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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瑩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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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263 00:00:26,476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國家安全法本席要先強調說清楚我們大家都支持保護國家安全這點沒有任何爭議但是我要提醒大家一句很重要的就是國家安全的法律如果寫得不清楚本身就會變成國安的風險
00:00:27,987 00:00:53,915 本席首先要先來談產業面抓間諜的法律不能變成嚇跑企業的法律請大家看一下我們桌上經濟部自己寫的報告經濟部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如果把技術的交付傳遞一併入罪那跨國企業正常的全球分工都可能出問題
00:00:55,407 00:01:15,479 我再講得更清楚一點我們台灣今天一家科技公司他很可能在美國日本歐洲都有研發團隊工程師每天都在交付資料都在傳遞技術那我想請問什麼叫做正常分工什麼時候會突然變成國安犯罪
00:01:17,020 00:01:35,488 經濟部自己都說不清楚那企業敢不敢繼續投資敢不敢把研發中心放在台灣留在台灣所以我們是要抓間諜還是要讓企業因為怕踩到紅線乾脆把研發關鍵的研發搬走
00:01:36,508 00:02:00,015 所以如果因為一部寫不清楚的法律造成了外商撤資本土企業自我限縮這是不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國安危機第二個本席要再談刑度的設計標準不清楚司法就會亂所以行政院的版本把刑責分成了敵對勢力跟一般外國
00:02:02,086 00:02:16,979 這個問題來了 現在的間諜不是拿著名片就寫著我是敵對勢力來偷技術他們都是用第三國的公司白手套 中間人那本席要請問一句很關鍵的檢調要怎麼認定 靠什麼標準
00:02:21,229 00:02:41,851 是看公司設在哪裡股東的結構還是看行政機關怎麼想經濟部的報告完全沒有給答案更嚴重的是現在連營業秘密要不要當成構成要件行政院的版本跟部分執政黨委員的版本彼此都還在打架
00:02:43,056 00:03:11,037 連行政部門跟委員提案委員自己都還沒想清楚今天為什麼要我們委員會為這樣的法律背書最嚴重的一點已經踩到了言論自由的紅線本席要特別講我們行政院版的第4條這一條不是在處罰間諜不是在處罰泄密而是直接寫不能用文字語言影像聲音去鼓吹支持所以
00:03:12,369 00:03:39,794 我們在這裡結論很清楚問題不是要不要修而是現在不能這樣再修今天這部法律定義不清楚紅線畫不出來行政部門自己的說法也都還沒整合而且已經踩到了產業司法言論自由的高風險地帶在這種狀況下倉促的審查是對立法院的責任的傷害所以
00:03:42,503 00:04:10,929 本席也具體的建議我們要先暫緩逐條審查拜託召委折旗這個召開公聽會要邀請誰請邀請科技產業的代表邀請經濟部法務部法律學者以及實務界我們把底下三件事說清楚什麼是正常的商業傳輸什麼叫國安洩密言論自由的紅線到底畫在哪裡
00:04:12,029 00:04:37,315 所以最後本席說國家安全不能靠模糊的立法來撐場面我們不能為了拚進度修出一部讓企業產業恐慌人民噤聲人民沒有言論自由的法律而且這部法律對國安沒有實質的幫助所以我們不是否決國安我們是要把國安法修好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