事情,其實在保障法跟安衛辦法上路之後,保訓會也陸續地到各個機關去做宣導跟教育。 |
|
00:09:29,622 |
00:09:51,368 |
廖委員偉翔 |
我跟你說,有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就是你可以看到這個通報制度其實是有問題的,有很多基層的公務員向本辦公室反映說,現在的這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不是要給它自然人憑證就是要給健保卡才能用,事實上根本沒有人敢實名的使用,對不對? |
|
00:09:51,630 |
00:09:52,150 |
廖委員偉翔 |
這部分你要怎麼處理? |
|
00:09:53,450 |
00:10:08,562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依照我們安衛辦法的規定,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其實本來就應該要具名申訴的,也是避免機關可能被少數人不當的爆料或者是不實的指控而導致整個行政作業上面…… |
|
00:10:09,423 |
00:10:19,210 |
廖委員偉翔 |
是,但是也是發生了這個問題嘛,第一線也發生了所謂的實名通報,它會讓人家不敢通報,對這個部分,你有什麼改善的想法? |
|
00:10:21,653 |
00:10:35,318 |
蔡處長獻緯 |
以目前來說,我們是要求各機關在收到職場霸凌申訴的時候,都要在十天內去決定是否要受理,同時他應該要通報上級機關,如果機關違反這樣的規定,依照保障法…… |
|
00:10:35,378 |
00:11:00,767 |
廖委員偉翔 |
沒有,你這規定都是一樣,我懂你要表達的就是說你的規定是依照這樣來走,可是現在就是發生了這個事嘛,就是說他不敢通報嘛,因為他怕通報上去後會被知道他通報了誰、然後去指控他的上級,以後他可能會被不利對待、可能就會被針對,所以剛剛也有委員提到,之前洪申翰部長就說:不然你就直接寄到我的信箱,我直接來處理。 |
|
00:11:01,648 |
00:11:04,668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現在這個部分,你有什麼精進的想法或是作為? |
|
00:11:04,668 |
00:11:06,848 |
廖委員偉翔 |
因為大家就不信任這個。 |
|
00:11:06,848 |
00:11:13,690 |
廖委員偉翔 |
還是你可以跟他們說:請大家放心,你這個東西到我這裡來,絕對不會外洩、外洩了會發生什麼事? |
|
00:11:14,171 |
00:11:17,788 |
廖委員偉翔 |
你這個部分有辦法承諾或者是怎麼改善嗎? |
|
00:11:17,788 |
00:11:37,816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目前也在建置職場霸凌的申訴平臺,這個平臺建置之後,其實所有的人都可以以他的自然人憑證或者是健保卡,直接在我們的平臺上面做申訴,申訴之後,他的案件就會記錄在那個平臺上,同時上級機關也會收到。 |
|
00:11:38,576 |
00:11:40,197 |
廖委員偉翔 |
申訴完之後,你要怎麼確保這件事情? |
|
00:11:40,757 |
00:11:57,289 |
廖委員偉翔 |
或是你要再去宣導、跟這些相關的公部門同仁說,你去用這個自然人憑證或是你用健保卡做了申訴,我會怎麼用保密機制確保你的身分不會外洩、不會被你的相關直屬長官知道,這個部分你們會怎麼做? |
|
00:11:58,410 |
00:12:08,479 |
蔡處長獻緯 |
這當然就關係到我們後續這個系統怎麼建置,我們對於那些可以使用這套系統的人的權限也會做劃分。 |
|
00:12:08,999 |
00:12:09,459 |
廖委員偉翔 |
那你要怎麼做? |
|
00:12:11,920 |
00:12:23,503 |
蔡處長獻緯 |
系統上、原則上,機關在看到這筆申訴案的時候,其實他只會接收到有一筆申訴案,可是他不會去讀到他實際上的申訴內容,那原則上…… |
|
00:12:23,724 |
00:12:24,904 |
廖委員偉翔 |
你說誰會收到他有一筆申訴案…… |
|
00:12:30,766 |
00:12:50,401 |
蔡處長獻緯 |
機關通常都會有一個職場霸凌的申訴窗口,我們就會給那個窗口的負責人一個權限,讓他可以定期的去看一下那個系統上是不是有職場霸凌的申訴案,在他看到那個申訴案之後,他就可以知道誰是申訴人跟被申訴人,但是他沒有辦法見到實際上的具體內容。 |
