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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倩綺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倩綺:(10時2分)謝謝召委。非常感謝主席今天讓我們一起來針對保護令是不是萬能,然後如何避免我們最近看到的這個個案的憾事再發生。本席這邊有一些看法,所以……
1 主席:不好意思。需要請官員上臺嗎?
2 林委員倩綺:可能待會第一個會先請衛福部長……
3 主席:待會再請嘛?
4 林委員倩綺:對、對、對,我先交代一下我們……
5 主席:那衛福部是次長,部長先離開。
6 林委員倩綺:部長已經先離開了嘛?好。
7 呂次長建德:委員好。
8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沒關係。
9 因為土城這個案讓大家都非常矚目,今天的會議裡面大家在討論有關於保護令的重要與否,當然法界的專家都提到了檢察官聲押的重要性,今天我們就這個案件來討論,它不是一個單一個案,我們就從個案裡面來看,一個國家保護機制在維護人民安全的關鍵時刻失靈的制度性問題。
10 衛福部先前在2020年的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就有大約15萬件……
11 呂次長建德:對,沒錯。
12 林委員倩綺:一直到2024年已經到18萬件了,剛才也有委員指出,這樣子的案件越來越多。然後這些案件當中,親密關係的暴力是最多的,幾乎占了通報的一半的數量……
13 呂次長建德:沒錯、沒錯。
14 林委員倩綺:被害人主要都以女性為主,占比已經到了七成。有一些研究指出,國內親密關係的暴力事件從發生到正式通報的時間,現在已經有點縮短,大概在平均4.2年,我的看法是,應該是社會大眾目前對於通報的意願有逐漸提高,所以也讓通報率有增加。
15 呂次長建德:是的,沒錯。
16 林委員倩綺:從這個數字,本席看到兩件事:第一個是國人對於家暴的敏感度有加強,拒絕沉默的觀念也比較普及了……
17 呂次長建德:沒錯、沒錯。
18 林委員倩綺:第二個部分,從現在開始,案件量也勢必提升,那麼國家是否已經準備好接受這樣高通報的時代,制度會面臨一些挑戰,風險又如何控管?我想這是我們今天在討論,本席待會要跟你們就教的核心問題。
19 呂次長建德:是的。
20 林委員倩綺:好,我們先談一下保護性社工的量能。在保護性社工量能跟落實的部分,根據全國資料跟時事新聞,目前整個國家應該要配置1,985名的保護性社工,但是到今年7月案件發生的時候,缺額還達到了610人,就是在編制裡面大概有三分之一的人員沒有補足。更有律師指出,一個社工平均要處理90件的家暴通報案件,扣除行政與管理人力後,實際的負荷是非常驚人的。
21 剛才我們也有提到,保護令不是發下去就結束,而是必須要有具體的人力將保護令的整個概念落實成行動。社工人力的不足其實有點像是我們對被害人說,你們自己小心一點、好自為之,所以就導致剛才我們也有人在討論,這個保護令到底有沒有用。
22 我要請教衛福部,社工缺額是否會結構性影響家暴案件的實質處理與風險介入?缺額如何補足?風險如何介入?這是第一個問題。目前你們有沒有補足缺額的改善計畫跟時程,是否考慮明定「保護性社工與案件數比例」,或納入家防中心評鑑與各縣市考核指標以確保案件處理品質?因為現在已經不是只有數量的問題。本席建議是否比照護理人員護病比的方式,將每位社工可承擔案件的上限制定出來,讓前線的志工有時間做真正的風險評估跟人身的保護,而不是永遠疲於奔命,他們其實還要處理一些行政的問題,就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我們又再來討論。
23 另外,第一線有督導指出,社會安全網的社工起薪約4萬,家防中心社工約四萬三,就新鮮人的起薪算尚可,但根據目前薪資制度漲幅有限,相關的配套還有機會精進,所以衛福部這邊是否檢討,增加投入社工領域的誘因跟保障?以上幾個問題,可不可以簡短做一個回應?
