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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 @ 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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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2,366 | 00:00:07,589 | 今天如果超過85分貝都強制驅離喔德晓主席我們是請這個司法院副秘書長還有法務部次長請王副秘書長還有徐政次還有我們那個廷長 謝謝廷長 |
| 00:00:25,337 | 00:00:40,918 | 我先請問一下按照你們的分析現在少年事件大概是哪三類的案件最容易被安置或者是保護管束有沒有這樣的統計 |
| 00:00:45,125 | 00:01:05,434 | 謝謝委員的吹詢這個第一類是就是說重視我應該說不要用犯罪來分類先做他的家庭的功能非常脆弱那他已經處罰那處罰有可能比較重有可能比較輕我是說譬如說詐騙或是台人如果案件分析 |
| 00:01:06,414 | 00:01:21,871 | 那第一類最多的就是所謂的加入幫派或者加入這個不良組織不良組織因為他這個不隔離不行但是他還沒有到一直去殺人或有非常嚴重的事發生你說的第一種的這種的一般都幾年 |
| 00:01:24,814 | 00:01:34,903 | 你說安置嗎安置是延長兩年總共四年所以我們可以延長到四年的安置安置是比較柔軟的教育輔導這是第一種第二種就是已經都一直在販毒集團裡面做這些運送小弟這個不隔離不行家庭無功能你讓他回去不行的 |
| 00:01:51,357 | 00:02:08,535 | 這是那個販毒的罪很重那他有時候是屬於這個幫助那減減減減下來就可以減到三年以下就可以能給他社區處理環形但是家庭無功能應該要安置這是再來就是現在最多的這個 |
| 00:02:10,076 | 00:02:38,655 | 就是所謂的剛剛講 詐欺加上性剝削這一類的孩子那他也是因為家庭功能很薄弱所以也需要安置但是我們目前因為這樣的孩子一直在患那要用各種輔導的方案包括就業輔導都效果不彰的時候他又被犯罪集團把它吸收去了所以我們就會隔離到感化院去所以你剛剛提的這三類 |
| 00:02:39,856 | 00:03:00,305 | 第一類就加入這種幫派組織對不對那第二種是販毒那第三個是詐騙詐欺的跟性剝削這三類那這三類被安置完之後不管回到家庭或回到哪裡他們再犯了以後又變成哪些類型 |
| 00:03:03,309 | 00:03:22,461 | 這一類他因為安置完是會開銜接會議 社政要來我們一起來接那個兒少我們認為他已經準備回到社會或已經回到社會了嘛他年少無知搞不懂然後就被安置了然後之後他又回到社會以後他又再犯最多的是哪幾種 |
| 00:03:24,603 | 00:03:45,950 | 類似這一種就是回到家裡我們在銜接的這種安排不夠量能就是各方的效能不足以致他又出去再處罰那通常這一類的又再處罰的嚴重性很重很重通常都是逆送給檢察官就判處徒刑就進入民養中學 |
| 00:03:46,730 | 00:04:04,374 | 之後那個類型有沒有改變你剛講那前三大類後來有沒有改變比較不會改變的是販毒的都會繼續去跟毒品集團在一起這一類不太改變那性的部分因為經過很多設計各種可能性的輔導有比較改善他可能會變成一般的這個所謂的加入這個這個詐欺等等 |
| 00:04:12,276 | 00:04:35,185 | 那詐欺的最容易再犯因為他不願意去工作沒有人督促然後原來我們幫他職業訓練的又被免職掉因為他沒有按時去工作那這個時候又變成開始又吸收到犯罪集團為什麼先問這三類因為今天的所有委員的提案裡頭啊有提到包括你們提的三年內 |
| 00:04:36,405 | 00:04:42,722 | 再犯或者是有委員提的五年內嘛對這個三跟五啊你們的看法是怎麼樣 |
| 00:04:44,786 | 00:05:07,979 | 謝謝委員催省那基本上我們在所有少年國際公約跟我們少事法是希望希望早日去少年的標籤化當我們輔導有效果他這個把它塗銷前岸有利於他回歸社會的工作啊生活等這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所以那個山裡面沒有改 |
