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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6時16分)主席,麻煩請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法官,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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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再請被提名人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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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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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蘇法官午安。國民黨、民眾黨一再論述人民不相信司法,但本席的經驗是人民有爭執的時候,都習慣相互提告,把仲裁權交給法官,這是相信司法的表現,所以您認為國眾兩黨說的是事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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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我必須這樣說,我們這幾年的案子一直在增加,事實上也代表了另外一個含義,即人民信任司法,他要把他的糾紛、把他的身家財產交給法院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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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您過去積極參與我們的司法改革,也致力於刑事相關的修法跟國民法官的制度,在你的經驗裡面,也可以看到您對人權保障和憲政意識的重視,外界對你有很高的期待,希望你可以延續我們國家對人權價值的重視,所以要請問您,您過去經驗比較多的是刑事審判,也推動很多刑事相關的修法,像是刑事訴訟法的修訂,您認為這些經驗讓您未來擔任大法官工作時有什麼優勢?為什麼國家要把這個職務託付給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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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是的,過去刑事訴訟法的修法基本上都是跟憲法息息相關,因為我們說刑事訴訟法是小憲法,是憲法的測震儀。它裡面所提到的,像我剛剛提到包含被告的強制辯護權或是他的閱卷權,都跟憲法第十六條的訴訟權有關,跟羈押有關的修法是跟憲法第八條有關,所以相關刑事訴訟法的修法基本上都是跟憲法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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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另外,我相信對於大法官的職務,您應該事先有些規劃,請問您上任之後有哪些工作是您任內要達成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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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我希望可以加強被害人的保護,剛剛我們一直在強調被害人的權益是要被保護的,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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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要如何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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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被害人保護的部分,其實在我任內就已經通過了被害人的訴訟參加,他在法庭上面的隱私還有……如果他在法庭上面要隔離的話,我希望相關的措施可以更加的落實。另外一個是法官的案件壓力實在太大,還有司法人員,我們整個法院人才的流失非常嚴重,我希望可以有機會實行我們剛剛提到司法減壓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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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您報告裡也提出說要建構專業有效能的司法,那您怎麼建構專業有效能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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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我有特別提到,希望可以重視法官的審判經驗,因為法官的審判經驗累積是非常重要的,它也是一個國家審判文化的重要基礎,所以我希望可以透過對於審判的尊重及專業知識的加強,讓法官可以更專業,譬如統一法律見解或者是精緻量刑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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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你也提到司法減壓、穩步向前,請問你怎麼做到司法減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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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司法減壓不是一個容易的工作,因為我們並沒有太多的資源重新投入,就現有的人力跟物力,我們除了去盤點之外,也當然希望可以在制度面上防止濫訴,然後要推動ADR,也就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我們有很多退休的法官或者是優遇的法官願意回到法院擔任調解委員,在第一線幫我們做訴訟外紛爭解決,我覺得這是很值得鼓勵的。