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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倫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智倫:(9時22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李進勇主委。
1 主席:請主委。
2 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3 張委員智倫:主委好。主委,自從108年6月3號您在中選會主委就職,到現在已經七年多了。
4 李主任委員進勇:六年多。
5 張委員智倫:對不起,已經七年了?
6 李主任委員進勇:六年。
7 張委員智倫:六年了,好,OK。依照法律規定,您的任期是到今年的11月3號嘛?
8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9 張委員智倫:基本上來講依照法律規定,應該要在中選會的各個委員任期滿三個月要辦理提名作業,可是我們現在看行政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提出新的中選會委員名單,我們現在很擔心的是中選會現在總共有10名委員,包含您在內有6位委員任期會在11月3號屆期期滿。
10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11 張委員智倫:現在行政院發言人在9月2號有說在立法院開議以後,要將中選會的同意權案送到立法院審議,請問一下,就主委這邊有收到消息什麼時候會送進來嗎?
12 李主任委員進勇:提名的人選是屬於行政院的權限,中選會在這一部分並沒有任何的訊息。
13 張委員智倫:主委,你不會擔心嗎?現在10名中,有6名已經快要到期了。
14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是很擔心,因為選務不能夠中斷,尤其明年年底要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有很多選舉的前置作業、一些應辦事項的期程規劃,在明年年初就必須預先規劃,規劃事項有很多都是必須經過我們委員會決議才能夠定案;而委員會的決議,開會有一定的人數門檻。
15 張委員智倫:我先請教一下,如果這6名委員到最後沒有送進來、沒有通過的話,中選會有辦法運作嗎?
16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是不希望看到這種狀況,但是如果這種狀況發生的話,真的是會使中選會業務陷於停頓。
17 張委員智倫:在這邊拜託主委要跟行政院拜託,因為10月份還有非常多連假,而且有些是在禮拜五的連假,如果來不及送到立法院,或者是送進來的人選立法院如果有意見的話是沒有辦法去做更改,如果更改或是有意見的話,現在有超過半數是已經屆滿的狀況,所以要拜託主委是不是也要跟行政院拜託一下,趕快把這個名單送進來。
18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了解行政院有非常積極重視這個問題,所以在積極尋覓適當的人選。
19 張委員智倫:好,再問一個問題,主委,你有推薦的人選嗎?因為我知道你已經兩屆任滿了,你有推薦新的中選會主委人選?
20 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
21 張委員智倫:沒有?
22 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我們尊重行政院長的提名權。
23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因為主委也即將期滿,在這邊先感謝您這幾年……
24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謝謝委員對於選務的支持。
25 張委員智倫:第二個,我還是要跟你請教,這次我們看到整個臺灣歷史上的第一次大罷免,最後是32比0的狀況,所以我還是要跟主委報告,中選會不管是在選舉、罷免,選務機關都是負責非常重要的職責。這次大罷免結束,我個人主要還是認為大罷免這樣的狀況造成社會分裂,尤其是整個連署期間真的太長了,造成人民的對立,有時候在街頭都看到人民跟人民互相針對一些不同意見有紛爭。過去我們常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可是大罷免就會造成人民的對立跟撕裂的一個狀況,本席個人覺得連署的期間過長,當時我有請教過你有關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但我們發現很多民眾在立委任期剛開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發起連署,事實上我認為這是一個漏洞,之前主委回復給我是說法無明文規定,中選會管不到!現在大罷免已經結束了,我想要請問主委,您的看法還是一樣嗎?
26 李主任委員進勇:因為法律條文的規定是未滿一年不得提出。
27 張委員智倫:是。
28 李主任委員進勇:所謂提出,它是一個具體的動作,就是向我們中選會來提出這個罷免的案子,那現在……
29 張委員智倫:你有沒有覺得我們現在相關法令的確是有一些疏漏的地方可以調整?或者是你在解釋上是不是可以不要造成人民對立撕裂那麼嚴重?
30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恐怕不是中選會能夠去擔起這個責任的。
31 張委員智倫:您個人的意見呢?
32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個人的意見是根據法律的規定,我們能夠依法行政把選務穩定地辦好,這是我們的責任。至於諸如所謂大罷免這個高度政治性對立的一個狀況,我們選務人員一定要嚴守中立,不能夠隨意去評論。
33 張委員智倫:我要跟主委報告的意思是,在我們投票選舉的時候是有很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時候能做什麼事情都非常清楚,可是罷免這個部分並沒有很明確規定什麼時候到底能做什麼事情,導致大家各自解讀都不一樣,所以我今天才趁主委在的時候來向您請教,看起來主委還是沒有很明確的一個想法。當然你們在預算書裡面是寫實務上因為不知道有沒有人在連署,所以很難查核,跟你現在講的方式其實是有一點點的落差。所以我才想……
34 李主任委員進勇:所謂預算書上面的說法,應該是指如果用法律條文限制在一年以前不得用任何方式連署,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查核有困難。但是就目前的法律條文規定,我們根本也沒有權力去查核,因為那是屬於言論自由、行動自由的一個範圍。
35 張委員智倫:好,所以主委現在的意思還是法無明文規定,所以就是大家自由心證?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37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38 第三個,我要請教有關於您上任來一直在推、非常重要有關於人民的行使權利,就是電子連署的部分,去年上線以後使用的狀況其實不是非常熱絡,現在我們的公投電子連署已經上線了,可是我們一直說,不管是公投連署,您的報告裡面有寫到我們的罷免系統部分還沒有上線,就您而言,您覺得什麼時候會上線?
39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已經建置完成,但是因為這個牽涉的關係比較重大,我們很期待一旦上線的話不能夠出任何差錯,現在公投已經上線了,我們希望看公投上線之後實際運作的狀況有沒有什麼地方是須要再去加強的,我們做為罷免上線的參考。
40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41 最後一個問題,今天你的報告書裡面並沒有提到有關於不在籍投票的部分。
42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43 張委員智倫:有關不在籍投票,我相信是很多民眾行使投票的一個權利,就目前本席所了解,只有選務人員可以做不在籍投票,我們很多委員都有提到原住民或是像警消、老師這樣的公務人員,未來有沒有機會推不在籍投票?請問主委你的意見是什麼?
44 李主任委員進勇:有關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的草案,我們已經第二度送到立法院來了,我們是採取移轉投票的方式,移轉投票並沒有限制什麼樣子的類別,只要是有投票權人的國民就可以去申請,所以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至於選舉的部分,因為事涉內政部權責,我們也尊重內政部他們的規劃。
45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主委,謝謝。
46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
47 主席:謝謝,感謝張智倫委員質詢。
48 現在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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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15-2
speakers ["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牛煦庭","麥玉珍","許宇甄","黃捷","高金素梅","李柏毅","黃建賓","陳冠廷","徐欣瑩","洪孟楷","林德福","吳琪銘","丁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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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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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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