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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李委員坤城:(11時27分)好,謝謝主席。請工程會的陳主委,還有NCC的陳代理主委。 |
| 1 | 主席:好,請兩位主委。 |
| 2 |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好。 |
| 3 | 李委員坤城:主委好,兩位主委好。我先請教一下工程會主委,我有看到報導說NCC這一次提出2.95億的預算,但是行政院在25日開會的時候,認為補助有線電視系統及電信業者修復通訊設施,但是他們的復原速度不如預期,加上NCC也未能說明費用的估算方式與後續的改善措施,被行政院要求補件,在提出具體計畫之前暫緩核定。請問一下主委,有沒有這件事情? |
| 4 | 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個是內部會議,只是要求3家電信業者提出比較詳盡的災損過程、修復進度跟未來計畫,並沒有說不核定這件事情。 |
| 5 | 李委員坤城:對啊,我看主委還講說這些民間業者應該是要罰款,而不是補助,主委現在是不是還是維持這個態度? |
| 6 | 陳主任委員金德:的確是修復得太慢了。 |
| 7 | 李委員坤城:對啊。 |
| 8 | 陳主任委員金德:因為我們幾次到災區,看不出這3家電信業者包括中華電信、台哥大及遠傳,好像沒有看到什麼積極的態度在修繕。 |
| 9 | 李委員坤城:主委你是在前進指揮所,你在第一線,所以你看得最清楚,看得也比我清楚。但是我認同你的想法,我也認同你的意見,這些電信業者修復的速度太慢,而且我看到NCC的預算表,短短幾頁要了2.95億的預算,我也覺得寫得不清不楚。 |
| 10 | 陳主任委員金德:跟委員說明,這不是NCC提出來,是這三家業者組成了一個叫…… |
| 11 | 李委員坤城:不是,我的意思是說這次要2.95億的預算,我們不是在討論特別預算嗎?寫了幾頁就要2.95億,其實我的看法跟主委是一樣的,NCC不能僅憑1張簡報就籠統帶過,要求編3億元的補助。 |
| 12 |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跟委員報告,這錢是3家業者要求的補助,並不是NCC要使用。 |
| 13 | 李委員坤城:所以NCC也要補助啊,對不對? |
| 14 | 陳主任委員金德:不是,就是補助這3家業者,所以我們才認為說它應該要有一個詳盡的說明,跟未來面對這種災損的時候…… |
| 15 | 李委員坤城:如果沒有提出詳盡計畫的話,我們今天要給他補助嗎? |
| 16 |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會…… |
| 17 | 李委員坤城:因為我看這個計畫裡面,補助業者大概有49%耶! |
| 18 | 陳主任委員金德:就是說它目前還沒有提出來嘛,然後也要看…… |
| 19 | 李委員坤城:沒有提出來,我們今天就不用審啊,NCC的2.95億就不用審了啊! |
| 20 | 陳主任委員金德:不是,就是這整個預算編在這裡,至於將來要補助到什麼程度…… |
| 21 | 李委員坤城:主委,你也不用幫他講話,我請代主委來講話。但是我是認同你的想法啦! |
| 2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這個補助案主要的原因是…… |
| 23 | 李委員坤城:為什麼要補助業者? |
| 2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因為在災防法…… |
| 25 | 李委員坤城:補助業者有多少? |
| 2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電信業者2.75億。 |
| 27 | 李委員坤城:為什麼要補助他們到2.75億? |
| 2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因為在災防法第二十七條…… |
| 29 | 李委員坤城:他們賺錢的時候有給政府嗎? |
| 3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第一項第十二款,它是公共設施,跟水、電一樣…… |
| 31 | 李委員坤城:補助的比例多高? |
| 3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49%。 |
| 33 | 李委員坤城:為什麼要補助到49%? |
| 3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希望他…… |
| 35 | 李委員坤城:這個不是民間業者應該要做修復的嗎?為什麼是由政府來補助呢? |
| 3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剛剛講說在災防法裡頭,它的角色跟一般公共設施一樣、跟水、電一樣,我們希望加快修復速度,希望它…… |
| 37 | 李委員坤城:它不是水、電,台水跟台電,他們是屬於公務機關,它不是公務機關啊! |
| 3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但是在災防法裡頭,它的角色是一樣的,是公共設施。 |
| 39 | 李委員坤城:角色是一樣的,但你補助高達49%耶! |
| 40 | 陳主任委員金德:跟委員報告,在災防法裡面,當災害發生的時候,為了因應、為了改善,相關主管機關可以要求電信業者配合做若干措施來修復這些電信或保證,但是…… |
| 41 | 李委員坤城:現在就是修復太慢了。 |
| 42 | 陳主任委員金德:對,就是因為修復慢,而且那是既有設施的損壞,所以我們才說它必須提出來,依據災防法,當然是相關主管機關要付費,但是因為它修復慢,所以要請它說明。 |
| 43 | 李委員坤城:主委,對於這筆預算,我也有意見。 |
| 44 | 陳主任委員金德:是。 |
| 45 | 李委員坤城:最後請教陳代理主委,現在有關民間業者,我們要求災區要漫遊,是不是雙方有談不攏?中華電信跟遠傳有談不攏? |
| 4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因為災區漫遊是第一次啟動,我們在8月5日的新聞稿有提到…… |
| 47 | 李委員坤城:我問一下,費用是由誰出?漫遊到中華電信,費用由誰出? |
| 4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其實漫遊的部分,我們是建議他們去協商,我們現在也訂SOP的要點,希望他們可以用協商的方式來處理。 |
| 49 | 李委員坤城:8月7日之後的漫遊是由誰來出? |
| 5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目前是3家業者協商,目前協商結果是由原來母網的人來處理。 |
| 51 | 李委員坤城:誰? |
| 5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母網,就是假設我是中華電信,我漫遊到遠傳的話,錢是中華電信來出,目前是這樣子,但是我們並沒有強制他們,是希望他們來協商。 |
| 53 | 李委員坤城:這樣不是兩家業者又搭中華電信的順風車了嗎? |
| 5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換個角度來講,其實不是這樣子,其實三大業者…… |
| 55 | 李委員坤城:好啦!我時間到了,你這個規範要點出來之後再給我一份,我會繼續再追問,謝謝兩位主委。 |
| 5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沒問題。 |
| 57 |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 |
| 58 | 再來請張宏陸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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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3-20,15,19,22,23,26-1 |
| speakers | ["賴惠員","林德福","吳秉叡","陳亭妃","賴士葆","郭國文","林思銘","蘇巧慧","林宜瑾","楊瓊瓔","張智倫","黃珊珊","鄭正鈐","張啓楷","林俊憲","鍾佳濱","羅廷瑋","李昆澤","黃秀芳","李坤城","張宏陸","黃捷","陳玉珍","謝衣鳯","牛煦庭","王育敏","李彥秀","張雅琳","許智傑","蔡易餘","賴瑞隆","徐富癸","范雲","王正旭","郭昱晴","林月琴","蘇清泉","李柏毅","吳沛憶","陳菁徽","葉元之","劉建國","高金素梅","蔡其昌","邱議瑩","魯明哲","徐欣瑩","劉書彬","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呂玉玲","王美惠","陳素月","游顥","陳超明","萬美玲","廖偉翔","邱志偉","張嘉郡","洪孟楷","黃健豪","鄭天財Sra Kacaw","林淑芬","吳琪銘","許宇甄","黃建賓","陳昭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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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8-27"] |
| gazette_id | 11476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76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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