|
00:12:51,443 |
00:12:54,543 |
廖委員偉翔 |
申訴人跟被申訴人就是最大的問題啦,不是嗎? |
|
00:12:54,543 |
00:13:12,069 |
廖委員偉翔 |
如果他在同一個機關裡……我舉個例子,洪部長,假設你有一個司長去申訴了,然後到了這個部會裡面,這個窗口知道說洪部長被某司長申訴了,這樣子不就造成了他們不敢申報的原因嗎? |
|
00:13:13,515 |
00:13:15,558 |
廖委員偉翔 |
這不就是現在我提出來的這個問題嗎? |
|
00:13:15,558 |
00:13:28,595 |
蔡處長獻緯 |
就算現在是用書面做申訴,那個申訴的窗口一定要知道是誰被誰申訴嘛,他後續才能再把整個案件提交到防護委員會去做討論。 |
|
00:13:29,838 |
00:13:33,163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目前這個機制會不會發生我剛剛說的這個問題? |
|
00:13:33,163 |
00:13:45,561 |
廖委員偉翔 |
就是申訴的單位裡面的這個窗口,收到有申訴案了,由此知道某長官被某下屬申訴了,那這個事情就可能會在那個機關單位傳出去,傳出去之後,大家就更不敢去申訴這件事。 |
|
00:13:45,700 |
00:13:46,582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我剛剛說,我們從個案來檢討整個系統的問題,這個系統現在是有問題的,我是不是可以請你們把我的意見帶回去? |
|
00:13:46,601 |
00:13:48,783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到底要怎麼做到不管是匿名申報也好,或者是你要用一個機制去告訴這些人說這個絕對不會洩漏,或者是洩漏之後,這個人要負什麼責任? |
|
00:14:08,299 |
00:14:12,625 |
廖委員偉翔 |
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回去檢討,然後給本席一個具體的方案?可以。 |
|
00:14:12,766 |
00:14:23,259 |
蔡處長獻緯 |
跟委員報告,依照我們安衛辦法的規定,本來調查小組跟所有參與這整個調查程序過程的人都具有保密義務,這在辦法上都有明確規定。 |
|
00:14:23,259 |
00:14:30,426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這個窗口本身也不能夠透露,如果透露了之後,他會有什麼責任? |
|
00:14:31,165 |
00:14:37,451 |
蔡處長獻緯 |
當然他會違反安衛辦法的規定,同時可能也有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服務法的相關追究。 |
|
00:14:38,131 |
00:14:56,427 |
廖委員偉翔 |
好,那你就要好好地去宣傳,你給本席一個修正的建議之後,也必須去各個單位機關跟這些公務人員掛保證說:這件事你用自然人憑證申訴、你去實名申訴了,你絕對不會得到不利對待。是。 |
|
00:14:57,150 |
00:14:57,750 |
廖委員偉翔 |
是不是? |
|
00:14:58,052 |
00:14:58,894 |
廖委員偉翔 |
你就要去做這件事。是。 |
|
00:15:00,096 |
00:15:01,019 |
廖委員偉翔 |
好,那接下來我要請洪部長。 |
|
00:15:01,019 |
00:15:01,239 |
主席 |
有請洪部長。 |
|
00:15:01,239 ≈
|
00:15:11,880 |
洪部長申翰 |
廖委員好。 |
|
00:15:11,880 |
00:15:12,119 |
廖委員偉翔 |
部長好。 |
|
00:15:12,480 |
00:15:28,990 |
廖委員偉翔 |
我想要請教一下有關工安和勞安的部分,依照勞動檢查法第五條,「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之。 |
|
00:15:29,312 |
00:15:29,992 |
廖委員偉翔 |
」對不對? |
|
00:15:30,332 |
00:15:40,907 |
廖委員偉翔 |
又「前項授權之勞動檢查,應依本法有關規定辦理,並受中央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 |
