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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3會期第1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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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李委員坤城:(16時50分)謝謝主席,今天這個法院組織法的修法可以說是柯文哲的直播條款,是為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條款,通過之後就可以全民來公審、干預京華城案的審判過程。這麼重大法案的修正案竟然又是透過再修正動議提出,這個再修正動議又是今天中午才提出來的,那是不是又跟去年國民黨、民眾黨要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都是一樣的呢?一樣的粗糙,把這個再修正動議當成是一個最高的機密來處理,我們立法院的修法品質還要這麼的粗糙嗎?
1 其實在這個修法之前民眾黨的黃國昌委員已經先示範了,他在立法院質詢時公開播放所謂的京華城偵訊的音檔,用這個來批評檢察官問案的語氣,然後說這個只是一個示範帶。我跟大家講,這個法通過之後,類似這一種示範帶,以後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因為以後都直播,直播之後,這些在法庭的影像,大家透過剪接、透過AI的加工、透過迷因的創作,就可以斷章取義、剪輯,並大量的放送來動搖司法的公正性,還有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基礎。尤其在重大的刑事案件或是重大社會矚目的案件,證人或是鑑定人在直播的情況之下,有可能面對鏡頭所承受的心理壓力會大幅的增加,會影響到他作證的意願,還有他呈供的真實性,進一步妨害訴訟的功能。
2 所以如果今天二讀、三讀通過這個法院組織法修正的法案,通過之後,你我的隱私、個資都會被侵犯,個案的訴訟程序也會大受干擾,所以傷害最深的還是司法的公信力,還有民眾訴訟的權益。但是我看今天5點就要表決了,而且民眾黨已經拜託國民黨要來支持這個法案,交換什麼?交換在大罷免的時候來支持國民黨,但是我還是要說,大罷免!大成功!
3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請賴瑞隆發言,林淑芬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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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8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沈伯洋","吳思瑤","林國成","陳昭姿","劉書彬","張啓楷","吳秉叡","蔡易餘","鍾佳濱","沈發惠","陳亭妃","黃捷","黃珊珊","王義川","林楚茵","范雲","李柏毅","李坤城","賴瑞隆","林淑芬","陳培瑜","麥玉珍","黃國昌","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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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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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6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法院組織法修正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十五條條文─ 完成三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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