24 呂次長建德:非常感謝林委員對於這個問題的關心,我首先必須要說,土城這個案件我們真的非常痛心。我也跟委員報告,目前整個有關於保護性業務,比如說家暴,我也必須要在這邊非常感謝法務部的檢察官、警政還有法官,涉及的其實是整個網絡,這裡面當然主責是我們的保護性社工,但這事實上是一整個社會安全網的網絡……
25 林委員倩綺:所以我剛才指出來的這幾個問題,你們是不是已經有在做,或是已經在研議未來要做?
26 呂次長建德:有,是的。我跟委員報告,剛剛說的第一點就是網絡合作,另外第二個就是您剛剛有問社工的部分,您剛剛說是1比90,我們現在是這樣,如果是成人保護的案量,應該是1比30,兒保則是1比25。確實目前就像委員剛剛所說的,我們現在確實有整個社工overloading的問題,那我們現在……
27 林委員倩綺:所以你們現在的處理方式跟未來改善的方式……
28 呂次長建德:我們現在正在積極趕快來補足目前的社工……
29 林委員倩綺:有時程嗎?
30 呂次長建德:有。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的社安網1.0已經大概完成,現在準備要跟院那邊提出2.0,這裡面就有包括您剛剛所說的,有關於社工同仁整個人員的補齊……
31 林委員倩綺:現在缺了大約三分之一,在什麼時間內你們可以補足多少,這部分有一個進度嗎?
32 呂次長建德:有,我們現在整個社安網……
33 林委員倩綺:還是你們要不要提供一個比較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我……
34 呂次長建德:好,我們再跟……
35 林委員倩綺:就我剛才談的數據性的問題,跟實質薪酬制度上你們目前的作法。
36 呂次長建德:是、是、是。
37 林委員倩綺:所以我這邊有先提出跟提醒你們,在薪資漲幅這個部分,你們可能也要考慮進去……
38 呂次長建德:當然。
39 林委員倩綺:要不然就會跟你們其他,像護理人員這樣的問題一直都存在。
40 呂次長建德:沒錯、沒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的保護性社工比起一般的社工同仁,事實上我們是有一個加給,我們有一個……
41 林委員倩綺:好,所以加給這個部分,是不是你們也算一下跟我這邊講出來的落差,然後讓我知道,好不好?
42 呂次長建德:好的、好的。謝謝委員。
43 林委員倩綺:接下來我們來探討一下橫向通報跟高風險個案的識別問題。有一些學者提出,目前制度在最危險的72小時內,除了通知,對於實質防護介入與當事人雙方心理處遇的問題仍有待加強。
44 呂次長建德:對,沒錯。
45 林委員倩綺:我們這個制度改善的關鍵,針對有前科、自制力低,甚至可能有精神問題的對象,有無建立風險辨識與加強追蹤的系統?是不是先就這個部分來回應?
46 呂次長建德: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事實上有一個TIPVDA(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的量表,這事實上就是所謂的風險,就是說加害人……
47 林委員倩綺:對,所以針對這個量表評鑑出來的人,你們有一些追蹤系統嗎?
48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有。他有一個分數,分數大於5的話,我們就會有一個對於加害人的追蹤機制。
49 林委員倩綺:好。那你可不可以給我相關的細節,書面講比較清楚,因為你們口頭回應,我都沒有一個數據的概念,好不好?
50 呂次長建德:好,沒問題。
51 林委員倩綺:還有,僅靠社工跟警察在繁重的業務下來進行這樣一個經驗評估恰當嗎?土城殺人案當中就是檢方、警方還有社政單位,你們每一個單位都依法了,可是在處置上卻又發生了憾事。我想請教各部會,因為我今天可能著重在衛福部,你們認為目前的橫向通報溝通機制是很有效度的一個保護機制嗎?