|
00:15:41,448 |
00:15:46,528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們確實是有監督的權責,對嗎?是。是?好。 |
|
00:15:47,328 |
00:16:05,460 |
廖委員偉翔 |
根據你們在2025年7月8號發的新聞稿,你們明確的定義了「多次發生災害」,勞動檢查的機構也就是你們的職安署與地方政府應該要擴大停工範圍,並加嚴復工審查。 |
|
00:16:06,562 |
00:16:07,463 |
廖委員偉翔 |
是不是這樣子?是。 |
|
00:16:07,862 |
00:16:08,542 |
廖委員偉翔 |
那也顯見勞動部具有監督的責任,對嗎? |
|
00:16:11,107 |
00:16:11,427 |
洪部長申翰 |
本來就有。 |
|
00:16:12,128 |
00:16:12,447 |
廖委員偉翔 |
對,本來就有。 |
|
00:16:12,588 |
00:16:38,585 |
廖委員偉翔 |
好,那我就想要請教一下,在高雄有某特定的建案,它已經屬於丁類的危險性工作場所,然後它在2024年3月時曾發生板模坍塌,而且在2025年11月4日又發生工人高樓墜落死亡意外,這其實已經符合你們所謂多次發生災害的範疇。 |
|
00:16:38,605 |
00:16:54,315 |
廖委員偉翔 |
依照你們的規定,應該要擴大停工範圍,加強稽查,但為何在2026年1月11號又發生了第三起工地高處天降鐵板的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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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55,174 |
00:17:17,132 |
廖委員偉翔 |
然後你們在兩天內就予以復工,不管是你或地方政府有予以復工,導致最後在兩個月後的2026年3月24號第四度發生天降鋼板砸死人的意外,這個時候是砸死人,所以兩年內發生工安意外,造成2人死亡。 |
|
00:17:17,493 |
00:17:26,279 |
廖委員偉翔 |
在你們職安署去年的督導考評中,有沒有針對高雄勞檢處的復工審查流程提出過糾正或者是警告? |
|
00:17:26,841 |
00:17:40,651 |
廖委員偉翔 |
或者對於這兩年內四起反覆肇災的這個高風險工地,中央有沒有啟動過任何專案督導、書面要求或是復工流程的檢視或考評的扣分? |
|
00:17:42,288 |
00:17:52,013 |
林署長毓堂 |
跟委員報告,我們確實在去年有修正停復工要點,我們的認定還是職業災害,就是職安法裡面所定義的職業災害。 |
|
00:17:52,913 |
00:18:11,082 |
林署長毓堂 |
剛剛委員提到的這些案件,就我們所知,有部分的案件經過法醫或是檢察官認定不是因工作引起的,那就不會回到我們剛剛提到的這個停復工要點,因為我們認定是職業災害,最近這一起是職業災害,沒有錯。 |
|
00:18:11,943 |
00:18:16,184 |
廖委員偉翔 |
好,這個我們等一下回頭再談,因為我覺得這個流程上是會發生問題的。 |
|
00:18:17,285 |
00:18:26,848 |
廖委員偉翔 |
其實你們也有說這個設施不良肇災,其他相同的處所要全面檢討改善,可是明明在1月11號就有發生這個天降鋼板事件嘛,對不對? |
|
00:18:26,989 |
00:18:34,831 |
廖委員偉翔 |
後來讓他復工了,復工了之後,導致後來再次天降鋼筋,砸壞兩臺車,一個小時之後再砸死人。 |
|
00:18:36,131 |
00:18:53,479 |
廖委員偉翔 |
這個部分照你剛剛這樣子歸類是不是反而是沒有好好的去檢查它,譬如說這個工地有一個危險物品掉下來但沒有砸到人,然後你就沒有去要求它或者是說示警,這只是剛好那裡沒有人而已嘛,對吧? |
|
00:18:53,759 |
00:19:18,365 |
洪部長申翰 |
第一個,我們其實在去年下半年提出的減災計畫裡面,也有一個是針對高職災跟高違規的監管計畫,我想在這些相關的案件裡面,我們都會跟高雄市勞檢處來了解一下,包括也跟他們再了解有沒有大家可以互相協助之處,然後能夠把這樣子的一個工程…… |
|
00:19:20,566 |
00:19:26,688 |
廖委員偉翔 |
其實,你們兩方不管是高雄市政府或者是你,這一次到底是要誰負這個督導、監督的責任? |
|
00:19:27,448 |
00:19:38,894 |
