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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羅委員智強:(9時27分)有請王副秘書長。
1 主席:有請秘書長。
2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早安。
3 羅委員智強:副秘書長好。我剛剛聽你的報告裡面也特別強調憲法法庭第8號判決,對不對?
4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5 羅委員智強:來搭配所謂的調高死刑門檻司法院相應的作為,對不對?
6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7 羅委員智強:好,我想要請教你,你有聽過2022年的臺版柬埔寨案嗎?臺版柬埔寨案有聽過嘛?
8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9 羅委員智強:我想請教,主嫌「藍道」這些人總共關押、綁架了多少人?
10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那個案情我沒有詳細研究。
11 羅委員智強:61個人。副秘書長,我想請教,就您在司法界這麼多年的實務經驗,你有沒有看到哪一個案子可以綁架61個人的?
12 王副秘書長梅英:這個算是案情嚴重的案件。
13 羅委員智強:應該從來沒有過吧?應該是被綁、被關最多人的刑事案件吧?至少在你的職業生涯裡面應該沒見過吧?
14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15 羅委員智強:你知道裡面多少人被他們殺掉、死了多少人?死了多少人,你知道嗎?我告訴你,剛開始以為死3個人,他們這些人被搜身搶劫、塞上毛巾、上手銬、腳綁束帶、關進3坪大的房間,遭到毒打、電擊、餵毒,導致1人跳樓輕生、1人休克死亡、1人被餵毒致死,死了3個人,對不對?我告訴你,不只!今年8月發現還有1個人也被他們打死,只是抓進去沒幾分鐘就被打死,拖出去丟了,今年8月才找到。到底是不是關61個人,你知道嗎?可能不是耶!是不是殺4個人,你知道嗎?可能不是耶!請問副秘書長,可不可惡?惡行重不重大?
16 王副秘書長梅英:……
17 羅委員智強:慘絕人寰啦!來,我想請教一下,你知道最後主嫌被判什麼刑嗎?
18 王副秘書長梅英:依照這上面的紀錄,主嫌王昱傑是26年,其他3個人是無期徒刑。
19 羅委員智強:是啊!我直接告訴副秘書長,關61個人、殺死4個人,極盡虐待、虐殺就是被判無期徒刑,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案件可以判死刑耶!你剛剛都講了,你也沒有聽過有關61個人這麼嚴重的事情啊!你知道不法所得是多少錢嗎?這還是有查出來的,我們不講沒查出來的喔!金額是4億元,關61個、殺4個人,不法所得4億元,結果是判無期徒刑。我上一次質詢我們的法務部長,他還跟我講臺灣沒有實質廢死,是啦!還是有判死刑的,但是判死刑的比率變高還變低?請問副秘書長,是變高還是變低?你應該很清楚嘛!來,沒關係,我告訴你,過去20年平均150位殺人犯,判死刑的比率大概是2%,從2000年到2015年平均每年有3.25位三審判死,在2016年民進黨執政之後,你知道平均每年有多少人三審判死嗎?只有0.33人,每年三審判死的人數減少九成。而且很抱歉!在大法官的憲判字第8號判決出來之後,三審判死的人連一個都沒有,沒錯吧?可能還有案子是在訴訟當中,因為這是才去年的事情,對不對?
20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21 羅委員智強:我直接跟你講,以後會更低,比0.33人還低,你相不相信?因為大法官已經加了八道金鎖,大幅提高判處死刑的門檻,這不叫實質廢死,什麼叫實質廢死?這就是實質廢死,這就是今天司法院交出來的最偉大的成績單,是大法官交出來的最偉大的成績單,就是實質廢死。我對臺版柬埔寨案是看一次就痛心一次,尤其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是裡面有一位母親在被虐殺、臨死之前留下遺言,跟另一個同樣被關的受害人說,因為自己可能沒辦法活著出去,如果她能活著出去,就拜託她告訴自己的兒子:媽媽對不起你,沒辦法陪你到最後。你聽了會不會心酸?後來獲救的這幾十個人在受訪的時候說,他們真的以為他們沒辦法活著走出來,要不是被破獲了,可能全部都要死在裡面。結果只判無期徒刑,沒有一個人被判死,現在民進黨還跟我們拗,說沒有實質廢死,這不叫實質廢死,請問什麼叫實質廢死?我再請教副秘書長,詐騙手法不斷翻新,已經變成我們的國恥,也是全民最大的威脅,沒錯吧?