52 有沒有高風險個案快速反應機制,讓檢警、社工、警察、醫療、心理方面的人能夠很快地建立這樣一個聯防系統?所以在保護令核發的72小時之內,高風險的監督可以進入預防性介入,你們目前有嗎?
53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有,如果一旦發生這個事情的時候,其實我們這裡面有一個通報還有一個橫向聯繫的機制,我也跟委員報告……
54 林委員倩綺:時間上?
55 呂次長建德:前天我們才剛剛開完一個檢討會議,我也必須要說,在整個保護令核發的過程裡面,其實我們警政同仁還有社工同仁這邊要提供給檢方這邊,我想我們的一些相關資料……
56 林委員倩綺:期待能夠聽到你的一個數據的回應。
57 呂次長建德:資料應該要再強化。
58 林委員倩綺:但是這個數據我今天都沒有聽到,請你務必再補書面資料。
59 呂次長建德:好,是、是、是。
60 林委員倩綺: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是不是先談到這邊?
61 呂次長建德:好,感謝委員指教。
62 林委員倩綺:司法院的部分我有一個問題,我就很快來請教,上次也是因為時間的關係就沒有列入公報,這個問題是有關你們民事訴訟跟非訟事件裁判費的調整措施,4月9號的時候是你們的訴訟廳長在這邊,他說要給本席一個報告,然後10號的時候應該是副秘書長在這邊,但是你們廳長也沒有給我報告,這個問題其實是滿多的,我可能在這邊先提一下,未來有機會我還會再監督這件事。
63 上次我跟副秘書長談到你們這個訴訟費調整的措施,你那時候可能不太清楚這件事情,後來我相信你有去查了,所以其他委員詢問您的時候,您有做了一些回應。
64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65 林委員倩綺:但是本席在這邊要提的是,雖然你們是因為物價跟行政成本上升,所以做了一個非訟事件跟民事訴訟裁判費的調整,但是這個措施其實有幾個狀況,本席這邊要提出來,若訴訟標的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裁判費就增加了五成,基本上就一半了;第二個部分是10萬到1,000萬之間是增加三成,非財產權事件、再審聲請跟抗告案件一律都加徵五成。雖然二十幾年沒有調,但是這樣的調升是不是對中小企業的衝擊非常大?當然企業如果比較大、資本比較雄厚,或許影響沒有那麼大,但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應該是非常大的,尤其對一般民眾的影響應該是更大。這是本席上次要提出來的,但是因為第一天(4月9號)是廳長列席,後來他也沒有來跟我做一個專案報告,而他當場承諾說應該要來做一個專案報告。
66 王副秘書長梅英:抱歉、抱歉。
67 林委員倩綺:但是隔一天是您在這邊,您大概也知道,那天我們也沒有機會討論、溝通。
68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是。
69 林委員倩綺:但是後續我就不知道這個部分您所了解的狀況,最主要是你們廳長沒有來跟我們做專案報告,民眾所碰到的這些問題,其實我們也希望藉這個機會來反映。所以以司法院來講,當然你們透過物價調升、成本導向的看法來調升這樣一個訴訟費,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講,像財產爭議、身分確認、家事的糾紛,或原本對裁判不服的救濟程序,都因為你們的調升而產生了影響,這個衝擊是非常大的,這是實質上的問題。
70 另外,你們以行政成本提高為由來調升,在調升的時候也沒有充分告知或是有一些討論,所以導致本席剛才講的,對一般民眾其實有一些影響,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者是公益訴訟當事人,我想影響更大,你們有沒有可能在這個部分有一些彈性的減免機制?
71 王副秘書長梅英:我先回答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當事人因為經濟上弱勢而沒有辦法來打訴訟的話,為了確保人民的司法近用權跟訴訟權,法律實質上都有設計訴訟救助的制度,他其實是可以來利用這部分的。
72 林委員倩綺:所以你們針對他們有一些彈性的減免機制的設計嗎?
73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是、是,有、有、有。
74 林委員倩綺:那你可以簡單的回應嗎?
