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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10時26分)謝謝主席,請洪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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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委員鎮軍代):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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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廖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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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好。其實本席還是滿疑惑的,昨天在行政院總質詢的時候,我們在幫外送員講外送平台要立專法的時候,其實你並沒有這麼直接了當的說出你願意支持,你只有說會有指引,而且是明年1月才有指引,為什麼到今天突然支持,因為我昨天在現場,你並沒有說你會支持專法,包含我問院長,院長也沒有直接開口說他願意支持專法,今天怎麼突然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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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這絕對不是今天突然,如果是今天突然的話,那麼我們不用在幾個月前就開始研擬專法的內容,其實昨天在院會上,我應該是有很清楚說我們對於要法制化,其實是抱持一個開放的態度,很願意和委員會一起來做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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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你說開放的態度,其實跟今天還是有點不一樣,今天是很肯定,今天特別肯定,但是本席也很樂見,所以你是肯定支持往專法的這個方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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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這也是我們為什麼這幾個月一直在做法制化的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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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請問大概是多久,你所謂幾個月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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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應該是上半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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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上半年?大概是幾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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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五、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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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五、六月?那主要是由勞動部召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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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其實外送平台裡面有很多的權責真的會涉及到跨部會,當然從五、六月開始,我們就開始做相關的研議,包括哪些部分的條文要如何放進去,然後哪些部分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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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我的意思是,請問部長,那個時候的主責單位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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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你是說法的主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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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就是推動這件事情的主責單位,是勞動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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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當然是從部裡面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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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所以是勞動部主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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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法的部分,因為委員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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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因為其實滿奇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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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委員提的法也都是放到勞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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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是,但是滿奇怪的,因為其實過去在修這個法的時候,當時的勞動部部長何佩珊是有公開坦承,他說行政院內部還在討論這個專法應該由哪個部會擔任主管機關,對不對?其實今天你的報告跟你的講法也真的是有矛盾,這裡面寫:經行政院邀集各部會多次研商後,已指定交通部擔任外送平台治理機關,現在已由交通部統籌處理外送平台納管議題。我想要釐清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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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外送平台目的事業主管的治理機關,目前行政院是指定交通部,因為這裡面涉及到我剛才提到的平台治理,包括貨運,其實某部分它有一些貨運的性質,也包括消費者,包括合作店家等等等,所以是由交通部來做這個平台的治理機關,但是外送員權益的部分,當然是勞動部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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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我可以理解現在你們大概有個方向是,在訂定這個平台管理跟專法的時候,由勞動部來做一個主責推動的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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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這個法裡面比較多的內容其實是外送員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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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針對外送員嘛!對,我就想這個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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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所以這個法的主管機關是我們,可是裡面也會涉及到其他的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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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部長,我其實今天問這個,就是想確定這件事,的確會牽扯到一些相關的部會,本席也認同,也需要跨部會趕快協調,然後因為你在修法過程中,會牽扯到其他的單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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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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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所以本席要確定的是,是由勞動部主責,我們要有一個共識是這樣,就是現在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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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這個法的主管機關,我們願意承擔,是由勞動部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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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很好!因為我要告訴部長的就是,其實過去六年多前開始討論以來,行政院一直是用這個理由在推諉,就是推拖時間,說因為這個權責不明,不知道從哪一個主管機關等等的問題,這一類的問題導致立法的延宕,不然當初在民進黨全面執政的情況之下,照理說,推動這個法案是相對比較容易協調的,也不用到今天。不過沒關係,我們就先確認一下,本席認為因為外送員是廣大群體,所以未來在立法上面不管是承攬、僱傭或是新型態,其實勞動部的權責都很大,都是主責很重要的一塊,所以現在我們有共識,沒有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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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席想要問的事情是,你說從上半年開始,目前的進度和細節到底到哪裡了?總共召開了幾次會議?算不出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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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算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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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目前的細節到哪裡,你們目前進度到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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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基本上應該是基本條文的架構跟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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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都好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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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到最後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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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到最後階段?最後階段是報行政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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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還沒、還沒,現在是還在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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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還在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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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可是因為這些條文最後的內容,也還有要跨部會去做確認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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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本席想要請問最快什麼時候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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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希望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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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三個月真的太久了,本席希望你們儘速,因為這樣,大家才可以共同一起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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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會儘速,我也希望儘速,可是因為行政部門要推出時還是有法制程序,比如還是必須要預告、還是必須要經過法規會的審議,然後包括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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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那麼時間點,你現在可以說明一下嗎?