另外,像AI的應用工具可以幫法官做一些重複性、技術性的工作,譬如筆錄或者是附表等等,我們可以研究讓它更簡化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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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更重要的是,你也有提到要連結國際做司法交流,因為的確在數位時代,各種法律爭議無遠弗屆、跨國存在,你要怎麼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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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我會特別提到這個是因為我們現在很注重打詐跟洗錢,這其實都涉及到其他國家,我們希望跟其他國家的法官可以交換經驗,然後知道他們國家在面對相同問題的時候是怎麼處理的,我們可以累積自己的專業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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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去年10月底,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另外5位大法官任期屆滿,目前在任的大法官只有8位,可是去年立法院通過了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高了憲法法庭作成判決跟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變成至少要有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而且要宣告違憲的話,至少要9位大法官同意。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於今年1月25號生效,可是現在只有8位大法官,等於憲法法庭是停擺的,憲法法庭事實上是臺灣憲政體制的最後守門員,要有足額的大法官,憲法法庭才能夠恢復運作。你過去曾參加司法院釋字第665號、第775號釋憲說明會,對憲政秩序跟裁判憲法審查都有研究。目前憲法法庭受理案件還有385件沒有結案,裡面有98%是人民聲請案,如果大法官缺額現況持續下去的話,是否已構成我國的憲政危機,而且影響到人民權益?請問一下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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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從憲法訴訟法於111年施行開始一直算到113年期間,新收的案件有6,867件,我們來看聲請人的身分,到底誰來聲請的呢?人民聲請的案件有6,805件,是最多的,所占比例高達99.1%,也就是說,憲法法庭所受理的案件有99%是人民聲請的,人民聲請的是有關於他們的權利保障、基本人權。過去我們透過大法官的解釋,就憲法第二十二條列舉權利的部分,包含人格權、隱私權、原住民的文化權跟身分認同權,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做權利的保障,假設我們沒有辦法開憲法法庭的話,那麼99%的人民聲請案件可能就沒有辦法解決。我看到憲法法庭的專案統計分析,有提到這3年來憲法法庭作成的實體判決裡面,聲請人是人民的占了75.9%,也就是將近76%的案件都是跟人民的基本權利有關,所以憲法法庭就保障人權的部分確實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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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相信,因為你也是很重視人權的,尤其這事實上是公民的權利,若因為這樣子而停擺,可能影響到很多人。蘇法官在過去擔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期間,大力主導推動國民法官新制,現在國民法官法施行已經超過兩年,整體來說,雖然現在國民法官起訴的案件還不是非常多,但增加的速度非常快,去年的起訴案件數比前年提升大概60%,審結的案件數成長了4倍,但是在國民法官法上路之前跟之後,都有法界人士提出來說,檢辯雙方在這個制度裡面資源跟力量都是不對等的問題,他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檢察官的背後是國家組織,辯護人卻是單打獨鬥的個人,而且會流向國民法官法庭的案件大多是屬於強制辯護類型,是由法院轉介給法扶的,檢辯雙方在財力、人力等等資源上都差距非常大,在需要投入更多辯護心力的國民法官案件裡頭,檢辯資源不對等的問題會更被凸顯。請問一下,你認為這應該如何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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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在國民法官的案件裡面檢辯資源不對等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模擬階段已經有發現,所以我們也很希望辯護人這邊可以增加他們的能量。有些法院有義務辯護人或者是公設辯護人,我們在法官學院特別幫他們開課做增能這個方面,希望他們也可以增強這一部分的能力。至於法律扶助的部分,也有一些律師投入,希望能夠儘量地讓兩邊的實力可以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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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再繼續問,你認為未來該如何強化保障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因為過去有一些研究,如果擔任國民法官的話,像有時候他的個資保護、權益,甚至人身的安全保護,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心理健康支持,要怎麼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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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委員提到心理健康的部分,確實日本比我們先實行,他們叫做裁判員,法院可能會提供一些心理的諮商,讓他們在案子審結之後,如果覺得有需要的話,可以有諮商的地方。我知道我們很多的法院也在做相同的服務,如果國民法官在案件審理期間或是審結之後需要這樣的服務,他們可以跟法院提出,法院會提出一些協助的方法。至於他們的個資跟隱私,在審理期間我們都是不公開的,這個部分是有保障的,希望他們可以安心的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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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是,希望你未來如果真的有機會上任,真的要去注意到這一塊。另外,在第一期的國民法官判決案──新北市季姓婦人殺夫案,在6名國民法官裡面,事實上有5名是男性,只有1名是女性,雖然不能說性別的組成會直接影響判決結果,但是在國民法官組成的多元性跟代表性上,應該要更被重視,這一點請問一下,你認為要怎麼樣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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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這一點我們在這個草案草擬的時候,其實就有人在討論說,我們要不要設定一個最低的婦女保障名額之類的,還有譬如說原住民是不是也要有一個保障名額。