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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第19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陳委員冠廷:(9時)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安。今天我想要跟大家談一個嚴肅的議題,跟憲法也有一點關係,主要是跟安樂死有關。最近大家應該有看到相關的新聞,有一位新竹民眾過去因為癱瘓導致生活沒有辦法自理,包含大小便都沒有辦法自理,他希望能夠快樂地死去,所以請求安樂死,但遭到駁回,原因是因為法官主張生命權是憲法的權利。 |
| 1 | 生命權當然是憲法的權利,但是如果連一位不完全符合重症定義的人都已經痛苦到必須對整個社會、司法體制提出最沉痛的呼求的話,我們是不是要思考在這個社會上真正罹患絕症後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受苦的民眾,他們在承受現代醫療也沒有辦法緩解的痛苦,在這樣的狀況下,他們的身心煎熬會是何等巨大的絕望?所以這位民眾──鍾先生提出的案件,我想是值得下個禮拜、下下禮拜我們所有相關從事司法的人員能夠共同來思考的,憲法有沒有跟得上時代,有沒有辦法跟得上,讓我們能夠尊嚴走完最後一程?這都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在生命善終這個議題上,我想我們還存在法律上的空白,甚至是憲法上、詮釋上的空白。 |
| 2 | 根據皮爾森數據在2023年11月的民調顯示,有超過七成的國人都支持讓生命末期的痛苦民眾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我在嘉義,在我選戰的時刻,其實有很多鄉親關心的除了農業議題、工業議題之外,還有生命權相關的議題。我希望今天討論這個議題並不是要草率的做出決定,事實上我先前已經舉辦了相關的立法院座談會,我們邀請醫界、法界跟公民社會代表一起進行深入的思辨,我們也有把各方提供的意見在整理之後逐一檢視,反覆推敲安樂死的草案,我們提出更謹慎、更周全的修改,我們力主在病人自主權、生命尊嚴跟社會安全中找到一個妥善的平衡點。 |
| 3 | 我會在這個會期正式提交法案,我也期待每一位委員同仁能共同去參與、討論這項立法,因為這不只是一部法案,更是我們對人民的生命尊嚴的共同承諾。謝謝大家。 |
| 4 |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發言。 |
| 5 | 接下來請劉書彬委員發言,麥玉珍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76 |
|---|---|
| meet_id | 院會-11-3-19 |
| speakers | ["韓國瑜","陳冠廷","劉書彬","麥玉珍","涂權吉","林倩綺","葛如鈞","陳菁徽"] |
| page_start | 171 |
| meetingDate | ["2025-07-04"] |
| gazette_id | 11463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3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9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 agenda_id | 1146301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