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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9時29分)謝謝召委。請數發部闕次長,還有NCC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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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闕次長、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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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次長、主委,現在極端氣候肆虐,尤其強颱、豪雨的衝擊,對人民生活影響非常大。在災情期間,不管是電力的恢復、飲食的提供以及電信的暢通,是災民最希望政府能夠迅速處理的。我們看到丹娜絲颱風在7月6日登陸之後,有1,322座基地台及2,800根電纜受損;也看到基地台因為天線偏移而倒塌,甚至附掛於電線杆的通訊設施因電線桿倒塌受到損害!整個災區的電路,直到災後的第十六天才全部恢復;但從災後的第十四到第二十四天,這將近一個月期間裡,通訊上仍頻繁斷訊,且網路不穩,甚或有線電視停播,以致成為通訊孤島,對人民的生活衝擊非常大,因此數發部與NCC責任非常重大!我請教一下,現在除了重新建置、搶修、恢復基地台外,面對這種臨時的、大量的通訊斷訊,數發部有什麼處理的方案嗎?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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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報告委員,針對這次救災,數發部調度了28台低軌衛星行動基地車至災區,而災害應變中心總共有106台行動基地台車,由NCC、數發部統籌調度。我們判斷災害的原因一半是電、一半是網路,所以這30台低軌衛星及10台同步衛星的車子就變得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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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針對電訊恢復的臨時處置主要有三大方向:第一個是臨時基地台的建設,但臨時基地台的覆蓋率還是有問題,所以接下來就是行動基地台車,還有衛星通訊車。但行動基地台車跟衛星通訊車數量明顯不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災情期間,若災民在通訊上無法保持基本暢通的話,對於國家重要的即時資訊、氣象資訊、生活訊息及其他相關的重要訊息等等都完全無法掌握,這對人民的生活衝擊會非常大。行動基地台車可以暫時恢復重要通訊功能,目前中華電信有50輛行動基地台車,台哥大32輛,遠傳24輛。行動基地台車比較適合在電線桿斷裂,但是光纖仍然通行的狀況下使用。至於衛星通訊車,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各有10輛,能在骨幹網路癱瘓時給予支援,皆具有重要功能,但數量不夠!不管是買行動基地台車或衛星通訊車,費用比較高,尤其是衛星通訊車。請次長就所了解的狀況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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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跟委員報告,就衛星通訊車來說,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建置費用大概要1,150萬到1,5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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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對,包含車體、電力設備、改裝工程在內,單單這些部分大概就要600萬,而且還要有5G基地台設備、資安設備、運輸設備,這些也要400萬到800萬,至於低軌衛星的終端設備大概要150萬,因此,整體建置費用大概就是1,150萬到1,500萬左右。我認為政府必須督促業者負起社會責任,添購必要的衛星通訊車。政府除了這樣的督促責任之外,也不能只是消極的等待業者去擔負這樣的社會責任,政府能不能有更積極的作法,或者我們會不會去討論針對相關的衛星通訊車,在硬體上給予跟業者合作,或者是在軟體的部分來跟他們合作?不管是車體、通訊設備、資安設備等等,請次長說明一下,我們有什麼規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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闋次長河鳴: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我們在第五期的前瞻計畫已經有規劃,就是在今年的下半年,三家業者各會增加3台,總共9台全新的車子。再來,剛剛委員的投影片裡面有提到,有一些行動基地台車是沒有衛星的,大概有106台,這裡面有一定的比例是沒有衛星的,我們也會在前瞻計畫補助它先把衛星的支架裝起來,如果我們在救災的時候,有其他的衛星接收器可以調度,就可以很快地裝到這些車子上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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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這些相關的時程都必須如期如質,而且希望能夠儘快的提早完成。相關的,我們在這一次這些通訊設備的恢復過程裡面,其實在丹娜絲風災期間,我們可以看到中華電信的恢復比較快,遠傳跟台哥大是比較慢,這也不是說遠傳跟台哥大他們相關的恢復能力或意願不高,也不是!因為中華電信在一些相關重要的公有建物,它的電力供應部分,由於跟台電的配合,他們也是比較早的,因為中華電信是比較早成立的電信公司,而且以前是具有官方的性質,所以在電力的供應部分,他們能夠比較快的恢復。因為我們知道一旦出現電力中斷,你有沒有備援電力其實是非常重要,因為多數的基地台雖然配有UPS、發電機,但是它只能續航幾個小時而已,如果主電源沒有恢復,發電機供油中斷,通訊就會立即中斷。剛才中華電信在報告的過程裡面提到,他們希望能夠跟台電更加的合作,在相關基地台的合作上希望數量能夠更多,中華電信已經是最多了,遠傳跟台哥大,我們也必須要來協助,不只是台電,而且是相關的公有建物,我們如何來協調這些開放,尤其是在偏鄉相關的這些地區,更應該在救災的過程裡面要扮演重要的協助角色。