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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1時1分)謝謝主席,我先請懷敍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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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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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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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前面我先呼應一下剛才翁曉玲委員的說法。我想經過726、823之後,其實我們真的需要一個正常的立法院,包含賴清德總統不是也都訓示了,應該民生優先、經濟優先、弱勢優先、青年優先,可是我想民進黨黨團的幹事長反而沒有在聽、也沒有在懂,繼續來做朝野之間的對立跟衝突,然後自己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可以來解釋憲法,只是為了要去護航行政院違憲、不編列由總統府已經公告的法律案、法定預算,這個才是毀憲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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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問次長的是,在公務人員的權益保障過程裡面,其中的商調權是很多基層公務人員一直希望能夠爭取的,因為現行公務人員要調單位的時候很常會碰到原單位不放人,所以他們非常、非常地困擾,當然這部分他們陳情很多次,也跟考試院、銓敘部反映很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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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看到你們針對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已經預告修法,回應了公務人員商調權的修法。在修法內容當中,第一個,我看到的就是第二十一條跟二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草案,特別針對原服務機關所在地跟三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沒有在同一個直轄市、縣市,因為有養育子女的責任,所以可以請調,而這裡面可以排除商調權……不然過去只要原機關不放人,他也沒有辦法,都沒有辦法照顧家庭、也沒有辦法照顧幼兒;另外還有一個部分,在原服務機關承受到性騷擾、職場霸凌而且經認定成立的;或者是依其他法律規定,其商調不得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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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修法方向基本上我們支持,但是在你們的條文裡面又做了一些但書,這個但書就是針對可以延長的部分,本來基於交接上的問題,還是可以多留他三個月,但是你們在條文裡面又給他一個但書,就是他的過調日期還可以再延三個月,也就是原來的三個月再加三個月,恐怕會拖到長達半年之久。而且這個可以延長的狀況我覺得有很大的行政裁量權,當然這裡面包含搶救重大災害或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比如這一次我們南部縣市在丹娜絲颱風中的重大災害搶救,這也許符合;但是這裡面有所謂的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週期性的工作期間,所以這又給原服務單位一個很大的解釋權,這一點其實又讓很多基層公務人員覺得有一點刁難的意味,就是讓他有刁難的空間。所以我想請教次長,針對延長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更加明確,不要讓基層公務員認為到時候很可能因為這個又被刁難,他就走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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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在我們後來報給考試院的草案裡面,季節性、週期性工作這個部分已經把它刪除掉了。而重大專案這個部分,因為我們這次整個架構設計基本上就是……譬如您提到的,包括他有性騷擾等等的,這些只要判決確定,機關一定很快就要讓他調走。再來,如果有申請過保障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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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可是你在條文裡面沒有提到像職場霸凌或性騷擾確定之後,你就沒有這些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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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這可能是公告條文,我們確定最後報到考試院的條文部分,對於養育三歲以下子女,或者在這個機關因為性騷擾、職場霸凌確定成立的,還有曾經向保訓會提起復審或申訴經確定機關處分要被撤銷,這些人都可以不必受六個月限制就可以申請商調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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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他不受六個月,但他還是有三個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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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對,最長就是三個月,這是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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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另外在這個條文上也做了一個設計,等於是一個督促性的設計,機關如果不處理,譬如把公文收了就一直不處理,我們就會讓你兩個月後自動生效,就是我督促機關一定……不處理的話,這個案子兩個月後就會自動生效出去。所以我們在整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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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謂兩個月自動生效是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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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假設你今天來商調,那我一直不處理,兩個月後就自動視同我已經同意你兩個月後調走的概念。因為這個條文我也知道包括公務員團體還有機關……我們在徵詢各機關意見過程中也希望取得一個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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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這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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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對,所以我們大概做這樣的處理。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不可能盡如機關的意,但是也不可能盡如所有人、大家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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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知道,這個當然是用人單位跟公務人員之間必須要有一個衡平。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因為有些機關就很機車,有些長官很機車、不放人,然後他就不處理,所以他不處理就兩個月自動生效,連給他延長三個月都不行,他就立刻可以調到商調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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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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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現在最長就是三個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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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三加三,最多就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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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不是,那個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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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加三有條件限制,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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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知道,你的條件能不能更具體講一下?因為我剛才就在講,你有規定重大專案業務,他到時候生出一個重大專案業務就又留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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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我們最多就是……譬如說我們三方協調過,同意的也可以,但是他要自己協調。再來,我們再依規定,譬如他是屬於偏鄉地區或離島、高山地區,我覺得我們要考慮這些地方不容易找人。另外一個就是,如果他正在辦理重大救災事務或重大專案,但這個重大專案也不是他可以隨便解釋,我只是舉例,可能我們現在正在審預算的時期,這個時候因為有業務上的需要或者是……只有那段時間的時候,你可以把他適當延長,可是我們最多也是三個月,多延長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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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草案在出去的時候,本來我們要這樣的處理,大概中央跟地方政府也都有很多的意見,認為機關應該要保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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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當然,我知道用人機關一定是比較抗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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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包括地方政府,我們也看一下,譬如說,以公務員最多,六都就有四都認為不應……所以我們後來還是需要做一些折衷,就是希望兼顧機關的……因為畢竟政府機關算是為民服務,如果人突然間在不確定的狀況下,常常調走,因為走的人也不是當天就可以補來,那這個部分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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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這我們當然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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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對,總是要有這樣的考量,因為調走的人他剩下的工作事實上是由沒有離開的人要去幫忙承擔,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取得一個衡平,大家互相體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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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兩個要求,第一個要求就是把你們現有的條文提供一份給我們辦公室,第二個是我剛才特別提到,你要有些行政裁量權,但那個行政裁量權不能太過寬鬆,太過寬鬆的話,就變成用人機關不讓人走的理由,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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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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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大概最主要就這兩個,另外就麻煩你趕快把新的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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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已經報到考試院,就等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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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可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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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次長敍: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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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沈發惠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