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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 @ 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林委員宜瑾:(12時32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
| 1 | 主席:鄭部長請。 |
| 2 |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 3 | 林委員宜瑾:部長好。首先要跟部長探討,原住民族教育在各個層面是否可以擴及即將核定的平埔原住民一事。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很有可能在10月底完成三讀,而有關身分取得以外的其他配套政策,我想也應該同時並進。所以我在這裡要跟部長探討,也提醒部長,因為我在上個會期非常積極參與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的立法討論,在審查會中我有提醒原民會,為了維繫平埔原住民的文化傳承,語言教育非常重要。以我先區的西拉雅實驗小學口埤國小為例,在族人的積極努力下,復振西拉雅語言跟文化很有成就。請教部長,教育部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依照學生選課需求開設原住民族語課程,什麼時候能完成平埔原住民各族語言的師資跟教材盤點,進而開設課程?我要求的不多,因為一開始其實萬事起頭難,是否可以先在各族主要的分佈地?因為平埔族有聚落的地方確實不多,就各族的分佈地完成盤點跟開設,例如像臺南的西拉雅跟南投的嘎哈巫。我覺得是不是可以從這邊做起?部長是不是可以給個承諾? |
| 4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平埔原住民,會後我再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平埔原住民族還真的是非常的多。根據沈建德教授的研究,從婚姻的儀式諸如結婚要殺豬拜天公、母舅坐大位,這些都是跟平埔族…… |
| 5 | 林委員宜瑾:很多臺灣習俗其實都是平埔族傳來的。 |
| 6 |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也因為因應平埔族,所以這裡可能有很多都是有…… |
| 7 | 林委員宜瑾:對,可是他們還是要去登記才會成為平埔族,登記才有個依據。 |
| 8 | 鄭部長英耀:兩個禮拜內,我們來配合這一個,然後跟臺南市……像臺南佳里附近大多是西拉雅族,我們優先來跟臺南市政府討論,看相關的課程、教材怎麼樣來發展。 |
| 9 | 林委員宜瑾:好,再麻煩部長給個書面報告,好不好?針對相關的這些提問。 |
| 10 | 鄭部長英耀:好。 |
| 11 | 林委員宜瑾:繼續要來跟您討論今天很多委員都關心的,讓基層教師怨聲載道的校事會議濫訴問題。根據之前教育部所做的調查,其實在去年解聘辦法修正後的一年來,校事會議的投訴案量高達1,732案,有超過八成的案件都有受理,可是經過調查之後的769件中,不成立的案件有382件,占比是49.7%,將近五成,遭到停解聘的也才只有3.3%。所以很明顯,我們清楚知道校事會議主要用意是用來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停解聘事宜,可是許多教師都反映,很多意想不到的投訴案件都進到校事會議去。我在今年5月時開記者會也有舉一些案例,我在這裡就不再贅述,我絕對支持對於罪證確鑿或是真的涉及不適任疑慮的案件,我們要盡最大的力量來處理。可是如果學校花了很多的時間、經費,去找人、找資源來召開校事會議,結果卻用在濫訴的案件上,我覺得這對老師不僅是很大的困擾,行政也沒辦法減量,又犧牲了老師備課跟照顧孩子的時間。部長真的是有很肯定跟很友善的表達,說要來研擬對匿名檢舉增加限制,教育部在上個禮拜也有召開解聘辦法的研商會議,有提出新增受理之前要有個協調機制。我想要請教部長,在學校端要怎麼分類什麼案件。可以先行溝通協調,什麼案子可以進入校事會議?我的意思是,對學校端如果沒有給個指引或SOP,學校端也很難去依循。部長對這部分看法如何? |
| 12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我們在這一次的修訂,我們就是希望能夠舉一些實際的案例,給校長及行政團隊有一些依循。有一些只是老師口頭上或是語言上一時可能造成的疏漏,我們就提醒他,或者在班級經營方面提醒他,他就能夠改正;有一些可能是他在管教方式上需要有一段時間有專人來加以協助,這些都不必進入校事會議,以後校事會議就只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來處理不適任教師這部分,至於屬於要教學改善或溝通或親師合作這部分的增能也好,或者一些行為上的調整,這些就是在學校裡面或是由學者來做。 |
| 13 | 林委員宜瑾:就是會舉例啦,讓學校端有SOP。 |
