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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祥 @ 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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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942 00:00:36,279 主席 各位委員先進本席與上會席總質詢間曾向行政院及法務部明確提出應全面檢討現行繼承制度中的兄弟姊妹特留份制規定並呼籲政府正視其與現代社會脫節之問題現行民法第11223條所定的特留份制度是建立於過往以大家庭為主的社會結構
00:00:37,745 00:01:05,516 然而隨著我國社會的快速變遷人口結構及家庭形態已產生重大轉變我國目前正面臨少子女化及超高齡化的趨勢單身人口比例持續上升頂客家族日益普遍家庭關係亦趨於多元化發展此等變化均顯示現行制度所依據的社會基礎已不復存在
00:01:06,337 00:01:10,162 然而在現行制度之下即使繼承人已透過遺囑
00:01:12,025 00:01:40,288 明確表達其財產分配意願但仍可能因兄弟姊妹特留份規定之限制至其意思無法完全實現甚至須將其一生累積之財產分配於平時鮮少來往或無實質輔助關係之手足此等制度設計鮮於以人民與對於財產自主及遺主自由的期待有所落差
00:01:41,169 00:01:53,907 是以本案修正重點系刪除民法第1223條第4款有關兄弟姊妹特留份之規定使繼承制度回歸合理分配之本質
00:01:57,071 00:02:22,399 並強化對被繼承人財產處分意思之尊重本席必須強調本次修法並非否定家庭價值或親屬關係而系在保障直系親屬基本生活制度架構之下適度調整與不合時宜之規範使法律在維護家庭倫理與尊重個人財產自主之間
00:02:23,719 00:02:42,960 取得更為切實之平衡法律制度本已應與時俱進隨社會變遷而適度調整倘若拘泥於過往的制度設計無視現實環境之變化將難以回應人民之期待亦不利於法治之健全發展
00:02:44,332 00:03:04,544 本案之提出阻止在使我國繼承制度更符合當代社會的實際狀況落實財產自主以及移植自由的基本原則並回應社會各界對於制度改革的期待眾上所屬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本修正草案之通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