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923

劉書彬 @ 第11屆第3會期第1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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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劉委員書彬:(16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長期以來大家關心的法庭直播,昨天在政黨協商當中終於有了進展,藍、綠、白三黨針對法院組織法的修正草案進行政黨協商,在62分鐘對5條條文的協商當中,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和民進黨的代表充分表示意見,5條條文當中達成了3點的協議,但是在第九十條跟第一百十五條的關鍵條文當中,因為司法院跟民進黨的態度消極被迫保留,有些人擔心法庭直播會侵害隱私,事實上,我們在法案當中已經將範圍限縮到了重大公眾事件,並排除了家事案件、涉及隱私的案件,至於直播畫面的設定,如何保證證人都有前例可循,例如在南非的Pretoria高等法院就具體的指示直播是怎麼樣進行的、設備要怎麼擺放、鏡頭不能對特定的人進行特寫,訴訟程序的成因倒是可以全程的播送,就像許玉秀大法官所說的,法庭直播不是馬戲表演,也不是洪水猛獸。有些人一直以一些娛樂性的直播嘲弄法庭直播,是故意看不到法庭直播的莊重性還有嚴肅性,法庭直播的背後正是社會輿論的期待,可以大大的提升司法公正性,並消除司法的不透明而造成的負面印象,更重要的是社會法治教育。在520賴清德總統就職周年的時候,不滿意度最高的部分就是司法改革,我們不是要求全部的公開,而是在尊重國安、隱私、商業機密的前提之下,讓人民可以看見審判的過程,這不是獵巫,而是民主的基本要求,是對民主法治最基本的信任。法庭直播是臺灣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我們不會停下腳步來,也不會把繼續研議當作拖延的藉口,要讓陽光照進到法庭來,也讓臺灣跟世界進一步的接軌,這一步我們一定要走下去,請大家支持在今天讓法庭直播的條文能夠三讀通過,謝謝大家。
1 主席:謝謝劉書彬委員發言。
2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吳秉叡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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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8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沈伯洋","吳思瑤","林國成","陳昭姿","劉書彬","張啓楷","吳秉叡","蔡易餘","鍾佳濱","沈發惠","陳亭妃","黃捷","黃珊珊","王義川","林楚茵","范雲","李柏毅","李坤城","賴瑞隆","林淑芬","陳培瑜","麥玉珍","黃國昌","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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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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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6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法院組織法修正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十五條條文─ 完成三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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