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0,329 |
00:00:28,966 |
請林議軍委員詢問 林組委員請準備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麻煩再請被提名人 請上台說明 |
00:00:43,120 |
00:01:03,974 |
你好,先恭喜你獲得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接下來本席就有幾個問題,政體想要詢問。首先第一個問題就是說,先請問被提名人,這次你被賴總統提名為大法官,因為外界都在批評說因為是綠油油的背景,所以被提名。 |
00:01:04,534 |
00:01:21,050 |
那民間監督的團體的話也質疑說提名你是有政治上面的考量不符合大法官應有的中立和超然這樣加上你曾經擔任過法務部的綜合規劃師的司長曾參與賴政府的司法的政策 |
00:01:21,730 |
00:01:34,404 |
讓大家質疑說你與賴政府立場的距離太近了那請問被提名人你有沒有什麼說明解釋還是你覺得自己被提名為大法官的原因是什麼那簡單回答就好 |
00:01:37,265 |
00:01:58,374 |
我跟現在的執政部門完全沒有我之前完全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這個只有在電視上看過那參與因為我是公務員是檢察官當然會調法務部檢察司或者擔任法務部的綜合規劃司司長負責推動業務 |
00:01:59,835 |
00:02:24,527 |
那麼檢察官或者在法務系統擔任過職務之後去擔任大法官其實各國的實力非常多而且他們認為這個是讓大法官多元的一種很正常的方式不論是美國德國他們從法務系統司法部系統或者檢察官去擔任大法官的都非常的多甚至有擔任院長的都有 |
00:02:25,467 |
00:02:47,476 |
所以我覺得檢察官去擔任大法官其實是讓這個憲法法庭的意見更多元尤其檢察官對於人權的看法可能會譬如說在訴訟刑事訴訟的人權保障這一塊我們可能就不會只看被告我們還會重視被害人這一面的觀點 |
00:02:48,877 |
00:03:11,986 |
特別是這個其他相關訴訟關係人證人啊鑑定人這個經常在我們檢察官辦案過程中都會體會到他們在訴訟過程當中需要被照顧或重視的權利那剛才你的意思是說反正我現在重點就是說你被提名的話是跟綠油有背景是沒有關係的是不是 |
00:03:12,765 |
00:03:40,712 |
是的 我沒有關係好 那我的接下來問題就是請問被提名人你在檢察官的整個生涯中提起上訴案件的裁判結果最後都是被如果被撤銷原判決或駁回的比例高嗎還有你認為任何的公權力的執行是不是都應該不可以濫用不可以違反比例原則還是都應該要用合法還有用一些正當妥適的方式為之呢 |
00:03:42,353 |
00:03:53,499 |
第一個問題是提起上述案件的裁判結果最後被撤銷原判決的駁回這樣的比例高不高 |
00:03:55,264 |
00:04:18,019 |
目前在刑事訴訟當中因為如果是地院到高院的話他被撤銷然後在高院的層次他是自為判決那高院的撤銷之後自為判決比例是蠻高的但是如果是高院的判決上訴到最高法院那現在的這個駁回率就非常高高達九成都是駁回的 |
00:04:19,244 |
00:04:32,162 |
那也許檢察官上訴的成功的比喻會高一點現在目前統計起來看是這樣的那不過上訴最高法院因為他是法律上訴那非常嚴格那通常都是上訴駁回為多 |
00:04:34,377 |
00:04:50,493 |
那我看你是刑事訴訟法的專家嗎那我想請問根據刑事的訴訟法的228條的第三項規定上面有寫說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
00:04:51,233 |
00:05:16,347 |
此外我現在根據最高法院28年上制第的2510號的刑事判例要指上面有指出檢察官偵查犯罪並非必須詢問被告所以我看有可能被告在整個偵查中都沒有被傳喚然後去地檢署開庭詢問有可能在整個偵查中都沒有然後就會做成了不起訴的處分 |
00:05:16,967 |
00:05:35,683 |
那至於偵查中要開幾庭呢?多久開一次庭呢?這也很難說,是不是這樣?我的意思就是說,雖然偵查中沒有一個定數,但除非是被告屢傳不到,還有故意不出庭,這樣的被告才會被拘提、被羈押或通緝,對吧? |
00:05:37,742 |
00:06:02,589 |
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就是確實就是說我們在偵查中不要一開始或沒有必要就傳訊被告因為被傳訊就是一個即使是傳訊大概當事人心情都會有壓力我們就盡量不要給當事人特別是那種看起來要不起訴處分的案件就不要給當事人造成這麼大的負擔所以會 |
00:06:03,809 |
00:06:12,731 |
不先傳喚被告或沒有必要就不傳喚被告這樣子但是要起訴的案件目前按照我們的慣例起訴被告是一定會先詢問被告的 |
00:06:14,724 |
00:06:43,124 |