| 14 | 另外,目前進到校事會議之後會有一個調查小組,現在全部的成員都是外聘。我當然知道對於外聘那時候我們也是防堵師師相護,外聘就是所謂的公正人員,而且這些外聘人員都有受訓過,大部分是學者、律師等等,可是現在有個問題出現,就是本來的教師代表跟家長代表其實都是應邀來陳述意見,他們就是列席的情況,可是如果調查小組成員全部都是外聘,這些代表也只有列席而已。本席是很怕學校的脈絡跟真正的教學情況,調查小組不是很了解。我們舉個例來講,比如有位老師可能平常在學校表現非常不錯,可是他可能突然間有情緒上的問題或怎麼樣,然後有一些失當的舉止、行為,而外聘小組因為不了解這個老師平常的做法,所以可能就依照這個失當的行為做出相對嚴厲的處分,那對這個老師其實不是很公平。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協助調查的教師代表跟家長代表來協助輔助調查的話,是不是會讓這個調查小組的機制更完備?可是前提是這個調查報告一定是這三個外聘人員做的,老師跟家長的代表就純粹是在輔助調查、提供資料。部長覺得這樣如何? |
| 15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確實我們也考慮到,因為現階段的校事會議雖然有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但都是列席,而且常常都是結果定論了以後才去表達意見,所以如委員所說的,我們能不能把它做到前端,也能夠隨著一起調查,一起去了解整個事情的脈絡,能夠真正讓老師的權益不會受到損害,就是我們對於有一些疏漏應該課以適當的作法,而不是一刀下去讓當事人因此而受到冤屈或者不當的對待,我想委員的這個建議是非常有建設性的,我們在未來可以把它納進來做個調整。 |
| 16 |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部長。 |
| 17 | 繼續追問剛剛很多委員也很關心,就是有關於教師法跟教師待遇條例,因為老師如果受到停聘、解聘或不續聘等等的處分,他在提起救濟後回復聘任,我們只能補發他的本薪,現在規定是這樣。可是部長最清楚,教師的薪資除了本薪以外還有學術研究費,如果他未受解聘或停聘處分,他用救濟方式恢復了聘任老師,但是沒有給他補發這段時間的學術研究費,我覺得恐怕不甚公平,他只有領半薪而已啦!所以針對這個事情也要加以研究,如果他回復教師職位是不是就可以補給他全薪? |
| 18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委員這樣的建議是很有建設性的,我們來努力。 |
| 19 |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 |
| 20 | 請主席再給本席30秒。剛剛很多人提及,大家也都關心有關鐘點費及導師職務加給提升。我們很多年都沒有提升,也都沒有跟得上物價指數,我想這部分部長你非常清楚啦,所以請教在你現在的規劃中,你對鐘點費或者導師費有沒有想要調?調幅大約是多少? |
| 21 | 鄭部長英耀:我們關心的跟委員所關心的一致,在教育部內部事實上也一直在討論,當然在整個中央財政的前提下,我們怎麼樣做適度的反映,包括物價指數,包括一些對穩定老師教學必要支持的力量,以突顯老師教學工作的價值,這都是我們在努力的。 |
| 22 | 林委員宜瑾:好,像現在導師費一個月才3,000元,等於一天100元,現在一個便當就超過100元,所以請再討論一下,可以調整就適時調整。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 23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
| 24 |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 |
| 25 | 請賴委員惠員質詢,時間4分鐘。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5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4-22-3 |
| speakers | ["劉書彬","柯志恩","吳沛憶","范雲","林沛祥","葛如鈞","葉元之","羅廷瑋","萬美玲","郭昱晴","謝龍介","陳秀寳","陳瑩","林宜瑾","賴惠員","徐欣瑩","陳培瑜","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徐富癸","邱志偉","楊瓊瓔","張雅琳","林月琴","洪孟楷","林德福","高金素梅","翁曉玲"] |
| page_start | 175 |
| meetingDate | ["2025-10-15"] |
| gazette_id | 11483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48302_00006"]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8302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