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7059

Field Value
IVOD_ID 167059
IVOD_URL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7059
日期 2026-01-12
會議資料.會議代碼 聯席會議-11-4-15,36-1
會議資料.會議代碼:str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會議資料.屆 11
會議資料.會期 4
會議資料.會次 1
會議資料.種類 聯席會議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0] 15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1] 36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str[0] 內政委員會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str[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會議資料.標題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影片種類 Clip
開始時間 2026-01-12T09:11:50+08:00
結束時間 2026-01-12T09:15:00+08:00
影片長度 00:03:10
支援功能[0] ai-tran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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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名稱 黃捷
委員發言時間 09:11:50 - 09:15:00
會議時間 2026-01-12T09:00:00+08: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9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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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0].text 好 謝謝主席那我針對今天這個反滲透法存在的漏洞提出一個修正的提案那因為現行的反滲透法的法規對於候選人的認定是非常僵化的那導致說現行有幾個案例會讓境外勢力只要選對了時間點來佈局他們的滲透方式就可以大搖大擺的來干預我們台灣民主的選舉卻不必負擔任何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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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1].text 所以呢實務上我們已經看到有兩起荒謬的判決第一個是2024年大選的期間台中有一個假民調案有一個網媒的記者加上一個學者那他們受了中共指示發布了九波的總統大選的假民調但是一審的時候法院竟然認定說因為前六波發布的時間是因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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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2].text 還沒有完成登記所以他不算正式的候選人就不構成犯罪了然後就判定他無罪那我想要問大家請問在登記之前發布的假民調就沒有誤導選民嗎就沒有破壞民主的影響力嗎所以跟成為候選人前跟後對於實質造成民主的影響不應該用這樣一刀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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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3].text 那另外一個是在高雄的受資助的旅遊的造勢案那這個被告呢他收受中共的利益那為特定的候選人舉辦大規模的造勢那也招攬了里長到中國接受旅遊招待那甚至在席間他也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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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4].text 必須要支持特定的候選人但是法院卻認定說這一些活動發生的期間也是因為對象還沒有正式成為登記的候選人所以也是被判無罪那我認為這就是一個非常明確的法律空窗期境外勢力可以利用在登記前的這段非常多長達數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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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5].text 提前進行這一些造勢提前進行這些抹黑的佈局那中共借選其實早就已經開始了那所以如果法律只有抓登記後的行為那反滲透法其實就是在告訴這一些境外勢力說你只要在登記之前動手台灣法律就拿你沒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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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6].text 那這樣子等於是在保障這些境外勢力提前借選的權利啊所以我認為要強化民主的防衛任性應該要提前這個候選人的資格的期限也就是我的提案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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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7].text 只要參選人只要開設了政治獻金專戶成為你參選人之後就應該要適用這個反滲透法不能讓這個登記的日期變成是滲透行為的保護傘所以這個防線應該要往前移才能確保每一次的選舉都能在公平透明而且不受到境外勢力操弄的環境下來舉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