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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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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282 00:00:15,082 謝謝主席 我們請內政部劉部長還有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廖副處長好 請上單位 謝謝徐議員好 部長好
00:00:16,344 00:00:43,881 部長 台灣是一個宗教多元而且自由的一個社會喔那尤其宗教團體長期在穩定人心、心辦這個慈善還有教育文化上其實有很大的貢獻大家都很有目共睹喔那我想現在我們看一下我們的這個國家的法治環境喔你可以看一下對於宗教自由的保障真的足夠嗎我們自稱是宗教多元信仰自由但是在法律制度上就停留在20世紀
00:00:44,821 00:01:02,678 同一個宗教可能有三種身份三種主管機關三種法律效果那財產登記呢一亂再亂稅務標準各自解讀法律地位更是模糊不清這種情況不但會影響宗教團體的治理也可能會侵害到宗教的自由跟平等所以請問部長
00:01:03,639 00:01:32,058 以台湾信仰人口最多的佛教跟道教的寺庙管理他们的法源这个依据是监督寺庙条例所以本席要先请教这个部长您知道这个是什么时候制定的法律吗18年距离现在非常久民国几年18年那请问一下部长你知不知道这个民国18年的时候我们中华民国的政府是定都在哪里不在台湾
00:01:32,654 00:01:58,170 就定都在南京嗎是嗎所以在南京的中山林我們可以看到那一年中山林剛剛蓋好那也是我們國父孫安先生剛好這個入葬南京中山林的時間這已經是100多年前了那我們現在還在用民國18年制定的法律管理寺廟事實上是非常的離譜所以現在行政院的這個也今天有請這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的副處長來備詢說
00:02:02,032 00:02:16,684 行政院已經要制定反歧視法了所以不需要宗教基本法那副處長可以說明一下嗎為什麼已經可以就是因為制定反歧視法所以不需要宗教基本法這是什麼意思
00:02:17,384 00:02:40,355 我們目前在研擬當中的反歧視法草案那把宗教信仰這個特徵呢也列入禁止歧視的特徵但是在我們的書面報告當中也有提到並不是說我們這是為了落實宗教自由的保障跟平等不歧視的原則那我們並沒有提到說因為有反歧視法的規定所以宗教基本法是不是就不需要制定
00:02:40,595 00:02:47,300 所以你們也不反對這個制定宗教基本法嗎只是你們會在另外再有一個這個反歧視法嗎是這樣嗎
00:02:48,594 00:03:13,285 宗教紀念法這部分我們尊重主管機關的權責還有各位委員的審議但是就是反歧視法這邊呢其實就是在宗教方面是把它列入禁止歧視的特徵那再請教一下部長剛剛我們有提到的就是說這個是在將近100多年前民國18年制定的有監督寺廟條例那請問部長您認為用這樣子的一個制定監督寺廟條例
00:03:14,235 00:03:21,193 又18年前民國18年100多年前的這個法令來來管理現在的那個台灣的鐘廟您覺得這樣合理嗎
00:03:24,154 00:03:51,175 我想是這樣子那個不合時宜的地方我們會改進所以我們很多解釋的法令在18年之後我們在內政部裡面的很多包括有些暫行條例就是跟著它一直在修正也就是說現在很多不同的宗教裡面的需求的話如果不適合譬如說徐委員已經看到我認為以現在台灣的這個社會大概沒有辦法把監督寺廟條例這個監督兩個字擺進去
00:03:53,957 00:04:14,296 然後還有我們也不能講寺廟通常我們都講宗教或是不同的廟宇所以我們未來會朝著這個方向但是是在法律面的一個修正而不是那個基本法部長其實針對這個部分為什麼宗教界是期望說立法院能夠早點
00:04:15,877 00:04:39,437 早日制定這個基本法主要就是因為在108年的時候財團法人的這個財團法人法的立法過程中宗教界會擔心政治的手深入宗教所以他們才會請求立法院要禁訴立法那尤其是我們這次所提出的宗教基本法的草案版本跟過去很大的不同他目前有6條而且是具體化了我們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
00:04:41,198 00:04:59,478 跟第13條的抽象保障所以保障所以部長在不改變和憲法核心保障平等跟信仰自由的前提之下政府要如何處理宗教團體自治跟國家利益如果公共利益有衝突的狀況之下我們政府要如何管理
