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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 時間 | 發言者 | 發言內容 |
|---|---|---|
| 08:55:44,789 | — | 法律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 09:01:50,684 | SPEAKER_01 | 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7人以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好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事錄 |
| 09:02:02,904 | SPEAKER_08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一事錄,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31分,地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出席委員黃委員國昌等12人,列席委員葉委員袁芝等15人,列席官員法務部部長鄭明謙等人,主席吳釗吉委員鍾憲。 |
| 09:02:27,099 | SPEAKER_08 | 報告事項一、宣讀上次會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司法院保護部部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勞動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司法。 |
| 09:02:52,996 | SPEAKER_08 | 施行後相關執法及配套措施進度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委員黃國昌等19人提出質詢。委員副坤祺提出書面質詢。決定一、報告集群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出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警訴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宣讀完畢。 |
| 09:03:19,989 | SPEAKER_05 | 稍後人數足了我們再來確認議事錄接著介紹道場委員及應邀列席官員先介紹在場委員黃委員郭昌歡迎您接著介紹應邀列席官員今天人比較多首先是司法院黃林倫副秘書長憲法法庭書記廳楊浩清廳長 |
| 09:03:48,325 | SPEAKER_05 | 民事廳周梅芳廳長、刑事廳李大任廳長、刑事訴訟及懲戒廳陳怡怡廳長、少年及家事廳鍾玲廳長、司法行政廳高玉順廳長、秘書處楊思璇處長、公共關係處劉格倫處長、 |
| 09:04:18,263 | SPEAKER_05 | 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陳庭裕處長資訊處何君豪處長參事室主任陳惠美參事人事處陳美彤處長統計處陳敏處長 |
| 09:04:47,540 | SPEAKER_05 | 鄭豐署、林鴻松署長快計署、楊順成署長最高法院、高孟勳院長最高行政法院、吳東都院長懲戒法院、林輝煌院長法官學院、張申興院長 |
| 09:05:16,206 | SPEAKER_05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侯東生院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沈應南院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蘇秋金院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陳俊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金志院長、 |
| 09:05:42,437 | SPEAKER_05 |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陳賢慧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黃瑞華院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社嬌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陳珍珍院長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李文賢院長 |
| 09:06:12,303 | SPEAKER_05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王梅英院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彭信明院長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許世峰院長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黃立雲院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梁育芬院長 |
| 09:06:39,144 | SPEAKER_05 |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王漢章院長,歡迎。台灣台中地方法院邱志平院長,歡迎。台灣南投地方法院王邁洋院長,歡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陳玉秀院長,歡迎。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因為院長請假,是由王子榮行政庭長,謝謝。 |
| 09:07:08,288 | SPEAKER_05 |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陳宏能院長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沈陽仁院長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寧欣院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蔡國欽院長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李兆彥院長台灣台東地方法院張宏傑院長 |
| 09:07:39,970 | SPEAKER_05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蕭映麗院長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莊申淵院長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陳雅琳院長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楊國金院長臺灣高雄少年級家事法院圖秀琳院長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陳蓮發院長 |
| 09:08:11,858 | SPEAKER_05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游文科院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碧玉董事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周漢威執行長行政院主席總處黃子漢專門委員 |
| 09:08:36,755 | SPEAKER_05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08:53,477 | SPEAKER_05 | 法部問條文修正草案。」 |
| 09:09:24,382 | SPEAKER_05 | 本日會議程序討論事項,第一、二案審查司法院相關預算案,僅進行詢答。第三、四案法案僅宣讀提案條文,特此在作說明。另外,針對預算相關提案,請於12月2日中午12時前提出,於時不予受理。特別提醒大家。並請機關於提案處理前, |
| 09:09:50,003 | SPEAKER_05 | 利用時間先與提案委員進行溝通協調必利後續審查。」好,現在進行司法院相關預算案之機關報告,發言時間5分鐘。請司法院副秘書長黃玲倫報告。請。 |
| 09:10:15,269 | SPEAKER_13 | 主席、各位委員、在座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本人奉邀代表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向各位委員報告司法院及所屬主管114年度收支預算案,在這邊跟委員表達感謝之意。 |
| 09:10:34,056 | SPEAKER_13 | 首先114年度司法院主管預算案稅務部分我們編列68億8229萬3千元 |
| 09:10:45,806 | SPEAKER_13 | 稅出部分包含本院捐助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預算在內我們編列了293億4928萬2千元那麼以上預算是因應各項業務推展所必須並配合施政的重點秉持臨機預算的精神通盤檢討原有業務計畫及擬定的新興施政計畫按輕重緩急優先順序編列而成那麼其中 |
| 09:11:16,082 | SPEAKER_1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司法案件及 |
| 09:11:45,877 | SPEAKER_13 | 持續規劃及籌備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事宜,並且督促所屬法院落實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事項方案,回應社會上面要求強化少年司法的期待。」其實精神衛生法也修正了,那麼就強制住院改採專家參審新制,那這個部分的施行由司法院定制,那麼我們也在繼續進行相關的這些配套準備的這些工作。 |
| 09:12:15,674 | SPEAKER_13 | 其次我們要加強審判的專業化比如說 |
| 09:12:22,453 | SPEAKER_13 | 外界一直呼籲要加強國家安全及營業命令這些專庭的法官專業培訓這部分我們會積極進行另外我們也會嚴定國家安全詐欺的案件的良情參考指引並進一步研議是不是推動妥適良刑法然後產生一些比較有規範作用的這個這個基準那另外 |
| 09:12:49,250 | SPEAKER_13 | 我們為了要優化我們審判的這些這個環境那麼我們也會襲擊來推動訴訟案紛爭解決機制包括調解包括仲裁那麼依照司法改革國事會議的這個要求嚴定這個調解基本法 |
| 09:13:08,226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13:30,397 | SPEAKER_13 | 華山司法園區的興建工程、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以及台中地方法院的這些簽訂工程。另外也包括台灣高等法院興建的黨政大樓、高雄少年家事法院規劃成立調查保護大樓這一部分讓我們的社會環境更能符合親民的這些要求這部分我們會繼續來做。 |
| 09:13:54,674 | SPEAKER_13 | 另外,其實是關於說我們捐助法律扶助基金會部分114年度我們編列了捐助預算15億2072萬2000元那麼這個金額比113年雖然比較多但是我們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預估明年度的這些法律扶助案件成長量 |
| 09:14:16,325 | SPEAKER_13 | 會導致成本增加約5812萬8千元。另外還要配合國民法官新制提升刑事辯護這個量能,大概需要約4115萬4千元。所以增加這預算都是有它的原因跟必要性。那麼其餘關於114年度施政計畫的重點跟預期績效以及對行政院加注意見的說明內容,請各位委員參照書面報告的資料,也請各位委員給我們指教跟支持。以上報告,謝謝。 |
| 09:14:46,397 | SPEAKER_00 | 好,謝謝。接下來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陳碧玉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在座的女士先生,大家早安。 |
| 09:15:10,187 | SPEAKER_00 | 今天我很榮幸可以代表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本會114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提出業務報告,進行指教。本會113年度截至8月底提供了近12萬人次的各類型的法律扶助。 |
| 09:15:30,394 | SPEAKER_00 | 其中屬於訴訟代理、辯護或輔佐的案件超過了36,000件。如果以案件類型區分的話,刑事案件16,920件是最高的。接下來是民事案件13,762件。 |
| 09:15:50,111 | SPEAKER_00 | 家事案件4427件、占第三位。」多年來本會也受到勞動部、園民會及衛福部委託辦理的勞工、原住民以及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的工作專案。113年期也接受了內政部委託本會辦理的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的專案。 |
| 09:16:16,367 | SPEAKER_00 | 國民法官法審判制度於112年1月1日施行本會除辦理課程以提升律師的辦案智能提高、調高輔助律師的酬金以提高律師們接案的意願等措施外我們預計在114年成立刑事辯護中心在全台各地增加專職律師及助理 |
| 09:16:42,986 | SPEAKER_00 | 以快速累積訴訟的經驗,強化刑事被告的辯護權,辦理本會包括國法案件在內的弱勢刑事辯護輔助案件。行辯中心將結合專精刑事的外部律師,累積國法案件專業知識,著力以 |
| 09:17:07,729 | SPEAKER_00 | 輔助律師教育訓練之規劃以擴大國法案件的律師人才庫。」我們同樣的精神因為精神衛生法於111年12月14日修正通過其中重要的變更之一就是將所原來的強制住院審查改為法官保留那麼他的私勤日期將由司法院會同衛福部來共同決定那麼衛福部也在 |
| 09:17:36,404 | SPEAKER_00 | 也依據了同法62條委託本會辦理精神疾病嚴重病人與緊急安置期間之法律扶助業務,這業務已經經過本會董事會的同意,本會將積極地籌備以因應心智保障心智障礙者的權益。 |
| 09:17:57,030 | SPEAKER_00 | 本會114年度的預算系配合工作計劃編列收入及支出的部分均編列為新台幣16億9291萬4千元我們較上年度的預算是增加了新台幣4858 |
| 09:18:17,319 | SPEAKER_00 | 4,868萬1千元,主要是因為我們要成立行事辯護中心以及員工年度晉級的所需要。同樣的,我們114年度的基金編類新台幣500萬元,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也鼎力支持。謝謝。 |
| 09:18:38,404 | SPEAKER_05 | 好!機關報告發言完畢。相關書面內容請各位參閱並列入公報記錄。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登記第一位黃委員國常發言。 |
| 09:19:10,448 | SPEAKER_04 | 謝謝主席來有請副秘書長請黃副秘書長請委員好副秘書長好我剛剛你在報告司法院預算的時候我聽到你說了臨機預算這個詞我聽了其實嚇一大跳司法院在立法院進行預算報告的時候說你們採取臨機預算的精神 |
| 09:19:41,059 | SPEAKER_04 | 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形容你們司法院在編預算的時候有認真編嗎?真的有認真編嗎?還是覺得把預算書當成是寫作文比賽一樣? |
| 09:19:57,668 | SPEAKER_13 | 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 |
| 09:20:25,375 | SPEAKER_04 | 院長率員赴法國考察違憲審查制度等四項經費85萬1千元。」113年的 |
| 09:20:34,638 | SPEAKER_04 | 院長副院派率員赴法國考察違憲審查制度等四項經費86萬4千元。 112年要去法國考察違憲審查。113年要去法國考察違憲審查。到今年114年繼續院長率員赴法國考察違憲審查制度95萬8千元。 |
| 09:21:02,884 | SPEAKER_04 | 我看到什麼現象錢越來越多啊都是要去法國啊都是要去法國考察違憲審查連續三年啊直接複製貼上結果你今天在這邊跟大家講用臨機預算我看不懂啊這不是臨機預算啊臨機預算的精神絕對不是這樣啊現在司法院已經墮落到什麼是複製貼上預算啊 |