起碼要讓他知道他的案件在偵查中另外一個針對無罪推定的原則我看這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這應該是所有人對法律的基本概念也就是說被告在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之前其實誰也都不能說被告是有罪的尤其是檢察官所以說要證明被告到底有罪還是無罪被告是否整個會被收押 |
00:06:43,624 |
00:06:47,709 |
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在於檢察官的舉證的責任對吧是的 |
00:06:48,530 |
00:07:16,932 |
那為什麼我們的檢察官現在都有那麼大的權限呢那他們可以把被告先押起來然後再找證據還是進行押人取供的非法的拘捕的行為呢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提名人你認為檢察官如果像我剛才說的這種情況若是濫權的羈押還有押人取供的做法這個做法是正確的嗎有沒有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中最重要的檢察官的舉證責任呢 |
00:07:19,296 |
00:07:31,960 |
這邊我想先澄清就是說檢察官沒有辦法押人直接押人檢察官在羈押這邊就只能申請法院由法院來審查符不符合法定的要件像101條 |
00:07:33,851 |
00:07:58,010 |
他首先要判斷犯罪嫌疑重不重大這時候檢察官就要舉證了再來呢這個階段檢察官要舉證證明必須要有餘逃或者有篡證滅證之餘那法官認為還要認為有沒有其他替代方式要羈押法院覺得有羈押的必要他才會裁定羈押被告所以不是檢察官說要押就押 |
00:07:58,630 |
00:08:15,885 |
像今天早上有另外一位我的尊敬的學姐政法官被提名人那也有委員質詢他對他說當時他就是說檢察官你如果要沒有自白你就要來申請羈押他是不准的 |
00:08:16,465 |
00:08:38,914 |
所以我想法官在這邊的控制這個審查檢察官申請有沒有道理是非常嚴格的其實我們的積壓目前的積壓率確實也沒有確實是跟在國際間比起來也沒有那麼高檢察官都非常謹慎不至於會押人取供這個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跟委員報告 |
00:08:40,895 |
00:09:06,596 |
雖然剛才說的抓人的GPR還是必須經過法院的整個審理但是你也覺得說現在我們台灣的檢察官卻經常其實說真的大家也都知道都是自由新政要抓人就抓人要放人就放人然後檢察官的話對沒有犯罪證據的人還有對網路上做個梗圖或許他PO了一個文的民眾都可以說抓就抓說收押就收押這樣 |
00:09:07,296 |
00:09:32,209 |
但是對犯罪事實證明確定的是詐騙犯這些還是殺人犯竟然都可以隨便的縱容所以依據你的專業那我想請問一下就是羈押的案件通常要有哪些要件才能羈押還有你認為現在的檢察官為什麼會對拘捕和羈押同時會一起進行審查呢而且常常是漏夜進行馬拉松式的疲勞審訊在這樣充足的整個的 |
00:09:35,331 |
00:10:01,702 |
程序下面法官常會被檢察官以有篡證之餘而被檢察官說服然後被檢察官說服整個同意生壓這樣是不是有違反憲法第八條有關人身自由的規定呢委員您大概提了好幾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這個你可以簡單說一下你的想法你的看法 |
00:10:03,573 |
00:10:30,891 |
其實現在的羈押按照規定就是拘捕前置主義也就是說即使是被檢察官傳喚來的話那通常檢察官會有一個預知說被逮捕其實它就是一個預知程序然後最主要是要送法院申請羈押那會有這樣的程序但是羈押的要件正如我剛才說的法院會嚴格去審查這些羈押的要件我特別強調 |
00:10:32,232 |
00:10:50,306 |
具體逮捕目前按照提審法被具體逮捕的當事人除了他要按照程序被有權力告知他可以請律師可以保持緘默可以請求調查他有力的證據等等之外呢他可以申請提審他說你亂抓人我要馬上見法官 |
00:10:51,307 |
00:11:09,201 |
這個是任何國民他被具體逮捕他認為他被不合法對待的時候就可以立刻申請提審這個是先補充那羈押要件我剛剛說的這不是說檢察官要押就可以押人那法官要審查第一個犯罪嫌疑有沒有重大由檢察官來舉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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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5,994 |
第二個除了犯罪嫌疑重大他就是必須要證明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餘或者他有跟這個其他共犯或證人有篡證滅證的可能性那這個要有這些要件那法官認為有羈押的必要才會有檢察官有法官來裁定羈押檢察官沒有辦法檢察官就只有申請權 |