洪部長申翰 |
當然,這是高雄市勞檢處要來進行相關的檢查業務,但是,高雄市勞檢處當然跟中央也會有一些可以互相協助的關係。 |
|
00:19:39,753 |
00:19:46,436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要互相協助,但是這樣看起來是高雄市勞檢處沒有好好的去檢討這個工程流程嘛? |
|
00:19:46,436 |
00:20:07,121 |
洪部長申翰 |
委員,我沒有這樣子說,因為政策當然是我們中央訂定的,所以,不管是減災計畫或者是剛才說強化停復工計畫,這都是中央提出來的,可是我們當然也有義務來協助地方政府的檢查機構照著這個政策的方向,儘量地來落實,所以我們也有這個部分的…… |
|
00:20:07,321 |
00:20:11,862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有沒有去檢討現在這個流程裡面,它的檢查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
|
00:20:11,862 |
00:20:33,217 |
洪部長申翰 |
所以我說在這幾個案例裡面,當然也有剛剛林署長說的,裡面有部分的計畫在檢察官的認定裡面並不是職災,也有這樣的部分,可是有職災的尤其是重大職災的案例的發生都是大家所不樂見的,我們都願意跟相關地方政府的檢查機構多做一點關心與了解,甚至來協助。 |
|
00:20:33,357 |
00:20:36,440 |
廖委員偉翔 |
請問你們有沒有依照你們頒布的職場減災計畫,也就是你剛剛一直提到的,對這個案件同類樣態進行抽查或是複核? |
|
00:20:36,579 |
00:20:36,960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有做這件事嗎? |
|
00:20:43,484 |
00:21:00,315 |
林署長毓堂 |
跟委員報告,確實在去年下半年我們有頒布一個高違規、高職災的監管計畫,就這個個案,我們會要求高雄市勞檢處針對是不是有符合我們的規範應該要列入所謂的列管工地。 |
|
00:21:01,174 |
00:21:13,321 |
廖委員偉翔 |
對,簡單來講,我聽到現在,你好像沒有去監督或是督導他們有沒有依照你們新訂的停工及復工要點去落實,也就是依照新規則去執行。 |
|
00:21:13,861 |
00:21:30,234 |
林署長毓堂 |
不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定期性或年度的考評都有,但是在執行上不可能每一個個案都……針對這樣的案件,我們會每個月去盤點,從我們的系統上去看,如果他是屬於高違規…… |
|
00:21:30,234 |
00:21:31,676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們有系統可以去看,對不對? |
|
00:21:31,696 |
00:21:34,598 |
林署長毓堂 |
有,所有的檢查都要進到我們的中央系統。 |
|
00:21:34,598 |
00:21:35,700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們有一個通報平臺? |
|
00:21:36,119 |
00:21:36,119 |
林署長毓堂 |
有,都有。 |
|
00:21:36,601 |
00:21:38,282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有一個通報平臺,對不對?對。 |
|
00:21:38,282 |
00:21:42,046 |
廖委員偉翔 |
好,我想要請教一下,你說你每個月去看,那這件事情…… |
|
00:21:44,187 |
00:21:44,828 |
洪部長申翰 |
不是每個月去看那個現場。 |
|
00:21:44,888 |
00:21:45,729 |
廖委員偉翔 |
我知道,就是這個通報平臺嘛! |
|
00:21:45,908 |
00:21:50,111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就是要透過通報平臺才知道有沒有發生這件事對嗎? |
|
00:21:50,111 |
00:21:51,433 |
廖委員偉翔 |
你們現在是要這樣嗎? |
|
00:21:51,433 |
00:22:02,963 |
林署長毓堂 |