| 09:21:32,410 | SPEAKER_04 | 所以我才說你們有沒有把預算書的編列當一回事嘛還是複製貼上就好了還是反正上面寫的東西立法委員不會看這些立法委員都是閉著眼睛在審預算 |
| 09:21:48,591 | SPEAKER_04 | 舉手表決就通過了沒有人在看預算書啊也沒有人會去對去年編了什麼前年編了什麼今年編的跟去年編的跟前年編的文字一模一樣啊副秘書長這樣子的預算書編列你認為負責任嗎跟委員報告那當然那憲法法庭他需要的由大法官們他們去做斟酌那那 |
| 09:22:18,720 | SPEAKER_13 | 負哪一個國家去考察違憲,那是由大法官他們認為需要的,這些金額並不相同。」我先停一下啦,一樣一樣來講啦,所以你認為從司法院的觀點,連續三年要去法國考察違憲審查是大法官的錯? |
| 09:22:39,414 | SPEAKER_04 | 他們報上來的需求每一年院長都一定要去法國一次因為法國違憲審查制度變動得太劇烈了如果沒有每年去法國我國沒有辦法精準地掌握法國違憲審查制度的變動是這樣嗎?跟委員報告那關於憲法法庭的這一部分的那幕僚運作是不是可以由書記我只問一件事預算書的這個文字是誰寫的?是誰負責寫的? |
| 09:23:09,993 | SPEAKER_13 | 這個預算書送出來之前你看過沒有?你看了以後都沒有發現都複製貼上還是反正去年可以複製貼上今年複製貼上也沒有關係年年複製推上可以這樣幹喔太難看了啦連我們在小學教小學生都講不要抄啊 |
| 09:23:41,502 | SPEAKER_04 | 不要抄啊今年抄去年的去年抄前年的反正你寫要去哪裡一點都不重要嘛錢拿到手以後再說嘛我為什麼這樣講你們每一年喔出國預算越來越高上千萬我全部整理出來了結果說要去法國也沒去法國嘛去捷克許宗麗率了六人團去捷克來我只問第一件事情花多少錢 |
| 09:24:13,414 | SPEAKER_13 | 公務委員報告依照我們業務廳的這個整理114萬左右。只有114萬?好,沒有關係喔。會後,會後,把那114萬錢怎麼花的?具體核銷的項目,送來我辦公室可以嗎?可以。好,去了114萬以後覺得成效如何? |
| 09:24:36,536 | SPEAKER_13 | 所以成效如何?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啊? |
| 09:24:56,440 | SPEAKER_04 | 成效可以達到期待。」好來來來,我們一樣一樣齁,繼續往下面看,都不要講空的啦。成效有沒有達到期待,看了就知道啦。我既然要監督,我要上來質詢,我一定負責任的。把你們出國考察報告,我一定全部都拜讀完了。 |
| 09:25:18,187 | SPEAKER_04 | 來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成效是什麼第一個我看到預算書裡面根本沒有要去赴捷克嘛你們會後說明說當初是要邊去法國但後來覺得去捷克比較好所以後來就去捷克了那因為可能是前面的經驗啊讓你們養成了一個很壞的習慣什麼很壞的習慣我預算書怎麼寫一點都不重要 |
| 09:25:43,786 | SPEAKER_0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 |
| 09:26:08,880 | SPEAKER_13 | 事後跟相關這些國家聯絡當初所預計的不見得方便我們就這樣所以說因為情勢的這個轉變都有可能這種情勢不是只有那個沒有關係啦今天你可以站在這邊好好的解釋你的解釋台灣的公民能不能夠接受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啊去了九天啊九天的考察行程只有三天有公務啊這個行程你會不會覺得很充實啊 |
| 09:26:39,039 | SPEAKER_04 | 審查司法院審理法草案案件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件事件 |
| 09:26:59,526 | SPEAKER_13 | 公務委員報告那個考察不同的地方中間會考到假日會有會有行程會有路程這些的沒有關係啊因為這些報告吼你們通常放在司法院的網站但會去看的人很少啦但是我們當立法委員要監督我就一定要上去看嘛我看完的結果是這樣啊九天的出國考察行程啊上面真的有公務的三天啊這到底是考察還是旅遊啊 |
| 09:27:29,283 | SPEAKER_04 | 同樣交給社會來加以判斷。」然後我看完了這個報告以後,說你們要借鏡捷克憲法法院的運作方式嘛。來,借鏡的捷克憲法法院的運作方式得到最大的心得是什麼? |
| 09:27:48,601 | SPEAKER_04 | 捷克憲法法庭的運作方式我們花了納稅人這些錢也好幾個大法官去考察了回來以後對我國最有啟示最有釋說的點是什麼司法院有人可以說明嗎還是因為你們都沒去所以也沒人可以說明 |
| 09:28:10,042 | SPEAKER_13 | 跟委員報告我們這一些報告都在網站上面有所以只要報告丟到網站我就簡單請教一件事這個報告你們真的有人讀嗎?真的有人讀嗎?跟委員報告當然我本身是沒有讀當然我知道你人多事忙來請那個廳長那個主管廳的廳長你有看過嗎? |
| 09:28:36,128 | SPEAKER_0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0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 |
| 09:29:06,012 | SPEAKER_02 | 這報告有寫嗎?我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有提沒有?完全沒有?是一個字都沒有?是而且捷克的憲法法院法是寫三分之二嗎?是寫三分之二嗎?這個就我的理解是這樣那如果有錯誤的部分第一個我就跟你講嘛所以我為什麼說去了捷克憲法法院回來以後那人很空洞啊 |
| 09:29:33,283 | SPEAKER_04 | 二十八頁的出國報告二十六頁是行程摘要未來展望只有半頁其他的什麼其他相關的法規報告裡面沒有寫全部在附件 |
| 09:29:46,086 | SPEAKER_02 | 他們來我們花多少錢?他們來我們花多少錢?來看一下齁 |
| 09:30:13,243 | SPEAKER_04 | 捷克憲法法院15位大法官來看一下你們附件裡面有的捷克憲法法院法最低出席人數10個人啊就是我剛剛說的三分之二做違憲的宣告要幾個人最少要幾個人九位對啊你們去考察回來了最重要的啟示應該去思考啊人家是直接寫人數欸他是不是直接寫人數是 |
| 09:30:44,825 | SPEAKER_02 | 和我國的制度有何異同?你真的要處理的是處理這種事情嗎?當然不一樣啊!所以你們才說服人家說服國民有必要讓你們出去考察嗎?結果考察回來寫這種考察報告能看喔?真的能看喔? |
| 09:31:11,417 | SPEAKER_04 | 我今天在這邊質詢我一定對我質詢的內容負責啊我也邀請啊所有對捷克憲法法院大家有興趣的人上去看一下我們司法院花了納稅人出去寫的考察報告看完了以後再冷靜的思考啊這個考察到底對我們對捷克憲法法院的運作啊產生了什麼啟示有什麼樣子的認識 |
| 09:31:38,226 | SPEAKER_04 | 主席站起來了沒有關係啊司法院其他的部分司法院其他的部分我們等到預算審查的時候我會藉由預算提案具體表明我的立場謝謝謝謝黃委員謝謝黃副秘書長由於議事錄之前已經宣讀完畢尚未確定現在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過遺漏沒有那我們議事錄確定 |
| 09:32:05,956 | SPEAKER_07 | 好接下來我們邀請陳委員俊宇詢答好謝謝主席那有請我們副秘書長請黃副秘書長副秘書長早還有我們在場各位列席的首長還有各位院長大家早 |
| 09:32:35,410 | SPEAKER_07 | 那我想首先我針對這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這個運作現況和相關的議題來跟副秘長這個做討論那為了保障人民在憲法上的這個訴訟權還有平等權那法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平常我們在地方上接到民眾的陳情的時候也是希望能夠提供適當的法律諮詢的服務 |
| 09:33:01,826 | SPEAKER_07 | 如果是因為經濟條件弱勢而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可能就需要轉借這個法服但我們這個法服基金會在2004年成立至今在財源上還是高度依賴政府每年的這個預算有九成以上是政府捐助 |
| 09:33:22,029 | SPEAKER_07 | 司法院預助的預算也是逐年提升,而明年度司法院對於這個法服的捐助達到15.2億,比去年又增加了1億。那對於籌措自主裁員的部分,司法院和法服這邊有沒有研議新的方案?我想請教副秘 |
| 09:33:43,957 | SPEAKER_13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34:07,825 | SPEAKER_1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 09:34:31,947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
| 09:34:54,174 | SPEAKER_13 | 強制代理案件並沒有特別規定要審查那個資歷但是我們也是希望說法服接下來再碰到強制辯護的案件的時候還是能夠初步的去做橫著如果說這個被告並不是沒有 |
| 09:35:09,790 | SPEAKER_13 | 並不是沒有資歷的話,那可能可以優先考慮依照醫務辯護或者是由公設辯護人去做指引,真正符合法律扶助無資歷的這部分,再用法扶,這樣子才不會產生資源的排擠。另外關於提升律師如何接案的意願,合理調整法律扶助基金籌金這部分,去年 |
| 09:35:34,348 | SPEAKER_13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36:02,303 | SPEAKER_07 | 讓我們這些人民納稅的錢能夠用在刀口上。」好。那我們預算會逐年的成長可能有部分是因為擴大對象還有範圍增加了相關的案件量。雖然利益良善但還是要審慎將有限的資源發揮在輔助我們弱勢的個案上。尤其過去在經驗上除了有財力的人申請被輔助的人也不一定是被害人。 |
| 09:36:31,658 | SPEAKER_07 | 所以有關建立排富或是避免被濫用的這種機制,這部分我們司法院是不是有一個比較明確的一個規劃? |
| 09:36:39,486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
| 09:37:08,834 | SPEAKER_1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案案 |
| 09:37:24,460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法律扶助基金法律扶助基金法律 |
| 09:37:41,913 | SPEAKER_13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 |
| 09:38:03,638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 |
| 09:38:25,220 | SPEAKER_07 | 好,那我們為了要增加這個律師接案的意願也考量到這個國民法官訴訟的這個時程和辯護的這種特殊性那我們也看到這個法服的對於國民法官法刑事的一審這個辯護案件的酬金基數有再次調整但對於非國民法官的這個案件給予律師的酬金似乎就未能跟著往上調 |
| 09:38:50,779 | SPEAKER_07 | 即便法服以公益性質為主,但參酌各法服律師的工作量和付出的薪金應該還是要有合理調整酬金的空間。請問目前有沒有研擬來調整這方面的方案? |
| 09:39:08,904 | SPEAKER_13 | 跟委員報告,那這一部分當然法律扶助基金會持續跟司法院在座溝通。那麼一個,那個國民法官的這部分,因為國民法官律師之前接任國民法官的辯護這部分意願 |
| 09:39:25,756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一、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
| 09:39:48,496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 |
| 09:40:16,539 | SPEAKER_07 | 還是請我們司法院對於這個法府的財政能力有限的這個資源的合理運用審慎評估並且盡快的研擬出具體的可行方案真正能改善這些存在多年的問題讓我們法府得以穩健並永續的經營能夠長久作為弱勢民眾的一個保護另外我想請教就是關於這個少年級家事法庭的這個增設 |
| 09:40:45,332 | SPEAKER_07 | 以及專業辦案人力的部分有鑒於先前發生重大少年事件的時候社會上呼籲要盡快完善社會安全網更因應近年來少家案件的不斷增加需要成立北部少家法院來確保量能 |
| 09:41:05,826 | SPEAKER_07 | 今年司法院在預算當中有關籌備北部少年法院的部分就編列了1.4億其中我們有超過1億是辦公廳社修繕的費用分兩年來分攤2.5億的總金額。既然籌備的預算已經有編列,最快什麼時候有機會可以看到正式成立? |
| 09:41:29,861 | SPEAKER_13 | 和委員報告因為因為這一部分的這些整件包含說我們現在現在要找的一點事宜這部分是以一個中繼辦公中繼法院中繼辦公室目前是目前是預設在那個士林郵局 |
| 09:41:45,081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 09:42:08,595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 |
| 09:42:25,384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09:42:53,618 | SPEAKER_07 | 一百一十五年期預算書案。我另外請教一下副部長,針對剛剛您一直提到的原額的部分,原額部分我們行政院會不會支持來雙綁,來提高我們的原額? |
| 09:43:06,773 | SPEAKER_13 | 跟委員報告齁那這個在去年的話司法院一直跟大院還有跟行政院去做溝通目前目前的總緣額上限之下我們只剩下200多個那當然當然還有控管那一額那都已經報國考實際上就是200多個可以用上至法官下至公有只能全國只能用這200多個所以我們立刻面臨困境說現在的邵家法院成立我們硬體可以給 |
| 09:43:34,832 | SPEAKER_13 | 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 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議 |
| 09:44:02,421 | SPEAKER_05 | 好,謝謝陳委員,謝謝黃副秘書長。接下來請林思明委員發言。好,謝謝我們召委。請秘書長。請黃副秘書長。 |
| 09:44:24,994 | SPEAKER_03 | 司法院各級法院就這種性騷擾案件有做出相關的改善或者精進的措施嗎? |
| 09:44:54,256 | SPEAKER_13 | 跟委員報告當然士林地院發生這個案子我們也是非常的遺憾那麼我們以往依照那個我們那個有那個行政院有一個這個性騷跟性騷擾還有霸凌的相關的這些規範都有性騷擾這個委員會每個法院都有都有即使發生士林地院也都有 |
| 09:45:23,270 | SPEAKER_13 | 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 |
| 09:45:52,842 | SPEAKER_13 | 有相關的內容報告嗎?那個士林地院的部分當然這一位違法的這一位我們當然有給他相關的這些處分包含已經一審都判了嘛至於說檢討的這些機制我們現在也就在做那麼我們現在的預期就是說既有的這個申訴管道本來都有建立那但是但是在實際上辦理的過程中 |
| 09:46:19,573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46:44,071 | SPEAKER_03 | 所以我現在要求的就是說未來司法院或者各級法院面對這樣的有關於我們這個不管是法官助理或書記官有關性騷擾的相關的一個申訴要立即展開調查 |
| 09:47:00,888 | SPEAKER_0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 |
| 09:47:18,255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09:47:36,622 | SPEAKER_13 |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 |
| 09:48:02,096 | SPEAKER_13 | 所以10年到了就全部銷毀所以沒有辦法回復了 |
| 09:48:15,582 | SPEAKER_13 | 指揮修改,我們當然要進一步去研究是不是在修改相關的這些規定,因為以前並沒有特別去發生……所以回復的可能性沒有了嗎?零嗎?所以那個評議部銷毀就銷毀了,你現在沒有辦法去查證說當時評議的結果是怎樣嗎?跟委員報告,那大法官現判雖然講要一次決,但是他並沒有限定 |
| 09:48:39,102 | SPEAKER_13 | 去調查以自決的證據到底是什麼,他也沒有講是限定是評議部,所以說將來假設這個評議部因為保存預期銷毀了,那麼是不是有其他的方式去調查當時是不是以自決這部分﹖所以還是有可能把他回復﹖ |
| 09:48:56,286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審議 |
| 09:49:21,690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 |