請NCC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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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委員說得非常專業,在公有建物提供場所供業者來設置這一塊,大概從游院長時期就開始持續推動,我們上禮拜才進行頒獎,這部分我們會加強力道,持續來推進。另外也補充報告,三家電信業者因為體質上不一樣,中華電信早期是綜合網路業者,所以它有很多的中繼局及機房,所以它在本身一些站台上的制高點,或者電力的供應上會比另外兩家好,另外兩家很多都是民宅的部分,所以在電力還沒有恢復前,另外兩家的復原能力會比較稍微慢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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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雖然在基地台設置的相關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都有規定,公共場域應該優先來共構,管理機關沒有正當的理由不得來拒絕,但是,其實相關的公家部門都比較消極,因為我們除了要地方政府同意,也要經過一些安全的檢驗,還有景觀的考量等等,其實這種事情地方政府配合意願都不高,NCC應該針對這一些,不管是消防、派出所、鄉公所,對於這些比較偏鄉的地區,必須要盡力的去做協調,甚至主動的去積極協調,這是一個重要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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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來請教一下,除了臨時的基地台、除了行動基地台車、除了衛星通訊車這三個臨時的處置方式之外,漫遊可不可行?國際漫遊可不可行?因為中華電信有這個設備跟能力啊!當然費用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費用會比較高,費用如何來做處理?或是技術的問題有沒有問題?來,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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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這個問題大概是在平時轉戰時,戰時的漫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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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國內漫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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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技術上一定都沒問題,數位部也做過POC的試驗,至於非特殊時期的一些漫遊,目前法制上是有這個空間,我上禮拜也跟內政部劉部長聯繫過了,我們明天就會找內政部跟數位部來開會,協調、研商這塊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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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跟業者來協調,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跟業者的協調必須是技術可行而且合理的費用,相關的經費來源,是不是我們也能考慮使用普及服務基金的部分來做相關的支援?國內漫遊在這樣的一個,不管是我們剛才講的臨時的基地台,或者是行動基地臺台,或者是衛星通訊車之外,國內漫遊的方式也是用來處理臨時通訊、緊急應用一個重要的方向。次長,你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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闋次長河鳴:跟委員報告,根據救災還有緊急動員的法律,這些漫遊的費用是必須……比如說在動員時期,電信管理法裡面有規定,這些費用、衍生的費用必須由國家來負擔,那能不能用普及基金來處理,這個部分我們會回去討論,因為普及基金本身是業者的錢,我們也必須回去盤點法律,就是說在普及基金的條例裡面能不能處理漫遊?目前在平時的漫遊是用商業機制來處理,救災的時候能不能用行政命令跟政府的錢來處理?這個我們會回去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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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要儘快的提出相關對應的政策,我在這邊再提醒兩位,極端氣候的肆虐,這一種強颱豪雨的侵襲會越來越常見,對於國人生命、財產的保障,我講過,不管是電力、飲食,還有通訊的基本暢通,都是我們政府最重要的基本責任,我們也希望你們儘快針對相關的行動基地台車、衛星通訊車,以及臨時基地台的建置能力,以及相關的數量、相關漫遊的部分,在政策的推動和執行上,我們都希望能夠看到具體的目標跟成績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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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沒問題,我們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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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昆澤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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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廖先翔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