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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 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何委員欣純:(11時35分)好,謝謝主席李昆澤召委。是不是請交通部陳部長以及航港局局長?
1 主席:請陳部長,請葉局長。
2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
3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4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今天談的是和民生有關係的交通議題,當然,海纜七法很重要,本席也有提案,希望未來可以併案審理。
5 今天和民生有關係的是,我過去一直很關心行動電源起火事故,包括之前我有要求你,高鐵、臺鐵如何做應變緊急處理指引。包括航空,當然航空的部分是更嚴格的,會管制行動電源的放置處所。現在除了陸和空之外,還有海的部分,目前第一例是10月31日發生的,對不對?
6 陳部長世凱:是。
7 何委員欣純:11月1日有見報,媒體有報導,事故發生當下的畫面也有揭露。所以我必須問部長和局長,我知道航港局有在9月26日公布「我國海運客船乘客攜帶鋰電池(含行動電源)注意事項」。
8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9 何委員欣純:9月26日公布,結果10月31日就發生問題。請問一下部長,第一個,我們公布之後有做什麼樣的措施去提醒、要求不管是船公司也好,或者是航線運行之間的盤點也好,或者是對旅客的宣導提醒也好,我們做了哪些措施?
10 陳部長世凱:因為您一直提醒和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們幾乎所有的交通運具,不管是軌道運輸或者航空運輸,或路上運輸和海上運輸,其實這樣的注意事項都有提出來,並且透過每一個運具宣導。以船來講就是航商,我們請航商在客人登船之前要做這樣的宣導,包含他們的櫃台都必須做這方面的宣導。
11 何委員欣純:有沒有確實做到?你們有沒有稽查?或者是有什麼樣的機制可以確認?
12 葉局長協隆:這部分我們的確還要再加強,因為這個注意事項發布的時間還不是很長,我已經請本局各航務中心輔導,要求航商一定要加強宣導。另外向委員報告,離島的航線還會有海巡單位檢查旅客的行李,這部分我們……
13 何委員欣純:但是海巡檢查行李是所謂的安檢,就是安全檢查嘛!對不對?
14 葉局長協隆:是。
15 何委員欣純:對於行動電源,因為現在手機都需要行動電源,有沒有在海巡的檢查項目裡面?我認為應該沒有。
16 陳部長世凱:這個在不能託運的部分是有規定的。
17 何委員欣純:不能託運的部分有沒有?這個要講清楚喔!
18 陳部長世凱:不能托運的部分,這個應該是有的。
19 何委員欣純:因為在你們的指引裡面,你們叫做注意事項。
20 葉局長協隆:對,注意事項。
21 陳部長世凱:不得託運或者放置在行李箱,這個都有要求。
22 何委員欣純:OK。這樣的注意事項,海巡今天有來對不對?請海巡講一下,剛剛葉局長所說的,在安檢的過程裡面,對於行李裡面的行動電源,海巡的檢查機制是什麼?
23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是負責國內有關商貨輪的貨物檢查,但是依照海岸巡防法,我們偏重在犯罪,就是安全檢查的部分,有關槍砲、毒品這方面。
24 何委員欣純:所以行動電源並沒有在你們的安檢範圍裡面,對不對?
25 謝副署長慶欽:這部分我們再和航港局深入協調。
26 何委員欣純:葉局長,你剛剛的回答,我不是很滿意,你說海巡也會檢查,可是你看,問了海巡,海巡的檢查重點不在這裡嘛!
27 葉局長協隆:我們會再協調。
28 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橫向的聯繫要建立一個標準流程啦!因為你們既然已經在9月26日訂了注意事項,也說明清楚了,所以第一個,跟船公司,也就是航商,怎麼要求他們落實宣導和提醒?第二個,海巡署在做安檢的時候,有沒有規定在什麼樣的時間點、角度,anyway,宣導、提醒行動電源的安全放置位置,要隨身攜帶,不可以放在行李裡面托運,我覺得你們兩邊的機制、SOP要建立好。
29 說真的,在海上發生事情的時候也逃不了,是不是?已經有首例產生,已經發生問題了,所以安檢的宣導、安檢的SOP,怎麼和海巡署建立機制?怎麼向航商,就是所謂的船公司要求?再來,在你們的安檢宣導影片、使用須知當中,未來當然是不希望發生,可是發生時的緊急應變措施,這也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來,局長,再給你機會講清楚一點。
30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緊急應變的部分,我們有要求航商要定期演練,航務中心的同仁也會不定期去查核。
31 何委員欣純:局長,這裡面有一件事,你們要求船公司、航商要定期演練,就定期演練這部分的要求,過去應該是發生什麼樣的問題該怎麼因應,但是,行動電源又叫做鋰電池,鋰電池發生事故的時候不能用水撲滅,也不是用一般的滅火器,所以現在航商、船公司的船上,有沒有配置對應鋰電池或行動電源發生事故的相關滅火設施?
