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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發惠 @ 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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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848 | 00:00:32,859 |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的這個委員會議審的大概我們的議席大概其實主要是三個部分第一個是考試院有關這個警消退工這個公交退休金的改革的部分第二個是第二個部分是我們上次其實已經進行過審查的有關於這個 |
| 00:00:35,681 | 00:01:02,707 | 這個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這個預防性羈押的修正條文這部分其實大家也都有高度的共識了應該比較沒有問題所以我今天大概比較希望集中在討論的就是有關第三個部分這後面三個有關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案包括404條 93條 101條 108條這幾個修正案在我看來都其實這幾個修正案再提出來就其實引起司法界極大極大的 |
| 00:01:03,903 | 00:01:28,908 | 討論跟爭議跟質疑啦齁但是我想說今天我們在一併的齁一個呼嚨的把這三個主題把它鬥在一起齁這個部分我希望說能夠提出來討論這個是受到司法界非常關注的一個有關尤其是有關於相關的這些偵查中審查審判中的這個羈押制度的修正齁這部分我希望來做討論所以這部分我是不是先請我們法務部 |
| 00:01:35,871 | 00:01:53,211 | 委員長市長早剛剛我們講的這所謂第三部分這個刑事訴訟法相關的部分其實它裡面又有好多個部分的這個羈押制度的相關的修改包括這個第404條是有關這個強制處分的裁定不得抗告的部分這個是一個那另外這個 |
| 00:01:55,013 | 00:02:20,524 | 這個刑事訴訟第93條有關於偵查這個偵查中的這個羈押審查程序的相關規定這個又是一個部分再來是兩個爭議最大的部分第一個是101條有關於刪除這個羈押的事由刪除這個勾算證人跟這個勾算共犯的這個部分作為羈押事由這個部分爭議非常大這個部分等一下來討論第二個另外再來一個就是這個 |
| 00:02:22,966 | 00:02:49,046 | 108條有關於縮短羈押期限這個部分也引起很大的爭議那我就從因為怕時間不夠從爭議大的部分我們先來討論首先是這個有關於第101條的行事做法第101條這個羈押適由的這個修正案他這個在第一款的第一款的跟這個第一項的跟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
| 00:02:49,967 | 00:03:12,507 | 四個部分都有做修正包括這個第一項有關於增加且無其他替代手段作為積壓室油這個是第一個部分在第一款的部分把這個事實加上具體兩個字具體事實這個部分其實也有值得討論但是真正引起最大最大爭議是有關第二款第三款 |
| 00:03:13,818 | 00:03:35,915 | 有關於這個勾串對 有關於勾串共犯證人之餘的這個部分在修正案中把勾串簡單講就是說有勾串共犯跟勾串證人之餘不能當作羈押的理由這個部分引起最大的爭議這個這個 |
| 00:03:42,132 | 00:04:06,558 | 這個修正案一提出來 立刻就引起了我們包括司法界各界的嘩然簡單講就是嘩然了大家聽到覺得怎麼會怎麼會有一個負責任的政黨會提出這樣子的一個修法呢怎麼會對於所謂勾串犯人跟勾串證人變成不能夠羈押不能當作羈押的室友呢 |
| 00:04:07,558 | 00:04:31,703 | 這個部分包括這些檢察官的這個團體 像這個建清檢改包括許多的檢察官 甚至法官也都提出了相關的質疑那我們來講說這個有關於這個勾串把這個勾串從這個羈押的室友把它拿掉的最大的 |
| 00:04:32,659 | 00:04:44,056 | 的影響這部分我有看到你們的書面報告其實所謂勾串共犯跟證人他作為羈押的室友並不是中華民國法治的發明也不是我國所獨有 |
| 00:04:45,549 | 00:05:13,826 | 事實上不管在美國在德國在相關的進步的這些法治國家裡面勾串共犯騷擾證人相關勾串證人這個都是絕對是重大的羈押的理由對這是保全證據必要手段所以為什麼我國現在有什麼樣的條件有什麼樣的事由有什麼樣的形狀變更讓我們有必須要做這樣子的修法呢是不是請法務部說明一下 |
| 00:05:15,501 | 00:05:43,020 | 沒有 很簡單 你回答兩個字 沒有啊沒有任何的理由說我們要把這個勾串共犯跟證人這個拿掉啦你如果把這個拿掉之後 簡單講你剩下保全這個不能夠勾串共犯跟證人你只剩下什麼 剩下拒保 責負 限制居住相關這幾個替代處分這種拒保 我簽名 我保證不會去勾串證人 |
