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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陳委員冠廷:(13時39分)你好,我們請經濟部。 |
| 1 | 賴次長建信:委員好。 |
| 2 | 陳委員冠廷:次長好。次長,延續剛才劉委員針對台電同仁的部分,我們希望經濟部可以規劃特別危險津貼,還有急難救助金,因為昨天晚上有一位同仁在嘉南地區工作遭受很重大的傷害,現在好像還在加護病房,我想這不是單一個案,在這種緊湊的行程之下,特別還有很多災民都希望台電儘快復電,所以台電的員工當然是更殷殷的努力去修復,而在修復的過程中,相關的危險加給,我是希望經濟部可以跟台電公司討論,特別是這一次的專案,因為已經連續數天,快要10天了,這些台電人員休息的時間相對很短,所以我希望經濟部可以跟台電公司規劃特別的危險津貼及急難救助金,就是比過去的專案再多一些,可以嗎? |
| 3 | 賴次長建信:好,謝謝委員指導。昨天發生意外的這位台電同仁,事實上他已經連續9天參與搶修,他是到嘉義山區搶修完之後,又到海線來支援,昨天傍晚差不多4點56分時發生意外,現在正在加護病房急救中,目前為止,我們看到除了透過葉克膜恢復他的心跳之外,也透過低溫處理,希望他能趕快恢復意識。至於剛剛委員指導的這個部分,包括搶修時所謂津貼或救助部分,是不是容我們經濟部回去再做通案檢討? |
| 4 | 陳委員冠廷:麻煩也要包含外包廠商的人員,因為這次不是只有台電人員,全部的人都是一起到第一線去搶修,除了這個之外,同仁們在災區搶修的時候,有些時候一待就是數十個小時,包含他的餐飲、住宿條件都很克難,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把這些第一線的同仁,特別是在這次緊急專案的同仁,他們的津貼標準也納入考量?因為在山區部分,其實是沒有休息的地方,有時候因為路況關係,台電人員在做維修時,包含他們自己的車輛都出現問題,所以這些如果都能夠劃入考量,我想對這些員工會有比較大的幫助,是不是可以通案處理? |
| 5 | 賴次長建信:謝謝委員指導,這個我們通案來檢討,在此也要感謝很多民間單位,包括旅館業者,提供相關住宿的地點給台電搶修的員工。 |
| 6 | 陳委員冠廷:還有一點,就是在這一次搶修的過程當中,有些時候是道路的問題要事先排除,變成台電人員可能一方面要排除路障及各種狀況,一方面還要負責復電的工作,未來是不是可以請經濟部、國防部還有交通部建立一個更完整的平臺,就是出任務的時候,立刻先把交通的問題恢復,之後台電人員就可以專注在他的本業?所以未來在訓練、演練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麻煩經濟部協調另外兩個部會? |
| 7 | 賴次長建信:這次我們在災害應變部分,就是依照委員的這個建議,但是因為這次颱風是從嘉義直接登陸,影響的程度超乎我們想像,也很感謝陳委員和蔡易餘委員在清路的部分,在中間幫我們協調包括地方政府和鄉鎮公所,這樣就不用浪費台電專業的機具或人力去做這些事情。 |
| 8 | 陳委員冠廷:好,這個部分再請您回去檢討一下。最後我還是要講關於電纜地下化問題,電纜地下化在海區部分,第一,有可能因為地層下陷;第二,可能有地下水,導致它可能比較沒有辦法作為首要考量,但其實在山區是沒有上述這些問題,包含中埔鄉,中埔鄉的電纜地下化目前是暫時停擱的狀態,主要是因為台電認為如果是為了市容美觀,可能它的排序會往後延,但是這一次的風災證明了它不是美觀的問題,它是有防災的功能性在,所以針對沒有上述這些問題的地段,是不是可以加速電纜地下化,把它的優先次序再往上提一點? |
| 9 | 賴次長建信:好,謝謝。台電的電網強韌計畫會針對全國破碎的地方優先處理,當然,要做這些工作,台電的財務健全化也相當重要,因為沒有一個健全的財務,事實上對台電而言,即便有相關計畫,可能也要拖延相當長的時間,所以祈請大院支持台電公司,我們經濟部也會跟台電公司一起努力。 |
| 10 |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最後針對環境部,我要簡單請教一個問題。 |
| 11 |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
| 12 | 陳委員冠廷:部長好。部長,對於這一次災後的清潔人員及清運同仁,我們當然是致上最高敬意,但是這一次風災產生超過6萬噸的災害廢棄物,數量其實已經超過我們嘉義永續循環中心好幾個月的處理量,這些清潔隊員勢必要加班加點,所以能不能也像剛才我跟經濟部討論的一樣,對於這次參與風災廢棄物清運的第一線人員,專案考量提供額外的危險加給或特別津貼? |
| 13 |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按照地方自治法,這是屬於地方…… |
| 14 | 陳委員冠廷:我知道這涉及地方政府的人事權,但是環境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是不是可以訂定災害清理人員特別津貼的指導原則,提供地方政府一個方向?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
| 15 |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們來研議。 |
| 16 | 陳委員冠廷:好,這個部分就麻煩你們研議,我知道這是地方權責,但是中央作為指導機關,如果可以把它法制化,可能會讓地方更加有機會提供給這些清運人員。 |
| 17 | 彭部長啓明:清運人員都有加班費。 |
| 18 | 陳委員冠廷:我知道,就像這次台電人員也有,但這次是連續10天,甚至15天都還會有,在這種長期過勞的狀況之下,我認為這次要專案辦理,當然,這屬於行政院的職權所在,我們是提供建議,包含經濟部跟環境部都可以納入考量,謝謝。 |
| 19 |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
| 20 | 主席:謝謝部長、次長,謝謝陳委員。 |
| 21 | 最後一位請陳瑩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3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6-20 |
| speakers | ["蘇清泉","陳昭姿","林月琴","邱鎮軍","王育敏","廖偉翔","涂權吉","陳菁徽","黃秀芳","林淑芬","王正旭","黃國昌","楊曜","陳培瑜","劉建國","陳冠廷","陳瑩","盧縣一","徐欣瑩"] |
| page_start | 145 |
| meetingDate | ["2025-07-16"] |
| gazette_id | 1146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7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部長、海洋委員會、農業部、內政部、國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 對「光電設施對環境影響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67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