22 王副秘書長梅英:詐欺案件確實一直在成長。
23 羅委員智強:很多人家庭失和,甚至自責輕生,還有就是像我剛剛前面講的,還有人被抓起來凌虐、打死,這些都有發生。現在臺灣最大的一個安全威脅就是詐騙集團,我們政府在2014年定了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的加重詐欺罪,科處1年到7年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且處罰未遂犯,對不對?然後2023年再修正刑法的部分條文,將深偽詐騙也納入所謂的加重詐欺罪,在2024年完成立法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也加重刑責,對詐騙集團最重可判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億元以下罰金。立法院是通過修法,希望加重處罰罪行來抑制詐騙的橫行,檢察官起訴時也多半有考量加重刑罰的事由,給予適當的量刑,但是我想請教一下,在修正了這麼多的刑法條文後,我們的法院對詐騙集團的判刑有加重嗎?
24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根據我們現在手上的數字,法院就加重詐欺的量刑確實有加重的趨勢,從判處超過……
25 羅委員智強:我問一個問題,判處3年以上的比例大概有多少?
26 王副秘書長梅英:3年以上的……
27 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各級法院從2019年到2024年在適用加重詐欺罪的80萬罪次判決中,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是1,637罪次,占總件數的千分之二。全臺一年詐騙財損超過千億,但是只有千分之二、在1,000個詐騙犯中可能只有2個被判刑超過3年。我們審計部的報告就指出,雖然政府修法加重詐騙刑度,可是外界一直對於法院判刑過低的問題有很大的疑慮,我想請教今天司法院怎麼去看這件事情?
28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我們從數字上來看的話,在這幾年那個量刑確實已經有加重的趨勢了,至於呈現的數字為什麼這麼低,就是因為詐欺者是一個大集團,大部分被抓到的人在階層分工中其實都是比較低階的,像車手就是比較低階的角色……
29 羅委員智強:我要這樣講,事實上,從2019年到2023年8月間,臺灣有超過5萬8,000名通緝犯未歸案,八千多人有出境紀錄,還有1,637人是涉及詐騙案件潛逃國外,為了要補這個治安漏洞跟防止詐欺犯的潛逃,我在去年就提出了刑法跟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及賦予法院可以主動通知主管機關協助註銷被告護照、旅行文件。另外,刑法增訂的棄保潛逃罪在今年5月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的修正也在上週五完成三讀,這兩項事實上都是立法院努力想要去防堵詐騙的過程跟結果,但是我在這邊還是要拜託,我為什麼今天從臺版柬埔寨案開始講起?當然秘書長是行政幕僚,你也管不了法官,可是今天全臺灣人民對於詐騙痛恨的程度,我真的在這邊呼籲我們的法官們好好去想一想,在臺灣的司法有很多方面跟一些刑事的法律都是過度保障加害人,造成被害人惶惶不可終日,要好好安居樂業都不可得,這是我給司法院的一個期許,以上,謝謝。
30 王副秘書長梅英:好,謝謝指教。
31 主席:謝謝羅委員。
32 我們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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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36-4
speakers ["翁曉玲","黃國昌","羅智強","吳宗憲","王鴻薇","沈發惠","王義川","陳培瑜","吳思瑤","林倩綺","張啓楷","林國成","莊瑞雄","賴惠員","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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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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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88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88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