00:05:00,700 00:05:23,042 在現在的現行的條文當中完全了解徐委員在詢問的焦點這就是我們在整合上碰到比較大的困難包括我們其實每一年都有請一些學者教授提供給我們一些意見但是我們真正把它變成一個法律來要管所有的宗教確實是很大的困擾
00:05:23,923 00:05:42,320 因為剛剛委員也提到譬如說行政院的人權處要做反歧視法那反歧視法他可能會排除宗教因為宗教他是個比較心靈的或是精神方面的部分但是我很清楚這個要要建立一個宗教基本法確實很困難他也確實要很大
00:05:42,660 00:05:49,970 很多的問題需要克服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難就不做所以為了所以為了妥善的管理這個各項的我們現在所面臨到的問題那所以我們是認為應該先有基本法那我們再來制定執法
00:05:58,962 00:06:27,627 然後妥善的來管理我們所有的相關的問題這樣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遇到困難我們就退縮應該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去處理所以這個部分請部長針對我們宗教基本法能夠再多一些的這個關注跟多一些的時間去處理那當然我想這個部分這個大家沒有辦法在今天有這樣怎麼樣的結論但是我覺得充分的討論然後盡快的制定我們的這個宗教基本法是有這個必要性的
00:06:28,307 00:06:42,906 如果委員有這樣提的話如果在立法院裡面會有不同的公聽會然後也邀請不同的這個宗教團體來表達他們的立場那我們在收整意見會更多元因為全台灣各地
00:06:43,086 00:07:04,780 我們到各地縣市地方政府 包括民政單位 我想委員會非常清楚民政單位的意見跟中央的意見也不一定完全一樣這是我們碰到很大的整合商業的困擾對 希望部長能夠針對這個部分 中央基本法的部分多一點的時間來辦 不管是公聽會什麼 讓大家能夠多一些的討論但是也不能拖 因為我們不能再用一百多年前的法律來去管理現在的寺廟
00:07:06,221 00:07:19,329 另外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就上週三大陸將實名的台灣詐欺犯以小三通的方式遣返金門請問部長目前兩岸的共打機制是不是已經終止或處於失能的狀況
00:07:21,532 00:07:46,825 報告委員 兩岸共打機制的主管機關除了我們警政單位以外 也有法務部那我只能回應警政機關的部分那我們兩岸共打的一個樹木制其實還有而且人員上面的溝通跟交流還在那上禮拜他們這樣丟爆了10名的我們的詐欺犯回來的時候請問內政部還有像移民署 警政署是什麼時候接獲通知的
00:07:47,550 00:07:50,612 請問一下 事前沒有獲得完整通報的原因是什麼
00:08:11,128 00:08:28,362 我們正在了解當中那什麼時候可以了解清楚呢報告委員有的時候資訊上的獲得不在我們我方但是我們的刑事單位已經有跟他們中央單位來了解因為像他如果未來他持續的像你說第二批的第三名
00:08:29,202 00:08:52,775 因為金門巨收因為是第二次金門巨收他叫他搭飛機回來其實這樣的問題的話未來可能層出不窮所以這樣的一個共打機制就是因為現在兩岸的關係這麼的緊張所以說共打機制是不是已經形同虛設未來面對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可能部長要好好的來去思考有的時候發生這個問題並不在我方的共打機制
00:08:53,795 00:09:21,421 那我剛有跟委員報告過就是說就我粗略的了解啦還沒有經過證實又跟委員實際上來講就是說他們的中央單位並不了解地方單位為什麼會突然在這個監管這個所謂的通緝犯或者是涉及詐欺的人有的一年就放出來了兩年就放出來然後就直接送到他們覺得最近的這個港口或者最近的機場那當然了我們知道這些人都是台灣人
00:09:22,523 00:09:39,979 那既然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的話,我們的移民署不可能不讓他們回來,這我們的重點在這邊。那當時他為什麼就突然送到那個港口或送到機場去,我們正在了解那個狀況,只知道說中央的這個公安單位對於地方的公安單位突然有這樣的舉措。
00:09:41,941 00:10:04,236 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所以我想說我本席今天要表達就是當這些程序繞過或者失效的時候會衍生什麼樣的問題就是司法管理的問題跟國家安全的漏洞所以這是非常的重要所以說可能請部長還有法務部這邊都要好的正視這樣的問題我們現在在那個兩岸共打機制上面這方面會加強溝通好 謝謝好 謝謝徐玉珍委員的質詢接下來我們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