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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第11屆第3會期第2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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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2,796 00:00:39,477 主席 各位在場的委員本席提出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的修正案不只是調整一張座位的名稱而是回應社會觀感跟公共空間長期存在的矛盾跟誤解不愛坐最早源自於民國65年台北市公車業者自行設置後來於民國102年正式入法
00:00:40,217 00:00:53,889 民定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應設置不外做提供老弱婦孺跟身心障礙者優先乘坐隨後交通部也訂定了設施設計規範全面來做推行這幾年
00:00:55,810 00:01:11,018 不外作的爭議不斷媒體跟社群平台屢屢報導年長者要求讓座年輕人被指責自私冷漠的衝突案例成為新聞焦點導致原本善意的制度
00:01:11,638 00:01:34,405 反而成為製造對立跟道德壓力的來源不少民眾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或在浪作時遭婉拒的時候而陷入到尷尬這些情況都凸顯出台灣社會對於博愛概念的混淆跟焦慮我們應該理解浪作是基於同理心的自主選擇而不是基於社會壓力的義務
00:01:35,445 00:02:04,737 這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年輕健康但其實可能有隱性需求我們不應該急著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一位乘客因此本席建議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這樣的名稱更清楚地傳達制度精神有需求者優先但若當下沒有明確需求其他的乘客也可以安心使用這不僅能夠降低社會的誤解跟衝突也讓社會回歸尊重跟互助這項修法不只是語言上的調整
00:02:05,117 00:02:16,444 更是對社會觀念的一個更新未來透過政府跟媒體積極的宣導那優先席的一個做理念更貼近多數民眾的實際跟經驗跟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