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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 第11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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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王委員美惠:(11時51分)主席,我們請院長。
1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2 卓院長榮泰:王委員好。
3 王委員美惠:院長,辛苦了。院長,從10月22號到現在的這段時間以來,針對臺中出現非洲豬瘟的事件,我相信你的心是不會去區分這是哪個黨派的問題,而是要針對發生的事情看看怎麼趕快去處理、趕快去解決,這一點比較重要,因為影響的是整個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生活。在這個過程當中,本席要跟院長探討一個問題,你們本來提出的禁宰禁運期間是10天,不過你們去了解之後覺得事態嚴重,因此決定延長為15天,所以11月6日下午才開始可以殺豬。在這個過程當中,說實在的,院長,你我都一樣,我們都很擔心如果控制不好就不只是15天而已,還會更長。
4 卓院長榮泰:對。
5 王委員美惠:最近也有看出你們的用心,甚至派國軍去消毒,因為臺中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處理,所以我們就只好請國軍來消毒,國軍消毒完之後,又遇到他們的人員自稱沒有人指示卻擅自進入案場噴灑消毒水,因為這樣導致我們農委會要去採檢也發生困難。所以院長,本席要跟你說,距離11月6日下午可以殺豬只剩下兩天而已,今天是11月4日,你認為有可能11月6日下午就可以殺豬、可以開放宰豬嗎?請院長回答一下。
6 卓院長榮泰:這個有它管制的機制,中央應變中心應該是明天會開會,照之前中央疫調團所調查的結果也發現某種事實,就是廚餘該蒸煮沒有蒸煮,地方政府該查核沒有查核、該監控沒有監控,所以造成豬農使用沒有蒸煮或是沒有達到蒸煮標準的廚餘去養豬,才造成這個……
7 王委員美惠:院長,你說的都是未來我們要怎麼追究臺中市政府的責任,因為大家都知道,依規定,使用廚餘養豬的廚餘要經過高溫90度、1小時的蒸煮,但這個豬場這幾個月根本不曾叫過瓦斯,他說他是使用灶台燒柴,卻沒看到他的灶在哪裡,所以這種行為我們未來都要去追究責任,今天這兩個養豬的父子已經收押了,但卻讓整個臺灣亂七八糟。院長,我想問的是,依你所了解,目前照你們所做的防疫措施,11月6日可以殺豬嗎?
8 卓院長榮泰:這個要交給中央應變中心,應該是明天的會議會做決定。我們現在希望,照目前中央疫調團調查的結果來看,只有這個案例場本身有問題,經過多次清消之後,現在裡面的病毒差不多都沒有了。它擴散出去的部分,我們有擴散延伸去查其他的關聯場,應該也沒什麼大問題,但這個要交給我們中央應變中心跟中央疫調團的學者專家依照機制來處理。我也很希望後天、大後天、星期六、星期日大家都來吃排骨飯、吃滷肉飯。
9 王委員美惠:這樣說表示院長也信心十足,在6日……
10 卓院長榮泰:我也準備星期六要來吃排骨飯,如果順利的話。
11 王委員美惠:院長,我擔憂的是我們買不到豬肉,我們的雞肉又漲價,在短短的10天之內,你知道雞肉大盤的價格就漲了10塊了,在10天之內漲價10塊,這是非常嚴重的。院長,這是整個連鎖產生的問題,說實話這種狀況會令我們的百姓、我們的民眾感到困擾,所以院長,本席在這裡要跟你探討的,就是希望可以趕快處理好。我也知道防疫的人很辛苦,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說實在的,我們受到非洲豬瘟疫情的影響很大,只要是做吃的,除非是賣素食的,不然如果有做吃的,都會涉及到豬肉,所以此事的影響很大。也希望院長跟經濟部能夠探討要如何對這些小生意人或者殺豬的也好,給予他們這段時間的補償、補助。
