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7303
本逐字稿內容由 AI 自動生成,可能包含錯誤、遺漏或誤譯之處。請使用者務必與原始影片音訊內容交叉比對,以確保資訊正確性。另可參考立法院日後釋出的正式公報以取得最終權威版本。
鍾佳濱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 00:00:02,844 | 00:00:20,196 | 民主民進黨黨團有鑒於財政收支分法修改後我們國民年金法當中的第36條就應該予以調整根據憲法第10章中央與地方制分權第107條明定財政是由中央來主導 |
| 00:00:21,397 | 00:00:39,074 | 然而108條規定有關於社會福利等各種的社會救助是由中央立法或交由地方來執行因此我們很清楚財化法本應該是由中央來立法做分配然而在去年財化法接連遭到 |
| 00:00:40,182 | 00:01:07,760 | 一個亂財政的修法那麼造成中央跟地方的財政失衡然而這是國會多數通過的那麼基於權責一致當國家的收入已經大幅的交給地方了那麼根據憲法中央跟地方分權的精神地方就應該來負擔原本由中央在國民年金法舉例來說36條它就是由中央來負擔 |
| 00:01:08,681 | 00:01:24,911 | 但是呢在經過這樣的修法之後我們認為有必要針對第36條將地方的財政分為五級其中第一級的部分對於國民年金的負擔應該各付一半第二三級的部分至少地方要負擔30%財力相對較弱的第四級跟第五級負擔15%這樣子才能夠落實錢權一致 |
| 00:01:32,495 | 00:02:00,854 | 避免肥地方受中央而國民年金法照顧的都是我們的人民最弱勢的人民需要由中央跟地方共同協力來照顧因此我們提出的修法以36條為核心將原本由中央負擔全部國民年金負擔的這樣的一個條文轉化為中央跟地方共同來承擔我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中華民國憲法當中第十章中央跟地方之分權是牢不可破 |
| 00:02:01,474 | 00:02:11,224 | 然而在財化法經過修改之後我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的去規範地方跟中央在國民福利社會安全制度上應有之責任以上好謝謝鍾嘉賓委員說明接下來請衛福部時部長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