我們在經過討論之後,也問了在美國的專家,他們認為能夠用亂數去抽籤反而是最公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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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覺得這個未來真的要考慮,尤其是這種家暴案,他是不得已去做這樣的事情,結果最後判下來看起來也真的是滿重的。大家都應該還記得12年前軍事審判法修法,廢除軍事審判,是因為洪仲丘事件引發民眾的憤怒,10萬人走上街頭抗議,要求國軍改革。當時蘇法官是洪仲丘案二審的審判長,你審理之後也表示,希望軍方重視軍中的人權問題,不過當時廢除軍事法庭之後,法界還是有很多的爭論。今年3月賴清德總統因應臺海隨時可能發生危機,也宣布恢復軍法審判。請問一下,依據歐美的經驗,你對臺灣恢復軍事法庭專責審理軍人案件的利弊得失有什麼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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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其實軍事審判並沒有完全廢除,它是分平時跟戰時,依我們現在的規定,平時是在一般的法院來審理。剛好在103年的時候,洪仲丘的案子上訴到高院,所分的第1號案件是在我們那一庭辦的,我們也親身經歷到軍事案件確實有它專業的地方。軍事案件要怎麼樣去設計它的審級制度或相關的編制,大法官的解釋已經有說明,它是立法形成自由,就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經過討論之後來決定一個制度,但這個制度必須在憲法的原理原則之下,譬如它必須符合正當程序的保障,它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它必須符合平等原則,只要符合這些原則,立法院就可以自由的來設計制度,我們給予立法院最高度的尊重。當然103年的時空背景跟現在已經不一樣了,需不需要隨著時間的轉移來調整、來修改軍事審判法?我還是一樣的答案,由立法院經過討論之後來做最好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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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今年6月底,也就是兩個禮拜之前,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新增法庭直播的規定,司法院一直表達反對的意見,其他的司法團體包含我過去工作的團體,像兒少婦女團體,也都有非常大的反對聲音,因為畢竟很多家暴或兒少保的案子並不適合。所以請問一下蘇法官,你怎麼看法庭直播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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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法庭直播現在已經是三讀通過的法律,我們必須要予以尊重。那就法律審的部分,它是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可以用適當的方法,現在司法院應該已經在草擬相關的子法;事實審的部分,大家的疑慮比較多,經過最後的修法,有一些但書的規定,它的範圍有一點縮小,但是很誠摯的希望司法院在草擬子法的時候,要把在公聽會裡面大家所提到的可能的疑慮儘速排除,譬如他們擔心會妨礙真實發現、是不是會有害怕近用司法等等,子法的設計可能要注意到這些大家有提過的相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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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最後就是本席一直很重視兩公約在臺灣的實踐,也期望未來在司法體系裡對被告人、被害人及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都要能夠持續強化,讓司法正義可以被確保,因為通常弱勢者對於司法體系更沒辦法了解,也沒有更多的資源去對應。此外,本席也期待司法機構能夠持續積極加強跟社會各界的溝通,讓民眾更能理解我們司法改革的內容,並能夠更信任我們國家的司法系統。關於這兩點,就是怎麼去加強人權的保障,積極的強化社會溝通,我不知道蘇法官如果上任的話,你未來怎麼去實踐這兩個很重要的工作,因為你本來就很注重人權的保障,請就這兩個問題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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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委員特別提到關於弱勢的保障,過去大家很關心社會救助法或CRPD等等的法案應該怎麼去落實,事實上,它涉及到的是憲法上的權利,憲法上的社會權,可以說是憲法第十五條的生存權,生命權包含對生命的尊重還有生命的延續,國家要提供一個最基本程度可以過的有人性尊嚴的生活,這個是人民的受益權,所以關於社會救助還有CRPD相關的近用司法等等,我們都會非常的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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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第二個問題是說要如何跟人民溝通,這個部分司法院有一個專門的部門在做跟社會溝通的角色,因為社會的議題非常的多,他們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譬如辦司法影展,或者用podcast等等比較新興的方式來跟人民溝通,希望慢慢的可以擴散出去,讓人民多了解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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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今天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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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素娥被提名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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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的詢問,也謝謝被提名人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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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登記最後一位吳宗憲委員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