00:11:37,715 |
00:12:06,347 |
不能自己決定我要逮人我要押人就可以那檢察官即使有拘捕其實你是內行人你一定也知道其實這其中當然也包含了法官的自由行政還有經驗他整個隱藏在其中因為偵查中的案件不是十分的明朗有時光以檢察官他就會以卷證還有書證 物證 人證那請問你的經驗你認為法官跟檢察官如何去認定這一種罪嫌重大呢 |
00:12:07,347 |
00:12:36,677 |
那還有怎麼樣判斷他會不會有逃亡的可能還有勾串的證人呢這樣還有認為他怎麼樣羈押的必要性呢這些那麼多年的經驗我想這些是一些抽象的文字就像是我現在舉例就資深法官嘛他有不少的經驗但是都不見得可能未必都能夠精準的到位但偏偏現在我們的司法院的地院的法官很多都是非常資淺的法官就像是我現在舉例嘛 |
00:12:36,997 |
00:12:43,879 |
就像是醫院下急診室之前的醫師他要如何解救緊急危險致命的病患呢 |
00:12:47,191 |
00:13:10,940 |
就是如果剛才委員您的提問是第一審的法官太年輕經驗不足我不能判斷但是因為羈押他這個裁定是對人身自由很嚴重的侵害所以都有救濟程序通常決定羈押一審法官決定羈押之後呢其實還是會有裁定抗告到高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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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還會是做審查高院的法官就非常有經驗了那他不是地院決定了就拍板定案了還是有救濟程序的我們是法治國家任何一個決定侵害就限制人身制限制自由權利的都會有救濟程序那最後還是會有高院有經驗的法官來做審查 |
00:13:32,654 |
00:14:01,855 |
所以我剛剛看你認為我們的檢察官辦案的時候偵查及起訴或不起訴的權限之大甚至濫權其實是超過任何一個國家的檢察官但是這樣是不是你就是應該要就是說像你剛才有提的就是進行司法改革並且可以汰除這些不適合的那些檢察官以維護被害人及被告人的人權然後這樣才能真正的落實的司法改革 |
00:14:02,355 |
00:14:26,253 |
因為我剛才有看你在口頭上整個報告上面也有提及到說參與基層檢查改革所以你擔心檢查權行政化後可能容易受到政治上面的干預所以共同的發起設立了檢察官的改革協會另外也在擔任檢查行政職務的期間曾經參與全國施改國事的會議及施改 |
00:14:27,154 |
00:14:41,327 |
司法改革的修法然後也希望檢察官辦案不要受到上級和政治的干預那我想要請問一下提名的那你現在認為目前的檢查改革和司法改革有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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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08,067 |
這個有不有效是要受社會公平我自己不能做評斷不過我是覺得整個檢查體系的風氣確實一直在進步當中那我們的這個監督機制也越來越嚴格像剛才委員您提到我自傳裡頭有提到的就是有參與這個全國司改國式會議那裡頭一個很重要的一個項目就是要這個 |
00:15:09,787 |
00:15:35,237 |
在檢視這個法官檢察官的淘汰機制那現在法官法新的也就是這次改國是會議之後又修了一輪就是關於檢察官評鑑跟法官評鑑制度包括送職務法庭的這個程序那都把它再完備化最重要的就是加入外部委員他怕我們官官相護所以不管現在是法官評鑑委員會還是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00:15:39,261 |
00:15:58,321 |
通常自己系統的代表就檢察官代表是大概三位現在是三位然後三位是法官六位六位是這個其他人士那還有三位是律師也就是檢察官就少數人大部分都是外部參與的這個評鑑委員 |
00:16:01,564 |
00:16:19,517 |
來擔保就是說我們是不會關關相護這是評鑑委員會的機制還有呢發動怎麼樣發動評鑑呢因為當事人我們現在那個心智也富以前是只有團體喔要像機關跟團體才來才能申請檢察官評或法官評鑑現在是當事人 |
00:16:20,337 |
00:16:42,288 |
個人你覺得法官檢察官不公平你也可以直接跟這個評鑑委員會會提起說要評鑑法官檢察官所以目前目前的這個機制其實是相當的嚴格當然如果各界如果認為還需要精進我們都樂觀其成那大院如果覺得還不夠需要修正其實也是可以在這個還是可以再討論的是 |
00:16:44,462 |
00:17:12,837 |
那我再請教一下就是說我剛才看了你的問卷中有提到你在最高檢察署的期間曾經參與你一句檢察總長的非常上述書相信你也應該也認為冤案其實救濟不利常年以來都是我國司法急需克服的整個的難題然後你也長期的推動司法改革所以相信對於民間司改基金會有個經典的冤案的案例就是水利專家前經濟部 |