不是,如果有剛剛委員提到的被檢查、被罰鍰、被停工,在我們的紀錄都會看到,如果是屬於我們列管的,那我們就要提高檢查頻率,還有提高罰鍰金額。 |
|
00:22:02,963 |
00:22:03,822 |
廖委員偉翔 |
那這個案件有被通報嗎? |
|
00:22:04,963 |
00:22:05,963 |
林署長毓堂 |
這個案件一定通報。 |
|
00:22:05,963 |
00:22:06,563 |
廖委員偉翔 |
一定有通報嗎? |
|
00:22:06,563 ≈
|
00:22:07,563 |
林署長毓堂 |
一定有。 |
|
00:22:06,563 |
00:22:07,144 |
廖委員偉翔 |
一定有通報是不是? |
|
00:22:08,005 |
00:22:08,625 |
林署長毓堂 |
一定有通報。 |
|
00:22:08,625 |
00:22:10,164 |
廖委員偉翔 |
一定有通報嗎? |
|
00:22:10,704 |
00:22:15,786 |
廖委員偉翔 |
那這個部分勞檢單位有介入嗎? |
|
00:22:15,786 |
00:22:21,427 |
林署長毓堂 |
勞檢單位依照剛剛委員提到的勞檢法及相關法規、程序規範都會去做勞檢。 |
|
00:22:21,427 |
00:22:23,628 |
廖委員偉翔 |
都要去做勞檢? |
|
00:22:23,628 |
00:22:24,868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這案子應該會有?對。 |
|
00:22:25,128 |
00:22:27,448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在通報平臺上應該也會有。當然。確定? |
|
00:22:31,857 |
00:22:40,121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我就想要問,但是我有去查卻是零筆資料,我查不到這一件事情。 |
|
00:22:40,842 |
00:22:46,065 |
廖委員偉翔 |
我上網去查,我根本查不到這件事,甚至我也去看它的地圖,根本沒有這個案件啊! |
|
00:22:47,446 |
00:22:53,549 |
洪部長申翰 |
第一個,有關公開網站的部分,這個跟它來通報的資訊系統不一樣,但我們可以來看一下…… |
|
00:22:56,230 |
00:22:59,332 |
廖委員偉翔 |
如果不一樣的話,又何必需要這個網站呢?可能…… |
|
00:23:03,678 |
00:23:08,280 |
廖委員偉翔 |
我跟你講,我去你們重大職災公開網查詢,結果發現一筆資料都沒有啊! |
|
00:23:10,322 |
00:23:12,483 |
洪部長申翰 |
它的關鍵字不一定是用「凹子底」啦! |
|
00:23:16,505 |
00:23:19,246 |
廖委員偉翔 |
你說關鍵字沒有「凹子底」,但我去看地圖也沒有這個案件啊! |
|
00:23:24,148 |
00:23:27,770 |
廖委員偉翔 |
我有去看你們公開的地圖,地圖上也沒有這個案件。 |
|
00:23:32,637 |
00:23:44,043 |
林署長毓堂 |
跟委員報告,只要整個檢查報告書經過中央核定以後,它的資料就要上傳,關於這個個案,是不是會後我們再提供完整的資料給委員? |
|
00:23:44,043 |
00:23:49,128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你們就是有督導的疏失嘛,因為在你們的資料當中,我根本完全查不到這件事情。 |
|
00:23:49,207 |
00:23:57,413 |
林署長毓堂 |
如果剛剛委員說的這個案子剛發生,職災報告書要等一到兩個月,直到整個責任都釐清以後,我們才允許它上傳。 |
|
00:23:59,033 |
00:24:00,375 |
廖委員偉翔 |
這一到兩個月的時間,工地你們要怎麼處理? |
|
00:24:01,575 |
00:24:29,045 |
洪部長申翰 |
委員你把幾件事情全部混在一起了,第一件事情是資訊流的通報跟揭露,這件事情有在職災上面責任認定的程序,必須把這些相關責任認定的程序走完,才能確認這個案件相關的資料是如何,然後他才會放到相關資訊公開的部分,這是一個部分,至於那個工地現場該怎麼處理,這也會有一套系統,所以這是不同的事情。 |
|
00:24:29,625 |
00:24:30,345 |
洪部長申翰 |
委員,你剛剛把好幾件事情全部湊在一起了。 |
|
00:24:30,526 |
00:24:50,782 |