32 葉局長協隆:這個部分我們有特別委託驗船中心提供和……
33 何委員欣純:所以還沒嘛!對不對?
34 葉局長協隆:對。這個部分我們後續會要求航商進行演練訓練的時候,我們也會給他們專業指導,讓他們了解,萬一鋰電池有失火情形要怎麼正確處置,加強相關的教育訓練。
35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當然感謝你們提出對海陸空行動電源事故的因應和防範措施,因為你也很注重,有採納我的建議,要求海、陸、空都要做,但是現在看起來,航港局在海運這方面做的還不夠完整。
36 陳部長世凱:對,落實的層面還要再加強。
37 何委員欣純:對。9月26日頒布注意事項,但是還沒有落實,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在每一個環節裡面,不管是宣導,或者是和其他單位的橫向聯繫、因應的SOP,也還沒有建立。第三個,相關應變措施必須再進一步要求航商和船公司,該有的消防設施,我們該補助或者該要求的,就要嚴格要求啊!是不是?
38 陳部長世凱:對。
39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會提到這個部分?因為不是只有行動電源是使用鋰電池,現在很多離島鄉親如果要旅行或者出入,他可能帶什麼?電動自行車,也有可能是輪椅的輔助車,這些有用到鋰電池的運具,都有可能是人民在生活當中會透過海運運輸的物品。
40 我建議一定要確實落實,不管是安檢宣導,跨局處的安檢SOP、使用須知,你們如何在旅客使用航運的過程裡面來落實?只要是看得到的,不僅僅是影片,還有提醒。再來,應變措施裡面要求的滅火設備升級,或者是多樣性,我覺得這些都要嚴格要求。你們需要多久時間才可以做到?
41 葉局長協隆:我們儘量努力在1個月之內完成,包括橫向的部分,就是我們和海巡署的協調,和航商的宣導,包括緊急應變這個部分,我們努力在1個月內把它完成。
42 何委員欣純:好,1個月內我要看到,好不好?
43 陳部長世凱:是,好。
44 葉局長協隆:好的。
45 何委員欣純:第二個,雖然時間到了,但我要再提醒部長,臺中非洲豬瘟的危機造成全國民生經濟的危機,大家都覺得一定要做好防疫,我只是提醒啦!港口船隻的廚餘處理機制,這個部分一定要嚴密管控,要清楚知道流向和處理方式。部長,請你簡單回應。
46 陳部長世凱:我們在商港的部分早就已經落實,廚餘不落地,不可以進到裡面來,這個部分我們有嚴格要求。另外針對船員的部分,如果要進來,我們也會做這方面的安檢,這個部分已經落實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現在還會再加強。
47 何委員欣純:要再加強,好不好?
48 陳部長世凱:是,好。
49 何委員欣純:漁船的部分呢……漁業署今天有來,對不對?會後給我漁船進港廚餘處理機制的書面資料,謝謝。
50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51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發言完畢。
52 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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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3-5
speakers ["李昆澤","沈伯洋","蘇巧慧","林楚茵","黃國昌","洪孟楷","魯明哲","蔡其昌","陳素月","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陳雪生","廖先翔","邱若華","何欣純","王鴻薇","黃健豪","游顥","林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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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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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 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 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 (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 ( 二 ) 委員王美惠等 19 人、 ( 三 ) 委員李坤城等 17 人、 ( 四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 (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 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 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 委員黃捷等22 人、( 七) 委員邱鎮軍等23 人、( 八)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 九) 委員林楚茵等17 人、 (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 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 等 22 人 、 ( 三 ) 委 員 王 美 惠 等 21 人 、 ( 四 ) 委 員 李 坤 城 等 18 人 、 ( 五 ) 委 員 伍 麗 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 (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 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 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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