12 卓院長榮泰:有的、有。
13 王委員美惠:雖然是臺中當地做事不認真所致,不過既然我們執政就要做一個有擔當的政府。
14 卓院長榮泰:是。跟委員報告,司法調查的部分就由檢調單位去處理,行政院接下來要做的主要有兩項,如果可以解封以後,第一,就是對於這些一級的生產鏈,從殺豬一直到肉攤,要給予補償;再來一項重要的就是,要維持市面上的豬肉供應跟價格的穩定,這兩部分是現在要做的。
15 王委員美惠:這個最重要,如果供應的豬肉太多的時候,這15天都沒有殺豬,一旦豬價崩盤就會害到農民了。
16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做總量管制,一開始會進行總量管制。
17 王委員美惠:再來,院長,我覺得長久以來我們的政策口號非常多,但我們的補助給百姓的感覺是一點點,我們對長輩的照顧感覺都沒有什麼改變,都在原地踏步。院長,本席要跟你探討的就是老人年金,老人年金制度已經實施18年了,我們的法律有規定4年檢討一次,不過,院長,你知道嗎?在4年檢討一次的狀況下,這18年來我們的老人年金才調整1,049元。在這個過程當中,有人剛開始是領3,000塊或是領3,500塊的,也有現在領4,000元的,財政部公布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一個月就要將近一萬七千多元。院長,你想一想,我們的長輩一個月才領四千出頭,一天不到150元,一餐不到50元。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覺得需要院長協助去了解,因為我覺得我們看到農民的辛苦,我們漸漸提高給他們的福利跟保險,但是我們有將近200萬人在領國民年金,在這個過程中,院長,你認為18年內做的調整,是不是已經跟不上時代了?請院長回答一下。
18 卓院長榮泰:非常感謝委員這個重要的提醒。在105年、109年跟113年這3年分別有調整老人年金,但是……
19 王委員美惠:調整一點點。
20 卓院長榮泰:調整的幅度是3.65%、3.97%跟7.34%,3次加起來總共調整不到15%,是14.95%,就是你說的這個金額。
21 王委員美惠:對。
22 卓院長榮泰:依照現在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以及我們國家的財政能力,現在行政院也有在想說要怎麼來修一個更加完整的社會福利制度,從出生到老可以有一個整套的制度,現在是每樣都有,但是好像沒辦法整合成一套很完整的制度,現在有在想說從出生、讀書、就學、成家、立業一直到老人退休,這個部分要怎麼做完整,我們有在思考。
23 王委員美惠:院長,一個國家可以完全、一個國家可以壯大,就是每項福利都要去照顧,從出生到長大、到老。現在本席要跟你說的是,我們補助年輕人,他生小孩有補助,但是到最後,這些老人年金真的太少了,所以院長,對於這件事情,說實在的,你可以想想,1個月領四千多元,人家以前還會說,在阿扁總統那時,就好像養一個「啞巴兒子」,每個月還可以領個生活費,我們希望可以在百姓那裡聽到,我們的卓院長、我們的賴清德總統,為了這些老人的福利,在不違法當中,我們要去照顧最弱勢的團體。
24 院長,剛剛我聽到很多我們的同事說到匪諜也好,共諜也好,本席要跟你探討的是,一個是指揮少將貪污一台洗衣機,一個是退將為了當共諜而成立組織,一個是判七年多,一個是貪污一台洗衣機判6年8個月。院長,本席在這裡要跟你探討的是,我們都不能教人家做壞事,洗衣機不屬於我們,我們不能拿回去沒有錯,不過,這兩個案子,第一個,涉及國安、國家的問題是多嚴重啊!所以院長、部長,你看到這個判決的時候會不會覺得笑死人?剛剛我們的同事也有說,他在去年游泳來到臺灣,他說愛臺灣,臺灣是自由的國家,現在被我們關了之後要送回去,中共已讀不回,結果在臺灣趴趴走,像王美惠一樣,騎一台摩托車四處去逛。你們想想看,院長、部長,這樣是「教壞囡仔大小」欸!讓阿共那邊認為要來臺灣很方便,說難聽一點,部長、院長,你們聽好,搞不好他們是故意讓人過來的,現在放一個、放兩個,下個月放五個、放十個,未來如果一直放人過來,又都不收回,這才是事情嚴重了!
