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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10時36分)謝謝召委,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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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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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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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主委,先請教公平會的白皮書已經發布三年了,當時也有提出來修法,後來又撤回,可不可以講一下為什麼?什麼時候要再提出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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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白皮書公布以後,其實我們內部的規章有修改,譬如相關市場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已經在做了,那個對我們執法是有一些幫助。至於修法的部分,因為委員更換屆期的關係,所以我們現在重新再來,目前我們會內有修法小組,我們還是持續在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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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預定什麼時候提出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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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很難給委員一個具體的時間表,但是我們已經開過會了,我們目前要做的是要再重新彙整我們要修的條文,到底除了延續之前提出的版本之外,要不要再提多一點,我們在徵詢委員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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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2023年6月其實已經預告了,2024年也送院了,但2025年6月的時候卻撤回了,我希望這要有一定的時間點,因為這個其實是一個延續,修法絕對沒有一次全部都修到滿意完整的,應該是你覺得差不多的、可以的、大家有共識的提出來,還沒有共識的就繼續討論,不然這樣子再討論個三、五年,再下一屆恐怕都不見得提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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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我們了解,所以我們會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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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什麼時候?就你們已經達成共識的,在半年內把它提出來好不好?因為我認為公平法有很多部分必須不斷補強,才能夠面對社會不斷的改變,不斷因應社會的需要。半年內提出修法內容讓立法院來審議通過,有共識的提出來,其實早在2023年,也就是兩年前就已經提出預告的版本,去年也有送院,表示已經有一些有共識的東西了,有共識的東西我認為應該要儘快提出來。當然其他部分你們認為還要補強、還要討論,你們可以分階段性的修沒有關係,但是不要為了要等待一個你們認為全部討論完整的版本,而遲遲延宕了修法的進度好不好?我覺得委員的更替都不應該是理由,因為公平會本來就是持續在進行當中的,我認為其實應該要儘速把你們過去有共識的東西提出來修法,主委可以嗎?半年內把你們有共識的提出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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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朝這個目標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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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再來我請教一下,現在很多手機遊戲會利用假廣告來騙下載數,比如像左下角這個,左邊是廣告,看起來吸引人,但是進去之後其實是遊戲,很多時候免費的下載點了以後,後來發現遊戲內容其實並不一樣,這個部分公平會要不要去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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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想這是不是構成不實廣告的部分,我們可以進一步再去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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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立案了解好嗎?因為它廣告的部分並不是真實的,它其實是要騙你進去點閱、騙你去下載,甚至騙你去做這個遊戲,那有沒有涉及到不實的部分?這個我希望公平會立案去調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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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初步看起來這裡面涉及的問題就是它其實沒有賣東西,它單純只是要騙你進去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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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對,但進去之後有可能在裡面賣東西了,所以我說這裡面光是廣告跟實際內容不實,跟你進去之後有可能裡面會涉及到……要不然他要賺什麼錢?一方面當然賺你下載的部分,一方面賺點閱,一方面有可能在裡面也會產生一些需要你來購買的部分,比如有廣告在跑,你不要廣告你就付費,那你可能就不用有廣告。我的意思是這個我希望公平會立案去做調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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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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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可以嗎?一個禮拜內立案調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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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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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再來要請教一下傳銷事業,這也是公平會很重視的,之前有一個愛美直銷吸金,很多苦主都在批評,但是現在我們發現這個愛美全球事業,它另外還有一家公司叫做「愛美全球國際」,地址一樣、名稱一樣都叫「愛美全球」,只是一個叫「愛美全球事業」,另一個叫「愛美全球國際」,「愛美全球事業」是詐騙的,被你們認定了,以詐騙處理了,但是「愛美全球國際」還在高雄繼續做其他的業務,它在2024年被公平會註銷傳銷業務,但是其他的部分還繼續在做,這個部分公平會要不要繼續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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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去了解過了,基本上這是兩家不同的公司,他們傳銷的商品也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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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兩家是不同的公司,但是在同一個地址,而且名稱都叫做愛美全球,只是一個叫做「愛美全球事業」,另一個叫「愛美全球國際」,兩家公司都登記在同一個地址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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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愛美全球我們已經立案在調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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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立案調查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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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立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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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認為現在有很多事情,在詐騙這麼嚴重的時候,我希望公平會要更積極,寧可嚴謹,也不要很輕鬆的就放過去,看名稱不一樣就過去了,其實也有可能換了另外一個名稱,用另外一個名稱繼續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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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不會、不會,我們一定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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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就是「愛美全球事業」跟「愛美全球國際」,「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跟「愛美全球國際有限公司」的地址一模一樣,一個是詐騙已經確認了,另外一間現在只是把它的傳銷註銷掉,我認為要去調查,如果它是同一批人、同一群人在做同樣的事情,你們應該積極的作為,不要等到很多人被詐騙了,然後才開始在處理這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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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會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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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立案調查好不好?立案調查一樣在一個禮拜內有一個初步調查結果讓我知道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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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好,我們會讓委員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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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另外,歐盟跟美國現在都在認定蘋果稅,就是他們認為涉嫌違反數位市場法,罰了5億歐元,大概折合170億臺幣左右。也就是你買蘋果,你一定要用它支付的方式才能夠支付,對於這個部分,我們的公平會、我們的政府有沒有什麼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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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關於蘋果稅的部分,當然這方面我們有去了解,如同委員剛剛所講,歐盟是以違反數位市場法開罰,這是特別針對數位平臺所做的立法,當然國內目前沒有數位市場法,所以我們會在既有的公平交易法架構底下去了解它。蘋果稅的意思就是它針對在裡面消費的要抽30%還有15%,據我們了解,其實每一個廠商抽稅的比例不一樣,你直接對蘋果稅用公平法去處理的話,當然每個國家的法律制度不一樣,有些國家是有法律依據的,但是在公平法的架構底下,直接去以稅太高或是收的費用太高來介入的話,在公平法裡面,我們是比較傾向於不要直接去干預那個價格決定,但是我們會關心所謂的蘋果App Store裡面相關的這些交易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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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的意思是,當我們越來越多人都使用蘋果手機的時候,這樣的行為當歐洲、美國都有認定、都有在做處理的時候,我們的政府應該要有所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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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是有在進行了解、有在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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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看到你們2022年其實有立案做了調查,有結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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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現在還沒有結果,但是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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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主委,我講的是2022年調查,現在2025年,三年調查過去了,人家美國跟歐盟早就具體行為了啦!我們都立案調查,而三年過去了,還在很快會有結果,我認為這都太慢了。我希望更快的有具體行為,讓國人感受到我們政府對這件事情是有感且重視的。美國跟歐盟已經在行動了,而我們研議了、討論了三年還在研議當中,就如同剛剛講的,我也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你剛剛說的半年內要提出相關修法,該修的法、該補強就補強,公平會要有作為,讓人民感受到作為,我認為這都是很好的方法,主委是代理主委,我認為其實這個時候是展現你作為很好的時候,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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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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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希望半年內該立的法、該修的法把它完成,同時,我希望在這半年內,我們可以參考歐盟跟美國,認真的來面對這樣的問題、認真的來思考這樣的制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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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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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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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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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質詢,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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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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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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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0時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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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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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請陳超明委員質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