| 09:49:51,196 | SPEAKER_13 | 司法上訴假設追高法案是準的,然後廢棄、撤銷判決的話,那麼案件有可能回到高層法院,那中間這些人犯的那些東西是不是在行政上面我們不會讓他出現漏洞或空窗? |
| 09:50:13,282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09:50:36,907 | SPEAKER_0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
| 09:50:52,144 | SPEAKER_03 | 審判第9號審判,必須重啟審判。在審判的過程中,你到底要羈押他還是釋放他,這個要講清楚啊。不是所謂的涉及這個所謂的審判的這個獨立審判的一個的核心問題啊。目前我們就面臨這個問題啊。 |
| 09:51:22,779 | SPEAKER_03 | 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審理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 |
| 09:51:54,180 | SPEAKER_03 | 司法院新增原額計劃配置增加法官助理如果我們增加法官助理會不會影響到我們涉及法官實質核心審判的法官 |
| 09:52:23,082 | SPEAKER_0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 09:52:53,434 | SPEAKER_13 | 委員報告,當然因為這一次行政院,行政院呢這針對我們的預算的這個這個意見也有提到這一點,所以我們審判的人,實質上班農的人力是有有增有增加一些,當然這幾年增加了60幾位,那我們後續會在會在剛才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總結的上限才剩下 |
| 09:53:14,532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 09:53:38,569 | SPEAKER_13 | 來涉及相關審判職務的核心。」就會不會產生一種現象就是說這個判決書是由法官助理來寫好然後才請我們的法官來做修改有沒有可能有這種情形會發生?跟委員報告我目前法官助理的這些規定上面他的職務內容是從一開始就設定不可以觸及到這部分審判核心所以說協助法官去朝你判決的這一點在目前的規定上面是認為 |
| 09:54:07,299 | SPEAKER_13 | 規定不宜 |
| 09:54:28,214 | SPEAKER_03 | 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09:54:49,631 | SPEAKER_03 | 所以我還是希望司法院要督導我們相關的這些法官對於審判的核心還是要自己來做,不要去委由這些法官助理他再做最後的一個裁判的一個結論啊。我想這個委員放心 |
| 09:55:05,085 | SPEAKER_13 | 事不斷的三令五審。」林委員 |
| 09:55:55,625 | SPEAKER_05 | 審查司法院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10:01:07,513 | SPEAKER_05 | 今天為了慶祝台灣隊奪冠剛剛莊瑞雄委員去裝咖啡所以我們提早休息幾分鐘讓他去張羅咖啡待會請大家喝咖啡台灣最讚啦我們莊瑞雄台灣最讚等一下還沒開始還沒開始別緊張我們去張羅咖啡張羅咖啡在場人人有份喔不要亂跑喔 |
| 10:01:36,516 | SPEAKER_05 | 我們在清點人數。」 |
| 10:02:08,148 | SPEAKER_06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 |
| 10:02:34,601 | SPEAKER_05 | 繼續開會 |
| 10:02:59,588 | SPEAKER_05 | 接下來我們請臺灣熊站我們莊委員瑞雄請大家喝咖啡的莊委員發言。謝謝莊委員有請我們司法院副...喔,來了很多人要叫誰?副秘書長好,請黃副秘書長要來這麼多院長我要請哪一個? |
| 10:03:29,591 | SPEAKER_12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
| 10:03:59,289 | SPEAKER_1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 |
| 10:04:27,154 | SPEAKER_1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理法草案案。 |
| 10:04:32,082 | SPEAKER_12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理法草案案案案。 |
| 10:04:58,740 | SPEAKER_12 | 那個未來的副秘書長你這個地方你有沒有去瞭解到大家詬病的地方?你以後就不會聽到,你在你們家就聽到了。 |
| 10:05:15,966 | SPEAKER_10 | 因為體制上我還沒有那個上任,那這個部分因為不是涉及台北地院的那個事務,我覺得還是由我們現在的那個副秘來回答。倒也不是,因為今天這麼多院長在這個地方,就是我也想聽聽實務界的看法,司法院當然也是實務界。 |
| 10:05:35,250 | SPEAKER_12 | 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 |
| 10:05:58,032 | SPEAKER_12 | 地檢署及經濟新法學會 演討會10月21至22有特殊強度處分的實務學術及教練演討會也就是說討論聚焦的一個焦點幾乎都是在整個救濟權的一個倒退這部法令在修的時候在我們設法制委員會其實經過很多的討論本席也提出很多不同的看法 |
| 10:06:23,987 | SPEAKER_12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0:06:39,265 | SPEAKER_12 | 事後補發,在情況急迫進行發動GPS及研化車及無實體侵入監視以及疏漏檢查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可抗告救濟的強大武器。當然我看整個建青那邊也對你們提出了很大的一個 |
| 10:07:04,934 | SPEAKER_12 | 判決判決判決判決判決判決判決判決判決 |
| 10:07:21,039 | SPEAKER_12 | 當初建清檢改就發出聲明提出聲明在救濟權的部分創造了辯護人的獨立抗告權那即使被告民事反對辯護人都以自己的名義提獨立的一個抗告在八月份我認為司法院你們的回應非常的快非常的迅速讓他給趕快讓他給落幕可是呢 |
| 10:07:42,256 | SPEAKER_12 | 司法院的解釋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一個地方就是說你在153條之時沒有明文規範是獨立這個可以接受那另外你們也去言語的憲判是110年憲判3號的一個意旨就本來辯護人就不可以跟被告的民事的意思表示來做一個違反這個其實在 |
| 10:08:08,144 | SPEAKER_12 | 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會期 |
| 10:08:22,859 | SPEAKER_12 | 我們整個條文的設計是受調查人對於第二個第四條、第七條、前條的裁定或處分不負責的依刑處說法提起抗告或申請撤銷跟變更。當初的條文設計就這麼簡單。對於辯護人是獨立還是代理爭議就沒有了。因為你一准用條文明定就是本來就明文規範不得跟被告明示的意思表示來做一個相反。不用大家在那邊解釋了半天。但是呢 |
| 10:08:51,826 | SPEAKER_12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10:09:06,673 | SPEAKER_12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 |
| 10:09:35,250 | SPEAKER_12 | 我看在研討會裡面那麼多的一個教授啊我就比如說我就沒有一一去看啦我在上面就都有寫啦他就說從111年憲判制1號強制抽血的9冊7號裡面的辯護人的救濟權到第16號的強制採尿都是呈現救濟權是司法人權的趨勢 |
| 10:10:00,243 | SPEAKER_12 | 當然後面就是要給你反證我們其實都今天已經到2024年了怎麼科技偵查處分反而變成被排除的救濟權的一個設計忽略一下你的看法 |
| 10:10:12,973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10:42,948 | SPEAKER_13 | 實際上後續如果說他並不符合相關的這些規定的時候後續產生的就是證據依照那個行事訴訟法的這個這個證據排除的規定那麼那個就不採這一部分的這些證據甚至如果說他有跟法律不符那麼也有後續的包含國家國家賠償甚至其他這些個人的責任這一部分去去付那麼如果說給他獨立的這個救濟 |
| 10:11:10,766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案案件、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案件、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案件、 |
| 10:11:37,983 | SPEAKER_12 | 委員會委員長不對不對不對你這個回答太過於保守了我請教委員長我看在林玉雄教授在研討會當中他也直接去直接去點出來了這種立法批評我們立法倒退了50年了因為沒有去納入納入司法警察跟司法警察官將所做的一個強制處分這個我是聽得下去喔這個我是聽得下去喔接下來 |
| 10:12:07,407 | SPEAKER_12 | 現在司法院換你起來你要當家了你們到底有沒有什麼樣的一個比如說重新修法的這樣的一個打算確實啊確實啊你有權力就有救濟這是法律的一個基本概念啊為什麼你把柯真處分的這個部分你把它給排除掉了你們就把它排除掉啦 |
| 10:12:33,844 | SPEAKER_13 | 報告齁,其實當時司法院只是講說有沒有必要可以斟酌,但是真的假設要訂進去,司法院也沒有說絕對排除。這部分就是153之10,刑訴153之10的這一個,如果認為說真的有必要列出,但是我們比較建議說不要進在416而已。 |
| 10:12:53,444 | SPEAKER_1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10:13:17,674 | SPEAKER_12 | 我們過去你看2020年的草案裡面公務人員濫用科技偵查手段是有罰則喔那我們現在這部通過的法令都已經是退縮到我們是只有執法機關的內控機制你認為這樣強大的一個強制處分只用內控的機制對嗎 |
| 10:13:39,762 | SPEAKER_12 | 你本來認為說那個部分公務人員只要違法的話那個本來刑法裡面就有規定本期一直跟你講說那個含涉的範圍不夠 |
| 10:13:49,658 | SPEAKER_12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0:14:19,186 | SPEAKER_12 | 對於這一些強制處分的一個救濟的部分再去做一個重新的考慮跟安排。我是認為啦我是這樣認為啦就是說 |
| 10:14:52,177 | SPEAKER_12 | 我本來是要這部強大的一個強制處分權的是在偵查機關那反而偵查機關取得這個權利條文的一個設計給他這個權利以後現在反而是偵查機關跳出來講說不行不行很有可能我們是會爛權的司法院女郎跳出來幫他背書說不會不會你們去內控就好了 |
| 10:15:16,144 | SPEAKER_12 | 你不覺得你們這個角色,你們在這一部法律裡面,你讓我覺得檢察機關跟我們司法機關跟司法院這個地方,角色你們錯亂掉了。你們錯亂掉就唯一只有一個理由。您自肥的心態,你們認為這個法律通過以後,量能,你們沒有那個救濟的量能。 |
| 10:15:39,280 | SPEAKER_12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16:08,908 | SPEAKER_12 | 沒有超過兩天或者沒有超過二十四小時這一些都不須受到法律的制約只要內控就好了我認為這個都不夠我認為這個都不夠而且你這一些科證法的強制處分完了以後這個資料未必會消失喔你只要你跟他如果還有用到啊而且沒有人知道啊他就是保留著啊 |
| 10:16:35,532 | SPEAKER_13 | 法律審理法草案案案件審理法草案案件審理法草案案件 |
| 10:16:50,392 | SPEAKER_12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17:19,812 | SPEAKER_05 | 吳釗偉、鍾憲發言。謝謝主席。那我們麻煩黃富密、周廳長還有李廳長還有陳處長、陳美紅處長。 |
| 10:17:42,595 | SPEAKER_12 | 審理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審議法律 |
| 10:18:11,986 | SPEAKER_14 | 副秘你現在馬上要那個調動那那個是恭喜恭喜謝謝委員副秘你要招待?你要不要講?時間停止一下好了,看嘛,回歸審判 |
| 10:18:30,523 | SPEAKER_14 | 司法院長期以來也有這個問題以前我自己在檢方的時候其實幾乎沒有假日 |
| 10:18:48,736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第16次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16次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16次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第16次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19:12,869 | SPEAKER_14 | 公務員給外界的感覺應該是一個鐵飯碗,一個很好過日子的一個工作,可以一路穩定做到退休,但是這些年越來越嚴重的就是工作量太大,然後壓力太大,很多人都受不了,所以上半年 |
| 10:19:39,746 | SPEAKER_14 | 公務員希望能一體適用治安法 |
| 10:20:06,516 | SPEAKER_14 | 勞動部對勞工有一個職安法來保護他們,而且這個職安法也不停地在修正,然後來對勞工更加的保障,但是對公務員的部分因為不適用,所以公務員的部分這幾年其實很多人都覺得保障是不足的,雖然公務員有公務員自己適用的法規,但是他的保障遠遠不及於那個職安法,所以這個部分 |
| 10:20:31,877 | SPEAKER_14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
| 10:20:44,714 | SPEAKER_14 | 結果後來找了一個新的法官助理去配合那個法官結果那個新的助理也馬上就不幹了那結果第一院還是請原來的助理再回過頭去再繼續支援原來的那位法官其實這個對人的傷害很大那我想請教一下複密你支不支持公務員也要一定納入這個治安法去保障 |
| 10:21:10,069 | SPEAKER_13 | 公務委員報告,當然稱呼委員所講,我們目前就這個公務員的這個保護的部分是有相關的這些規定。至於說這些規定不如治安法,說不如治安法,我們覺得這個可能有些討論的這些空間,等一下這一部分也許我們人事處長可以去做回應。你支持嗎?如果你的話你支持嗎? |
| 10:21:35,720 | SPEAKER_13 | 公務員保障法公務員保障法 |
| 10:21:52,305 | SPEAKER_13 | 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公務員及非公務員 |
| 10:22:08,934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進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 |
| 10:22:36,763 | SPEAKER_14 | 對司法反而是傷害對人民對於司法絕對不會有信任度。」那我提一個東西啊就是說因為106年的時候司改國是會議的時候其實當時就有討論到要促進司法的效率然後減輕司法人員的工作量但是你看這段時間來工作量是越來越誇張啦我跟你講我回過頭去看我記得我看到了一個數據是106109年到 |
| 10:23:06,354 | SPEAKER_14 | 今年 |
| 10:23:07,819 | SPEAKER_14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23:37,694 | SPEAKER_14 | 現在大家都離職你反而不一定當律師好做他就跟我說沒有賺到錢至少賺到健康跟人生啦那這樣反而回過頭去推論其實司法的工作量就是太多了齁 |
| 10:23:52,474 | SPEAKER_14 | 其實上個會期我有辦一個公聽會當時我們有請那個民庭的周佩琪法官還有那個紀凱峰的前法官來提到提到就是說是不是我們有一些形式化的那個書類調查證據的 |
| 10:24:08,951 | SPEAKER_14 | 書證調查程序、二審要不要完全複審?這些東西當時都是他們所提出來希望能夠改善的。那共定會完之後我也有請行政廳、民事廳都來我們大家一起討論嘛。就是說看有什麼樣可以簡化整個程序。但是在這個會期所提出來的立法計畫我卻沒有看到制度的改善內容欸。府民 |
