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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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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695 00:00:22,251 主席各位同仁这次我所提出的职业安全卫生法的修法我要强调这一版的核心精神是要让我们的防止职场霸凌正式成为法律义务而不是只是行政指导过去十年
00:00:22,851 00:00:47,385 劳动部虽然有定出不法侵害的预防指引但那只是建议没有法律拘束力也就是说雇主就算不做政府也拿他没有办法结果就是劳工在被霸凌之后往往无处申诉也得不到保护我提出的这个版本就是要把这个缺口补起来第一把防止职场不法侵害明确写进我们的立法墓地
00:00:47,805 00:01:02,939 第二增訂職場霸凌專章清楚定義什麼叫做職場霸凌要求僱主要負起預防的責任要設立申訴機制調查程序懲處規範不要再模糊了第三也設立外部的申訴機制
00:01:04,099 00:01:20,430 那当加害人是最高负责人的时候或雇主根本不处理时劳工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诉情节重大者还能获得法律协助我版本还有一个特色我们不只在谈肢体安全也把心理跟人格尊严
00:01:21,691 00:01:42,816 納入到我們的勞動安全的範圍80不見得有外傷他一樣會毀掉一個人所以這版修法就是要讓尊嚴也成為正常安全的一部分最後明定罰則的部分如果雇主違反我們的防制義務責任的話那最過最高負責人本身就是加害人最高可以處罰到100萬元這不是只是罰錢而是態度的改變
00:01:43,737 00:01:56,814 職場安全不只是防止受害也要防止傷人這是我提出的修法版本的目標讓每一個工作者都能在安全又有尊嚴的職場當中工作還請我們的立法院同仁能夠支持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