廖委員偉翔 |
沒有,其實我的問題也是問另外一件事,就是這段時間……因為最終我們要講的事情是你有沒有落實督導,有沒有發生明明就有東西掉了下來,卻因為沒有及時用嚴格的監督管理規則就讓他復工,結果隔了兩個月之後又掉下來。 |
|
00:24:50,782 |
00:24:56,650 |
廖委員偉翔 |
我要表達的事情是,第一次發生的時候剛好下面沒有人,但第二次發生的時候就砸到人了嘛! |
|
00:24:57,089 |
00:25:32,230 |
洪部長申翰 |
所以我現在要說的事情是,針對這個案例,我們會請職安署和高雄市勞檢處針對這個案子目前處理到什麼樣子的程序來做更深入的了解,因為這的確是地方政府的勞動檢查機構在處理,我們會來了解,也會跟他確認他有沒有按照去年我們頒布的相關政策及機制處理,我們會來跟他確認這件事情,但的確在這個案例上面也會有他要走的流程,他走的流程到目前都是按照固定的流程在走。 |
|
00:25:32,250 |
00:25:48,203 |
廖委員偉翔 |
你剛剛說中央和地方都有各自的責任,我要表達的是你們的督導責任,不管是資訊的問題,或者是他有沒有依照你們頒布的新規則逐一去執行與落實,這件事情是你們的督導責任,再來就是地方政府有沒有落實做這件事情。 |
|
00:25:49,364 |
00:26:10,740 |
廖委員偉翔 |
我要表達的是針對工安和勞安,其實在這個個案當中你可以發現一個很奇妙的地方,第一次砸下來的時候只是剛好下面沒有人,在他很快地復工之後,如果你沒有落實檢查這些要點,兩個月後東西再砸下來的時候,剛好下面有人,結果一個工人就這樣子過世了。 |
|
00:26:11,059 |
00:26:12,841 |
洪部長申翰 |
這個狀況的發生都是我們不樂見的情況…… |
|
00:26:12,841 |
00:26:13,720 |
廖委員偉翔 |
我們都不樂見,所以我是點出這個系統上的問題…… |
|
00:26:16,263 |
00:26:20,805 |
洪部長申翰 |
我們願意跟地方政府加強這部分的督導,這部分我們願意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做。 |
|
00:26:21,224 |
00:26:29,710 |
廖委員偉翔 |
所以我想要跟你說的事情是,第一個,你們好像不願意承認你們在資訊流上面有問題,請你們回去檢討一下,然後給本席辦公室檢討的報告,為什麼我去查卻查不到? |
|
00:26:31,631 |
00:26:41,621 |
廖委員偉翔 |
其實過去這個工地就有4起案件,可是我在網站上卻是一筆都查不到,而你剛剛在質詢前面又跟我說你們都有落實登記,針對這件事情,希望會後給本席辦公室一份報告好不好? |
|
00:26:41,742 |
00:27:04,976 |
洪部長申翰 |
跟委員說明,我還是要再強調這個案件一定會有通報,但通報以後,必須走到一定處理的程序以後,它才會放上公開揭露的系統,因為如果沒有走完一定處理程序的話,它放上公開揭露系統的資訊不一定是完整跟正確的,所以公開揭露的部分跟內部的通報是兩件事情。 |
|
00:27:06,737 |
00:27:15,621 |
廖委員偉翔 |
那我想要請問一下,之前有一個53歲的工人就有意外墜樓,這件事情也發生很久了、是在很久以前,為什麼這還是沒有上你們的公開系統呢? |
|
00:27:20,142 |
00:27:33,591 |
林署長毓堂 |
跟委員報告,我剛剛有說明那個公開網是針對職業災害,必須是因為工作引起的,至於這個個案,就目前我們的了解,它不是跟工作有相關性,所以它不是職業災害,因為不是職業災害,所以就不會在我們這個平臺公布。 |
|
00:27:35,430 |
00:27:54,536 |
廖委員偉翔 |
這就是我們剛剛講的,針對這兩件事情,你可能要去看一下這要怎麼在資訊上面串起來,不管是工安或職災,我覺得這個東西你們要去想一下,在這個流程上,第一階段發生了這件事,你們要嚴格地去要求,不要再發生坍塌、東西掉下來,這是不是要特別示警? |
|
00:27:55,717 |
00:27:57,717 |
洪部長申翰 |
委員,至少這個案例我們會重點來關注。好。 |
|
00:28:00,299 |
00:28:10,082 |
洪部長申翰 |
委員剛才應該是講現在投影片上面的第二起事件,其實這是後來檢察官認定它不是職業災害,他是因為心因性的原因。 |
|
00:28:12,502 |
00:28:16,382 |
廖委員偉翔 |
OK,但是我還是要講天降鐵板這兩個的關係…… |
|
00:28:16,382 |
00:28:17,864 |
洪部長申翰 |
所以我說我們願意重點來關注。 |
|
00:28:18,283 |