| 10:24:32,990 | SPEAKER_13 | 其實我們的,剛才委員所提的這幾點嚴格上來講其實並沒有涉及到修法的問題啦那麼在現行的這個法律上面看如何去操作只是說確實第一個那麼裁判書的這個製作我們也都在努力在做簡化那當然當然我們也不斷的跟上級審去講說對下級審的這個判決的裁判的這個審查是不是能夠能夠再去 |
| 10:25:03,756 | SPEAKER_13 | 針對重點而不要介入比如說不要介入過度事實如果介入過度事實下級審自然就會操作成副審那這部分當然也是我們在努力的方式這部分其實沒有涉及到修改法律當然就是說那麼那麼說像剛才委員所講那周佩琪法官講到高等法院民庭法官的這些日常那其實跟委員報告那我們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也在那個高院長的帶領之下 |
| 10:25:31,890 | SPEAKER_13 | 實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案件及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函送財團法律 |
| 10:25:55,733 | SPEAKER_14 | 負審要不要改為續審制?交互結婚要不要一完再完?這個都是我們提到。那我們上次公聽會完之後我收到非常多法官、假官寫email過來我這邊公務信箱跟我們提供很多想法而且拜託我們一定要繼續往這邊處理因為沒有人想要累死在辦公室啊那我想說你馬上也要去當法官了嘛那接下來你也要面對過勞的問題了所以希望說能夠多給司法院一些建議啦 |
| 10:26:23,302 | SPEAKER_14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 |
| 10:26:45,203 | SPEAKER_14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 |
| 10:27:09,130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27:32,299 | SPEAKER_14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案 |
| 10:28:01,993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 |
| 10:28:08,397 | SPEAKER_14 | 否則啊這次勞動部的狀況也一樣啊勞動部那個無薪的員工他也是一樣一直在做功德一大早去加班四五點去加班做到晚上八九點但是你看他的加班的時數的登記都是很短因為不能夠超過嘛大法官會罵人啊結果到最後大家就做功德自願留在辦公室加班會造成這個問題所以啊這絕對不會有什麼友善司法啦那大法官這次就是利益良善啦 |
| 10:28:36,667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28:57,884 | SPEAKER_14 | 再多的法官都沒有用那檢方也是如果還是搞像這樣的程序再多的檢察官也都補不完再多的助理再多的事務官都永遠都沒有用 |
| 10:29:09,595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 |
| 10:29:31,838 | SPEAKER_14 | 我先點一個,因為你們司法院現在對於那個法扶基金會的那個捐款一年比一年高,是不是真的應該跟法扶基金會去討論一下範圍會不會過廣?這是我以前在15屆的時候就曾經想過了,是不是範圍過廣?那排付條款是不是要 |
| 10:29:51,134 | SPEAKER_14 | 不能所有的族群都毫無目的地不排復。」是不是有這個,這個大概是一個小建議,建議你們要思考一下,否則司法院的預算越來越多就是去法扶基金會,然後還是解決不了司法不被信任的問題。好,那最後我提一個東西,因為 |
| 10:30:10,549 | SPEAKER_14 | 我思考到那個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那這個也是跟那個林育雄教授也有聊過,其實我們要去思考這被害人訴訟參與這個制度,我們到底要怎麼樣去保障,尤其是被害人家屬,他有沒有辦法在法庭上面有足夠的聲量去告訴法官他的想法,否則現在整個訴訟的程序的走法,以刑事訴訟來說好了,全部是偏重保障被告,但是你從修復式司法的角度或是從被害人 |
| 10:30:39,782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10:31:10,253 | SPEAKER_14 | 我會提出對於重罪的被害人一些身體調查證據或詢問被告、證人鑑定人或獨立上訴權 |
| 10:31:22,042 | SPEAKER_14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 10:31:47,845 | SPEAKER_14 | 法官經常保障被告的權益。」最後一個點,這是憲判制有關死刑的部分,他有提到一個什麼是最嚴重的犯罪。 |
| 10:32:07,017 | SPEAKER_14 | 主文第10段有提到一個就是這37位死刑犯如果認為自己是並非犯罪嚴重這時候他可以是申請非常上訴那當然總長同不同意或最高法院同不同意 |
| 10:32:22,700 | SPEAKER_1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32:48,457 | SPEAKER_14 | 大法官在判決裡面還特別交代說他這個只是舉例說明並不是限於只有這幾種判斷標準但是呢我們這次 |
| 10:33:03,539 | SPEAKER_14 | 最高法院駁回的理由竟然是認為說不是預謀殺人就不算是最嚴重。他等於是只有隨便抓裡面一個東西出來就這樣認定,而不是全方面的去認定。那我想請問一下複密,你覺得拿狼頭在那邊找人要敲他的頭,這不算是預謀嗎? |
| 10:33:27,114 | SPEAKER_13 | 委員報告那那個他的預謀應該是講說事先就有一個犯罪這個計畫那當然當然這個是故意那但是至於說預謀他個案的這個認定那我們還是尊重獨立審判所以我們的預謀就是限縮在我必須要一個縝密的計畫要對誰幹什麼事要取得什麼樣的結果這才叫預謀是這一個案子的審判的這個認知 |
| 10:33:56,233 | SPEAKER_14 | 法官獨立審判所以我也不為難你但是我必須點出這個點就是大法官他在判決裡面所提到的這三個動機手段跟結果其他有說了他這個只是舉例而已並不是限縮所以我希望全國的法官不要弄錯這個點 |
| 10:34:15,661 | SPEAKER_14 | 我沒有違背大法官的判決,大法官自己就這樣寫,他在第10段最後面他就寫緊繫歷史而非列舉,所以他不是限縮喔,請法官不要誤解了大法官的想法。 |
| 10:34:31,368 | SPEAKER_14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案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審理法草案案 |
| 10:34:58,780 | SPEAKER_13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議 |
| 10:35:28,269 | SPEAKER_12 | 辛苦的問題你們再研究一下怎麼處理。」好,謝謝。謝謝胡宗憲委員,因為你算國民黨比較有憲法意識的,所以我給你多說一遍。但是啊,還是在這邊宣告啦,那個...那個...黃文明喔,你雖然要做法官喔,如果我有機會做職位喔,你要想要回來立法院發表高見,你告訴我,我幫你擺。第一個。 |
| 10:35:54,711 | SPEAKER_12 | 二、公務人員當然要保障,確實要去加強,但你就講說勞工的保障包山包海,勞工的悲歌一年365天都唱不完。接下來我們請鍾嘉賓委員,你還要學著啦,你看人家都有咖啡喝,就只有你沒有。 |
| 10:36:25,871 | SPEAKER_05 | 審查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 |
| 10:36:49,003 | SPEAKER_05 | 黃副秘書長也請我們臺北地院的王院長趕快來見習一下也請我們仿佛的陳董事長陳董事長 |
| 10:37:11,434 | SPEAKER_05 | 國民法官國審案。國審案將擴大納入貪污等案,要強化國民的參與率及拒絕標準。國民法官上路2年,15年案由將擴大。 |
| 10:37:33,213 | SPEAKER_05 | 本來在去年我們新收108件,未結83件,好像比前兩年總數加起來要多。根據官方法第五條第一項,它是兩個要件,一個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的結果者,對不對,這已經實施了嘛,過去這幾年就是這樣。那未來在15年,所犯罪侵本行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請問這些包含哪些?這些罪包含哪些? |
| 10:37:58,584 | SPEAKER_13 | 判違包括強制性交、傷害、妨礙幼童、強盜擄人勒贖、兒少性剝削、人口販運、懲治走私、國家情報、妨礙國家安全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對不對? |
| 10:38:28,357 | SPEAKER_05 | 一百一十二年的強盜結合家辱人勒俗的結合罪11人,但是重大貪污有15人。是不是這樣子?但是有沒有評估未來總收案量會成長多少?法院人力充不充足?有沒有評估過?我們在一一五年要開始擴大。 |
| 10:38:46,188 | SPEAKER_13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0:39:16,229 | SPEAKER_05 | 重大貪污案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嗎?」 |
| 10:39:27,256 | SPEAKER_05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然完成審判者。」請問副秘書長為什麼要加上這一款?為什麼國民法官法要避免這種情節繁雜要長久時日? |
| 10:39:53,464 | SPEAKER_13 | 委員報告齁,因為那個國民,一般的國民參與的這些案件齁,第一個,他只能在很……比如說在兩週內要讓國民法官完成。對對對,那他沒有辦法像一般的法官這樣,可以一年兩年,一年兩年再審判子。 |
| 10:40:11,698 | SPEAKER_05 | 所以根據這樣子去年根據複雜條款裁定不行使國民參審審判的有28件申請其中複雜案件13件那麼准以15件複雜案件6件差不多複雜案件有一半是准以不交由國民法官參與嘛對不對好那請問一下複雜性條款有沒有不複雜的貪污案剛剛講到我們這個重大貪污案適用國民法官法但是有沒有不複雜的貪污案 |
| 10:40:39,914 | SPEAKER_13 | 最近大家最熱門的 |
| 10:40:56,938 | SPEAKER_05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
| 10:41:13,857 | SPEAKER_05 | 和委員報告,當然有相當的這些複雜度,但是跟委員報告,也不是說有複雜法官那個申請說不行國民審判,法官就會准,法官就是要去准,沒錯,好,那麼看一下這個是還在進行中的,我們看已經癥結的,重大貪官適用國民法官法,會有什麼問題?貪官的特質,涉案人數眾多,金流複雜,被告不認罪,你看,禪送12年,南投前縣長啊, |
| 10:41:37,599 | SPEAKER_05 | 李朝卿收回扣111件罪全部定案累計刑期達超過400年。」李朝卿案恐怕我們想國民法官沒辦法銷售啊。 |
| 10:42:12,918 | SPEAKER_13 | 財刑國民法案制度就是要集中審理,有些時候會拖久,就是因為集中審理沒有辦法落實貫徹,那這也是國民法案法律制度。我們來看一下還有什麼其他的考量,來下一頁。遇到有社會矚目的案件如何維持國民法案的公正性?國民法案法第14條。 |
| 10:42:32,664 | SPEAKER_05 | 包括總統、副總統、各級機關首長、政務人員、民意代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國民法第15條選任國民法官法,這些人不能參與,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難其公正之語。小草集結北檢挺科這些人會不會落入到第15條第9款的項目當中呢? |
| 10:43:02,335 | SPEAKER_05 | 如果我們這重大的社會矚目案件有這些人那你就說重大貪污看複雜程度不見得那你在選任國民法官的時候這些人你怎麼去篩選出來 |
| 10:43:16,742 | SPEAKER_13 | 委員報告這一個是不是符合這個去選任不適合當任國民法官其實要有具體的事證而且在選任程序裡面雙方都會去表示意見那今天被告這邊表示意見檢察官那一邊他可能會表示意見所以所以說我們現在談到了當15年擴大包括貪污案件納入的時候除了案件複雜之外社會矚目的你在選任國民法官的時候不只是因為案件複雜連選任的人員都要特別謹慎對不對 |
| 10:43:46,854 | SPEAKER_05 | 民嘴、網路、KOL、支持者 |
| 10:43:57,128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0:44:21,213 | SPEAKER_13 | 可能被選出來當國民法官的他的過去的參與有沒有這種的事證?是不是這樣?這是個龐大的工程,這個事情誰來把關?誰來把關?如果是在北院的話,是誰來把關?如果這個案子郭生法、中華北院是個誰來把關國民法官的選任? |
| 10:44:49,316 | SPEAKER_05 | 請王院長提供一下見解,因為未來你要擔任這個職務。這個依法是由國民法官庭的審判長。國民法官庭的審判長嘛,所以很重要嘛,各位我們各個地院的院長喔,這個複雜度大約是好,往下一頁,來我們看一下。那其實我們更關心的不是這個,不是主卻,是要怎麼提升人民參與審判來強化司法信任度。我們1、2年應到的候選法官2352位,10到呢, |
| 10:45:18,206 | SPEAKER_05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議 |
| 10:45:39,539 | SPEAKER_13 | 議員最高的是專業人士、軍公教跟學生,議員最低是家管、退休、無業跟勞力人員。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有這樣的觀點嗎?我們再往下看。 |
| 10:45:57,463 | SPEAKER_05 | 其實營養參與意願的呢他這裡的說法是說因為可能學歷低者他比較擔心對日常生活及生計造成影響像這些勞力人員、兼職人員最怕這一點那請問候選的法官僱主知道應該以公價並可領日費嗎你們有去調查嗎 |
| 10:46:14,144 | SPEAKER_05 | 你覺得是原因嗎?但影響生活經濟。我們這部分應該都有做相關的通知跟宣導,應該會知道。那未來的副部長要強化,要請司法院這邊強化各院的宣導。但是是不是真的是考慮說因為經濟生活,我們再往下看。很奇怪耶,從年齡來看,年齡越高,到場率越低啊。尤其是六、七十歲以上的到場率低於平均。這些人不都已經退休了嗎? |
| 10:46:42,338 | SPEAKER_05 | 為什麼還會擔心他的經濟生活呢?是什麼原因造成年紀較長者他擔心去擔任國民法官呢?你們要去深入探究原因,可以嗎?這一點我特別提出來,再往下看所以候選的國民法官魏道廷將開法啊你看我這給你看吼,叫招啊,我們當兵叫招呢,魏報道將有刑事責任但是你們的國民法官法以橋頭地院來講吼,沒有代名魏道廷可依法拘提,哇這好嚴重啊 |
| 10:47:12,667 | SPEAKER_05 | 市務上是不是有沒有提醒?有沒有提醒?沒有啊,這個傳票上面沒有載明啊,是不好載明還是怎麼樣?要你去當國民法官,不來,把你拘來,有這樣的事情嗎?民眾會不會覺得法情感上難以接受,要我去當法官不去你還要把我抓出去? |
| 10:47:34,244 | SPEAKER_05 | 提醒都有提醒啦但是目前沒有好啦我也沒有說你們一定要載名啦也不是說載名就比較好啦但是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啦或許你們覺得載名之後會讓民眾深深恐懼或有錯誤的誤解其實當國民法院是個義務但是你用到具體可能民眾會嚇一跳是不是這樣子我了解你們要去體會但是這個要加強怎麼辦讓徐先生好不好好先往下下一題 |
| 10:48:00,502 | SPEAKER_05 | 審判的意願,並且嚴格國民法官案件的轉軌及拒絕標準。」最後陳董要請回王蜂蜜跟王院長還有我要點一下我們屏東地院的李院長不用上來交接一下 |
| 10:48:23,627 | SPEAKER_05 | 護士長,你去過屏東地院看過,我們屏東地院有一個司法園區的專案,是不是要推動嗎?我們希望未來的王院長接著之後要持續推動,因為這個案子很重要,要跟法務部、要跟國產署、要跟國土署都要去做共同協商,所以請兩位共同承諾繼續推動,包括幫我們的屏東地院,李院長很積極,我們的地檢的陳檢察長也很積極,需要上面司法院跟法務部共同推動,可以承諾嗎? |
| 10:48:54,648 | SPEAKER_13 | 行政院一律新建的辦公廳設,沒有植物宿舍,都沒有了,只有哪裡? |
| 10:49:15,743 | SPEAKER_05 | 只有新蓋的屏東榮總有植物宿舍你知道什麼原因嗎因為蘇院長特別破例給這些辛苦的醫護人員要輪班所以讓他們在新建的廳舍裡面有植物宿舍未來如果說司法園區能夠成立它的地占地面積等等各方面條件很好未必要在同一個廳舍裡面在附近 |
| 10:49:35,638 | SPEAKER_05 | 就可有職務宿舍。」 |
| 10:50:02,367 | SPEAKER_05 | 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 |
