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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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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高金委員素梅:(10時6分)辛苦了,主委。今天我要感謝牛煦庭召委,這是一部難得由行政院主動提出的原住民族專法,我在立法院這麼長一段時間,只要是有關原住民族的專法跟法案,從來沒有行政院版本,都是立法委員的版本,這是破天荒以來由行政院主動提出的原住民族專法。執政黨自己不願意把它優先處理,如果不是我一直拜託牛召委排案的話,我想今天這個案子根本也沒有辦法在我們內政委員會裡面來順利審查,這是我第一個要講的我心裡面的感觸。
1 今天我們審查的這部平埔專法的立法,是因為憲判字第17號的判決,憲法法庭的判決有三大要求:第一個要求是三年之內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訂特別法,期限是今年的10月27號,很快就要到了;二、明文規範原住民族的認定機制跟族人的身分登記;三、針對平埔族群的權利保障,要考慮其歷史背景與資源的分配,並且要以法律明定。但是我們今天看到的草案,真的有把平埔族人的要求放在這裡嗎?真的有把當時做市長的賴清德,現在已經是總統的承諾放在這裡嗎?
2 我們再來看一下,不僅僅是賴清德,早在2016年的時候,蔡英文總統就公開承諾,他說:請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要歸還原住民族的身分以及完整的民主權利。而去年原民會你們報告上也講會依照憲法判決來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可是現在的草案既沒有修原住民身分法,也沒有一次歸還身分跟權利,還要把平埔族群另立專法,把問題切割出去,這跟當初不管是賴清德的承諾或者是蔡英文的承諾完全不符合啊!所以我們看到有非常多平埔族族人抗議啊!
3 雖然主委您說開了很多場的會議,也跟大家說明了很多。但是我們要看一下,更誇張的是,第二十三條的條文寫說,政府還要再花三年來研擬保障平埔族群的土地、醫療、交通、參政等等基本權利的配套措施。憲法判決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政府花了三年才提出法案,結果具體的權利還要再拖三年,而這樣的立法節奏講白了就是一拖再拖,這要讓我們平埔族人再等三年嗎?在這裡我要請問一下主委,三年之後能保證會有完整的配套法案嗎?
4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希望在三年內能夠全部都來做到,但是有的法律其實不用到三年,我們第一年就可以做的我們就必須要先做了。當然我們是希望三年內所有可以照顧到平埔族人的法律都能夠把它定好。
5 高金委員素梅:好啦,我們拭目以待啦!我是非常懷疑啦!因為就連原基法已經明文保障的權利,其實你們都沒有保護到我們現在的族人。就在上週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487號判決講得非常清楚說:原基法第二十一條裡面,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包括公有地也包括私有地,原民會主委聽清楚了嗎?也看清楚了嗎?這個不是模糊地帶,這個是我們的法律明文規定啊!而且是最高行政法院已經說的,所以根本就不需要修法。
6 自從106年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公布以來,原民會就配合行政院一再地推卸責任說:法律沒有授權,私有地不可以處理。我認為你們真的長期以來一直在誤導社會、誤導各部會,我認為這是惡意地詮釋法律,這也嚴重傷害到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更可惡的是什麼?竟然有執政黨的立法委員,尤其是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刻意混淆視聽帶風向說:這個要修法才能夠處理。我認為這是站在殖民者的立場講話,為了政治的利益犧牲掉我們所有族人的權益,這讓我憤怒啊!明明最高行政法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再講一遍,原基法裡面第二十一條說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包括公有地也包括私有地。請問一下原民會,這還需要修法嗎?
7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當然充分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對個案的裁判,但是原民會針對傳統領域的劃設……
8 高金委員素梅:這不是個案,它已經明文規定的寫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不僅包括公有地,也包括私有地啊!
9 好啦,我再說一下,其他部會更得寸進尺,像能源局在執政黨委員的要求之下草率推出地熱探勘指引,這個明目張膽地要把諮商同意的限制放在公有地上面,這也擺明了為開發業者護航,要迴避跟部落協商的法律義務。而我自己出身的地方和平區也陳情抗議,台電在傳統領域之內開發,居然用這是私有地為藉口,完全就不尊重部落,也漠視我們諮商同意權。現在法院已經判決出來了,請問主委,再講一遍,法院說原基法的第二十一條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包括私有地,您支持嗎?
10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11 高金委員素梅:您支持嗎?
12 曾主任委員智勇:中央、地方會一起來做通案性的檢討。
13 高金委員素梅:好,這就是我現在要告訴您的,我要請原民會立刻修正函釋,行文告訴各部會,就在上週法院的判決說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不論公私有都必須要踐行諮商同意權,可以嗎?
14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15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繼續我要問你最重要的問題,現在已經幾月了,主委?
16 曾主任委員智勇:6月底。
17 高金委員素梅:原住民族要發禁伐補償,大概是幾月份會發?
18 曾主任委員智勇:最快9月1號開始發放。
19 高金委員素梅:離現在已經不到兩個月了吧!我知道原民會3月份的時候已經行文給行政院要求要追加預算,補足行政院少編的23.9億元的禁伐補償,可是行政院一直沒有正式回應您對不對?還沒有對嗎?
20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還繼續在爭取。
21 高金委員素梅:你知道嗎?上週四的時候,黃國昌主席有質詢副主計長,副主計長已經公開在立法院回應他:一、兩個月之內就會提案。請問主委這是真的嗎?您知道這件事情嗎?
