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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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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珊珊:(10時54分)謝謝主席,我請彭主委。
1 主席:請彭主委。
2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3 黃委員珊珊:主委早。從您上任到現在,臺灣的打詐還是重中之重,但是今年上半年假投資詐財的財損金額已經高達346億,您覺得金管會也好,或者是以整體政府來說,我們花了這麼多的心力,效果怎麼樣?
4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必須承認,我們真的非常努力,但是結果沒有……
5 黃委員珊珊:但是成效可能還要再加強。
6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7 黃委員珊珊:我想打詐是後端,怎麼去抓人,但是前端其實是……包括臺中豐原五口命案、汐止的夫妻,這兩起都是因為投資詐欺,跟一般騙人或愛情的詐欺不太一樣,也就是投資詐騙已經成為詐騙的主流,而且詐騙集團都是非常精準,利用「養套殺」的方式來精準掌握一般民眾想要快速投資獲利的心態,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沒有足夠的金融素養,你同意嗎?
8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問題很複雜,如果他有充足的金融素養,還有知道怎麼樣會獲利,他應該比較會有高度的警覺。
9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我在想為什麼我們有這麼多的金融機構、有這麼多的金融商品,甚至我們有這麼完整的相關監理機制,可是我們國人依然會受到外界誘惑,甚至是一個LINE群組、一個不認識的人,他們用各種話術,我覺得還是回到金融素養不足、不了解投資管道,造成更多、更多這樣的事件。我知道金管會一直都在做金融宣導,但是從100年開始,連國、高中的公民課綱也都有了,108年課綱把財經素養往下擴及國小,但是現在的調查很清楚,年輕人的金融素養還是非常差,更不要說這些中老年人。你看一家五口,最小的兒子28歲,長輩50、60歲一樣沒有辦法逃離投資詐欺的狀況,民眾血本無歸也就算了,現在可能還要負債累累,因為他們連房子都拿去再被騙一次。所以主委,你覺得我們現在的宣導有沒有什麼問題,或者是我們還可以怎麼樣改善?
10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一個很全面式的問題,比如說,金融教育是其中的一塊,還有大家……
11 黃委員珊珊:所以還可以再做些什麼?
12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大家的防詐意識,像我們現在重點是除了這個前端以外,比如說,讓大家的察覺意識更高,再來能夠及早採取反應的動作。
13 黃委員珊珊:我現在講個簡單的例子,我們接到一個陳情案是這樣,他就會說我是金管會誰誰誰的什麼,所以這個絕對是合法投資;第二個,我們受到某個金控的promise。這些民眾真的深信不疑,等到他的家人跟他說這是假的,他說你看網路上都沒有講,然後去查打詐儀錶板,上面只有簡單2、3件有陳述這個公司可能是詐騙,可是他找不到任何資料,所以他深信不疑這個就是真的,現在的問題是大家查證管道很有限,幾乎問不到。另外主委,你知道金管會有在宣導,除了打165之外,還可以打什麼電話?
14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我們宣導不是這樣,我們是透過金融機構,我們有……
15 黃委員珊珊:但是民眾想問金管會我要打幾號,不知道?
16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有這個網頁,電話號碼很抱歉……
17 黃委員珊珊:主委,我現在就告訴你,你們網頁裡面的宣導是叫民眾打金管會的電話總機或165,但是總機號碼您知道嗎?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所以這個宣導就叫作白費,請上你們自己的網站去看看……
18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來改善。
19 黃委員珊珊:你們的宣導就是請打金管會總機,金管會總機沒人知道。另外,金管會101年有委託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設置1998金融服務專線,就我剛剛講的,我打電話去問、去查、去google,我們可不可以問到金管會說這家公司有沒有這件事情?但沒有辦法查證,165也不會幫你回答,所以金管會包括金融機構,你們接受民眾詢問的回答方式是因為人力不夠嗎?還是沒有辦法做單一窗口的服務?
20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有很多原因,因為我們是沒辦法有一個專職人力在做這些事情,這部分如果在整個資訊揭露或什麼部分我們能改善,我們會儘量來檢討。
21 黃委員珊珊:所以第一個,1998這個專線,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就已經做過評估報告,說你們接受的撥打數量非常的少,當然人力也不夠;第二個,如果民眾要打電話問金管會,有關相關的資源幾乎很少,所以可能你要再宣導,不管是打到銀行公會、打到業者,大家一起怎麼把這個線路給接通?
22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民眾打電話到金管會應該是不會有問題啦!
23 黃委員珊珊:是,但是金管會只有總機電話啦!
24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我們確實需要一個專門針對防詐的這部分,怎麼樣讓民眾更方便、更安心,我們……
25 黃委員珊珊:是,165因為是警政署的,所以可能對於金融相關的熟悉度也沒有那麼完整。第二個,有一些報案已經在查證的東西,它可能也不方便跟民眾說明這家公司可能是假的,但是如果引用到金管會的人員、引用到金融機構的這些資訊,我相信金管會應該可以幫忙多做一些相關重複的說明,不會讓民眾打到165去也還是沒有辦法得到答案,好嗎?