| 10:50:32,114 | SPEAKER_11 | 謝謝主席在場我們所有我們司法院各個院長們大家好我自我介紹我是吳思瑤我過去在教育文化領域現在是司法法制委員會的新手我也一路在學習很高興可以跟大家對話那我先請我們的黃富密然後也請未來要接任的王院長來王院長預備適應一下 |
| 10:51:07,411 | SPEAKER_11 | 其實過去我在教育文化領域每年審議預算總是一年一會坐在這裡的都是所有國立大學的校長一年一會那司法法制委員會就是所有的法院的院長我非常珍惜可以跟大家對話的這個機會 |
| 10:51:26,845 | SPEAKER_11 | 司法院的三大挑戰總預算能不能過關人事案能不能夠就表定現在是12月24號已經延宕了但是趕進度審議完成第三個當然是職場減壓我們所有司法人員的過勞問題我一一來救教下頁 |
| 10:51:48,296 | SPEAKER_11 | 一言不合就砍預算。」我非常期待在野黨的委員要理性。不要因為司法的個案或者是憲判的結果就劍指司法院的預算。這不是理性的審議。我整理出過去幾年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 |
| 10:52:14,118 | SPEAKER_11 | 司法院的預算。我發現其實立法院對於司法院平等相為,預算基本上是尊重的。依據我們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的第六項也很清楚的明定,其實司法院的司法預算是獨立的。 |
| 10:52:36,138 | SPEAKER_11 | 行政院也不能夠刪減,它只能夠加注意見,一併來移送立法院審議。所以站在司法預算獨立的角度,我又對應於過去這幾年,民進黨作為國會多數的時候,凍結數平均是1296萬,只佔0.33%。 |
| 10:52:58,500 | SPEAKER_11 | 剪列數更低,只減了70.6萬,它佔比是0.0176%,而統刪數比較高,這是立法院針對各個部會包括行政院的所屬機關有個統刪,所以統刪最後是高達1億2653萬,比例是3%左右。我做出這個表格,我希望在野黨的委員們 |
| 10:53:24,944 | SPEAKER_11 | 我們嚴格來監督、把關司法預算,畢竟預算來自於民脂民膏,但是捍衛司法預算機關的獨立,我認為憲政機關之間平等相為。」所以黃富明您即將要離開這個位置,未來持續接棒要在立法院捍守預算,包括可能王院長您也要深入各個 |
| 10:53:50,961 | SPEAKER_11 | 委員辦公室到各個黨團去說明預算。」 |
| 10:54:06,716 | SPEAKER_11 | 就是我們用數字會說話過去國會對於司法預算的獨立性是給予尊重的我希望你們可以站在這個角度而且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六項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保護傘希望大家能夠善用下一頁那昨天大家都有看棒球嘛這個七局啊七局上的時候我們的潘帥潘杰凱他一個撲雷 |
| 10:54:35,832 | SPEAKER_11 | 結果被一、這個叫一壘的裁判判SAFE嘛,先SAFE嘛,後來去掉袋子看大會的主審去review了整個影袋然後最後是outs。 |
| 10:54:52,055 | SPEAKER_11 | 我們要有運動員的精神不會因為主審的裁判判定不服就要來推翻裁判的判決這在運動場上是運動員的風度同樣在面對大法官憲法法庭的判決國會也應當有這樣的風度 |
| 10:55:17,305 | SPEAKER_11 | 不是因為憲判判定了不利於您的個案然後就要來惡修憲法訴訟法。」 |
| 10:55:27,526 | SPEAKER_11 | 二修了憲法訴訟法在制度面將與人事同意權的交相適用產生了風險在實體面會形成另一種形式的反多數決的困境在價值面會使孤立絕緣的結構弱勢更為邊緣而在效益上增加平益的成本將使我們的憲法法庭的案件難以消化 |
| 10:55:57,779 | SPEAKER_11 | 這是我反對惡修憲法訴訟法還有這麼多的律師民團走上街頭。請問王院長做好準備了嗎? |
| 10:56:11,246 | SPEAKER_11 | 未來在修法協商你也要來的喔!雖然已經被強行送出了委員會。謝謝委員免利,我在努力中。就專業,我們就勇敢講專業的話,下一頁。這個表格我已經講了N次,不管是舊制或新制憲法法庭所收的案件9乘5、9乘8都是人民的申請案,下一頁。 |
| 10:56:38,822 | SPEAKER_11 | 藍白所幻想的,也就是提案的翁曉琳委員一直在說的極端案例,三位、四位大法官就會來作出憲判,這種極端案例並不存在。」 |
| 10:56:54,207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 |
| 10:57:24,108 | SPEAKER_11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 10:57:54,539 | SPEAKER_11 | 大法官的人事案好理家在現在已經終於終於嚴當在嚴當但是立法院已經排定了12月24號終於要行使我們大法官的同意權但是我們也呼籲在野黨的委員要理性審查 |
| 10:58:12,947 | SPEAKER_11 | 一旦不理性的審查而來拒絕行使或者是行使不同意我們都尊重但是可能會癱瘓憲法法庭的前提就是在人事同意權的行使過程當中大法官沒有辦法補足。下一頁 |
| 10:58:31,155 | SPEAKER_11 | 我這裡也替大家整理出來同意權延宕已經是前所未見從2003年大法官同意權改由立法院來行使之後只有2007年陳水扁執政的時候有四位大法官提名被國民黨多數否決我們予以尊重這是國會審查之後予以否決但是從來沒有發生延宕 |
| 10:59:02,088 | SPEAKER_11 | 確據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案例。」是不是?複密。我希望我整理的這個表格的最下方能夠讓我們行使同意權然後大法官的就任時間能夠填上,否則它持續是問號。 |
| 10:59:27,099 | SPEAKER_11 | 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持續不行使,或者是行使不同意,前提用不理性的方式來對待,進行政治的報復,癱瘓了司法院,這是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惡例。」我希望我這個表格最下方的這四個大大的問號能夠不再是問號。立法委員也要善盡我們的憲法忠誠義務。下一頁。 |
| 10:59:54,663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重新審查司法院 |
| 11:00:21,864 | SPEAKER_11 | 後來在我質詢之後你們擴及所有的地院員工請你們去徹查所有的地院高院是不是都有讓EAP是一視同仁大家都可以社會好嗎好下一頁然後我可以請台中地院的邱院長嗎有請邱院長 |
| 11:00:43,345 | SPEAKER_11 | 在您行進的過程我就直接說我非常肯定台中地院曾經應該是現在應該還有這個制度吧讓我們的同仁可以有半天工假4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就近去國美館看看藝術現在這個制度還有嗎有有其他的地院有這樣學習的經驗嗎就您所知 |
| 11:01:09,403 | SPEAKER_02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
| 11:01:17,253 | SPEAKER_11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
| 11:01:39,835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組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11:01:59,187 | SPEAKER_11 | 我今天又可以很正能量的來面對立法院的這些不合理的政治攻防。場所精神是重要的是不是未來的副秘書長我們可以來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健康的好的方式不管是文化的或是運動的運動類的活動休閒的活動帶頭來做吧好嗎好謝謝委員免令好這都是治標了下一頁心理架可以去研議一下 |
| 11:02:28,684 | SPEAKER_11 | 現在公務部門人事總處也要來增加對於公務部門的心理調適架的增定不是為了放假而是為了讓每一個請身心調適架的司法人員他能夠被我們的人事體系追蹤管考他可能承擔了心靈上的一些困難需要我們及時來介入來剛剛有小抄递上來了複密署長你有什麼要回答嗎 |
| 11:02:58,594 | SPEAKER_13 | 公務員報告當然如果因為這個這個假大概主管是人事總統詮釋部如果他們有這樣的相關規定我們司法院當然樂觀其成那但是除了放假以外我們現在剛才委員所垂行的那個心理健康方案我們現在已經推動全國那就我們的統計裡面現在法官以外的這個同仁去請求這個心理心理健康照護的 |
| 11:03:25,345 | SPEAKER_11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11:03:55,325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04:18,214 | SPEAKER_13 | 有效率的程序我們都在做但是目前只剩下預算總原的預算案只剩下兩百多個兩百多個兩百九十幾個至少要先補吧至少要先讓我們是能夠先解放一下我們才有辦法去做後續的這些是沒錯會會寸步難行好 |
| 11:04:36,691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 11:05:03,308 | SPEAKER_05 | 事件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 |
| 11:05:23,959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組 |
| 11:05:39,140 | SPEAKER_11 | 我現在看我現在跟您分享是新竹縣去年2023年暑假期間有性侵過學生的老師他依然在相關的社區運動俱樂部當中作為老師然後對外招生但這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照理說他應該有進入所謂社政開罰的系統當中但是負面你應該知道社政系統跟司法系統之間的名單是沒有互相勾結的甚且 |
| 11:06:06,780 | SPEAKER_11 | 以這個案子為例他在判刑還沒有確定之前他依然有一個很大的空窗期繼續在外面以他個人的名義也好以他工作室是受聘老師的名義也好繼續 |
| 11:06:22,058 | SPEAKER_11 | 當所謂的社區運動的教練跟我們的孩子日夜相處然後教的孩子做很多運動工作但是這個問題我在去年上任之後我們積極的跟教育部衛福部還有司法院這邊溝通那以新竹這個案例為說呢 |
| 11:06:37,730 | SPEAKER_11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11:07:08,131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 |
| 11:07:30,318 | SPEAKER_11 | 委員請委員指教。意思就是說我們來看下一頁。在你們目前的系統當中是長成這個樣子的齁。就是目前兒少法應該裁罰的事件可以分三個方向。社政、教育跟司法。 |
| 11:07:45,220 | SPEAKER_11 | 其中教育及司法過去因為回歸到各自的行政調查及所謂的偵辦,所以就算有了結果,也不會回送給設政機關做裁罰。這就是我剛說的兒少法裁罰的黑數,對嗎?我現在的理解是對,對不對?就你們司法的部分。 |
| 11:08:04,878 | SPEAKER_13 | 跟委員報告,當然案情我們沒有事先得到訊息,但是剛剛委員所寫他好像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那是不是就這個整個案子都沒有到我們司法所屬法院的這個體系? |
| 11:08:20,809 | SPEAKER_11 | 有在你們司法體系當中不管他判例有沒有確定你們的司法系統都不會把這個案例的資料送回給社政系統去做裁罰所以我身為家長如果我要把我的小孩送去某個夏令營送去某個社區運動俱樂部我想要去兒少法裁罰的公告地方查一查看說陳培宇這個人過去有沒有對兒少做過不好的事情我在衛福部49條的那個兒少法49條公告網站上 |
| 11:08:48,217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 11:09:04,421 | SPEAKER_13 | 司法委員會在司法體系,可是你們沒有把資料回送給社政體系啊。 |
| 11:09:20,563 | SPEAKER_11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
| 11:09:40,043 | SPEAKER_11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件事件財務行政事件審議 |
| 11:10:03,473 | SPEAKER_11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案 案件中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案件中的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
| 11:10:24,546 | SPEAKER_11 | 公文最後一句話請複密看一下。涉政機關如果需要相關的判例確定資料,你們叫涉政機關自己要找法務部跟檢察署來提供。 |
| 11:10:35,734 | SPEAKER_11 | 那我想要問的是那中間這個很大的這個資料的黑數沒有辦法協助家長確切掌握到底某一個老師他是不是真的適合繼續留在不同的教育現場陪伴我們的小孩如同我剛說社區裡面有非常多有社區運動俱樂部有安親班有客服班還有所有實驗教育團隊有非常非常多現在民間有非常多多元的教育團隊可以接觸到小孩但是他產生了一個很大的漏洞 |
| 11:11:05,598 | SPEAKER_11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件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財務行政事件 |
| 11:11:46,569 | SPEAKER_11 |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執行長以及未來將擔任副秘書長的王院長 |
| 11:12:15,907 | SPEAKER_11 | 黃福民署長、周執行長、王院長,你們好。我想請教你們有沒有聽過一句話叫做半瓶水響叮噹? |
| 11:12:30,868 | SPEAKER_11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 |
| 11:12:50,017 | SPEAKER_11 | 審法法制委員會是一個非常強調專業素養有高專業門檻的一個委員會可是呢我們就常常會聽到這個非法律專業的委員像是吳思堯委員、柯建民委員常常就在那裡大放厥詞那麼竟然說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是政治報復請問 |
| 11:13:15,275 | SPEAKER_11 |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組 |
| 11:13:20,766 | SPEAKER_13 | 審法訴訟法是政治報復嗎?是很專業的討論。如果不夠專業的討論,如果不是一針見血,我相信今天不會有這麼多的民進黨會發動這麼多的律師團體等等的上街來抗議。 |
| 11:13:45,778 | SPEAKER_11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
| 11:14:06,283 | SPEAKER_11 | 法律審理法草案案案件審理法草案案件審理法草案案件審理法草案案件 |
| 11:14:26,726 | SPEAKER_11 | 主管機關是司法院,修法機關呢?誰有權修法?所以立法院是不是有這個立法形成自由?我們是不是有立法裁量空間?我們對於憲法法庭的審理規則要如何的去制定立法院有沒有權可以做決定? |
| 11:14:48,653 | SPEAKER_11 | 當然大院可以決定如何修法,但是當然要在憲法的這個架構之下。是,所以你認為說我們現在修法是不符合憲法的架構嗎?我想這部分是專業的討論,我們尊重大院的這些職權。是,所以我們所提出的修法的內容,基本上當然是符合憲法的精神,符合我們立法的這個相關的程序,一步一步的都是按照正當法律程序來走。 |
| 11:15:15,874 | SPEAKER_11 | 如果說今天大法官都可以要求我們的法院在針對死刑的這個合一制判決要求一致決的時候,那為什麼我們沒有權力可以強化憲法法庭的審理門檻,提高憲法訴訟的這個審理的程序門檻,這樣是有問題嗎?請問副院長。 |
| 11:15:37,828 | SPEAKER_13 | 報告好,在憲法上面的話,是不是符合憲法,這是憲法法庭的職權,我們司法行政沒有辦法去替憲法法庭回答。是,那我這邊請教你,誰來約束憲法法庭的職權?大法官今天如果做了一個違憲違法的憲法判決,誰有權利可以去節制大法官? |
| 11:15:58,094 | SPEAKER_13 | 請問您認為誰有權利可以來劫持大法官的權利?如果說當大法官擴權的時候,從我們現行的憲法、法律角度裡面來看,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嗎? |