22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我們很早就辦,就希望能夠……
23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你3月啊!所以行政院根本就沒有聽到你的聲音啊!所以才會只聽到黃國昌主席質詢的時候,一直逼問之下,副主計長才告訴他:這一、兩個月之內就會提案。所以主委,這是我提醒您的,這也是我告訴您的,我希望您趕快跟主計長說,黃國昌召委在這邊質詢,副主計長已經答應他一、兩個月之內會提案,可以嗎?
24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25 高金委員素梅:請主委你們也公開的跟族人具體交代,如果我們的行政院不依法追加預算,把不足的23.9億禁伐補償給原住民的話,這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26 第一個,有人說,如果領不到一公頃6萬塊,他就會離開立法院。第二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親自在朝野協商的時候,行政院簽名、簽字寫說要用追加預算,這是屬於一個行政院首長的承諾,如果今天連行政院長的承諾都做不到的話,那麼我們族人還要相信誰、我們國人還要相信誰?第三個,我要提醒您,如果不是用追加預算,而是用我們的綜合發展基金的話,這件事情茲事體大,為什麼?主委,你清楚知道綜合發展基金已經要破產了,對不對?如果在要破產的狀況,還要原民會去找出這23.9億,無非就要讓我們基金以後要做的事情不能做,甚至要讓主委您自己擠破頭,找出23.9億來補足這個缺口,這個委屈,原民會不能夠吞下去;這個委屈,我們全國原住民的族人也不能夠吞下去,因為這是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必須要用公務預算來補,這是非常清楚的,我們行政院、我們國家不能夠帶頭違法,已經違法過一次了,不能夠再有第二次。主委,我在這裡衷心的提醒你,這非常的重要,好嗎?
27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28 高金委員素梅:最後,我要再提醒你的是,我認為原民會你們真的非常努力了,但是我要坦白講,你們並沒有能力,為什麼?決策權全部都在行政院。我再講一下,目前平埔族群相關的權利散落在哪裡?不是只有原民會,主委,您知道嗎?
29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30 高金委員素梅:還有文化部、教育部、衛福部、經濟部等等不同的部會,包括最重要的,未來這些人進入到原住民大家庭之後,它的選舉制度、它的預算夠不夠?你認為按照現在原民會的預算夠嗎?
31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夠。
32 高金委員素梅:你剛剛一直告訴我們說,第一次登記可能會有10萬人,光是登記這個費用就要錢,請問一下,行政院有給你嗎?
33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登記,當然我們也會拜託內政部戶政系統他們來協助我們。
34 高金委員素梅:給你了嗎?有答應了嗎?
35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還沒有,我們還在爭取。
36 高金委員素梅:好,所以你看,不管是賴清德、不管是蔡英文,嘴巴上講要恢復這些人的權利,要跟我們原住民回到同一個大家庭,但該面對的問題總是沒有面對,所以請問原民會,你有整合協調的能力嗎?
37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一些我們該拜託的,我們當然會拜託其他部會,但是該我們做的,我們儘量希望都已經準備好了,就是我們馬上要成立審議會要審他們的民族別,這個我們也都進入狀況……
38 高金委員素梅:主委,這是你能做的,但是我剛剛說得很清楚,您不能做的非常多,對吧?誠實的說嘛!所以我認為行政院必須要出面負起這個責任,因為這是蔡英文的選舉政見、因為這是賴清德當時做臺南市長的時候,答應平埔族人的。所以我認為行政院如果重視這件事情,就必須要出面負起全責,統籌協調各部會,從上而下規劃好一套完整的補償平埔族群權利保障體系,不要讓沒有能力的原民會當作不想回復平埔權利的遮羞布,不要一等又再等3年,一直再拖延下去。平埔族群的基本權利,還有法律地位,不能夠再被推來推去,無限期延後,所以今天我要求原民會一週內提出具體的書面回應,我會提這個書面草案。主委,這件事情很嚴重,我剛剛替您說了很多話,我認為原民會包括您一直以來都很認真、很努力,但是你們真的都沒有決策能力。
39 今天很重要的幾點:第一點,平埔族群這些回復權利,不是你原民會一個人的事情,必須要行政院統籌。第二件事情,原住民族的禁伐補償要依法用公務預算,公務預算在今年沒有補足的,麻煩用追加預算,這也是卓榮泰說的承諾,好不好?第三個,你要行文給各部會,我們傳統領域的土地,不是只有公有土地,包括私有地,要不然的話,原民會要處理的案子就會非常非常的多,我們人力已經不足了,再處理這些事情的話,會去掉我們非常多現在你們應該要去做的一些事情,好嗎?
40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41 高金委員素梅:請主委擔起這個責任來,謝謝。
42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委員。
43 主席:謝謝高金素梅委員。
44 按剛剛宣告,休息3分鐘。
45 休息(10時22分)
46 繼續開會(10時27分)
47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代):我們繼續開會。
48 請牛煦庭召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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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8
speakers ["牛煦庭","林宜瑾","王美惠","黃捷","李柏毅","張宏陸","許宇甄","高金素梅","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麥玉珍","徐欣瑩","張智倫","蘇巧慧","丁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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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30"]
gazette_id 1146401
agenda_lcidc_ids ["11464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平 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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