75 王副秘書長梅英:他可以向法院聲請,剛開始的時候可以免納,就是訴訟救助的那個……
76 林委員倩綺:開始的時候免納,以後他再慢慢還的意思嗎?
77 郭法官躍民:跟委員報告,訴訟救助裁定准許以後就免納裁判費跟訴訟程序中所應繳交的費用。
78 林委員倩綺:是減掉一部分的費用就對了?
79 郭法官躍民:不是,是全免。
80 林委員倩綺:全免?好的。
81 郭法官躍民:然後等到訴訟結果出來以後,再依照訴訟判決的訴訟費用負擔去做最後的執行,例如說是被告負擔就直接向被告徵繳。
82 林委員倩綺:所以基本上就會有兩造,不是被告就是原告要負擔這個費用嗎?
83 郭法官躍民:對,因為民事訴訟都會有訴訟費用。
84 林委員倩綺:本席講的是因為你們調升了這個費用,但是可能在一開始,民眾就會因為這個費用而不去做這個處理,我的意思是說,因為費用很高,所以他可能連啟動都沒有啟動,或是他會擔心後續結果……
85 王副秘書長梅英: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所謂調升多少,事實上我們當時都有做過非常多的研究,就是說最大的幅度是……
86 林委員倩綺:你們研究的同時,有專家學者或者是民間……
87 王副秘書長梅英:10萬元以下的調成五成,聽起來好像非常龐大,可是實際上,它是1,000元……回到那個裁判費本身是1,000元變成了1,500元,就是多了500元。
88 林委員倩綺:你現在講1,000元嘛,如果他的那個費用基本上是高的,這個五成是很高吧!
89 王副秘書長梅英:所以五成就是10萬元以下的,就是標的是10萬元以下,其實一般民眾就是說……
90 林委員倩綺:我覺得增加一半也很多,通常我們在調升的時候……
91 王副秘書長梅英:就是500塊啊,就是10萬元以下的。
92 林委員倩綺:500塊對你來講可能是不多,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講,這就會成為一種考量,這個比例上是非常高的!
93 王副秘書長梅英:跟委員報告,其實做這個調整除了反映物價之外,有一個很大的……事實上是一個策略的考量,就是司法策略……
94 林委員倩綺:你的意思是說,你們的東西如果不是很重要的時候,你就不要來進入這個程序?
95 王副秘書長梅英:不是,因為事實上在我國有很多訴訟以外的ADR的一些制度,像鄉鎮調解,或者到法院來的時候,也有很多調解跟和解的機制,我們也希望民眾,如果他現在這些財產權的爭議是幾萬元,就是不龐大的話,他們可以先使用法院以外的、訴訟以外的這些制度。
96 林委員倩綺:本席這樣聽起來,你們把訴訟費調升也變成是對於民眾的一種門檻,民眾自己要去做一些分門別類的了解,然後不要就這條路線去處理他的訴訟跟救濟。
97 王副秘書長梅英:就是他可以去選擇,他可以去多……
98 林委員倩綺:講得好聽一點是他可以去選擇,講得比較實務的部分,民眾……
99 王副秘書長梅英:他可以多去想一想,因為進入訴訟事實上是一個非常複雜、龐雜的程序。
100 林委員倩綺:對、對,應該是滿複雜的,但是基本上你們也拿訴訟費的提高作為一個門檻……
101 王副秘書長梅英:我想那是一個比例原則,就是我們調高的事實上是額度,就是說他那個……
102 林委員倩綺:這樣好了,本席要請教,你們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充分告知民眾,或者是在決定調升的過程當中有民眾的參與嗎?有學者的參與嗎?
