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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1時59分)謝謝主席。主席,請陳代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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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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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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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好。主委,詐騙的問題我們都很清楚,它已經不是一般治安的問題,是國安議題了。本席最近有看到2025亞洲詐騙的調查報告,根據全球反詐聯盟和Whoscall app的統計,過去一年臺灣因為詐騙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2,395億,平均每位受害者損失將近8萬6,000元,這是什麼概念?就是約占全國GDP的1%,NCC自己的資料也顯示,有七成的國人曾遭遇電話或網路詐騙,其中有一半是透過Facebook還有YouTube、TikTok等境外平台,在高額的詐騙中很大一部分是民眾透過Facebook上面點入假投資廣告,以及無形直播或是假客服的指示,結果一個人就被詐了將近上千萬元,這都不是單一的個案。前幾個月很流行的詐騙手段是假檢警視訊辦案的詐騙,主委,你知道最近最新流行的詐騙手段是什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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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應該還是愛情詐騙或者投資詐騙,還是在這個社群軟體比較多,至於假冒機關這一塊,其實算是古典的詐騙手段,各機關早期在相關公務檢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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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些網路上討論度非常高的就是他們接到自稱是NCC委員進行詐騙,已經囂張到在NCC太歲頭上動土了,你們自己了解這個狀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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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這個之前也有發生過,其實其他機關也有發生過,我們在自己的臉書或相關新聞稿也好,我們都告訴外界,政府機關包括NCC不會主動聯絡處理類似的案件,有看到這個就是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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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因為很多民眾都還是會上網再次確認,最近因為太多人收到自稱是NCC委員打電話給他們,要跟他們確認,主委,想請您明確說明,最近NCC有沒有跟Meta、TikTok還是Google開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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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Meta或者社群平臺,主要的職權是在數位部,我們跟數位部有水平的一些合作,直接跟平臺洽談廣告實名制或廣告下架的是數位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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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都是數位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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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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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都是數位部,所以你也不知道數位部有沒有簽署任何監管協議或是下架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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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這邊就比較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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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NCC本身有沒有掌握境外平臺的詐騙廣告下架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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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沒有,但是我們是跟數位部合作,比方相關平臺的一些設立帳號有時候會靠門號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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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打詐是要跨部會來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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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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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現在看到NCC很多都是做堵詐,對於打詐跟金管會、還有數發部、警政署,你們有沒有建立一個平臺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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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平臺就在行政院,行政院打詐指揮中心就是一個最大的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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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數發部現在本身有一個打詐app,那NCC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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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數位部的是通報系統,NCC是持續從各個面向,從電話、從簡訊、從門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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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你們是從源頭去做堵詐嗎?主委,以您的專業,你看得出來這個畫面是什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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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通常這個算是假冒數位部的查詢網,其實標準的SOP,如果看到來簡訊或者沒有把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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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不好意思,您剛才說這是假冒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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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它也許是假冒數位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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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這是數發部本身的打詐app,所以您看不出來嗎?它是一個通報的平臺,你覺得這個app做得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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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這個應該由數位部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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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我真的不知道你跟數發部到底是龍兄虎弟還是難兄難弟?我們花了那麼多錢在做這個app,您是NCC的代理主委,都看不出來這是一個通報詐騙的平臺app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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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如果是我個人,我會點進去看,看到如果覺得怪怪的,我就不會相信它,就不會理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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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NCC是不是自己本身也要建立一個平臺呢?因為我們看到可疑的網址,可以上這個app來通報,如果我們接到可疑的電話,要怎麼來反映,除了165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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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165其實是各個機關,包括所有民眾都可以共同使用的一個涉詐通報平臺,這個數位部的通報查詢網其實各部會也有在協力,假設他收到民眾說假冒NCC的人員打電話給他或者網址怎麼樣,他會把這個案子通報給NCC,那一塊我們都有在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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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您是否支持我國比照歐盟要訂定數位服務法,要求境外平臺在臺灣設立法定代表人與客服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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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支持與時俱進,如果社會有共識的話,我們會做相關的一些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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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既然您提到支持,什麼時候會提出修法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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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最大的重點是我們OTT TV有兩個版本,第一版是109年,第二版是111年,因為最後第二版的時候,外界沒有共識,雖然後來我們還是有持續在檢討、精進,但是沒有委員會議,所以沒辦法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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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既然您提到OTT,那5G