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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慧洳 @ 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
| 時間 | 發言者 | 發言內容 |
|---|---|---|
| 09:07:21,891 | 邱委員慧洳 (77%) | 主席各位同仁還有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護理人員的業務範圍根據護理人員法24條包括四個項目第一個項目是健康問題的護理評估第二個項目是預防保健保健的護理 |
| 09:07:41,801 | 邱委員慧洳 (77%) | 措施第三個項目是護理指導跟諮詢第四個項目是醫療輔助行為然而醫療輔助行為必須在醫師的指示之下才能夠執行也就是要有醫師的遺囑才能夠執行醫療輔助行為 |
| 09:07:58,230 | 邱委員慧洳 (77%) | 關於護理人員的業務範圍有三個地方值得檢討 |
| 09:08:28,690 | 邱委員慧洳 (77%) | 第二個問題就是關於第二項的預防保健的護理措施我們護理人員執行護理措施也不限於預防保健疾病照護所採取的護理措施也在我們護理人員執行的範圍之內所以前面的預防保健四個字也應該要刪除才能夠符合實際的運作狀況 |
| 09:08:53,078 | 邱委員慧洳 (77%) | 第三個要檢討的地方也就是最重要的地方就是關於第四項的業務範圍醫療輔助行為醫療輔助行為它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
| 09:09:04,999 | 邱委員慧洳 (77%) | 我們的行政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對於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多以行政含釋來加以解釋但是衛福部以行政含釋來解釋這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也就是醫療輔助行為有出現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對於某些醫療輔助行為的解釋意識含糊不清抽象模糊難以理解 |
| 09:09:27,710 | 邱委員慧洳 (77%) | 第二個問題呢就是針對某項醫療輔助行為的解釋常有出現前後不一致而難以理解難以接受的情形所以我們在這邊呼籲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應該要釐清醫療輔助行為的內涵跟概念然後明確化護理人員的業務範圍因為根據密護罪的規定未具備護理人員資格的人如果執行護理人員的業務的話就會觸犯密醫罪 |
| 09:09:56,976 | 邱委員慧洳 (77%) | 密戶罪就會觸犯密戶罪所以護理人員的業務範圍明確很重要可以避免畏懼護理人員資格的人誤踩了密戶罪的紅線所以我們在這邊再一次的呼籲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釐清醫療輔助行為的概念明確護理人員業務範圍護理人員在這個範圍執業也才能夠維護醫療品質保障病人的安全以上說明謝謝好謝謝邱惠如委員的發言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