103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因為當時政策在形成的時候我還沒有到司法院來服務,所以這個部分我可能還要回去再準備多一些資料來跟委員報告。
104 林委員倩綺:對,那個專案報告不要忘了。
105 王副秘書長梅英:好,是的。
106 林委員倩綺:你們上次答應了,從4月到7月已經很久了。
107 王副秘書長梅英:真的很抱歉,我們不知道我們還沒有提出去。
108 林委員倩綺:第二個,我的重點就是說,你剛剛也提到這樣也是一個門檻,讓民眾自行先去了解、研析他要在哪一個程度就法律面或者是非法律的救濟途徑……
109 王副秘書長梅英:對。
110 林委員倩綺:那其實民眾就要在法律的概念上,基本上要提高很多,這個門檻是不是適用?這其實是……
111 王副秘書長梅英:我們司法院其實做滿多宣導了,就是說民眾可以多使用這些替代措施,就是所謂的ADR,像到鄉鎮調解……
112 林委員倩綺:專業來講,我們都知道這個是什麼,但是對於一般民眾,就像剛才有委員提出來,尤其吳委員、我們召委有講到一般民眾只管他的權益,也就是說,政府你能夠做什麼?但是政府不應該為了我們的這個……不能說我們的方便,你看那個訴訟費的增加成為一個門檻,民眾要做很多他們非專業的事情,他可能就會覺得有些東西有一點overloading,所以本席這邊要指出來的是,當你們覺得它可以是一個門檻的同時,對民眾來講可能就是一個障礙,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您在了解相關過程的同時也納入考量?因為就本席所知,在這個案件的過程當中,你們宣告的時間可能也不夠長,再來,過程當中是不是有跟相關的實務界、學界、民間充分溝通?其實這是本席最關心的,但是因為你們去年就突然調升了,經常會使用到的人就會有很大的衝擊。
113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我現在手上有兩個資料,一個是向委員報告的資料,在5月18號的時候就已經送達委員這邊。
114 林委員倩綺:你們說要來做一個專案報告啦!
115 王副秘書長梅英:就是口頭,是不是?
116 林委員倩綺:對。
117 王副秘書長梅英:好。
118 林委員倩綺:對,你們有相關的資料,但是廳長一直說要來作專案報告。
119 王副秘書長梅英:另外先前在政策形成的時候,有開過諮詢會議。
120 林委員倩綺:對,諮詢會議的比例跟結構,比如民間有多少人?實務界有多少人?
121 王副秘書長梅英:關於詳細的部分,我們會後再補充資料。
122 林委員倩綺:對,所以你們知道我的重點嗎?
123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124 林委員倩綺:就是你們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充分考慮到各方面的衝擊?當然對你們來講,你說二十幾年沒有調升,在這個時候調升好像也是做一個整理跟檢討,但是在這個時間點一下調升的幅度那麼高,這樣合不合適?第二個部分是當它作為一個門檻,對民眾來講是不是增加了困難度?這是我的一個重點。
125 再來,剛才您說你們有做了一些宣導,這個宣導的效能……你們有時候講了,可是民眾知不知道它的困難點在哪裡?還是你們雖然講了,但是民眾的困難其實還一直存在,所以這是本席的幾個重點,好不好?如果您那個時候還沒有到職,可不可以請你回去看一下相關的資料,再給本席一個比較完整的回應,好嗎?
126 王副秘書長梅英:好的。
127 林委員倩綺:這件事情我會一直提,所以請你們還是確認一下這整個過程當中合不合適,尤其是對民眾的衝擊,這個是我們最關心的,好不好?
128 王副秘書長梅英:好。
129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
130 王副秘書長梅英:謝謝委員。
131 主席:謝謝。
132 下一位請王義川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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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2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林倩綺","王義川","翁曉玲","沈發惠","羅智強","李坤城","吳思瑤","莊瑞雄","陳培瑜","林月琴","范雲","王鴻薇","徐欣瑩"]
page_start 51
meetingDate ["2025-07-16"]
gazette_id 1146701
agenda_lcidc_ids ["1146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教育部、勞動部、內 政部移民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保護令不是萬能的?!如何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家庭暴力防治 法保護令核發,研析配套措施之檢討與精進,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67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