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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黃委員捷:(9時34分)謝謝主席,請曾主委◦ |
| 1 | 主席:曾主委有請。 |
| 2 |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
| 3 | 黃委員捷:主委好。今天審查平埔原住民族身分法,其實就是依照憲判,必須在今年10月之前完成這個立法,我也知道其實原民會都有下去開座談會了,所以我在這邊直接請教,第一個,在座談會上也很多人提到,不只是目前既有的原住民族,還有接下來的平埔族,他們都有提出的意見就是到底要不要放入原基法這個問題,可不可以請主委在這邊明確的告訴所有原住民朋友,為什麼你們選擇不放入原基法? |
| 4 |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原住民族基本法它的成立是之前已經有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了,後來因為要規範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所以才有原住民族基本法,不是原住民基本法先於這兩個民族的存在。當然憲法的判決也非常明確,它所有權利保障的內容,我們應該要依各族的客觀需求,還要斟酌國家的資源分配,另以法律定之。而所謂的基本法並不當然適用,我舉一個例,譬如說,在未來有關原住民的考試,平埔原住民的考試加分優待是不是要跟山地、平地原住民原來的加分優待一樣用2%這個quota?還是因為平埔原住民已經很久沒有享受這樣的優待,而且有很多人需要,所以是不是另外要外加,不要再去占這2%,不然名額就變少了?我只是舉這個例子,所以是不當然適用,並不是完全不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 |
| 5 | 黃委員捷:好,其實主委講得很清楚,就是國家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目前既有的原住民族就是這16族,大家的意見是不希望放進去,正是因為擔心排擠到目前原住民族的資源,所以我在這邊就很直接地請教,既然說現在要制定專法,在專法裡面如何保障平埔原住民族,讓他們也可以享有資源,這件事情是你們必須要往前告訴大家的,而不是說因為擔心你們排擠到目前的原住民,所以我們另定專法,那請問另定專法就不需要提供這些資源了嗎? |
| 6 | 曾主任委員智勇:要。 |
| 7 | 黃委員捷:我舉一個例子,現在重點就是社會福利以及你剛剛說的政治參與還有這些考試加分名額的問題,到底接下來要如何讓平埔原住民族也可以享有這些資源,這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認為你們應該要有一些大方向的報告,包括政治參與也是很多人所擔心的,就是接下來如果平埔原住民族他們要有自己的代表、要自己有一些民意的展現,那他們會有額外名額的釋放嗎?會增加嗎?或者是另外投票嗎?這個你們有考慮過嗎? |
| 8 |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大部分的人會有這樣的誤會,就是即刻取得平埔原住民的身分後,我是不是馬上就可以選立委?或者是平埔原住民可不可以又產生立法委員?我跟委員報告,參加選舉──特別是參選立委,這是憲法所規定的,依憲法的精神目前就是沒有這樣,所以必須要修憲,要考量到修憲的現實,所以這不可能。 |
| 9 | 黃委員捷:沒錯。 |
| 10 |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二個,還有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等等,我們當然要斟酌所有的國家資源,然後整體來做規劃。跟委員報告,原住民族群在多了平埔族群以後,所需要的資源會變多,當然就要用比較多的國家資源,我想我們原民會會認真的面對,我們也會跟行政院來做報告,因為資源就要放得多,這是一定的,所以也請平埔族的族人放心,登記的人越多,當然資源一定會放得越多,謝謝。 |
| 11 | 黃委員捷:所以我希望接下來你們要審慎規劃,包括我剛剛說的政治參與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修憲,其實憲法裡面已經把立委的總席次還有原住民的席次寫得很明確了,那如果接下來這個平埔族的專法定下去了,總共有90萬人來登記,那這90萬人的民意是需要另外去進行修憲嗎?你們的想法是什麼?這個其實都要事先想起來放,包括剛剛提到在考試部分是不是需要額外增加名額;還有在社福、醫療部分請領各種老年給付的年齡是不是需要因應平埔原住民族,另外給他們這樣的條件;還有勞工的權益,像前陣子才討論過歲時祭儀假的問題,接下來平埔原住民族也可以請歲時祭儀假嗎?像這些其實你們都要全方位的去討論,我不知道說主委心裡有沒有關於各方面的構想,像社會福利也好,還有各個制度的設計、民意代表、政治參與,這些其實都要全方位的去考量才對啊! |
| 12 |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我們的條文也有規定我們即刻就進行社會調查,剛剛委員提示的這些,我們都已經陸續在做了,但是我們希望做得快一點。 |
| 13 | 黃委員捷:沒錯,這就是在這個時候最重要的,因為我們不希望原本的山地原住民跟接下來的平埔族人彼此之間有任何的心結或衝突,這個並不是當初我們要立這部法的意旨,我們的精神是希望說可以保障更多的原住民族,讓他們享有他們的權益、他們的資源,既然你們都已經決定要以專法來審查了,我希望對這方面就要更務實的來考量,好嗎? |
| 14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
| 15 | 黃委員捷:好,這個真的要拜託主委。 |
| 16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 17 | 黃委員捷:另外,其實在你們的版本裡面有明確的規定要取得身分就必須要有具獨特性的文化特徵,我認為必須要更明確的告訴族人要申請取得身分的條件,其實你們列了好幾個條件,有些人提出質疑,覺得這些條件比原本原基法的規定還要嚴苛,所以我希望主委也要審慎的思考這件事情,是不是變成平埔原住民族在爭取身分認同的時候還要去舉證自己的民族有哪些具獨特性的文化特徵,跟原本的16族不同,跟漢人也不同?所以條件非常困難,必須要符合這些條件才能取得身分認同,我相信這也不是我們的精神啦! |
| 18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我們是按照憲法的精神來做解釋,但是在實務上對於法條規定我們是希望要以比較寬鬆的角度來認定平埔原住民族的族人。 |
| 19 | 黃委員捷:好,希望在接下來審查的時候你們要明確的寫清楚,好嗎? |
| 20 |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
| 21 | 黃委員捷:好,謝謝主委。 |
| 22 |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
| 23 | 主席:好,謝謝黃捷委員。 |
| 24 | 下一位請李柏毅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0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28 |
| speakers | ["牛煦庭","林宜瑾","王美惠","黃捷","李柏毅","張宏陸","許宇甄","高金素梅","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麥玉珍","徐欣瑩","張智倫","蘇巧慧","丁學忠"] |
| page_start | 137 |
| meetingDate | ["2025-06-30"] |
| gazette_id | 11464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4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平 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 案 |
| agenda_id | 11464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