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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冠廷:(12時1分)您好,我們請環境部部長。
1 主席:請環境部彭部長。
2 彭部長啓明:陳委員好。
3 陳委員冠廷:部長,今年環境部針對旅宿用品公告一次性用品的限制,我也請教了觀光署署長,他們也認為有必要調整和改進,因為對觀光業的影響非常大,有很多民怨。所以我要直接在這邊替我們所有的民眾跟旅宿業者請命,希望一次性備品的禁令必須要調整,部長你怎麼看?
4 彭部長啓明:其實這是一開始不習慣,我們自己統計過,也做過民調,大概有將近七成多的民眾是支持的。
5 陳委員冠廷:喔天啊!你這個民調是怎麼做的?
6 彭部長啓明:我們有問……
7 陳委員冠廷:問誰?哪一個公司?樣本多少?你們做過兩次民調,然後然後超過七成的人都同意這樣的作法?
8 彭部長啓明:對,但是我必須說,如果……
9 陳委員冠廷:你們的問題、問卷我很懷疑,這跟我們得到所有的旅宿業者和一般民眾的看法,是完全天翻地覆的不一致,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做的民調欸!
10 彭部長啓明:這真的是委託專業人士去做的民調。
11 陳委員冠廷:哪一間公司?
12 賴署長瑩瑩:我們是由……
13 陳委員冠廷:你這民調就跟當初高鐵公司說他們有做民調,說80%以上的人都支持寧靜車廂,直到民眾反彈、新聞反彈,但他們說他們也有民調。
14 彭部長啓明:其實任何的改變環保,全世界在歐洲……
15 陳委員冠廷:優先順序,部長,我們一開始也跟你討論過,我們之前也很重視環境的問題,包含「快時尚」我們都很重視,但是我們不要把這種東西歸咎給消費者,讓他們去做額外的負擔嘛!現在講一次性備品,很多旅宿業者就不斷的在擴張一次性備品,包含他們將販賣機直接設在一樓,最後你還是要去一樓買這些不環保的東西嘛!
16 有些國外重要的貴賓來到臺灣,因為他們住的飯店沒有這些一次性備品,所以他們跑到樓下、便利商店買更昂貴的一次性備品,而且他們只用一次。這些本來可以長期使用的牙刷、牙膏等所有備品他們就用一次,然後一樣丟在飯店的垃圾桶,所以明明就已經出現跟民意落差很大的地方。
17 我還是強調,如果這樣搞的話,未來是不是航空公司長時間的旅程,叫他們也不可以提供一次性的備品?再繼續擴張嘛!那我們在不斷擴張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部門的意志是可以超越其他的部門,我們同時也要跟交通部觀光署協調啊!也不是只有消費者感到難過,旅宿業者也覺得他們有品牌壓力啊!其他國家同樣的品牌、同樣的星等,在臺灣要付出的價格更多、服務種類更少、提供的備品也更少,你要他們怎麼做出服務的差異化?怎樣提高我們的國旅?
18 我的意思是,我們當然支持這樣的環保政策,但是部長可不可以思考一下,有沒有辦法找到一個同時平衡我國觀光旅遊的平衡點?可不可以試著去思考一下?比方說不要用懲罰的方式,可不可以用獎勵的方式?大家很愛拿日本當例子,但事實上日本的這些星級飯店,或者是一般飯店就是有提供啊!提供一次性備品的時候,他們會附註他們減少了比方說30%的排放量,或者他們會說使用了什麼樣替代性、可持續性的原料來做這些備品,這些就是找出我們可以共生的方式嘛!
19 我一直都認為,環境的政策是一步一步來的,我們不必要一次性用這種環保至上,然後把其他可以發展的空間限縮掉了,部長可不可以簡單回應一下?
20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環保就是我們的一個目標啦!當然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就是改變的時候,大家可能沒有那麼的習慣,這部分我們會檢討,例如說在今年,未來明年的話,可不可以有一些配套的措施來獎勵、補助。不過因為像歐洲很多的國家,其實我們有統計、有數據,很多國家都已經這樣做了,所以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做一個評估,是不是可以在獎勵上做一些鼓勵。
21 陳委員冠廷:可不可以用獎勵來代替懲罰?因為我看你們用這個……
22 彭部長啓明:委員,因為懲罰執行是在地方單位,其實真的懲罰沒有那麼多,但我們還是期待民眾可以自己帶,這個要養成的確是要一、兩年的時間。
23 陳委員冠廷:我都是自己帶啦!我先跟大家講,但我不會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壓在其他消費者身上啊!我不覺得我們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壓在其他消費者身上的原因,就是你可以選擇不使用嘛!備品就是你也可以選擇不使用,為什麼一定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全部強壓在其他人身上?
24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不使用對旅館而言還是丟掉,還是造成很大的浪費,基本上,這個是多數國家本來就有的作為,但是委員提的建議很好,因為我們也看到有一些業者給我們不一樣的聲音,我們也都聽到了。
25 陳委員冠廷:我的建議還是一樣,不要一刀切嘛!旅宿業者有各種各樣的旅宿業者,像日本有溫泉旅館、有星級酒店,也有會議型的旅館,現在很多來臺灣的國際旅客,他不是只以純觀光旅遊為目的,有些是因為參加會議啊!你參加會議的時候,叫他們把所有的備品都帶在身上?那你要不要做一個區隔化?支持,但是不可以這樣子一刀切,全部、全面都用同樣的方式去對每一個旅宿者,你認為他們都設同樣的目的?沒有,有些是為了會議,有些為了觀光,有些是家庭旅遊的。家庭旅遊你沒有備品,他們已經要帶很多東西,然後又要再準備更多東西;來參加會議的,有些兩天一夜的,你要叫他們再把東西全部帶過來。我提這些的原因,就是因為真的很多人在跟我們反映啊!從民宿業者、觀光業者、一般民眾,再到外國的政要,都覺得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為什麼一定要這樣?
26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環保的確是有一點麻煩,跟以前習慣不一樣,但這是正確的路,委員提到的是我們是不是要有一點修正,然後用鼓勵的方法,這我們會來研議。
27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
28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29 主席(廖委員偉翔):謝謝陳冠廷委員發言。
30 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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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6-8
speakers ["廖偉翔","陳昭姿","劉建國","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蘇清泉","王正旭","林淑芬","陳冠廷","涂權吉","黃秀芳","洪孟楷","陳瑩","楊瓊瓔","楊曜","盧縣一","牛煦庭","張智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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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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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9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內政部、農業部、交通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非法棄置 到城市採礦:檢討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法痛點與城市採礦推動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繼續審查(一)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育 敏等24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 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噪音 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牛煦庭等25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 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羅明才等20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 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三)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逐條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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