AIoT是不是未來產業的三根支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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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些說法是這樣子,其實5G的三本柱是大連結、低延遲、海量,就是超高寬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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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過去本席也跟主委您討論5G非常多次,您知道臺灣5G的用戶滲透率只有31%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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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應該逼近四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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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遠遠低於亞洲其他的主流國家,您剛才提到OTT像是Netflix還有Disney+,都已經在臺灣深耕那麼多年了,但可是NCC的網際影音服務管理法草案喊了三年了,還沒有送進立法院,什麼時候會送進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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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會議組成之後動作才可以加快,因為委員會議已經將近一年多沒有辦法組成,所以相關法案沒辦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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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再請您具體的說明,這三年內5G的創新應用補助案總共有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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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產業輔導獎勵是在數位部,我們幾乎沒有補助電信業者,除了今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的災後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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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每次提到NCC的權責歸屬,不是數發部推給NCC,就是NCC推給數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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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不……應該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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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請問您對於OTT監理平臺的態度,你們的方向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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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當然是創造市場公平競爭,讓民眾有新的服務,能夠造福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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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既然您談到了市場公平的競爭,什麼時候會要求他們揭露演算法或是繳納稅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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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數位平臺的演算法其實在歐盟DSA裡頭是有對應的一些處理,即便是OTT TV這一塊,我們前一版的機制其實也有相對要求他們資訊透明、揭露相關,但是這個東西其實涉及到大平臺跟各個經濟體或跟各個國家的一些角力,這一塊是有對應一些互相的抗衡,這一塊我們都有持續在要求。像我們前一版的數中法其實也有對應的要求,但是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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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您說了那麼多,接下來您還是要等新的委員、新的主委上任之後,這一切才能推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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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上任之前,我們還是有持續更新手上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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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另外要和主委討論,稍早洪孟楷委員也有詢問您有關eSIM要被收300元,可不可以再請主委針對eSIM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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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eSIM其實是實體sim卡對應的軟體版或韌體版,因為在國內部分,它是涉及到實名要打詐的一些需求,所以必須要臨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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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你們最近有沒有收到有關eSIM問題的民眾陳情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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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相對很少,因為業者推出以來,其實九成的民眾在辦理eSIM都沒有被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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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您知不知道eSIM已經引起很大的民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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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知道有些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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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很多民眾都說要一人一封信寫信到NCC反映eSIM,因為在臺灣非常特別,eSIM每次都要花300塊,還要跑到門市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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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沒有、不是每一次,他第一次申辦還有送修,還有購買專案或者他是VIP客戶,又或者老客戶都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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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哪一家電信第一次申辦不會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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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三家都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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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三家都不用收費,那每一次換手機之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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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不是,是一定期間,假設一年換兩次或前兩次都不收錢,所以我們統計過去一年跟sim卡有關的一些民眾,有九成其實都不用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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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可不可以請主委說明這300塊的收費依據是根據什麼?為什麼國外不用收費,可是臺灣卻要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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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它有一些對應的成本,比方eSIM會有國際上的共通平臺,GSMA平臺的處理會有些成本,因為是臨櫃,相關會有一些人事成本的支出。費用的部分,我們會有持續跟業者要求、溝通,如果eSIM的民眾越來越多,相對應的批量夠高的時候,它的成本其實是可以下降的,我們有持續要求業者,未來應該有機會來調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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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這個規定是在NCC,還是在業者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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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這一塊不是一般的資費管制,所以這邊是業者在處理,但是NCC會行政指導他們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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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委,您很肯定在一年內,如果他換了兩次手機,第二次是不用收費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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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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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您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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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大部分的業者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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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也請主委再回去了解,看你們是不是真的沒有收到有關eSIM的陳情信,因為最近非常多民眾都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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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早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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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而且你們去年也說你們還要再討論,請問討論的結果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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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討論結果是免收費用的範圍要擴大,比方老客戶、VIP客戶都不收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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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好,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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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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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若華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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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游顥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