00:17:14,117 |
00:17:31,681 |
水利署的河川局的賴丁普的局長的冤案我想你應該是也是有印象所以他查不到他任何的收賄的證據但是在99年他遭判決了7年的有期徒刑監察院100年的時候公布調查報告為賴丁普的平反冤情檢查總長101年還有102年前後兩次為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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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56,778 |
提起了非常上述但都遭到最高法院的草率的駁回然後民間司改會對最高的法院提起了兩次的個案的評鑒要求懲處不適任的法官並持續的協助平反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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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26,703 |
根據了整個監察院100年的調查報告因為檢察官僅憑毫無證據的人力的一個記帳本而已就無視欠缺而被告收賄事實的證據這樣的堅持上訴明顯已經違反了整個的證據的法則無疑是基於有罪推定的心態違反了正當法律的整個程序的原則那所以我想要請問一下被提名的 |
00:18:27,023 |
00:18:52,699 |
如果冤案永遠是冤案那就算檢查總長提出了非常的上訴仍然孤城無力難回天啊仍然還是冤獄嘛那更何況是現在正在偵查中受到不當羈押不當偵訊的人那請問將來如果你擔任大法官對於冤獄違憲這些案件你會如何面對處理你會願意受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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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56,713 |
因為我現在只是問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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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39,155 |
問你的想法如果你是大法官你會願意嗎當然這些我目前對於案情不是很清楚也不了解後面到底有什麼樣的不公不義的狀況那如果真的有不公平或者有冤案有冤情我們都願意來加以平反其實目前我現在在最高檢察署我們經常在處理的就是確定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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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0,046 |
那覺得有冤情我們都在研目前也有幾個案件都在做研究這是我們的日常了包括一般的非常請求非常上訴還有重要的有組成專案小組在做審查的都有那我們努力做我們盡本分當然我們也都尊重法院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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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1,433 |
畢竟審檢不是一家法院有法院把關的標準我們檢察官檢察部門會盡量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盡量為當事人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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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7,657 |
那我剛才也從你的自傳中了解你一直以來都是擔任檢察官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你長期在檢查體系這些服務最高還是承認為主任檢察官這個位置相信你一定非常的了解審檢分立原則就是表示法官與檢察官在執行職權的時候彼此是獨立而且是互不干涉的原則 |
00:20:38,698 |
00:21:01,655 |
那相信大家對你最大的質疑就是你是檢察官出身的長期在檢查系統裡面任職完全沒有當過法官好 謝謝謝謝好 謝謝林議員的詢問也謝謝被提名人我們林檢察長 林檢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