| 11:16:30,523 | SPEAKER_11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
| 11:17:00,844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11:17:27,079 | SPEAKER_11 | 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案。 |
| 11:17:43,069 | SPEAKER_13 | 委員報告。」那麼之前有委員隨詢這個問題,那其實我們在相關的這些制度底下跟基金會都在溝通,像一些以前的這個勞動專案跟這些人民專案,我們都希望說排付條款。 |
| 11:18:00,559 | SPEAKER_13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1:18:21,927 | SPEAKER_11 | 第二、本席有看到你們這次法扶基金會預計要成立一個形式辯護中心,可是這個形式辯護中心該是法扶基金會成立的嗎?你們成立的這個目的到底是什麼? |
| 11:18:36,128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 |
| 11:19:03,917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審理法草案案案 案件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 |
| 11:19:27,723 | SPEAKER_11 | 法務部來主編嗎?或者是說其實有關於律師的訓練這部分不應該是交由各個律師公會來舉辦就好了?我們有必要再花4000多萬去成立一個刑事辯護中心嗎?在你們這次的預算書當中其實寫得非常非常的簡略。 |
| 11:19:46,734 | SPEAKER_1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20:03,236 | SPEAKER_11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議 |
| 11:20:21,684 | SPEAKER_11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
| 11:20:39,727 | SPEAKER_11 |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21:00,746 | SPEAKER_11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1:21:25,815 | SPEAKER_11 | 請教一個問題,這也是最近看到新聞上面有講,我們才剛剛由賴清德總統請我們謝明洋大法官來擔任代理司法院院長,據報導是說這個代理司法院院長竟然就解編了副院長跟秘書長室的人,請問是不是真有這回事? |
| 11:21:54,158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22:19,849 | SPEAKER_11 | 其實對我們來講是從旁會感受到是不是賴總統已經打算不再提名這個司法院院長或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他是不是已經有在心理準備反正呢就算是這批大法官司法院長副院長大法官人選不通過他也不再提名了 |
| 11:22:41,082 | SPEAKER_11 | 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
| 11:22:59,881 | SPEAKER_11 | 公文報告因為我們希望說不會很久所以所以既然不會很久既然做這樣的事情這不是讓人家就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好像在賣總統就認為說打就鐵了心好反正這批大法官立法院不同意通過他也擺爛也就不再提名啊這個其實這問題很嚴重啦我當然這個回去可能要跟這個謝院長講說他是代理院長 |
| 11:23:30,392 | SPEAKER_11 | 代理院長基本上就是守成不要做這麼大幅度的這業務變動好像變成說這個會讓人家認為說他他不是看起來大法官沒通過這個這個就是最有力的就是這個謝院長因為他就可以一直代理院長下去這樣給大家社會觀真不好 |
| 11:23:56,598 | SPEAKER_11 | 審法法庭公開書狀規則出了很大的問題, |
| 11:24:25,446 | SPEAKER_11 | 憲法法庭怎麼可以說是只公佈人家的這個訴訟答辯狀等等的這書狀只公佈10頁然後剩下人家寫了很多的都不公開後來大概也是因為有壓力所以你們才全文公開但是我認為你們應該要檢討這個公開書狀規則同時在整個憲法訴訟法的這個受理要件上面也要重新進行檢討到底少數委員能夠申請釋憲的條件 |
| 11:24:55,000 | SPEAKER_11 | 申請機關、申請釋憲的要件。這是應該都要具體寫清楚。對不對?我們認為說過去曲中立大法官他寫了很多論文還有在他所做的判決裡面我們都按照他的意思寫說這些條件都不應該受理的。結果全部都被推翻。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我們憲法訴訟法訂的不夠明確。 |
| 11:25:25,924 | SPEAKER_11 | 所以本席希望你們這個在下個會期就是應該要積極的提出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要將這個可以申請憲法訴訟的各個要件不管是少數委員少數立法委員的提起申請事件要件還有各機關還有機關爭議的就申請要件都應該要 |
| 11:25:51,773 | SPEAKER_11 | 提案來修法。」那麼現在我覺得我的手腳其實比你們快。如果你們不趕快提的話,到時候我修法的時候你們又不要說我是毀憲亂政好不好?那就麻煩你們要盡快修。那以上的這個我剛剛列在PPT上面的四個問題也麻煩司法院在兩週之內提出書面報告給我,謝謝。好,謝謝翁委員、謝謝黃秘書長、王院長等人。 |
| 11:26:17,572 | SPEAKER_05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 11:26:46,957 | SPEAKER_05 | 請黃副秘書長。副秘書長,我首先先問你一個問題,你什麼時候要離開這個位置?我們的派令是12月2號。12月2號?主席,你做到12月2號,誰要替你代替?你都代代代,全部都是代。 |
| 11:27:12,752 | SPEAKER_1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 11:27:37,387 | SPEAKER_09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11:28:07,815 | SPEAKER_09 | 在今年的10月28,不到一個月以前,國道3號的香山路段發生了一個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輛的大型連結車,它疑似這個票駕駛,追撞前方正在大排長龍要下交流道的車輛,兩個人死亡,五個人重傷。請問,若這些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是用什麼程序審理? |
| 11:28:40,736 | SPEAKER_13 | 交通事件的民事訴訟是用什麼程序處理?這麼重大的交通事故是用簡易程序處理,那簡易程序跟普通程序、通常程序有什麼不同? |
| 11:29:01,773 | SPEAKER_13 | 那個檢疫程序當然當然他的程序會比較快速但是比較希望說比較快速那當然法律有規定說停期應該要原則上一停但實際上面實務上面大概做不到但是他的那個審理的這個嚴密程度就實務上的操作其實跟普通訴訟並沒有差距到好你說這個檢疫程序跟通常程序訴訟上是沒有差別的 |
| 11:29:30,069 | SPEAKER_09 | 規定上是沒有差別的。然後你認為這個審理的程序是比較快的,是這樣子嗎?下一任的副秘書長是這樣子嗎?制度上是如此,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有理想是很好的,但實務面真的是如此嗎?副秘書長下一任的。 |
| 11:30:01,082 | SPEAKER_10 | 檢疫程序本來它的設計是一個分源就是說分流分流的一個制度就是讓比較簡易簡單的可以就是一個快速程序解決那確實就是說在之前民事訴訟法修法之後把所有的交通事件全部全部檢疫而且是你們提的修法案110年通過現在我們發現司法院提了很多修法案 |
| 11:30:25,782 | SPEAKER_09 | 造成實務面試很難執行而且造成很多的困擾包括我之前一直不斷在講的整個醫療糾紛的鑑定的制度現在沒有一個醫生沒有一個醫事單位沒有一個醫學院沒有一個這個學會願意幫這個車禍糾紛鑑定造成車禍案件審理停擺而到現在已經七八個月了都沒有人有辦法解決 |
| 11:30:52,477 | SPEAKER_09 | 函送當事人相當大的權益。」而現在我要講這個香山這個個案同樣的意思就是說你們都認為說這個行政訴訟法第4331條的規定檢疫訴訟程序不要忘了法院應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所以只開一次庭欸兩位副秘書長 |
| 11:31:17,262 | SPEAKER_09 | 一個重大傷亡的交通事件需要調查多少事情? |
| 11:31:23,259 | SPEAKER_09 | 如果說這個造勢責任在形式上沒有完全確定或是當事人還有異議法院都還要再送這個鑑定單位鑑定而鑑定單位有這麼多有大陸交通鑑定委員會有出審有復議還有警察大學等等都需要時間而你們司法院卻把所有一切的交通事故都以開一次庭為原則 |
| 11:31:50,839 | SPEAKER_09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案件及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及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
| 11:32:10,151 | SPEAKER_13 | 公務員報告齁,那民事中法的那個條文雖然規定一次停為原則,但是它只是原則。以交通案件實務上面來講的話,應該是很難一次就結。好,那你告訴我,你提供的資料,你說交通案件很難一次審理就結案,你來提供這修法以後, |
| 11:32:33,467 | SPEAKER_09 | 所有的交通案件開超過一次的、所有的開超過一次、一次沒有結的資料通通送給我。」我為什麼會講這個勒?你們這一些爭點要釐清,絕對不是開一次點可以結束。你自己的回答相當也這麼認為。可是呢,實務面這個真的是這樣子嗎?我要再提醒你一次喔。 |
| 11:32:56,121 | SPEAKER_09 | 全國各法院檢議庭的分案量每一個法官平均一個月要負擔幾件? |
| 11:33:07,457 | SPEAKER_09 | 各個法院不太一致,但是有的不太一致。平均大概約略,100件跑不掉吧。扣除銀行請求的信用卡債務的案件,每個法官的負荷還是很重。你們把原來普通庭辦理的交通事件藉由修法全部都推給檢議庭的法官去辦理,那你們做了什麼配套?你們還做了什麼配套?配套在哪裡? |
| 11:33:34,756 | SPEAKER_13 |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
| 11:34:04,895 | SPEAKER_09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件,並且審查司法院函請審理法草案 案件,並且審查司法院組 |
| 11:34:15,040 | SPEAKER_09 | 檢疫庭法官幾乎都不調查證據,因為你們一開一次庭為原則。法官就算想要調查證據,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你們一直在強調說比較快,我就不知道。那我再問你,如果說重大的交通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改用通常程序嗎? |
| 11:34:39,512 | SPEAKER_09 | 第二項訴訟案情較複雜或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逾越第一項所定額數十倍以上者。 |
| 11:34:58,151 | SPEAKER_09 | 法院得依當事人申請以裁定改用通常程序並由原法官繼續審理。」請問我第一個問題請問這一個條文裡面講的是第一項所定額的數十倍以上數十倍是幾倍才可以改用通常程序這是申請人申請就可以改了還是還必須要由你們去裁定 |
| 11:35:25,217 | SPEAKER_09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11:35:55,907 | SPEAKER_09 | 審說的這個樣子,看起來好像有這個程序自主權,事實上是沒有了。我想這部分其實個案的情形不太一樣。如果說審議一個單純當政的審議要準確。數十倍到底是幾倍? |
| 11:36:13,940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11:36:44,032 | SPEAKER_09 | 五百萬以上的人的傷亡才是傷亡,五百萬以下的就一審結案,人民有貴賤之分嗎?不要全部多少案件,一審結案多少,然後申請通常程序審理的有多少,成功的多少, |
| 11:37:13,819 | SPEAKER_09 | 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
| 11:37:34,588 | SPEAKER_09 | 理想很棒但執行起來可能嗎?你們弄這種規定是誰辦得到?你們的法官辦得到?簡易庭的法官辦得到嗎?你們要由原法官繼續審理都已經改用通常程序了為什麼這案子不是交給普通法院去審理?其實這個是當初在研修的時候要由原法官繼續審理當然會避免一個問題 |
| 11:38:04,068 | SPEAKER_13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
| 11:38:32,437 | SPEAKER_09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38:50,795 | SPEAKER_09 | 哪一個簡怡婷的法官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啦?我簡怡婷乾單開事情結案的我要把它改成通常程序然後還要照一般程序處理然後製造自己的困擾最後改通常程序審理還是自己要審理?得起來簡怡婷的法官有這種時間有這種能力有這麼佛心來者的有嗎? |
| 11:39:19,417 | SPEAKER_13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
| 11:39:31,450 | SPEAKER_09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議 |
| 11:39:58,486 | SPEAKER_09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40:22,542 | SPEAKER_09 | 應該是這樣講啊我這個例子是這樣子我來看一下這個例子比如說醫院鑑定報告說被害人失能比例是50%那簡一庭的法官看錯了他在判決判成是20%請問這個被害人能不能用這個理由說法院對證據看錯然後這個進行二審甚至上訴到第三審最高法院可不可以 |
| 11:40:50,595 | SPEAKER_13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議 |
| 11:41:05,634 | SPEAKER_09 |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對於檢疫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於第466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嫌有錯誤為理由,竟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或看告。 |
| 11:41:27,665 | SPEAKER_13 | 禁以其引用的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 |
| 11:41:50,114 | SPEAKER_13 | 一般案則上述第三選的規定是民事訴訟法第469條有效的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
| 11:42:14,546 | SPEAKER_09 | 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法院與審判權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等等等等。」但這裡面就沒有我們講的這一種。 |
| 11:42:29,278 | SPEAKER_13 | 我同樣的請你回去立刻發函給全國各地方法院各法院的所有全部的法官所有這種證據看錯的檢疫判決也可以上訴到第三層也就是最高法院好不好我要你發了兩個文喔 |
