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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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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823 00:00:26,081 主席 各位委員 大家好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國家安全法第七條 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 出發點只有一個就是補破網 補漏洞 真正提升國家安全的嚇阻力
00:00:27,028 00:00:48,734 一 現行國安法行動設計無法反映威脅程度的差異實際上 洩密對象如果是外國與洩密對象是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 其對國
00:00:53,406 00:01:20,646 我國國家安全民主制度以社會穩定造成的風險顯然並不相同但現行法制卻長期採取同一套的刑度處罰等於在法律上忽視了敵對勢力對我國造所造成的結構性系統性威脅
00:01:23,309 00:01:27,538 嚇阻效果自然不足因此本黨在
00:01:29,707 00:01:55,638 第7條與第8條的修正中明確區分洩密或滲透的行為的對象屬性對於涉及大陸地區與境外敵對勢力者設計更高的刑度與罰金上限目的不是
00:01:56,798 00:02:02,703 擴張刑法而是讓法律能夠如實反映國安風險的層級差異第二制度性失守比個案犯罪更危險在多起共謀案件中我們看到的一個嚴重的問題依法本應辦理的公務人員特殊查核
00:02:27,499 00:02:31,843 卻未被執行但即便機關首長或主管機關明確代呼職者現行法制卻完全沒有任何處罰的規定
00:02:44,200 00:03:04,331 這代表國安系統中最關鍵的事前防線一旦失靈法則視而不見這才是真正的制度勒動因此我們增訂第八條之一針對為依法辦理
00:03:05,251 00:03:15,759 特殊查核者刻意明確的行政與行事責任目的不是原則基層而是要求制度負責職權相輔最後我們要強調這不是政黨對立的問題而是
00:03:28,608 00:03:55,582 國家安全的底線的問題提出這一項修法不是為了標籤誰而是為了讓國安法制度真正的具備真實感比例原則與有效的嚇阻力敬請大家支持補強國安法制的必要修正謝謝大家
00:03:57,995 00:03:58,968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