比如你們什麼時候要預告,你現在的進度中比較細節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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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跟委員說明,我自己也希望儘快,因為我們也不希望被認為是我們在拖延,所以儘快是我們在這上面最重要的原則,可是因為會有很多審議的時間,它不單單只是勞動部自己審議,所以我沒有辦法去打一個包票,說其他單位的審議一定多久或者只能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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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我這裡希望儘快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除了拖了很久之外,其實地方政府都有自治條例,現在發生的問題就是有時候地方自治條例在打官司訴訟的時候,有很多問題出現,我相信儘速的法制化,其實對於各個利害關係人都有好處,包含平台方、包含外送員、包含店家,還有包含消費者,因為現在沒有一個專法讓各個地方政府有一個依據,所以其實現在對於平台來講,它的法制風險不確定性也是非常的高。所以我想要進一步的問,因為最近臺灣法院也有透過實質從屬的判決,明確傳達平台跟外送員之間的關係,可能是假承攬真僱傭的立場。所以本席想要問,你們目前在討論的過程當中,這個部分,你們打算怎麼界定?還是要參考所謂歐盟模式,就是用推定僱傭,可是平台負責去舉證它不是僱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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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外送的議題裡面,確實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怎麼去界定它的勞動關係,所以我們自己會認為,現在到底是僱傭或者是承攬,其實可能還有各方不同的看法,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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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所以本席才想問你們目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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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所以我們認為我們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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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因為你說條文架構大概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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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是,把外送員應該要有的權益、該有的權益保障,直接明確的、正面的把它訂定出來,用這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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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當然。但是這個部分你可能要注意一下,而且這也滿重要,這也有關未來平台或者從業人員跟法院的關係,這也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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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就是外送員該有的權益直接正面的把它給訂定出來,我們用這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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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我們就講到最具體的權益部分好了,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你認為外送員一個小時大概可以跑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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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其實這要看他是長程、短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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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你大概可以跑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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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多一點的話,可能兩單、三單、四單都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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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我覺得大概就是三單嘛,對不對?大概可以抓三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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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對,都有,但是這要看長程、短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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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因為這也是外送員會詬病的地方,或是他們覺得演算法不透明的部分,像他們也有反映平台業者為了要同時在繁忙的時段,讓外送員有足夠的量跑單,所以明明從A點到B點很近,但是他會故意另外派一個比較長的單讓他在線,然後才可以去接下一個單,不知道部長懂我的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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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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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你懂我意思嘛,對不對?好,沒關係,這是演算法的部分,但我想講的是,其實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訴求,就是他們希望保障基本費用至少不得低於時薪的三分之一,就是如果一個小時跑三單,他們希望基本費是不是能不低於時薪的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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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基本上對於他們的整體報酬,我想應該要有一個最低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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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嘴巴上說有大概的框架,但其實有幾個關鍵問題,看起來部長是回答不出來,所以希望你可以儘速回去了解,然後這個議題可能也是他們比較在乎的,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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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在報酬的問題上,基本上,我們比較會認為針對整體報酬要有一個最低的基本保障,就是不能低於最低的基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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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那你整體報酬的最低基本保障大概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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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比方像一般勞工的話,就是最低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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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我剛剛講的也是時薪啊!所以我剛才才會問你,你覺得他一個小時可以送幾單,這也是他們介意的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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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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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我知道你現在沒有辦法馬上給答案,但這是一個相關的數據,我只是想要了解你們現在的立法進度,可是一問下來,好像也不是很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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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還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想請教,就是你們有沒有明確的統計、了解到底有多少從業人員是高度依賴,也就是全職在做,有多少比例是兼職?因為我在研究的時候有發現到不同的觀點、不同的數據,所以想請問勞動部有沒有確實做到這件事?因為這也是未來雙方爭執、爭吵的點,勞動部希望真正保障到的是哪一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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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確實從數據上看來,現在兼職的人是比較多,大概是七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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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又多了一個新數字,我跟你說,這又多了一個新數字,這部分你們可能要去多多掌握,如果是七成的話,代表高度依賴者是三成,但我也有看過四成、六成的說法,當然數字是浮動的,但也有平台業者說只有一成,看起來你們是完全沒有研究,這樣對於勞工的保障,我真的會有擔憂啦!因為包含平台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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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目前是有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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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平台業者宣稱他們的時薪高達270元,不知道部長認不認同他們有高達270元的時薪?我是說平均時薪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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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想這都不是哪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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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所以我要表達的是,你們掌握的數據要很精準、公開、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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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如果要算出平均薪資,基本上,時薪都要有清楚的計算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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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是,所以現在你們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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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這不是哪一方自己宣稱是什麼數字就是什麼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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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因為你們是主管機關,所以我相信你們的數據更精準,這部分希望部長可以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你們目前的研究數據,因為這很重要,是官方數據,也關乎未來討論的時候,有一個明確的科學、客觀、理性討論,不然就會變成各說各話。不知道部長可不可以提供這個相關資料給本席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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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一些相關資料,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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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會後提供給本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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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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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3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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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0時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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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廖委員偉翔):現在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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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