| 11:43:00,973 | SPEAKER_09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組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組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組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司法院組函送財團法律 |
| 11:43:32,217 | SPEAKER_05 | 主席我已經忘了我剛才第一個問他什麼沒關係我可以回去再調那個副秘書長意思是說怎麼去發文這個部分要研議不是說內容要研議怎麼發文怎麼發文怎麼會需要研議應該是內容你困難的地方是我剛才要你發文的內容你要研議啦你的困難在那裡 |
| 11:43:55,387 | SPEAKER_09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 |
| 11:44:25,253 | SPEAKER_09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 11:44:47,982 | SPEAKER_09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 11:45:16,476 | SPEAKER_09 | 但你要想配套在哪裡?真的有配套嗎?你們真的有資源進來嗎?真的可行嗎?那如果不可行,像你們醫療糾紛鑑定就擺爛擺在那裡幾百個當事人的案件沒有辦法審理所以我們講說交通事故的案件的民事訴訟也需要發現真實涉及人民傷亡的賠償案件 |
| 11:45:43,029 | SPEAKER_09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
| 11:45:59,276 | SPEAKER_09 | 檢議庭的法官真的會允許他改通常程序審理然後自己繼續審嗎?真的有這種法官嗎?難怪幾個檢議庭的法官其實不做了你知道嗎?真的檢議庭有好幾個法官不認錯啊你知道嗎? |
| 11:46:19,335 | SPEAKER_09 | 人家法官也覺得說於心不忍這跟他當時要成為一個法官的初衷相違背只因為你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是好的有效率的那這樣子可以快速解決的可是不事實上你犧牲的是當事人的權益啊 |
| 11:46:41,157 | SPEAKER_09 | 包括依舊的訴訟的修法也是一樣我認為你們講的有道理啊可是現實面離法律界跟醫界都要鬥法 |
| 11:46:52,796 | SPEAKER_09 | 台灣社會兩大自然主、社會主的最精英。你們在那裡鬥法犧牲的是人民的權益,擺爛在那裡。這樣走都不對,但是各位,副秘書長要離開了,代理副秘書,抱歉,是真正的未來的副秘書長。 |
| 11:47:12,032 | SPEAKER_09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11:47:28,232 | SPEAKER_09 | 沒有秘書長然後再代理在一個副秘書長要離開再換一個副秘書長讓大家審法案審預算我不知道在審想當然有一部分的責任是立法院要承擔因為立法院沒有盡快的行使我們院長和副院長的這一個人事的審查所以一部分責任我們當然知道是我們要承擔立法院要承擔但是呢我們講了這個你如果有院長新的來了副院長來了 |
| 11:47:56,378 | SPEAKER_09 | 秘書長也闡出了,你們可以在這一個事情上面願意多想想、多思考怎麼解決嗎?願意嗎?打著改革的旗幟,做出來的人民沒有受益,反而為盟其利先受其害,這才是大問題喔,謝謝。好,謝謝林委員,謝謝黃秘書長,謝謝王院長。 |
| 11:48:20,391 | SPEAKER_05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案 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審理法草案案 案 二、審查司法院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11:48:35,519 | SPEAKER_05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諮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盡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羅志強、審法會、謝榮介所提書面諮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覆。那麼,討論事項第一、二案之預算案,報告及詢答完畢,作如下決議。 |
| 11:49:04,278 | SPEAKER_05 | 軍令定期繼續審查。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12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本會。 |
| 11:49:16,553 | SPEAKER_05 | 第12案預算案之列席人員可先行離席,先處理會議時間,上午會議時間繼續進行至討論事項第三四案提案條文宣讀完畢為止。」那麼我們接著進行討論事項第三四案,僅進行法案提案條文之宣讀,預計35分鐘。 |
| 11:49:39,414 | SPEAKER_05 | 那麼相關機關列行人員如另有要工處理可自行斟酌離席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法案所有提案條文。討論事項第一案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司法院提案名稱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第一條為促進程序經濟徹底 |
| 11:50:04,911 | SPEAKER_08 | 妥適專業解決稅務爭議,以有效保障納稅者權利,並維護依法及公平課稅原則特制定本法﹐一、二條本法所稱稅務行政事件,細指下列事件,依涉及財政部或稅政機關,依各稅法海關起司條例, |
| 11:50:27,854 | SPEAKER_08 | 稅條約、租稅協定或地方稅捐製制條例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利措施之爭議。二、因前款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利措施之行政執行所生之爭議。三、涉及前二款爭議之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程序重開事件。四、其他 |
| 11:50:52,769 | SPEAKER_08 | 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稅務專業法庭審理之事件與前項事件相牽連之行政訴訟事件得與其合併起訴或與其訴訟系數中為追加或提起反訴但專屬於其他行政法院管轄者不得為之。 |
| 11:51:16,062 | SPEAKER_08 | 依前項規定合併起訴追加或提起反訴,行政法院認為不符合其要件者,應分別審理。」第三條,前條事件之審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行政訴訟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第四條,而依租稅法享有權利或負擔義務者有當事人能力,中央及地方機關亦有當事人能力。 |
| 11:51:46,101 | SPEAKER_08 | 第五條經訴院程序之稅務行政訴訟,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但訴院決定第一次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立者,以訴院決定機關為被告。 |
| 11:52:01,380 | SPEAKER_08 | 第六條,稅捐計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因受其他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所為之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之拘束時,行政法院於必要時應命行政機關輔助一照參加訴訟,並適用行政訴訟關於輔助參加之規定。 |
| 11:52:22,151 | SPEAKER_08 | 第七條,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管轄之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稅務行政事件及程序進行中所深之其他事件,因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並適用行政訴訟法關於強制律師代理時規定。 |
| 11:52:43,075 | SPEAKER_08 | 前項事件送命法官刑準備程序時,準用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一第四項、第八項。第49條之二第一項關於行政法院或審判長權限制規定。第八條測銷訴訟之程序標的。 |
| 11:53:04,039 | SPEAKER_08 | 為經覆查訴院決定所維持之課稅處分財罰處分或其他不利處分,但於第五條單書之情形以訴院決定為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第九條,其訴因因訴院類型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行政法院為之一、撤銷訴訟,一、當事人,二、起訴之聲明,三、原處分,其經覆查或訴院程序者, |
| 11:53:34,822 | SPEAKER_08 | 該複查決定或書院決定 |
| 11:53:37,875 | SPEAKER_08 | 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件及其內容。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 11:54:09,598 | SPEAKER_08 | 4、訴請確認之原因事實5、確認利益4、一般起訴訴訟1、當事人2、起訴之聲明3、訴請起訴之公法上依據及原因事實 |
| 11:54:25,812 | SPEAKER_08 | 訴狀內遺記載適用程序上有關事項、證據方法及其他準備言辭辯論之事項並附具相關之申請書、處分書及決定書。第十條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令有規定外不應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
| 11:54:42,421 | SPEAKER_08 | 行政訴訟起訴前或系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法院得依申請裁定停止執行。一、原處分或決定之合法性顯有疑義。二、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非顯無理由,而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 |
| 11:55:03,124 | SPEAKER_08 | 且有急迫情勢並其執行非為維護重大公益所必要,前項情形,行政法院於必要時得依申請或依職權命向原處分機關提供擔保後停止執行。第二項申請 |
| 11:55:20,946 | SPEAKER_08 | 與行政訴訟系屬前請與行政機關拒絕停止執行申請之全部部分時使得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對於停止執行之申請,行政機關位於相當期限內作成決定。二、行政執行 |
| 11:55:37,384 | SPEAKER_08 | 即將開始或執行中,三、對於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或命停止營業之處分,申請停止執行。行政法院為前三項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停止執行之裁定得停止原處分或決定之效力,處分或決定之執行或程序之續行之全部或已。 |
| 11:56:01,766 | SPEAKER_08 | 部分本與基礎處分作成之後續處分應一併停止執行。行政法院並得就後續處分之停止執行,依申請向原處分機關提供擔保。請向所稱基礎處分細指對課徵處分、財罰處分 |
| 11:56:20,250 | SPEAKER_08 | 或其他租稅上金錢給付處分有拘束力之行政處分。」第六項情形原處分或決定與全部或部分執行或實現者,除執行標的物以拍賣或變賣於第三人或有其他依法或性質上不能回復原狀之情事外,行政法院得依申請撤銷全部或部分以執行之程序或實現之行為,並密執行機關為 |
| 11:56:47,471 | SPEAKER_08 | 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必要時亦得命申請人向原處分機關提供擔保,但申請人經依依法扣繳或佔繳之稅而不再回復原狀之範圍。第二項停止執行之效力不影響稅捐計政機關就課稅處分。 |
| 11:57:06,384 | SPEAKER_08 | 財劃處分或其他租稅法上金錢及副處分之保全措施,行政法院裁定原處分或決定停止執行之期間不得課徵滯納金,單因就下列期間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
| 11:57:29,099 | SPEAKER_08 | 並准用稅捐基徵法、關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依已徵起稅款者自退還日期至填發補繳 |
| 11:57:42,187 | SPEAKER_08 | 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日起。二、未徵期稅款者自該稅款原因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日止。第六項情形稅捐基金機關人得作成後續處分並得依法為保全措施。 |
| 11:58:06,500 | SPEAKER_08 | 第11條行政法院依依職權調查事實關係不受當事人事實主張及證據聲明之拘束。前項調查當事人應協力為之,審判長應注意,使當事人得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適當完全之辯論。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令其陳述事實、聲明、證據或為其他必要之聲明及陳述。 |
| 11:58:35,115 | SPEAKER_08 | 其所申明陳述或訴願類型有不明瞭或不完主者,應令其序名或補充之,陪其法官告明審判長後得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第十二條 |
| 11:58:50,690 | SPEAKER_08 | 當事人就與裁判有關之事實應為事實及完全之陳述,對於他照當事人所提出之事實及證據應為陳述,行政法院為認定事實得命納稅醫務人或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代表權 |
| 11:59:08,671 | SPEAKER_08 | 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提出其依法應提供稅捐計政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之資料。該資料為納稅義務人之資源、受護人或從業人員所持有者一同。行政法院得命前向之人或受其委託保管之第三人提出於境外而與課稅事實有關之必要資料如該資料已提供於境外政府者應提出其副本但命受託人提供之資料已無法自 |
| 11:59:38,236 | SPEAKER_08 | 納稅一人取得者違憲。行政法院對持有前二項資料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之命者,於必要時得以裁定為強制處分。行政訴訟法第169條對於第三人處罰還之規定亦適用之。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
| 12:00:04,904 | SPEAKER_08 | 原處分機關對於訴訟系署中之稅務行政事件依法所負責調查事實之義務,不受稅務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影響。第13條,行政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詢問當事人,當事人受合法之通知,無證當理由不到場,得以裁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還,並得再次獻 |
| 12:00:33,341 | SPEAKER_08 | 並得在現期命期到場,當事人與其人不到場者得案次處罰。當事人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受行政法院制裁定或命令到場者,適用前項規定。前項規定之人與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不同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第一項及第二項 |
