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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2時6分)謝謝主席,我想請經濟部龔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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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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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鄭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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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部長好。今天主席安排了海纜七法的審查,其中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還有自來水法這三部法在經濟委員會審,我想,這次修法的重點主要是為保護海底電力、電纜新增了刑罰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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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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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草案當中對於損害海纜管線者沒有進行民事追究,但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一條當中很清楚地提到,只要對於海底電纜、電力或通訊造成損害,應該給予處罰。那麼針對這個部分,也就是這次修法當中沒有包含民事追究,您認為適合嗎?如果只追究刑事,這樣的損害就還是由全民買單,對不對?針對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做簡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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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針對這三部法,現在是把刑罰加進去。至於民事求償,在民法規定裡面,我們本來就可以求償,不需要再立法。但如果業主受到損害,我們本來就會做民事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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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這次是把刑罰加進來,民事求償部分就按照民法處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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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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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這次修法還有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明定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的沒收或處置,對不對?過去曾經有盜採砂石船舶被沒收之後拍賣,拍賣時疑似原船東找人頭過來購買回去。針對這個部分,部長是否認為對於整個拍賣或變賣的條件要有更嚴格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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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可能後續……現行法令應該會有相關規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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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之前很多新聞就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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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定在電業法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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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說實話,針對原船東趁拍賣時找人頭變相買回,要規範不是那麼容易,因為他與所找的張三、李四之間也許並沒有很直接的關係,所以在追究這部分確實不是那麼容易,我希望針對這部分加強。因為之前很多媒體都報導過類似情況,所以我希望能夠加以限制,尤其在很多時候,以這樣的人頭拍賣回來還涉及跨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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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年七月,美國國會提出臺灣海底電纜韌性倡議法案,提到美國應與臺灣海巡及區域盟友進行聯合監控跟巡邏,並建立演訓、情報共享還有共同偵巡制度時,鼓勵臺灣加深電纜的埋設以及使用更具韌性的材料。對於所謂加深電纜埋設跟使用更具韌性材料,臺灣這邊準備怎麼因應?對於這些離岸風電業者,你們做了那些溝通,能夠維護整個國家的供電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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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裡應該是指通訊電纜,因為通訊電纜通常是跨國性的,會影響到全世界的網路跟通訊,所以需要跨國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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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除了電訊之外,我想電力其實也是海纜很重要的功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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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對。目前來講,我們的電纜主要在澎湖與臺灣之間,所以目前來講,我們自己可以處理,還沒有涉及跨國部分。除非將來電力電纜從國外拉進來,那時候就需要跨國性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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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既然特別提到要加深電纜埋設等等,我們當然希望確保臺灣整個海纜相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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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問一個部分。監察院在10月15日公布調查報告,提及無預警停電狀態,雖然次數下降,可是停電時間微幅上升。而且由於是配電系統層級的無預警停電,台電自己評估的家戶停電時間大概是監察院提出的三倍以上。我們花那麼多錢強化韌性,可是平均停電時間其實是增加的,針對這個部分,部長或王總經理有沒有什麼要特別說明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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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因為整個電力系統的分布其實很廣,所以全臺灣有24個區處,平均停電時間不減反增主要是因為有一些比較大型的事故發生,所以整體時間會稍微拉長,但這只是大數據統計上有這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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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整份監察院報告中提到很多細節,其中一個就是變電所卡關。你們原本規劃蓋23處變電所,對不對?但現在有14所被延宕下來,這表示你們的地方溝通顯然有待加強啦!針對這個部分,王總經理要怎麼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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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剛才委員提到為什麼停電時間拉長,就是因為我們本來要多蓋一些變電所,把饋線分散,讓每一條饋線的服務用戶數變少。既然這個地方沒辦法改善,一個事故點就會造成更多用戶停電,所以時間會拉長。至於遇到卡關,你也知道現在是民主溝通的時代,所以我們會儘量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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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台電更要加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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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是,加強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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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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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席也看到一個數字是很特殊的,在交通部路平專案中,台電搶修平均耗時從原本的15分鐘拉長到3.5個小時,增加了14倍。我想請教部長或王總經理,你們跟交通部有沒有什麼樣的溝通機制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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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因為地下化之後,一些線路都到地下了,所以遇到狀況、故障的時候,我們需要從人孔一個一個挖出來才知道哪個地方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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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以前沒有這樣的機制,因為交通部路平專案之後產生影響,導致整個維修時間大幅增加,那你們要怎麼解決?我覺得這是技術可以解決的,希望王總經理、龔部長跟交通部好好溝通,找到好的解決方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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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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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最後問一點,就是台電停電紀錄不完全。桃園在112年報了310起停電事故,結果台電系統只登錄了210起,最後確認44起是台電漏登。台電一直講智慧電網,現在卻連停電登錄都還靠人工,而且還會漏登,這樣對於推動智慧電網不是很諷刺的狀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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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有一些漏登可能涉及很小的用戶,譬如說只有1戶停電或者1個變壓器下面的某幾戶停電,這種比較小的規模才會有這樣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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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當你們用智慧電網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希望不要出現這個狀態。監察院的報告直接點出桃園市112年爆出的停電事件中有44筆漏登,我們希望這種情況可以改善。以現在的技術,我覺得這些都不是問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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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耀庭:好,我們儘量用科技方式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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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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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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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捷、張嘉郡、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周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