| 00:05:44,502 | 00:06:05,190 | 或者是我責負 或者是我限制住居就可以防止這個證人的勾串嗎可以防止對於這個共犯的勾串對於證人的騷擾跟勾串嗎完全沒有辦法替代吧對 這個對證據的保全跟將來的訴追絕對會造成非常非常大的影響 |
| 00:06:06,994 | 00:06:22,412 | 尤其這不只是人權的問題啦包括有沒有辦法防止串供這種尤其是現代的這種典型的共犯型的犯罪集團式的犯罪我們在於對於證人對於這個共犯之間的勾串以及他對證人之間的騷擾這個絕對是最 |
| 00:06:24,995 | 00:06:38,001 | 最嚴重的羈押是有啦那現在現今的尤其是大家國人不管哪個政黨大家所在講的現在的這個是詐騙案件每次主題一排詐騙案件大家屁屁叫啊我們詐騙案件我們這個詐騙案層出不窮大家辦案辦不下去 |
| 00:06:43,243 | 00:07:11,637 | 為什麼我們最需要防止共犯串證的詐騙犯罪案件量最多其他不只連略同的案件兒少的案件相關的組織犯罪黑道這些都是勾串共犯騷擾證人這都是最嚴重的干擾辦案還有貪賭跟毒品案件都是一樣還有什麼貪賭跟毒品這些都是都是有這個問題 |
| 00:07:13,280 | 00:07:33,353 | 所以我今天在看立法會我就不曉得你們到底為什麼要來修改這個規範為了一個在市長室踩飛輪收300萬的貪污犯這不是我講的啊 這個是起訴書154頁講的為了一個收謝國良200萬的貪污犯為了一個收建商1500萬政治現金 圖利121億的貪污犯為了一個人為事 |
| 00:07:39,687 | 00:07:59,716 | 然後你要來讓這些詐騙 虐童 組織犯罪 貪賭等等其他相關案件的辦案難度增加來讓他們有利於這些共犯跟證人之間的串供 勾結我不懂這是什麼道理 我不懂這個提案的政黨是什麼道理 |
| 00:08:03,054 | 00:08:18,103 | 這個部分我希望不只是這樣我們看過去大家所關心在這邊靠北靠北大家講的這些凱凱案過去為什麼羈押也是因為就是用這個理由羈押對不對如果我們這一條刪除之後凱凱案它就不能羈押了對不對包括台版的N號房也都是因為這個理由對不對所以我在這邊希望在野黨能夠懸來樂嘛 |
| 00:08:30,743 | 00:08:59,738 | 修掉這一條 你只是為了柯文哲一個人來為事你會造成社會多大的危害莫此為慎 莫此為慎接下來有關108條這個羈押理由的縮短這個部分也引起這個法界 我們法界的很大的這個爭議不管是這個各界 包括我們這個不管是檢方 不管是法官 不管是律師界 不管是 |
| 00:09:01,131 | 00:09:28,050 | 這個留德的 留日的 留美的 各界的學者 大家都看到這樣的修法 都齊齊以為不可我們比較各國的羈押制度台灣的羈押制度並沒有比世界各國其他各國期間長嘛有嗎 沒有 這個德國是偵查階段的羈押是六個月 原則上是六個月耶六個月 而且他延長機制 每一次延長可以遇六個月 |
| 00:09:31,951 | 00:09:42,209 | 這個美國的聯邦法院根本連期限都沒有美國聯邦法院連羈押的期限都沒有那我們現在是有什麼室友說覺得羈押期限太長呢 |
| 00:09:43,274 | 00:10:08,157 | 我們現在所有剛剛所講的這些不管是詐欺案件不管是組織犯罪案件我們現在包括最 辦案最困難的大家一直在講說我們為什麼打詐為什麼打詐這個詐欺案件越來越嚴重為什麼就是因為查我們在偵查詐欺犯不好辦不好辦 哪裡不好辦就是因為他必須要調閱金流必須比對通年紀錄他必須要解析這些數位證據 |
| 00:10:09,796 | 00:10:34,373 | 這些東西你現在要我們積壓線現有的積壓期限其實都已經跑的都來不及了對不對常常在積壓期限已經到了但是我們相關的金流分析還沒有辦法完成對不對我們這些數位數位的數據的解析證據的解析都沒有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所以其實這樣子的這樣子目前的這樣子的積壓期限的時間設計他是兼顧 |
| 00:10:37,535 | 00:10:59,502 | 人權的保障 同時兼顧發現真實所需要的時間 對不對那我現在就不懂了 我們現在也就是不是又是為了為一個人 特定的人為事你也覺得柯文哲這個羈押太久了又是為了這樣子一個貪污犯為事你又要這樣子把這個羈押期限再縮短 |
| 00:11:03,410 | 00:11:18,121 | 委員我可以報告一個案例那我們發生在高雄的這個張某的連續殺人案子各位都印象深刻的話長達將近四個月的時間我們動員了很多那個警察跟志工都是在運河裡面撈屍塊 |
| 00:11:19,602 | 00:11:44,258 | 沒有屍塊我們沒法證明死者是不是真的死了所以這個都變成說要時間而且每個撈到的屍塊都要鑑定鑑定是不是跟被害人相符所以那個中間的案子是要很多很長的時間那如果今天不是羈押這個張姓的主嫌的話那我們民眾能不能接受這一個人在一加一以後他就在高雄趴趴走對 |
| 00:11:47,117 | 00:12:05,590 | 這個我想就是我們這些修法的提案的委員他必須要對社會說明的必須對司法界各界嘩然一律提出的質疑做清楚的說明我希望今天在審查過程中大家可以把這些話說清楚我們該堅持的要堅持是好不好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