25 所以,部長、院長,我們看要怎麼處理,剛剛部長說我們再想想看,我認為他們這樣不對,又出面說臺灣的不好,難道我們不能用腳鐐銬住他們嗎?還有更離譜的,他們報到都只用電話而已。所以,部長,這個問題要如何是好?來,部長,你回答一下。
26 劉部長世芳:感謝委員的關心,剛才委員說得非常清楚,我們會針對移民法怎麼加重這部分的處分進行修法,但是因為判決是法院在判決,可能我們在提供事證上還要更加強。
27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是法院在判決。
28 部長、院長,我再比喻給你們聽,為了危害國家安全被判七年多,但一個少將是拿了一臺電冰箱,我沒有鼓勵他做壞事喔!只是這兩件事相比,誰的情節比較嚴重?所以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
29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軍人或是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跟清廉是必要的條件。
30 王委員美惠:對。
31 卓院長榮泰:來自中國任何行為的偷渡客,我們對他是零信任!之後如果在臺灣收容期間有任何違法行為,我們必須採取零容忍,我們必須是這兩個態度。
32 王委員美惠:在這裡要向部長及院長說,因為長久以來地方百姓都看到他們偷渡來臺灣還可以自由騎著摩托車「趴趴走」,百姓會想臺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怎麼處理的!以上。
33 卓院長榮泰:我們加強檢討,謝謝。
34 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卓院長。
35 下一位羅美玲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6 委員羅美玲書面質詢:
37 案由:本院羅美玲委員,鑒於《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惟《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內容引發權責定位與執行範圍之爭議,相關法制作業進度亦遲未見具體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說明:
39 一、依據《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規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之相關事宜。然而,目前坊間多個版本的《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中,均增列「執行」字樣,與《新住民基本法》原條文未見「執行」二字之設計不符,恐導致未來部會間權責劃分模糊,引發運作與監督爭議。
40 二、對照現行《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客家委員會組織法》、《大陸委員會組織法》等,皆以「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為主要功能定位。《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若明定具有「執行」權能,恐涉越權問題。例如:涉及國家考試與用人權責,恐與考試院職掌產生衝突。第二條如以「社會福利」為業務範圍,將明顯超出《基本法》所涉範疇,應審慎區分與其他部會既有職權的界線。關於第二條第七款「新住民媒體」之規劃、執行、輔導及發展,相較國民黨、眾議版本中之「新住民廣播電視」用語,本席認為「媒體」涵蓋範圍更廣且具靈活性,宜採「新住民媒體」表述,以符合數位媒體發展趨勢及政策彈性。
41 三、此外,《新住民基本法》於2024年8月公布施行,至今已逾一年。內政部早於去年9月即宣示將積極推動「新住民發展署籌備處」,以展現政府推動新住民政策的決心。然而,截至目前,未見籌備處成立之具體進度與掛牌期程,與先前承諾顯有落差,恐影響政策延續性與行政信任。
42 請教行政院:
43 1.行政院對於《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中「執行」職能的定位與範圍為何?如何避免與教育部、勞動部、衛福部等部會職掌重疊,造成權責不清?
44 2.內政部推動「新住民發展署籌備處」目前進度為何?是否確定能於年底前掛牌上路?若仍無法如期完成,延宕原因為何,政府預計何時正式成立新住民發展署?
45 主席:報告院會,內政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本次會議未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就不進行臨時提案之處理。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46 現在休息。
47 休息(12時7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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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4-7
speakers ["江啟臣","張智倫","盧縣一","黃健豪","麥玉珍","黃仁","高金素梅","黃珊珊","吳思瑤","李坤城","沈伯洋","莊瑞雄","王美惠","羅美玲","陳永康","郭國文","林德福","陳冠廷","陳秀寳","李彥秀","吳琪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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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1-04"]
gazette_id 1148701
agenda_lcidc_ids ["1148701_00004","1148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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