26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能夠優化,委員提醒了,我們來檢討。
27 黃委員珊珊:我覺得金管會這個責任責無旁貸,尤其是投資詐騙這件事情,大家會相信政府,會相信金管會,但是我們現在的民眾只相信詐騙集團,這才是我覺得現在最可怕的事。
28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提升全民的防詐意識這部分應該是大家要一起來努力,我們金管會也會來強化這個工作。
29 黃委員珊珊:好,所以這個部分包括1998,我希望主委一個月之內去查清楚你們現在服務的狀況、服務的人力,還有服務的面向能不能夠擴大?能不能夠增加相關的服務?或者是能夠跟其他的單位有更多的合作,甚至是不是協調相關的金融機構來協助金管會,由金融部分相關的服務專線,而不是只有一個165,這是我的期待,好嗎?
30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31 黃委員珊珊:另外我請勞動部。
32 主席:勞動部黃次長。
33 黃委員珊珊:主委可能要留一下。
34 我想請問一下勞動部,針對金融機構的查核,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是近兩年違反勞動法令相關的初步統計高達兩百多件,重點第一個是未給付加班費;第二個是超時加班;第三個是未提撥退休金;第四個是違反一例一休,我看到這在金融機構裡面排名前四名。裡面有沒有公股行庫?
35 黃次長玲娜:報告委員,因為我手邊目前沒有這樣的資料……
36 黃委員珊珊:沒有資料?我告訴你,裡面還有我們公股行庫,是不是很離譜?這是第一點,所以公股行庫不該發生這種事啊!第二個,我以前在臺北市服務的時候,在109年疫情期間,我們曾經處理所謂突襲性的夜間勞檢,因為大家加班,白天去你是查不到的,你們有沒有在做類似這樣子的金融夜間突檢的檢查?沒有?
37 黃次長玲娜:我回去再跟職安署了解相關的資料,再提供給委員。
38 黃委員珊珊:好,金融界違規的機率不低,而且這些金融機構財大,公司有錢、罰款不怕,所以我今天的問題是,你覺得對這些大型的金融機構進行勞檢的效益高不高?罰個幾萬塊,他們怕不怕?
39 黃次長玲娜:勞動檢查在勞動部這邊都持續一直在進行……
40 黃委員珊珊:都有在做?
41 黃次長玲娜:對。
42 黃委員珊珊:那為什麼還這麼多件?兩百多件還有公營行庫?彭主委,我要跟您說,勞檢不如你的金檢啦!我相信勞動相關法令的遵循如果有在你的金檢範圍之內,金融行庫才會怕,所以主委,你要不要再針對這個部分跟勞動部商量一下?在你的金檢範圍裡面,如果它長期的違反勞動法令,也要成為金檢的重點項目之一。
43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我們再來跟勞動部協調,因為牽涉到各部會的職權跟專業的問題。
44 黃委員珊珊:是,因為金檢可以在你相關的監理,你是主管機關,你的監理方式跟勞檢,勞檢是全國一致,我今天要講的是金融機構大到不怕這些簡單的勞檢,如果可以在你的金檢裡面加入勞動檢查,成為它一個不合格項目,我相信對於金融機構的影響會比較大。
45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目的是一致的,只是說作法要跟勞動部再來討論。
46 黃委員珊珊:是,你們討論一下,但是如果只靠勞檢,就還會發生像兩百多件的這種不給加班費的情形,這很離譜耶!金融機構耶!受政府高度監管的機構還敢做這種事耶!我們看到這個數字覺得有點離譜,最離譜的叫做公營行庫,這是不該發生的事,好不好?
47 所以今天的主題就是有關金金合併時候的勞工權益,上次我跟主委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有以星展跟花旗的例子來看,它有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舊雇主跟舊工會達成的協議,新雇主卻說我沒參加,所以我不同意,現在的問題是這個。雖然你們的計畫書裡面都有寫,新舊雇主都已經簽完了,但是舊雇主對員工的承諾,新雇主說我沒參加所以我不接受,這件事情不可以在以後金金併的情況發生,你同意嗎?
48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契約能夠在當下寫得更清楚,減少爭議……
49 黃委員珊珊:我只要求一個,舊雇主跟舊工會所討論的內容,新雇主要參加,你不要告訴我因為你沒參加,所以我什麼都不認,現在問題是這個,因為我們的企業併購法沒有管,你的金併法更沒有管!今天勞動部在這邊,我們希望加入你們,不管是哪一種,尤其是併購的時候他們所提的計畫書,兩個雇主簽訂的內容,一定要確保新雇主有參加舊雇主跟舊工會所談成的協議,而且有參與簽字。不要等到過去之後,才說因為我沒參加,那是它答應的,你去找它,如果金金併還繼續發生這種問題,我覺得是不應該的,可以嗎?
50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來檢討整個過程,看看規定怎麼處理……
51 黃委員珊珊:看看訂出辦法,放在哪裡我沒有意見。
52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依照規定,如果說有遺漏的地方,我們再來檢討。
53 黃委員珊珊:好,主委,我也希望一個月之內給我一個初步的回應,謝謝。
54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55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
56 接著我們請王世堅委員。
57 我們今天中間不休息,應該12點左右整個會議就會結束。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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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0-19
speakers ["賴士葆","吳秉叡","郭國文","李彥秀","鍾佳濱","賴惠員","林德福","李坤城","黃珊珊","王世堅","羅明才","陳玉珍","牛煦庭","黃國昌","林思銘","顏寬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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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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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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