| 00:05:08,958 | 00:05:19,740 | 我們三年 原則上這個可以討論我們沒有說一定這樣對 這是你們的案子裡頭沒有去改三這個沒有改然後有委員改成五對我跟委員報告原來那個輕微處罰我們不務審理家長管教的或轉介的這個以前是兩年我們現在給它拉長三年因為這種家庭這個退家的比較容易再換所以我們拉長三年 |
| 00:05:36,443 | 00:05:45,470 | 那第二個是故意嘛我看大家都有這個故意的文字故意的文字裡面看起來應該也沒有什麼爭議就是要把這個故意加進去嘛就是因為你剛剛講說這個他第一次犯可能是有前三大類 對不對然後他如果再犯那再犯的 譬如說再犯那個販毒的 |
| 00:05:58,354 | 00:06:20,865 | 跟這一個性的或者是這個詐欺詐騙的這些他再去犯 這個就算故意了故意 故意 故意 對吧 算故意好 那我們要這樣排除是因為很多孩子會去偷開車 偷騎機車那就產生很多事故 這個是過失那這個如果都算進去 尤其有些孩子要去工作他就騎車 這個就去車禍 這個過失 不給他算入 |
| 00:06:26,269 | 00:06:38,406 | 那偷東西算不算故意偷東西是故意可是他之前不是這個案子然後後來的這個犯的這個刑法是去偷東西然後是這就算故意嗎 算故意那第三個是 |
| 00:06:40,553 | 00:06:56,459 | 關於這一個幾年就是說這個本行就是本行有些委員是說那就是只要有期徒刑的或者是沒有被緩刑的那有些是5年以上的有些是這個幾年以上的這個你們有什麼看法 |
| 00:06:57,663 | 00:07:24,715 | 包括委員在目前這五年內整個台灣少年在處罰的部分大量被黑幫或者犯罪集團或者詐團吸收以至於我們在保護管束的過程少年再犯經我們詳細的追蹤普查他都在這些組織裡面所以才會經過非常多的專家諮詢會議跟社會普查意見 |
| 00:07:27,296 | 00:07:41,007 | 希望希望在這個時候我們就採取說只要再促法前面的促法執行完畢三年內再促法給他保護處分或行之宣告就不凸消當然這樣 |
| 00:07:43,228 | 00:08:09,406 | 有一個憂慮就是說造成他有一個前瞞標籤一直放在身上如果他將來有改善不容易但是至少這五年來發展到現在33%幾乎都是加入幫派或者是集團的有嚇阻作用跟阻止搶小孩的作用但是如果以各位的提案我們也都競表各位討論你們當然都尊重立法院 |
| 00:08:12,568 | 00:08:31,362 | 就是說這樣是一個重罪才塗銷的條件一個宣誓的概念就是說這個委員是說譬如你剛剛提到就是只要有有期塗刑就是不能塗對不對那這一個委員的提案是這個要受五年的五年以上的對不對五年以上的政府就不能塗對不對 |
| 00:08:33,049 | 00:08:50,862 | 我是意思說有期徒刑跟5年以上這差很多就是說對在犯的那個少年我為什麼提這個是因為他接下來譬如說這些幫派或者是這些詐騙集團他們也很懂法律他可能就教育年輕人 |
| 00:08:52,455 | 00:09:15,021 | 教育那些年輕人說你這個其實你犯這個是多少的你犯這個是幾年的所以你還是有機會被塗銷的那你以後就是塗銷以後你就一切清白了所以你來做這個沒關係萬一你可能20歲25歲你就都沒事了就是說這樣的一個宣示的意義跟你剛剛提的是有期徒刑就算的話那這兩個 |
| 00:09:16,980 | 00:09:26,897 | 你們現在認為因為你們提出來沒有寫幾年你們就是有期徒刑而已那這個是不是要跟大家再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們會做這樣的一個宣示 |
| 00:09:29,091 | 00:09:48,124 | 多年來20年來我國沒有設任何條件都突銷以至於早年校園學生跟一般離校學生被吸收到幫派還沒那麼多但是近五年來高達百分之三十幾的percent有這樣被收集分析 |
| 00:09:48,684 | 00:10:11,737 | 那這樣的一個社會變遷跟黑幫跟學校搶小孩還有跟我們的家庭搶小孩所以我們才會主張說是不是就來把整個社會的認知跟學校學生所有各類生活的認知說我們不能利用小孩利用小孩他前來會被留住不利於他復歸社會這個是我們的想法但 |
| 00:10:15,659 | 00:10:42,081 | 我也真的要誠實的跟委員報告而全公約說要求各會員國只有少年最嚴重的犯罪才要設條件不塗銷那這樣在很多國家只有定義說幾年徒刑以上或性侵或者是一次嚴重謀殺很多人的才不塗 其他都塗這個是一個政策跟國際公約的衝突 |
| 00:10:44,282 | 00:11:02,008 | 這是我們召委提的 這事情要好好討論因為你們今天提的算是很嚴的 其他委員提的就沒有那麼嚴相對而言 所以這事情社會還是要進行溝通 好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