00:28:22,025 |
廖委員偉翔 |
請你們會後再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一份報告,針對我質疑的點,謝謝。 |
|
00:28:23,796 |
00:28:24,687 |
主席 |
謝謝廖偉翔委員的質詢。 |
|
00:28:25,187 ≈
|
00:28:31,472 |
主席 |
本會收到臨時提案,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有1案,請宣讀。 |
|
00:28:31,772 ≈
|
00:29:07,201 |
主席 |
衛生福利部於2026年2月9日發函通知各地方衛生局及醫事機構,說明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40085979號函,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指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爰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
|
00:29:07,501 ≈
|
00:29:24,072 |
主席 |
衛福部並通知各單位,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所需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工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規定給予公假。 |
|
00:29:24,372 ≈
|
00:29:40,372 |
主席 |
個別醫事人員接受逾法定積分數之繼續教育受訓時間,如符合上開勞動部函示所稱「業務相關在職訓練」,亦請納入工作時間或給予公假。 |
|
00:29:40,672 ≈
|
00:29:56,958 |
主席 |
衛生福利部已明確佈達,醫事人員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雇主應給予公假,惟近日仍有醫事人員反映醫院沒有給予公假。 |
|
00:29:57,258 ≈
|
00:30:18,115 |
主席 |
為維護醫事人員勞動權益,請勞動部將「醫事人員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雇主應給予公假」納入醫療專案勞檢項目,並請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衛環委員會。 |
|
00:30:18,415 ≈
|
00:30:20,986 |
主席 |
邱慧洳 邱鎮軍 陳菁徽 |
|
00:30:21,286 ≈
|
00:30:25,001 |
主席 |
請問行政單位對本案有無意見? |
|
00:30:25,301 ≈
|
00:30:31,015 |
呂次長建德 |
報告主席,能不能麻煩在倒數第二行再加三個字? |
|
00:30:31,315 ≈
|
00:30:40,172 |
呂次長建德 |
即「請勞動部將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就是加三個字就可以了。 |
|
00:30:40,472 ≈
|
00:30:41,615 |
主席 |
請洪部長。 |
|
00:30:41,915 ≈
|
00:30:54,201 |
洪部長申翰 |
勞動部也OK,針對這個案子,我們很願意全力來推動,其實這也是我在當立委的時候曾經推動過的議題。 |
|
00:30:54,501 ≈
|
00:30:56,501 |
主席 |
好,委員有無意見? |
|
00:30:56,801 ≈
|
00:31:10,229 |
邱委員慧洳 |
謝謝勞動部及衛福部對於這一項提案願意來協助與配合,可不可以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給衛環委員會?謝謝。 |
|
00:31:10,529 ≈
|
00:31:12,815 |
主席 |
那我們就修正通過。 |
|
00:31:13,115 ≈
|
00:31:20,258 |
主席 |
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接下來繼續詢答,請黃秀芳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