| 12:01:01,194 | SPEAKER_08 | 第1項及第2項基法還財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第14條對租稅法律關係依法有協力義務之當事人或依法因為當事人履行協力義務之人不得因其 |
| 12:01:18,670 | SPEAKER_08 | 有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之危險而拒絕履行協力義務。稅捐基金機關或行政法院知其前向之人,如為陳述或提出資料有致其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之危險時不得以強制執行之方法,促使其為之。第15條行政訴訟法第145條規定 |
| 12:01:42,729 | SPEAKER_08 | 與為當事人履行協力義務之人不適用之為當事人履行協力義務之人如已成名其為證言有致其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之危險且經行政法院任務不當時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48條才處罰還之規定。第16條前二條以外之人 |
| 12:02:08,484 | SPEAKER_08 | 如違證言有致自己或下列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為險時得拒絕證言,依其前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或與其定有婚約者,而其監護人或受監護人,依前項規定,得拒絕證言者、審判長依於詢問前 |
| 12:02:36,428 | SPEAKER_08 | 落知有該向情形時告知之。」第17條稅捐激增機關或其他機關以強盜、脅迫、詐欺、疲勞、訓問、違法羈押或其他補正方法取得這證據不得作為課稅處分。 |
| 12:02:54,122 | SPEAKER_08 | 財法處分及其他不利處分之依據、前項規定以外之情形、稅政基金機關或其他機關違反法規取得之證據、因斟酌各法規之保護意旨、違法情節之輕重及確保租稅正確、公平克徵之公義。」 |
| 12:03:13,026 | SPEAKER_08 | 以決定得補作為課稅處分、裁罰處分及其他不利處分之依據。」第18條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除別有規定外,依依訴訟進行程度與言辭辯論終結前之適當時期提出之。當事人未於適當時期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行政法院應駁回之,但有下列情形之意則不在此限。 |
| 12:03:41,506 | SPEAKER_08 | 一、其提出不慎研製訴訟。二、因不可規則於當事人之事由,不能於事當時其提出。三、因其他情形顯示公平。前項灌輸第二項事由,當事人應示明知。當事人或為當事人保管證據之第三人,經審判長或受命法官定相當期間命提出證據。 |
| 12:04:06,782 | SPEAKER_08 | 並告知預期提出之失權效果後,仍未遵其提出者,是為未於適當時期提出,當事人於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後,不得基於一第二項駁回職工集會防禦方法, |
| 12:04:24,917 | SPEAKER_08 | 令行起訴請求返還同一課稅事件是一繳稅款。第19條,原告於課稅處分或其他諸稅法上金錢及負處分之撤銷訴訟中,得追繳補充或變更足以減少課稅處分和定之稅額或其他 |
| 12:04:48,039 | SPEAKER_08 | 租稅法上金錢給付金額之適由,被告得於前項訴訟中追加補充或變更主理維持課稅處分合併之稅額或其他租稅法上金錢給付金額之適由,除前二項情形外,行政法院亦得於原告 |
| 12:05:09,730 | SPEAKER_08 | 行政法院預得與原告訴之聲明範圍內依職權斟酌其他主理減少或維持課稅處分和定之稅額或其他諸稅法上金錢及付金額之事由。第20條稅權計政機關於訴願決定送達後 |
| 12:05:27,786 | SPEAKER_08 | 或低審測銷訴訟系數中就同一課稅事件另行作成新處分,以取代變更課稅處分或其他諸稅法上金錢及副處分者,無須經複查程序及訴願程序。 |
| 12:05:45,035 | SPEAKER_08 | 及取代原處分成為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前項情形稅捐基金機關應下列規定辦理。一、作成處分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充分告知其事實及法律上理由。二、作成處分時並就增加合併稅額並填發繳納期間為三個月之 |
| 12:06:09,684 | SPEAKER_08 | 稅款繳納通知書送達當事人並准用稅捐基金法第39條第二項關於賺款執行之規定。稅捐基金機關應將第一項之新處分一併通知訴送系屬之行政法院並檢附作成新處分之理由及聽取當事人陳述意見之回應。 |
| 12:06:31,039 | SPEAKER_08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准用前三項規定。一、原處分經更正或轉換。二、重新做成處分取代無效或不生效力之原處分。前四項規定,於課與義務訴訟准用之。 |
| 12:06:49,148 | SPEAKER_08 | 第21條於上訴審程序不得為數字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但稅捐基金機關就同一課稅事件另行作成新處分以取代或變更課稅處分或其他租稅法上金錢給付處分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傾向但書情形上訴審法院因廢棄原判決並將該事件發回或 |
| 12:07:19,308 | SPEAKER_08 | 發交管轄之第一審行政法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縣,因依行政訴訟法第253條行言辭辯論,而依行政訴訟法第259條因自為判決,三、其他上訴審法院任訴訟達與可為裁判程度之情形。第二十二條,課稅處分或其他租稅上金錢給付處分,刑事確定後, |
| 12:07:50,036 | SPEAKER_08 | 稅捐基金機關令為增加金額這變更處分者人民訴請撤交變更處分之範圍以變更處分新增金額之事由違憲。前項情形不影響人民依稅捐基金法第28條或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申請之權利。第23條當事人就該 |
| 12:08:13,272 | SPEAKER_08 | 當事人就核定稅額或其他租稅法上金錢給付之後續處分提起撤銷訴訟者,不得於該訴訟就基礎處分,歸置之事項為真理,但難以期待當事人於法定期間內就基礎處分提起行政究記者不在此限。」 |
| 12:08:34,938 | SPEAKER_08 | 前項辦書規定之情形適用第六條之規定。第二十四條前五條規定與防範處分之稅務行政事件適用之。第二十五條行政法任於必要時得命稅務審查官執行下列職務。 |
| 12:08:53,378 | SPEAKER_08 | 一、審查校對帳部憑證、會計記錄、財務報表、業務文書或其他資料。二、協助法院就課稅基礎數額為推計。三、為釐清稅務或會計之事實上或法律上事項。基於專業之事對當事人、證人或鑑定人為說明或發問。四、其他法官交辦之事務。行政法院因稅務審查官提供而獲知 |
| 12:09:21,816 | SPEAKER_08 | 之特殊專業之事因與當事人辯護之機會,使得裁為裁判之基礎。前二項關於法院權限之規定與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準用之稅務審查官之違避準用行政訴訟法官與法官迴避之規定。第二十六條,行政法院為 |
| 12:09:45,456 | SPEAKER_08 | 行政法院為裁判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理論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等於核實課稅原則計算課稅基礎之數額,但別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行政法院之調查以證明當事人有課稅之事實, |
| 12:10:09,437 | SPEAKER_08 | 就課稅基礎數額之計算或證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去時,為維護課稅公平原則得依法為推計。前向情形,行政法院依本於客觀合理式原則,依最能切盡時額之方法, |
| 12:10:30,381 | SPEAKER_08 | 斟酌下列事項為之並給予當事人表示意見之機會但法律就推計方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同意當事人過去交易或經營之實際狀況及查得資料二、當地或全國類似規模之同業在一般情形中 |
| 12:10:50,734 | SPEAKER_08 | 一、該同業經營所能獲得之經營成果範圍。該範圍得以主管機關公開之行業或同業利潤統計數據資料為基準。三、同一或同種商品或服務在市場中一般情形下之交易售價。 |
| 12:11:10,703 | SPEAKER_08 | 銷售收入得以市場中最高價格計算,成本費用得以市場中最低價格計算,四、其他符合實際交易或經營成果可為參考之價格或認定基準。行政法院就課稅基礎之數額與應納稅額之計算應審酌一切情況,於當事人聲明不符之範圍內。 |
| 12:11:36,931 | SPEAKER_08 | 依所得新政定之,並於判決記名得新政之理由。」 |
| 12:11:44,724 | SPEAKER_08 | 第27條行政法院認同原處分復查決定或訴願決定之理由者於裁判中引用之。第28條行政法院認稅捐基金機關所作成之罰還處分有裁量違法事由時得自為免罰或裁罰之決定而撤銷或變更罰還處分之全部或一部。 |
| 12:12:11,618 | SPEAKER_08 | 第29條行政處分違法致侵害原告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行政法院因撤銷原處分、複查決定及訴院決定但原處分為裁量處分而訴院決定違反 |
| 12:12:27,999 | SPEAKER_08 | 重要程序規定且經原告陳明影響其救濟程序利益者,行政法院得通知訴院決定機關參加訴訟後,撤銷訴院決定移送於訴院管轄機關。 |
| 12:12:44,747 | SPEAKER_08 | 原告請求變更課稅處分核定之稅額,其他諸任法上金錢給付之金額或基礎處分確認之數額者。行政法院得變更為其他稅額、金額或數額。行政法院自行認定前項稅額、金額或數額所需。 |
| 12:13:06,720 | SPEAKER_08 | 勞費過巨者,得於判決理由中序名原處分違法認定或漏未認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並稅捐基金機關依判決意旨重新計算之。」 |
| 12:13:22,700 | SPEAKER_08 | 訴訟事件符合下列情形者,行政法院得警測校園處分,復查決定及訴院決定,並於裁判理由中序名發回稅捐基金機關另為處分,一是實,仍有查明之必要,且由行政法院調查顯有困難,二考量當事人利益發回稅捐基金機關,另為查明更為適當。 |
| 12:13:49,301 | SPEAKER_08 | 第30條,行政法院依前條規定撤銷員處分,於稅權基金機關遵照判決意旨令為處分之前,得依申請人以為之保全或執行措施做成暫時性處置之裁定。第31條,訴訟標的於確定之終局判決中,經裁判者有確定力。 |
| 12:14:18,016 | SPEAKER_08 | 稅捐基金機關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未於事實審言辭辯論終結前就足以使稅額增加之事由提出主張或作成變更處分者,不得於判決確定後基於該事實作成補徵稅額處分或提起再審之訴。 |
| 12:14:36,846 | SPEAKER_08 | 納稅因人因故意或重大過時而位於事實審言辭辯論終結前,就足以使稅額減少之事由提出,主張者不得於判決確定後基於該事由請求退稅或提起再審之訴。 |
| 12:14:54,505 | SPEAKER_08 | 第32條本法施行前已細數而尚未終結之稅務行政事件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法規定第7條、第9條、第18條、第26條、第3項及前條規定於本法施行前已起訴之訴 |
| 12:15:12,352 | SPEAKER_08 | 已起訴之稅務行政事件不適用之第29條及第30條規定與本法施行前已經事實審言辭辯論終結之稅務行政事件不適用之第10條規定與本法施行前已經低審裁定之申請停止執行事件不適用之第20條至第22條規定 |
| 12:15:38,539 | SPEAKER_08 | 與本法施行前做成之課稅處分,其他諸稅法上金錢及付處分及罰還處分不適用之。」第33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 12:15:55,839 | SPEAKER_08 |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司法院提案第五條除第一項條文中復表一二修正為復表一復表二第二項條文中司法事務官後增訂稅務審查官以外其餘未修正 |
| 12:16:16,403 | SPEAKER_08 | 令修正附表一及附表二如後附。第十條除第三項第三句修正為依相關法令聘用或約用專業人員 |
| 12:16:32,796 | SPEAKER_08 | 第五項第二具聚首的經聘用修正為一第三項規定。第六項條文中,零聘辦法修正為零用辦法外其餘未修正。第十條之一刪除,第十條之二刪除。第十五條,除第三項第三具修正為一相關法令聘用或約用專業人員。 |
| 12:16:58,121 | SPEAKER_08 | 第五項第二巨巨首的經聘用修正為一第三項規定。第六項首巨中的臨聘辦法修正為臨用辦法外其餘未修正。第四章之一章明 |
| 12:17:14,479 | SPEAKER_08 | 司法事務官及稅務審查官之配製,第20條之一,各級行政法院設司法事務官室至司法事務官或稅務審查官,均兼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和競賽二人以上者至主任司法事務官一人,兼任第九職等至檢任第十職等。 |
| 12:17:37,509 | SPEAKER_08 | 前向司法事務官以具有財經稅務或會計專業者為縣具律師職業資格者擔任司法事務官期間記錄其律師職業年資,並向稅務審查官於業務需要時得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或戒掉具有財稅專業人員充任其臨聘及戒掉辦法由司法院定之。第二是條之二 |
| 12:18:07,413 | SPEAKER_08 | 司法事務官辦理下列事務,一、辦理行政訴訟事件之資料收集,分析及提供稅務財經金融會計專業意見。二、會診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意義,並製作報告書。 |
| 12:18:27,549 | SPEAKER_08 | 三、依法參與訴訟及調解程序四、其他法律鎖定或法官交辦之事務稅務審查官辦理下列事務依審查核對帳部憑證、會計記錄、財務報表、業務文書或其他資料 |
| 12:18:46,815 | SPEAKER_08 | 二、協助法院就課稅基礎數額為推計、三、為釐清稅務或會計之事實上或法律上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證人或鑑定人為說明或發問。四、其他法律所定或法官交辦之事務。司法事務官辦理第一項各款事件之範圍及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
| 12:19:12,631 | SPEAKER_08 | 第20條之三,稅務審查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必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任用之一現於或曾於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及地方稅 |
| 12:19:31,174 | SPEAKER_08 | 地方稅基徵機關以下合稱稅捐基徵機關從事稅務工作合計10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二、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
| 12:19:47,851 | SPEAKER_08 | 獨立學院研究所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畢業具稅務財經金融會計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現於或曾於稅捐基金機關從事稅務工作合計8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證明者前向各款所稱成績優良,系指最近3年考積2年列甲等1年列1等以上且未受刑事懲戒 |
| 12:20:17,387 | SPEAKER_08 | 或平時考核計過以上處分,並經其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宣讀完畢。 |
| 12:20:46,838 | SPEAKER_05 | 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件事件審理法草案案件 |
| 12:21:16,275 | SPEAKER_05 | 根正根正因為兩天一次會現在是休息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